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构成 客观要件 力拓间谍案 客观上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并且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 1、首先,行为对象为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据此,商业秘密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商业秘密是一种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既可能以文字、图象为载体,也可能以实物为载体,还可能存在于人的大脑或操作方式中。 第二,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所知悉的事项,即必须是仅限于一定范围内的人知悉的事项。 第三,商业秘密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经济利益,仅限于积极的经济利益,即能使权利人增加财产或者财产上的利益 第四,商业秘密具有实用性,即具有直接的、现实的使用价值,权利人能够将商业秘密直接运用于生产、经营活动。 第五,商业秘密经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此外,商业秘密还具有使用权可以转让、没有固定的保护期限、内容广泛等特点。 2、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盗窃,一般是指通过窃取商业秘密的载体而获取商业秘密;利诱,是指以金钱、物品或者其他利益为诱饵,使知悉商业秘密内容的人提供商业秘密;胁迫,是指对知悉商业秘密的人进行恐吓、威胁,迫使他人提供商业秘密。其他不正当手段,是指除盗窃、利诱、胁迫以外的其他不正当手段,如抢夺载有商业秘密的图纸。 第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上述第一种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这是上述第一种行为的继续。披露,是指将其非法获得的商业秘密告知权利人的竞争对手或其他人,或者将商业秘密内容公布于众;使用,是指将自己非法获取的商业秘密用于生产或者经营;允许他人使用,是指允许他人将自己1陆获得的商业秘密用于生产或者经营,包括有偿与无偿两种情况。 第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这是指合法知悉商业秘密内容的人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的行为,包括公司、企业内部的工作人员,曾在公司、企业内工作的调离人员、离退休人员以及与权利人订有保守商业秘密协议的有关人员。 第四,明知或应知前述第一种至第三种违法行为,而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商业秘密。这是间接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即第三者明知或者应知向其传授商业秘密的人具有上述违法行为,但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 3、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这里的重大损失,是指经济方面的重大损失,包括减少盈利、增加亏损、引起破产、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等等。根据司法实践,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致使权利人破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追诉。值得注意的是,必须查明行为人所实施的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与权利人遭受重大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如果行为人实施了盗窃商业秘密等行为,但该行为本身并没有造成权利人重大损失的,不成立侵犯商业秘密罪。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商业秘密权 ( 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所拥有的合法权益 ) 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依本节第220 条之规定,单位亦能构成本罪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对其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在中国,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体要件通常有如下几种:(1) 企业的厂长、经理和其他管理员、企业的职工或临时雇佣工等; (2) 现已离退休或转调的原企业的人员; (3) 受委托并因而知悉、掌握商业秘密的人,如律师、专利代理人、经济顾问等; (4) 对企业有监督、检查、调查和管理权的人,比如审计人员、税务人员、主管行政机关人员、工商管理人员等; (5) 除上述四种人员可能因披露商业秘密而成为主体要件外,其他任何人员均可能因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而成为该罪的主体; (6) 依据合同或者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有关单位及直接责任人员。