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量平滑异同移动平均线 量比价先行,对于成交量研究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大多数投资者对成交量的认识至今仍停留在放量、缩量、天量、地量等的认识上,这种认识是片面的、眼前的、静止的认识,有效的量能技术研究必须是全面的、历史的、动态的。比如:沪市95年时100亿成交额已经是天量,可时至今日100亿只是行情向上拓展起码的量,对某只股票来说8%的换手已是历史天量,但对另一只股票来说30%的换手才能算是天量。量能技术指标就是通过动态分析成交量的变化,识破庄家的盘中对敲、虚假放量,虚假买卖盘等欺骗手段,从真实的量能变化中找出庄家的战略意图,从而达到安全跟庄、稳定获利的投资目标。 量平滑异同移动平均线(VMACD)专门用于衡量量能的发展趋势,属于量能趋向指标,这种指标仅在一些先进的软件系统中配置,一般的老八股软件中是没有的。MACD称为指数平滑异同平均线。分析的数学公式都是一样的,只是分析的物理量不同。VMACD对成交量VOL进行分析计算,而MACD对收盘价CLOSE进行分析计算。 量平滑异同移动平均线的计算 计算方法:先计算成交量的短期(SHORT)和长期(LONG)指数平滑移动平均线,再推算DIFF和异同平均数(DEA)及两者之差,最后得出VMACD。具体计算公式: SHORT= LONG= DIFF=SHORT-LONG DEA= VMACD=DIFF-DEA 参数设置:N=12、N1=26、M=9 参数自述: DIFF:成交量的(Param#1)日减去(Param#2)日指数平滑移动平均值; DEA:DIFF的(Param#3)日指数平滑移动平均线 MACD:DIFF与DEA的差 量平滑异同移动平均线的应用技巧 1、DIFF与DEA均为正值,两者均在零轴线之上时,DIFF向上突破DEA为买入信号。 2、DIFF与DEA均为负值,两者均在零轴线之下时,DIFF向下跌破DEA为卖出信号。 3、DEA线与K线趋势发生背离时为行情反转信号。 4、分析MACD柱状线,由红变绿(正变负)为卖出信号;由绿变红为买入信号。 5、DIFF与DEA均为负值时,常常会两线长期粘合,当两线有效分离且DIFF在上时为中线买入信号。 VMACD的实际运用: 2000年10月12日600754新亚股份(相关,行情)收盘11.70元,VMACD的DIFF上穿DEA发出买入信号。随机指标KD的D值正处于稳步上升趋势中,股价虽然在随后的两天里稍有回调,但很快就被拉回上升通道中,到12月8日为止新亚股份最高曾上冲15.08元 量能指标VMACD的运算方式和MACD一样,仅是其中的计算元素不同,VMACD对趋势的研判要比价格MACD提前数天,当成交量放大而且价格上涨时一般是转市的开始,破“0”线也是转市的信号。因此,当成交量大幅偏离其正常水平时,投资者对后市都要特别小心。该指标和随机指标KD及KDJ相互配合使用,可以确定中线的买卖点,准确判断出每一波段的高低位置。相关条目VOSC指标VRSI指标VROC指标VSTD指标
什么是量变动速率指标 大盘是否能止跌企稳,成交量是一个关键因素,大盘企稳的首要因素就是成交量的调整到位,成交量的调整到位并非仅仅指成交量创地量,常见的“地量见地价”的说法并不准确。 地量只是成交量调整到位前所必须经历的一个过程,而成交量即使见地量,股指也未必能调整到位。此时,如果指数停止下跌,而成交量在创出地量后开始有效地温和放量,成交量与指数之间形成明显的协调走势时,才能说明成交量调整到位。 量变动速率指标(VROC)是以今天的成交量和N天前的成交量比较,通过计算某一段时间内成交量变动的幅度,应用成交量的移动比较来测量成交量运动趋向,达到事先探测成交量供需的强弱,进而分析成交量的发展趋势及其将来是否有转势的意愿,属于成交量的反趋向指标。 