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500指数中证500指数简介中证500指数是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开发的指数中的一种,其样本空间内股票是扣除沪深300指数样本股及最近一年日均总市值排名前300名的股票,剩余股票按照最近一年(新股为上市以来)的日均成交金额由高到低排名,剔除排名后20%的股票,然后将剩余股票按照日均总市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名,选取排名在前500名的股票作为中证500指数样本股。中证500指数综合反映沪深证券市场内小市值公司的整体状况。 为反映市场上不同规模特征股票的整体表现,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以沪深300指数为基础,构建了包括大盘、中盘、小盘、大中盘、中小盘和大中小盘指数在内的规模指数体系,为市场提供丰富的分析工具和业绩基准,为指数产品和其他指数的研究开发奠定基础。一、指数名称和代码 中证500指数又称中证小盘500指数(CSI Smallcap 500 index),简称中证500(CSI 500),上海行情代码为000905,深圳行情代码为399905。 二、基日和基点 中证500、中证700和中证800的基日点,为2004年12月31日,基点为1000。 三、中证500指数样本选取方法1、样本空间 上市时间超过一个季度,除非该股票自上市以来的日均A股总市值在全部沪深A股中排在前30位; 非ST、*ST、非暂停上市股票; 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违规事件、财务报告无重大问题; 股票价格无明显的异常波动或市场操纵; 剔除其它经专家委员会认定不能进入指数的股票。 2、样本数量 中证500指数样本股数量为500只 3、选样方法 按照以下步骤进行中证500指数的样本股选择: 步骤1 样本空间内股票扣除沪深300指数样本股及最近一年日均总市值排名前300名的股票; 步骤2 将步骤1中剩余股票按照最近一年(新股为上市以来)的日均成交金额由高到低排名,剔除排名后20%的股票; 步骤3 将步骤2中剩余股票按照日均总市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名,选取排名在前500名的股票作为中证500指数样本股。 四、指数计算 中证500、中证200、中证700和中证800指数的计算方法同沪深300指数。 计算方法 沪深300指数以调整股本为权数,采用派许加权综合价格指数公式进行计算。其中,调整股本根据分级靠档方法获得。分级靠档方法如下表所示: 举例:某股票自由流通比例为7%,低于10%,则采用自由流通股本为权数;某股票自由流通比例为35%,落在区间(30,40]内,对应的加权比例为40%,则将总股本的40%作为权数。 注:自由流通比例是指公司总股本中剔除以下基本不流通的股份后的股本比例:①公司创建者、家族和高级管理者长期持有的股份;②国有股;③战略投资者持股;④冻结股份;⑤受限的员工持股;⑥交叉持股等。 计算公式 市值报告期成份股的总调整 报告指数=——————————————×1000 基期 其中:总调整市值=Σ(市价×样本股调整股本数) 五、样本股调整 中证500指数的样本股原则上每半年调整一次。每次调整的样本比例一般不超过10%。样本调整设置缓冲区,排名在400名内的新样本优先进入,排名在600名之前的老样本优先保留。 特殊情况下将对中证500指数样本进行临时调整。发生临时调整时,由过去最近一次指数定期调整时备选名单中排名最高的股票替代被剔除的股票。 当沪深300、中证100、中证500指数调整样本股时,中证200、中证700和中证800指数随之进行相应的调整。 六、指数修正中证200、中证500、中证700和中证800指数的指数修正方法同沪深300指数。 沪深300指数采用“除数修正法”修正。当样本股名单、股本结构发生变化或样本股的调整市值出现非交易因素变动时,采用“除数修正法”修正原固定除数,以保证指数的连续性。修正公式为: 修正前的调整市值 修正后的调整市值 ———————— = ————————— 原除数 新除数 其中,修正后的调整市值=修正前的调整市值+新增(减)调整市值;由此公式得出新除数(即修正后的除数,又称新基期),并据此计算指数。 需要修正的情况包括: 除息:凡有样本股除息(分红派息),指数不予修正,任其自然回落; 除权:凡有样本股送股或配股,在样本股的除权基准日前修正指数。修正后调整市值=除权报价×除权后的股本数+修正前调整市值(不含除权股票); 停牌:当某一样本股停牌,取其最后成交价计算指数,直至复牌; 摘牌:凡有样本股摘牌(终止交易),在其摘牌日前进行指数修正; 股本变动:凡有样本股发生股本变动(如增发新股、配股上市、内部职工股上市引起的股本变化等),在样本股的股本变动日前修正指数; 成份股名单发生变动时,在变动日前修正指数; 停市:部分样本股停市时,指数照常计算;全部样本股停市时,指数停止计算。 七、信息披露 为保证指数的客观性、中立性和权威性,中证指数公司建立了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确保指数的透明、公开和公平。 任何信息在公开披露之前,任何人包括指数公司人员和专家委员不得私自向外界公开,不得私自接受媒体采访。 信息披露的媒体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及其他。 样本股的定期审核结果一般提前两周公布;样本股调整方案尽可能提前公布;指数编制和维护规则的重大调整一般提前两周公布。 [编辑]1、发布渠道 中证规模指数行情通过各种广播形式向国内、国外广泛发布。 透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卫星广播行情发布系统,实时发布指数行情。 通过路透社财经资讯系统(Reuters)和彭博财经资讯系统(Bloomberg)向全球即时报道; 该指数同时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等媒体上每日公布; 同时通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sindex.com.cn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每日对外发布。 中证规模系列全收益指数通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sindex.com.cn )每日收盘后对外发布。 [编辑]2、发布频率 中证规模指数实时计算和发布,当前计算频率为每2秒一次,指数报价每6秒更新一次。 来自"http://wiki.mbalib.com/wiki/%E4%B8%AD%E8%AF%81500%E6%8C%87%E6%95%B0"
台湾证券柜台买卖市场台湾证券柜台买卖市场(OTC/ROSE/TAISDAQ) 台湾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tse.com.tw 台湾证券柜台买卖市场简介 台湾店头市场(ROSE)即台湾证券柜台买卖市场(OTC),也称台湾“二板市场”,因长期承担辅助上柜股票转为上市股票的任务,被视作台湾上市股票的“预备市场”。台湾证券交易所成立之前店头市场曾经盛行,证交所成立的同时被关闭,但1988年又重新成立股票店头市场,目的是为公开发行但尚未上市的公司开拓股票流通渠道。 1994年成立台湾证券柜台买卖中心(OTC),旨在为中小企业融资的台湾二板市场遂告成立。2000年5月台湾参考美国的纳斯达克(NASDAQ)市场将柜台买卖中心更名为“台斯达克”(TAISDAQ),成为台湾中小科技企业在资本市场融资的主要平台,以及创业投资退出的主要渠道。值得一提的是,当年台湾还实施了柜台第二类股票制度,即“台湾创新成长企业类股”(TIGER, Taiwan Innovative Growing Enterpreneurs),目的是形成一个新的台湾创新企业市场,为条件不够但又成长看好的高科技中小企业的提供筹资渠道,被称为第二类股票交易市场,与 TAISDAQ并为台湾二板市场。但因制度限制严格,而企业发展、尤其是高科技企业成长风险又不断增大,导致绩效不佳,最终命运像日本的新兴市场与德国的高科技股票市场一样,在2004年被废止。 OTC的现状 台湾的柜头市场有些不同于美国NASDAQ及欧洲的第二板市场。按产业领域来分析,美、欧第二板市场的公司主要是高科技电子、互联网网站类公司,而台湾柜头市场的情况是:截止到1998年11月,在台湾OTC市场的上柜公司总数为157家。其中,资讯电子业上柜公司58家,占40%的比重;证券类上柜公司17家,占11%的比重;机械电器类上柜公司18家,占12%的比重;钢铁业9家,占6%的比重;金融保险类7家,占4%的比重。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台湾OTC市场上并不只是资讯电子类高科技公司,还包括证券、机电、钢铁、保险、营建、运输、化学等多达16类行业公司。但其中高科技类公司比重较大,在上柜市场上仍起到重要的作用。 OTC的相关要求 1.企业上市的适合范围。台湾OTC的规定是“本土的中小型公司”(包括新成立的公司)。可见,此规定是比较宽松的,所以便上市企业的产业领域远远超过了高科技范围。 2.实收资本额在新台币5000万元以上,经两家以上证券商书面推荐。 3.企业上市的业务记录。至少有三年的业务发展过程。决算营业利益及税前纯益占实收资本额之比率最近年度达4%以上,且其最近一会计年度决算无累计亏损者;或最近平均达2%以上,且最近一年度之获利能力较前一年度为佳者。 4.企业上市的盈利要求。台湾OTC规定在上市前两年内,每年的合并全年收入及除税前纯利必须为资本总额的2%,但符合资格的科技类企业则不受此条例的限制。 5.企业上市的信息公布。台湾OTC规定每季度进行报告,及时披露重大消息,遵守一系列有关维持上市地位数值的标准。 6.最低公众持股量。持有股份1000股至50000股的记名股东,人数不少于300人,且其所持股份总额合计占发行总额10%以上或逾500万股。
