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法人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自从1896年颁布、1900年施行的《德国民法典》首次以法律形式规定了系统、完整的法人制度以后,其他大陆法系国家民法典纷纷效仿德国民法典,英美法系国家通过制定单行的法律和条例建立法人,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成为世界各国建立和完善法人制度、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理论基础。 历史发展 罗马法一般认为,法人制度肇始于罗马法,在罗马法中,有关法人的术语非常繁多,如:universitas.corparations、corpus.collegiasociatas等。罗马法有关法人人格的理念主要体现在“团体”之类的组织中,“为了形成一个真正的团体,即具有法律人格的团体,必然有数个(至少为三人)为同一合法目标而联合并意图建立单一主体的人。”罗马法中对“团体”之法律人格的赋予,被认为是民法理论研究和制度设计中最富想象力和技术性的创造。在罗马帝国,法律制度建立在二元体系之上,即市民法与万民法(含自然法)并存,只有罗马自由市民才能享有人格,而奴隶是没有人格的,故罗马法之人格理论最重要的特征就是人与人格的分离。这种人与人格分离的学说虽不能说明现代民法中作为自然人的人和人格绝对同一的事实,但却为团体人格观念的构成提供了至关重要的技术支持:既然生物意义上的人不一定是法律意义上的人,那么法律意义上的人也就有用。综上所述,有限责任制度在早期商业领域中的运用,不过是债权人为了规避法律保护自己的债权人地位而主动选择的结果。所谓投资者有限责任的保护,仅是虚名而已,有限责任乃债权人为保护自身权益而首先选择的一种制度。在特许公司时代初期,公司成员对公司的债务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是因为,向股东摊派亏损以满足债权人的偿债请求是身为法人的特许公司所应当享有的法人特权之一。直到17世纪后期开始,对特许公司股东责任进行限定的做法才开始兴起和发展。1662年,一项英国法律确认在类似印度公司、皇家非洲公司以及英国商业公司等这些特殊公司中的股东,当公司出现亏损时,他们仅以持有股份的票面额为限承担责任。但当时,特许公司股东的有限责任仅为例外情况,特许公司的股东原则上仍承担无限责任。至18世纪后期,受泡沫危机和泡沫法的影响,人们开始普遍在开办特许公司的申请中明确表达获得有限责任保护的强烈愿望,股东承担有限责任的特许公司开始大量出现,而那些继续确认成员直接责任的特许状反倒成为特许法人的例外情况。到了19世纪中叶,随着英国《有限责任法案》的通过,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制度最终得以确立。 法人美国在独立后,原本由英国国王及议会特许成立公司的权力转由各州议会行使,这使特许公司的成立更容易。但是当时股东的无限责任仍是普遍现象,有限责任仅为个别州赋予个别公司的特权。但由于无限责任使公司筹资难度很大,因此,有限责任作为能有效鼓励集资的一种手段,日益受到各州的重视。在1830年,马萨诸塞州的一项法律废除了股东的无限责任。其后,纽约洲于1848年通过立法准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到1860年,有限责任原则已经在美国各洲得到普遍适用。通过以上对法人人格和有限责任制度历史发展的考察,可以看出,无论是大陆法、普通法,还是教会法,其法人人格理念之根本在于:当一个组织或实体得到国王、议会、政府的许可或法律的承认因而可以以其名义实施法律行为、拥有法律利益,进行诉讼与被诉讼的自我保护,并以此与其成员或任何第三人相区别时,即可称该主体为法人,亦可认为该法人拥有法律上可以独立存在的、与其成员或任何第三人不同的人格。至于某一组织或实体的成员对该组织或实体是否承担有限责任,不是用来衡量该组织或实体是否是法人的标准。有限责任制度产生、发展及其与法人人格的结合则表明:有限责任制度只是为满足投资者减少投资风险、平衡投资者与其他相关利益主体的利益,从而鼓励潜在投资者积极投资的一种制度,它的产生和发展与法人人格制度的产生和发展有着迥然不同的原因。至于有限责任制度与法人人格制度的结合,仅发生在商事公司(企业)领域中。从最初的目的来看,这种结合仅是为满足商事公司筹集资本的需要而已。当然,有限责任制度与法人制度结合以后所衍生出的其他功能,则是后话。在非商事公司(企业)领域中,特别是在诸多公法人领域中,由于不存在通过减少风险鼓励投资的动机,法人人格制度与有限责任制度也就无结合之必要了。 基本概述 民法通则中国建立法人制度相对较晚,法人理论研究工作滞后。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分别在20世纪50年代、60年代、70年代末80年代初起草过民法典,但是都没有成功。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整个社会经济秩序依靠行政手段和指令性计划来维持,缺乏法人制度存在和发挥作用的社会环境。直到1986年颁布、1987年施行的《民法通则》对法人作了专章规定以后,才开始建立法人制度,距今仅有十七年的历史。法学理论界一致认为,根据法人的设立宗旨和活动性质中国法人分为企业法人、国家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这种传统法人制度理论是对《民法通则》确立法人制度的反映,对于依法建立法人制度、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起到了积极指导作用。 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民营经济得到快速发展,新型经济组织大量涌现。民办的从事营利性生产经营活动的社会组织被称为“民营企业”,同国营企业一样由工商管理行政部门进行登记管理,纳入了企业法人管理体系;然而,民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如民办学校、民办医院、民办律师事务所等)属于哪一类法人?如何进行管理?传统法人制度理论不能作出正确地回答,《民法通则》不能予以调整。有的学者认为,这些新经济组织可以称为“民办事业单位”,纳入事业法人管理体系,由人事部门进行登记管理。又有学者认为,事业单位具有明显的国有特征,前边加上“民办”二字,显然不合乎逻辑。学者们众说纷纭,雾里看花。1998年3月中国立法机关决定恢复民法典的起草工作,2002年12月23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新中国的第一部民法典首次提请最高国家立法机关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顾昂然作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的说明,指出“与民事主体问题相关联的还有法人分类,民法通则将法人分为企业法人,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现在社会中介组织越来越多,民办、合资办学校、医院等日益增加,很难归入民法通则划分的四类法人。有关民事主体以及法人分类,如何规定为好,需要进一步研究。”立法机关怎样制定和修改法律,行政机关怎样提高行政管理效果,均需要新的法人制度理论作指导。 主要内容 法人制度法人种类分为三种。第一,以行为能力为界分为完全行为能力法人与限制行为能力法人,传统的法人为完全行为能力法人,非法人团体和中国特有的“两户”为限制行为能力法人。第二,从责任范围看,完全行为能力法人是有限责任,而限制行为能力法人是无限责任。第三,完全行为能力法人分营利与非营利法人,作为限制行为能力的法人也有营利与非营利之分,非法人团体属于非营利,而“两户”属于营利。