量变动速率指标的计算 计算方法:成交量减N日前的成交量,再除以N日前的成交量,放大1倍,得到VROC值。 具体计算公式:VROC=(成交量-N日前的成交量)÷N日前的成交量×1 参数设置:N值表示间隔天数,一般取12。 量变动速率指标的应用技巧 1、VROC向下跌破零,预示有主流资金撤退迹象。 2、VROC向上突破零,预示有主流资金介入迹象。 3、股价创新高,VROC未配合上升,显示上涨动力减弱。 4、股价创新低,VROC未配合下降,显示下跌动力减弱。 5、股价与VROC从低位同时上升,表示趋势仍有上升动能。 6、股价与VROC从高位同时下降,表示趋势仍有下跌动能。 量能指标VROC于实际应用中需要注意的是:当VROC指标在大盘处于整理阶段时会与轴线粘合缠绕在一起,这时VROC指标的分析效果不明显。它主要用于对较大级别行情的头部和底部的判断,及对趋势发展和转向的研判上比较有效。相关条目VMACD指标VOSC指标VRSI指标VSTD指标
什么是部分改组 原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可分为整体改组和部分改组。 部分改组是拟改组企业根据一定的设想和原则将企业资产进行分割重组,将一部分资产保留在原企业或原企业改组的有限责任公司中,而将优良资产及主营业务所涉及资产由原企业作为发起人投入拟设立的上市公司,并由原企业作为该上市公司股份的股权持有单位行使股东权利。 在部分改组中,也有的企业将原有企业直接切割为若干独立法人,消灭原有企业的法人资格,由分立后的某一家企业作为对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的管理单位。 目录 1 部分改组的评价 部分改组的评价 我国多数企业在改组的过程中都采用了这种方法。 部分改组的优点是注重“突出主营业务,尽量减少关联交易”的原则,保留原有原科研院所、高校法人地位或新设一家国有企业,一方面用来安置非经营性资产,承担社会职能,另一方面又可以明确投入股份公司资产的国有股的管理机构,有利于保持管理和利益的连续性。
什么是钱龙指标 钱龙指标(QIAN)英文全名为“Qianlong”,该指标属于超买超卖型指标,是钱龙指标系统中辅助短线交易的利器。 钱龙指标能预报股价进入超买超卖区、可以帮助人掌握先机。钱龙指标平均线参数可自行设置,系统默认的原始参数为6。在技术图表栏中,该指标以两条曲线反映,其中白色曲线由6日钱龙指标值连接而成,黄色曲线为该指标的6日平均线。 钱龙指标的运用法则 1、钱龙指标波动区间在0与1之间。 因此钱龙指标可设置参考线,一般以0.7为超买,0.25为超卖。当6日钱龙指标接近或大于0.7时,意味着短线面临调整压力,操作上应逢高派发;当6日钱龙指标接近或低于0.25时,意味着将出现较好的短线机会,可逢低吸纳。 2、钱龙指标的超买超卖界限值随个股不同而有所差异,使用者应自行调整。 如大盘股的活跃程度相对较低,通常当钱龙指标达到0.6一带就应注意调整压力,而当钱龙指标下行至0.3附近时可密切关注,反弹随时可能发生。投资者可回顾相关个股的以往表现,确定其常态区间,以便更好地指导操作。 3、一般情况下,钱龙指标会比股价提早1至2天抵达高点或低点。 因此,当指标提示超卖时,应晚1至2天再买入;而当指标提示超买时,应在1至2天后再卖出。此外,使用者也可根据金(死)叉及背驰理论进行判势,当钱龙指标曲线上穿(或下穿)平均线时出现金叉(或死叉),视为买入(或卖出)信号;当股价创新高(或新低),而钱龙指标出现一波比一波低(或高)时,视为卖出(或买入)信号。同时可以结合其它指标综合参考分析,以提高成功率。 运用举例: 下图是上证指数的日线图,取了两根参考线,分别是0.25和0.7,可以看到圆圈所指向的点位都是趋势的转折点。(有一到两天的提前反应期)
