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开口保单(open cover) 是指保险人根据投保人/被保险人的申请,对于其所需要投保的所有保险标的在期初签发保险单,并在保险单中约定所有的承保条件。同时,投保人/被保险人在期初支付一定比例的保险费,并于期末根据实际启运情况予以调整。
相关定义 物流标准根据其定义分为物流软件标准和物流硬件标准。软件标准包括物流用语统一,单位标准化,钱票收据标准化,应用条码标准化,包装尺寸标准化,硬件标准含有托盘标准化,集装箱、叉车标准化,拖车载重量标准化,保管设施标准化,其他物流设备标准化。 物流是一个大系统,系统的统一性、一致性和系统内部各环节的有机联系是系统能否生存的首要条件。物流标准为物流系统服务,物流标准化是保证物流系统统一和协调的必要条件.目前,我国物流标准化滞后已成为制约现代物流发展的瓶颈之一。只有加快实现物流标准化,才能有效地实施物流系统的科学管理,力n快物流系统建设,促进物流系统与其他系统和国际系统的衔接,有效地降低物流费用,提高物流系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和中国加入WTO,中国物流标准化落后问题将严重制约国际贸易的发展。因此必须加快物流标准化进程。物流信息技术构成 从构成要素上看,物流信息技术作为现代信息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本质上都属于信息技术范畴,只是因为信息技术应用于物流领域而使其在表现形式和具体内容上存在一些特性,但其基本要素仍然同现代信息技术一样,可以分为4个层次:物流信息技术1.物流信息基础技术 即有关元件、器件的制造技术,它是整个信息技术的基础。例如微电子技术、光子技术、光电子技术、分子电子技术等。2.物流信息系统技术 即有关物流信息的获取、传输、处理、控制的设备和系统的技术,它是建立在信息基础技术之上的,是整个信息技术的核心。其内容主要包括物流信息获取技术、物流信息传输技术、物流信息处理技术及物流信息控制技术。3.物流信息应用技术 即基于管理信息系统(MIS)技术、优化技术和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CIMS)技术而设计出的各种物流自动化设备和物流信息管理系统,例如自动化分拣与传输设备、自动导引车(AGV)、集装箱自动装卸设备、仓储管理系统(WMS)、运输管理系统(TMS)、配送优化系统、全球定位系统(GPS)、地理信息系统(GIS)等等。4.物流信息安全技术 即确保物流信息安全的技术,主要包括密码技术、防火墙技术、病毒防治技术、身份鉴别技术、访问控制技术、备份与恢复技术和数据库安全技术等。物流信息技术在国内应用现状 在国内,各种物流信息应用技术已经广泛应用于物流活动的各个环节,对企业的物流活动产生了深远的影响。1.物流自动化设备技术的应用 物流自动化设备技术的集成和应用的热门环节是配送中心,其特点是每天需要拣选的物品品种多,批次多、数量大。因此在国内超市、医药、邮包等行业的配送中心部分地引进了物流自动化拣选设备。一种是拣选设备的自动化应用,如北京市医药总公司配送中心,其拣选货架(盘)上配有可视的分拣提示设备,这种分拣货架与物流管理信息系统相连,动态地提示被拣选的物品和数量,指导着工作人员的拣选操作,提高了货物拣选的准确性和速度。另一种是一种物品拣选后的自动分拣设备。用条码或电子标签附在被识别的物体上(一般为组包后的运输单元),由传送带送入分拣口,然后由装有识读设备的分拣机分拣物品,使物品进入各自的组货通道,完成物品的自动分拣。分拣设备在国内大型配送中心有所使用。但这类设备及相应的配套软件基本上是由国外进口,也有进口国外机械设备,国内配置软件。立体仓库和与之配合的巷道堆垛机在国内发展迅速,在机械制造、汽车、纺织、铁路、卷烟等行业都有应用。例如昆船集团生产的巷道堆垛机在红河卷烟厂等多家企业应用了多年。近年来,国产堆垛机在其行走速度、噪音、定位精度等技术指标上有了很大的改进,运行也比较稳定。但是与国外著名厂家相比,在堆垛机的一些精细指标如最低货位极限高度、高速(80米/秒以上)运行时的噪音,电机减速性能等等方面还存在不小差距。2.物流设备跟踪和控制技术的应用 目前,物流设备跟踪主要是指对物流的运输载体及物流活动中涉及到的物品所在地进行跟踪。物流设备跟踪的手段有多种,可以用传统的通信手段如电话等进行被动跟踪,可以用RFID手段进行阶段性的跟踪,但目前国内用的最多的还是利用GPS技术跟踪。GPS技术跟踪利用GPS物流监控管理系统,它主要跟踪货运车辆与货物的运输情况,使货主及车主随时了解车辆与货物的位置与状态,保障整个物流过程的有效监控与快速运转。物流GPS监控管理系统的构成主要包括运输工具上的GPS定位设备、跟踪服务平台(含地理信息系统和相应的软件)、信息通信机制和其他设备(如货物上的电子标签或条码、报警装置等)。在国内,部分物流企业为了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提升对客户的服务能力也应用这项技术,例如去年底,沈阳等地方政府要求下属交通部门对营运客车安装GPS设备工作进行了部署,从而加强了对营运客车的监管。3.物流动态信息采集技术的应用 企业竞争的全球化发展、产品生命周期的缩短和用户交货期的缩短等都对物流服务的可得性与可控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实时物流理念也由此诞生。如何保证对物流过程的完全掌控,物流动态信息采集应用技术是必需的要素。动态的货物或移动载体本身具有很多有用的信息,例如货物的名称,数量、重量、质量、出产地、或者移动载体(如车辆、轮船等)的名称、牌号、位置、状态等一系列信息。这些信息可能在物流中反复的使用,因此,正确、快速读取动态货物或载体的信息并加以利用可以明显地提高物流的效率。在目前流行的物流动态信息采集技术应用中,一、二维条码技术应用范围最广,其次还有磁条(卡)、语音识别、便携式数据终端、射频识别(RFID)等技术。(1)一维条码技术 一维条码是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和空、相应的数字组成,这种用条、空组成的数据编码可以供机器识读,而且很容易译成二进制数和十进制数。因此此技术广泛地应用于物品信息标注中。因为符合条码规范且无污损的条码的识读率很高,所以一维条码结合相应的扫描器可以明显地提高物品信息的采集速度。加之条码系统的成本较低,操作简便,又是国内应用最早的识读技术,所以在国内有很大的市场,国内大部分超市都在使用一维条码技术。但一维条码表示的数据有限,条码扫描器读取条码信息的距离也要求很近,而且条码上损污后可读性极差,所以限制了它的进一步推广应用,同时一些其他信息存储容量更大、识读可靠性更好的识读技术开始出现。(2)二维条码技术 由于一维条码的信息容量很小,如商品上的条码仅能容纳几位或者十几位阿拉伯数字或字母,商品的详细描述只能依赖数据库提供,离开了预先建立的数据库,一维条码的使用就受到了局限。基于这个原因,人们发明一种新的码制,除具备一维条码的优点外,同时还有信息容量大(根据不同的编码技术,容量是一维的几倍到几十倍,从而可以存放个人的自然情况及指纹、照片等信息),可靠性高(在损污50%仍可读取完整信息),保密防伪性强等优点。这就是在水平和垂直方向的二维空间存储信息的二维条码技术。二维条码继承了一维条码的特点,条码系统价格便宜,识读率强且使用方便,所以在国内银行、车辆等管理信息系统上开始应用。(3)磁条技术 磁条(卡)技术以涂料形式把一层薄薄的由定向排列的铁性氧化粒子用树脂粘合在一起并粘在诸如纸或塑料这样的非磁性基片上。磁条从本质意义上讲和计算机用的磁带或磁盘是一样的,它可以用来记载字母、字符及数字信息。优点是数据可多次读写,数据存储量能满足大多数需求,由于器粘附力强的特点,使之在很多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如信用卡、银行ATM卡、机票、公共汽车票、自动售货卡、会员卡等。但磁条卡的防盗性能、存储量等性能比起一些新技术如芯片类卡技术还是有差距。(4)声音识别技术 是一种通过识别声音达到转换成文字信息的技术,其最大特点就是不用手工录入信息,这对那些采集数据同时还要完成手脚并用的工作场合、或键盘上打字能力低的人尤为适用。但声音识别的最大问题是识别率,要想连续地高效应用有难度。目前更适合语音句子量集中且反复应用的场合。(5)视觉识别技术 视觉识别系统是一种通过对一些有特征的图像分析和识别系统,能够对限定的标志、字符、数字等图象内容进行信息的采集。视觉识别技术的应用障碍也是对于一些不规则或不够清晰图像的识别率问题而且数据格式有限,通常要用接触式扫描器扫描,随着自动化的发展,视觉技术会朝着更细致,更专业的方向发展,并且还会与其他自动识别技术结合起来应用。(6)接触式智能卡技术 智能卡是一种将具有处理能力、加密存储功能的集成电路芯版嵌装在一个与信用卡一样大小的基片中的信息存储技术,通过识读器接触芯片可以读取芯片中的信息。接触式智能卡的特点是具有独立的运算和存储功能,在无源情况下,数据也不会丢失,数据安全性和保密性都非常好,成本适中。智能卡与计算机系统相结合,可以方便地满足对各种各样信息的采集传送、加密和管理的需要,它在国内外的许多领域如:银行、公路收费、水表煤气收费等得到了广泛应用。(7)便携式数据终端 便携式数据终端(PDT)一般包括一个扫描器、一个体积小但功能很强并有存储器的计算机、一个显示器和供人工输入的键盘。