第四,作为监督机制根据法人的性质不同可介入的机制不同,在这一点上,公益法人与公司法人形成严格与宽松的两极对照。第五,在享受税制优惠方面,公益法人以绝对享受为原则,营利法人以基于政策部分享受为原则。第六,作为准入机制,以准则主义为基本原则,以许可主义为特别原则。第七,特殊法人不做规定或做授权规定,即特殊法人由特别法规定。 关于将第三主体作为法人定位及其责任范围等问题,除各款所论之外,还需一些补充说明。第一,作为法人定位的理由:首先,三者作为限制行为能力的“第三主体”法人并列是因为,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两者在其内部财产关系的构成上基本都是共有中的合有关系,这一点同个人合伙没有差异;其次,民法通则中对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合伙都规定“可以起字号(民法通则第26条、第33条)”就意味着允许其作为独立的法主体存在,而且这种规定无论是否出于立法者的主观意识,但事实上它是符合和承认了中国传统的合股制度对现实法律制度的要求。第二,作为限制行为能力的第三主体法人承担无限责任的理由:首先,民法通则第29条和第35条都规定了这两户和个人合伙三者在外部关系上负有无限责任;其次,关于非法人团体在降低了传统法人(完全行为能力法人)的准入机制之后,如果仍然自我决定作为非法人团体存在,那么,令其承担区别于传统(完全行为能力)法人的加重责任也并不为过于苛刻,而且还可以起到促使团体尽可能作为完全行为能力法人成立的作用。第三,通过登记公示各种法人的能力范围以期保证与各类法人发生法律关系的相对人的安全,同时减轻政府的行政责任。 具备条件 法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与自然人相对称的,两者相比较有不同的特点:第一,法人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义上的"人",而不是实实在在的生命体,其依法产生、消亡。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生存的人,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称为该国的公民。自然人的生老病死依自然规律进行,具有自然属性,而法人不具有这一属性。第二,虽然法人、自然人都是民事主体,但法人是集合的民事主体,即法人是一些自然人的集合体。例如大多数国家(包括中国)的公司法都规定,公司法人必须由两人以上的股东组成。对比之下,自然人则是以个人本身作为民事主体的。第三,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也有所不同。根据《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法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缺一不可。(一)依法成立。即法人必须是经国家认可的社会组织。在中国,成立法人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根据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如机关法人一般都是由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的。二是经过核准登记而成立。如工商企业、公司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后,成为企业法人。(二)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法人必须拥有独立的财产,作为其独立参加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独立的财产,是指法人对特定范围内的财产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独立支配,同时排斥外界对法人财产的行政干预。(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法人的名称是其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的标志符号。名称应当能够表现出法人活动的对象及隶属关系。经过登记的名称,法人享有专用权。法人的组织机构即办理法人一切事务的组织,被称作法人的机关,由自然人组成。法人的场所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或社会活动的固定地点。法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法人的住所。(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指法人对自己的民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法人的组成人员及其他组织不对法人的债务承担责任,同样,法人也不对除自身债务外的其他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主要特征 1、法人不是人,是一种社会组织,但其可以像自然人一样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2、法人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地位和资格,称为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法人作为一种社会组织,其能够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地位和资格,称为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行为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地位和资格,称为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法人以它的机关的意思作为其意思,以其机关的行为为其行为来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地位和资格,称为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3、法人具有独立的财产。法人之所以能够具有独立的人格就是因为其有独立的财产,这是其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基础。法人具有独立的财产,所以具有了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4、法人能够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在企业法人中,是否批准一个法人设立的行为,是一个行政许可行为。发起法人组织人通过合伙的行为获得了国家行政权力的确认,这就意味着引起了一个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产生了法人,其就可以享有各种民事权利、承担各种民事义务。 具体分类 公法人:指依据公法而成立之法人者,如众所悉知的国家,国家所得设立之其他行政主体(如地方自治团体),以及法律明定具有公法人资格的人民团体(如农田水利会)等均属于公法人。其实,除了国家以外,其他由国家直接或间接得设立之行政主体,尚可进一步细分为:公法社团-指由多数成员或会员所组成,在一定范围内得行使公权力之团体。例如县、市、乡、镇等。