此外,为了获取和使用商业秘密与披露商业秘密的犯罪分子事先有通谋的单位或个人,应以共同犯罪论处。 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有意识地通过多种手段侵犯商业秘密。过失不构成本罪。至于行为人出于何种动机而实施犯罪,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只是量刑时可考虑的情节。实践中,该罪的犯罪动机表现为: (1) 为了交换利益而披露商业秘密; (2) 为自己从事不正当竞争而使用商业秘密; (3) 为击败同业竞争对手而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 (4) 为出卖而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 (5) 为报复或泄愤而披露商业秘密。 处罚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实施了上述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的: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第二百二十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认定 侵犯商业秘密罪 (一)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证据认定问题 (1)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侵犯商业秘密的举证难。这种举证难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表现为权利人的不配合。往往权利人对其拥有的商业秘密不愿提供作为证据,更不愿将技术信息送关相关部门进行鉴定,这就造成行为人侵犯商业秘密证据上存在问题。 (2)对行为人泄露的信息是否属商业秘密的鉴定问题。 如果具备鉴定的条件的话,有关技术信息应当委托专业权威部门进行鉴定。因为在审查行为人泄露的技术信息是否属商业秘密时,往往会涉及很复杂的技术问题,法官对这类专业技术又知之甚少,如何来认定该专业技术属商业秘密。在这种情况下,专业权威的鉴定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专业人员对专业技术的国内外最新情况比较了解,其通过对资料检索并进行对比分析后得出的结论,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法官是中立裁判者,据以定案的鉴定结论必须进行当庭质证并听取双方意见后,结合其他证据进行全面审查判断后决定是否采信。 (二)关于损失的计算问题中国刑法规定“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才构成犯罪,如何认定“重大损失”、什么是“重大损失”便成为区分罪与非罪的关键。“造成重大损失”是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必备要件。在刑事诉讼中,重大损失一般是指被害人由于犯罪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的物质损失,就侵犯商业秘密而言,刑法未对“重大损失”的含义明确界定和说明。在司法实践中,商业秘密的“重大损失”的计算大致有以下几种: (1)以商业秘密权利人因侵权行为遭受的损失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商业秘密一旦被泄露,权利人的损失往往是无法弥补的。在刑事审判中普遍认为这种损失应当指实际损失,而实际损失既包括直接损失和权利人必然失去的现实利益。而且侵犯商业秘密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失不能仅仅以数额为标准,应当在重点考虑研制开发成本、利用周期、成熟程度、市场前景等直接因素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如竞争优势地位的丧失、商业信誉的下降等 (2)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利益作为损失。这种损失的计算以侵权人未再向他人泄露为前提。对于将商业秘密出卖给他人的,以其出卖收入加上买受人使用后的获利额为损失额;使用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以其获得的利润为损失额。在计算侵权人所获得的利润时,不能简单地以销售额为获利额,也不能以已生产的产品总价款乘以平均利润率为获利额。