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简介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鲁厅字〔2009〕50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济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济发〔2009〕17号),设立济南市财政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济南市财政局部门职责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划入市农业局承担的农业综合开发管理职责。 (三)划入原市人事局承担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的职责。 (四)增加指导和推动全市农村综合改革的职责。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财政、税收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起草全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财政、税收政策和财务会计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全市财政、税收的中长期规划及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市及县(市)区财政分配办法;贯彻实施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三)编制年度市级财政预算草案,经市人大批准后执行,汇总全市财政决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级和全市的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情况;管理市级各项财政收入、市级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以及有关政府性基金;会同有关部门申报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立项;负责彩票市场和彩票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根据市级预算安排,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负责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收管理。 (五)管理市级财政公共支出和各项专款;制定政府采购政策、制度,制定全市统一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制定和监督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 (六)负责财政性资金支出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项目支出的合理性、绩效性等方面的评审;参与有关项目支出标准的研究;承担财政性资金支出项目的概、预、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评审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八)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外债务管理的方针政策,拟订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承担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管理工作;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 (九)负责全市各类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拟订和监督执行财务制度、会计制度;监督有关经济鉴证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从业质量;指导监督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有关工作。 (十)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协调财税、审计监督检查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内部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财政局设18个职能处室和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处。(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拟订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息、督查、信访、应急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和市政府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转办事项的办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政策研究等工作;负责相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二)组织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组织本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三)法规税政处 提出修改、完善财税法规的建议;拟订有关财政、税收的法规、规章草案;审核其他法规、规章草案中有关财政税收的条款;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开展税源调查分析,提出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建议;参与研究有关税收政策;按有关规定负责对市以下企业享受财政专项资金扶持政策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地方性减免税以及对市级财政影响较大的临时特案减免税等重大事项的建议。(四)综合处 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研究提出有关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以及工资、住房改革的政策建议;拟订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管理的财政政策措施,管理和分配相关住房资金;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及有关资金使用政策,管理分配土地资金;承担彩票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具体工作。