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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限制高消费2020新消息:公司涉2条限消令怎么回事?

2020-09-17 编辑:网站编辑 有453人参与 发送到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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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6日,据报道,海航集团法定代表人陈峰被限制高消费。天眼查APP显示,近日,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陈峰收到2条限制消费令,发布法院为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案号分别为(2020)陕0103执6643号和(2020)陕0103执6642号。

  限制消费令称,本院于2020年08月13日立案执行申请人柴靖申请执行你单位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单位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限制你单位及你单位法定代表人陈峰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其中包括,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天眼查APP显示,今年以来,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已数次被列为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