所以是一种多功能的数据采集设备,PDT是可编程的,允许编入一些应用软件。PDT存储器中的数据可随时通过射频通信技术传送到主计算机。(8)射频识别(RFID) 射频识别技术是一种利用射频通信实现的非接触式自动识别技术。RFID标签具有体积小、容量大、寿命长、可重复使用等特点,可支持快速读写、非可视识别、移动识别、多目标识别、定位及长期跟踪管理。RFID技术与互联网、通讯等技术相结合,可实现全球范围内物品跟踪与信息共享。从上述物流信息应用技术的应用情况及全球物流信息化发展趋势来看,物流动态信息采集技术应用正成为全球范围内重点研究的领域。我国作为物流发展中国家,已在物流动态信息采集技术应用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例如条码技术、接触式磁条(卡)技术的应用已经十分普遍,但在一些新型的前沿技术,例如RFID技术等领域的研究和应用方面还比较落后。物流信息技术的发展趋势1.趋势之一 RFID将成为未来物流领域的关键技术 专家分析认为,RFID技术应用于物流行业,可大幅提高物流管理与运作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另外,从全球发展趋势来看,随着RFID相关技术的不断完善和成熟,RFID产业将成为一个新兴的高技术产业群,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因此,RFID技术有望成为推动现代物流加速发展的新品润滑剂。2.趋势之二 物流动态信息采集技术将成为物流发展的突破点 在全球供应链管理趋势下,及时掌握货物的动态信息和品质信息已成为企业盈利的关键因素。但是由于受到自然、天气、通讯、技术、法规等方面的影响,物流动态信息采集技术的发展一直受到很大制约,远远不能满足现代物流发展的需求。惜助新的科技手段,完善物流动态信息采集技术,成为物流领域下一个技术突破点。3.趋势之三 物流信息安全技术将日益被重视 借助网络技术发展起来的物流信息技术,在享受网络飞速发展带来巨大好处的同时,也时刻饱受着可能遭受的安全危机,例如网络黑客无孔不入地恶意攻击、病毒的肆掠、信息的泄密等等。应用安全防范技术,保障企业的物流信息系统或平台安全、稳定地运行,是企业长期将面临的一项重大挑战。第三方物流信息化建设 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运输质量和运输效率,提高客户服务能力,从而提高核心竞争力,也是很多第三方物流企业应对市场竞争的必然选择。物流信息平台根据企业对信息化系统的应用程度,第三方物流行业的信息化建设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单点应用阶段。物流信息化的第一阶段是针对个别的信息处理活动,引入各种软件工具,建设各种单点应用系统,如全球定位系统(GPS)、地理信息系统(GIS)、电子标签(RFID)、自动识别软件、物流仿真软件以及各种通用的软件工具,如办公套件、企业邮箱等。 ——流程优化阶段。物流信息化的第二阶段是针对物流企业的个别业务流程或管理职能,实施部门级的信息系统建设,通过信息处理活动的改进来优化和改善各业务流程或管理职能的运行。该阶段的信息化建设内容包括:运输管理系统(TMS)、配送管理系统(DMS)、电子报关系统、网上跟踪查询系统、货主企业与第三方物流企业之间的数据对接平台等;以及各种通用的信息系统,如OA系统、财务管理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等。 ——综合管理阶段。物流信息化的第三阶段是针对整个物流企业的综合管理,实施企业级的信息系统建设。该阶段的信息化建设内容包括,各种物流企业专用的生产管理系统、管理信息系统、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等。在第三阶段,物流企业需要跨越部门的界限,实现各个部门的数据和信息的互联互通,并在此基础上,实现信息的集中查询和集中发放。企业内部物流信息化阶段 基础层面的信息化:主要解决信息采集问题,实现信息传递和共享,统一信息标准,提高效率和降低成本。 优化层面的信息化:这个层面的企业通过系统建模、信息分析处理,可以实现优化带来的效益。一是流程的优化,持续改进;二是日常决策的优化,如每一个阶段库存都按预定目标有所降低,运输效率也逐渐提高等等。 这要求信息系统中有优化的模块,有进行优化的模型和算法,要求对企业物流业务有非常深入的了解,还要求在数学建模上的功夫。
小额账户管理费内容介绍 以下是各行的小额账户管理费收取标准: 工商银行每3个月日均存款低于300元,每月收取1元的小额账户管理费。 建设银行:储蓄账户可能被收取小额账户管理费,上海分行小额账户管理费收取标准为:人民币个人活期存款小额账户是指统计期内日均存款余额小于500元(不含)的人民币个人活期存款账户。每季度3元收取小额账户管理费,结算时间是每个季度末月20或21日。 所谓日均存款余额就是每日存款余额的平均数,即统计期内将每天的存款余额按天累加,除以统计期内天数,就等于日均存款余额。账户日均余额=统计期内每天存款余额合计数/统计期内天数。各银行收取数据 中国大陆各个银行2010年初小额账户管理费数据(仅供参考,实际情况请致电当地银行咨询): 1、中国工商银行:低于300元收小额账户管理费3元/季度;(苏州工行是低于500,每三个月收3元,跟每季度还是有区别的) 2、中国农业银行:低于300元收小额账户管理费3元/季度; 2010年4月1日,辽宁农行小额账户管理费开始涨价了。低于500元收小额账户管理费6元/季度; 3、中国建设银行:低于500元收小额账户管理费3元/季度,且此类账户以年利率0.01%计利息; 4、中国银行:低于500元收小额账户管理费3元/季度; 5、交通银行:低于500元收小额账户管理费3元/季度; 6、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目前多数省市不收取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2010年10月起按低于300元收3元; 7、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市低于5000元(五千元)一次性收小额账户管理费36元/年; 8、中国光大银行:目前不收小额账户管理费; 9、中信银行:目前不收小额账户管理费; 10、华夏银行:目前不收小额账户管理费; 1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目前不收小额账户管理费; 12、兴业银行:目前不收小额账户管理费; 13、招商银行:日均存款余额低于10000元(一万元)收小额账户管理费1元/月;2008年10月1日,天津、深圳地区涨为5元/月 14、深圳发展银行:低于300元收小额账户管理费3元/季度; 15、广东发展银行:日均存款余额低于500元收小额账户管理费3元/季度; 16、渤海银行:月均(不是日均)低于5000元收取账户管理费5元/月; 17、恒丰银行:目前不收小额账户管理费; 18、浙商银行:目前不收小额账户管理费; 19、北京银行:目前不收小额账户管理费; 20、上海银行:低于300元收小额账户管理费3元/季度; 21、天津银行:低于300元收小额账户管理费3元/季度。 22、平安银行 账户日均余额低于1000元,收2元/月的账户管理费。各方观点 据了解,银行每季度扣3元钱与银行开征的小额账户管理费有关。中国银行北京分行2005年12月发布公相关漫画告称,从2006年3月20日开始,中国银行北京分行开始对日均存款余额不足500元(不含)的人民币普通活期存款账户以及活期一本通账户,每季度收取一次账户管理费,每次3元人民币。 银行:收费主要是为了减少“睡眠账户” 某股份制银行,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收取小额账户管理费主要是出于两个原因:首先,从个人账户的现状来看,很多闲置几年不动的“睡眠账户”,对银行账户资源形成了巨大浪费。放大到全社会层面,同一客户常常在不同银行间开立多个账户,浪费社会的金融账户资源。 其次,通过收取账户管理费,银行希望现有闲置账户客户能够对自身银行账户进行有效合并,积极争取客户能归并在各家银行间的资产,选择一家银行作为自己的金融资产管理行,从而既能提升个人客户的金融理财意识。 专家:银行收费应当更加人性化 对此,一些律师质疑银行收取小额账户管理费的行为,认为有单方面违约之嫌。广东群立弘律师事务所律师谢子奇说,银行在储户开户的合同中并没有小额账户要收取管理费的说明,银行以公告的形式收取储户钱款,要看开户协议是否约定银行有单方面变更的权利。部分银行在与储户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收取管理费,违反了合同法。 长城证券研究所所长向威达说,虽然小额账户管理费的收取客观上确实有助于减少“睡眠账户”,节约相关金融资源,但不能所有的成本都由客户支付,银行在收费时应当考虑企业的社会责任。 针对银行“提高服务、节约成本”“促进个人理财,减少无效和低效账户”的说法,有关专家表示,在网络和数据库技术非常发达的今天,银行能够通过技术革新等人性化措施来解决这一问题。从技术上说,银行管理100元的账户和管理100万元的账户的工作量是一样的,那为什么没听说要清理存款100万的账户呢?