基金合同(Fund contract) 目录 1基金合同概述 2基金合同的主要内容 3基金合同的成立 4基金合同的生效 5基金合同不能生效的法律后果 6基金合同的终止 基金合同概述 基金合同是指具有平等地位主体的基金当事人在基金活动中,为规范其间的权利、义务,依意思表示一致而形成的契约或协议。此种契约或协议对于参与意思表示者具有规范上的拘束力,因此,基金合同也是证券投资基金法的法律渊源之一。 基金合同是基金经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发起人为设立投资基金而订立的用以明确基金当事人各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书面文件。投资者缴纳基金份额认购款项时,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此时基金合同成立。 基金合同的主要内容 基金合同的主要内容,至少应包括: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三)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 (四)争议解决方式; (五)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基金合同的成立 基金合同为格式合同,其条款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拟订,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不是与基金份额购买人协商订立的条款。在募集基金时,基金管理人向社会公众公布合同条款,邀请潜在的投资人加入。而投资人购买基金份额,需要经过三个环节,即认购、确认与缴款。认购是指投资人向基金份额发售机构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确认是指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同意投资人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缴款是指投资人缴纳所认购的基金份额的款项的行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自承诺时成立。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就基金合同而方言,基金管理人公开招募基金份额的行为为要约邀请,投资人要求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为要约,基金份额发售机构确认投资人的购买要求的行为为新要约,投资人缴纳认购基金份额的款项的行为为承诺。因此,本条规定,投资人缴纳认购基金份额的款项时,基金合同成立。 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封闭式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达到核准规模的80%以上,开放式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超过核准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予以公告。这表明,基金合同与一般合同不同,基金合同成立时并不生效。基金合同根据本法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载明的基金募集所应符合的要求,是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而基金的备案程序,是基金合同生效的必备程序。因此,只有基金募集达到法定条件,并且基金管理人依照本法第44条的规定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办理了基金备案手续,基金合同才能生效。基金合同生效,即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基金合同当事人依照基金合同的约定享有权利,履行义务,承担责任。 基金合同不能生效的法律后果 虽然投资人缴纳了认购基金份额的款项,基金合同已经成立,但因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基金募集未达到本法第44条规定的条件,不能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而不能生效时,基金合同对基金合同当事人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基金合同不生效,对当事人不产生法律约束力,但有关当事人仍应承担基金合同不能生效的法律后果。由于基金合同不生效,表示基金募集行为的失败,而基金募集行为是基金管理人的主动行为,因此,基金合同不能生效的法律后果不应当由基金份额的购买人即投资人承担,而应当由基金份额的发售人即基金管理人来承担。这些后果包括: 1.承担募集费用。因基金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购买基金份额的投资人不承担,而全部由基金管理人以其固有财产承担。这里所说的债务和费用,包括基金募集申请核准的费用、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费用、发售机构的销售费用、宣传推介费用等,以及为支付上述费用而借贷的债务。 2.返还认购款项并支付相应的利息。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将投资人已缴纳的认购基金份额的实际款项,予以足额返还,同时还应当向投资人支付已缴纳款项的利息损失,即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基金合同的终止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各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在具备法定情形或者当事人约定情形下,基金合同也会终止。依照本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终止: 一、基金合同期限届满而未延期的基金的募集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采取意思自治原则,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依法在基金合同中约定。基金合同期限就是可以由基金合同各当事人根据基金运营的需要自行约定的内容之一,当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存续期限届满,而合同当事人未延长期限时,基金合同终止。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基金合同终止是涉及所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让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意愿能得到充分表达,所以基金合同终止要经过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依照本法第71条的有关规定,提前终止基金合同应当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决定。本法第75条进一步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50%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加,方可召开;提前终止基金合同,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据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基金合同终止。 三、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6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承接的依照本法第23条、第34条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在6个月内选任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如果在6个月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能召开或者没有选任出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即在6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承接的,那么客观上基金将无法正常运营下去,在这种情形下,基金合同终止。 四、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这是指除前面三项基金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外,基金合同可以约定的其他终止情形。根据合同自愿原则,基金合同各当事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享有自愿终止合同的权利,即基金合同各当事人可以在基金合同中约定当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某些情形或者某些条件成就时,基金合同终止。例如,基金合同约定在基金存续期间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多少个工作日达不到一定人数,或者基金资产净值连续多少个工作日低于一定金额时基金合同终止,就属此种情形。因此,有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时,基金合同也终止。