公法财团-指由国家或其他公法团体为达成特定公共目的,捐助一笔钱财而设立之财团法人。例如:财团法人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公共营造物-指由国家或地方自治团体,为达成一定之公共目的,依据法律或法律授权,结合人与物使其能持续提供一定给付而设立之一种组织体。行政法人—原本由政府组织负责的公共事务,经执行后,被普遍认为不适合再以政府组织继续运作,而牵涉的公共层面,又不适合以财团的形式为之,遂有『行政法人』的设置。与财团法人最大的不同是,行政法人的资金来源是国家的预算,并且不再以国家考试的方式进用人员,杜绝公务人员缺乏创新、只求无过的心态,让领导与执行专业化,也保障专业人员的权益。如台湾的国立中正文化中心。私法人:指依私法(如民法、公司法等)所成立之法人者。依民法第一篇(总则)规定,以法人设立之基础为标准,可区分为以下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两大类:社团法人-乃多数人集合成立之组织体,其组成基础为社员,无社员即无社团法人。一般依其性质之不同,又可细分为:营利社团法人:如公司、银行等。中间社团法人:如同乡会、同学会等。公益社团法人:如农会、渔会、工会等人民团体。财团法人-乃多数财产的集合,其成立基础为财产,若无财产可供一定目的使用,即无财团法人可言。财团法人并无组成分子的个人,不能有自主的意思,所以必须设立管理人,依捐助目的忠实管理财产,以维护不特定人的公益并确保受益人的权益。其基本上一律属于公益性质,如私立学校、研究机构、教会、寺庙、基金会、慈善团体等均属之。 具体意义 法人制度法人是近代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在西方古代社会,由于当时的简单商品经济主要是单个个人活动,所以,在罗马法上,虽然某些团体已具有某种法律上地位,但作为民事主体的只能是自然人。后来,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出现人的结合,即合伙(二人以上,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合伙靠契约(合伙合同)维系,目的在经营共同事业,其种类无限制,成立方式十分灵活。但合伙最大的特点在其系于合伙人个人的信用,未脱离个人色彩。合伙虽然具有团体性,但合伙人的自有财产和信誉,却是建立合伙的商业信誉的基础。因此,在合伙经营活动过程中,对于合伙所欠他人的债务,如果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则合伙人必须用自己的其他个人财产负责清偿(合伙人的这种责任称为“无限责任”),同时,对于合伙的债务,合伙人相互之间还必须承担连带责任。在合伙关系中,当事人相互依赖,个人风险很大,不适合大规模事业的经营,也不利于资本的大规模集中。 以后,随着资本主义工业的发展,生产规模日益扩大,需要资本的高度集中,需要更多人的结合,而且需要通过分散的投资而分散风险。于是,经过长时期的逐步发展,法人制度应运而生。1900年施行的《德国民法典》第一次对法人制度作了系统规定,随后,各国民法纷纷仿效,在其民法典中对法人制度作了明确规定。 法人的典型形式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是其资本均分为股份,投资人以认购的股份金额承担责任,投资和经营相分离(通常情况下,公司的投资人即股东并不直接参加公司的业务经营活动,其经营活动是直接由公司聘请的管理人员负责进行的)。公司财产完全脱离股东的其他个人财产,从而使股东的投资风险得以分散(一个资本家可以把自己的财产分成许多份,分别向各个不同的公司投资。如果其中一个公司破产,并不能导致该资本家全部财产的损失。这样以来,投资风险就会大大降低,可以极大地激发人们的投资积极性)。同时,投资人还可以通过出让股份转移风险。通过这种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由投资人的投资而组成的公司,就成为独立于投资人之外的独立实体,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 在资本主义社会,通过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公司形式,资本得以大规模集中,使铁路、航空、房地产等需要大量资本的经营项目得以实现。这些项目如果由一个资本家经营,可能需要几十年时间才能完成,而通过公司,也许几年即可完成。这样一来,资本主义的经济的飞速发展就成为可能。进入本世纪以后,随着社会化大工业的发展,资本主义进入垄断阶段,在公司的设立上,投资人从自然人扩大到法人本身,形成众多的法人群体,托拉斯、康采恩、辛迪加等垄断企业集团不断出现,对于推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所以有人说,发明法人制度的意义,远远超过蒸汽机和电的发明。 中国自解放以后,长时期内实行的是计划经济。计划经济是一种由国家高度集权的经济模式,即国家以行政命令的方法直接管理经济活动。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成为行政机构的附属物,没有任何独立的权利和利益,也不承担任何责任(在计划经济年代,国有企业的设立、生产和经营,都是由国家以行政命令的方式控制,企业没有任何自主性。而企业生产的产品,全部由国家行政部门统一调拨、统一分配。生产效益好的企业与生产效益差的企业,其职工的工资待遇一个样,这就是所谓的“吃大锅饭”)。同时,计划经济不需要市场,企业生产的目的不是为了交换而是为了完成国家计划,因此,不需要确认企业在平等基础上的交易关系中的独立地位,即不需要确认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计划经济否认企业的独立利益,压制了企业生产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所以,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建立中国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而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措施,就是赋予国营企业以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即法人资格。法人制度确定了国营企业的独立主体资格,赋予其独立的财产权利、义务和责任,排除了行政权力对企业经营的控制和企业对行政权力的依附,把国营企业推向市场,以平等的地位参与竞争,为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创造了前提条件。在立法上,1987年1月1日施行的中国《民法通则》总结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经验,第一次以基本法律的形式确定了法人制度。这对于促进中国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发挥了关键的作用。 相关词条 行政诉讼 举证时限制度 冲突规范 国际商事仲裁 知识产权战略 行政诉讼 商标淡化 合同保全 参考资料 1、http://www.lunwentianxia.com/product.free.6887303.1/2、http://sq.hcclib.net/claw/edu/mfx/contents/class04_2_1r.htm