概述 意大利忠利集团(Generali Group) 忠利保险公司(ASSICURAZIONI GENERALI)于1831年12月在特里埃斯特成立,原名奥地利-意大利皇家特许专营忠利保险公司。1848年,正式改名为忠利保险公司。1882 年,成立忠利保险集团。忠利集团由614家公司组成,其中167家为一体化联合公司。开拓亚洲 忠利集团一贯重视其在亚洲的业务开拓。目前忠利保险有限公司在日本、香港、新加坡和迪拜设有分公司。亚洲是进一步发展集团保险业务的潜在的重要地区。进驻中国 忠利保险从创建初期就以国际化为自己的使命,并以日益增长的兴趣研究着象中国这样的新兴市场所提供的各种可能性。事实上,忠利保险早在1910年就已进入中国。当时,它在上海成立了一家专门从事承保火险和水险的代理机构。接着在1924年,忠利保险将承保业务逐渐扩展到上海以外的地区,在北京、天津、广东和河北成立了分公司。 1996年,随着中国逐渐向国际投资者开放,忠利保险在北京设立了代表处以收集当地市场信息并着手与中国政府部门的广泛合作,同时开始为一旦获得营业执照后成立合资公司而寻找当地合资伙伴。1997年忠利保险在上海成立了第二家代表处。这两家代表处的成立是忠利保险为在中国承保风险业务,直接参与中国保险市场而迈出的第一步。 1999年3月忠利保险有限公司出资10万美元在中国特困地区云南省麻栗坡县资助建立一所学校和一座医院。1998年12月忠利保险有限公司在一级市场上通过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认购了2000万美元的由中国财政部发行的环球债券。1998年9月至1999年1月忠利保险有限公司与中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合作开展了题为"保险资金运用与基础设施建设"的专题研究。 1998年6月忠利保险有限公司参加由中国人民银行组织的"各国保险法规和保险监管介绍"一书的编辑工作,提供了全套详细的意大利主要的保险监管法规。忠利保险有限公司在意大利威尼斯附近拥有一家忠利学校,致力于培训集团及其他公司的经理,至今已邀请了10位中国保险公司的经理参加了培训。忠利保险与中国在保险业务上的合作始于1978年。过去二十年来,忠利集团以再保险的形式为在中国境内的一些风险提供承保业务。社会评价 作为世界上主要的建筑、安装工程承保公司之一,忠利保险有限公司已为中国的许多大型工程项目提供了主要再保险人的服务。忠利保险有限公司是世界上最主要的航天和航空承保公司之一。近十年来为中国长城工业公司的“长征”系列运载火箭的发射提供了系列再保险服务。
物流作业logistics operation 实现物流功能时所进行的具体操作活动。物流作业的分析 传统企业长期以来对物流管理不够重视,因而现有的物流作业环节中存在大量不合理或不增值的作业,如何对物流作业进行作业分析以判断其能否带来价值增值已成为当务之急。在这里,引入价值工程方法进行分析。 价值公式:v=f/c 式中,v表示某项物流作业的价值;f表示该项物流作业的功能;c表示该项物流作业所消耗的成本费用。利用该公式,分五种情况对具有增值作用的物流作业进行分析: ①f上升,c下降。这是最优的情况,说明该项物流作业在通常情况下都能产生价值增值。在对企业乃至整个供应链的物流作业进行改善的时候,这类物流作业应该是作业改善的中心环节,也是通过作业改善获利最大的环节。 ②f不变,c下降。这是一种次优的情况,在功能不变的情形下,物流作业的成本有所下降,原因有可能是供应链企业间加强了合作,减少了企业间物流的重复作业,即减少了物流资源的浪费;也可能是提高了物流作业的熟练程度,即由于效率的提高导致作业成本费用的降低。 ③f上升,c不变。在这种情况下,消耗同样多的企业资源,可以获得更高的价值。这通常是由于供应链企业间相关物流作业的整合所致。例如,利用配送中心对运往某个特定零售商且来源不同的货物进行整合运输,由于减少了空载率和装卸次数,必然也降低了成本。 ④f上升,c上升,并且功能的增加比率高于成本的上升比率。对于这种情况,必须对功能增加和成本上升进行详细分析,以得出相关的上升比率。通常这种作业是物流作业优化的主要对象,通过有效的成本—效益分析做出作业环节的增减决策。 ⑤f下降,c下降,并且功能的下降比率低于成本的下降比率。对于这种情况,也要进行详细分析,以得出功能下降和成本减少的相应比率。通常符合这种情况的物流作业是作业效率逐渐降低,亟须进一步改善或是消除的作业环节。 应该指出,物流作业成本所包含的各项目是不能分割开来分析的,它们之间存在着互相联系、互相制约的关系。物流成本中某一组成项目的波动将会引起其它组成项目的变化,进而导致物流总成本的变化。举例来说,若招揽物流的业务费用(即物流组织费用)偏低,不能使物流作业规模化和连续化,将会使有关物流设施利用率降低,相应增加其它物流成本,从而使物流总成本升高;若物流的规模化和连续化已达最佳,仍大幅增加物流组织费用,无疑会使费用总体效益降低,造成物流总成本不必要的上升;此外,物流结点成本、物流流动成本及途中意外损耗等成本之间也同样存在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关系。因此,对于物流作业的研究不能停留在单个作业的基础上,而是应该具有全局观点,从整体上把握物流作业的价值增值过程和成本费用情况。
系统简介 小额支付系统Bulk Electronic Payments System (BEPS) 小额批量电子支付系统(BEPS系统)是中国的一个双边净额支付系统,它基于中国国家现代支付系统(CNAPS)的基础设施,用来处理小额(低于50,000元人民币)的电子支付。通过BEPS系统完成的支付是批量进行的,按照收款银行进行分类。所有去往同一家收款银行的支付被打包成一个批次,然后提交给清算系统。这些支付批次指令被发往收款银行,最后的交割在每个清算期结束时进行,也就是说通过BEPS系统清算的支付可以当天到帐。现在每天有三个BEPS清算期。现在,BEPS正在北京、天津和厦门进行试点,试验成功完成后,将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小额支付系统作用 小额支付系统就是央行的一套中介系统,用于各银行间的清算,中小银行间清算尤其受益。区别于大额系统,小额主要是5万人民币以下的清算。 如果没有这套系统,银行间必须每两家之间都建立联系才能做清算,费时费力。央行推出这套系统,让各银行都与央行联系,能够快速传输数据,甚至可以实现异地跨行实时存取款。 图示: A地A银行-->A地人行数据中心-->央行数据总中心-->B地人行数据中心-->B地B银行小额支付系统特点 小额支付系统是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处理跨行同城、异地纸质凭证截流的借记支付业务以及金额在规定起点以下的小额贷记支付业务。他的收费比较低。 简单说小额支付系统是电汇的一种。它是指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汇款业务。同城,异地都可以做,24小时的,由各家银行定时轧差。目前只有五个城市参加了。小额系统对客户来讲和以前的汇款没什么分别,主要是针对银行的,银行根据客户填写的凭证,根据金额和汇入地来判断是小额系统还是大额系统。印发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试行)》、《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手续(试行)》、《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银办发 〔2005〕 287号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 为保障小额支付系统的正常运行,正确办理支付业务,防范支付风险,现将《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试行)》、《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手续(试行)》及《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自小额支付系统上线之日起试行,同时废止《大额支付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请转知辖属各系统参与者,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中国人民银行。 附件:1.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试行) 2.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手续(试行) 3.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 二○○五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1 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 (试 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小额支付系统的业务处理,保障小额支付系统高 效、安全、稳定运行,加速资金周转,防范支付风险,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小额支付系统批量处理支付业务,轧差净额清算资金。 第三条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小额 支付系统办理支付业务的系统参与者和系统运行者,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小额支付系统参与者分为直接参与者、间接参与者和特 许参与者。 直接参与者,是指直接与支付系统城市处理中心连接并在中国 人民银行开设清算账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地(市) 以上中心支行(库)。 间接参与者,是指未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清算账户而委托直接 参与者办理资金清算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 (库)。 特许参与者,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办理 特定支付业务的机构。 第五条 小额支付系统和大额支付系统共享清算账户清算资金。 清算账户,是指直接参与者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的、用于资金 清算的存款账户。 第六条 小额支付系统处理同城、异地的借记支付业务以及金额 在规定起点以下的贷记支付业务。 同城业务,是指同一城市处理中心的参与者相互间发生的支付 业务。 异地业务,是指不同城市处理中心的参与者相互间发生的支付 业务。 第七条 小额支付系统直接参与者、特许参与者与城市处理中心 之间发送和接收支付信息,应当采取联机方式。出现联机中断或其 他特殊情况的,可以采取磁介质方式。 第八条 小额支付系统处理的同城贷记支付业务,其信息从付款 行发起,经付款清算行、城市处理中心、收款清算行,至收款行止。 小额支付系统处理的异地贷记支付业务,其信息从付款行发起, 经付款清算行、付款行城市处理中心、国家处理中心、收款行城市 处理中心、收款清算行,至收款行止。 第九条 小额支付系统处理的同城借记支付业务,其信息从收款 行发起,经收款清算行、城市处理中心、付款清算行、付款行后, 付款行按规定时限发出回执信息原路径返回至收款行止。 