社保基金(Social Security Fund) 目录 1 什么是社保基金 2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模式 3 我国社保基金入市历程 4 社保基金的管理 什么是社保基金 社保基金也称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是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负责管理的由国有股减持划入资金及股权资产、中央财政拨入资金、经国务院批准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由中央政府集中的社会保障基金。 社保基金是不向个人投资者开放的,社保基金是国家把企事业职工交的养老保险费中的一部分资金交给专业的机构管理,实现保值增值。 社保基金投资运作的基本原则是,在保证基金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增值。 国家规定社保基金可以进入股市,当然不是全部,有比例的限制。主要目的是为了让社保基金实现增值,保证人民的利益 社保基金资产是独立于理事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社保基金托管人的资产。 财政部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拟订社保基金管理运作的有关政策,对社保基金的投资运作和托管情况进行监督。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按照各自的职权对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社保基金”是一个被简化了的统称,共有五种概念。 一是“社会保险基金”是指为了保证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劳动机会时的基本生活需要,政府立法强制征收的专项计息基金; 二是“社会统筹基金”是国家、用人单位和广大职工共同缴纳的用于支付住院或紧急抢救医疗费用和经批准的特殊慢性疾病门诊医疗费用; 三是基本养老保险体系中个人账户上的基金,被称为“个人账户基金”; 四是包括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也称“企业年金”)、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在内的企业补充保障基金; 五是“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是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负责管理的、由国有股减持划入资金及股权资产、中央财政拨入资金、经国务院批准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由中央政府集中的社会保障基金。 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模式 纵观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做法,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大致有以下三种模式。 第一,现收现付制。 这是根据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横向收支平衡的原则筹集社会保险基金的模式。所谓横向收支平衡、即本期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仅仅用来满足本期保险费支出的需要,本期征收、本期使用,收支基本保持平衡,不为以后时期的支付储备资金。其筹资模式的操作方法是,先对当年或近一、二年内某项社会保险所需支付的费用进行预测,然后以相同的提取比例,分摊到所有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当年提取,当年支付。保险费开支的预测一般是根据上年度实际开支总额,加上本年度预计增加的支出总额求得,一般提取总额应略大于预测的支付总额,使收支相抵,略有节余。 这种筹资模式的优点是:不用考虑储备,基金提取比例视需要来调整,易于预测、计划;收支保持平衡,积累基金不多,避免了因物价上涨而带来的保险基金贬值的风险,也无需考虑投资增值问题;实施初期交费率较低,易于被筹资对象所接受。以后随着支出规模的扩大和物价上涨,收费率可逐年调整提高。其缺点是:缺乏长远规划,没有必要的储存和积累,随着参加社会保险成员年龄结构的变化,需求水平增长,提取比率会不断上升,势必加重用人单位、个人和国家负担,甚至出现支付危机,同时也容易造成代际转嫁负担的社会矛盾。 第二,完全积累制。 这是一种根据远期纵向收支平衡原则,筹集社会保险基金的模式。采取这种筹资模式时,首先要对全国或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有关人口的健康水平、就业率、退休率、工资增长率、利息率、死亡率、预期平均寿命等进行宏观的预测,然后在此基础上预测未来时期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所需保险基金的总量,确定一个可以保证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收支平衡的总平均收费率,再按照这个总平均收费率来筹集资金。采用这种筹资模式,在实施初期的若干年份,社会保险基金收大于支,其差额就作为以后年份的储备基金;而在支大于收的年份,就以储备基金及其利息来弥补收支差额。这种模式的优点是,具有很强的储蓄功能,能在较长的时期内分散风险,提取费率稳定,个人和用人单位负担较小;在支付保险费后每年仍留有相当数量的储备积累基金,使社会保险基金有比较稳定的来源;保险金额的增减是在科学预测基础上通过确定适当的费率来实现的。能应付人口老龄化时的支付需求,不存在支付危机和代际之间转嫁负担的社会矛盾,这一模式还将自我保障机制融入法定社会保险,激励作用明显。这种模式的缺点在于基金储存时间长,容易遭受通胀贬值的风险。因此,能否保证储备基金的保值增值,是实施这一模式的关键。 第三,部分积累制。 这是一种把近期横向收支平衡原则与远期纵向收支平衡原则结合起来的筹资模式。在社会保险基金的形成上,一部分采取现收现付式,保证当前开支需要;另一部分采取预筹积累式,满足将来支付需求。这种方式兼容现收现付式和完全积累式二者的长处,弥补了它们的缺陷,所以被世界上许多国家所采用。 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摒弃了传统的现收现付制,采用部分积累制,并从我国实际出发,结合中国国情,创造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筹资模式——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以下简称统帐结合)。统帐结合在维持社会统筹现收现付制框架基础上引进个人帐户,形成了激励机制。因为积累基金建立在个人帐户的基础上,所以个人保险权益十分清晰,透明度高,个人帐户已缴纳储存了多少养老保险基金,将来可以享受多少养老保险待遇,一目了然。有利于推行个人缴费,明确个人在筹集基金中的责任,树立自我保障的意识。统帐结合引进了约束和监督机制,个人在乐于缴费的同时,从自身利益出发,也会积极监督用人单位为其及时足额缴费,有利于建立基金的部分积累制,能够减轻代际之间的转嫁负担和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支付压力。在统帐结合模式中,政府的责任也十分明确,即政府要为个人帐户的储存额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 综上所述,统帐结合既体现了社会互济,又突出自我保障;既讲究公平,又注重效率;既体现政府的责任,又强调用人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不失为一种较好的筹资模式。 