一般情况下,以销售额乘以平均利润率为获利额较为妥当。 (3)以不低于商业秘密使用许可的合理使用费作为损失。这是一种以正常许可使用的费用推定损失额的计算法,但并不意味着侵权人就此取得了该商业秘密的合法使用权。同时值得一提的是,这也不是简单地将商业秘密的自身价值等同于损失。商业秘密是无形财产,其与有形财产有重大区别。侵权人使用商业秘密的同时,并没有排斥合法权利人的使用。况且,大多数情况下,侵权人实施盗窃等不法行为取得商业秘密后,不久就被发现、制止,给被害人造成的损失远远小于商业秘密自身的价值。 与相关犯罪的区别 侵犯商业秘密罪与假冒注册商标罪、假冒专利罪、侵犯著作权罪有相似之处,都侵犯了知识产权,主要区别在于:首先,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是商业秘密;而其他犯罪侵犯的是商标权、专利权与著作权。其次,侵犯商业秘密罪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不法手段获取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而其他犯罪主要表现为假冒行为。对于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商业秘密,然后使用该商业秘密制造产品并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原则上应以数罪论处。对于单纯非法使用他人商业秘密制造产品并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应认定为一行为触犯了数罪名,以一个重罪论处。公司、企业工作人员因为职务或者业务知悉商业秘密内容后,擅自将商业秘密出卖给他人,并将非法所得据为已有或者使第三者所有的,似应根据情节与主体身份,认定为贪污罪或者职务侵占罪。 相关案件 胡士泰 2009年8月11日,上海市检察机关以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澳大利亚力拓公司上海办事处胡士泰等4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犯罪嫌疑人胡士泰原籍中国天津,现为澳大利亚籍,系力拓公司上海办事处首席代表,另外3名犯罪嫌疑人刘才魁、葛民强、王勇为力拓公司中方雇员。侦查机关经过深入侦查,初步查明胡士泰等4人涉嫌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中国钢铁企业商业秘密的犯罪事实,触犯中国刑法第219条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罪,同时,胡士泰等4人还涉嫌商业贿赂犯罪,遂于近日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有证据证明胡士泰等4人涉嫌上述犯罪,依法对其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1]
埃奇沃斯盒状图(Edgeworth Box)指方形的盒的长和高分别代表两个消费者(或生产者)所拥有的两种商品(或生产要素)的总量, 盒状图中各点表示两种商品(或要素)的总供给量在两个消费者(生产者)之间的配置状态。埃奇沃斯盒状图揭示了当所有消费的总量或经济活动中使用的投入品总 量固定时,如何配置资源、考察生产的效率。与对消费者的边际替代率相类似,在证明生产中帕累托有效投入品的生产效率的论点时,也可以用定义两种投入品之间的边际技术替代率给出。边际技术替代率是指,为保持一定的产量水平,一种投入品能够被另一种投入品替换的单位数量。这样,用“埃奇沃斯的无差异曲线”的性质,人们可以作出一条描述当产量不变时一种投入被另一种投入替代的弯向圆点的曲线。 这条由后来的经济学家发明的曲线,叫等产量曲线, 它的斜率是边际技术替代率。给定的投入品供给,实现资源分配帕累托效率所必须的条件是,任何一组投入品之间的边际技术替代率,对于它们所有用于生产的用随 机方式选择的所有产品都必须相等。如果这个条件未满足,那么重新配置投入品将可能在不减少任何单一产品产量的情况下使总产量增大。生产分析与交换分析的唯 一区别是,现在我们衡量的是投入而不是产出,并且我们集中在两种产出上而不是两个消费者上。 目录 1操作实务 2 经典案例分析 操作实务 对于社会某些资源来讲,在具有多种用途的情况下,即可以用以生产,也可以用以消费(例如闲暇时间),在这种情况下,通过生产与交换的相互均衡,就可以实现帕累托最优状态。 在确定经济是否符合帕累托最优标准的条件时,经常会用到埃奇沃斯盒状图来分析生产和交换是否达到了一般均衡。 经典案例分析 1.交换的一般均衡 假定经济中有A和B两个消费者,消费两种商品1和2。并且已知社会拥有这两种商品的总量为Q1 和Q2 。于是通过交换,消费者的各自商品组合选择达到这一种状态时,如果再作任何一种改变都不可能使任何人的境况变好或不变,而不使另一个人的境况变坏,就实现了帕累托最优交换标准(交换的一般均衡)。通常是用埃奇沃斯盒状图来分析。 埃奇沃斯盒状图2.生产的一般均衡 假定社会只使用劳动L和资本K这两种生产要素的数量分别为Q1 和Q2 ,社会所拥有的劳动和资本的数量分别为 和 ,社会将资源配置在这两种商品的生产上。通过交换,社会不可能在不影响一种产品产量的条件下使得另一种产品的产量得到增加,那么,就实现了帕累托最优生产标准(生产的一般均衡)。同样也可以用埃奇沃斯盒状图来描述。
