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转资产价值
2020-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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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规定
“待转资产价值”科目核算外商投资企业待转的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的价值。
2.一般账务处理
(1)外商投资企业接受的非现金资产捐赠,按实际成本
借: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原材料
贷:待转资产价值
银行存款
(2)年度终了,结转“待转资产价值”科目的账面余额
借:待转资产价值(账面余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接受的非现金资产捐赠的价值减去
应交所得税后的差额)
如果外商投资企业接受的非现金资产捐赠在弥补亏损后的数额较大,经批准可在
不超过5年的期限内平均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交纳所得税的
借:待转资产价值(转入应纳税所得额的价值)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本期应交的所得税或弥补亏损后的差
额计算的应交所得税)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应纳税所得额的价值扣除本期
应交所得税的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