我国社保基金入市历程 社保基金投资运作的基本原则是:在保证基金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增值。社保基金资产是独立于理事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社保基金托管人的资产。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可以进入股市的“社保基金”。 我国社保基金入市历程为: 2000年9月,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成立。 2001年7月,全国社保基金首次“试水”股市。 2001年12月,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第一届理事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 2001年12月13日,财政部和劳动保障部公布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2002年1月,荷银集团介入中国社保基金管理研究。 2002年3月,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与美国信安金融保险集团在京签署培训合作备忘录。 2002年6月27日,在由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和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共同主办的“社保基金与资本市场研讨会”上,与会专家表示,社保基金入市是必然选择。 2002年年底,南方、博时、华夏、鹏华、长盛、嘉实六家基金公司成为首批社保基金管理人,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为基金托管人。 2003年2月10日,原证监会副主席高西庆出任社保理事会副理事长,分管投资;3月28日,国务院正式任命项怀诚为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新任理事长。 2003年4月14日,履新不久的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与项怀诚在社保基金理事会见面。 2003年6月2日,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与南方、博时、华夏、鹏华、长盛、嘉实6家基金管理公司签订相关授权委托协议,全国社保基金将正式进入证券市场。 社保基金的管理 社保基金的运用目前已经成为一个广受关注的话题。当前中国的社保体系,一般包括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全国社保理事会管理的资金等三个部分。从总体上看,社保基金的监管是严格的。特别是基本养老保险部分的资金,其管理运用的约束是相当严厉的,1999年之后的主要运用方式基本上是存款与国债等;对于企业年金的运用管理,2004年以后也制定了十分严格的运用管理规范和制度监管框架。同样值得关注的,是局部地区的局部违规运用问题,这些资金的规模虽然不大,但是社会影响十分负面。据不完全统计,1998年以来中国清理回收挤占挪用的基金已达到160多亿元,2001年以来追缴的社保基金也已达到95亿元。尤其2006年又爆出上海社保案。因此,从制度角度探究一下中国社保基金管理运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进一步改革和发展的方向,就显得十分必要。 当前模式的阶段合理性 从当前中国的经济发展阶段、金融市场发展程度看,目前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保基金管理运作模式大致与当前发展阶段相适应 总的说来,自1993年11月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建立新社会保障体制的三项原则(建立全覆盖、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在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中引入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将社会保障的基金经营与社会保障的行政管理分开)以来,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社保基金的管理与运作也在不断改革和完善之中。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方面,截至2006年9月30日已实现收益121.36亿元,期间收益率为6.01%。已实现收益加浮动盈亏,共盈利240.53亿元,期间经营收益率为11.67%。企业年金方面,《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企业年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范企业年金管理和运作的法规条令相继出台,第一批获得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的37家金融机构的出炉,意味着企业年金的运作框架在不断完善。社会保险基金方面,"统账结合"、区域统筹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模式为当前探索和研究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供了有益经验。 从当前中国的经济发展阶段、金融市场发展程度看,目前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保基金管理运作模式大致与当前发展阶段相适应。通常来看,"统账结合"兼具现收现付的收入再分配功能和完全积累的财政持续性优点。一方面,在现代化和城市化进程中,中国出现了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社保基金的统筹部分有益于收入的再分配,缩小贫富差距,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要;另一方面,个人账户的出现,也使社保基金的财政可持续性增加。 世界各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经验显示,单纯的现收现付是难以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压力的。中国人口老龄化速度在加快,人口红利在减少,根据中国人口研究中心 2003年的预测,从现在到2035年,中国老龄人口呈加速增长态势,60岁以上和65岁以上人口的年均增长率分别为3.53%和3.73%。到2050 年,中国60岁和65岁以上老年人口数将达到4.5亿和3.36亿,分别占总人口的32.7%和24.4%。面对人口的快速老龄化,中国社保基金中的个人账户意义显然非同寻常。另外,在社会保障体系转型的过程中,一定程度的现收现付和适当的区域统筹也为改革创造了缓冲时间,有利于调节各地余缺,有利于各项保险金的按时、足额发放,缓解了在经济快速发展中遇到的区域性社会保障财政困难。 但是,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基金管理运作仍然存在一定程度的制度缺失,执行规定不严,监督力量不足,违规问题经常发生,长效机制尚未完全建立等问题。中国的社保基金管理运作还需要进一步的改革和完善,基金管理监督工作任重道远,现实对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做实个人账户 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统账结合并不是部分积累制的唯一模式,以波兰为首的东欧国家进行的名义账户改革也逐渐成为部分积累制的重要手段 从世界范围内看,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抛弃单纯的社保基金管理模式(即以瑞典为代表的传统的现收现付制和以智利为代表的完全积累制),而选择部分积累制。 以美国为例,2001年以前,美国的社保基金管理采用现收现付制,美国联邦社保基金(OASDI)的可持续性主要靠不断上升的缴费率来支撑,从1939年的2%逐步增加到现在的12.4%,到2030年则需要上升到16.83%才能收支平衡。有研究发现,战后50年间扣除通胀因素,投资于美国标准普尔500种股票的年均收益率为7%左右,投资于债券的年均收益率为3.3%。按此估计,目前工作的一代人只需要将其工资的3.1%拿出来做一个60%股票40%债券的组合,未来67岁退休时就可以拿到与目前占工资12.4%的OASDI基金所获金额相等的退休金。人们对现收现付的OASDI越来越缺乏信心。为此,2001年底由民主、共和两党各8名成员组成的"加强社会保障总统委员会"发布了《总统委员会报告》,提出类似统账结合的改革方案。 另外,2003年俄罗斯颁布结合个人账户的半积累制方案;2005年1月,斯洛伐克开始建立个人账户(雇主和雇员总计18%的缴费被"名义"个人账户和现收现付制平分)。部分积累的混合模式已经开始在世界范围内流行,成为发达国家和东欧转型国家进行改革的重要选择之一。 当然,目前的统账结合体系的不足也是明显的。据不完全的统计,截止到2004年底全国个人账户已经形成大约7400亿元的"空账"。