概述 股民 gǔ mín【中文解释】:指从事股票交易的个人投资者。 详述 关于股民一词的相关文章 谈谈股民 谈到股民,说现在股民有7000万之众。前些天曾有水皮文章问股民是什么成份?也有网站作过股民生存状态调查,看来股民这一词是应有实质意义的。 但细想起来,股民一词,让人有些不解。因为这个词的内涵与外延都十分含混不清。 首先,股民一词指的是那些人,是些什么人? 让我们先来看一看这个词的构成。 先说民。民,在古汉语上,东汉的说文解字释为“众萌”,辞源上释为“庶众”,与君臣相对。现代汉语词典释为某一群体。例如藏民、回民、农民、渔民、边民等,在等级森严的封建社会,人们在称自己是民的时候往往加上一些自贱含义,如贱民、草民、山民、小民等。解放以后,人民作主,成了主人,民不再轻贱,但有些人在习惯加一些戏谑的成份,如对抽烟的称烟民,对耍钱的称赌民,对玩麻将的称麻民等等,都有明确的内涵与外延,例如,所有会抽烟的人,都可以被称作烟民,所有赌钱的人都可以被称作赌民,而股民却不是这样。 股民一词的内涵在于“股”。 “股”在字典中的本义是腿,是绳,是绳的组成部分。后来的股份制,是说参与进来的人就象腿对于人一样,象绳的股一样,不能或缺,是依存的对象,而不是排斥的对象。 按股民的词义解释,股民一词应是指拥有股份或掌握股份或投资股份的人。而事实上并不是这样。 并非是所有拥有股份或掌握股份或投资股份的人都被称作股民。科学家袁隆平拥有巨额股份,但没有人把他视作股民,宝钢谢企华拥有股份,也没有人把他视为股民。 况且,中国从城到乡,股份制的东西可谓汗牛充栋,一个小店两个人开就各有一股,如果都计算在股民之内怕至少应在二亿以上,而绝不是现在的7000万。或许有人说专以投资股票为业的可称为股民吧,其实也不尽然,人们都知道QFII是股市重要参与者,但没有人把他们视为股民。 经过清理、对比、剔除之后,我才渐渐理出一点头绪。原来,股民所指,并不是所有股份制度条件下的所有股东,也不是概指股票市场的所有参与者。甚至也不包括那些星们、腕们、总们、董们有许多闲钱没处放,拿出一些散碎银子扔到股市上,任其随波逐流票友们。 股民的严格定义应是:倾力投资国内股票市场,希望通过股票交易些许赢利以养家糊口,但不得不或长或短地担任股东,在交易大厅中曾经汗流浃背,曾经瑟瑟发抖,被社会另眼视为赌徒,被大股东视为小猪,且屡受绝望煎熬,无力自救,只能寄希望于政府那样的一个弱势人群。(作者:jinenquan )
定义 股价是指股票的交易价格,与股票的价值是相对的概念。 股票价格的真实含义是企业资产的价值。 公式 股价=票面价值x股息率/银行利率 。 影响 股价汇率变动对股价的影响 外汇行情与股票价格有密切的联系。一般来说,如果一国的货币是实行升值的基本方针,股价便会上涨,一旦其货币贬值,股价即随之下跌。所以外汇的行情会带给股市以很大的影响。 在当代国际贸易迅速发展的潮流中,汇率对一国经济的影响越来越大。任何一国的经济都在不同的程度上受汇率变动的影响,而且,汇率变动对一国经济的影响程度取决于该国的对外开放度程度,随着各国开放度的不断提高,股市受汇率的影响也日益扩大。但最直接的是对进出口贸易的影响,本国货币升值受益的多半是进口业,亦即依赖海外供给原料的企业;相反的,出口业由于竞争力降低,而导致亏损。可是当本国货币贬值时,情形恰恰相反。但不论是升值或是贬值,对公司业绩以及经济局势的影响,都各有利弊,所以,不能单凭汇率的升降而买人或卖出股票,这样做就会过于简单化。 利率变动对股价的影响,最直接的是那些从事进出口贸易的公司的股票。它通过对公司营业及利润的影响,进而反映在股价上,其主要表现是: (1)若公司的产品相当部分销售海外市场,当汇率提高时,则产品在海外市场的竞争力受到削弱,公司盈利情况下降,股票价格下跌。 (2)若公司的某些原料依赖进口,产品主要在国外销售,那么汇率提高,使公司进口原料成本降低,盈利上升,从而使公司的股价趋于上涨。 (3)如果预测到某国汇率将要上涨,那么货币资金就会向上升转移,而其中部分资金将进人股市,股票行情也可能因此而上涨。 因此,投资者可根据汇率变动对股价的上述一般影响,并参考其它因素的变化进行正确的投资选择。 经济周期对股市的影响 人们常说,股票市场是经济的晴雨表。也就是说股价变动不仅随经济周期的变化而变化,同时也能预示经济周期的变化。实证研究显示,股价的波动超前于经济波动。往往在经济还没有走出谷底时,股价已经开始回升,这主要是由于投资者对经济周期的一致判断所引起的。我们通常称股市是虚拟经济,称与之相对的现实经济为实物经济,两者的关系可以说是如影随形”,彼此都能对对方有所反映。 由于受资源约束、人们预期和外部因素影响,经济运行不会是一直处于均衡状态。经常出现的情况是经济处于不均衡状态。相应地,股市也具有上下波动运行的特点。 当社会需求随着人口增加、消费增加等因素而不断上升的时候,产品价格、工人工资、资本所有者的投资冲动都会增加,连带出现的情况是投资需求增加,市场资金价格(即利率)上涨。工资的增加又使得个人消费再度增加。企业投资的增加和个人可支配收人增加,使实物经济质量不断提高,企业效益不断上升,经济发展得到进一步刺激。当经济上升到一定程度时,社会消费增长速度开始放缓,产品供过于求,企业开始缩小生产规模,社会上对资金需求减少,资金价格下落,经济进人低迷状态。 当实物经济按照上述周期在运行时,以证券市场表示的虚拟经济也处干周期运行之中,只是证券市场运行周期比实物经济周期更为提前。 变化因素 股价 就股市而言,概括地讲,影响股价变动的因素可分为:个别因素和一般因素。个别因素主要包括: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其所处行业地位、收益、资产价值、收益变动、分红变化、增资、减资、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供求关系、股东构成变化、主力机构(如基金公司、券商参股、QFII等等)持股比例、未来三年业绩预测、市盈率、合并与收购等等。一般因素分:市场外因素和市场内因素。市场外因素主要包括:政治、社会形势;社会大事件;突发性大事件;宏观经济景气动向以及国际的经济景气动向;金融、财政政策;汇率、物价以及预期“消息”甚或是无中生有的“消息”等等。市场内因素主要包括:市场供求关系;机构法人、个人投资者的动向;券商、外国投资者的动向;证券行政权的行使;股价政策;税金等等。 就影响股价变动的个别因素而言,通过该上市公司的季报、半年报和年报大抵可以判断是否值得投资该股以及获利预期。对于缺乏一般财务知识的投资者来说,有几个数据有必要了解,它们是:该上市公司的总股本和流通股本、前三年的收益率和未来三年的预测、历年的分红和增资扩股情况、大股东情况等等。这些是选股时应该考虑的要素。 就影响股价变动的一般因素而言,除对个股股价变动有影响,主要可以用作对市场方向的判断,而且市场对场外的一般因素的反应更为积极和敏感,这是因为场外的任何因素要么利好市场,要么利空市场,这就意味着股价的涨跌除上市公司本身因素外,空头市场还是多头市场的判断来自于影响整个市场的诸多因素。 市场外的任何以消息形式的传闻不论是否被正式确认都会被市场特别是场内主力机构所利用,造成市场股价的大幅波动,这在国外极其成熟的市场都是难以避免的,更何况尚处于初级阶段的中国股市。以数据(如经济运行数据)为事实依据的消息均由官方口径予以发布,市场通常会提前作出预测,也就是先有了心理准备,一般不会造成股价的突然涨跌。而几乎充斥市场的花样繁多的频发的各种消息,往往是有心人(比如多空双方的其中一方)借以“挤压”对方的利器,目的是在股价产生大波动时获取较大的投资获益。 概括地说,市场的稳定与否跟场外非官方的消息的多寡以及制约机制是否健全有密切关系。从宏观的角度讲,凡是出自官方的正道消息,都是可以用作判断当前以及未来一个阶段内市场方向的依据,而且,无论中外的股市,总是走着螺旋式攀升轨迹向前发展,以波浪形态来讲,尽管浪型由诸多起伏组成,但将周期拉长到可以考察其全貌时便不难看出:一浪更比一浪高,与之对应的是所谓“谷底”也将随之抬高,投资者可以看看沪市自开市以来K线图便看一目了然,或者看看周边的香港股市、日本股市、台湾股市等等。这里我想说明的是:投资者投资股市即便尚不精熟于各种投资获利的技巧,但至少先对股市以及影响股价的诸多因素有个基本了解,然后慢慢学会综合所有已知的知识进行自己的投资决策。[1] 股价指数 算术平均法 股价指数亦称股票价格指数。动态地反映某个时期股市总价格水平的一种相对指标。它是由金融服务公司根据市场上一些有代表性的公司股票的价格加权平均后计算的平均数值编制而成的。