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存股的定义 库存股(treasury stock)是指已经认购缴款,由发行公司通过购入、赠予或其他方式重新获得,可供再行出售或注销之用的股票。这种股票既不分配股利,又不附投票权,一般只限于优先股,并且必须存入公司的金库。 库存股股票既不分配股利,又不附投票权,一般只限于优先股,并且必须存入公司的金库。我国《公司法》目前规定公司必须实行法定资本制,所以中国的公司目前不允许存在库存股。 但是,目前中国证监会公布《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允许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同时,还表示将积极推动《公司法》的立法修改,争取允许上市公司将回购的股份可用作库存股,为上市公司规范发展提供更多的支持。 库存股是用来核算企业收购的尚未转让或注销的本公司股份金额。是权益类科目。它的特性和未发行的股票类似,没有投票权或是分配股利的权利,而公司解散时也不能变现。 按照通常的财务理论,库存股亦称库藏股,是指由公司购回而没有注销、并由该公司持有的已发行股份。库存股在回购后并不注销,而由公司自己持有,在适当的时机再向市场出售或用于对员工的激励。简单的说,就是公司将已经发行出去的股票,从市场中买回,存放于公司,而尚未再出售或是注销。 它的特性和未发行的股票类似,没有投票权或是分配股利的权利,而公司解散时也不能变现。 库存股的功能 1. 可以维持股票的流通性 所谓流通性,简单的说,就是有人买也有人卖,一买一卖之间就构成了流通;所以当公司可以买回自己的股票时,代表市场上的买方增加,相对的,如果有卖方产生,就会增加股票的流通性,同时对卖方而言,也会比较容易卖出股票。 2. 可以防止公司被恶意购并: 股份有限公司的特性之一,就是用钞票换股票,买得股票愈多,代表拥有的投票权愈大,所以只要拥有的股票占公司全部股票的比例最大,就等于可以掌控公司的经营;故当有人采取从市场上大量购买该公司的股票来并购一家公司,而不经过合法的步骤去谈判沟通(称之为“恶意购并”) ,此时这家公司可以藉由库藏股制度买回自己的股票,防止被他人恶意购并。 3.可供公司做为股票选择权及其它权益证券的使用: 当公司发行可转换特别股或可转换公司债等可认购或可转换为普通股的股票时,公司可以利用库存股票来供投资人转换或认购,就不需要再另外发行新股,不但可节省时间,又可节省成本。 4. 不让有异议的股东阻挠公司重大决策: 当公司作出重大决策时,(例如决议与他公司合并时),面对有异议之股东,公司即可透过买回那些股东的股票来消除争执,使公司运作顺畅。 5. 公司可利用库存股制度进行资本结构的调整: 所谓资本结构,就是公司资金来源的种类,有些公司只单纯的发行普通股,有些公司基于财务需要或其它市场因素的考虑,还会发行特别股,大部份的特别股具有比普通股较优惠的配股条件,所以当公司的财务状况比较好时,就可以买回当时发行的特别股,以节省股利的支付。 库存股的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收购、转让或注销的本公司股份金额。 二、库存股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为减少注册资本而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为奖励本公司职工而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做备查登记。 将收购的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属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根据职工获取奖励股份的实际情况确定的金额,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按奖励库存股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 (三)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有异议而要求企业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企业应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转让库存股,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转让库存股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为借方差额的,借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借记“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五)注销库存股,应按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借记“股本”科目,按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借记“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尚未转让或注销的本公司股份金额。 本条目在以下条目中被提及 中国会计科目中英文对照(含科目代码) 会计科目 会计行为 保留盈余 反并购策略 台湾证券交易所发行量加权股价指数 合并资产负债表 子公司权益变动 库藏股法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拨定留存收益 换股并购 收缩性资本运营 股份回购 股票回购 财会术语表 财务分析中的五力分析法 资本公积 更多条目(18)... 关键字库存股,Treasury stock,Treasury Stock,库藏股,库藏股票,库存股票.