小额支付系统处理的异地借记支付业务,其信息从收款行发起, 经收款清算行、收款行城市处理中心、国家处理中心、付款行城市 处理中心、付款清算行、付款行后,付款行按规定时限发出回执信 息原路径返回至收款行止。 第十条 本办法所称付款清算行,是指向小额支付系统提交贷记 支付业务信息或发起借记支付业务回执信息的直接参与者。 本办法所称收款清算行,是指向小额支付系统提交借记支付业 务信息,并接收借记支付业务回执信息或贷记支付业务信息的直接 参与者。 本办法所称付款行城市处理中心,是指付款行所属的城市处理 中心。 本办法所称收款行城市处理中心,是指收款行所属的城市处理 中心。 第十一条 小额支付系统处理的支付业务一经轧差即具有支付 最终性,不可撤销。 银行业金融机构收到已轧差的贷记支付业务信息或已轧差的借 记支付业务回执信息时应当贷记确定收款人账户。 第十二条 支付业务信息在小额支付系统中以批量包的形式传 输和处理。 支付业务信息由纸凭证转换为电子信息,或由电子信息转换为 纸凭证,具有同等的支付效力。 支付业务信息由纸凭证转换为电子信息,电子信息产生支付效 力,纸凭证失去支付效力;电子信息转换为纸凭证,纸凭证产生支 付效力,电子信息失去支付效力。 第十三条 支付业务信息经过确认才产生支付效力。支付业务 信息经小额支付系统传输过程的确认,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 信息格式,并按照规定编核密押。 第十四条 支付业务信息的密押分为全国密押和地方密押。 支付业务信息在直接参与者与城市处理中心间传输,加编地方 密押。支付业务信息在城市处理中心与国家处理中心间传输,加编 全国密押。 全国密押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管理,地方密押由城市处理中心 所在地的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负责管理。 第十五条 小额支付系统采取以中国人民银行为中央对手,对 直接参与者设置净借记限额实施风险控制。直接参与者以及所属间 接参与者发起的贷记支付业务和借记支付业务回执只能在净借记限 额内支付。 净借记限额,是指小额支付系统为开立清算账户的直接参与者 设定的、对其发生支付业务的净借记差额进行控制的最高额度。 第十六条 小额支付系统实行7×24小时不间断运行。小额支 付系统的系统工作日为自然日,其资金清算时间为大额支付系统的 工作时间。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管理需要可以调整系统的运行时间和资金清 算时间。 第十七条 中国人民银行可以根据业务和运行管理的需要对小 额支付系统实施暂时停运。 实施停运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将系统停运时间和启用时间予 以公告。 第十八条 中国人民银行对小额支付系统实行统一管理,对小 额支付系统的运行及其参与者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 支 付 业 务 第十九条 小额支付系统处理下列跨行支付业务: (一)普通贷记业务; (二)定期贷记业务; (三)实时贷记业务; (四)普通借记业务; (五)定期借记业务; (六)实时借记业务; (七)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支付业务。 银行业金融机构行内直接参与者之间的支付业务可以通过小额 支付系统办理。 第二十条 普通贷记支付业务,是指付款行向收款行主动发起 的付款业务。包括下列业务种类: (一)汇兑; (二)委托收款(划回); (三)托收承付(划回); (四)国库贷记汇划业务; (五)网银贷记支付业务; (六)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普通贷记支付业务。 第二十一条 定期贷记支付业务,是指付款行依据当事各方事 先签订的协议,定期向指定收款行发起的批量付款业务。包括下列 业务种类: (一)代付工资业务; (二)代付保险金、养老金业务; (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定期贷记支付业务。 第二十二条 实时贷记支付业务,是指付款行接受付款人委托 发起的、将确定款项实时贷记指定收款人账户的业务。包括下列业 务种类: (一)个人储蓄通存业务; (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实时贷记支付业务。 第二十三条 普通借记支付业务,是指收款行向付款行主动发 起的收款业务。包括下列业务种类: (一)中国人民银行机构间的借记业务; (二)国库借记汇划业务; (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普通借记支付业务。 第二十四条 定期借记支付业务,是指收款行依据当事各方事 先签订的协议,定期向指定付款行发起的批量收款业务。包括下列 业务种类: (一)代收水、电、煤气等公用事业费业务; (二)国库批量扣税业务; (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定期借记支付业务。 第二十五条 实时借记支付业务,是指收款行接受收款人委托 发起的、将确定款项实时借记指定付款人账户的业务。包括下列业 务种类: (一)个人储蓄通兑业务; (二)对公通兑业务; (三)国库实时扣税业务; (四)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实时借记支付业务。 第二十六条 小额支付系统允许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清算组 织接入,办理其代收、代付支付指令传输交换。 小额支付系统允许同城清算系统接入,办理其同城轧差净额资 金清算业务。 第二十七条 银行办理个人储蓄通兑业务应逐笔实时实现收款 行与付款行的手续费分润。 收款行与付款行的手续费分润标准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 第二十八条 中国人民银行可以根据业务管理和风险防范的需 要,对小额支付系统办理的贷记支付业务金额上限进行设定和调整。 第二十九条 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确定普通借记支付业务和定期 借记支付业务的借记回执信息返回基准时间。 第三十条 收款行发起普通借记支付业务或定期借记支付业务 时,应当根据收款人的委托,记载借记回执信息的最长返回时间。 收款人未指定返回时间的,收款行应当填写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返 回基准时间。 借记回执信息最长返回时间不得小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 时间,不得超过5个法定工作日。借记回执信息最长返回时间内遇 法定节假日和小额支付系统停运日顺延。 第三十一条 付款行收到普通借记支付业务或定期借记支付业 务时,审核无误后应当按协议立即办理扣款。付款清算行应当在借 记回执信息返回期满前发出回执。 付款清算行在收款行确定的最长返回时间内对整包借记支付业 务扣款成功的,应当立即返回借记业务回执信息。 第三十二条 付款清算行到期未返回借记业务回执的,小额支 付系统自动在借记回执信息返回到期日的次日予以撤销。 借记支付业务被小额支付系统自动撤销的,收款行可向小额支 付系统再次提交该批借记业务。 第三十三条 小额支付系统参与者应当加强查询查复管理,对 有疑问或发生差错的支付业务,应当使用查询查复格式报文,并在 当日至迟下一个法定工作日上午发出查询。 查复行应当在收到查询信息的当日至迟下一个法定工作日上午 予以查复。 第三十四条 付款行对发起的普通贷记支付业务、定期贷记支 付业务、普通借记支付业务回执和定期借记支付业务回执需要撤销 的,应当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发送撤销申请。支付业务未纳入轧差的, 立即办理撤销;已纳入轧差的,不能撤销。 申请撤销只能撤销批量包,不能撤销批量包中单笔支付业务。 第三十五条 接收行收到实时贷记或实时借记支付业务后应立 即完成行内业务处理,并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向发起行返回回执信息。 发起行未及时收到回执信息时,可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发起冲正指令, 取消未纳入轧差的实时支付业务。 小额支付系统未收到接收行的回执信息和发起行的冲正指令 时,在第三个系统工作日对原实时贷记或实时借记支付业务作拒绝 处理,并通知发起行和接收行。 第三十六条 收款行对已发出的普通借记支付业务或定期借记 支付业务需要付款行停止付款的,应当使用规定格式报文申请止付。 付款行收到止付通知后,应当在当日至迟下一个法定工作日上午发 出止付应答。付款行对未发出借记回执信息的,立即办理止付;对 已经发出借记回执信息的,不予止付。 申请止付可以整包止付,也可以止付批量包中的单笔支付业务。 申请止付为整包止付且付款行同意止付的,付款行不再向收款行返 回普通借记支付业务回执和定期借记支付业务回执。 第三十七条 付款行对已纳入轧差的普通贷记支付业务、定期 贷记支付业务和已确认付款并纳入轧差的借记支付业务回执需要退 回的,应当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发出退回申请。 收款行收到退回申请,应当在当日至迟下一个法定工作日上午 发出退回应答。收款行未贷记收款人账户的,立即办理退回;已贷 记收款人账户的,不得办理退回,应当通知付款行由付款人与收款 人自行协商解决。 付款行可以申请整包退回,也可以申请退回批量包中的单笔支 付业务。 收款行对收到的有差错的支付业务,应当主动通过小额支付系 统向付款行查询后办理退回。 第三章 净借记限额管理 第三十八条 净借记限额由授信额度、质押品价值和圈存资金 组成。 本办法所称授信额度,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行依据直接 参与者的资信情况核定的,授予直接参与者在一定时期内多次使用 的信用额度。 本办法所称质押品,是指直接参与者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供的、 用于小额轧差净额资金清算担保的央行票据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 其他优质债券。 本办法所称圈存资金,是指直接参与者在其清算账户中冻结的、 用于小额轧差净额资金清算担保的资金。 第三十九条 中国人民银行对直接参与者提供的质押品和圈存 资金不得动用,但当直接参与者发生信用风险无法清偿小额支付业 务净借记轧差金额时,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动用质押品和圈存资金。 第四十条 授信额度和质押品价值由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家处理 中心通过小额支付系统进行设置和调整。 第四十一条 圈存资金由直接参与者在系统工作日内通过小额 支付系统自行设置和调整,不得用于日常的清算。 第四十二条 直接参与者对其净借记限额可以设置一定比例在 国家处理中心和所在城市处理中心间分配使用。 小额支付系统根据直接参与者业务处理需要,可以对其净借记 限额在国家处理中心和所在城市处理中心之间调配均衡。 