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置税,是对在中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它由车辆购置附加费演变而来。现行车辆购置税法的基本规范,是从200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为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税范围为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税率为10%,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国家发改委产业协调司表示:随着国内汽车消费刚性需求与潜力逐步提升,2011年购置税优惠政策肯定会取消。 [1]
一、已经缴纳车购税的车辆,因质量问题需将该车辆退回车辆生产厂家的,可凭生产厂家的退车证明办理退税;退税时必须交回该车车购税原始完税凭证;不能交回该车原始完税凭证的,不予退税。
二、已经缴纳车购税的车辆,因质量问题需由车辆生产厂家为车主更换车辆的,可凭生产厂家的换车证明及所更换的新车发票办理车购税变更手续,并交回原车车购税原始完税凭证,不能交回原始完税凭证的,不予办理车购税变更手续。
更换新车后,当新车辆的计税价格等于原车辆的计税价格的,则只需办理车购税变更手续;当新车辆的计税价格高于或者低于原车辆计税价格的,则按差额补税或者退税后办理变更手续。
三、已经缴纳车购税的车辆因被盗抢或者其他原因,车辆的发动机号、底盘号或车辆识别号被涂改、破坏的,凭该车车购税原始完税凭证、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的相关证明,办理车购税变更手续。
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
如果消费者买的是国产私车,计税价格为支付给经销商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税率17%)。因为机动车销售专用发票的购车价中均含增值税税款,所以在计征车辆购置税税额时,必须先将17%的增值税剔除,即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发票价÷1.17,然后再按10%的税率计征车辆购置税。
比如,消费者购买一辆10万元的国产车,去掉增值税部分后按10%纳税。计算公式是100000÷1.17×0.1=8547元。
如果消费者买的是进口私车,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此外《办法》对现行的做法进行了修改,对留学人员购置的、来华专家进口自用的符合免税条件的车辆可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事宜,无需再到省级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办法》中还明确了港、澳留学人员可比照回国留学人员享受税收优惠。
《办法》规定,对已缴纳车购税的车辆,因质量原因发生退车的以及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关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准予纳税人申请退税。
管理方法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如实填写《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纳税申报表),同时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下简称统一发票)报税联由主管税务机关留存,其他原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退还纳税人。
一、车主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提供内地《居民身份证》(含居住、暂住证明)或《居民户口簿》或军人(含武警)身份证明;
2、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提供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
3、外国人,提供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
4、组织机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二、车辆价格证明
1、境内购置车辆,提供统一发票(发票联和报税联)或有效凭证;
2、进口自用车辆,提供《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海关代征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海关《征免税证明》。
三、车辆合格证明
1、国产车辆,提供整车出厂合格证明(以下简称合格证);
2、进口车辆,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或《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
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1、2009年7月31日,国务院发布2009年节能减排工作安排,2009年将继续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研究调整车辆购置税政策。
2、 根据安排2009年将继续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落实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方案。完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继续推进电价改革,完善需求侧电价管理制度。继续实行促进节约用水的水价制度,鼓励使用再生水。研究调整车辆购置税政策。进一步扩大用于节能减排的企业债券发行规模,研究开展污水处理项目收益债券试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
1、汽车消费鼓励政策要退市,现在汽车销售这么红火,小排量购置税减免优惠政策应该不会再延续了,2010年以来全国的汽车销量都有了很大幅度的增长,原本用于鼓励汽车消费的小排量购置税优惠政策自然没有存在的必要。很多业界人士都表示,这一优惠在2010年年底结束后,应该不会再延续。
2、从2008年底开始实施的小排量购置税减半优惠本应在2009年年底时结束,政府在综合各种因素的考虑后,最终决定把原来的“1.6L及以下排量车辆购置税减半”的优惠更改为“1.6L及以下排量车辆购置税按7.5%征收”的优惠政策,并把优惠期延至2010年的12月31日。
3、相对于2009年的优惠,2010年的购置税优惠少了2.5%,但市场销量仍节节上升。中国汽车工业协会预计,2010年中国汽车销售将达到1700万辆,比2009年增长25%,达到美国历史上的最高水平。面对这些数据,众多媒体与业内人士都认为,应尽快取消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
4、如果购置税优惠取消,对于广大购车者来说,购车的成本可能会增加2000多元。购置税优惠车型覆盖多集中在8万-12万元的经济型车型,消费群体对价格比较敏感,售价10万元的车可以减免2500元。
5、不少业内人士也认为,假如这部分减免到2010年真的不再延续,将会刺激部分消费者提前释放消费,进而在年底前买车。2009年年底就发生这样的现象。
持续了两年的车辆购置税优惠将在2010年年底正式结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的政策将于12月31日到期后停止执行,自2011年1月1日起,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统一按10%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专家认为,优惠取消将对整个车市产生一定影响,但由于节能汽车可获得3000元补贴的政策还将持续,小排量汽车销量不会受到太大影响。
实际上,早在此政策出台前,就已经有优惠取消的传闻传出,而这一传闻也导致了小排量汽车销售在年末上演一轮疯狂大戏,很多城市出现1.6l排量及以下车型全面吃紧的现象,部分畅销车型甚至停止预订。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罗磊认为,这一优惠政策已经到了结束历史使命的时候,因为在车辆购置税优惠等系列优惠政策下,我国的汽车产销量在两年内翻了一番。[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