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什么是两分法悖论 2两分法悖论在企业中的运用 3 相关条目 什么是两分法悖论 公元前5世纪,芝诺生活在古希腊的爱利亚城邦,据说他是一个自学成才的乡村孩子,是数学家帕门尼茨的朋友。他在与他的保护人一起访问雅典时,发明了四个简单的悖论,把一些自鸣得意的哲学家震惊得不知所措。芝诺也因其悖论而著名,并因此在数学和哲学两方面享有不朽的声誉。由于芝诺的著作没能流传下来, 故只能通过批评他的亚里士多德在《物理学》中的转述才得以了解他的要旨。 芝诺悖论(Zeno’s Paradox)的四大悖论之一是“两分法”悖论,“在你穿过一段距离之前,必先穿过这个距离的一半。”意思是说向着一个目的地运动的物体,首先必须经过路程的中点;然而要经过这点,又必须先经过路程的四分之一点;要过四分之一点又必须首先通过八分之一点等等,如此类推,以至无穷。由此得出的结论就是:运动是不可穷尽的过程,运动永远不可能有开始。 两分法悖论在企业中的运用 作为一个企业,要达到最终的目标,也需要经过“两分法”的过程,将一个庞大的目标切分成不同的战略雏形,一步一步地慢慢实现。我们可以通过分析“和路雪”针对不同的市场情况制定的不同的策略,将他们连接起来,就可以窥见“和路雪”占领中国市场的脉络。 “和路雪”是世界最大的冰淇淋制造商——联合利华公司和中国合资推出的冰淇淋产品,上市后一古脑推出包装花花绿绿和名字千奇百怪的一系列产品——梦龙、顶点……对儿童和追逐时尚的年轻人极富吸引力和诱惑力。1996年,经过三年征战的“和路雪”在中国市场站稳了脚跟,在知名度和销售量上具有绝对优势。“和路雪”雄厚的资金支持了其分销商的迅猛增加和产品线的迅速扩张:如今许多大城市街头冷饮摊点随处可见醒目的“和路雪”,其广告在广播、电视、报纸上频频亮相;品牌下各有价格从1元到7、8元不等的数种产品,公司决定每年都根据中国市场的需求推出4~6个新品种。在此强攻之下,许多国产品牌被一点点从消费者的视线中挤出。 沃尔玛在经营策略上,将自己的消费群定位在中低收入的本地居民。针对这批居民,沃尔玛提供给他们的并不仅仅是“低价”,而且还有归宿感和忠诚感。1983年沃尔玛创立了“山姆会员店”,这个会员店是一种会员制的商店,没有柜台,所有商品以更低价格的批发形式出售,这种方式使沃尔玛基本上没有多少利润,却将大批消费者牢牢地吸引在它的周围,令对手无可奈何,“山姆会员店”光是营业额就超过了100多亿。随后,它在全球化、信息技术、人力资源(在上世纪80年代沃尔玛就实行了雇员持股计划)、知识管理上一步步进行改造,在“低成本”的宣传下,以出色的后勤物流配送能力和吸引客户忠诚的经营能力为支撑。这种“做强、做长”的目标实现是通过一步步不懈努力的中点战略慢慢实现的。“欲速则不达”,要想成功抵达目标的终点,全盘规划与优秀的战略制定可以帮助你顺利找到出发的起点,也许在你到达“距离的一半”的时候,你已经达到了领先的优势。勤奋不已的“两分”,未必一定让你到达目的,但至少你在不断地趋向目的地。 相关条目 芝诺悖论
基本资料 礼物交换博弈是礼物交换博弈是对不完全契约条件下的委托-代理问题进行标准化的一个实验。同时,这个实验对研究劳动经济学中的“效率工资”问题有重要的意义。 试验 礼物交换博弈 礼物交换博弈是由阿克洛夫(Akerlof,1982)首先提出来的。最著名的“礼物交换博弈”是由费尔等(Fehretal.,1993)做的。实验中提议者(雇主)提供一份要约,w,也可以被理解成工资。每个接受者(雇员)可以不接受这份要约,这样双方的收益都为0。如果接受者接受要约,他可以选择提供有成本的努力,e。这样,提议者的收益为,接受者的收益为。其中,v代表单位努力的边际产出,而C(e)是严格单调递增的。(有些实验中接受者必须接受要约,但这不影响我们的结论)按照标准的博弈论模型,子博弈纳什均衡是实验者接受任何工资,并提供最低努力。 试验结果 实验结果发现,提约者提供高要约(效率工资,efficiencywage)和接受者提供高努力程度的互惠行为广泛存在。如最后通牒博弈一样,在礼物交换博弈中同样存在着两种表现完全不同的参与人。大约有40%(在有的情况下超过50%)的接受者,在收到较高的要约时回报以较高的努力。但也存在一部分雇员,无论收到何种要约,都只付出最低的努力。提约者通常会提供远高于最低水平的工资,这也说明他们预期通过付出高工资,预期收益也会提高。 扩展资料 http://socexp.zju.edu.cn/giftgame.htm