丹麦丹斯克银行 目录 1、 丹麦丹斯克银行简介 2、 丹麦银行业的特点 3、 丹麦银行业收益分配情况 4、 丹麦银行业的国际业务 丹麦丹斯克银行(Danske Bank Group) 丹麦丹斯克银行网站:http://www.danskebank.co/ 英文 丹麦丹斯克银行简介 ...... Danske银行是丹麦最大的银行。包括Danske银行团体,BG银行,Realkredit Danmark,Danica退休金和一定数量的辅助者,提供大范围的金融服务,其中包括保险,抵押财务,财产治理和不动产服务。 在丹麦, 挪威, 瑞典, 北爱尔兰和爱尔兰共和国,Danske为300多万零售顾客和一些重要的公司、协会服务。它也有很大数量的国际公司客户, 非凡在北欧洲市场上。大约850,000名顾客使用银行的联机服务。 丹麦银行业的特点 九十年代以来,丹麦银行业的发展呈现出集中化的趋势。在银行业出现了跨部门、跨行业的合并等多样化的形式。目前,丹麦金融业的主要特点表现在银行、保险公司和信贷机构三大行业的并存的局面。 丹麦金融业资产负债总额目前已经达到相当于全国国内生产总值的300%,就业人数也占到全国劳动力总和的4%。其中,商业与储蓄银行在丹麦金融业中占据最大份额,它拥有全部资产负债总额的39.8%;其次是信贷抵押银行,占总额的30.9%,保险公司排在第三位。丹麦金融体制的特征之一是家庭购买主要从信贷抵押银行贷款,因此,信贷抵押银行对于私人消费来说就显得越来越重要了。 高新科技的发展给各个银行提供机会,保持和进一步提高了对个人或企业等客户的服务,与此同时由于银行效率的提高又能在业务量增大的同时,减少银行分支机构的数目和就业人数。据丹麦国家中心银行的统计,各个商业与储蓄银行在丹麦境内的分支机构从1991年的2,652家下降到1999年底的2,188家,银行的专职业务人员同期也从51,000人缩减到40,018人。表三这些数据就展示了丹麦近十年来商业与储蓄银行的发展,从中可以看出丹麦银行业逐渐走向高度集中化,结构也趋向合理。 丹麦银行业收益分配情况 近年来丹麦银行业的收益情况尽管仍处于低水平,但总的来说已经有了比较大的改善。银行的核心收入,由于来自贷款与储蓄收入的增加和运营成本的减少,而有较大幅度的增加。而损失和坏帐备付的减少以及利息和费用净收入的增加,也为银行收入的增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利息和费用净收入中,费用收入相对于利息收入的比重每年在逐渐上升,这反映出在银行领域利率方面的良性竞争。 应该指出,在比较丹麦银行和外国银行的经营业绩时,必须考虑丹麦现行的某些会计制度与国外使用的制度有一定程度的差异。这直接反映在丹麦的已实现的和未实现的资本损益都被记在损益帐户之中。从短期情况来看,丹麦银行的收入对有价证券市值的变化是相当敏感的。 与外国银行相比,丹麦银行的收益也被认为更具有周期性,这有其它的原因,但主要是由于个人或企业对不动产的融资要求是通过抵押贷款银行所提供的信贷抵押工具来完成的。 另据丹麦国家银行的文告,丹麦银行业的总偿付能力是相当高的,尽管近四年来,这种能力有下降的趋势,但在1999年底,偿付率达到11.7%,还是高于8%的国际上通行的最低的法定标准。 丹麦银行业的国际业务 丹麦银行的国际业务在九十年代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不仅表现在国内各分行吸收外国居民的存款和贷款给外国居民方面有较大的发展,而且国外的各分行吸收企业的存款和贷款给外国公司方面也有大幅度增加。因此,丹麦国内各分行在存款和贷款方面从国际消费者那里获得了较大的收益;同样,国外的各分行也从外国企业的业务中受益匪浅。截止到2000年4月1日,已经有5家丹麦银行在国外建立了一家以上的分行,6家丹麦银行在其它欧盟国家注册了跨国界联合交易服务。而同时,外国银行也大规模地进入了丹麦的金融业,到2000年6月底,有20家外国信贷机构在丹麦注册或建立了分行,6家设立了办事处。此外,还有160家外国信贷机构即将预备在丹麦提供跨国界联合交易服务。
什么是公债流动性 公债流动性主要是指公债券能否转让,能否贴现和可否作为贷款抵押晶等方面的规定。它主要取决于各该国家市场经济,其中主要是债券市场的发育程度以及政府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公债政策。我国从1988年开始逐步开放了国内公债,债券流通市场(二级市场),从此,有关公债流动性的规定便成了一条重要的公债发行条件。 公债流动性的衡量指标 衡量公债流动性的是否充分的指标主要有: 1.最低交易是否足够大 2.公债周转率是否够高 3.买卖价格是否购小。 我国公债流动性状况分析 1.公债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2.投资主体多元化,债券市场流动性大大增加。 3.公债期限结构趋于合理,基准收益率曲线初步形成。