优势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不仅资金来源广泛,而且是以专业的人员进行房地产项目的投资选择及运作管理,因此在可运作的资金规范上、管理上及投资策略的制定上都具有先天的优势。 对于投资者而言,REITs风险低,回报稳定。首先,因为REITs一般是由专业的房地产公司发起并管理的,能够合理地选择投资的项目,并能对其进行科学的管理,所以,相对于中国的由信托投资公司发起的房地产信托而言,从经营管理上大降低了投资风险。其次,由于基金的规模比较大,因而能广泛投资于各种类型的房地产项目,从而分散了投资风险。最后,由于REITs投资于房地产,可获得稳定的租金收入,有一笔持续稳定的现金流,而且收益率也比较可观。在美国,投资房地产的基金年平均收益率可达6.7%,远远高于银行存款的收益,而且其风险却要小于一般的股票。 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与债务融资相比,REITs是以股权形式的投资,不会增加企业的债务负担。如果从银行贷款,房地产企业要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财务压力大,而且房地产企业也难以就那些短期内回报低的项目向银行申请贷款;同时,由于REITs的分散投资策略,降低风险的投资原则,其在一个房地产企业的投资不会超过基金净值的规定比例,因而房地产企业不丧失对企业和项目的控制权和自经营权。 运行模式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作为房地产企业一种创新的融资手段,首先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20世纪60年代后期,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就已经形成了初步成熟的房地产证券化模式。进入20世纪80年代之后,房地产证券化得到了迅猛发展,英国、加拿大等其他国家和地区也先后开展了证券化业务。 2003年,房地产投资信托开始进入香港房地产市场运作,其资金管理采取外部管理方式。2005年6月,香港颁布新规则允许房地产投资信托投资海外地产,并允许借款不超过持有房地产价值的45%。 美国REITs的设立主要由《证券投资法》和有关的税法决定。REITs像其它金融产品一样,必须符合美国1933年的《证券投资法》和各州的相关法律,而税法则规定了REITs能够享受税收优惠的一些主要条件,从而解释为什么了美国REITs在结构、组织、投资范围,收益分配等的发展都会围绕着税法的变更而展开。2003年7月,香港证券和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证监会)颁布了《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守则》,对REITs的设立条件、组织结构、从业人员资格,投资范围、利润分配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香港在很大程度上借鉴了美国REITs的结构,以信托计划(或房地产地产公司)为投资实体,由房地产地产管理公司和信托管理人提供专业服务。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按《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守则》规定,香港REITs每年必须将不低于90%的净利润以红利形式分配给信托单位持有人。尽管美国、澳大利亚和其他亚洲国家对REITs的收入分配都有要求,但是这些国家对REITs的分配要求与税收条款相联系,尤其是美国的REITs发展基本上是税收优惠驱动,收入分配要求其实是避免双重征税的需要。香港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守则》规定上市的REITs必须交纳地产税,REITs面临公司资本利得和地产税的双重征税。香港采用的是比较谨慎而且限制性较强的模式,除了对结构、投资目标、收入分配等方面的规定外,《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守则》对REITs结构中的各参与方的资格和责任等方面作了非常严格的规定。 可见,美国的REITs是始终围绕着税法来发展的,其REITs的起源有明显的税收优惠特征;而香港对REITs的规范不是通过税法中税收优惠的杠杆而实现,而是通过专项的立法、修改投资、信托等有关法律或新建法令,对REITs的结构、投资目标、收入分配等方面制定了硬性的规定,并没有明显的税收优惠驱动的特征,因而可以说香港的REITs是发展是专项法规型,这种模式对控制REITs这类新产品的风险有积极的作用。美国的 REITs的发展非常迎合市场的要求,所以可以说非常市场化,其REITs市场化导致的结构变异也得益于比较成熟的市场化经济,以及其较成熟的金融体系;而由于REITs在香港的发展历史较短,所以REITs的形成仅仅是在各个专项法规要求的规范框架内,因而REITs在香港也没有形成由市场环境所致的结构上的变异。 发展意义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中国引入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首先,引入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有利于完善中国房地产金融架构。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在国外既参与房地产一级市场金融活动,也参与二级市场活动,是房地产金融发展的重要标志,也是促进房地产金融二级市场的重要手段。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直接把市场资金融通到房地产行业,是对以银行为手段的间接金融的极大补充。因此,推出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将大大地提高房地产金融的完备性,是房地产金融走向成熟的必然选择。 其次,引入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有助于分散与降低系统性风险,提高金融安全。从房地产金融的角度来看,引进具有市场信用特征的房地产信托基金,将一定程度提高房地产金融当期的系统风险化解能力,提高金融体系的安全性。 再次,引入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有助于疏通房地产资金循环的梗阻。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引入,可以避免单一融通体系下银行相关政策对房地产市场的硬冲击,减缓某些特定目的的政策对整个市场的整体冲击力度,有助于缓解中国金融体系的错配矛盾。房地产的固有特性决定了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具有保值增值的功能,因此房地产投资的收益相对比较稳定。 