(五)预算处 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以及财政收支平衡的措施、建议;编制年度市级预算草案,汇总全市年度预算,办理预算追加、调整事宜;承担市级部门预算审核、汇总、批复、调整工作;承担市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研究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承担市对县(市)区的保障性和激励性转移支付工作,指导县(市)区预算管理工作;参与年度市级决算草案编制,汇总全市决算;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六)国库处 组织市级预算执行工作,编制全市及市本级财政收支旬、月报,组织、调度全市财政收入,定期形成收入分析材料;负责拟订我市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与相关配套改革的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总预算会计核算管理工作,指导县(市)区财政会计工作;办理市财政预算拨款、额度下达和财政资金的测算及调度工作;管理市级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协调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及市本级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汇编工作。(七)政府采购管理处 拟订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和工作规程;拟订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有关限额标准;负责市级单位采购计划编制审核,采购方式审批;承担政府采购信息管理、聘用专家管理、投诉处理、市级集中采购机构考核与业务指导工作;指导全市政府采购工作,监督检查全市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八)行政政法处 拟订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研究提出行政、政法部门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和年度部门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负责监督分管部门预算的执行,对专项资金进行跟踪问效;组织和参与拟订有关财务管理办法。(九)教科文处 研究提出教育、科技、文化等部门经费开支标准、定额以及年度部门预算安排建议;组织和参与拟订相关财政政策、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分管部门预算的执行与监督,对专项资金进行跟踪问效;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承担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按规定管理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及教育费附加。(十)经济建设处 研究提出分管部门的部门预算及非税收入安排建议;拟订相关财政政策和财务规章制度;负责分管部门预算执行与监督,对专项资金进行跟踪问效;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年度财务决算;管理市级粮油、食盐等重要生活必需品专项储备资金;负责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等民生政策的落实及资金管理工作;提出基本建设、城建资金安排建议;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评审论证,审核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工程预(结)算和竣工决算,参与制定工程取费标准;管理质监、环保、供销、物价、交通等专项资金,审核城市公共交通政策性亏损补贴,牵头制定燃油价格补贴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国家扩大内需等宏观调控政策,协调落实配套资金。(十一)农业处 研究提出农业、林业、水利、畜牧等方面的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和年度部门预算安排建议,承担农口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组织或参与拟订有关财务管理办法;负责分管部门预算执行与监督;审核农口部门年度财务决算;管理支农专项资金,对专项资金进行跟踪问效;管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政策性农业和扶贫专项贷款贴息,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十二)社会保障处 提出社会保障部门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和年度部门预算安排建议;参与拟订社会保障的政策和制度,拟订社保资金财政管理办法;负责分管部门经费执行与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支出;监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缴、储存和支付,保证资金安全完整;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年度财务决算;参与政府投资社会保障方面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对社保专项资金进行跟踪问效;编制市级社会保障预算决算草案;汇总审核全市社会保障资金预决算草案。(十三)企业处 对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和日常财务管理过程中有关重大财务事项实施审批或备案;负责监缴市级国有资产收益;根据国家、省相关规定,对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并对企业执行财务规章制度情况进行监督;参与组织实施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组织拟订相关财政扶持企业发展的政策;负责财政扶持企业发展的相关专项资金的拨付、管理、使用和监督;承担分管部门与财政预算有关的工作,提出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负责企业财务信息与统计分析。(十四)金融与国际合作处 (挂财务监察办公室牌子) 拟订地方金融类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按规定承担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工作;拟订担保业相关政策、制度并实施监督管理;承担政府外债的有关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贷(赠)款;研究分析涉外财经问题,负责我市与国(境)外财经交往与合作事宜;参与贷(赠)款、担保和联合融资的对外谈判、转贷(赠)、偿还工作,监督资金的使用;承担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和项目管理工作;拟订相关财政扶持金融企业发展的政策;负责财政扶持金融企业发展的相关专项资金的拨付、管理、使用和监督;承担分管部门与财政预算有关的工作,提出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承担政府城建投融资财务监察工作的组织协调、日常工作安排及上传下达。(十五)基层财政管理处 负责契税、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拟订乡镇财政财务管理有关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财政、财务管理;指导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研究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办法并督促落实;对财政用于“三农”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十六)会计处 负责全市会计管理工作;研究提出会计改革的政策建议;贯彻实施会计法规、准则和制度;负责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工作;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和监督会计电算化工作;负责会计委派试点工作。