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新市场欧洲新市场(Euro New Market,Euronm/EVRO-NM) 欧洲新市场网站网址:http://www.euronm.com 欧洲新市场简介 全欧洲范围的欧洲新市场(EVRO-NM)是在法国新兴证券市场(Nouveau Market)的基础上发展而成的。 欧洲新市场,是由德国、法国、比利时、荷兰四国证券交易所的新市场所组成的网络市场。 创立欧洲新市场的宗旨是,为具有创新精神的高成长的中小企业提供上市融资机会,并为投资者提供买卖这些股票的交易场所。作为联接这些成员的网络,欧洲新市场为成员国的高成长中小企业提供了融资窗口,使它们能够接触到欧洲范围甚至更广泛的投资者。 What is EURO.NM? The need and the opportunity to set up a European market for shares of innovative high growth companies are obvious. Several studies by the European Union, the European Venture Capital Association (EVCA) and financial institutions as well as the rising number of European companies applying for a Nasdaq listing have highlighted this fact. Innovative companies, and more generally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are key components of European economies. It is essential that such companies not relocate elsewhere because they are the most dynamic and make the greatest contribution to employment and job creation. One of the main issues posed by such companies is their difficulty in raising capital. Many companies in Europe - particularly those that have been in operation for only a short time - need considerable amounts of capital to finance their growth, but are unable to find it on existing markets or through the banking system. Such companies are: recently founded companies seeking financing for a specific business project high-technology enterprises with a focus on new product development companies with high growth potential companies owned by their founders who are now seeking new partners rapidly expanding companies about to enter a new stage in their development. The lack of long-term capital for these companies has a negative effect on all European economies, jeopardizes further development in growth industries and weakens Europes international competitiveness. A successful market for growth companies has to be: European in order to offer the appropriate diversification to investors easily accessible to a large number of financial intermediaries decentralized in order to meet the diversity of corporate reality across the EU regulated to provide security, transparency and integrity cost effective. The Brussels, Paris, Frankfurt and Amsterdam stock exchanges have decided to join forces to realize a network of markets that meet these requirements. Besides establishing domestic markets geared to the respective national needs, EURO.NM was created to allow for the European dimension and to guarantee easy access. National Projects The Paris Bourse launched its new market Le Nouveau Marché on February 14, 1996. Trading started on March 