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末全省常住人口5927万人,其中,城镇 3615.47万人,乡村 2311.53万人。城镇化率达到61%。全年出生人口67.21万人,出生率为11.35‰;死亡人口41.93万人,死亡率为 7.08‰,人口自然增长率为 4.27‰。
居民收入稳定增长。湖北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601元,增长9.1%;湖北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391元,增长9.4%。
社会保障进一步加强。年末全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690.8万人,其中,在职职工1110.7万人,离退休人员580.1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345.4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093.2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4469.4万人;参加工伤保险717.3万人;参加生育保险577.7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619.5万人,年末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6.2万人。
全年全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31.8万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39.3万人,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40.3万人。社会福利事业不断发展。年末全省养老(含社区)床位数41.4万张,社区服务中心、站共计11575个。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81.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