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代理证券发行 解释 是指信托机构接受证券发行公司的委托,代为办理有价证券发行的各项有关事项的业务。
间接发行正文 证券发行主体由证券发行中介机构代理出售证券、募集资金的一种方法。发行主体不用自己办理发行事务,但需向中介机构支付一定的手续费。 间接发行方式有:①证券代销。即证券发行主体委托发行中介机构发行证券,由发行中介机构代表发行主体办理发行业务。若证券应募额达不到预定发行额时,中介机构不负承购剩余额的责任。②证券包销。即发行主体委托发行中介机构发行证券,并与发行中介机构签订包销合同。证券应募达不到预定发行额时,由发行中介机构对不足部分予以承购。③证券承销。即在特定的发行条件下,证券发行总额全部由发行中介机构一次性承购,发行中介机构将承购的证券再分别向投资者出售。出售时的证券价格通常高于承销时的价格,其差额即为发行中介机构的效益。 间接发行方法现已被世界各国广泛采用,其优点是,利用证券发行中介机构众多的金融网点和客户,以及熟练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良好的信誉,可以迅速募集到大量资金,保证证券发行任务顺利完成。配图相关连接
什么是时价发行 时价发行也称市价发行,是指以同种或同类股票的流通价格为基准来确定股票发行价格,股票公开发行通常采用这种形式。如某股票1股面额1元,按当时市场价格1.5元定为发行价格,说明该股票采取了市价发行。 一般来说,股票市价发行高于票面额,二者的差价称为溢价,溢价带来的收益归该股份公司所有。时价发行能使发行者以相对少的股份筹到相对多的资本,同时还可以稳定流通市场的股票时价,促进资金的合理配置。按时价发行,对投资者来说也未必吃亏,因为股票市场上行情变幻莫测,如果该公司将溢价收益用于改善经营, 提高了公司和股东的收益,将使该股票价格上涨,投资者若能掌握时机,适时按时价卖出股票,收回的现款会远高于购买金额,何况投资者还可能通过无偿增资获得收益。 时价发行的作用 1、可以增加公司的资本。 2、可以增加公司的股票溢价收入。 时价发行的考虑因素 时价发行时在确定股票价格时要考虑的因素: 1、发行的股票应该能够全部销售出去。 2、发行新股票不能对原有股票价格产生冲击。 时价发行虽然是以股票流通市场上当时的价格为基准,但也不必完全一致。在具体决定价格时,还要考虑股票销售难易程度,对原有股票价格是否有冲击,认购期间价格变动的可能性等因素。因此,一般将发行价格定在低于时价约5%~10%的水平上是比较合理的。
什么是中间价发行 中间价发行是指以介于面额和时价之间的价格来发行股票。我国《公司法》规定,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面值发行(等价),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溢价),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折价)。 股份发行或上市后,其市场价格通常会高于发行价格,中间价发行是给予投资者的一种利益。我国股份公司对老股东配股时,基本上都采用中间价发行。 例如,某种股票的现行市价为30元,每股面额为20元,若按中间价发行,其发行价格应为25元。中间价兼具等价和时价的特点。 中间价发行的考虑因素 1、确定股票发行价格是一件复杂而重要的工作,过高的价格势必影响股票的顺利发行,难于及时筹得资金,影响公司信誉,还会增加发行费用。 2、过低的价格又会使公司失去本可以得到的收入,进而影响公司以后的经营。 因此,确定股票的发行价格需要综合考虑很多因素,包括筹资的对象、控股权、发行目的的侧重点、对股票市价的影响等,在原则确定以后,操作上主要是参照企业历史上及当前的各种数据资料具体确定。
网上发行(online Issue) 目录 1 什么是网上发行 2 网上发行的方式 3 网上发行的申购程序 什么是网上发行 网上发行就是利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网络,新股发行主承销商在证券交易所挂牌销售,投资者通过证券营业部交易系统申购的发行方式。 网上发行的方式 网上发行目前主要采取网上竞价发行、网上定价发行和网上定价市值配售等三种方式。 1、网上竞价发行 竞价发行在国外指的是一种由多个承销机构通过招标竞争确定证券发行价格,并在取得承销权后向投资者推销证券的发行方式,也称招标购买方式.它是国际证券界发行证券的通行做法。 在我国,网上竞价发行是指主承销商利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以自己作为唯一的“卖方”,按照发行人确定的底价将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输入其在交易所的股票发行专户,投资者用作为“买方”在指定时间通过交易所会员交易柜台以不低于发行底价的价格及限购数量,进行竞价认购的一种发行方式。竞价发行有以下优点: 1)市场性 证券市场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应遵从市场的规律。竞价发行正是将市场原则引入发行环节,通过市场竞争最终决定较为合理的发行价格。 2)连续性 由投资者竞价产生的发行价格反映了市场供求的平衡点,与二级市场上的交易价格无多大的差别,因而竞价发行保证了发行市场与交易市场价格的连续性,实现了发行市场与交易市场的平稳顺利对接。 3)经济性 大大减轻了发行组织工作的压力,减少了许多不必要的环节,为社会节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 4)高效性 竞价发行由于借助交易所遍布全国各地的交易网络,因此整个发行过程高效安全。竞价发行的缺点是股价容易被机构大资金操纵,从而增大了中小投资者的投资风险。特别是发行规模较小的股票,发行价格被大资金操纵的可能性较大。 2、网上定价发行 网上定价发行是发行价格固定,采用证券交易所先进的交易系统来发行股票的发行方式。即主承销商利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按已确定的发行价格向投资者发售股票.我国目前广泛采用此种方式。 网上定价发行具有新股网上竞价发行的优点,不同之处有两点;一是发行价格的确定方式不同.定价发行方式事先确定价格,而竞价发行方式是事先确定发行底价,由发行时竞价决定发行价。二是认购成功者的确认方式不同。