20, 1996, and more than 20 companies are already listed. The total amount of these IPOs is more than 1.8 billion FF. NMAX, the Nieuwe Markt in Amsterdam, was launched on February 20, 1997, the first listings took place in April 1997. Because of the favorable reaction from the financial community and potential issuers, NMAX is confident of meeting its target of 10 companies by the end of the year. Neuer Markt of Deutsche Börse in Frankfurt was opened on March 10, 1997. The first two companies to list were cellular phone service provider MobilCom and the automotive engineering company Bertrandt. The two companies alone have a market capitalization of more than 600 million DM. EURO.NM Belgium, the new market of the Brussels Stock Exchange had its first listing in April 1997. 5 to 10 companies are expected to list within the first year. European Approach EURO.NM was set up in the legal form of a European Economic Interest Group in an effort to alleviate the constraints to the realization of a European stock market. Harmonization of national regulations has progressed significantly with the Investment Services Directive and other EU initiatives. However, there are still no common rules and regulations for the secondary markets, no common European law regarding companies, no central supervisory authority and no common code of conduct for all participants. Any market striving to achieve a genuinely European dimension has therefore to be decentralized according to the principles of subsidiarity and at the same time show its unity by a high degree of harmonization and integration. Under these circumstances, EURO.NM represents the most efficient approach for the creation of a pan-European stock market: EURO.NM is designed to build a decentralized European stock market, based on a network of similar national markets. A common data feed will be operational in the course of 1997. Technical and regulatory aspects of cross membership are currently discussed. Cross membership of intermediaries will be implemented as soon as possible. EURO.NM is a very flexible organization with the task of defining the minimum requirements necessary to link these new markets according to the principles of subsidiarity. EURO.NM members have signed a Markets Harmonization Agreement which establishes rules and regulations of this European network. The agreement defines the minimum standards to be adopted by each member of the grouping. The common standards concern listing requirements for issuers, membership and market rules. Listing applications are submitted to market authorities in the country where listing is requested. Approval is based on