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中国银行(行情601988,诊股)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十堰监管分局公布了对交通银行(行情601328,诊股)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的行政处罚信息。
处罚信息显示,交通银行十堰分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违规。
十堰监管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罚款20万元。
天眼查资料显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03月,注册资本为742.6亿元,为中国六大银行之一,同时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交通银行共对外投资38家公司,具有3672处分支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以下为处罚信息原文:
十堰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十银保监罚决字〔2020〕4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