概述 零和竞争:通常指一种技术的应用带来的市场份额上的增加,必然会导致另一种技术在市场份额的减少,双方加起来的总变化量为零。 内容 零和竞争(zerogame)是博弈论(gametheory)中的术语,是从西方语言中意译而来,同汉语里的“此消彼长”有相通之处,我们可以据此来理解。按照博弈论,生活中工作中几乎所有的行动都可被看作一次次的博弈过程,如何看待博弈的优劣,简单就是看其是否是零和竞争。零和竞争意味着有赢必有输,而非零和竞争则不同,它有两层意思,一是两方(也可多方)共赢,另外是两方(也可多方)共损,长期有利于博弈参与者的是共赢的博弈,也就是第一种情况,也只有这样,才有优胜劣汰。市场经济中很多经济活动无不如此。 意义 现在也用来比喻无法带来总量增加或整体进步的恶性竞争。因此我们需要创新,只有创新才能创造社会价值体现人生的意义! 案例 2011年1月,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离开华盛顿前,在下榻饭店出席美国友好团体举行的欢迎宴会,并发表题为《建设相互尊重、互利共赢的中美合作伙伴关系》的演讲。胡锦涛:“中美关系不是你输我赢、你兴我衰的关系,而应该是相互尊重、增强双方战略互信的关系,是突出共同利益、加强全方位合作的关系。” [1]
简·莫森(Jan Mossin)是最早研究保险需求的主流经济学家,1968年他在《政治经济学杂志》(JPE)上发表的《理性保险购买之研究》一文中提出了以下两个非常有名的观点: 第一,当保费是在保单精算价值(纯保费)的基础上加上一个正比例的附加费用而形成时,对于规避风险的个体来说,最优的选择是购买部分保险(不足额保险); 第二,如果该个体具有递减的绝对风险规避系数,那么,保险就是一种“劣质品”。这一结论是建立在两个暗含的假设基础上的,即个体只面对一种风险,并且处于风险中的风险标的数量是固定的(与财富或者收入无关)。 然而,莫森的结论显然与现实不相符。对经济生活的实际观察表明,个人在投保时并不总是购买不足额保险,而且保险也不是一种劣质品。因为,如果说保险是一种劣质品的话,那么保险在贫穷国家应该更加繁荣,在发达国家则应当相对萧条,而现实并不是这样。由此不难看出,莫森这篇论文提出了两个悖论。那么后人是怎样解释这两个悖论的呢? 第一个悖论(最优选择是否为不足额保险)吸引了众多学者的研究兴趣。有人指出,如果改变保费的定价假设,这一结论将难以得出。比如,假定保费的附加费用是一次性支付(类似总量税),那么足额保险将是最优选择①。还有一些学者指出,如果改变一下个人的行为假设,那么,莫森的结论将会被弱化甚至完全不成立。不过,最有意义的突破还是分析范围的扩大。这一突破发生在 80年代初期,它是人们通过把保险作为一种财务上的赔偿请求权这一观察事实纳入分析框架而取得的。其实,早在1959年马克维茨就已经认识到,对金融资产的需求是针对一组证券组合,因此必须考虑各种资产的随机收益率之间不完全的相关性(Markowitz,1959)。Mayers和Smith(1983)等人最先将这一分析逻辑应用到保险业。根据证券组合的分析逻辑,对一种风险的保险需求不应与决策者面对的其它风险割裂开来而孤立地分析。也就是说,即使各种风险能够相互独立,保险需求也是不可分的。当一个人考虑对某种风险的需求时,他必须考虑所面对的其它风险,考虑该种风险与这些其它风险的相关性,考虑这些其它风险是否可保以及在什么条件下可保,而且还要考虑某些保险是不是强制性的或者是否可以享受补贴,等等。