the prospectus, a description of risk factors (if appropriate) as well as a minimum commitment of the listing adviser / market makers of one year. Listed companies are required to publish quarterly reports. Management holding shares must undertake to keep 80% of their shares for a minimum of 6 months The agreement defines the roles of the intermediaries, listing advisers, market makers and traders, all of which must be providers of investment services as defined by the European ISD. Finally, the agreement provides for a market network combining a central orderbook with market making - a structure able to handle orders from individual shareholders as well as institutionals, in compliance with the ISD. The EURO.NM framework is designed to respect each markets autonomy and initiative while ensuring the necessary degree of coordination and cooperation between them. It provides a clear European identity at low cost. By pooling resources and by utilizing existing trading systems the markets can be operated at marginal cost. In order to attract investors, as well as issuers, the markets will provide excellent and reliable services at reasonable prices. The four members of EURO.NM form the core of the European stock market for small and medium-sized companies with high growth potential. 来自"http://wiki.mbalib.com/wiki/%E6%AC%A7%E6%B4%B2%E6%96%B0%E5%B8%82%E5%9C%BA"
欧洲证券经纪商协会自动报价系统(European Association of Securities Dealers Automated Quotations,EASDAQ)——欧洲的纳斯达克 欧洲证券经纪商协会自动报价系统简介 为协调欧洲金融市场,解决欧洲高速成长公司股权融资渠道匮乏的问题,欧洲创业资本协会(EVCA)在1994年初提议模仿美国NASDAQ,成立欧洲股票市场。 EASDAQ的目标是发展成—个高度监管的欧洲股票市场、它将是一个流动、高效和公平的市场。通过该市场,那些有着国际化目标的高速成长型公司能够从投资者手中筹集资金。EASDAQ成立后,正如欧洲创业投资协会所期望的那样,对欧洲的企业投资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EASDAQ是一个独立的小盘股市场,其服务对象是高成长性的小型企业。其总部设在布鲁塞尔,但业务面向全欧。EASDAQ是由来自12个国家(其中9个欧共体成员国)的90多个金融机构所拥有。它于1996年9月30日正式开始交易,到1998年5月22日,有26家上市公司,总值达到12.3亿欧洲货币单位。每家公司的筹资额达到4560万欧洲货币单位。 申请在EASDAQ上市的公司必须满足一些基本条件,其中包括最低总资产350 万欧洲货币单位和最低公众股10万股等。EASDAQ的交易规则和交易系统是EASDAQ的欧洲版本。它在报告制度、市场透明度、公司管理和市场责任等方面都是参照美国的规则。EASDAQ是一个新诞生的市场,它的产生过程和管理方式对我们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EASDAQ的法律架构 EASDAQ是根据1996年6月10日的比利时皇家法令建立的。它作为二级市场的地位是由1995年5月6日法律中的第30条,以及1993年投资服务法中对有关投资银行和金融中介机构的管理规则来确定的。1996年6月30日皇家第二号法令批准了EASDAQ的规则和条例。由于EASDAQ是比利时法律规范下的股票市,比利时刑法适用于EASDAQ市场的所有交易活动,比利时法院有裁决权。除了上述一般的法律外,EASI)AQ还受下列项法规的管制: (1) EASDAQ规程,由EASDAQ市场行政管理当局提请董事会起草并经财政部批准; (2)EASDAQ市场操作规程,由EASDAQ市场行政管理当局起草并经财政部批难。有关金融中介机构的管理以及企业兼并、公司上市等方面按所在国的法律执行。 EASDAQ的制度架构 EASDAQ的管理和商业功能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和执行委员会共同承担,监管功能由市场行政当局负责。 EASDAQ股东和会员是两个重合的部分,股东不一定是会员,反之亦然。股东资格没有严格的限制,但通常是由股份单位的业务主管和行政管理当局的其他成员构成。 EASDAQ的指导和监控 EASDAQ的指导和监控分为二层。