定价发行按抽签决定,竞价发行按价格优先、同等价位时间优先的原则决定。 3、网上定价市值配售 市值配售就是在网上发行时,将发行总量中的一定比例(目前规定为网上发行总量的50%)的新股向二级投资者配售。投资者根据其持有上市流通证券的市值和折算的申购限量,自愿申购新股。目前,我国规定市值配售只是网上定价发行的一部分,因而市值配售与网上定价发行应同时进行。 网上发行的申购程序 1、网上竞价发行的申购程序 1)新股竞价发行,须由主承销商持中国证监会的批复文件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经审核后组织实施。发行人至少应在竞价实施前2-5个工作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及当地报刊上按规定要求公布招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 2)除法律、法规明确禁止买卖股票者外,凡持有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的个人或者机构投资者,均可参与新股竞买,尚未办理股票账户的投资者可通过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及各地登记代理机构预先理登记,开立股票账户,并在委托竞价申购前在经批准开办股票交易业务的证券营业部存入足够的申购资金。 3)投资者在规定的竞价发行日的营业时间办理新股竞价申购的委托买入,其办法类似普通的股票委托买入办法,申购价格不得低于公司确定的发行底价,申购量不得超过发行公告中规定的限额,且每一股票账户只能申报一次。 4)新股竞价发行申报时,主承销商为唯一的卖方,其申报数为新股实际发行数,卖出价格为发行底价。 5)新股竟价发行的成交(即认购确定)原则为集合竞价方式。即对买入申报按价格优先、同价位时间优先原则排列,当某申报买入价位以上的累计有效申购量达到申报卖出数量(即新股实际发行数)时,此价位即为发行价。当该申报价位的买入申报不能全部满足时,按时间优先原则成交。累计有效申报数量未达到新股实际发行数量时,则所有有效申报均按发行底价成交.申报认购的余数,按主承销商与发行人订立的承销协议中的规定处理。 6)电脑主机撮合成交产生实际发行价格后,即刻通过行情传输系统向社会公布,并即时向各证券营业部发送成交(认购)回报数据。 7)新股竞价发行结束后的资金交收,纳入日常清算交割系统,由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将认购款项从各证券公司的清算账户中划人主承销商的清算账户;同时,各证券营业部根据成交回报打印“成交过户交割凭单”同投资者(认购者)办理交割手续。 8)竞价发行完成后的新股股权登记由电脑主机在竞价结束后自动完成,并由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以软盘形式交与主承销商和发行人。投资者如有疑义,可持有效证件及有关单据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及其代理机构查询。 9)采用新股竞价发行,投资人仅按规定交付委托手续费,不必支付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其他任何费用。 10)参与新股竞价发行的证券营业部,可按实际成交(认购额)的3.5‰的比例向主承销商收取承销手续费,由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每日负责拨付。 2、网上定价发行的申购程序 1)目前网上定价发行的具体处理原则为: 当有效申购总量等于该次股票发行量时,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当有效申购总量小于该次股票发行量时,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后,余额部分按承销协议办理; 当有效申购总量大于该次股票发行量时,由证券交易所主机自动按每1000股确定一个申报号,连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每一中签号认购I000股。 2)新股网上定价发行具体程序如下: 投资者应在申购委托前把申购款全额存人与办理该次发行的证券交易所联网的证券营业部指定的账户。 申购当日(T+0日),投资者申购,并由证券交易所反馈受理。上网申购期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投资者多次申购的,除第一次申购外均视作无效申购。 每一账户申购委托不少于1000股,超过l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每一股票账户申购股票数量上限为当次社会公众股发行数量的千分之一。 3)申购日后的第一天(T+1日),由证券交易所的登记结算机构将申购资金冻结在申购专户中,确因银行结算制度而造成申购资金不能及时入账的,须在T+1日提供通过中国人民银行电子联行系统汇划的划款凭证,并确保T+2日上午申购资金入账。所有申购资金一律集中冻结在指定清算银行的申购专户中。 4)申购日后的第二天(T--2日),证券交易所的登记结算机构应配合主承销商和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进行验资,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以实际到位资金(包括按规定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已划款凭证部分)作为有效申购进行连续配号。证券交易所将配号传送至各证券营业部,并通过交易网络公布中签率。 5)申购日后的第三天(T+3日),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摇号抽签,并于当日公布中签结果。证券交易所根据抽签结果进行清算交割和股东登记。 6)申购日后的第四天(T+4日),对未中签部分的申购款予以解冻。 