因此,当一种风险与其它风险存在负相关性时,对此种风险购买部分保险(不足额保险)就有可能是最优选择;相反,如果此种风险与另外一种不可保风险呈现正相关关系,那么,不管该保险的定价是否公平,足额保险都将可能是最优选择。在考虑证券组合的情况下,对可保风险购买足额保险的理由在于保险市场本身的不完备。这样,在不改变莫森分析模型本身(期望效用模型)的情况下,人们通过拓展分析的视野解决了莫森的悖论。 对于第二个悖论来说,曾有一部分学者认为保险不仅是一种劣质品,而且还是一种吉芬品。但总起来看,人们对这个悖论的兴趣不大,这有两个原因。首先,人们很快就认识到,保险是一种财务上的赔偿请求权,它并不适合于我们从一般消费品中总结出来的产品概念;其次,莫森的结论所赖以成立的前提条件在现实中基本上不存在。因为莫森假定:个人的财富可以增加,但其中处于风险中(有可能遭受损失)部分的财富数量保持不变。而在实际经济生活中,财富数量变化通常意味着有可能受损部分的财富数量(风险标的数量)也在变化,这对解决第二个悖论已经足够。 ①很明显,如果引入信息不完全此悖论也可解快。如假定被保险人对损失的可能性(或者数量)发生高估,那么即使附加费用是按照一固定比例确定,被保险人的最优选择还是足额保险。
概述这个问题对于刚刚加入WTO的中国而言尤为重要。任何一个国家在国际贸易中都面临着保持贸易自由与实行贸易保护主义的两难选择。贸易自由与壁垒问题,也是一个“纳什均衡”,这个均衡是贸易双方采取不合作博弈的策略,结果使双方因贸易战受到损害。X国试图对Y国进行进口贸易限制,比如提高关税,则Y国必然会进行反击,也提高关税,结果谁也没有捞到好处。反之,如X和Y能达成合作性均衡,即从互惠互利的原则出发,双方都减少关税限制,结果大家都从贸易自由中获得了最大利益,而且全球贸易的总收益也增加了。 博弈论博弈论,这是一个热得烫手的概念。它不仅仅存在于数学的运筹学中,也正在经济学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近几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就频频授予博弈论研究者),但如果你认为博弈论的应用领域仅限于此的话,那你就大错了。实际上,博弈论甚至在我们的工作和生活中无处不在!在工作中,你在和上司博弈,也在和下属博弈,你也同样会跟其他相关部门人员博弈;而要开展业务,你更是在和你的客户以及竞争对手博弈。在生活中,博弈仍然无处不在。博弈论代表着一种全新的分析方法和全新的思想。 [1]名人言论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包罗·萨缪尔逊如是说:要想在现代社会做个有价值的人,你就必须对博弈论有个大致的了解。也可以这样说,要相赢得生意,不可不学博弈论;要想赢得生活,同样不可不学博弈论。 贸易战博弈论是一个小作品。你可以通过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目录 1什么是秘书问题 2秘书问题的策略 3秘书问题的变化 4参考文献 什么是秘书问题 在机率及博弈论上,秘书问题(类似名称有相亲问题、止步问题、见好就收问题、苏丹的嫁妆问题、挑剔的求婚者问题等)内容是这样的:要聘请一名秘书,有n人来面试。每次面试一人,面试过后便要即时决定聘不聘他,如果当时决定不聘他,他便不会回来。面试时总能清楚了解求职者的适合程度,并能和之前的每个人作比较。问凭什么策略,才使选得到最适合担任秘书的人的机率最大? 秘书问题的策略 基本解決策略如下:对于某些整数r,其中。先面试首r人,都不聘请他们,在之后的n − r人中,如果任何一人比之前面试的人都更佳,便聘请他。 r的最佳值應該是。其中e是自然对数的底。基于这个r值得到最佳选项(如例中的“秘书”)的成功率是(大约 36.8%)。 秘书问题的变化 此问题的变化包括: 选择者可选多于一人; 求职者的数目未知; 求职者之间的关系可影响选择; 被拒绝的求职者有一定机率能被叫回来; 选择者满足于次好的人。 参考文献 1http://www.spiritus-temporis.com/secretary-problem/references.html