具体地说,就是以某一个基期的总价格水平为100,用各个时期的股票总价格水平相比得出的一个相对数,就是各个时期的股票价格指数,股票价格指数一般是用百分比表示的,简称“点”。 股票价格指数由专门的金融机构编制后,在报刊、电台、电视上登载和播放,投资者可以根据指数的升降看出股票市场的变化趋势。世界各地的股票市场都有自己的股票价格指数,一般较有影响的是:道—琼斯股价指数、标准—普尔股价指数、恒生股价指数及日经—道股价指数。股票价格指数是股票价格变动的指示器。由众多股票构成的股票价格指数,是一个国家经济建设健康状况的体温表,它的变化大致反映了该国经济结构和经济活动的宏观变化趋势。从这点上讲,股票价格指数比股票价格更为重要得多,股票价格只对股市,至多是证券金融具有直接衡量作用和分析功能。而股票价格指数不仅对股市,而且对整个经济都是有衡量作用和分析功能。 股票价格指数的计算方法大致有:(1)算术平均法。式中:I——股票价格指数;p1,p2,……,pn——组成股票价格指数的各种股票的价格;n——组成股票价格指数的股票种类数。(2)加权平均法。加权平均法式中:I——股票价格指数;p1,p2,……,pn——组成股票价格指数的各种股票的价格;w1,w2,……,wn——组成股票价格指数的各种股票交易量(交易总价值或总股数)。(3)几何均法。几何平均法式中:I——股票价格指数;p1,p2,……,pn——组成股票价格指数的各种股票的价格;n——组成股票价格指数的股票种类数。 它包括反映整个市场走势的综合性指数和反映某一行业或某一类股票价格走势的分类指数。 波动真谛 股价 操盘手的获利自信,可以完全左右操作绩效。因误判而产生的自我矛盾与自我怀疑,总会在最恐慌的时候,成为压死自己的最后一根稻草。 认清自己的本性,调整好自己的脚步,做自己,最重要。 推浪的目的:谨守几个固有的原则,且战且走,直到走出一片光明后,回头再来看看之前的轨迹,定位出一个较为合理的解释。 在没有完全认识波浪理论以前,暂时不要下无法使用波浪理论的断语,而给自己一点时间来验证此套理论,相信应该会改变原来的看法。 虽然我们不要求自己必须要站在金字塔尖上,但总是需要在某一个领域中,具备最起码的生存能力。 根据定期出现的规律,任何曾经出现过的事务,必然会再度出现,.....它会定时出现,绝不反复无常,每一件事物都由它自己的时段,不与其他事物相混淆,而且遵守着自己的规律。 波浪理论具有绝对主观性的预测功能,但是又提供了客观性的调整原则,不但可以适用在指数类上的研判,于个股的研判上也提供了相当可靠的讯号。 升降转折点 股价 股价升降的"转折点"指股价的顶峰和谷底。如果在上涨的中,股票某一天突然出现空前大的成交量,但与前几天相比,股价反而迟滞不动,或只有小幅上扬,或者,当日最高价与最低价差距扩大,但当日的收盘价未必会低于前一日的收盘价时,这些迹象就表明庄家可能在大量卖出股票甚至清仓。对于这些情况很多散户朋友不能很好分辨,以致错失良机。庄家在股价攀高阶段做第一次的大量卖出之后,就会随即出现真空状态,因此成交量极可能萎缩,之后股价会连续下跌。而再次也是最后一次辨识顶峰的时机,则应该是在出现第一次反弹的时候,它通常在顶峰过后几天内出现。如果从顶峰下跌了3至5天后出现反弹,但伴随以下迹象时,即表示它反弹的力度不够: 1,成交量未能放大,甚至低于前几天。 2,股价涨势不强。 3,股价的涨幅不如在高峰时一日内高低差价的一半。 力度如果不够,反弹则必然无法持久。通常,开始下滑后的第一个反弹都会很快结束。反弹第一天的还算理想,但第二天接近收盘时却会再度下滑。因此,在第一次反弹失败时,建议大家必须进一步抛出所持有的股票。 许多投资者看到股价开始从顶峰下跌,成交量发生萎缩时,会感到无所适从。其实这是庄家在高位卖出后经常发生的现象。不过,当大家都知道跌势已不可避免之后,成交量又会略微增加,只是在大家都有共识时才采取行动为时已晚。当可能发生大跌的时候,投资者必须把每一个钟头的股价,成交量和前一天同一时间的股价及成交量做比较。当股价从高峰下挫后,第一次出现反弹时,最好能密切注意股价的走势,同时还必须了解成交量是在增加还是停滞不前。如果成交量出现萎缩,可在股价已渐升了一大段后,其它买家也对这只股票发生兴趣时,果断地卖出。 [2] 走势 股价走势 日线是股价每天波动的反映,但是如果我们过分沉迷于每日的股价涨跌,会“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因此要从更长的周期把握股价的走势,还得应用周线图来观察。一般来说,在周线图上,我们可通过观察周线与日线的共振、二次金叉、阻力位、背离等几个现象寻找买卖点。 1、周线与日线共振。周线反映的是股价的中期趋势,而日线反映的是股价的日常波动,若周线指标与日线指标同时发出买入信号,信号的可靠性便会大增,如周线KDJ与日线KDJ共振,常是一个较佳的买点。日线KDJ是一个敏感指标,变化快,随机性强,经常发生虚假的买、卖信号,使投资者无所适从。运用周线KDJ与日线KDJ共同金叉(从而出现“共振”),就可以过滤掉虚假的买入信号,找到高质量的买入信号。不过,在实际操作时往往会碰到这样的问题:由于日线KDJ的变化速度比周线KDJ快,当周线KDJ金叉时,日线KDJ已提前金叉几天,股价也上升了一段,买入成本已抬高,为此,激进型的投资者可在周线K、J两线勾头、将要形成金叉时提前买入,以求降低成本。 2、周线二次金叉。当股价(周线图)经历了一段下跌后反弹起来突破30周线位时,我们称为“周线一次金叉”,不过,此时往往只是庄家在建仓而已,我们不应参与,而应保持观望;当股价(周线图)再次突破30周线时,我们称为“周线二次金叉”,这意味着庄家洗盘结束,即将进入拉升期,后市将有较大的升幅。此时可密切注意该股的动向,一旦其日线系统发出买入信号,即可大胆跟进。 3、周线的阻力。周线的支撑与阻力,较日线图上的可靠度更高。以来的行情我们可以发现一个规律,以周线角度来看,不少超跌品种第一波反弹往往到达了60周均线附近就有了不小的变化。以周K线形态分析,如果上冲周K线以一根长长的上影线触及60周均线,这样的走势说明60周线压力较大,后市价格多半还要回调;如果以一根实体周线上穿甚至触及60周均线,那么后市继续上涨、彻底突破60周均线的可能性很大。实际上60周均线就是日线图形中的年线,但单看年线很难分清突破的意愿,走势往往由于单日波动的连续性而不好分割,而周线考察的时间较长,一旦突破之后稳定性较好,我们有足够的时间来确定投资策略。 4、周线的背离。日线的背离并不能确认股价是否见顶或见底,但若周线图上的重要指标出现底背离和顶背离,则几乎是中级以上底(顶)的可靠信号,大家不妨回顾过去重要底部和顶部时的周线指标,对寻找未来的底部应有良好的借鉴作用。 [3] 判断技巧 股价 在股价经历了一定的高位横盘后,股价的运行反向肯定会有一个选择,特别是在出现短期放量的情况,在这个时候投资者往往很迷惑,不清楚如何判断这种放量是主力的出逃还是再次上涨的发力。股价在上涨阶段,特别是股价在成交量的带动下已经出现股价变动的时候,成交量的继续放大从正常角度来说,股价应该随成交量增大上涨。出现成交量放大并且股价滞涨的情况特别是在股价已经在高位的情况下是一个危险信号。成交量在股价上涨的过程中放量缩量再次放量是很有规律的,低位放量然后缩量拉升股价,然后高位放量出货,这是一个完整的过程。那么其中出现单一的现象,就有点违背常理。比如说单纯的一次放量,那是不正常的,那么这种一次放量的情况是主力在进场还是在出货,不过在市场上还是很少遇到这种情况的,单纯的一次放量现象,要不是主力上次出货的剩余筹码就是主力吸货的开始,后期还有再次放量的情况。不过还有另外一种情况,那就是在高位横盘后已经出现了一次高位放量的情况,再次出现高位放量的情况。这种情况的分析要看前期高点放量的情况,比如在下图中出现的这个个股的案例。 在下图中的B区域可以看到有一次放量的情况,那么这种放量后股价是否能够上涨,首先要分析前期股价的走势和成交量特点。在前期股价经历了一次高点也就是A区域,在A区域对应的成交量变化是C区域的放量现象。在这个时候就要分析在股价形成A区域高点时主力是否处于获利状态,在A高位区域对应的成交量C区间内是主力吸取的筹码还是出局的筹码。判断A区间的筹码属性就成为决定股价在B区间的后期变化的依据。可以看到一点的是在股价上涨到达A高位的时候,成交量放大结合上涨前的成交量变化构成了一个成交量的圆弧形态。可以看G点的标识。