Hi ,欢迎来到金号角网 专业金融需求撮合平台,让金融需求找到更优质的服务商
免费注册 关注我们
金号角商讯
联系我们
新闻
新闻 产品 百科
发布需求
TOP
当前位置:金号角网> 金融学院> 金融知识 > 经济 > 经济犯罪> 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

恭喜湖南/长沙市【成功】需求金额200万元

恭喜湖南/长沙市【成功】需求金额200万元

恭喜湖南/长沙市【成功】需求金额300万元

恭喜湖南/长沙市【成功】需求金额200万元

恭喜湖南/长沙市【成功】需求金额1000万元

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

2020-07-30 编辑:网站编辑 有860人参与 发送到手机
微信浏览器扫一扫查看详情
简介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是指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虚假信息,是完全不存在的、或者是完全不曾发生的情况。

本罪的特征是: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证券市场、期货交易市场的正常管理秩序及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

二、本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为:

1、行为人实施了编造并传播了虚假信息的行为;

2、扰乱了证券交易市场、期货交易市场的正常秩序。

三、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自然人和单位;

四、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在编造并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市场的虚假信息而为之,并希望这种结果产生。

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刑法规定:

一、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二、单位犯本罪,处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