发展政策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1、加快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 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s)作为一种新的房地产投资工具,是一个需要房地产业和金融业相结合的市场配置资金的投资产品,需要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保证和维持整个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和透明,进而推进房地产投资信托业健康、理性地发展。要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仅仅只颁布单一的《信托法》、《投资基金法》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将法律制定工作细化、完备化,要达到此目标还必须配备一些其他的相关法规。首先应进一步完善《公司法》或制定专门针对投资基金发展的《投资公司法》、《投资顾问法》等法规。其次,还可制定一些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专项管理措施,如对投资渠道、投资比例的限制等等。使我国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从一开始就以较规范的形式发展。另外,还需对目前的税法进行改革,避免双重征税问题,为其发展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2、加快房地产信托专门人才的培养 加快、加强REITs的人才培养。发展REITs需要尽快建立起一支既精通业务、又了解房地产市场、熟悉业务运作的专门管理人才队伍。一个专业的房地产信托运营机构或专业人员通常有较强的房地产项目操作能力,对市场的嗅觉灵敏,能在恰当的时点对恰当的项目进行恰当的投资;同时这种专业机构或专业人员也是证券市场上的分析家。加强房地产信托人才的培养,需要尽快建立起一支既精通信托业务、又了解房地产市场,熟悉业务运作的专门管理人才队伍。与此同时,还需积极促进信托业务所必不可少的律师、会计师、审计师、资产评估师等服务型人才的队伍建设。 3、防范运作中的道德风险 从美国的房地产投资信托运作经验来看,其经营与管理由受托人委员会或董事会负责。受托人委员会或董事会通常由三名以上受托人或董事组成,其中大多数受托人必须是“独立”的。借鉴美国经验,我国可以考虑在开展房地产投资信托业务的信托公司中建立类似的受托人委员会,负责制订房地产信托的业务发展计划,并且要求受托人与投资顾问和相关的房地产企业没有利益关系,还要创造一种环境或制度,尽可能使投资者的利益与管理者的利益相一致,对REITs的发展就显得非常关键。另外,有限合伙形式能较好地解决约束和激励的问题,管理者承担的无限责任以及管理者的业绩回报制度,能将管理者和投资者的风险及利益有效地捆绑在一起,激励管理者努力管理好各项投资以实现价值最大化,最大限度地防范风险。 4、建立信托企业信用制度 建立信托企业信用制度,以完善的法律体系促进信托市场的诚信,保证信托市场的健康发展。建立信托企业征信体制,划分信托企业信息类型,实现征信数据的开放;发展信用中介机构;建立标准化的信托企业征信数据库;建立健全失信惩罚制度;规范发展信用评级行业;大力发展信托企业信用管理教育。 5、健全信息披露制度 有的信托公司将募集资金投入关联方、并由关联公司进行担保,但信托合同中对此没有揭示,使投资者身处风险隐患而不知情。信托投资公司应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信息,包括经审计的年报和重大事件临时报告等,在年报中披露各类风险和风险管理情况及公司治理信息,并在会计附注中披露关联交易的总量及重大关联交易的情况等。
法兰克福证交所外观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德语:Frankfurter Wertpapierbörse,缩写:FWB;英语:Frankfurt Stock Exchange)是世界四大证券交易所之一。也是德国最大的证券交易所。而其他德国证券交易所是设在柏林(合并与不来梅在2003年),杜塞尔多夫,汉堡,汉诺威,慕尼黑,斯图加特。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是由德国证券交易所拥有及营运。坐标:北纬50度6分55秒,东经8度40分40秒主要指数DAX指数图线DAX指数为德国股市的指标,也是欧洲的重要指标。其他在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运行的指数有DAXplus,CDAX,DivDAX,LDAX,MDAX,SDAX,TecDAX,VDAX and EuroStoxx50等。管理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业务全部由德国政府商会管理。政府商会由商会管理委员会、仲裁董事会、监事董事会和官方经纪人四方面20人左右组成,具体负责1896年国家颁布的《证券交易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根据政策法令协调有关证券交易的事宜。至于地方其他证券市场如汉堡、布莱梅、汉诺威、斯图加特、慕尼黑等,主要由地方州政府负责管理。当地州政府有权批准或废除当地证券市场的交易业务。目前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的会员由银行会员和经纪商组成,其中银行会员约300多家,证券经纪商2380多家。相关词条伦敦证券交易所东京证券交易所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参考资料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boerse-frankfurt.de/
Short form for "Commercial Development Company." These companies build and sell/lease commercial real-estate, software, or applications for wide-scale commercial use. Most com dev companies are also referred to as business-to-business (B2B) companies.
A forex trade made up of contracts for 1,000 units of currency. Micro accounts are one of three common types of accounts in forex market trading that investors use when trading currencies; the other two are mini accounts and standard accounts. This type of account is usually used by beginner traders. |||Forex micro lots are equivalent to 1,000 units of the base currency. Depending on the type of leverage that an investor wants to use, immense gains can still be achieved through a heavily leveraged micro account. Standard accounts are usually used by large traders.