3、网上定价市值配售的基本规则 1)投资者有申购权的上市流通证券仅限为上市流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和可转换债券三种(不含其他品种的流通证券及未挂牌的可流通证券),其中包含已流通但被冻结的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2)上市流通证券的市值,按《招股说明书概要》刊登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计算的三种证券市值的总和确定。投资者同时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证券的,分别计算市值;各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只根据持有本所上市流通证券的市值配售新股。 3)投资者每持有上市流通证券市值10000元限购新股1000股,市值不足10000元的部分不赋予申购权,申购新股的数量应为1000股的整倍数;每一股票账户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发行公司公开发行总量的千分之一;每一股票账户只能申购一次,重复的申购无效。 4)投资者申购新股时,无需预先缴纳申购款;但申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 5)证券交易所负责确认投资者的有效申购,并对超额申购、重复申购等无效申购予以剔除。 6)有效申购量确认后,按以下办法配售新股: 当有效申购总量等于拟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的总量时,按投资者的实际申购量配售。 当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拟向二级市声投资者配售的总量时,按投资者实际申购量配售后,余额按照承销协议由承销商包销。 当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投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的总量时,证券交易所按1000股有效申购量配一个号的规则,对有效申购量连续配号。主承销商组织摇号抽签,投资者每中签一个号配售新股1000股。 7)中签的投资者认购新股应缴纳的股款,由证券营业部直接从其资金账户中扣缴,因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不能认购的新股,视同放弃认购,由主承销商包销,证券营业部或其他投资者不得代为认购。
销售发行 正文 证券发行主体委托经纪人在证券交易所出售有价证券的方法。 政府发行公债有时采用这种方法。这是因为:①拥有资本的人群集中于证券交易所,专为获取利息而投资,通过在证券交易所出售公债可以吸收这部分闲散资金。同时政府可以根据财政需要,随时决定公债出售的数额。②在证券交易所按照市价出售公债比较公平,可以避免因向社会公众募集而可能引起的民间骚动与金融动荡。 销售发行的弊端是:①证券交易所的资本有限,对于不愿意或无机会到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的人,政府就无法吸收他们的资本,因而这种办法对于大量的公债发行难以奏效。②证券交易所的价格时涨时落,公债的出售往往受到证券投机经营状况的影响,若公债价格低落,国家易受损失。为稳定公债价格,政府往往派经纪人在交易所控制价格并兼营买卖。因此,这种办法除在法国、比利时等少数西方国家采用外,其他西方国家很少采用。 配图 相关连接
直接发行 正文 指证券发行主体由自身履行证券发行事务的一种证券发行方法。是债券发行最早采用的方法,其特点是简单方便,发行费用较低,发行手续在发行者与投资者之间直接进行,减少了中间环节。一般来说,直接发行主要适合于两种情形:①私募债的发行。即向特定的投资者发行债券。它的发行范围不大,发行量小,一般不需要中介机构办理发行事务。②金融债的发行。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一般也采用直接发行办法。因为金融机构本身就具备推销债券的良好条件,而不必委托其他中介机构。 直接发行的缺点主要是发行对象往往局限于特定的投资者,使证券的计划发行额不易募足。此外,直接发行没有金融机构等中介机构的协助,对于充分动员社会闲散资金缺乏力量。因而对数量较大的证券往往采用间接发行方法。 配图 相关连接
定义 增量发行 Additional Issuance 增量发行是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方式之一。增量发行是指公司在原有股份基础之上,增发新的股票上市。 增量发行的特点就是募集的资金归上市公司所有,总股本增加,随之净资产和市盈率都发生变化。 与存量发行的区别 另一个所常用的新股发行方式是存量发行。存量发行是原始股东把持有的股份出售给投资者而上市的方式。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别: (1)增量发行使总股本增加。而存量发行不改变总股本。 (2)增量发行募集的资金归上市公司所有。存量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归原始股东,某种程度上相当于股东提前套现。 (3)增量发行有利于改变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状大公司实力,从而创造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存量发行的资金归于发起人,对公司的基本面变化较小,在管理上甚至有弱化的可能。 (4)增量发行会引起公司净资产和市盈率的变化。存量发行不会引起这种变化。 (5)增量发行引起原有股东持股比例较小。而存量发行较大的改变了持股比例。 (6)增量发行容易引起超募及炒作。而存量发行不太会引起超募,供应量有保证。 (7)存量发行更容易引进战略投资者。 应用情况 从各国和地区的IPO实践来看,存量发行在成熟市场应用较为普遍,包括美国,欧洲,日本,中国香港等。中国曾经经历过一段时间的存量发行,但2002年6月23日A股停止存量发行之后,一直只采用增量发行的方式来进行IPO。近来,不断有专家呼吁A股重新引入存量发行的可能性。但是前提是公司法的修改以消除法律障碍。 其实,不管是存量发行还是增量发行,关键在于制度和运作的规范,确保证券市场的公平、公开、公正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