逆向归纳法(backward induction)是求解动态博弈均衡的方法 概念 逆向归纳法 逆向归纳法是博弈论中一个比较古老的概念,它的提出最早可以追溯到泽梅罗(1913) 针对国际象棋有最优策略解的证明,后来人们将其推广到了更广泛的博弈中,例如,在有限完美信息扩展型博弈中,就是用逆向归纳法(BI)来证明子博弈完美均衡(SPE)的存在以 及求解 SPE,其基本思路是从动态博弈中的最后一个阶段开始,局中人都遵循效用最大化原则选择行动,然后逐步倒推至前一个阶段,一直到博弈开始局中人的行动选择,其逻辑严密性毋庸置疑。然而,当从终点往前推到某一决策点时,BI 完全忽略了到达该决策点的以往历史行动,而这一历史行动当然会影响处于该决策点的局中人有关其对手将来如何采取行动的信念,例如,一个局中人如果观察到对手在过去没有按照 BI 进行行动选择,那么他就有理由相信他的对手仍会采取同样的模式进行下去,但是通过这种信念修正以后所做的选择就会与 BI矛盾。为了达到均衡解,为了能按 BI进行推理求解,我们需要对局中人的信念或者说知识增加一些限制性条件,也就是说在什么样的前提下,BI 是合理的,显然,仅仅要求每个局中人都理性是不够的,所有的局中人都必须知道所有的局中人都是理性的,所有的局中人都必须知道所有局中人都知道所有局中人都是理性的……等等以至无穷,在这样的认知条件基础下,我们就不会偏离 BI,即, “在完美信息扩展型博弈中,理性的公共知识蕴含了BI”(Aumann 1995)。 逆向归纳法(backward induction)是求解动态博弈均衡的方法。所谓动态博弈是指博弈参与人的行动存在着先后次序,并且后行动的参与人能够观察到前面的行动。逆向归纳法在逻辑上是严密的,然而它存在着“困境”。所谓逆向归纳法是从动态博弈的最后一步往回推,以求解动态博弈的均衡结果。逆向归纳法又称逆推法。它是完全归纳推理,其推理是演绎的,即结论是必然的。 在完全且完美的动态博弈中,先行为的理性博弈人,在前面阶段选择策略时,必然会考虑后行博弈人在后面阶段中将会怎样选择策略。因而,只有在博弈的最后一个阶段,不再有后续阶段牵制的情况下,博弈人才能作出明智的选择。在后面阶段博弈人选择的策略确定后,前一阶段的博弈人在选择策略时也就相对容易。 逆向归纳法就是从动态博弈的最后一个阶段开始分析,逐步向前归纳出各阶段博弈人的选择策略。 逆向归纳法的逻辑基础:动态博弈中先行动的参与人,在前面阶段选择行为时必然会考虑后行动的参与人在后面阶段中的行为选择,只有在最后一阶段的参与人才能不受其他参与人的制约而直接做出选择。而当后面阶段的参与人的选择确定后,前一阶段的参与人的行为也就容易确定了。逆向归纳法排除了不可信的威胁或承诺。 运用 逆向归纳法:它的精髓就是“向前展望,向后推理”,即首先仔细思考自己的决策可能引起的所有后续反应,以及后续反应的后续反应,直至博弈结束;然后从最后一步开始,逐步倒推,以此找出自己在每一步的最优选择。 逆向归纳法 图1的求解过程如下: (a)若2在右,2将选择进(0.3);∵(0.3)>(3.0) (b)若2在左,2将选择退(3.0);∵(3.0)>(-1.-1) (c)在2的选择中1的最大收益是选择进;∵(3.0)>(0.3) ∴纳什均衡为(进(进,退))均衡解为(进,退),均衡收益为(3.0) (2)逆向归纳法仅适合有限步动态博弈,而且要求决策者犯的可能性很小。 逆向归纳法 如果使用逆向归纳法得到的结果是A选择右边的行动,双方各得3。 如果A在第一步选择下边的行动,B该做何想?只有当A在第二步犯错误的可能性小于1/11时,B才有胆量选择让游戏继续玩下去。于是A极有可能获得10这个最大回报。