第二层由市场行政当局来完成,负责对市场日常运行状况的监控。在市场行政当局之上的第一层监控是由财政部的银行与财政委员会来执行。它的任务是监察市场各个管理部门是否遵守既定的规章制度。但银行与财政委员会必须尊重市场行政管理当局,其所实施的监控不能影响市场的正常运作。如果委员会认为有关当局没有能遵守既定的规则,则有权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加以改正,若逾期未改,委员会将提请财政部决断,财政部有权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直到取消EAS-DAQ作为二级市场的资格。 EASDAQ市场的建立是欧洲证券市场的一个重大事件。它是覆盖欧洲大陆的第一个专职服务于高成长性小型企业的独立的股票市场。各方面对它在培育欧洲高科技企业上所能发挥的作用寄予了很大期望。可以说,EASDAQ的成败将影响到欧洲人的信心参考资料欧洲证券经纪商协会自动报价系统网站网址:http://www.easdaq.be/home/home.asp
简介 瑞士证券交易所 瑞士证券交易所(SWX Swiss Exchange - Switzerland's stock exchange) 位于苏黎世,为瑞士主要的股票、债券及期权等衍生工具的交易所。是世界上技术最先进的证券交易所之一。1995年由苏黎世,巴塞尔,日内瓦瑞士国内3间有百年历史的证券交易所合并而成。现在瑞士首都伯恩还保留了伯恩小证券交易所。 历史 1995年全球首个使用全自动的交易、结算、交收系统。 1988年与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成立Eurex,为全球最大的衍生商品交易所。 特色 瑞士证券交易所是世界上技术最先进的证券交易所之一。 凭借瑞士金融市场强大实力的支持,瑞士证券交易所采取的战略是面向国际的。通过与伙伴组织进行交易合作,SWX 证券交易所提供一流的证券交易服务。不仅其广泛的产品系列令人叹服,其完全整合和自动化的交易、清算和结算系统也十分独特。只要轻击鼠标,订单即可执行、清算、支付和确认。 经营 瑞士证券交易所为参与者、股票发行者和投资者之间的沟通提供了高效和透明的证券市场。它也是国际著名公司选择的主要证券交易所和决定性的市场。 瑞士证券交易所为国际性的创新公司提供进入瑞士资本市场的机会。只要在其中一个交易市场发行证券即可在国际范围内令投资者,尤其是对某些特定行业有兴趣的投资者了解这些公司。在瑞士首次发行股票为公司(特别是生命科学、IT、微系统技术和纳米技术行业的公司)筹集股本提供了诱人的机会。 瑞士市场指数 瑞士证券交易所提供了主要指数,瑞士市场指数(SMI-Swiss Market Index),该指数由20个最重要的证券组成。
日本OTC市场出自MBA智库百科(http://wiki.mbalib.com/)日本OTC市场(Japanese Over The Counter Market/Japan Association Of Securities Dealers Automated Quotation, JASDAQ) 日本OTC市场的简介 日本OTC市场是日本股市的二板市场,英文简称JASDAQ,也称为店头市场、柜台交易市场。它是日本唯一的店头市场,也是风险性企业(Venture Business)筹资的最大市场。 日本OTC市场以吸引中小公司挂牌为主。有些被交易所摘牌的公司也进入OTC市场交易,这部分股票被称为“调查中的股票”。 在上市公司、挂牌公司、数量方面,OTC市场发展迅速,而东京证券交易所缓步不前,1987年,东证一部共有1101家上市公司,二部共有431家上市公司,到1996年,仅分别增加到1293家和473家,上市公司总数只从1987年的1532家增加到1766家。而OTC市场注册的公司,从1987 年的141家增加到1996年的762家,丝毫见不到泡沫经济给它造成的影响。 在交易量方面,从1987年以来,OTC市场交易量节节上升,而以东证为代表的交易所市场从1990年起,因为日本泡沫经济破灭,交易量大幅下滑,导致OTC市场交易量对交易所市场交易量的比率迅速上升。 1987年,OTC市场交易量只有东证一部的0.13%和东证二部的8.1%,和日本第二大交易所大阪证券交易所相比,也只有大阪二部的26%,到 1996年,OTC交易量已上升为东证一部的2.92%、东证二部的82.9%和大阪二部的188.4%。90年代日本OTC市场的迅猛发展,使东京证券交易所等交易所市场相形见拙。 日本OTC市场之所以能够逆境发展,主要原因在于:第一,它吸纳中小公司上市;第二,它的交易体制更具灵活性;第三,它的注册挂牌制度更具灵活性。 OTC市场注册制度和交易所市场的注册制度不同。在交易所市场中,发行人自行向交易所注册,申请成为上市公司,而在OTC市场中,发行人向证券公司提出要在OTC市场挂牌的申请,由证券公司建立发行人的档案向并日本证券交易商协会注册。证券公司要对发行人进行审查,如发行人的总股数、将资产的价值、实现的利润等等,从而来判断该公司是否符合在OTC市场挂牌交易的标准。而证券交易商协会要在接受发行人挂牌之前,查实证券公司所作的调查是否充分。 1995年7月,OTC市场引入“特别规则的OTC证券”(special-rule OTC issue)制度。日本经济在未来要获得新的发展,需要许许多多新成立的小公司来通过创新提供技术和活力。OTC市场设立该制度或该子市场,目的就在于为有潜力的、能为日本未来新经济作出贡献的新公司提供融资方便。1996年12月,产生了第一个根据特别规则制度挂牌的证券。 日本OTC市场的产生与发展 早在1963年,日本的出现OTC市场,当时,现行的适合于全国的OTC市场登记制度开始生效。目的是为了使战后股权繁荣的潮流得到顺利发展和有效组织。当其时,日本证券市场经历着公司通过非正式挂牌的方式发行股票的阶段。自此以后,日本金融市场的重构过程不断做出有利于OTC市场成长的规定。 例如,公司融资的现代趋向以及传统集资方式的变化都为公司融资提供广阔的选择。这些变化之中最突出的是: (1)以市场价格公开发行股票而不以面值进行私募。 (2)从非直接投资转向直接投资。 1969年开始按市价公开定购股票,这成为往后新企业上市多年的增长提供了动力。现在,大多数公司股权都是按市价发行的。 在70年代,另一重要的发展是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直接融资取代从银行借贷。这一趋势,包括公开发行一般和可转换债券,对日本证券市场来说从两方面显示了其重要性,(1)日本公司对长期资本的需求的增长,(2)个人参与证券投资增加。 当东京证券交易所于1961年建立第二板块时,原来在OTC市场交易的股票转到TSE挂牌。这影响了在OTC市场交易的公司数量以及这一市场后来的发展。然而,1976年,日本柜台交易证券有限公司正式成立。这一组织发展的必要性在于:(1)为OTC股票的交易提供便利并加以组织;(2)保证公平交易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日本证券法的自由化和金融系统的现代化进一步促进OTC市场的发展。这段时间,无论在技术上或法规上都有许多改进。 1983 年—1985年政府特别为加强一级股市制定了许多重要法规,允许没有在交易所上市的中、小企业集资,这些措施包括: (1)放宽在OTC市场上股票的发行和交易的限制; (2)放宽OTC登记的要求并公布这些标准; (3)修改关于报价(Market Making)的规定。进一步,为了规范,1983年组织了专为OTC股票使用的正式注册经纪人系统。 财政部也对OTC市场的发展和整合不断做出贡献,鼓励新股上市,以及可转换债券的发行,例为1988年12月,财政部和日本证券经纪人协会修政了股份发行价格的决定方法并引进内定上市部份股票拍卖系统。这一“公开招标定价系统”的使用使新发行或现存股份定价规则得以施行,保证了公平交易和投资人的利益。 自1989年,政府还允许注册的股份在股票、债券期货交易中用作信用保证。 1992年财政部和证券经纪人协会还提出进一步保证公平OTC市场交易的方法,这个建议把原来只用于证券交易所的内幕人的交易规则直接用于OTC市场。 OTC二级市场技术上的改进, QUICK系统的使用是标志。这个系统于1984年开发出来是一个自动报价发布系统。QUICK系统允许所有OTC发行的股票和 OTC信息系统一起实时报价。1989年,三个OTC市场中心,东京、大坂、名古屋、合并成一个单一报价系统。这样一来,所有主要的OTC区域实现了连接,大大提高市场效率。 在1992年,证券经纪人协会引入新的JASDAQ系统(日本证券经纪人自动报价系统),这是一个和美国NASDAQ相同的计算机交易系统。 OTC市场目前的地位 为小企业发行者提供资金; 为发行的股票提供公众投资的市场。 特别是OTC市场为小公司发行新股票集资提供了机会,并让他们在日本证券经纪人协会合法注册他们的股票。日本证券经纪人协会是股票市场法规的制订者。 OTC市场和证券交易所的比较 1990年OTC总市场价值增长至东京证券交易所第二板块市场的84%,1989年才是60%,1988年只有29%。从1984年至1988年OTC市场容量持续上升,而1988、1990两年跳升了50%。 OTC市场价值90年最高达到20万亿日元(20 Trillion Yen)是东京证券交易所总价值的3%。 OTC股票平均值是与日经225指数相同的股价指数,OTC市场价值的攀升和股价指数同步发展。1988年指数是1238.01,1989年3月升到1355.80。自从1989年OTC指数急烈上升,至1990年7月已达到4149.20的峰值。 除了股票指数的上升,在OTC上市公司数目的增加也是OTC市场价值上升的原因。 1989年在OTC注册的公司是263家1990年就增加到342家。而第二板块市场挂牌公司数增加很少,1989—1990第二板块市场公司数维持不变。 OTC市场能够受到如此的注意,一个原因是OTC评价上市公司投资质量的准则。其中两个准则是市盈率以及(PBR)溢价比。 1990年OTC股票平均市盈率是59%,远比日经平均39%为高。 OTC市场PBR 1991.4.11是7.38,而东京股票交易所第一板块市场的PBR为3.50。 OTC市场与NASDAQ比较 在注册公司数目方面日本OTC市场比NASDAQ小很多, 1990 年NASDAQ注册公司数是4100,日本OTC市场只有342。因此,两个市场的交易量也大不相同。 1990年NASDAQ交易量是330亿股,日本OTC只有11亿股。 这与每个公司报价人数有关系,1987 NASDAQ平均每个公司有8个报价人,日本OTC只有2人。但新近注册的日本OTC公司的报价人已增至7。报价人的增加,增加了市场效率和流动性。 日本OTC市场的定价 OTC市场与大的交易所相比,价格波动较大。波动大的原因是: 1、在OTC市场上交易的股票的形式; 2、市场报价体制; 3、交易价值小。 4、问价与出价差在OTC市场上比在股票交易所为大。这与市场报价制度关系极大。 5、进而,由于报价人的作用是自愿的,OTC市场的流动性比交易所小。 6、交易价值小的原因是,在OTC市场中投资者多是长期投资性质。 7、流动性小还源于没有电脑交易系统。但如前所说,这一缺点很快就得到克服。 但是,电脑系统QUICK没有如NASDAQ一样,能提供市场即时信息和报价人信息。 包销商在新企业上市中的作用 OTC市场已成为成长性公司注册和买卖他们股票的市场,这些公司太小不能满足交易所挂牌的严格条件。因此,OTC变成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重要阶梯。 由此,日本证券商成为承销国内寻找从初级市场集资的公司融资的主力。日本四家主要的证券公司,NIKKO,NOMURA,DAIWA及YAMAICHI积极地促进新企业上市并努力引入其他股权相关的融资方法。 80 年代,日本在交易所挂牌的公司大大减少,和这种趋向相配合,证券公司推动新企业上市的责任随之上升。这些责任包括: (1)为公司形成他们的资本结构的政策提供建议; (2)帮助准备要求的文书; (3)处理与财政部和证券经纪人协会以及其他衙门谈判的事宜; (4)确定发行股票的价格; (5)在日本和外国推销、配售新股票给投资者。 