阿林·杨格简介 阿林·杨格(Allyn Abbott Young,1876–1929)美国经济学家,l928年在英国科学促进协会F分部主席的就职演说了《报酬递增与经济进步》。这篇论文之所以非常著名,是因为它提供了一条与马歇尔不同的发展古典经济学思想的思路。然而,正如西奥多·W·舒尔茨所指出的:“令人不解的是在场格精辟的文章之后,经济学界竞对这个问题长期保持沉默。”50年代以后,它对经济发展理论产生了很重要的影响。">编辑]阿林·杨格的《报酬递增与经济进步》 《报酬递增与经济进步》是美国经济学家阿林?杨格(1876—1929)l 928年在英国科学促进协会F分部主席的就职演说。这篇论文之所以非常著名,是因为它提供了一条与马歇尔不同的发展古典经济学思想的思路。然而,正如西奥多?W?舒尔茨所指出的:“令人不解的是在场格精辟的文章之后,经济学界竞对这个问题长期保持沉默。”50年代以后,它对经济发展理论产生了很重要的影响。 报酬递增理论最早可以追溯到亚当·斯密的国富论。斯密从企业的角度说明了报酬递增产生的过程,并提出了劳动分工受市场范围限制定理,即生产力的劳动分工是财富增长的主要原因,而新的劳动分工取决于市场的扩大。两者结合起来形成了凭借持续引进新的分工而自我维持的增长理论。斯密的报酬递增理论体现在两个层次: 其一是微观层次的劳动分工。“劳动生产力上最大的增进,以及运用劳动时历表现的更大的熟练、技巧和判断力,似乎都是分工的结果。其中技术变迁以分工加速知识积累的形成,成为报酬递增永不枯竭的源泉。 其二是宏观层次的分工因果累积。分工既是经济进步的原因又是其结果,这个因果累积的过程体现出的就是报酬递增机制。分工累积以及以知识积累体现的技术变迁都属于动态范畴,必然导致垄断的出现,其与静态的竞争均衡是不相容的。这正是斯密定理的两难困境之所在。 阿尔弗雷德·马歇尔(Alfred Marshall)对斯密定理两难困境和报酬递增的处理,关键是提出了外部经济的概念。马歇尔认为,“可把因任何一种产品的生产规模之扩大而发生的经济分为两类,第一类取决于产业的一般发展;第二类经济取决于从事工商业的单个企业的资源,它们的组织以及它们的效率。”他把前者称为外部经济,后者称为内部经济。由于他意识到内部经济的差异将瓦解竞争均衡,所以假想不论任何时候,该厂都享有所属工业生产总规模所具有的内部经济和外部经济的平均份额,其结果外部经济的自然增长成为报酬递增的唯一源泉,即产业的规模扩大决定于整个工业生产总量的增加,一个厂商的规模扩大取决于产业的发展。 杨格认为,马歇尔的这种区分至少在以下两个不同的方面至今是有用的。 首先,它防止了或应该防止一种普遍的错误,即报酬递增发生作用的地方必然导致实际的垄断趋势。 其次:它简化了对在报酬递增情况下所生产的商品的价格决定方式的分析。 但是,从内部经济和外部经济的区分中来考察产业进步过程的性质必然带有片面性。产业进步过程的某些方面得到了阐释,但由于某种原因,与其他问题相关的某些重要方面是不清楚的。比如,某些生产原料和设备的企业的内部经济可以看作是其他企业的外部经济,但是,不能把所有独立的企业的内部经济加在一起,就把所有的经济称之为外部经济。当我们考察某个企业的内部经济时,我们会设想一个比较稳定的状态。这家企业象其他竞争者一样,年复一年制造某种产品或某一组产品,或者说从事为生产某种最终产品所需要的某种中间阶段的作业。它的经营不断适应产出的增加而发生变化,但是又受到确定的范围的约束。但是,外部环境中,新产品不断出现,企业面临着新的任务,新的产业正在诞生。简言之,外部领域既有质的变化,又有量的变化。试图从个别企业的成本和这个企业产品的价格中来研究报酬递增,对研究这个领域来说是徒劳无益的。 阿林?杨格在斯密劳动分工思想的基础上提出了迂回生产和社会收益递增概念。杨格认为最重要的分工形式是生产迂回程度的加强及新行业的出现。他指出,分工使一组复杂的过程转化为相继完成的简单过程,其中某些过程终于导致机器的采用。在使用机器,采用间接过程时,分工进一步发展了,后者从经济角度看又受到市场范围的限制。为敲打一个铁钉而制造一把铁锤是浪费的,还不如使用手边任何拙笨的工具。为制造一百辆汽车而装备具有夹具、量具、机床、钻床、锻床和传送带等优良设备的工厂是不经济的,不如大部分使用标准的工具和机器,更多地使用直接劳动,较少地使用间接劳动。杨格强调了两点: 第一点,表现为报酬递增的主要经济是生产的资本化或迂回方法的经济。这些经济又主要与现代形式的劳动分工的经济相等同。 第二点,迂回方法的经济,比其他形式的劳动分工的经济更多地取决于市场的规模。没有人能怀疑在“筒单化和标准化”方面所取得的卓越的经济,而要取得这些经济,就必须根除某些根深蒂固的竞争浪费,为了实现这一目的,就必须集中力量。 杨格的第二点谈到了报酬递增加何反映在产业活动的组织变迁中的问题。他指出,现在人们谈论较多的是产业的一体化,认为它是工业产出增加的伴侣或自然结果。但是,与此相反的过程即产业的分化现在和将来仍然是与生产增长相联系的典型的变化类型。值得注意的是,因为生活设施日益复杂化,如消费品市场上所提供的产品日益多样化所显示的那样,所以,中间产品以及制造某种产品和某类产品的产业的分化也在发展。例如,早期印刷者的继承者今天不只是拥有某一企业的印刷者,而且也包括木浆的生产者、各种纸张的生产者、油墨及其不同配料的生产者、字模金属和字模的生产者,制作插图和掌握各种制版技术的产业集团,印刷业及其辅助工业所需工具和机器的制造者。在大部分工业领域中,在原料生产者和最终产品消费者之间所插入的专业化企业的网络越来越复杂。随着产业间劳动分工的扩大,一个企业以及它作为部分构成的产业,失去了其统一性。这个企业内部经济分解成为专业化程度更高的各个企业的内部经济和外部经济。这种分解是对工业最终产品市场的增长所创造的新形势的调整,因而,产业间的分工是报酬递增的媒介。这种形式的变化,不仅对充分发挥资本化的生产方式纳优势有重要作用(虽然这是主要的),而且可以发挥并不依赖于技术变化的某些自身的优势。 最后,杨格谈到,在概述亚当?斯密原理的这些变化时,必须强调以下三点。首先,通过观察个别企业和个别产业的规模的变化效应,是弄不清楚报酬递增机制的,因为,产业的不断分工和专业化是报酬递增得以实现的过程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必须把产业经营看作是相互联系的整体。