台湾发达指数台湾发达指数简介 台湾发达指数是以金融、科技类以外的股票作为成分股,用来衡量传统产业的绩效表现;台湾发达指数与台湾高股息指数平时推出,是继台湾50指数、台湾中型100指数和台湾信息科技指数三支指数之后,证交所和富时指数联手编制的新指数,从现有台湾50指数的50支成分股,以及台湾中型100指数的100支成分股中,筛选出符合成分股资格标准的股票来编制。交易所指出,台湾发达指数将提供投资人在市场类股轮动时的另一项选择;
A no-load mutual fund that is allowed to use fund assets to pay for its distribution costs. The 12B-1 plan mutual fund is an alternative to paying the sales fees encountered in loaded funds. By charging an annual percentage based on the current value of the investment on an annual basis, investors avoid paying a front-end or back-end load when purchasing or redeeming the fund. The government typically restricts 12B-1 fees to 1% of the current value of the investment on an annual basis, but they generally fall somewhere between 0.25-1%. This fee must be voted on by the mutual fund's directors, and must be disclosed in the mutual fund prospectus. Because this fee is a little less obvious (not an upfront charge like the 12B-1 fee), investors should read mutual fund documentation thoroughly to understand the fees they are paying.
目录 1 非交易过户概述 2办理 3原则 4提供资料 5业务流程 非交易过户概述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在继承、赠与、破产支付等非交易原因情况下发生的基金单位所有权转移的行为。非交易过户也需到基金的销售机构办理。 1.继承是指基金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单位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 2.捐赠仅指基金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单位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 3.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持有人持有的基金单位强制判决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办理 非交易过户办理非交易过户包括以下3种情况: (1) 因法院扣划、破产清偿原因造成的非交易过户: 须由相关的司法部门到指定营业网点柜台办理,提供相应的司法文件和转入的托管账户,并填写《债券账户业务申请表》,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后办理。 (2) 因赠予而发生的非交易过户: 由赠予人到指定营业网点柜台办理,提供债券交易卡、债券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受赠人的托管账户,并填写《债券账户业务申请表》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办理。 (3) 因遗产继承而发生的非交易过户: 由申请人到指定营业网点柜台办理,提供相应的司法文件、债券交易卡、债券账户卡、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受赠人的托管账户,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后办理。 原则 (1)非交易过户受让一方应当符合相应基金契约规定的基金持有人条件; 非交易过户(2)非交易过户受让方应当按照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开户要求办理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开户手续; (3)非交易过户所涉的基金份额应当是未予质押或设定了其他限制的份额; (4)因离婚等原因进行财产分割或出于债务履行需要提出非交易过户申请的,除非出具法院司法文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文书或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一般不受理该等申请。但应告知申请人按照先赎回再申购的程序完成过户; (5)司法和行政非交易过户的效力高于其他非交易过户; (6)司法和行政非交易过户按照时间在先原则认定效力; (7)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非公证遗嘱效力,时间在后遗嘱的效力高于时间在先遗嘱效力; (8)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赠与协议本身不单独构成非交易过户的依据; (9)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产生非交易过户,应当持司法机关裁定或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医疗单位证明提出申请; (10)投资者申请办理非交易过户,转入方必须已开设基金账户,办理非交易过户需到转入方或转出方办理托管交易的销售网点办理申请。 (11)非交易过户后,原基金账户份额的的存续时间,在转到新的基金账户后仍旧连续计算; (12)进行非交易过户时,可以是一个基金账户里拥有的大成基金管理公司的一只或多只开放式基金,也可以是同一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 (13)同一托管销售机构的投资者做非交易过户可直接办理;不同托管销售机构的投资者做非交易过户,则须先做转托管后做非交易过户。 (14)非交易过户申请自申请受理日起,符合条件的二个月内办理确认手 续。基金注册登记人可收取一定的过户费用。 提供资料 (1)转让协议及有关非交易过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两份,需加盖发证机关公章以及机构客户单位公章或个人客户签章; (2)投资者或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 (4)销售网点要求的其他资料。 业务流程 代销机构在收到非交易过户的申请后,于当日将有关文件资料传真至基金管理公司,并将资料原件邮寄往基金管理公司。如原件具有唯一性,投资者需要保留原件的,柜员可将原件交还客户,并将加盖代销网点业务公章的复印件邮寄给基金管理人;如客户不须保留原件,代销行应将其邮寄给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在收到非交易过户书面资料原件的2个月内处理非交易过户申请,并在处理完该笔非交易过户业务后,将相关信息通知代销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