据此,写出了承销合同指南,新企业上市OTC注册的成本估计也标准化了。例如,OTC注册的承销费是发约总数的3.1%加每股2日圆和东京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费用一样。承销商在保护投资者利益方面对政府负责。 各种责任中,为新企业上市以及现存股权上市定价是其中之一。现在已有一个拍卖系统为新企业上市定价。发行新股的价格是按照可比较的公司净利与净资产决定的。计算出来的是最低价。股份的余额以投标价的加权平均定价。 虽然承销证券商利用拍卖系统参加新企业上市价格的决定,其他所有证券公司是不能参加拍卖的。此外为保护投资者,特殊利益团体,股票前10名股东以及雇员也不能参加公开拍卖活动。 在新企业上市后,承销商负责对新股报价(MAKING A MARKET)。 日本上市新企业和OTC市场 自80年代,投资趋向从大的成熟的公司向增长型公司转移。因此,过去几年OTC市场得到很大的发展,新企业上市数目增加很多。有几个因素造成这一形势:(1)发行标准、集资限制放宽,(2)市场条件改善,如股价上升,(3)投资者信心提高,上市公司形象改善。参与新企业上市和OTC注册的公司许多是新露头高成长的公司,许多在不久的将来会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新企业上市变成家喻户晓。公司多选择在OTC注册,因为它与证券交易所比较注册要求低。注册的要求是超过200个股东,净资产1百万美元,上财政年度利润为正数,并有两年非严格审计的财务记明书,而且对OTC注册的公司,没有一分为二的要求。上几年在OTC注册的公司是商业,机器制造和电子,而且非加工性质公司超过50%。 OTC市场投资者的类型与前景 主要的OTC市场投资者是个人,前几年中个人投资者占OTC股票投资的53%。第二是:公司投资者占21%,银行12%,外资9%,投资信托和保险公司合起来只有5%。向前看,有很多潜在投资者,目前机构投资者如养老金的介入鼓励了更多的新企业上市。增长快,对上市公司和股东政策优惠投资者对OTC产生了好感。OTC现时进入高增长期,吸引外资的可能性加大。 为何新股份要上市,OTC前景如何: 日本公司上市的好处是:(1)新股票上市价有吸引力,(2)在资产负债表中原先低估的价值得到实现,(3)通过扩大股权融资,增加资本来源加强公司资产负债表,(4)增加公司知名度,对公司产品的销售有好处,而且在日本从股权融资得到的资金成本比银行相对低。 由于OTC快速发展,更多日本私人拥有的公司希望上市。新企业上市多,新企业偏向于在OTC市场上市,使外国公司认识到在日本集资的可能性以及日本OTC市场的重要性。 国外新企业上市和前景 新近数据说明,美国在日本的子公司和其他外资公司通过出售少量股份在日本集资。IPO数目增长以及对外国股权的兴趣创造了一个IPO在日本融资的有吸引力的机会。1986--1991,11个外资分公司在日本上市。其中有8个是美国独资或美日合资。11个IPO集资共12.9亿美元。外国公司之所以要卖部分股权,是因为日本市场股票市价高。11个公司上市时,平均市盈率为56,最低25,最高100,到1991年4月,最低最高范围升到28-139。美国公司分支机构在日本上市,影响了母公司股价。而且由于在日本把盈余调回本土是免所得税的。这样,使人们对日本子公司的兴趣增加。 第一个在日本上市的是SHAKLEE JAPAN,成功集资842百万美元。第一个交易日股价从发行价3900元升到5700元。LEVI-STRANSS 1989年上市出售16%日本子公司股权集资841百万美元。其母公司在美国是私有公司。他们选择在日本上市是因为公众公司在日本声望越来越高,得到了公众的认可。 母公司在UK的,NEMIC-LAMBDA于1991年在日本集资5千万美元,出售的股权占日本子公司的15%。上市的原因是日本投资回报高,在本地融资以扩展业务并为了在日本子公司实行职工持股。 在日本的外资企业现有股份上市,盈利部份可以调回本土,但新发行股份的盈余必须留在日本。 OTC注册条例与手续 在各种条件满足的情况下,OTC注册的时间只需5个月。有时,公司既可在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也可在OTC上市,选择OTC的原因是:(1)公司可以保留更多的股份,(2)手续简便要求不太严格。东京证券交易要求申请公司减少“特别利益集团”持股不大于80%,OTC则允许少数股上市。OTC只要求2年审计财务报表,TSE要申请人交三个审计周期的审计报表。 在OTC注册还有下列要求: (1)最低拍卖价由财政部和证券经纪人协会确定的拍卖价公式计算; (2)上市股份数; (3)把新股分配给第三者在时间上的限制; (4)把股票卖给第三者的限制。 在OTC注册文件分为两类,一类给财政部,一类给证券经理人协会。 在OTC注册后,公司必须遵守以下义务: (1)继续提供公司财务状和股东人数的文件; (2)符合证券与交易法的信息发布义务; (3)符合日本标准的审计财务说明书; (4)准备好每个商业周期的经营续效以便提供给公众投资人。 结论和前景 1、IPO和OTC在日本越显重要; 2、增加流动性和定价方式影响IPO的发展; 3、几年后OTC公司数目和总市场价值会超过东京证券交易所; 4、外资进入OTC是重要的趋向。 来自"http://wiki.mbalib.com/wiki/%E6%97%A5%E6%9C%ACOTC%E5%B8%82%E5%9C%BA"
瑞典欧麦克斯集团(OMX) 瑞典欧麦克斯集团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omxgroup.com/ 目录 1 瑞典欧麦克斯集团简介 瑞典欧麦克斯集团简介 2007年5月,纳斯达克(Nasdaq)并购瑞典OMX集团,组成新的集团——纳斯达克-OMX集团,在并购之前OMX集团是瑞典银瑞达集团的核心投资集团之一。 OMX集团拥有并运营北欧地区最大的联合证券交易市场,在北欧和波罗的海区域拥有数家证券交易所,为全球证券业的公司开发并提供技术和服务,目标是为客户提供更高效的证券交易,从而提高客户的竞争力和利润。 OMX通过运作多家交易市场所取得的经验和洞察力来为全球的客户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以及动态的解决办法。OMX通过自己在北欧的证券交易所可以进入北欧和波罗的海80%的证券交易市场。此前OMX拥有赫尔辛基证券交易所、哥本哈根证券交易所、斯德哥尔摩证券交易所、冰岛证券交易所、塔林证券交易所、里加证券交易所以及维尔纽斯证券交易所等众多交易所。 OMX为超过60家的证券交易所提供技术解决办法,为超过50个国家的客户提供服务。 2006年的营业额为36.10亿瑞典克朗。