基本内容 诺斯悖论诺斯第二悖论体现在这样两个方面: 1.诺斯反复强调,政府界定的产权规定了经济体系中基本的激励结构,产权的变化使得组织和组织内部的企业家从事各种活动的成本收益发生变化,组织和个人因此调整自身的行为,推动制度的变迁。由于非正式制度的存在,调整多在边际意义上进行。调整的方向是节约交易成本。换言之,从每一个时点上来观察,交易费用在不断下降,经济效率在不断提高。正因为此,诺斯(1988)认为,交易费用的下降是经济增长的关键源泉。 2.诺斯和Wallis(1986)所做的工作显示,从1870年到1970年,在美国经济中,交易费用已从1870年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25%,上升到1970年的45%。在另一篇文章中,诺思也曾估计到,在今天的西方发达国家中,交易费用大致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0%。张五常先生也讲到,在香港这样的现代市场经济大都市中,交易费用可能要占其GDP的80%以上。由此观之,从长期来看,交易费用是在不断上升,经济效率是在不断下降,以至于社会可能因此陷入停顿。这又为诺斯解释历史上的经济停滞提供了理由。 悖论就出在这里。一方面,从边际意义上的短期来看,交易费用总是在下降;另一方面,每一个时期的下降最后带来的是长期交易费用的增长!前者的推论是经济不断增长,后者的推论是经济陷入停顿。反正无论经济出现什么情况,都可以用同样的原因加以解释。人们将诺斯体系中的这一矛盾称作“诺斯第二悖论”,但它决不仅仅是诺斯的悖论,而是整个新制度经济学的悖论。包括科斯.威廉姆森在内,他们都认为组织的选择标准、制度变迁的方向就是交易费用的节约。科斯认为,市场和企业的切换旨在降低交易费用;威廉姆森反复了组织的形式,但他的看法总体上和科斯是一致的。其他制度经济学家也同意,短期内交易费用是下降的。但是,长期的交易费用是在不断地上升。 形成过程 诺斯悖论诺斯体系中隐含的悖论,和诺斯学术思想的形成、发展、转向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人们通过梳理诺斯的研究历程,试图说明的是,诺斯的转向代表了新制度经济学应该会发生的、未来的转向。 诺斯曾回忆到,他在早期是马克思主义者,后期转向了对新古典经济学的研究。在20世纪70年代张五常和巴泽尔去华盛顿大学之前,诺斯几乎没有受到现在所称的新制度经济学的影响。他在1960、1971、1973的著作都是坚持典型的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方法。他认为,制度一定是有效率的。个人、自愿团体和政府会考虑现有制度之外的所有可能的赢利机会,并对所有可能机会在未来各期的成本收益进行计算,结果贴现之后,他们会挑选出净收益最大的制度安排。因此,新产生的制度一定是有效率的。但是,此效率并不是用交易费用来衡量。 为了论证制度在经济增长过程中的重要性,加之张五常等人在20世纪70年代来到华盛顿大学,诺斯开始注意并接受交易费用的分析框架。他认为,交易费用的存在是制度存在和起作用的前提。交易费用存在的情况下,制度的差别是解释经济增长业绩悬殊的关键性因素。接受科斯、张五常等人思想的同时,诺斯接受他们隐含的判断:交易费用(作为费用)阻碍了经济增长。具体而言,在诺斯看来,交易费用耗费掉人们可能从交易中获取的交易剩余,阻碍一些获利性交易的发生,最终阻碍了经济的发展。因此,诺斯和其他新制度经济学家的看法趋同,他们认为,制度变迁的目的在于节约交易费用,从而提高人们相互交易的效率。于是之,交易费用成为了衡量制度效率的标准。 在诺斯的学术生涯中,人们需要注意到,诺斯首先是一位经济史学家,然后才是经济学家。