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 ,欢迎来到金号角网 专业金融需求撮合平台,让金融需求找到更优质的服务商
免费注册 关注我们
金号角商讯
联系我们
新闻
新闻 产品 百科
发布需求
TOP
当前位置:金号角网> 金融学院> 金融知识 > 综合 > 其他> 委托收款背书

恭喜湖南/长沙市【成功】需求金额200万元

恭喜湖南/长沙市【成功】需求金额200万元

恭喜湖南/长沙市【成功】需求金额300万元

恭喜湖南/长沙市【成功】需求金额200万元

恭喜湖南/长沙市【成功】需求金额1000万元

委托收款背书

2020-08-15 编辑:网站编辑 有624人参与 发送到手机
微信浏览器扫一扫查看详情
什么是委托收款背书

  委托收款背书是指持票人以行使票据上的权利为目的,而授予被背书人以代理权的背书。

  其确立的法律关系不属于票据上的权利转让与被转让关系,而是背书人(原持票人)与被背书人(代理人)之间在民法上的代理关系,该关系形成后,被背书人可以代理行使票据上的一切权利。在此情形下,被背书人只是代理人,而未取得票据权利,不能行使转让票据等处分权利。


目录
  • 1委托收款背书的法律效力
  • 2相关条目

      委托收款背书的法律效力


        委托收款背书产生的最重要的效力就是代理权的授予,一经为委托收款背书,背书人将行使票据权利的代理权授予了被背书人。同时,委托收款背书也能产生权利证明效力,即票据上的各次背书如果具有连续性,就能够证明委托收款背书的背书人享有票据权利,从而使委托收款背书具有证明持票人享有代理权的效力。正是由于这种背书不是为了转移票据权利,所以,一旦被背书人(即持票人)行使权利遭到拒绝,不得向委托收款背书的背书人行使追索权,因为持票人遭到拒绝的法律后果应由该背书人(即委托代理关系中的被代理人)承担。由此可知,委托收款背书不具有权利担保效力。


      相关条目


      • 质押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