(十七)行政事业资产处 (挂市清产核资办公室牌子) 拟订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工作。(十八)财政监督处 拟订财政稽查政策和制度;监督财税法规、政策执行及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的有关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协调财税、审计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重点违反财经纪律案件并负责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机关内部监察工作,监督局属单位财务收支管理情况。 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 拟订全市农村综合改革规划、方案和政策措施,指导和推动全市农村综合改革;承担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领导成员 徐长林 局 长 王 勇 副局长 于关淑 副局长 张永华 副局长 郭毅琳 副局长 王 毅 副局长 陈 敏 纪委书记 刘大坤 副局长 林 军 副局长人员编制 市财政局机关行政编制95名。领导职数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5名,总会计师1名(副局级),总经济师1名(副局级),处长(主任)20名、副处长(副主任)20名。可配工勤人员10名。 党的组织、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等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按有关规定执行。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财政、税收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起草全市财政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全市财政、税收政策和财务会计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全市财政、税收的中长期规划及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市及各县(市)、区财政分配办法;组织贯彻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三)编制年度市级财政预算草案,经市人大批准后执行,汇总全市财政决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级和全市的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管理市级各项财政收入、市级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以及有关政府性基金;会同有关部门申报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立项;负责彩票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根据市级预算安排,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负责农业各税的征收和管理。 (五)管理市级财政公共支出和各项专款;制定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制定和执行全市统一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制定和监督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全市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参与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办理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性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和跟踪问效;审查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工程预(结)算和峻工决算,参与制定有关工程取费标准。 (七)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拟订和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八)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外债务管理的方针政策,拟订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承担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管理;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 (九)负责全市各类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拟定和监督执行财务制度、会计制度;监督有关经济鉴证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从业质量;指导监督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十)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协调财税、审计监督检查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内设机构 济南市财政局设16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秘、档案管理、保密和政务信息等机关日常工作以及机关财务、安全保卫等行政事务;负责机关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和信访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 (二)法规税政处 研究提出修改、完善财税法规的建议;组织起草地方性财政法规、规章草案;审核上报财政、税收的法规、规章草案;审核其他法规、规章草案中有关财政税收的条款;承担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贯彻落实税收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税源调查分析,提出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建议;分析研究税收政策变化对我市经济和财政收入的影响,提出调节经济运行和国民收入分配的办法和措施;参与研究属市管理权限内的有关税收政策;按有关政策规定负责对市以下企业政策性退库进行审核和拨付;提出地方性减免税以及对市级财政影响较大的临时特案减免税等重大事项的建议。 (三)综合处 研究拟订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负责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有关政府性基金的管理工作;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参与研究财政发展战略和财政分配政策,编制中长期财政规划;对住房、物价和国有土地使用制度等调整改革中涉及财政方面的问题提出政策性建议;监督彩票管理制度的执行,监管彩票市场;负责政府统筹资金管理;参与土地出让收入管理;负责房改资金的财务管理;负责综合性财政统计及分析工作。 (四)预算处 研究拟订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编制年度预算的指导原则;编制年度市级预算方案,汇总年度各县(市)、区预决算;管理财政专项资金投放项目库;汇总审定各部门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审查和批复部门预算;编制市级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指导县(市)、区预算管理和乡镇财政工作;统一办理预算调整有关事宜;负责县(市)、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工作;承担与市人大财经委员会联络的有关事宜;提出培植财源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措施、建议;提出运用财税政策调控经济的建议。 (五)国库处 拟订和执行金库管理制度和政府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市级财政资金调度,跟踪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汇总批复市级部门决算,编制市级财政决算;统一管理市级财政的银行账户;负责国债管理有关事宜;研究拟订并执行政府债务政策和管理制度以及政府采购政策;研究和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六)行政事业处 掌握分管部门的基本情况,研究拟订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提出行政、政法、教育、科学、文化等部门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和年度部门预算安排建议;负责分管部门经费执行与监督;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对专项资金跟踪问效;组织或参与拟定有关财务管理办法;指导监督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七)经济建设处 掌握分管部门的基本情况,研究提出经济、建设等部门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和年度部门预算安排建议;负责分管部门经费执行与监督;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年度财务决算;对专项资金跟踪问效;组织或参与拟定有关财务管理办法;管理市级粮食、棉花、食糖等专项储备资金、补贴和粮食风险基金;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和年度基本建设支出计划的安排;拟定和监督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审查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工程预(结)算和竣工决算,参与制定工程取费标准。 (八)农业处 掌握分管部门的基本情况,研究提出农、林、水等部门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和年度部门预算安排建议;负责分管部门经费执行与监督;审核年度财务决算;对专项资金跟踪问效;组织或参与拟定有关财务管理办法;参与管理和分配财政扶贫资金和农业救灾防灾资金;管理扶贫等政策性支出和专项贷款贴息;管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参与政府农业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管理市级农业企业财务和乡镇企业发展资金。 (九)社会保障处 掌握分管部门的基本情况,提出社会保障部门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和年度部门预算安排建议;负责分管部门经费执行与监督;负责社会保障资金管理,监督各项社会保险资金的收缴、储存和支付,保证资金安全完整;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年度财务决算;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对专项资金跟踪问效;参与拟定财务管理办法。 (十)企业财务处 负责市国有企业和集团企业的财务监督管理,对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和日常财务管理过程中有关重大财务事项实施审批或备案;参与国有企业的租赁、拍卖、兼并、破产股份制改造和企业集团组建工作;负责监缴国有资产收益;负责财政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化贴息项目审查和贴息资金管理使用工作;负责企业扭亏增盈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监督和目标责任考核;负责企业财务信息与统计分析。 (十一)债务金融处 贯彻执行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政策,研究和拟定地方银行、保险、证券、信托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参与外债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承办外债项目审批事项,负责对外谈判、磋商和监督管理,控制外债规模;编制外债预决算,负责外债财政转贷项目的对外还款。 (十二)会计处 负责全市会计工作;研究提出会计改革的政策建议;贯彻实施会计法规、准则和制度;组织、指导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和监督会计电算化工作;负责会计委派试点工作。 (十三)农业税收管理处 负责全市农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提出全市农业各税收入计划建议,督促税款及时足额入库;组织实施农业税制改革,检查农业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办理农业税特大灾歉减免;管理农业税收票证和装具。 (十四)统计评价处 负责全市统一会计报表工作,建立公共资源统计报告制度和统计评价指标体系;负责公共资源的统计、分析和效绩评价,汇总有关资料;组织建设公共资源统计信息网络,推行建立集体企业资产统计报告制度和重点国有企业监测制度。 (十五)财政监督处 拟订财政稽查政策和制度;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协调财税、审计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重点违反财经纪律案件并负责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市财政内部监察工作,监督局属单位财务收支管理情况。 (十六)组织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及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工作;组织本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事管理工作。其他事项 (一)市财政局与市国资委的关系。市属国有资产收益金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其使用由市国资委提出意见报市政府审定。