是一个在底部出现成交量短线放大后股价出现回落,同时成交量也萎缩,然后股价上涨放量的情况,那么这种股价从低点到高点,成交量一放一缩一放的过程也就简单地完成了一次炒做的过程。 另外一个就是在A区域出现高点放量的时候其中有涨停板打开的过程,并且这个涨停板是在前一天有一定的上涨幅度(7.02%)的情况下产生的,在这种短线上涨的情况下主力吸货的可能性要小。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就可以排除A区域主力吸货的可能。另外一点值得分析的就是在B区间内股价的变化,可以看到在B区间内对应的K线走势中出现的几次成交量的明显变化中的特点,比如D对应的股价和成交量,成交量是一个大的区间内放大现象,但是股价却是一个很小的上涨,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有一定的滞涨。另外一点是在出现阳线放量的情况后第二个交易日并没有出现连续的上涨,而是出现了一根阴线,也就是E对应的地方。这种放量小阳线滞涨后出现的下跌走势,并不是好的现象。关键的一点是在F点对应的股价和成交量的变化,从E到F三天内股价下跌,成交量逐步放大,特别是在F点的阴线放量下跌现象。这种阴线下跌是一种破位下跌的趋势,把三根成本均线都击穿。 股价 并且在这个地方有一点是阴线的量比较大,基本接近阳线的大量。这种阳线放量滞涨后的阴线破位下跌,是一个股价上涨终结下跌开始的征兆。但是这种情况在市场上出现时,投资者往往会留恋于阳线放量的走势,还存在等待股价上涨的幻想之中。在股价经历了一定的高位横盘后,并且前期高点有放量出货的特征后,股价再次放量滞涨并出现阴线破位下跌的情况应该果断出局。这种阳线放量滞涨一般是主力大量对敲的结果,主力在盘中某一个价位挂出大量的卖单后,主力连续买进,吸引投资者的买盘,不断在一个价位出现这种情况,并且对敲过程中在出现大量卖单的时候在买进上比较坚决,不过主要的文章还是欺骗投资者。 股价如果真的在大量的买盘出现的情况下应该上涨,那么出现这种有大量买盘的情况下,股价全天基本维持一个价位的情况,往往是主力对敲出货的目的。本来股价应该上涨然而股价在第二日后却出现了连续的下跌,这其中就存在主力出货的迹象。所以说在股价放量滞涨后出现的这种阴线放量破位的下跌情况一定要回避,特别是出现这种情况后股价已经开始出现持续的下跌的情况,那更要果断出局。既然主力出逃那么它就不会马上在出货价位的附近把筹码从新接回来,主力肯定会在一个更低的价位才会考虑从新买进筹码,那么这个价位最少也应该在主力出货后的价位以下20%的下跌幅度以上。下跌空间不够大,那么主力再次炒做的上涨空间也就小。 所以主力一般在完成一次炒作后,主力一般不会在短期内马上就把筹码从散户手里接回来,一般也不会在股价下跌空间很小的情况下从新吸取筹码,那样就存在一个上方散户套牢盘的压力,再次炒做股价的上涨空间就要受到上方散户套牢盘的影响,那么主力炒做上也就要增加一定的成本,所以说,主力在炒做完一波行情以后,把筹码在高位买给散户后,会经过一定幅度的股价下跌,甚至主力会在其中故意打压股价,使股价出现更大幅度的下跌。不管怎么说,这种主力出货的图形一定要注意风险,以免经受股价在主力出完货后的下跌。 在主力出货的过程中,在出货基本完成后,手中一些剩余的筹码主力会采用主动性卖出的阴线出货方法,也就是上面提到的放量阴线。那么在一些个股中有时候在相当的高位,出现的股价高开低走的下跌走势,全天成交量放大的情况。虽然全天看来和前一天比较股价并没有下跌多少,但是成交量和前一日比却是处于一个放大的情况。 [4]
股份(Shares) 虚拟股份操作流程 定义 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层含义:(1)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2)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3)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 股份的特点 (1)股份的金额性,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即股份是一定价值的反映,并可以用货币加以度量; (2)股份的平等性,即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3)股份的不可分性,即股份是公司资本最基本的构成单位,每个股份不可再分; (4)股份的可转让性,即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如《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l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此外,《公司法》允许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股票和股份的区别 股票和股份既紧密相联,又有所差别。 股市中的股民 股份的表现形式是股份证书。不同类型的股份制企业,其股份证书的具体形式各不相同。其中,只有股份有限公司用以表现公司股份的形式才是股票。股票根据股份所代表的资本额,将股东的出资份额和股东权予以记载,以供社会公众认购和交易转让。持有了股票就意味着占有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取得了股东资格,可以行使股东权。 可见,股票与股份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不能混为一谈。 股份的分派 股份的分派是指公司根据发起人和(或)其他股份认购人认购股份的情况,将股份按照一定分派方法分配给认购人。如果认购的总额超过发行的总额,还应根据一定的原则确定分派的方式。缴付股款和股份分派是同一活动的两个方面。在股份分派以后,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名称记载在股东名册上。 股份的收回 股份的收回包括无偿收回和有偿收回两种。无偿收回是指股份有限公司无偿地收回已经分派的股份。例如,股东自愿无偿地交回已分派的股份。有偿收回又称“收买”、“回购”,是指股份有限公司按一定的价格从股东手中买回股份。公司减少公司资本,可能会影响该公司的股票在市场上的价格。因此,《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下列情况除外:(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公司因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和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等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和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因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而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至于收购的资金来源,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公司收购的股份应当在1年内转让给职工。 股份的设质 股份的设质是指将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质押,设定质权。股份设质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在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股份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和质权人同意的除外。