诺斯考察了工业化革命以来经济生活的变化,他在一定程度上接受了古典经济学,尤其是斯密的思想。在1990年著作的第一页和1995年的著作中都提到了斯密及其《国富论》。人们甚至认为,诺斯的思想可以被视为对斯密思想的深化。诺斯注意到,伴随着市场的扩大,人们交换的范围越来越大,“这一进化要求社会创立的制度能允许匿名的、不局限于某个人的跨越时空的交换。”,随着交换范围的扩大,专业化分工在不断深化。“……超越个人的交换对于获取从专业化和分工产生的收益是十分必要的,正是专业化和分工产生了国民财富”。在交易(直接或间接地)带来国民财富增长的同时,伴随着市场的扩大和分工的深化,交换的次数越来越多,交换的环节越来越多。如同庞巴维克提到的“迂回生产”一样,交易也在越来越“迂回”。毫无疑问,“随着交换日益复杂,人类变得愈加相互依赖。交易费用不断地上升。为了获取交易中的潜在收益,必需建立更加复杂的制度结构。”不同国家和地区“由于文化和本地经验,建立的制度和信仰体系多种多样”,最后经济增长绩效自然也多种多样。诺斯由此解答了不同国家历史的多样性。 从诺斯接受的古典经济学的思想来看,经济增长的过程不仅是斯密提到的分工深化的过程,也必然伴随着交易费用的增加,以及适当的组织变革和制度变迁以支持更加复杂的交易。因此,交易费用的增加并不能够简单地归结为成本的增加,它是一个无法避免的副产品。但是,诺斯为了沿着科斯等人的思路推导出制度的重要性时,又必须把交易费用视为成本,把降低交易费用当作制度变迁的任务。不同的理论来源才是诺斯第二悖论形成的根本。因为,按照古典经济学的思想,长期来看,交易费用下降了,意味着交换的萎缩和分工的退化,继而是经济的退步而非增长。因此,为了破解诺斯第二悖论,要么放弃新制度经济学对交易费用的看法,要么放弃古典经济学的看法。二者必居其一。 形成原因 诺斯悖论为什么“国家的存在是经济增长的关键,然而国家又是人为经济衰退的根源”呢?让人们来看看诺思自己的分析。 首先碰到的问题是如何看待“国家”。不同于政治学家的思路,经济学家诺斯的思路是联系产权来分析国家的。产权的本质是一种排他性的权利,界定和行使产权最终需要在暴力方面具有比较优势。在经济学家诺斯的眼中,国家就是“在暴力方面具有比较优势的组织”,它因此处于界定和行使产权的地位。 既然国家可视为一种组织,那么关于企业的理论也就可以用来分析国家问题了。这样,对于国家行为进行深层分析就开始依赖经济学。经济学家假定人是理性的、追求效用最大化的“经济人”。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不相信国家是善良仁慈、没有私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组织,诺思也属于这一类经济学家。他的国家模型考察的是一个有“统治者”的国家;统治者的目的是福利或效用最大化。 诺斯认为,统治者的收入来源有两个。一是歧视性地在要素和产品市场上界定所有权结构,从而使其租金最大化。一是努力降低社会的各个经济单位之间的交易费用以使社会产出最大,从而使统治者的税收增加。国家的两个目的分别与这项收入相对应。总的来说,依我之见,国家的双重目的其实属于同一个总的目的,即收入总额最大化。 统治者能不能努力使两项收入都最大化从而使收入总额最大化呢?据说不能。这两项收入无法同时最大化,因为国家的两个目标存在着内在的矛盾。第二个目标包含一套能使社会产出最大化而完全有效率的产权,即只有在有效率产权的基础上才能使社会产出最大化,而第一个目标是企图确立一套基本规则以保证统治者自己收入的最大化。统治者要使租金最大化(其措施是以国家权力干预市场,尽量多的限制生产要素的供给量,从而使其市场价格长期高于成本),就必然会降低社会总产出,最终减少统治者的税收。统治者要使社会产出最大化,从而最大程度地增加税收,就必须建立一套最有效率的产权制度。这就要求统治者放弃对生产要素供给量的限制,放弃对租金的追求,使市场尽可能接近成为完全竞争的市场。