市国资委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在财务会计方面执行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业务上接受市财政局监督;市国资委监管的国有资产统计结果报市财政局备案;市国资委起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拟订重要管理制度草案,征求市财政局意见。政府支持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财政措施,包括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等费用,由市财政局负责,并进行管理和监督。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下属单位济南市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政府投融资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参与市政府投融资政策的调研工作;根据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我市年度政府投融资计划。 (二)按照批准的政府投融资平衡计划,管理政府项目的投融资业务;为政府确定的承担投资、建设、管理和经营任务的单位统一对外融资、归还借款;根据批准的融资方案选择金融机构进行融资,及时拨付资金并监督运行。 (三)负责制定并实施利用政府信用取得建设性资金的管理办法,实行统借统还;负责归集不同渠道的还款来源,建立稳定的还款机制和风险补偿机制,确保政府信誉。 (四)从事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运营,承担保值增值责任,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收益权。 (五)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济南市工资发放中心 依据市编办核定的人员编制和市人事局核定的人员工资、津贴、补贴标准,负责市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经费的核拨发放。济南市财政数据信息计算中心 该中心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拟定全市财政系统“金财工程”建设规划,指导县(市)、区财政部门的“金财工程”网络建设和管理;负责同城资金清算和财税库行城域网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负责财政收入调度报表、预(决)算报表的传输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等数据的计算处理;负责向市人大提供财政信息查询工作;负责发布政府采购信息;负责局域网的开发、利用、管理和局系统微机的保养及维修;负责全市财政系统工作人员计算机、网络基础知识的培训工作。济南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根据委托,开展财政投资市场调查、财政性投资项目工程的概、预、结算和决算的评审及咨询服务。济南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编制本级政府采购目录,协调处理采购事务;管理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办理政府采购资金收付结算事宜;监督管理政府采购项目。济南市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中心 负责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生育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的财政专户管理;建立社会保障对象档案,对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贫苦居民、下岗职工、特困老人、特困优抚对象、特困家庭、特困劳动模范、企业离休干部等进行动态管理;负责对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资金的审核、发放;建立财政复核发放信息库;负责对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金的筹集、审核与发放;建立对其他保障对象申请救助的微机审核控制系统。
目录 1 财务管理创新概述 2 财务管理创新的内容 3 实现企业财务管理创新的对策 财务管理创新概述 为适应知识经济发展的要求,企业财务管理要从管理目标、融资内容、资本结构、风险管理方法、财务分析以及分配方式等方面进行创新;实现知识经济下的财务管理创新是一个重大的理论和实践课题,必须转变理财观念,提高财务人员创新能力,并借鉴国际经验以积极开展相关理论研究。 财务管理创新的内容 1.财务管理目标的创新 企业财务管理目标是与经济发展紧密相连的,这一目标的确立总是随经济形态的转化和社会进步而不断深化。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先后经历了 “利润最大化”,“股东财富最大化”到“超利润目标管理”的转换。世界经济向知识经济转化,企业知识资产在企业总资产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知识的不断增加、更新、扩散和应用加速,深刻影响着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方面,使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向高层次演化。原有追求企业自身利益和财富最大化的目标将转向“知识最大化”的综合管理目标。其原因在于: 知识最大化目标可以减少非企业股东当事人对企业经营目标的抵触行为,防止企业不顾经营者、债权人及广大职工的利益去追求“股东权益最大化”; 知识资源的共享性和可转移性的特点使知识最大化的目标能兼顾企业内外利益,维护社会生活质量,达到企业目标与社会目标的统一; 知识最大化目标不排斥物质资本的作用,它的实现是有形物质资本和无形知识资本在最短时间内最佳组合运营的结果。 2.融资管理的创新 企业融资决策的重点是低成本、低风险筹措各种形式的金融资本。知识经济的发展要求企业推进融资管理创新,把融资重点由金融资本转向知识资本,这是由以下趋势决定的: 知识资本逐渐取代传统金融资本成为知识经济中企业发展的核心资本,深圳华为公司在人力资本产权量化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 金融信息高速公路和金融工程的运用,加快了知识资产证券化的步伐,为企业融通知识资本提供具体可操作的工具; 企业边界的扩大,拓宽了融通知识资本的空间。 3.资本结构的优化创新 资本结构是不同资本形式、不同资本主体、不同时间长度及不同层次的各种资本成份构成的动态组合,是企业财务状况和发展战略的基础。知识资本在企业中的地位上升,使传统资本结构理论的局限性日益突出,因而有必要按照知识经济的要求优化资本结构: 确立传统金融资本与知识资本的比例关系; 确立传统金融资本内部的比例关系、形式、层次; 确立知识资产证券化的种类和期限结构,非证券化知识资产的权益形式和债务形式以及知识资本中人力资本的产权形式等。 优化创新资本结构的原则是通过融资和投资管理,使企业各类资本形式动态组合达到收益、风险的相互配比,实现企业知识占有和使用量最大化。 4.风险管理方法的创新 风险是影响财务管理目标的重要因素。知识经济时代企业资本经营呈现出高风险性和风险表现形式多样化的特征: 知识产品价格中物质材料成本的比重很小,而研究开发的固定成本急剧上升,使经营风险多倍扩大; 因金融市场和内部财务结构的变化使财务风险更为复杂和多样化,如技术债务资本的流失、泄密、被替代或超过保护期可能导致企业的破产,人力资本产权的特殊使用寿命和折旧方法会增加现有资本结构的不稳定性; 开发知识资产的不确定性水平提高,扩大了投资风险。 