第四十三条 直接参与者可以实时查询其在国家处理中心和所 在城市处理中心的净借记限额及其可用额度。 直接参与者根据业务需要,可以设定净借记限额的可用额度预 警值,对其净借记限额预警监视。 第四章 轧差和资金清算 第四十四条 国家处理中心对异地业务进行轧差处理,城市处 理中心对同城业务进行轧差处理。 第四十五条 普通贷记、定期贷记支付业务以贷记批量包为轧 差依据,实时贷记、借记支付业务以回执包中的成功交易为轧差依 据。 第四十六条 小额支付系统对通过净借记限额检查的支付业 务,按付款清算行和收款清算行实时轧差。 小额支付系统对未通过净借记限额检查的普通贷记、定期贷记、 普通借记回执、定期借记回执业务作排队等待轧差处理;未通过净 借记限额检查的实时贷记回执、实时借记回执业务作拒绝处理。 第四十七条 小额支付系统对排队等待轧差处理的支付业务自 动按金额由小到大排列,金额相同的按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直接参与者可根据需要将指定的排队业务调整到队列首位。 第四十八条 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设定同城和异地普通贷记、定 期贷记、普通借记回执、定期借记回执业务的排队最长时间。支付 业务排队等待轧差处理的时间超过系统设定时间的,小额支付系统 自动做撤销处理。 业务排队等待轧差处理最长时间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第四十九条 小额支付系统对多个直接参与者间的排队支付业 务,采取多边撮合机制,防止业务“死锁”,提高支付效率。 国家处理中心对异地排队业务进行撮合处理,城市处理中心对 同城排队业务进行撮合处理。 第五十条 异地业务日间轧差净额提交清算的场次和时间由国 家处理中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业务管理部门的规定设置;同城业务 日间轧差净额提交清算的场次和时间由城市处理中心根据中国人民 银行当地分支行业务管理部门的规定设置。 异地业务和同城业务当日最后一场轧差净额提交清算的时间, 由国家处理中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业务管理部门的规定统一设置。 轧差净额提交清算的场次和时间可以在日间调整,即时生效。 第五十一条 同城和异地业务轧差净额应在每场清算时点发送 国家处理中心进行资金清算,但系统发生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时, 小额支付系统可将轧差净额作暂存处理,待故障恢复后再提交清算。 法定节假日期间,小额支付系统继续对支付业务进行轧差处理, 但每日仅形成一场异地业务轧差净额和同城业务轧差净额,待法定 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大额支付系统工作日提交清算。 第五十二条 国家处理中心收到同城和异地业务轧差净额后立 即进行清算处理。如清算账户头寸不足,按以下队列排队处理: (一)错账冲正; (二)特急大额支付(救灾、战备款); (三)日间透支利息和支付业务收费; (四)票据交换及同城清算系统轧差净额; (五)小额轧差净额; (六)紧急大额支付; (七)普通大额支付和即时转账支付。 第五十三条 直接参与者清算账户不足支付的,应当按以下顺 序立即筹措资金: (一)向其上级机构申请调拨资金; (二)从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拆借资金; (三)通过债券回购或自动质押融资获得资金; (四)通过票据转贴现或再贴现获得资金; (五)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 第五十四条 清算窗口时间内,已筹措的资金按以下顺序清算: (一)错账冲正; (二)特急大额支付(救灾、战备款项); (三)弥补日间透支; (四)日间透支利息和支付业务收费; (五)票据交换及同城清算系统轧差净额; (六)小额轧差净额; (七)紧急大额支付; (八)普通大额支付和即时转账支付。 第五十五条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行根据防范风险和管理的 需要可以对直接参与者清算账户实行借记控制。 清算账户借记控制时,小额支付系统停止受理借记该直接参与 者清算账户的小额支付业务,但对已轧差的小额支付业务、同城票 据交换和同城清算系统轧差净额业务应当完成清算。 第五十六条 直接参与者需要申请撤销清算账户的,应当向中 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提出申请。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至少提 前一个大额系统工作日,向国家处理中心发送撤销清算账户的指令。 撤销指令生效日起小额支付系统停止受理涉及该直接参与者的 所有支付业务,但清算账户仍对小额轧差净额进行清算。 撤销指令生效日起的第三个大额支付系统工作日日终,清算账户 余额为零时,国家处理中心自动进行销户处理;清算账户余额不为 零时,国家处理中心顺延清算账户的销户日期直至清算账户余额为 零。 第五章 日切和年终处理 第五十七条 小额支付系统日切时点,国家处理中心通知各城 市处理中心进行日切处理,并将当日最后一场异地业务轧差净额提 交清算。 城市处理中心收到日切通知立即进行日切处理,并将当日最后一 场同城业务的轧差净额提交国家处理中心清算。 第五十八条 日切后,小额支付系统进入次日业务处理,继续 受理支付业务。 第五十九条 城市处理中心所属直接参与者的同城和异地业务 轧差净额清算完成后,国家处理中心与城市处理中心核对当日处理 的同城业务轧差净额和异地已清算的支付业务信息。 对核对不符的,城市处理中心以国家处理中心的数据为准进行调 整。 第六十条 国家处理中心与城市处理中心核对无误后,城市处 理中心与所属直接参与者核对当日同城、异地已清算的支付业务信 息。 对核对不符的,直接参与者以城市处理中心的数据为准进行调 整。 第六十一条 国家处理中心小额支付系统日终处理完成后,汇 总所有清算日期为当日但轧差日期不为当日的小额支付业务轧差净 额信息,并按直接参与者分发至各相应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会计 营业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会计营业部门收妥信息后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超额 准备金利率和延迟清算天数,分别借记或贷记差额计收或计付利息。 第六十二条 大额支付系统日终,国家处理中心试算平衡后, 将当日小额支付业务的账务信息一并下载至相应的中国人民银行分 支行会计营业部门和国库部门。 第六十三条 中国人民银行会计营业部门和国库部门收到国家 处理中心下载的账务信息后,进行试算平衡。试算不平衡的,转入 待核销处理,并向国家处理中心申请下载账务明细信息进行核对, 查清后进行账务调整。 第六十四条 年终,国家处理中心试算平衡后,将小额支付往 来账户余额一并结转支付清算往来账户,并将支付清算往来账户余 额下载至相应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会计营业部门和国库部门核 对。 第六章 纪 律 与 责 任 第六十五条 小额支付系统的运行者和各参与者应当遵守本办 法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建立健全应急处理机制, 保证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业务的正常处理。 第六十六条 参与者收到已轧差的贷记支付业务或借记支付业 务回执信息时应当贷记确定收款人账户。违反规定延压客户资金, 影响客户资金使用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七条 参与者收到普通借记支付业务或定期借记支付业 务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并返回回执信息。未及时返回回执信息, 影响客户资金使用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况严重的,中国人 民银行可以对其进行通报、警告,直至责令其退出支付系统。 第六十八条 参与者办理支付业务查询查复应当使用规定格式 报文,并及时查询和查复。违反规定造成客户和他行资金延误的, 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况严重的,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对其进行通 报、警告,直至责令其退出支付系统。 第六十九条 参与者办理支付业务止付应当使用规定格式报 文,对收到的止付申请应当及时予以止付。违反规定造成客户和他 行资金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况严重的,中国人民银行 可以对其进行通报、警告,直至责令其退出支付系统。 第七十条 参与者收到付款行的支付业务退回申请,未贷记收 款人账户的,应当立即办理退回。参与者对收到有差错的贷记支付 业务,应当立即向付款行查询后处理退汇。违反规定造成客户和他 行资金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况严重的,中国人民银行 可以对其进行通报、警告,直至责令其退出支付系统。 第七十一条 直接参与者应当合理设置和调整净借记限额,加 强可用额度预警监控。 直接参与者因净借记限额不足,导致支付业务未及时处理,延 误客户和他行资金使用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二条 直接参与者应当在其清算账户存有足够的资金, 用于本机构及所属间接参与者支付业务的资金清算。直接参与者流 动性不足,造成支付系统多次开启清算窗口的,中国人民银行可以 对其清算账户实施控制;情节严重的,可以对其进行通报、警告, 直至责令其退出支付系统。 第七十三条 参与者应当妥善保管密押设备和密钥,严防泄露。 因保管不善泄露密钥,造成资金损失的,有关责任方应依法承担赔 偿责任。故意泄露密钥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的刑 事责任。 第七十四条 参与者因工作差错延误小额支付业务的处理,影 响客户和他行资金使用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五条 参与者的工作人员在办理小额支付业务中玩忽职 守,或出现重大失误,造成资金损失的,应当给予纪律处分,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篡改小额支付系统业务盗用资 金的,应当没收非法所得,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七十六条 各参与者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办理支付业务应当按 规定缴纳汇划费用。小额支付系统以直接参与者和特许参与者为收 费对象,并对收费实行参数化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可以根据管理需 要进行调整。 小额支付系统的收费标准和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 第七十七条 直接参与者采取间连方式接收小额支付来账业务 的,应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的小额支付系统专用凭证,并纳 入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小额支付系统专用凭证格式由中国人民银行 负责统一制定和印制。 第七十八条 国家处理中心、城市处理中心联机储存支付信息 的时间至少为7个系统工作日,不超过30个系统工作日。支付信息 脱机保存时间按照同类会计档