其次,报酬递增取决于劳动分工的发展,现代形式的劳动分工的主要经济,是以迂回或间接方式使用劳动所取得的经济。第三,劳动分工取决于市场规模,而市场规模又取决于劳动分工。经济进步的可能性就存在于上述条件中,人们除了获取新知识,取得进步外,也可以取得这种经济进步的可能性,不论他们所追求的是经济利益或非经济的利益。 杨格的理论对四、五十年代的早期发展经济学思想的形成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例如,杨格的论文给罗森斯坦-罗丹的《东南欧国家的工业化问题》(1943)打上了深深烙印;罗格纳·纳克斯(Ragnar Nurkse)的《不发达国家的资本形成问题》(1952)是以杨格的“循环累积因果原理”为开篇展开讨论的;纲纳·缪达尔(Karl Gunnar Myrdal)在《经济理论与不发达地区》(1957)中所提出的地区或国际间的“贫因的恶性循环”理论实际上是杨格思想的翻版。舒尔茨对杨格的思想推崇备至,并在《为实现收益递增进行的专业化人力资本投资》(1986)中发展了杨格的理论。总之,杨格理论对后来经济理论的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Allyn Abbott Young Allyn Abbott Young (1876–1929) was a celebrated American economist. He was born into a middle-class family in Kenton, Ohio on September 19, 1876 and died aged 52 in London on March 7, 1929, his life cut short by pneumonia during an influenza epidemic. He was then at the height of his intellectual powers and current president of Section F of the British Association. Uniquely, Young had also been president of the American Statistical Association (1917) and the American Economic Association (1925). As documented in a recent biography by Charles Blitch (1995), Young was a brilliant student, graduating from Hiram College in 1894 at the age of sixteen, the youngest graduate on record. After a few years in the printing trade he enrolled in 1898 in the graduate school of the University of Wisconsin where he studied economics under Richard T. Ely and William A. Scott, history under Charles H. Haskins and Frederick Jackson Turner, and statistics under Edward D. Jones. In 1900 he was engaged for a year as an assistant in the United States Bureau of the Census in Washington DC where he established lifelong friendships with Walter F. Willcox, Wesley C. Mitchell and Thomas S. Adams. Young returned to the University of Wisconsin as Instructor in Economics for the 1901–02 academic session and graduated there in 1902 with a doctoral dissertation on Age Statistics. He then embarked on what Blitch has called a peripatetic academic career, beginning with posts at Western Reserve University, 1902–04; Dartmouth, 1904–05; and Wisconsin, 1905–06. He was then head of the economics department at Stanford, 1906–10, followed by a year at Harvard as visitor, 1910–11, and two years at Washington University, St Louis, 1911–13. From 1913 to 1920 he was professor at Cornell, but war took him to Washington DC in 1917 to direct the Bureau of Statistical Research for the