经质权人同意,出质人转让股份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但是,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股份的注销 股份的注销是指股份有限公司依照发行程序减少公司的一部分股份。公司股份的全部注销只有在公司解散时才发生。另外,通过股份的回购及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公司合并等方式,也可以达到注销股份的目的。 股票的分类中国大陆分类 按股东权力,可分为普通股、优先股和混合股。 按票面形式,可分为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有面额股票和无面额股票。 按持股主体,可分为国家股,单位(法人)股和个人股。 按发行对象,可分为A股、B股、H股、N股、S股 台湾分类 按股东权力,可分为普通股、特别股。 按股票状况,可分为普通股、全额交割股。 按交易方式,可分为上市股票(集中市场交易)、上柜股票(柜台买卖交易)、兴柜股票(未上市上柜股票) 国际分类 按业绩盈利情况,可分为蓝筹股、红筹股 参考资料 [1].青岛生活网股票频道 http://www.qingdaolife.com/stock/rumen/200710270795.html [2].中国百科网 http://www.chinabaike.com/article/6/236/322/2007/20070410107460.html
存在形式 通常股评存在于电视,网站,博客,报纸,证券机构通告。 术语 股评 1.低吸高抛或逢低吸纳、逢高出货。低吸高抛或逢低吸纳、逢高出货可以说是投资股票最基本的法则、百颠不破的道理,也是股票交易所追加的最高境界。也正因为如此,低吸高抛或逢低吸货、逢高出货也成为股评中引用得最为广泛的一句术语。不论股市是涨、跌还是在横向盘整,向股民扔下一句低吸高抛或逢低吸纳、逢高出货都不会招致任何人的非议。股民听股评,主要是想得知股价的走势,多少点为高、多少点为低,而股评者往往在后市难以看清时,就只有向股民仍下一句逢低吸纳、逢高出货以作为投资建议。 2.牛市久盘必涨,熊市久盘必跌。在股市进入盘局时,股评引用得较多的就是牛市久盘必涨,熊市久盘必跌。在股市中,盘局往往都是变盘的先兆,而久盘之后是涨是跌并无什么规律性。牛市久盘必涨,熊市久盘必跌,这句话的前提是要确定股市是牛还是熊,如果已知股市正处于牛市阶段,盘不盘它还得涨;如果股市正处于熊市,盘不盘它将还继续跌。 如果在盘整中牛市已尽,股民还全然不知,仍抱着牛市久盘必涨的信条,就会在高位套牢;反之,如果在盘整中即将结束熊市,股民仍守着熊市久盘必跌,将会失去在低位建仓的机会。所以问题的关键不是盘不盘,而是要正确判断股价运动的趋势。当股民准确地把握了股市的运动脉博后,只要确定是牛市,盘不盘它还得涨;如果是熊市,盘不盘它还得跌。 3.顺势而为。顺势而为就是要依照股价的运动方向进行操作,具体就是在股价的上升阶段持股跟进而不要抛出,而在股价的下跌阶段沽出而不要买进。顺势而为可以说是股民人人皆知的道理,但关键还是这个“势”。知道了“势”,相信那位股民都会顺势而为,绝不会逆潮流而动,所以“势”是而为的先决条件。记得某证券报曾登载过一位股民的来函,说自己将某股票在10元左右的价位就抛出了结,只盈利了20%,而该股票在其后不到一星期竟然涨到了26元,因而十分后悔,痛恨自己没能做到顺势而为。其实在股票操作中,每位股民所做的都是顺势而为,但这个“势”是股民自己预测的股价走势,而不一定就是实际的股价走势,因为股民的预测与股票的实际走势是存在偏差的。只有当股民对大势的判断与股市的实际运行相一致时,股民才能做到顺“实际的势”而为。而更多地,股民只能做到顺“自己所预测的势”而为。那位股民在10元的价位就将股票悉数抛出,是因为自己预测该股票的涨势已尽,所以获利了结。如果他确信该股票能涨到26元,他一定会等到25.99元时才抛出。而若买入者都能准确的预测该股票只能涨到26元,恐怕在25元的价位也就没人跟进了。 4.逆向思维。逆向思维,是股评者经常教诲股民的一句话,听起来好象只有逆向思维,股民才能赚大钱。但这里面有一个问题,逆向思维,逆谁的“向”。首先,人不能逆自己的“向”,自己认为好的东西非要想方设法想着它不好,而认为坏的东西偏要想出它的优点来,久而久之非“逆”出点毛病,搞得个精神错乱不可,做股票赚的钱恐怕还不够治病救人的。其次,他人的“向”难以把握。股市上股票总是有买又有卖,且买与卖的数量相等,如果不这样,交易就不能进行,所以这个“向”就难以辩别。再者,股民还不能逆着股市运动的方向。当股价开始下跌时你就认为它一定上涨非得套牢不可,而在股价上升时你非要认为它要下跌,你一定会踏空。所以逆向思维听起来很有道理,其实在实际中根本不能做到,因为逆向思维的“向”根本就是一个难以确定的参照物。 5.久涨必跌、久跌必涨。股价的运动总是有涨有跌、涨跌相间,好似一个钟摆。股市涨的时间长了,下跌的可能性就增大了;而下跌的时间久了,上升的可能性就具备了。所以股票的久涨必跌、久跌必涨就具有一定的必然性。但久涨必跌、久跌必涨里的这个久字却大有学问,多长时间就可定义为久呢?纵观世界股市,短者有涨三天就跌的,而时间长的如日本东京股市在1983年后却连涨7年才回头,而跌的时间也是一样长短不一,美国纽约股市自1929年下跌后到50年代才回到当年的高度。所以股市久涨必跌、久跌必涨也只能说说而已,谁也难以给这个“久”字下一个确切的定义。 6.永远不要满仓、永远不要空仓。由于股市的风险难以预测,所以即使股价处在低位,也还存在着下跌的可能,股评就告诫股民永远不要满仓。反之,当股价处于高位时,它还存在着上行的可能,因而股民就不能空仓。既然股民永远都不要满仓,股民何不将这些预留的闲钱从股市抽出存银行或卖债券呢,这样资金的投资收益不是更高吗?而永远不要空仓就是总是要持有一部分股票,但如果股价真的见了顶,而自己非要握住不放,且不是又违背了低吸高抛的原理。 如何看待 股评博客 如何看股评 新入市的股民一般都较依赖于股评,不论是报纸上刊载的、还是广播和电视里播放的,基本上是逢股评必听,且还依葫芦画瓢、照章操作。结果呢?不该套牢的套牢了、不该踏空的踏空了,投资收益不甚理想。究其原因,主要是股民对股评缺乏正确的认识。 股评者鱼目混珠 对于股评,首先应认识的是股评者的素质。在这支队伍里,专业水平高的上至硕士、博士,而文化素养低的,也就中小学基础。在这支被称为“家”的队伍里,可以说是水平参差不一,有点鱼目混珠的味道。究其原因,一是我国股市的信息传播及投资咨询都缺乏必要的管理,无论是谁,只要是具备了一点股市的基本常识,不管目的如何、后果怎样,都可到传媒上渲染一番。二是我国股民基本上都是受他人炒股发财的效应感染入市的,许多股民缺乏基本的金融投资知识,在股票投资中就急需指导和帮助,且由于心理不踏实,其每一步操作后,都需找出相应的理由作为决策的依据,这样就病急乱投医,给了股评一个广阔的生存空间。再者是股市成为经济热门后,各地的报纸、电台及广播几乎都开办有股市势线之类的节目,由于饥不择食,且某些传媒也不具备选择的能力,所以一些文化素养及专业水准较差的股评人士就被请上了讲台。更有甚者,某些传媒的版面就是股评单位出资购买的。在传媒的反复“轰炸”下,这些人就成为了所谓的股评家了。 股民在收听、收看股评时,应该先对股评的水平有所了解,可将其以前的股评和股市的实际走向作一些比较,论证其正确度如何,以免受错误股评的误导。 股评缺乏客观公正性 做股评需要实事求是和客观公正,这就要求股评者不得从股市的涨跌中获得任何利益,否则,股评就会带来某种倾向性而误导股民。这就象球赛中的裁判一样,如果某一队的胜负对其裁判的切身利益有影响,其执法就难以公平而会带有偏向性。 中国的股评者基本上都与股市有染,或自己炒作股票、或是机构大户的操盘人,所以其言论往往也就有失公允。其实在股民评股时也是这样,一般都是买了某股就说如何有投资价值和投机价值,不怕涨,更不怕跌,这支股就等于摇钱树、聚宝盆。当股票一出后,就论证某股涨不动了,跌得快,成了扶不起来的阿斗,谁拿着这支股票就等着坐滑梯吧,马上就要高台跳水了。