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统账结合并不是部分积累制的唯一模式,以波兰为首的东欧国家进行的名义账户改革也是逐渐成为部分积累制的重要手段,值得我们吸收和借鉴。 提升统筹层次及扩大覆盖范围 在中国目前主要以县级统筹的条件下,社保基金的管理和运作更多地集中在地方政府的手里,如果制约和监管不力,可能就会在客观上为一些挪用和违规案件提供了潜在的可能 据统计,全国仍有80%的人口不同程度地难以有效被社会保障体系覆盖。在这样的情况下,提高统筹层次显然缺乏必要的现实基础 在当前的条件下,实行区域统筹是为社会保障体系改革赢取时间的关键之一。通过社保基金的区域调剂,部分程度上回避了中国社保基金存在的巨大缺口,是现行社保基金管理运作体系满足阶段性发展需要的重要内容之一。 目前在世界范围内,大多数国家的基本社会保障采取中央政府集中统筹的方式进行管理和运作。以英美两国为例,美国的社会保险计划主要有三类,即联邦养老保险(OASDI)计划,联邦医疗保险(Medicare)计划,以及联邦/州失业保险。全部三类社保基金均以工薪税形式征集,并纳入各计划在财政部所属的基金专户,统一由联邦政府设立的信托基金托管委员会进行管理和运作。英国也是中央政府集中管理的单一制国家,实行高度集权的社保基金管理体制。中央政府负责统一制定重大的全国性社会保障政策,具体事务绝大部分由中央政府在各地的派出机构承担,地方政府只是根据自身财力大小提供一些补充性的、地方性的社会服务,中央政府对其中许多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其他实行中央政府集中统筹的发达国家还有澳大利亚、法国、日本等。毫无疑问,统筹水平越高,集合风险和化解风险的能力就越强,这是大数法则的一个基本原理。 另外,不可否认的是,在中国目前主要以县级统筹的条件下,社保基金的管理和运作更多地集中在地方政府的手里,如果制约和监管不力,可能就会在客观上为一些挪用和违规案件提供了潜在的可能。无论从防范化解风险的角度,还是基金管理和监督的角度,提升统筹层次都是下一阶段中国社保基金管理领域改革的重要方向之一。 提升统筹层次就不能不提到扩大覆盖范围,这两者有着不可割断的密切联系。覆盖范围的扩大必然能够推动统筹层次的提高。目前的社会保障体系,主要覆盖了城镇企业职工,其中主要是国有和集体企业职工,其他经济成分的职工尚处于逐步加入的过程中,虽然近年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参保人数逐年增加,但参保人数占城镇人口的比例仍处于30%左右的水平,社会保障体系在城镇地区的覆盖面还比较有限。此外,占全国总人口60%的农民尚无基本养老保险。据统计,全国仍有80%的人口不同程度地难以有效被社会保障体系覆盖。在这样的情况下,提高统筹层次显然缺乏必要的现实基础。如何扩大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覆盖范围也是下一步需要需要认真考虑的问题之一。 强化风险控制 要将社保基金行政部门和基金管理部门相分离,建立统一、独立的强势监管主体,专司监管,从制度上最大程度地避免违规行为的出现 在现代风险控制理论中,全面性、独立性和制衡性是基金管理和风险控制中不可缺少的三条重要原则,是预防和规避风险的重要制度保障。具体来说,全面性原则是指风险控制必须涵盖基金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参与其运作的各个当事人,并渗透到各项具体业务过程中去,包括业务的决策、执行、监督和反馈等环节。独立性原则是指在基金管理的监督中,监察稽核部门要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基金管理的各个部门内部风险控制和管理运作进行稽核和检查。制衡性原则是指在基金管理的内部组织结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特别是要防范利益冲突与利益输送问题。对于社保基金的管理运作乃至监督,这三条原则也同样应该适用。 当前,中国的社保基金管理必须要在体系建设上明确这三条基本原则,要全面地考察制度、管理、运作、投资管理等各个环的风险所在,建立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和约束机制;要加大在监督管理环节的投入力度,将社保基金行政部门和基金管理部门相分离,建立统一、独立的强势监管主体,专司监管,从制度上最大程度地避免违规行为的出现。 力推企业年金发展 目前中国养老金规模整体偏低,需要弥补缺口很大,仅靠基金养老保险还远远不够,在这种情况下大力发展企业年金已经成为必然趋势 企业年金制度作为公共养老金以外的补充养老保险的第二支柱,在养老金制度中占有重要地位,是中国多支柱体系社会保障体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是"社保基金"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弥补因社保缴费降低而导致替代率降低的一个重要补充措施,同时也是发展资本市场的需要。 从世界范围内看,大多数发达国家都有自己的企业年金体系,在美国有70%的企业加入了企业年金计划,德国和日本则分别为40%和60%;从覆盖率角度,丹麦与荷兰的企业年金覆盖率已达到85%以上,英美也有50%以上;从替代率角度,发达国家企业年金的替代率约占30%~50%。 无论从发展符合和谐社会要求的社会保障体系角度还是从解决社保基金管理运作的现有矛盾角度,企业年金都是极为重要的环节。目前中国养老金规模整体偏低,需要弥补缺口很大,仅靠基金养老保险还远远不够,在这种情况下大力发展企业年金已经成为必然趋势。下一步社保基金管理和运作改革,从企业年金角度应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落实税收支持和金融市场运作的法律法规体系的支持。企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不同的是企业年金管理运作模式更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以美国为例,和OASDI不到70年的历史相比,美国的企业年金已经有120多年的历史。发展至今,企业年金计划产生了多种不同的模式,投资方向也包括股票、债券、房地产(主要以房地产抵押债券形式)等。更为市场化的企业年金显然更加需要完善的配套法律和政策。当然也包括税收优惠政策。 第二,同步规范企业年金增量与存量资金。2004年《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出台以后,一系列的相关管理措施和办法相继出台,中国的企业年金管理运作体系、监督管理体系都在不断完善之中,尽快完善企业年金管理配套法规应在情理之中。在推进解决制约企业年金增量发展的配套法律和政策的同时,对存量的企业年金的重组和转型也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和关注。当前粗略的统计,存量的企业年金资金规模大约在千亿左右,因为沿用旧的管理办法,与新的企业年金计划基本上是脱节的,这部分资金游离于新的企业年金监督管理体系之外,是中国社保基金中需要重点改进的部分,所以存量的企业年金管理非常需要市场化的转型,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第三,加强企业年金管理的关键环节的监督和管理。完善的企业年金监管有利于保护计划受益人的权益,保障社会稳定,有利于培育年金市场健康发展,有利于推动和促进金融市场发展,是完善社保基金监督管理的重要环节。总的说来,现行的企业年金监督管理是符合当前阶段性需要的,重点是要做好关键环节的监督和管理,主要包括:企业年金参与机构管理交易、企业缴费、参与机构的治理结构、营销环节、投资独立性、信息报告等环节的监督和管理。需要明确的是,企业年金监督管理是基本养老保险监管以及商业保险监管所不能替代的,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 社保基金成立时间 2000年8月,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建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同时设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负责管理运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是中央政府集中的社会保障资金,是国家重要的战略储备,主要用于弥补今后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的社会保障需要。 根据2001年12月13日公布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包括:1、中央财政预算拨款; 2、国有股减持划入资金; 3、经国务院批准的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4、 投资收益; 5、股权资产。 主要职责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是负责管理运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独立法人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管理中央财政拨入的资金、减持国有股所获资金及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 2、制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经营策略并组织实施。 