简介 台湾证券交易所——马英九的承诺 台湾证券交易所是主掌台湾股票市场的商业机构。1961年10月23日台湾证券交易所正式被批准成立,1962年2月9日起正式对外营业。在成立初期,证交所的办公场所是向民间企业承租而来,当上市公司数目逐渐增加之后(尤其在1980年代后期尤其激增),交易场所开始不敷使用,使得台证所被迫在台北市区各地分散办公。这个问题在2005年迁入台北101后才获解决。台湾证券交易所的最高决策机构为股东大会,下设董事会,由13名董事组成,从中推举产生5名常务董事,一名董事长。 台湾证券交易所自成立起,即采用股份有限制的官民合资的公司组织,拥有台币资本1.2亿元,由45家公营和民营事业投资组成,其中公营事业及银行占 39%,民营事业股占61%,其股东全部为法人,无自然人参与。台湾证交所的交易类型除了常规的次日交割、指定日交割以外,从1974年正式开办证券信用交易的融资业务。[1] 股价指数 台湾证券交易所的股价指数为自行编制的“发行量加权股价指数”(TAIEX),被视为是台湾经济走向的主要指标之一。台湾证券交易所除了提供加权指数之外,并与英国金融时报指数合作编制“台湾指数系列”,共有台湾50指数、台湾中型100指数、台湾资讯科技指数、台湾发达指数、台湾高股息指数等可供参考。 买卖市场 台湾店头市场(ROSE)即台湾证券柜台买卖市场(OTC),也称台湾“二板市场”,因长期承担辅助上柜股票转为上市股票的任务,被视作台湾上市股票的“预备市场”。台湾证券交易所成立之前店头市场曾经盛行,证交所成立的同时被关闭,但1988年又重新成立股票店头市场,目的是为公开发行但尚未上市的公司开拓股票流通渠道。 1994年成立台湾证券柜台买卖中心(OTC),旨在为中小企业融资的台湾二板市场遂告成立。2000年5月台湾参考美国的纳斯达克(NASDAQ)市场将柜台买卖中心更名为“台斯达克”(TAISDAQ),成为台湾中小科技企业在资本市场融资的主要平台,以及创业投资退出的主要渠道。值得一提的是,当年台湾还实施了柜台第二类股票制度,即“台湾创新成长企业类股”(TIGER, Taiwan Innovative Growing Enterpreneurs),目的是形成一个新的台湾创新企业市场,为条件不够但又成长看好的高科技中小企业的提供筹资渠道,被称为第二类股票交易市场,与 TAISDAQ并为台湾二板市场。但因制度限制严格,而企业发展、尤其是高科技企业成长风险又不断增大,导致绩效不佳,最终命运像日本的新兴市场与德国的高科技股票市场一样,在2004年被废止。[2] OTC现状 台湾的柜头市场有些不同于美国NASDAQ及欧洲的第二板市场。按产业领域来分析,美、欧第二板市场的公司主要是高科技电子、互联网网站类公司,而台湾柜头市场的情况是:截止到1998年11月,在台湾OTC市场的上柜公司总数为157家。其中,资讯电子业上柜公司58家,占40%的比重;证券类上柜公司 17家,占11%的比重;机械电器类上柜公司18家,占12%的比重;钢铁业9家,占6%的比重;金融保险类7家,占4%的比重。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台湾OTC市场上并不只是资讯电子类高科技公司,还包括证券、机电、钢铁、保险、营建、运输、化学等多达16类行业公司。但其中高科技类公司比重较大,在上柜市场上仍起到重要的作用。 相关要求 1.企业上市的适合范围。台湾OTC的规定是“本土的中小型公司”(包括新成立的公司)。可见,此规定是比较宽松的,所以便上市企业的产业领域远远超过了高科技范围。 2.实收资本额在新台币5000万元以上,经两家以上证券商书面推荐。 3.企业上市的业务记录。至少有三年的业务发展过程。决算营业利益及税前纯益占实收资本额之比率最近年度达4%以上,且其最近一会计年度决算无累计亏损者;或最近平均达2%以上,且最近一年度之获利能力较前一年度为佳者。 4.企业上市的盈利要求。台湾OTC规定在上市前两年内,每年的合并全年收入及除税前纯利必须为资本总额的2%,但符合资格的科技类企业则不受此条例的限制。 5.企业上市的信息公布。台湾OTC规定每季度进行报告,及时披露重大消息,遵守一系列有关维持上市地位数值的标准。 6.最低公众持股量。持有股份1000股至50000股的记名股东,人数不少于300人,且其所持股份总额合计占发行总额10%以上或逾500万股。
台湾证券柜台买卖市场台湾证券柜台买卖市场(OTC/ROSE/TAISDAQ) 台湾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tse.com.tw 台湾证券柜台买卖市场简介 台湾店头市场(ROSE)即台湾证券柜台买卖市场(OTC),也称台湾“二板市场”,因长期承担辅助上柜股票转为上市股票的任务,被视作台湾上市股票的“预备市场”。台湾证券交易所成立之前店头市场曾经盛行,证交所成立的同时被关闭,但1988年又重新成立股票店头市场,目的是为公开发行但尚未上市的公司开拓股票流通渠道。 1994年成立台湾证券柜台买卖中心(OTC),旨在为中小企业融资的台湾二板市场遂告成立。2000年5月台湾参考美国的纳斯达克(NASDAQ)市场将柜台买卖中心更名为“台斯达克”(TAISDAQ),成为台湾中小科技企业在资本市场融资的主要平台,以及创业投资退出的主要渠道。值得一提的是,当年台湾还实施了柜台第二类股票制度,即“台湾创新成长企业类股”(TIGER, Taiwan Innovative Growing Enterpreneurs),目的是形成一个新的台湾创新企业市场,为条件不够但又成长看好的高科技中小企业的提供筹资渠道,被称为第二类股票交易市场,与 TAISDAQ并为台湾二板市场。