作为知识资本重要构成要素的企业信誉、经营关系等变化使企业名誉风险突出。 为此应以现代手段创新风险管理方法,一方面要对风险的各种表现形式进行有效识别,确定风险管理目标,另一方面要建立风险的计量、报告和控制系统,以便采取合理的风险管理政策。 5.财务分析内容的创新 财务分析是评价企业过去的经营业绩、诊断企业现在财务状况、预测企业未来发展趋势的有效手段。随着企业知识资本的增加,企业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发展趋势越来越受制于知识资本的作用,对知识资本的分析也因此构成财务分析的重要内容:评估知识资本价值,定期编制知识资本报告,披露企业在技术创新、人力资本、顾客忠诚等方面的变化和投资收益,使信息需要者了解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发展情况。设立知识资本考核指标: 创新指标,如知识资本创新力; 效率指标,如知识资本利用率、知识资本利润率; 市价指标,如每股知识资本帐面价值、知识资本与每股盈余比率;四是稳定指标,如知识资本增长率,知识资本损耗率等。 设立知识资本与物质资本匹配指标和综合指标。 6.财务成果分配方式的创新 财富分配是由经济增长中各要素的贡献大小决定的。地租是农业经济中主要的分配形式,而工业经济中有形资本的多少决定财富分配额的多少。随着知识资本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来源,知识资产逐渐转变为财富分配的轴心,财务分配方式的创新需要: 确立知识资本在企业财务成果分配中的地位,使知识职员及利用知识的能力在总体上分享更多的企业财富; 改革以工作量为基础的业绩评估系统,如利用"经济价值树"技术来界定职工、小组所创造的价值; 建立因人付薪、以个人所创造价值的合理比例为基础的分配机制,如股票期权、知识付酬、职工持股、职业投资信托等。 实现企业财务管理创新的对策 面向知识经济时代的企业财务管理是新形势下企业理财的重大理论与实践课题,在此提几点想法。 1.转变企业理财观念 知识经济的兴起使创造企业财富的主要要素由物质资本转向知识资本,企业理财就不能只盯住物质资产和金融资本,必须转变观念: 要认识知识资本,即了解知识资本的来源、特征、构成要素和表现形式; 要承认知识资本,即认可知识资本是企业总资本的一部分,认可知识资本与企业市场价值和企业发展的密切关系以及知识资本应分享的企业财富; 要重视和利用知识资本,企业既要为知识创造及其商品化提供相应的经营资产以发展知识资本,又要充分利用知识资本为企业提供持续的利润增长。 2.加强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素质和创新能力 对包括知识资本在内的企业总资本进行市场化运作管理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技术性、综合性和超前性,用管理有形资产的传统手段是难以适应的,必须提高财务人员的适应能力和创新能力: 是财务人员要有宽广的经济和财会理论基础,又有良好的现代数学、法学和网络技术基础,面对知识快速更新和经济、金融活动的广阔、灵活和多变,能从经济、社会、法律、技术等多角度进行分析并制订相应的理财策略; 能不断吸取新的知识,开发企业信息并根据变化的理财环境,对企业的运行状况和不断扩大的业务范围进行评估和风险分析; 要能适应知识经济发展的要求,根据国际金融的创新趋势和资本的形态特点,运用金融工程开发融资工具和管理投融资风险等。 3.积极开展对知识资本的理论研究和个案研究 从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和企业产品结构看,尽管短期内不会有大量企业直接成为知识型企业,但企业知识资本所占比重的上升将是一个明显的趋势。如何成功地对知识资本进行运作是现代企业理财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国际上没有成熟的理论,对我国的企业更是一种全新的东西,因此企业必须开展理论研究和个案分析, 要研究知识资本的构成要素和市场化形式,寻求知识资本的有效运作管理方法; 要研究知识资本的计量方法,确定知识资本价值,研究知识资本的证券化形式和估价方法 ; 要对知识资本运作的个案进行分析,总结企业知识资本运作的具体操作方案。 4.重视知识产权法在企业理财中的运用 在传统的企业财务管理中,有形资产的运作较少涉及知识产权法问题,随着知识资本逐渐成为企业资本形态的主要形式,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是知识资本保值增值的基本前提。因此,实施知识资本及其与有形资本组合的运营管理,必须结合知识产权法进行操作,以保证企业财务目标的实现。
流转额包括: (1)商品流转额,指商品交换的金额。对销售方来说,是销售收入额;对购买方来说,是商品的采购金额。(2)非商品流转额,即各种劳务收入或服务性业务收入的金额。我国现行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都属于流转税类。
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吸收的存款规定一个最低限度的不得用于放贷的准备金为法定准备金(Required Reserve Ratio),法定准备金占银行全部存款的比率。用r表示,r=RE/D,即准备金/存款。 又称准备率,货币政策的三大工具之一,它是中央银行为保护存款人和商业银行本身的安全,控制或影响商业银行的信用扩张,以法律形式所规定的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提取的存款准备金的最低比率。 商业银行在吸收存款后,一般从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准备金,剩余部分才用于放款。在大多数国家,逐渐对准备金与存款的比率做出了强制性规定,即该比例不能低于某一法定数额。这是商业银行准备金与存款的最低比例,超过部分称为超额准备金率,该最低限额则称为法定准备金率。 中央银行对法定准备金率的规定,最初是为了降低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保护存款人的存款安全;以后逐渐把它作为控制信用规模和货币供给的货币政策工具。在经济高涨和通货膨胀时期,中央银行为了控制信用的过度扩张可以提高法定准备金率,它一方面减少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用于贷款的资金、另一方面使得商业银行创造的货币减少,从而收缩银根、减少货币供给、减少投资、抑制总需求;反之,当经济处于衰退和高失业时期时,中央银行可以降低法定准备金率,以增加货币供给、增加投资、刺激需求。
The date upon which a security or other financial instrument is traded. The transaction date represents the time at which ownership is transferred. In banking, the date a transaction appears in the account is also referred to as the transaction date, although it is not necessarily the date on which the bank clears the transaction and deposits or withdraws funds. Taobiz explains Transaction Date The transaction date is not necessarily the same as the settlement date, which can happen several days after the transaction occurs. The seller is paid upon settlement because all of the details about the transaction have been finalized, and because the buyer is certain that what has been promised has actually been delivered.