3、选择并委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人、托管人,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资产进行投资运作和托管,对投资运作和托管情况进行检查;在规定的范围内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资产进行直接投资运作。 4、负责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定期编制财务会计报表,起草财务会计报告。 5、定期向社会公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资产、收益、现金流量等财务情况。 6、根据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共同下达的指令和确定的方式拨出资金。 7、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相关介绍 社保基金是不向个人投资者开放的,社保基金是国家把企事业职工交的养老保险费中的一部分资金交给专业的机构管理,实现保值增值。 社保基金投资运作的基本原则是,在保证基金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增值。 国家规定社保基金可以进入股市,当然不是全部,有比例的限制。主要目的是为了让社保基金实现增值,保证人民的利益 社保基金资产是独立于理事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社保基金托管人的资产。财政部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拟订社保基金管理运作的有关政策,对社保基金的投资运作和托管情况进行监督。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按照各自的职权对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社保基金”是一个被简化了的统称,共有五种概念:一是“社会保险基金”; 二是“社会统筹基金”; 三是基本养老保险体系中个人账户上的基金,被称为“个人账户基金”; 四是包括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也称“企业年金”)、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在内的企业补充保障基金; 五是“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社保基金被挪用 2006年8月8日,本是个吉利的日子。但就在这一天,上海电气集团副总裁韩国璋,因涉嫌非法挪用社保资金及受贿,而被中纪委"双规"。随后,许多“社保案”被连续曝光。8月9日,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祝均一,因涉嫌社保基金违规使用和受贿赂被免职。 在祝被免职半个月后,上海社保案迅速升级。8月24日,宝山区委副书记、区长秦裕,因在社保基 社保基金 金的问题上,涉嫌严重违纪而接受调查。秦曾是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的秘书。 9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决定对陈良宇同志严重违纪问题立案检查,免去陈良宇同志上海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停止其担任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 案由之一是,陈涉及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违规使用社保资金。4天后,上海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办公厅主任孙路一协助调查。发生问题的并不仅是上海,浙江、云南等地也爆出社保基金大案。 11月23日,国家审计署发布公告,在其对除上海、西藏之外的29个省区市、5个计划单列市的审计中发现,近年来,合计约71.35亿元"养命钱"被违法违规动用。 为了解决社保资金管理中的问题,11月,上海已出台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就社保基金的“收支两条线”、“第三方监管”等作出明确规定。 12月,工商银行上海分行被选定为上海社保基金结算代理银行。而在其他省区市,旨在使社保基金营运和监管分离的方案,也在逐步付诸实施。目前,全国已有27个省份成立了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 同时,相关立法工作也正在进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表示,《社保基金管理条例》已被纳入立法日程,并将争取与制订中的社会保险法同步出台。另外,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明确表示,2007年将全面审计各省市社保基金。 欲扩大境外投资范围 从2000年8月成立到2007年,全国社保基金正欲扩大境外投资范围,其中私人股权基金已进入其视野。 有消息称,2007下半年以来,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频频与全球最大的一些私人股权基金亲密接触,意在寻找投资机会。 据悉,进入全国社保基金视野的私人股权投资公司包括:凯雷、银湖(SilverLake)、得克萨斯太平洋集团(TPG)三家公司。有关人士称,对这些公司只是一些初步的考察,还未到尽职调查这一步。 不久前,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亦向财政部递交了希望扩大投资范围、增加境外股权 社保基金 投资权限的报告。 监管部门有关人士称,全国社保基金目前可允许的投资范围尚不包括境外股权投资,除非修改相应法规或获国务院特批。境外股权投资能否最终成行取决于政府高层对全国社保基金定位的考虑。 由于境外投资规模的增长,2007年7月,全国社保基金负责境外投资的处室从投资部独立出来,成立境外投资部,专司境外投资有关事宜。 鉴于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黑石所带来的目前账面浮亏,基于全国社保基金的定位,有关人士也对该类投资颇感隐忧。截止到本周一收盘,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黑石的股份账面浮亏仍超4亿美元。 一位业内人士称,对私人股权投资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类似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对黑石的投资,在IPO过程中成为战略投资者,另一种则是对有限合伙公司旗下的基金进行投资。出于全国社保基金稳健投资的考虑,他个人更倾向于后者。 全国社保基金成立于2000年8月,定位于中央政府集中的社会保障资金,主要用于弥补今后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的社会保障需要。到2006年年底,基金资产总额2827.69亿元。从2006年年底开始,全国社保基金开始委托机构在境外进行投资,目前投资规模达16亿美元。投资产品主要包括全球股票(除美国以外)、美国股票、香港股票、全球债券等四类。 该机构成立以来,在稳健投资的前提下实现了较高的投资回报。而全国社保基金近年来也一直在投资渠道上力求获得更多权限,从提高股票基金投资比例,到实业投资、境外投资。 最新的全国社保基金年度报告披露,去年全国社保基金已实现收益195.80亿元,已实现收益率9.34%,浮动盈利增加额423.99亿元,经营业绩619.79亿元,以此计算的经营收益率为29.01%。