所以股民也就不难想象,当股评者自己做多时他绝不会言空,相反他可能会将股市的前程描绘得辉煌似锦,以鼓励股民踊跃入市,从而抬高股价,便于自己出货; 而当股评者做空时他也绝不会看好后市,相反它会列举种种不利的因素,以号召股民斩仓断臂,从而打压指数,便于自己低价吸纳。而有的股评就干脆就受雇于他人,如在股票即将上市时为上市公司扔摇呐喊,在机构大户套牢时,营造虚假的股市气氛、炮制怂人听闻的概念,从而引他人上钩,达到解套或渔利于人的目的。 股评不是免费的午餐 在国外股市,股评并不象我国这般泛滥,特别是在公开媒体上,一般都不对股市的涨涨跌跌进行评价,且即使做股评,也是事后评价,基本上不对后市进行预测,以免除误导之嫌疑,或因股评的准确性而丧失声誉。而对股价进行预测的,都是一些从事于投资咨询的专业人士,其都有固定的客户或服务对象,且都是通过内部通讯的方式,提供的是有偿服务,咨询质量的好坏与自己有密切的利害关系,一招不慎,就会影响自己的生计。而我国的股评,基本上都是免费的,只要愿意,买张报纸、拨个电话、打开电视收音机,股民都能看到或听到股评。由于股评者有的就是以写股评赚稿费为生、有的报刊版面或电视画面数券商为树立企业形象而购买,股评者与股民并没有什么利益关联,结论的对与错对自己没有什么约束,股评者也就没有任何义务要为股民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而只要能达到自己的目的就行。所以在中国的股评或股票的投资咨询业达到较为规范之前,股民将难以从股评那里能得到什么好的投资建议。 股评是事后诸葛亮 正由于股价变化的不规则性,股价波动的不可测性,股市才充满着生机和魅力,它才吸引众多的投资者在其中拼抢搏杀。如果股价的运动真有明显的规律可寻,掌握规律的人将必定且永远都是股市的大赢家。 在股市上,所有的规律都是事后总结出来的,都是有适用环境的,都是阶段性或时效性的,绝大部分股评也仅只是事后诸葛亮而已。记得一位“资深”的股评人士在1995 年底列举了当年中国证券市场盈利的八大机会,从国债期货、商品期货、基金到股票几乎是无所不包、无所不能。如果谁把握了这些盈利机会,其一年的投资收益率就能达到 1000倍。 就是说,你可在1995年元月从国债期货以一万元出发,再搭上股市“五·一八”井喷行情的快车,三天之后从容地驶入商品期货,七月份再会股市上的大盘股革命,九月巧遇基金板块大升温,再梦见新股神话股市,十月借助收购兼并题材,十一月再从一批名不见经传的异地股走出,短短不到一年的时间,你就成为千万富翁了。这样的机会谁抓住了,股评家抓住了吗?肯定没有。如果股评家的预言真的具有操作性,任何一个股评家只需按照自己的预测去做,在跌宕起伏的中国股市,用不了几年就脱贫致富了。其实绝大部分股评人士都赚的不是股票的钱,而是股民的钱。可以说,越是经过长时间千锤百炼的股评,其水准就越差。 从股评中摄取信息 股评虽然存在着种种弊端,但其中也有可取之处。其一是股民可通过股评摄取一些股票投资必要的信息,因为从事这个职业,股评的消息较为灵通,所获得的信息毕竟比一般的股民要多且快。其二因股评者的身份不是股民、就是机构大户的操盘人,股民可通过股评来了解其它股民的心态,从而进行有效的投资决策。如股评对市场预测不一时,说明股民整体上对后市的分歧较大,股市可能会陷入盘局,而即使有变,但涨跌的幅度将不会太大。当大多数股评看空后市时,说明大多数资金已经离场休息。而当所有的股评都对后市表现出绝望时,实际上它们都已空仓,在等待着股市的最后一跌,此时离底部就不远了。而当大多数股评看好后市时,证明大多数资金已经进场吸纳完毕。面当所有的股评都看好后市并指明股指能摸高多少点位时,此时可以说几乎所有的资金都已满仓且等待出货的最佳机会。所以股市上对股评有一句绝妙的格言:当所有股评都看空时就是入市的大好时机,而当所有的股评都看好后市时就是出货的最佳机会。 现象 股评家 现象一,这些机构在电视上的表演,他们请的“老师”往往是思维敏捷、口若悬河,或铿锵激昂、或谆谆教诲,煸动性极强,让人一听为之振奋和折服,“老师”二字在心中油然而生。对称的现象是你再能说会道,胜一平二负七的铁律你能说倒吗!形象点说,一头牛如果已经死了,你演讲也好,魔术也好,政治家也好,科学家也好,你能让它活着站起来吗! 现象二,这些机构喜欢回顾,往往说从某月某日推荐某某股票涨幅已达多少多少,反正很多,让人一听不服不行,对称的现象是从没见过哪个机构对自己推荐的股票下跌有回顾,或有什么补救措施。 现象三,这些机构经常说免费送股,很诚恳地口口声声说为广大股民服务。对称的现象是只要你电话一过去,就不厌其烦地请你入会交钱。本来也是,他们的编制本来就不在民政局或什么慈善机构,现在雷锋多不多不敢说,但主动送钱上门的打死也不敢相信有。 现象四,这些机构都是要收费的,从两千到几万不等。对称的现象是既然看得那么准,那么有水平,自己买了等着涨不就得了吗,为什么要收那点可怜的小菜钱呢。 [1]
股金 拼音: 解释: 投入股份制企业或消费合作社中的股份资金。
股市用语 指高价买进股票后,大势下跌,为避免继续损失,低价赔本卖出股票。止损是割肉的一种,提前设立好止损价位,防止更大的损失,是短线投资者应灵活运用的方法,新股民使用可防止深度套牢。 指高价买进股票后,大势下跌,为避免继续损失,低价赔本卖出股票。止损是割肉的一种,提前设立好止损价位,防止更大的损失,是短线投资者应灵活运用的方法,新股民使用可防止深度套牢。例如,某人买了股票(例如每股10元买的),本来是期望它涨了好赚钱,但是它非但没有涨,还跌了(例如跌到了9元,跌了10%)。开始的时候,他怕亏损,不愿意卖掉。但是随着股价越来越下跌,最后跌得很惨(例如跌到每股5元)。看样子,已经没有涨回到10元的可能性了,他彻底绝望了,于是只好在这个低价卖出,因此遭受很大损失,就好像从自己身上把肉割掉那样疼痛。 [1]: (1)威廉指标割肉法: 长、中、短期威廉指标全部位于0——20区间时斩仓!(这里说的长、中、短线是指威廉指标的月、周、日线) 例:上海电器600835。2000年末股价从15元快速涨到24元虽然走势异常强劲,但日线威廉指标已长时间位于20已内,并且指标与股价之间 (2)形态割肉法: 这种方法是通过对股价运行形态的分析,一旦发现股价构筑头部形态,或股价下穿头肩顶或圆弧顶等头部形态的颈线位时,要坚决斩仓! 例:浦东金桥600637。在2004年初构筑双顶形态后,于2月26日跌破颈线位,这时应坚决斩仓。 (3)趋势线割肉法: 这种方法包括两种:1。股价跌破上升通道的下轨时斩仓。2。股价跌穿上升趋势线的切线时斩仓。 例:上实发展600748。在2004年2月24日股价由于上涨乏力,最终跌破上升趋势线,形成破位斩仓位。 (4)缺口割肉法: 缺口通常可分为:普通缺口、突破形缺口、持续性缺口、和消耗性缺口四种。上升行情中遇到消耗性缺口或下跌行情中遇到向下突破形缺口,都要坚持斩仓! 例:*ST天海600751。在2001年7月31日和8月27日形成的缺口就属于向下突破性缺口。遇到这类股票走势,就要果断斩仓。 (5)移动成本分布割肉法: 在个股强势行情中往往有一段时间持股者大多能获利,当获利比例超过90%后,又重新跌穿90%时,要果断斩仓。 例:2000年网络股行情中的浪潮软件600756。形成历史高点时的获利盘情况,当市场获利盘重新回落时,投资者要坚决止损! (6)亏损程度割肉法: 投资者根据自己的损失程度斩仓的一种方法,它具体还分为:根据损失金额多少斩仓和根据损失程度的百分比斩仓,该方法适合投资者的股票已发生亏损时,但目前的亏损并不大,而且股价在未来可能进一步深跌时用。也特别适合在牛市末期和追高买入失败时运用。 相关资料 股市 股票
挂进, 挂单买进,即以低于现价、卖出价的价格委托买进,用在不急于成交、控制成本的情况,有时主力的挂单只是为了让散户看到,并不是真的想买进;相关词条 管理理论 管理软件 西方经济学 期货 国际金融 MBA 经济学派 股票 银行 保险 人力资源 经济学家 基金 财政 贸易 参考资料 1.中国经济网:http://www.ce.cn/ 2.和讯网:http://www.hexun.com/ 3.新华网:http://www.xinhua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