什么是直接利率 直接利率是指利息收入与投资本金的比率,是投资者行为重要的参考指标。">编辑] 直接利率的计算公式 直接利率的计算公式为: 【说明】用此公式可以直接计算出利息收入与资本金的比率,可以作为债券投资的初步判断之用。例: 某一债券的面额为100元,年利率为7.5%,年利息收入为7.5元,购买价格为90元,则其直接利率为 相关条目认购者利率经过利率参考文献↑ 徐以经,朱应铭,孙其泽.中国股票债券知识大全.香港文化教育出版社,1992年10月第1版.↑ 夏博辉主编.最新财会实用计算手册.湖南出版社,1994年09月第1版.
jí shuǐ zhènɡ cè Draw water policy 汲水政策是对付经济波动的财政政策,是在经济萧条时靠付出一定数额的公共投资使经济自动恢复其活力的 政策。 汲水政策有四个特点: 第一,它是以市场经济所具有的自发机制为前提,是一种诱导经济复苏的政策; 第二,它以扩大公共投资规模为手段,启动和活跃社会投资; 第三,财政投资规模具有有限性,即只要社会投资恢复活力、经济实现自主增长,政府就不再投资或缩小投资规模; 第四,如果经济萧条的状况不存在,这种政策不再实行,因而它是一种短期财政政策。
解释 海关查验是指海关在接受报关单位的申报后,依法为确定进出境货物的性质、原产地、货物状况、数量和价值是否与货物申报单上已填报的详细内容相符,对货物进行实际检查的行政执法行为。查验是国家赋予海关的一种依法行政的权力,也是通关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目的 海关查验的目的,一是通过核对实际进出口货物与报关单证来验证申报环节所申报的内容与查验的单、货是否一致,通过实际的查验发现申报审单环节所不能发现的有无瞒报、伪报和申报不实等走私违规情事或其他进出口问题。二是通过查验可以验证申报审单环节提出的疑点,为征税、统计和后续管理提供可靠的监管依据。海关查验的地点 一般在海关监管区内的进出口口岸码头、车站、机场、邮局或海关的其他监管场所进行查验。对进出口大宗散货、危险品 、鲜活商品、落驳运输的货物,经进出口收发货人的申请,海关也可在作业现场予以查验放行。在特殊情况下,经进出口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申请,海关审核同意,也可派员到规定的时间和场所以外的工厂、仓库或施工工地查验货物。方式 海关查验分彻底查验、抽查、外形查验三种方式。海关查验记录 海关查验进出口货物以后,要填写一份查验记录。记录由海关执行查验任务的关员填写,查验记录的内容一般包括查验时间,地点、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名称以及申报货物的情况,查验了的货物的运输包装的情况、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原产国别、自然属性(品质、新旧程度、数(重)量、进出口时状态(原材料、半成品、整机、全套组装件、全套散件等)、提取货样情况以及查验结论等。查验关员和陪同查验的报关员应在查验记录上签具全名。 查验记录是进出口货物现场查验的真实反映,是海关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共同认可的正式记录和书证。能为海关征税、统计、和后续管理提供可靠依据,也是海关查处违规案件、处理纳税争议的有力证据。海关查验进出口货物的要求 海关在查验时有以下要求: 1、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必须到场,并按海关的要求负责办理货物的搬移、拆装箱和重封货物的包装等工作。 2、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径行开验、复验或提取货样,货物管理人员应当到场作为见证人。 3、申请人应提供往返交通工具和住宿,并支付有关费用,同时按海关规定交纳规费。 另外,我国海关法规定,海关在查验进出境货物品时,损坏被查验的货物,应当赔偿实际损失。此时,由海关关员如实填写《查验货物、物品损坏报告书》并签字,一式两份,查验关员和当事人各留一份。双方共同商定货物的受损程度或修理费用,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为基数,确定赔偿金额。赔款一律用人民币支付。海关货物放行的前提条件根据我国海关法的规定,除海关特准的货物以外,进出口货物在收发货人缴清税款或者提供担保后,可由海关签章放行。 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经过审核 报关单 据,查验实际货物,并依法办理了征收税费手续或减免税手续后,在有关单据上签盖放行章,货物的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才能提取或装运货物。值得注意的是,口岸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放行意味着: (1)对一般贸易进出口货物,海关监管结束、(2)对需转为海关以其他方式继续监管的货物,货物进入另一种方式的海关监管;刚对需转另一设关地点的货物,则甲海关监管结束和乙海关监管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