目录 1什么是完全基金制 2问题与前景 3相对优势 4缺陷 5与现付制比较 什么是完全基金制 完全基金制是一种以纵向平衡原则为依据,要求在劳动者整个就业或投保期间,或者在一个相当长的计划期间内,采取储蓄方式积累筹集社会保障基金的制度。 在完全基金制下,在对未来时期社会保障支出的需要进行预测的基础上,确定一个可以保证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收支平衡的总平均收费率,采取先提后用的办法。投保人在职时,按此收费率将一部分劳动收入交给一个基金;接受保障时,该基金再以投资所得兑现保障承诺。 问题与前景 ——无法应对人口迅速老龄化的冲击。1999年10月,中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达1.26亿,约占总人口的10%,已经进入老年型国家的行列。 65岁以上的人口与15岁。64岁人口的比例,即老年人口赡养率,从1990年的8.7%增加到2000年的10.2%,预计到2020年和2050年将分别上升到15.5%和31.2%。因此,如果不对现收现付制进行改革,那么到2033年,养老保险费率将达到39.27%。这样高的缴费率是企业难以承受的,会造成养老金的支付危机,也会大大影响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抑制了职工和企业的积极性,扭曲了劳动力市场的运行机制。在现收现付制下,职工(以及企业代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与他退休后获得的养老金收益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必然的联系。因此,它实际上造成了劳动力供给和需求之间的一个“税收楔子”,会降低劳动力供给的数量,产生效率损失,随着老龄化带来的缴费率的不断提高,由此造成的效率损失也会越大。——覆盖范围较窄,不利于充分发挥“社会稳定器”的作用。传统的养老保险制度覆盖的主要是国有部门,而对改革开放后迅速发展起来的三资企业、集体企业、私营和个体企业而言则覆盖不足。据统计,1978年到1997年间新增的21485万个就业岗位中的72.4%是属于非国有部门的。1996年,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三资企业参加养老保险的比例分别为95.15%、51.47%和27.48%。这种状况不利于劳动力的跨部门流动和不同类型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而其原因则在于非国有企业与国有企业的职工年龄结构和历史负担不同,以现收现付为特征的体制会导致资金向国有企业的再分配承担额外的成本。——养老保险的行政管理职能与养老金经营职能不分,导致对养老金的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督与制衡机制,养老金被挤占、挪用的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正是在此背景下,国务院近年来颁布了关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一系列文件,决定从现收现付制向“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制过渡。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特别是在以个人账户为基础的基金制的建立方面,仍然存在着一些有待于进一步研究和解决的问题,下面我简要谈谈比较关键的几个问题。 第一,转轨战略问题。应以双轨方式实现渐进过渡,向基金制转轨需要建立个人账户。目前我国建立的个人账户很大程度上是名义账户,名义账户也称“空账”,它虽然在避免劳动力市场的扭曲、提供更好的缴费激励方面与传统的现收现付制相比有其优越之处,但从本质上看仍然属于现收现付制。它并不能够提供真正的基金积累和基金运营的收益,从而无法应对老龄化的冲击。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改革过程始终回避了“老人”的养老金的来源问题,仍然从正在工作的一代人的账户中抽取资金来支付“老人”的养老金。我们必须尽早解决这一问题,拖得时间越长,改革成本会越高。为此,可以区分三种不同情况分别处理:(1)对于那些已经退休的“老人”和今后几年就要退休的职工(比如50岁以上),应继续留在旧制度中,其养老金支付仍然采用现收现付的制度安排,但是资金来源已不能动用正在工作的人们向自己的个人账户的养老保险缴费,必须另辟途径。(2)对于那些即将参加工作的“新人”,比较容易处理,应直接采用新制度,实行完全的基金制。此外,对参加工作的时间较短(如5年以内)的职工,因空账的数额较小,可以由政府筹资尽快加以弥补,以做实个人账户。(3)对于其他的职工,如果完全按照 “新人”的办法处理,则由于空账的数额较大,政府很难迅速拿出这笔资金,若完全比照“老人”的办法处理,则无法避免旧体制的弊端,会造成长期内的财务失衡。因此,这些人可以从现在起建立个人账户,退休后根据账户余额大小逐领取养老金,同时,政府根据他们在旧制度下的缴费年限为依据,在退休后每月发放一定数量的养老金作为对个人账户的补充。 相对优势 完全基金制之所以被广泛推崇,主要是基于以下几个理由:一、我国目前税收负担已经很重,在现收现付制下,税收的任何增加,哪怕是一点点,都会对经济效率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与此相比,基金制的社会保障只不过是政府强制年轻一代进行了一些储蓄而已,它对资本积累不会产生什么显著影响,也就不会妨碍经济快速增长对资本的需求。 二、从宏观效益上看,由于基金制社会保障的收入直接用来购买资产或投资,所以能够对没有消费的资源进行更好的利用,可能会促进GDP的更快增长,因而提高整个社会的平均生活水平。三、从激励机制来看,基金制把个人缴费水平与个人收益水平联系起来,使得税收的激励效果凸现出来;基金制能够更有效地防范道德风险,对劳动力供给与就业的负面影响也小于现收视付制;基金制能促进个人积极参与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管活动,更好地防止基金被人滥用,等等。四、从可理解性来看,对一般被保障者来说,基金制与现收现付制相比更为简单、易懂,也更与市场经济的精神相一致,因而更容易理解。 虽然基金制与现收现付制相比有许多优点,但完全基金制同现收现付制一样不能解决我国的社会保障问题。因此,在主张更多地运用基金制时,我们必须十分注意什么是我们的目的或要求,以及适当考虑我国的基本社会经济状况。如果我们要建立的是一种兼顾公平和效率的适合基本国情的社会保障制度,它就不可能是百分之百的现收现付制或基金制,而只能是吸取两者优点的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制度。目前,我国的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社会保障制度确实遇到了不少麻烦,但我们要做的不该是推倒它重建,而是要逐步地完善它,特别是要尽量寻找公平与效率(或者说现收现付制与基金制)的恰当的结合点。 缺陷 与现收现付制相比,基金制也是有缺陷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完全基金制同样无法逃避老龄化风险,而只是把风险更多地转移给了个人。基金制虽然使得每个人的缴费和获益紧密地联系起来,有利于增进效率,但同时也使所有人都面临了更多的风险,特别是市场风险。二、道德风险仍然存在,但主要来自于基金管理者。出于社会道德或公平上的考虑,国家必然会作为“最后出场者”对社会保障提供某种保证,这样就会促使基金管理者偏向干风险更大的投资组合,而不遵循风险适度的原则,许多基金可能会破产。国家最终承担基金破产后的部分责任,又会使税收上升,从而可能形成恶性循环。三、与现收现付制相比,基金制只是一种强制储蓄制度,没有社会调剂或再分配功能。 与现付制比较 其一,资金积累制的收益高。资金积累制的收益是全国资本的边际收益,在美国实际的资产组合收益率为7%,中国资本边际收益率比美国高。另外,现收现付制下隐含的收益率应为人口增长率和生产率,也是实际工资增长率之和,在美国约为3%,在中国更高一些。现收现付制下的收益总是低于资金积累制下资本的边际收益。其二,现收现付制扭曲了税收,而基金积累制下税制需要完善。在现收现付制下,退休后雇员平均能得到其工作时最终所得的60%,其中的25%来自现收现付的社保统筹收益:对那些已工作40年的人,其个人账户的年金占35%,这部分是可以遗赠的。而在部分积累制下,社会保障基金从工资中扣除,雇主大约付出工资的20%,个人付出工资的8%,这是非常高的工资税。中国所付税率是美国的两倍,却仍感觉资金不足。原因何在?因为所谓28%税率实际征收的只有其1/3。社保资金并不是作为税来收取,逃避它并不违法,所以执行是很弱的。而且计算税基是根据正式工资,这比实际现金收入要少得多。同时,在非正式的部门很难征收到社会保障税。此外,在缴款的28个百分点中,只有8个百分点是直接对个人有益的,而且这部分的收益率很低,其它20个百分点进入社保统筹。大部分资金进入统筹意味着支付社保基金是一种所得税,因此不论个人还是工厂都有动机逃税。(四)可能的解决方案有三种一是工资税只限用于个人账户基金,并实现投资回报的高收益率,这样会提高缴款的激励。二是在长期内对新退休工人的社会统筹部分基金不应与工资联系,而应从增值税中提取。三是有关部门应认识到,在转型期向现在和即将退休的工人支付退休金,是国家债务的一部分,政府应当或者在长期支付债务的利息,或者变卖资产或从其它收入来支付这笔债务。
什么是限制表决权股票 表决权股股票具体又可以分为:普通表决权股股票、多数表决权股股票、限制表决权股股票、有表决权优先股股票。 限制表决权股股票是指按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表决权受到限制的股票。持有限制表决权股股票的股东,其表决权受到公司章程的限制。通常应在公司章程中载明限制表决权股,而且不得对个别股东分别实行。 限制表决权股股票,在股东所持股票达到一定数量后,其享有的表决票数将受到限制。限制的目的在于防止持有多数股票的少数股东利用多数表决权控制公司的经营,以保护众多小股东的权益。 限制表决权股股票的发行 发行限制表决权股票是一种有效的反并购对策。由于目标公司集中了投票权,就可以阻止敌意并购者通过收购发行在外的股票而控制公司。 一般来说,如果公司为筹集资金发行股票,原股东所持股份比例就会下降,股权就会被稀释。当公司受到并购威胁时,原股东对公司的控制力就会削弱。因此,一些公司为了即能筹集到必要的资金,又能防范被其他公司收购,就发行限制表决权股票。这种股票的股息比普通股票的股息要高,但其表决权很低或者没有。