根据福利经济学第一定理,满足完全竞争的条件以及一些其他条件的市场能够导致社会稀缺资源的帕累托最优配置。所谓帕累托最优是指这样一样状态:社会中的每一个人的效用都不可能变大,除非其他人(至少一个)的效用变小。显然帕累托最优状态要求所有生产要素都得到最优配置,交换达到均衡状态。如果人为限制某些生产要素的供给量,交换就不会真正达到均衡状态。对于任何一个统治者来说,租金最大化和税收最大化都是不可兼得的。 预设前提 诺斯悖论了解了“诺思悖论”之后,人们不禁要问:这样的国家是什么类型的国家?更明确的问题是:它是专制国家,还是民主国家,或者其他什么类型的国家,如既有专制国家的特征又有民主国家的特征的中间状态的国家?诺思说他的国家模型考察的国家具有三个基本特征。第一,国家为获取收入,以一组服务—诺思称之为保护和公正—与“选民”作“交换”。第二,国家象一个带有歧视性的垄断者那样活动,为使国家收入最大化,它将选民分为各个集团,并为每个集团设计产权。第三,由于同时存在着能提供同样服务的潜在竞争对手,国家受制于其选民的机会成本。它是民主国家呢还是专制国家?诺思没有明确地说明。人们只能靠推理。 诺思考察的国家既有专制国家的特征,也有民主国家的特征,以前者居多。说它具有专制国家的特征,是因为它有五个表现。 国家有一个统治者,一般来说,他是终身制的。诺思说,由于“统治者终有一死”及其他一些原因,国家是内在地不稳定的。 统治者的国内“竞争”对手依靠“相对暴力潜能”特别是(现成的)“军事力量”来竞争,而不是依靠和平竞选来竞争。 “革命将是由统治者的代理人或由相竞争的统治者或列宁主义者式的少数精英集团发动的宫廷式革命。”民主国家由于存在和平地权力更换机制,至今还没有发生过“革命”,所有这不象是谈论民主国家。 税收好象是统治者的私有财产。 国家似乎没有什么制度措施来制约统治者对租金的贪娈追求。 这后两点最能反映专制国家的特征:这个国家似乎是统治者的私有物,以至于统治者可以自由地选择是要租金最大化还是要税收最大化。但是,诺思考察的国家也有一个民主国家的特征:它有“选民”;诺思有时也说统治者是“候选统治者”。当然,在诺思的论述中,人们没有看到“选民”进行选举,也没有看到几个“候选统治者”和平竞争政权。民主国家的特征只表现在诺思所用的这两个词语上。至于国家为获取收入,以一组服务—诺思称之为保护和公正—与“选民”作“交换”,这一点无法告诉人们这个国家是民主国家还是专制国家。因为不仅民主国家会提供服务,而且即使是专制国家的统治者,也不得不提供一些“服务”的。通过上面的推理,人们可以说:经济学家诺思的国家模型所考察的国家具有大量的专制国家的特征,但是诺思在论述他的模型时又用了两个似乎只适用于民主国家的词语;到底是什么国家?他没有清楚地对此做出说明。判断只好由人们冒昧地做出,即诺思的国家模型所考察的国家是专制国家。 反映问题 “诺斯悖论”反映的也是政治与经济的对立:出于统治的需要,一种经济上低效的制度安排在政治上却可能是合理的。诺斯认为美国就曾经有过这样的例子:“人们故意建立起一个效率低下的政治制度,防止受到一个效率很高但想干坏事的政府的危害。”政府行为并非只遵照效率原则,公平同样是政府做事的出发点,必要的时候为了公平,有可能牺牲效率。在存在权力竞争和政治交易费用的情况下,可能导致无效率的产权结构及其他相关的制度安排。 相关词条 品牌联合 福特主义 货币替代 资本逃避 机会成本 市场预测 企业边界 实体经济 溢出效应 规模效应 品牌效应 财务分析 商品流通 外汇汇率 补偿贸易 财务控制 项目融资 阿罗悖论 破窗理论 服务蓝图 参考资料 (1)《中国大百科全书》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2)《工会财务会计百科全书》 (3)http://www.lwlm.com/html/2008-06/8579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