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偿债能力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行业特点、经营环境、生产周期、资产结构、流动资产运用效率等。仅凭某一期的单项指标,很难对企业短期偿债能力作出客观评价。因此,在分析短期偿债能力时,一方面应结合指标的变动趋势,动态地加以评价;另一方面,要结合同行业平均水平,进行横向比较分析。同时,还应进行预算比较分析,以便找出实际与预算目标的差距,探求原因,解决问题。
一些在财务报表中没有反映出来的因素,也会影响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甚至影响力相当大。增加偿债能力的因素有:可动用的银行贷款指标、准备很快变现的长期资产和偿债能力声誉。减少偿债能力的因素有:未作记录的或有负债、担保责任引起的或有负债等。财务报表的使用者,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的情况,有利于作出正确的判断。
衡量指标(1)流动比率
流动比率是企业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其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流动比率是衡量企业短期偿债能力的一个重要财务指标,这个比率越高,说明企业偿还
短期偿债能力流动负债的能力越强,流动负债得到偿还的保障越大。但是,过高的流动比率也并非好现象。因为流动比率越高,可能是企业滞留在流动资产上的资金过多,未能有效加以利用,可能会影响企业的获得能力。经验表明,流动比率在2:1左右比较合适。但是,对流动比率的分析应该结合不同的行业特点和企业流动资产结构等因素。有的行业流动比率较高,有的较低,不应该用统一的标准来评价各企业流动比率合理与否。只有和同行业平均流动比率、本企业历史的流动比率进行比较,才能知道这个比率是高还是低。(2)速动比率
速动比率是企业速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流动比率在评价企业短期偿债能力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如果流动比率较高,但流动资产的流动性较差,则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仍然不强。在流动资产中,存货需经过销售,才能转变为现金,若存货滞销,则其变现就成问题。一般来说,流动资产扣除存货后称为速动资产。速动比率的计算公式为:
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 =(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通常认为正常的速动比率为1,低于1的速动比率被认为是短期偿债能力偏低。但这仅是一般的看法,因为行业不同速动比率会有很大差别,没有统一标准的速动比率。例如,采用大量现金销售的商店,几乎没有应收账款,大大低于1的速动比率则是很正常的。相反,一些应收账款较多的企业,速动比率可能要大于1。
(3)现金比率
现金比率是企业现金类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现金类资产包括企业所拥有的货币资金和持有的有价证券(即资产负债表中的短期投资)。它是速动资产扣除应收账款后的余额,由于应
现金比率是企业现金类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收账款存在着发生坏账损失的可能,某些到期的账款也不一定能按时收回,因此速动资产扣除应收账款后计算出来的金额,最能反映企业直接偿付流动负债的能力。现金比率的计算公式为:现金比率=现金类资产÷流动负债 =(货币资金+有价证券或短期投资)÷流动负债 =(速动资产—应收账款)÷流动负债
虽然现金比率最能反映企业直接偿付流动负债的能力,这个比率越高,说明企业偿债能力越强。但是,如果企业停留过多的现金类资产,现金比率过高,就意味着企业流动负债未能合理地运用,经常以获得能力低的现金类资产保持着,这会导致企业机会成本的增加。通常现金比率保持在30%左右为宜。
现行短期偿债能力分析方法的缺陷及改进缺陷
一、现行分析方法是建立在对企业现有资产进行清算变卖的基础上进行的。这种分析基础看似颇有道理,但是与
二、流动性分析强调的是企业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要保持一定的比例,在结构上对称,使流动资产足以偿付流动负债。其实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并不那么直接。而且这很容易给人一个错误的暗示,即短期负债的债权人对流动资产拥有某种优先权,只有流动资产超过流动负债的部分才能用于清偿长期负债的债权人,而事实上,所有债权人的权利是同等的。
三、现行分析方法是以权责发生制原则为前提,债务和偿债来源包含了各种各样的应收、应付因素,是一种“理论上”的分析。可事实上,债务的偿还终究得依赖于企业的现实支付能力,必须有相应的现金流量作支撑,而这正是建立在收付实现制原则基础上的。
四、流动性分析是一种静态的分析。流动比率所采用的数据来源于企业过去某一时点的财务报表,体现的是一种静态的效果。这种效果往往会因为某一笔业务的发生如企业赊购较大数额的原材料或因财务报表的人为粉饰而大受影响。而偿债能力分析则着眼于未来,是一种推测预期,须对企业在债务偿还期内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的变化及其对偿债能力的影响进行动态的分析,这才是比较科学与合理的。
五、偿债资金来源渠道单一化。流动性分析将偿债资金来源局限在企业的表内流动资产的变现上,而事实上偿债资金来源有多种渠道,既可以是企业经营中产生的现金,也可以是新的短期融资资金;既可以来源于流动资产的变现,也可以通过长期资产的变现加以解决;既可利用表内的现有资产资源,也可得益于表外可增强企业偿债能力的各种潜在因素等等。如果仅以流动资产变现作为偿债资金来源,显然不能正确衡量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
准确界定速动资产的计算口径改进速动资产应指确有把握能随时变现的资产,不应笼统地界定为流动资产扣减某些项目。其构成应为:速动资产=货币资金+短期有价证券+剔除应收关联企业的应收票据+账龄小于1年且剔除应收关联企业的应收账款净额+变现能力很强的存货净值。
2、应把使用存货的历史成本与使用重置成本或现行成本计算出来的流动比率进行比较
若在重置成本或现行成本下计算出来的流动比率比原来的数值大,即表明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得以增强,反之则削弱了。
3、在计算流(速)动比率时,对应收账款应按账龄逐一分级进行折算以分析其变现能力
对超过半年的应收账款打20%一40%的折扣;对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打50%一80%的折扣;对2年以上的这种仅仅是个象征符号的应收账款原则上不再列人流动资产。
4、考虑到预收账款的特殊性,所以在计算流动比率时,预收账款应作为分子中存货的减项而不应作为分母的一部分;在计算速动比率时,预收账款也应从流动负债中扣除。
5、将表外项目作为短期偿债能力分析指标的必要补充
由于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固有的缺陷,会计信息使用者在对企业短期偿债能力进行分析时,还应结合有关表外因素进行分析,这样的评价结果则更为准确。如企业拥有可随时动用的银行贷款指标和随时可变现的长期资产,则可使企业的流动资产增加,使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得以提高;而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若存在金额较大的或有负债、股利发放和担保等事项,则可导致企业未来现金减少,使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大为降低。
6、针对现金流动负债比率固有的不足,运用该指标时还应结合现金流量结构比率进行分析则更为全面。[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