中证700指数中证700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其成份股是由中证500和中证200成份股一起构成,为反映市场上不同规模特征股票的整体表现,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以沪深300指数为基础,构建了包括大盘、中盘、小盘、大中盘、中小盘和大中小盘指数在内的规模指数体系,为市场提供丰富的分析工具和业绩基准,为指数产品和其他指数的研究开发奠定基础。 名称代码 中证700指数又称中证中小盘700指数(CSI Small&Midcap 700 index),简称中证700(CSI 700),上海行情代码为000907,深圳行情代码为399907。 基日和基点 中证700、中证500、和中证800的基日点。为2004年12月31日,基点为1000 。 样本选取 中证700指数1、样本空间 上市时间超过一个季度,除非该股票自上市以来的日均A股总市值在全部沪深A股中排在前30位; 非ST、*ST、非暂停上市股票; 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违规事件、财务报告无重大问题; 股票价格无明显的异常波动或市场操纵; 剔除其它经专家委员会认定不能进入指数的股票。 2、样本数量 中证700指数样本股数量为700只,中证800指数样本股数量为800只。 3、选样方法 中证700指数是由中证500和中证200样本股一起样本股。 计算 中证700指数中证700、中证200、中证500和中证800指数的计算方法同沪深300指数。 计算方法 沪深300指数以调整股本为权数,采用派许加权综合价格指数公式进行计算。其中,调整股本根据分级靠档方法获得。分级靠档方法如下表所示: 举例:某股票自由流通比例为7%,低于10%,则采用自由流通股本为权数;某股票自由流通比例为35%,落在区间(30,40]内,对应的加权比例为40%,则将总股本的40%作为权数。 注:自由流通比例是指公司总股本中剔除以下基本不流通的股份后的股本比例:①公司创建者、家族和高级管理者长期持有的股份;②国有股;③战略投资者持股;④冻结股份;⑤受限的员工持股;⑥交叉持股等。 样本股调整 中证500指数的样本股原则上每半年调整一次。每次调整的样本比例一般不超过10%。样本调整设置缓冲区,排名在400名内的新样本优先进入,排名在600名之前的老样本优先保留。 特殊情况下将对中证500指数样本进行临时调整。发生临时调整时,由过去最近一次指数定期调整时备选名单中排名最高的股票替代被剔除的股票。 当沪深300、中证100、中证500指数调整样本股时,中证200、中证700和中证800指数随之进行相应的调整。 修正 中证700指数中证200、中证500、中证700和中证800指数的指数修正方法同沪深300z指数。 沪深300指数采用“除数修正法”修正。当样本股名单、股本结构发生变化或样本股的调整市值出现非交易因素变动时,采用“除数修正法”修正原固定除数,以保证指数的连续性。 其中,修正后的调整市值=修正前的调整市值+新增(减)调整市值;由此公式得出新除数(即修正后的除数,又称新基期),并据此计算指数。 需要修正的情况包括: 除息:凡有样本股除息(分红派息),指数不予修正,任其自然回落; 除权:凡有样本股送股或配股,在样本股的除权基准日前修正指数。修正后调整市值=除权报价×除权后的股本数+修正前调整市值(不含除权股票); 停牌:当某一样本股停牌,取其最后成交价计算指数,直至复牌; 摘牌:凡有样本股摘牌(终止交易),在其摘牌日前进行指数修正; 股本变动:凡有样本股发生股本变动(如增发新股、配股上市、内部职工股上市引起的股本变化等),在样本股的股本变动日前修正指数; 成份股名单发生变动时,在变动日前修正指数; 停市:部分样本股停市时,指数照常计算;全部样本股停市时,指数停止计算。 信息披露 中证700指数为保证指数的客观性、中立性和权威性,中证指数公司建立了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确保指数的透明、公开和公平。 任何信息在公开披露之前,任何人包括指数公司人员和专家委员不得私自向外界公开,不得私自接受媒体采访。 信息披露的媒体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及其他。 样本股的定期审核结果一般提前两周公布;样本股调整方案尽可能提前公布;指数编制和维护规则的重大调整一般提前两周公布。 1、发布渠道 中证规模指数行情通过各种广播形式向国内、国外广泛发布。 透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卫星广播行情发布系统,实时发布指数行情。 中证700指数通过路透社财经资讯系统(Reuters)和彭博财经资讯系统(Bloomberg)向全球即时报道; 该指数同时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等媒体上每日公布; 同时通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sindex.com.cn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每日对外发布。 中证规模系列全收益指数通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sindex.com.cn )每日收盘后对外发布。 2、发布频率 中证规模指数实时计算和发布,当前计算频率为每2秒一次,指数报价每6秒更新一次。 相关词条 阳光财政 数字经济 账务清算 资本存量 生物经济 买方市场 双边垄断 绿色经济 卖方市场 规模报酬 绿色投资 楼市泡沫 参考资料 [1]股指期货知识http://www.gzqhzs.com/web/viewarticle.asp?userid=901523&lanmuid=6111601&contentID=1476066
温哥华证券交易所温哥华证券交易所:(英文:Vancouver Stock Exchange,缩写:VSE,简称:温交所) 温哥华证券交易所网址:http://vse.marketwatch.com/ 英文 温哥华证券交易所简介 温哥华股票交易所(VSE)(简称:温交所)成立于1907年,它的出现本来是为加拿大西部的资源经营性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如采矿、石油以及天然气等行业。现在温交所已经开始转向积极扶持高科技企业的成长。 温交所主要由两个板块构成:创业板和高级板(Advanced Board,或称主板)。其中创业板专为中小企业而设,上市的门槛要求比较低,不要求业绩表现,注重的是企业的管理层质量以及公司的发展潜力。 针对新兴企业的发展需要,温交所特别设计了"创业资本融资库(VCP) ",使企业上市的要求进一步降低。这一上市方式只要求一个合格的管理层以最低10万加元注册成立一家公司,然后再由一家会员公司作为保荐人实施上市策略,就可以融到20万至50万加元的资金。但这时的上市只是有条件上市。在融资成功后,企业将有18个月的时间来寻找投资机会,一旦决定经营方向并得到VSE 和股东对这一所谓"合格交易(Qualifying Transaction)"的认可,企业就可以摆脱"有条件上市"的地位,实现其股票真正在交易所进行交易。"合格交易"就是使企业能够达到完全上市地位的投资项目。每个管理层可以同时成立3个这样的VCP公司。 温交所提供的服务还包括一项被称为"上市前审批程序(PREP)"的独特的单元。它的工作重点在于帮助企业调整资本结构、研究主创人员的资历并分析在上市过程中可能遇到的管制障碍。它为所有考虑在温交所上市的公司提供事前的咨询服务: 向所有申请人解释VSE的上市程序 讨论每个企业各自的经营计划书 进行各个行业的专业咨询 强调重要的上市要求 提供可能的保荐人候选名单 提供同类上市公司的情况 温交所的这些政策及程序是专门针对中小企业而设计的,它自身的定位也是要成为"全球领先的风险投资证券交易所"。从规模上来讲,温交所是北美第四大交易所,位居纳斯达克、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和多伦多证券交易所(TSE)之后。 温交所另外一个优势在于温哥华是一个具有悠久华人文化的地区,从这一角度上考虑,温交所同时具备了香港联交所的区位优势与北美市场的高效性的双重优势。 在交易设施和监管手段方面,温交所也具备相当实力。它独有的温哥华计算机化交易(VCT)系统被认为是世界上的领先系统,目前已推广到全球的其它六个股票市场。它还拥有"温哥华国际证券交易系统"(VISTA),这套系统是VSE专门为日益增长的澳大利亚及亚太地区的业务量而设计的一种新产品,能够完成部分亚太股票的24小时全天候交易。同时VSE还有"国际联盟伙伴"(International Associates,简称IA)。IA可以通过几种方式在亚太地区为客户买卖在VSE上市的股票。 比较起来,温交所的上市要求是在一定规模的交易所中最低的,对于中国企业最关心的资本数量,它只要求40万加元的种子资本就可以达到创业板的首次上市要求。对于中国真正需要资本注入的中小企业而言,在温交所上市的唯一障碍恐怕是对于该交易所的了解程度。由于温交所所在的俾诗省尚未与中国证监会达成监管备忘录,再加上温交所在国内证券界的曝光次数不多,所以中国企业很少会想到加拿大的资本市场。 加拿大上市费用:(多伦多证券交易)上市申请费为1.7万元加币,保荐费为5.3万元加币,审计、评估费为4.8万元加币,律师及会计师费用由20万加币到50万加币不等,上市维持费用为5.5万到11万元加币。 来自"http://wiki.mbalib.com/wiki/%E6%B8%A9%E5%93%A5%E5%8D%8E%E8%AF%81%E5%88%B8%E4%BA%A4%E6%98%93%E6%8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