War Trade Board, and to New York in 1918 to head the economics division of a group known as "The Enquiry" under Colonel Edward M. House, the group charged with laying the groundwork for the Paris peace conference. After the war, Young moved to Harvard in 1920 where he stayed until 1927 when he accepted William Beveridge's offer of the chair vacated by Edwin Cannan at the London School of Economics. He intended remaining at the LSE for three years before returning to Harvard. In December 1928 he traveled t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to explain in person why he felt unable to accept their invitation to be chairman of their economics department. It was shortly after his return to London that he succumbed to the fateful influenza epidemic. At the time of his death T. E. Gregory, a colleague at the LSE, wrote that Young had recently "begun work on a systematic treatise on economic theory and had resumed the writing of the work upon monetary theory which he had begun at Harvard." He continued: A passion for thoroughness would drive him on to explore every inch of the field in which he was for the time interested: he was always convinced that economic truth was not the monopoly of a single school or way of thinking, and that the first duty of a teacher and thinker was to see the strong points in every presentation of a point of view. Such an attitude of mind, combined with great personal modesty, made for unsystematic writing: for scattered papers and articles and not for a comprehensive treatise. In many respects he resembled Edgeworth, for whose work he felt a growing admiration; and if Young's work is ever collected, it will be seen that, like Edgeworth's, it amounts in sum to a very considerable and impressive achievement. In 1971 Nobel Laureate Bertil Ohlin, who attended a course of Young's at Harvard in 1922–23, wrote to Young's biographer: I am inclined to believe that he was a man, who knew and thoroughly understood his subject — economics — better than anyone else I have met. I tested him by means of a question about the "Wicksell effect", i.e. the special aspects of the marginal productivity of capital, which at that time was practically unknown in most countries outside of Scandinavia. He immediately gave a fine account in a five minutes speech before the students. What characterizes Allyn Young as an economist was that he had deep understanding of all fields