但因制度限制严格,而企业发展、尤其是高科技企业成长风险又不断增大,导致绩效不佳,最终命运像日本的新兴市场与德国的高科技股票市场一样,在2004年被废止。 OTC的现状 台湾的柜头市场有些不同于美国NASDAQ及欧洲的第二板市场。按产业领域来分析,美、欧第二板市场的公司主要是高科技电子、互联网网站类公司,而台湾柜头市场的情况是:截止到1998年11月,在台湾OTC市场的上柜公司总数为157家。其中,资讯电子业上柜公司58家,占40%的比重;证券类上柜公司17家,占11%的比重;机械电器类上柜公司18家,占12%的比重;钢铁业9家,占6%的比重;金融保险类7家,占4%的比重。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台湾OTC市场上并不只是资讯电子类高科技公司,还包括证券、机电、钢铁、保险、营建、运输、化学等多达16类行业公司。但其中高科技类公司比重较大,在上柜市场上仍起到重要的作用。 OTC的相关要求 1.企业上市的适合范围。台湾OTC的规定是“本土的中小型公司”(包括新成立的公司)。可见,此规定是比较宽松的,所以便上市企业的产业领域远远超过了高科技范围。 2.实收资本额在新台币5000万元以上,经两家以上证券商书面推荐。 3.企业上市的业务记录。至少有三年的业务发展过程。决算营业利益及税前纯益占实收资本额之比率最近年度达4%以上,且其最近一会计年度决算无累计亏损者;或最近平均达2%以上,且最近一年度之获利能力较前一年度为佳者。 4.企业上市的盈利要求。台湾OTC规定在上市前两年内,每年的合并全年收入及除税前纯利必须为资本总额的2%,但符合资格的科技类企业则不受此条例的限制。 5.企业上市的信息公布。台湾OTC规定每季度进行报告,及时披露重大消息,遵守一系列有关维持上市地位数值的标准。 6.最低公众持股量。持有股份1000股至50000股的记名股东,人数不少于300人,且其所持股份总额合计占发行总额10%以上或逾500万股。
温哥华证券交易所温哥华证券交易所:(英文:Vancouver Stock Exchange,缩写:VSE,简称:温交所) 温哥华证券交易所网址:http://vse.marketwatch.com/ 英文 温哥华证券交易所简介 温哥华股票交易所(VSE)(简称:温交所)成立于1907年,它的出现本来是为加拿大西部的资源经营性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如采矿、石油以及天然气等行业。现在温交所已经开始转向积极扶持高科技企业的成长。 温交所主要由两个板块构成:创业板和高级板(Advanced Board,或称主板)。其中创业板专为中小企业而设,上市的门槛要求比较低,不要求业绩表现,注重的是企业的管理层质量以及公司的发展潜力。 针对新兴企业的发展需要,温交所特别设计了"创业资本融资库(VCP) ",使企业上市的要求进一步降低。这一上市方式只要求一个合格的管理层以最低10万加元注册成立一家公司,然后再由一家会员公司作为保荐人实施上市策略,就可以融到20万至50万加元的资金。但这时的上市只是有条件上市。在融资成功后,企业将有18个月的时间来寻找投资机会,一旦决定经营方向并得到VSE 和股东对这一所谓"合格交易(Qualifying Transaction)"的认可,企业就可以摆脱"有条件上市"的地位,实现其股票真正在交易所进行交易。"合格交易"就是使企业能够达到完全上市地位的投资项目。每个管理层可以同时成立3个这样的VCP公司。 温交所提供的服务还包括一项被称为"上市前审批程序(PREP)"的独特的单元。它的工作重点在于帮助企业调整资本结构、研究主创人员的资历并分析在上市过程中可能遇到的管制障碍。它为所有考虑在温交所上市的公司提供事前的咨询服务: 向所有申请人解释VSE的上市程序 讨论每个企业各自的经营计划书 进行各个行业的专业咨询 强调重要的上市要求 提供可能的保荐人候选名单 提供同类上市公司的情况 温交所的这些政策及程序是专门针对中小企业而设计的,它自身的定位也是要成为"全球领先的风险投资证券交易所"。从规模上来讲,温交所是北美第四大交易所,位居纳斯达克、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和多伦多证券交易所(TSE)之后。 温交所另外一个优势在于温哥华是一个具有悠久华人文化的地区,从这一角度上考虑,温交所同时具备了香港联交所的区位优势与北美市场的高效性的双重优势。 在交易设施和监管手段方面,温交所也具备相当实力。它独有的温哥华计算机化交易(VCT)系统被认为是世界上的领先系统,目前已推广到全球的其它六个股票市场。它还拥有"温哥华国际证券交易系统"(VISTA),这套系统是VSE专门为日益增长的澳大利亚及亚太地区的业务量而设计的一种新产品,能够完成部分亚太股票的24小时全天候交易。同时VSE还有"国际联盟伙伴"(International Associates,简称IA)。IA可以通过几种方式在亚太地区为客户买卖在VSE上市的股票。 比较起来,温交所的上市要求是在一定规模的交易所中最低的,对于中国企业最关心的资本数量,它只要求40万加元的种子资本就可以达到创业板的首次上市要求。对于中国真正需要资本注入的中小企业而言,在温交所上市的唯一障碍恐怕是对于该交易所的了解程度。由于温交所所在的俾诗省尚未与中国证监会达成监管备忘录,再加上温交所在国内证券界的曝光次数不多,所以中国企业很少会想到加拿大的资本市场。 加拿大上市费用:(多伦多证券交易)上市申请费为1.7万元加币,保荐费为5.3万元加币,审计、评估费为4.8万元加币,律师及会计师费用由20万加币到50万加币不等,上市维持费用为5.5万到11万元加币。 来自"http://wiki.mbalib.com/wiki/%E6%B8%A9%E5%93%A5%E5%8D%8E%E8%AF%81%E5%88%B8%E4%BA%A4%E6%98%93%E6%8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