简介 意外险,即意外伤害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的死意外险亡、残疾、医疗费用支出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根据这个定义,意外伤害保险保障项目包括死亡给付、残疾给付、医疗给付和停工给付。 伤害必须是人体的伤害,人工装置以代替人体功能的假肢、假眼、假牙等,不是人身天然躯体的组成部分,不能作为保险对象。 伤害必须是意外事故所致,是指外来的剧烈的偶然发生的事故。只有同时具备“外来”、“剧烈”、“偶然”三个条件,才能构成该合同的保险事故。 所谓“外来”,是指伤害纯系由被保险人人身外部的因素作用所致。如因交通事故、不慎落水、遭雷击、蛇咬、煤气中毒等等。如果伤害由自身疾病而起则不属意外事故;所谓“剧烈”是指人体受到强烈而突然的袭击而形成的伤害。如果伤亡系由被保险人长期操劳或磨炼所致,如地质勘探作业、运动员多年运动致腰及关节损伤等,就不是意外事故;所谓“偶然”,是指被保险人不能预见、不希望发生的事故。 意外伤害保险承保的风险是意外伤害。通常,保险公司的意外险产品对意外伤害定义是: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 谁适合购买意外险 意外是无处不在的,人人都需要意外险,在投保了综合意外险之后,如经常驾车出行的人,一定要为意外险自己投保充足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经常出差的人士,还应该投保一份交通工具综合意外险,能够额外增加乘坐飞机、火车、轮船、公共汽车及出租车的保障。 经常外出旅游人要特别关注旅游险。 此外,家庭可以选择意外险还有针对老年人的《老年人出行平安保险》、针对家庭财产《安居综合保险》、针对民用燃气危险的《民用燃气用户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意外险真的是不能省却的保险! 总之,有责任感的人都需要意外险的,对于家庭责任重大而且意外风险较大的人士,更应该在购买了普通意外险后,还要根据自己的工作生活特性,再增加一些特殊的意外险保障。 附注: 一般意外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不包括因意外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用的,只有附加了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险的才负责医疗费用,或者在某些包含了医疗费用的意外伤害保险且在保险条款中列明医疗费用保障的,保险公司才负责因意外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用。除非保险条款有特别约定,意外伤害保险一般也不包括停工损失给付。 举例:意外保险的保障项目及赔付金额保障项目 意外保险的保障项目:意外险1、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死亡给付是全部给付。 2、残废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按残疾程度大小分级给付残废保险金。残疾给付是部分给付,最高以死亡给付为限。 3、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付。医疗给付规定有最高限额,且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4、住院津贴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赔付金额举例: 意外身故、烧伤及残疾保险金 10万元 特定意外双倍给付 10万元 意外伤害医药补偿 1万元 每日住院给付 50元 每日重病监护给付 50元 住院费用补偿 5000元 手术费补偿 5000元意外险说明,这是某保险公司的意外伤害保险的套餐,其中: 意外身故、烧伤及残疾保险金——主险,如果意外身故,获得全额10万元赔偿;如果烧伤及残疾,根据严重程度按比例赔偿; 特定意外双倍给付——附险,要在主险的基础上投保。如果在某些特定的环境下意外身故死亡或者残疾,在主险给付的基础上赔付相同的数额; 意外伤害医药补偿——附险,要在主险的基础上投保,保额与主险金额相关。对意外伤害导致的医药费予以报销,报销额度不得超过该附加险的保险金额; 每日住院给付、每日重病监护给付——附险,要在主险的基础上投保。住院期间可以给予的经济补偿。 住院费用补偿——附险,要在主险的基础上投保。对住院费用予以报销,报销额度不得超过该附加险的保险金额; 手术费补偿——附险,要在主险的基础上投保。对手术费用予以报销,报销额度不得超过该附加险的保险金额;(注明:不同保险公司有各自的规定)意外险很多公司都会做一些套餐供大家选择,有基本套餐,也有保障全面的套餐。 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的旅行中不幸发生了意外死亡,保险公司将赔偿意外死亡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因为意外伤害造成残疾,保险公司将根据“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上的赔偿比例赔偿意外残疾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旅途中发生意外医疗费用,如果此款保险包含了意外伤害医疗费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将向按条款约定赔偿相应的医疗保险金。 具体的赔偿金额,以保险单条款中的约定为准。种类 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大体可分为三类: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特种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又称“一般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或称“日常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是指意外险被保险人以日常生活中可能遭受意外伤害为保险事故而与保险人订立的合同。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期限一般以一年或不到一年为期。其特点是保持传统的个人投保方式,向居民提供一种安全保障。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这是一种以各种社会组织为投保人,以该社会组织内的在职人员为被保险人,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残废、死亡为保险责任范围,而订立一份保险合同的伤害保险。特种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这是一种保险责任范围仅限于某种特种原因造成意外伤害的合同。其中最主要的是旅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交通事故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和电梯乘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1)旅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这种合同以被保险人在旅行途中,因意外事故遭受伤害为保险事故。保险人一般对约定的旅行路线和旅行期间保险事故承担责任。如飞机失事或船舶碰撞而致旅客的伤害即是。这种保险合同,又可细分为国内旅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和国外旅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2)交通事故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主要针对交通工具遇到交通事故给被保险人造成的伤害、残疾和死亡,而且赔偿范围扩大到交通工具之外的等候场所。它所承保的危险有:①作为乘客的被保险人在交通工具行驶、飞行过程中所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②作为乘客的被保险人在交通工具搭乘场所(候车、候机、候船)时所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③作为行人的被保险人因遭受空中物体坠落而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④被保险人被交通工具所撞,或因交通工具发生火灾、爆炸所遭受的意外事故。 (3)电梯乘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指被保险人乘电梯时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伤残或死亡时,由保险人付赔偿责任的保险合同。投保人是置办电梯或者安装电梯的社会组织或经济单位,被保险人是使用电梯的乘客,保险责任仅限于在专门载乘顾客的专用电梯内的意外事故。适购人群 如经常驾车出行的人,一定要为自己投保充足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经常出差的人士,应该投保一份交通工具综合意外险,能购提供对飞机、火车、轮船、公共汽车及出租车的全面保障。 经常外出旅游人要特别关注旅游险。 此外,家庭可以选择意外险还有针对老年人的《老年人出行平安保险》、针对家庭财产《安居综合保险》、针对民用燃气危险的《民用燃气用户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意外险真的是不能省却的保险! 总之,对于家庭责任重大而且意外风险较大的人士,适宜购买意外险。收集赔付资料 其实,保险理赔所需的大部分证明材料,都是处理事故过程中相关部门出具的,您只需注意收集、保留就可以了。下面就具体通过哪些途径收集相关证明材料,叙述如下:事故类证明 可大致包括意外事故证明、伤残证明、死亡证明、销户证明等。 (1)意外事故证明。发生意外事故应准备意外事故证明。意外事故发生的原因各种各样,意外事故证明应根据事故性质由相应的监管机构出具。例如:道路交通事故应由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火灾事故应由消防部门出具事故证明;抢劫、殴打应由公安机关出具事故证明;工伤事故应由单位提供事故证明等。 (2)死亡证明。在医院内死亡的,由医院开具死亡证明;在医院外死亡的由公安机关出具死亡证明;死因不明确的应由公检法机构的法医部门出具鉴定报告;对于当事人失踪、下落不明的事件,根据相关法律,可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并出具相关文书即可。 (3)伤残证明。统一由公检法机构的法医部门出具伤残鉴定。 (4)销户证明。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医疗类证明 包括诊断证明、手术证明、门诊病历及处方、病理及血液检验报告、医疗费用收据及清单等。均可在治疗过程中从院方获得。只要平时注意收集保留。受益人身份证明及与被保险人关系证明 (1)受益人是指按保险合同或相关法律规定,受领保险赔偿金的权利人。一般持本人身份证即可证明本人身份。但在受益人不能亲自领取保险金,要求委托其他代理人受领款项时,可在当地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后,由被委托人携带公证文书及其本人身份证明,前来办理理赔手续。 (2)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关系证明。受益人受领保险金款项时,除须出具本人身份证明外,还需确认其与被保险人的关系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一般常见的“关系”有:a.夫妻关系,可提供结婚证明;b.父母关系,可提供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c.子女关系,可提供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 了解了获取证明材料的途径后,您就可以在处理发生事件的同时,收集并保留保险索赔所需的材料,快速办理完“繁琐”手续根据年龄选择意外险保额 作为性价比较高的保障型保险,意外险在个人保险规划中的作用日益突出。在一个完整的保险计划中,意外险通常用来提高意外身故的保额,或弥补因意外残疾而造成的未来收入的损失,而意外医疗通常用来补偿意外事故引起的诊疗费用报销和误工费。那么,对于不同年龄的被保险人而言,选择多少保额的意外险合适呢? 未成年人保额有限定 家长多担心孩子出意外,而意外险则能提供相应保障。家长可以选择针对性强的意外险,最好将烫伤、烧伤、跌落、气管异物等儿童常见意外的保险责任涵盖在内。 根据《保险法》规定,未成年子女基本不具有劳动能力,且没有工资收入,因此在确定未成年人的身故保额时,是按照一个人10年的基本生活标准确定的。多数地区的少儿身故保额不超过5万元,所以友邦的畅游旅行意外险规定,60天至17周岁的被保险人只能选择意外伤害保额不超过5万元的搭配。而上海、北京、广州等地少儿身故最高保额10万元。因此,在为孩子选择意外险时,应当注意身故保额的限制,超出保额部分无效。 成年人需要高保障 对于成年人而言,往往日常工作较为繁忙,工作压力、频繁出差等原因,面临的意外风险相对较高,意外险保障显得尤为必要。同时,由于在家庭中的经济地位更重要,因此此类人群意外险的保障额度可以更大一些,一般要保证一旦丧失收入能力后,仍能在未来5到7年维持80%的收入水平为宜。 经常外出的商务人士,应投保交通工具意外险。其保障范围一般覆盖飞机、轮船、火车以及地铁、轻轨等市内公交,保险期间还能自由选择。1年期交通工具意外险保费在100至150元不等,保额约为70万至100万元。 旅游意外险能针对短暂的出游行程提供较为全面的保障,市场上10天期的旅游意外险保费约为10至20元,保额约10万元。成年人举家出游可以多配备几份,最好能供选择有异地医疗救援等服务的险种。 专家建议,对于个人综合意外险,最好还是找专业的寿险代理人量身定做,可以根据自己以及整个家庭的经济情况、从事的工作、健康状况综合考量。一般而言,成年人的意外险多和寿险或者健康险做一定的险种组合。 老年人重视意外医疗 老年人是意外风险高发的群体,但多数意外险产品考虑到风险成本问题,会把投保年龄控制在60周岁以下甚至更低。因此,老年人要重视未来意外风险的规避,变通的办法是在未到投保年龄限制以前购买意外险,以续保的方式可以突破投保年龄限制。 目前,市场上也有一些产品专门针对老年人意外险市场,将投保年龄限制放宽。值得注意的是,老年人因意外导致的骨折较为常见,因此意外医疗这一块需要老年人特别关注。在选择相应产品时,可以侧重考虑那些意外医疗补贴额度高的,最好是能够不限制理赔次数的。
定义 物流企业(logistics enterprise)至少从事运输(含运输代理、货物快递)或仓储一种经营业务,并能够按照客户物流需求对运输、储存、装卸、包装、流通加工、配送等基本功能进行组织和管理,具有与自身业务相适应的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组织物流企业,非法人物流经济组织可比照适用。分类分类原则 a) 符合以上定义的企业; b) 相近业务合并为同一类型; c) 应将传统单项服务功能与物流服务功能相结合。分类方法 根据物流企业以某项服务功能为主要特征,并向物流服务其他功能延伸的不同状况,划分物流企业类型。物流企业类型运输型物流企业 运输型物流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要求:物流企业a) 以从事货物运输业务为主,包括货物快递服务或运输代理服务,具备一定规模; b) 可以提供门到门运输、门到站运输、站到门运输、站到站运输服务和其他物流服务; c) 企业自有一定数量的运输设备; d) 具备网络化信息服务功能,应用信息系统可对运输货场进行状态查询、监控。仓储型物流企业 仓储型物流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a) 以从事仓储业务为主,为客户提供货物储存、保管、中转等仓储服务,具备一定规模; b) 企业能为客户提供配送服务以及商品经销、流通加工等其他服务; c) 企业自有一定规模的仓储设施、设备,自有或租用必要的货运车辆; d) 具备网络化信息服务功能,应用信息系统可对货物进行状态查询、监控。综合服务型物流企业 综合服务型物流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a) 从事多种物流服务业务,可以为客户提供运输、货运代理、仓储、配送等多种物流服务,具备一定规模; b) 根据客户的需求,为客户制定整合物流资源的运作方案,为客户提供契约性的综合物流服务; c) 按照业务要求,企业自有或租用必要的运输设备、仓储设施及设备; d) 企业具有一定运营范围的货物集散、分拨网络; e) 企业配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建立完备的客户服务体系,能及时、有效地提供客户服务; f) 具备网络化信息服务功能,应用信息系统可对物流服务全过程进行状态查询和监控。物流企业评估评估原则 能够全面、系统反映企业综合能力,对于具备一定综合水平的三种类型的物流企业,按照不同评估指标分为AAAAA、AAAA、AAA、AA、A五个等级。AAAAA级最高,依次降低。 物流企业评估工作可由全国性物流行业组织设立评估机构具体实施。新战略 当今流通领域广泛谈论的话题是如何提高商品物流的效率及降低其成本。商品从物流企业制造商送到顾客手中的整个物流过程中,物流/配送中心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而物流中心的营运成本占了整个物流成本的大部分,故降低物流中心的营运成本及提高其经营效益是非常重要的。物流改革 “如何压缩商品流通过程中的库存数量及库存时间?”已成为现今流通企业经营者最关注的课题。这是由于库存的数量及时间关系到整个物流配送过程的营运成本及效益。要推进供销网络的效率化,物流改革是必须的。 首先是信息的共有化。这强调的是流通领域中企业间的信息共有,特别是商品台帐类(ProductMaster)及零售信息(POS数据)的共有化。 其次是跨业界的标准化。在流通领域,这种标准化通常是指各企业所经手的发票如交货/送货单等票据格式或票据内容的统一化。而这种标准化的趋势也将推广至诸如订货单位或包装单位等流通批次的管理上。 最后是坚固的同盟关系。今后在物流领域或在流通业的其他领域中,都将强调建立一种与供货商之间坚固而有力的战略同盟关系。为了实现流通库存的最优化,零售企业除了通过特约代理店、特约经销店等举措来进行一系列必要的库存压缩、库存集约外,也可以凭借与生产厂家之间那种坚固而有力的战略同盟关系来尝试不需中间流通环节的“店铺直送”的进货形式。功能包装功能 包装功能是为了维持产品状态、方便储运、促进销售,采用适当的材料、容器等,使用一定的技术方法,对物品包封并予以适当的装潢和标志的操作活动。包装层次包括个装物流企业、内装和外装三种状态。个装是到达作用者手中的最小单位包装,是对产品的直接保护状态;内装是把一个或数个个装集中于一个中间容器的保护状态;外装是为了方便储运,采取必要的缓冲、固定、防潮、防水等措施,对产品的保护状态。 按包装在流通中的作用,又可以分为工业包装和商业包装。工业包装又叫运输包装,它是以运输、保管为主要目的的包装,或者说是为了物流的包装。工业包装主要是外装和内装;商业包装是零售包装或消费包装,商业包装主要是个装。 包装在物流系统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包装是生产的终点,同时又是物流的起点,它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物流系统的运行状况。对产品按一定数量、形状、重量、尺寸大小配套进行包装。并且按产品的性质采用适当的材料和容器,不仅制约着装卸搬运、堆码存放、计量清点是否方便高效,而且关系着运动工具和仓库的利用效率。具体来讲,包装具有以下功能:保护功能 这是维持产品质量的功能,是包装的基本功能。在物流过程中各种自然因素(温度、湿度、日照、有害物质、生物等),对产品的质量发生的影响,会使产品损坏、变质。在装卸搬运、运输过程中,撞击、震动也会使产品受损。为了维持产品在物流过程中的完整性,必须对产品进行科学的包装、避免各种外界不良因素对产品的影响。定量功能 是决定物流基本单位的功能。运输、装卸搬运通常是以包装的体积、重量为基本单位的,托盘、集装箱、货车等也是按一定包装单位来装运的。因此,包装单位决定着物流的数量单位。便利功能 合适的包装形状、尺寸、和材料,能够方便运输、装卸搬运、保管的操作,提高其它物流环节的效率。促销功能 包装是商品的组成部分,它是商品的形象。包装上的商标、图案、文字说明等,是商品的广告和“无声的推销员”,它是宣传推销商品的媒体,诱导和激发着消费者的购买欲望。装卸搬运功能 装卸搬运功能是指在同一地域范围内,改变货物存放状态和空间位置的作业活动。具体来讲,就是对货物进行垂直或水平位置移动以及改变其支撑方式的作业活动。装卸搬运功能是整个物流活动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它作为各个环节的结合部,是物流运装卸搬运工具:叉车行的纽带。 装卸搬运的功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装卸搬运支持和连接着其它物流活动。任何货物在物流过程中,对它进行包装、运输、储存、加工和配送时都需要进行装卸搬运作业,因此,装卸搬运是附属于其它物流活动的。装卸搬运虽然具有附属性,但它又具有不可缺少的特点。在物流过程中,货物的每一次位置移动都是通过装卸搬运来实现的,货物在各个环节之间的转移也是由装卸搬运来连接的。离开了装卸搬运的支持和连接,物流系统就会中断。 2、装卸搬运的速度影响着物流的速度。在物流的各个环节,装卸搬运作业是不断出现和反复进行的,它出现的频度远远高于其它物流活动。