of economic theory while other economists knew well one third of the theory and had only superficial knowledge of the rest. Young's other famous students, strongly influenced by him, included Frank H. Knight, Edward Chamberlin, Nicholas Kaldor and Lauchlin Currie. He was also an influential adviser in the 1920s to Benjamin Strong, governor of the New York Federal Reserve Bank. Much of his writing was published anonymously and posthumously in encyclopedias, but rescued from oblivion in a volume edited by Perry Mehrling and Roger Sandilands (1999). His best-known single paper was his presidential address to the British Association in September 1928 on "Increasing returns and economic progress". Nicholas Kaldor insisted that this paper had been neglected because it was 50 years ahead of his time, but it has recently enjoyed a revival of interest as an acknowledged forerunner of modern "endogenous growth theory".Bibliographie Some Limitations of the Value Concept, 1911, QJE. Review of Wicksteed’s Common Sense, 1911, AER Jevons’s Theory of Political Economny, 1912, AER Do the Statistics of the Concentration of Wealth in the United States Mean What They Are Commonly Assumed to Mean?", 1917, AER Economic Problems New and Old, 1927. Analysis of Banking Statsistics for the United States, 1928. Increasing Returns and Economic Progress, 1928, EJ参考文献↑ 读《报酬递增与经济进步》
什么是延期付款债券 延期付款债券是指发行公司为吸引投资者认购,在发行该种债券时规定投资者先付部分定金,其余款项允许投资者分期或延期付款。延期付款债券是一种可以延期而又有好处的债券。债券发行公司在发行该种债券时就明确,投资者可在债券偿还期满时按事先规定的延期条件把持有的债券延期,使投资者从中得到一定的好处。 延期付款债券的发行公司为了吸引投资者认购,在发行该种债券时规定投资者只需先付一部分的定金,其余款项允许投资者分期或延期付清,发行者在出售时常采取一些保证措施。延期付款债券是一个小作品。你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财政的服务是指国家财政机构向全社会的单位和个人所提供的工作便利与业务帮助。其服务职能有:一是进行政策引导;二是培训财务人员;三是开展业务咨询;四是核实清查账簿。
业务简介 国外或我行港、澳、台地区汇款人将款项通过国外银行采用电、信、票汇的方式汇入我行,由我行根据汇出行的指示,将款项解付给指定收款人。基本操作流程 收到汇款后,根据国家外管政策办理原币入账或结汇。为什么选择工行 1. 我行有遍布境内各地的国内网点机构,可为身处各地的收款人及时办理汇入汇款解付。 2. 我行在境外有庞大的账户行网络,对于账户行的汇款,我行在收到其MT103汇款通知后,即可办理解付,无须等MT950对账单。这样大大提高了解付的速度。 3. 我行吉林延边分行、上海、广东、深圳、江苏、福建及宁波分行的近50个网点与我行汉城分行和我行控股的香港工银亚洲签署了业务协议,为上述地区的收款人提供24小时汇款到达的优质服务。 4. 我行坚持“有疑必查,有查必复”的原则,对于收汇人的任何查询,我行保证给予满意的答复。典型案例 我行收到我行美国代理行A银行的MT103汇款通知,指示收款人为在我行开有账户的储蓄客户。经核实,密押、收款人称、账号等内容正确。收到我行账户行花旗银行的对账单后,我行将对账单与MT100进行对照,确认头寸到达后,我行贷记收款人账户。客户关心的主要问题 1. 问:若收款人未在工行开有账户,依据何种凭证办理收汇? 答:凭有效身份证件。我行可依据收款人意愿,为其办理结汇或现汇存款。 2. 问:若票汇收款人将汇票丢失,应如何处理? 答:可以书面形式向我行提出挂失止付申请,我行核验收款人身份后,为其办理挂失止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