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支付间隔期的一半计算。
支付间隔期是指前后两次支付费用间隔的日数。每月支付一次,间隔期为30天;每季支付一次,间隔期为90天。计算公式如下:
例如:烟台市水泥厂计划2003年应付税金126 000元,按月缴纳:计划年度内每月应付管理费8 000元,按月交清。则定额负债数为:
两项定额负债合计=5250+4 000=9250元
2.按最低占用天数核定。
也就是按应付款项目的结算日期和支付日期之间的间隔日数核定。其计算公式为:
例如:福山区地毯厂应付*款月末一次性结算,地方税务局规定次月五日交清,最低占用天数是五天。该厂2003年度应付*为48000元,每月税金在次月五日兑付。其计算公式如下:
例如:烟台市猴头啤酒厂2003年度包装物押金每月月末平均余额之和为48684元,其定额负债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