每一次装卸搬运都要花费一定的时间,各个环节的时间加起来是一个不小的数,因此,装卸搬运的速度和占用时间,是决定物流速度的重要因素。 3、装卸搬运质量直接关系物流质量。货物在物流过程中要经过多次的装卸搬运,其作业量在整个物流作业量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同时,装卸搬运作业又往往需要直接接触货物,因此,这是物流过程中造成货物破损、失散、损耗、混合等损失的主要环节。不仅如此,装卸搬运还关系到运输和储存的安全,运输工具载重与容积的有效利用,仓容的有效利用程度等。所以,装卸搬运质量直接关系整个物流的质量。 4、装卸搬运关系整个物流费用。我国现在铁路运输的始发和到达的装卸搬运作业费,大致占运输费用20%左右,而船运则高达40%左右。可见装卸搬运费在整个物流费用当中的比重相当高。降低装卸搬运成本的途径在于采取现代化机械设备,实行科学管理,提高作业效率。资金短缺是我国目前面临的困境,在固定资产投入不足,机械化、自动化水平还不够高的情况下,肩背人扛的原始作业方式还相当普遍。从而形成作业效率低,作业成本高的现状。因此,提高装卸搬运效率,降低装卸搬运成本,是降低物流费用的重要环节。运输功能 运输功能是借助运输工具,通过一定的线路,实现货物空间移动,克服生产和需要的空间分离,创造空间效用的活动。 公路运输主要内容 1、运输实现货物的空间移动。物流是物资资料的物理性运动,这种运动的主要内容之一,是改变物资资料的空间存在。运输就是改变空间存在的主要手段。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生产和消费之间空间的分离日趋扩大,生产部门、生产要素和生产环节的空间组合日趋复航空运输杂,运输的地位和作用也日趋重要。成为国民经济的基础和先行。 2、运输网络的发展决定着流通的范围及规模。商品流通的范围和规模,是随着运输而发展而发展的。运输网络延伸到哪里,商品流通就随之发展到哪里。运输网络的密度越大。我国运输能力与运输需要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线路少、承载能力低,各种线路比例不合理,已经严重制约着商品流通及国民经济的发展。 航空运输 3、运输决定着物流的时间和速度。物资资料的空间移动是在线路和结点上实现的,其中在线上进行的活动就是运输。货物在运输线路上通过时间的长短,是物流时间和速度的决定性因素之一。运输所需要的时间和速度,取决于线路的质量,运输工具的现代化水平以及运输组织管理的合理程度。显然,线路质量、运输工具现代化水平越高,组织管理越合理,运输时间就越短,速度也越快。 4、运输费用关系整个物流费用。在物流费用中,运输费用所占的比重最高,一般来讲,在社会物流费用当中,运输费用占将近50%的比重。有些产品的运输费用甚至高于生产费用。因此,降低运输费用对于降低物流费用,提高物流经济效益,以及稳定商品价格,满足消费需求,提高社会经济效益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储存功能含义和分类 储存功能是对物流中暂时处于停滞状态物资的活动。储存作为一种物流形铁路运输态,为物流提供场所和时间,在储存期间可以对储存品进行检验、整理、分类、保管、包装、加工、集散、转换运输方式等作业。因此,储存在物流中具有重要的作用,成为与运输并列的两大物流支柱。 按照储存在社会再生产中的作用,可以分为生产储存、流通储存、消费储存和国家储存。主要内容 1、调节生产和消费之间的时间差异。生产和消费之间的时间分离,是社会经济的客观存在,对此,我们在前面已经有了多次说明,储存具有调节时间差异的功能。 2、储存保管质量决定着库存物资的质量。储存不是单纯的堆放,为了保持物资的质量,需要进行各种形式的保管。通过对库存物资的合理存放、妥善保管、精心养护,使其使用价值得到保存。同时,检验是贯穿于储存作业的全过程,它是对产品质量、保证质量、装卸搬运质量水路运输、运输质量的综合考察,是保证物流量的重要环节。 3、储存是联结各个物流环节的纽带。各个物流环节在连续不断的运动过程中,经常需要一定时间的停滞,储存是上一个环节运动的终点,经过一定时间停滞后,又是下一个环节运动开始的起点。同时,很多物流环节的作用,是在储存所提供的场所和时间里完成的。离开了储存,其它物流环节无法联系,很多作业也无法进行。因此,是联结各个环节的纽带。 4、储存是流通活动的“调节阀”。在社会分工日益细化的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交换关系越来越复杂,影响流通的不确定因素也越来越多。同时,在物流过程中,计划不周,意外事故,自然条件变化等,也带来大量不确定因素。当这些不确定因素成为现实,流通的连续性发生困境,储存就可以用它合理的存量来调节流量。流通加工功能 (一)流通加工功能是在流通过程中,根据客户的要求和物流的需要,改变仓储货架或部分改变商品形态的一种生产性加工活动。流通加工是流通中的一种特殊形式,其目的是为了克服生产加工的产品在形质上与客户要求之间的差异。或者是为了方便物流提高物流效率。 (二)流通加工与生产加工的区别。 首先,加工的对象不同。生产加工的对象的原材料、零部件、半产品,流通加工的对象主要是进行流通过程的成品或最终产品。当然,流通加工当中的组装加工等也是以零配件为对象的,但这些零配件是作为成品的组成部分存在的。 其次,加工的目的不同。生产加工的目的是为了创造新的产品形态,流通加工的目的是为了完善产品的形质,有时纯粹是为了物流的便利,为提高物流效率创造条件。 (三)流通加工功能的内容: 1、克服生产和消费之间的分离,更有效地满足消费需求。这是流通加工功能最基本的内容。现代经济中,生产和消费在质量上的分离日益扩大和复杂。流通企业利用靠近消费者,信息灵活的优势,从事加工活动,能够更好地满足消费需求,使少规格、大批量生产与小批量、多样性需求结合起来。 2、提高加工效率和原材料利用率。集中进行流通加工,可以采用技术先进、加工物流企业管理书籍量大、效率高的设备,不但提高了加工质量,而且提高了使用率和加工效率。集中进行加工还可以将生产企业生产的简单规格产品,按照客户的不同要求,进行集中下料,做到量材使用,合理套裁,减少剩余料。同时,可以对剩余料进行综合利用,提高原材料的利用率,使资源得到充分合理的利用。 3、提高物流效率。有的产品的形态、尺寸、重量等比较特殊,如过大、过重产品不进行适当分解就无法装卸运输,生鲜食品不经过冷冻、保鲜处理,在物流过程中就容易变质腐烂等。对这些产品进行适当加工,可以方便装卸搬运、储存、运输和配送,从而提高物流效率。 4、促进销售。流通加工对于促进销售也有积极的作用,特别是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条件下,流通加工成为重要的促销手段。例如,将运输包装改换成销售包装,进行包装装满加工,改变商品形象以吸引消费者;将蔬菜、肉类洗净切块分包以满足消费者的要求;对初级产品和原材料进行加工以满足客户的需要,赢得客户信赖,增强营销竞争力 物流企业配送功能 配送是按客户的要求,进行货物配备送交客户的活动。配送是一种直接面向客户的终端运输,客户的要求是配送活动的出发点。配送的实质是送货,但它以分拣、配货等理货活动为基础,是配货和送货的有机结合形式。一般流程 1、备货。包括筹集货源、订货或购货、集货、进货、以及有关验货、交接、结算等。备货是配送的基础,它可以集中不同客户的需求统一备货,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取得规模效益,降低进货成本。 2、储存。配送中的储存有储备和暂存两种形式。配送储备是为了保证配送稳定性的周转储备和风险储备,一般数量较大,储备结构也较完善。暂存是配送时按分拣配货要求,在理货场地的少量备货。 3、配货。是按照不同客户的要求,对货物进行分拣、分类、匹配的作业。配货是配送不同于其它物流功能的独特之处。也是配送过程中的关键环节。配货水平的高低是关系整个配送系统的效率和水平。 4、配装。是按照车辆有效负荷进行搭配装载。对于不同客户和不同的货物,按照送达的时间、地点、线路进行合理配装,可以提高车辆的载货效率和运输效率,从而提高送货水平降低送货成本。 5、送货。是把货物送达客户指定的场所。送货是一种联结客户末端运输。主要使用汽车运输工具。由于配送客户多,城市交通路线比较复杂,如何使配装和路线有效组合,是提高配送运输效率,减少汽车公害的关键。送货不单纯是把货物运抵客户,还包括圆满的移交、卸货、堆放等服务,以及处理相关手续和结算等。意义 1、配送有利于提高物流经济效益。配送虽然处于物流过程的末端,但从上述流程可以看出,配送在一定程度上是物流活动的缩影。配送过程把若干物流功能结合起来,使它们有机地融为一体,从而提高了各项功能的效率。配送通过集中进货可以降低进货成本;通过集中库存可以保持合理库存,压缩不必要的社会库存,减少仓储费用;通过合理配货、共同配送,可以消除重复运输、空载运输,提高运输工具的利用率,实现合理运输,降低运输成本。 2、配送是客户的后勤。配送是直接联结最终客户的物流活动,由于配送中心网络覆盖面大,信息量大而传递快,物流手段先进设施齐全,专业化程度高,它对客户的服务成为现代化经济中,客户不可缺少的后勤。对于生产企业来讲,可以根据企业生产的需要,组织原材料、辅助材料、零部件等,按计划定时、定量配送、解除企业后顾之忧,大大减少企业库存,或实现零库存。对于零售商店来讲,可以按商店销售状况及时补充商品,既保证货不断档,又可实现零库存。对于不同的中小客户来讲,组织共同进货、共同配货,可以使中小客户得到规模经济的效益。 3、配送有助于提高物流系统的宏观调控能力。配送实行的集中库存、共同配送等大物流的形式,可以从根本上改变一家一户取货送货,重复设库的小生产式的物流格局,从而打破了条块分割,为流通主管部门进行有效的宏观调控创造良好的条件。同时,配送中心又是物流系统中最重要的信息中心和调配中心,因此,通过对配送中心的管理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影响到对物流系统的宏观调控。运输方式的比较公路运输 主要是使用货运汽车在公路上进行的运输的方式。公路运输的主要优点是,机动灵活,覆盖面大,可以进行“门到门”的运输服务;适合近距离运输,近距离的运费低;装卸简单容易;对批量的限制较小;对应需要具有较强的灵活性。主要的缺点是,不适合大量运输;长距离运输费用较高;易产生污染、噪音、交通堵塞等公害,并易发生事故、消耗能源多。铁路运输 是使用铁路车辆在铁路上进行的运输方式。铁路运输的主要优点是,受自然条件的影响较小,具有稳定性、安全性和定时性;适于进行大量运输和中长距离快速运输;中长距离运输的运费低;可以实行全国范围的计划运行;节省能源。主要缺点是,近距离运费高;装卸、编组时间长,货物滞留时间长;不可能进行“门对门”的服务;灵活性差,只能在固定线路上运行。对临时紧急运输要求的适应性差。水路运输 是使用船舶在水上通道进行的运输方式。水路运输又分为河运输、沿海运输、近海运输和远洋运输。水路运输的主要优点是,长距离运输的成本低;适合大批量、大型、超重货物的运输;适合原材料的散货运输;节省能源。主要缺点是,运输速度慢,受港口条件的限制大;装卸搬运费用高;运输时间的准确性差;受水位、季节、气候的影响大。航空运输 是使用飞机或其它航空器通过空路进行的运输方式。航空运输的主要优点是,运输速度快;适合对运费承受能力大的高价值货物的运输;适合少量货物的中长距离运输;对货物包装的要求低,且运输过程中对货物的损伤少。主要缺点是,运费高;重量受限制;受空港限制。 5、管道运输。是利用管道输送气体、液体、粉状固休的运输方式。其运输形式是靠物体在管道内顺着压力的方向循序移动实现的。管道运输的主要优点是,运输过程中可避免散失、丢失等损失;不存在其它运输设备本身在运输过程的消耗动力所形成的无效运输;适合运输量大,连续不断运动的物资运输。其主要特点是,专用性极强,没有通用性,只适合特殊物资的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