什么是钱龙中线指标 钱龙中线指标(China&America,C&A)做为大势型的指标,C&A把价量放在一起统计,比只统计价的平滑异同移动平均线MACD有更好的趋势提示作用。 当C&A的红柱呈现逐渐缩小的态势、并且低于其线形平均线的话,就要时刻关注两条线形平均线的交叉情况了。如果量能无法放大,必然意味着后续买盘力量的不足,线形平均线死叉走出下跌行情也就是必然的。当量能继续放大,可以把后面的红柱状同前面的红柱状进行比较,如果出现背离的情况,代表浪形走完,可以等待红柱跌破线形的时刻卖出。在绿柱的情况下,运用方式相反。 钱龙中线指标的应用法则 1、本指标二线向下交叉时,为极佳的卖点。 2、本指标二线向上交叉时,为极佳的买点。 3、当C&A的红柱呈现逐渐缩小的态势,并且低于其线形平均线的话,接下来我们就要时刻关注两条线形平均线的交叉情况了。 在量能不能放大的前提下,必然意味着后续买盘力量的不足,线形平均线死叉走出下跌行情也是必然的;当量能能够继续放大的话,我们可以把后面的红柱状同前面的红柱状进行比较,如果出现背离的情况,代表浪形走完,可以等待红柱跌破线形的时刻卖出。 4、同样在绿柱的情况下,运用方式相反。 注意:使用中可以和钱龙系的其他指标(钱龙长线,钱龙短线,威力雷达指标RAD)做共振的趋势分析。 下图是上证指数的钱龙短线同钱龙中线的共振图,图中的圆圈表示的是共振点。 钱龙中线指标的优点 1、C&A可适合不同时期市场。 2、轻松排除错误信号,避免重要决策失误!
什么是阳包阴 阳包阴是指股价下跌一段时间后,突然出现一根中阳线或大阳线将前日的阴线全部吞没的K线组合。这说明多头发力,一举打垮了空头,走势形成反转。投资者通常把这个组合看作股价上涨的信号。其变化形态是前面的阴线不一定只是一根,也可以是几根,只要后面的阳线把它们都吞没就行。阳包阴作为买人信号还需要结合其出现位置、成交量等来综合研判。 阳包阴应用要点 1.股价前期大幅下跌或者回调到位,股价下跌空间有限。 2.阳包阴如果有量能的放大配合,则多头强势更为明显。 3.如果股价后市继续上涨,则反转走势确认。">编辑] 阳包阴实例分析 如图所示,华东科技在前期大幅下跌,近期跌势趋缓,走出众多的小阴线、小阳线,并且成交量极度萎缩,下跌空间显然已经不大。2008年11月7日,该股小幅低开后强劲上涨,最后收出一根大阳线,把前日阴线全部包裹,形成阳包阴的组合,多头强势异常,同时成交量明显放大,说明多头主力介入。既然如此,投资者当积极跟进。 参考文献 ↑ 老郭.超级短线.黄山书社,2010.02.
什么是露华浓规则 露华浓规则是当公司的被出售或分拆已经不可避免时,董事会应当采取措施使股东利益最大化。它是特拉华州最高法院于1986年审理露华浓公司与麦克安德鲁斯—福布斯控股公司一案中确立的。 根据露华浓规则,如果上市公司董事会决定出售公司,或者上市公司的解体不可避免,董事的勤勉义务就是在出售公司时将公司的出售价格最大化,董事会的角色从公司的捍卫者转变为公司的拍卖者。因此当目标公司董事会接到收购要约时,并不是立即同意并敲定收购价格,而是给其他潜在的收购方合理的时间,为公司等待更高的收购价。 露华浓规则是一个小作品。你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什么是集中竞价收购 集中竞价收购是指在证券交易所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完成的收购。 ">编辑] 目录 1集中竞价收购的特点 2集中竞价收购的程序 3参考文献 集中竞价收购的特点 集中竞价收购具有以下特点: 其一,集中竞价收购以现金为支付方式,所以为了获得足够比例的股票,收购方必须实现准备足够的现金。 其二,一般在现金出价过程中,会有很大一部分目标公司的股票为风险套利者所购买,如何利用风险套利者手中所囤积的股票,是决定敌意收购者出价成功与否的关键之所在。 其三,以现金出价会使收购方支付很大的收购成本,尤其是规模较大的收购交易。减少收购成本的办法有两个,一个是双层出价,另一个是通过发行高收益债券来融资。所谓双层出价,是指在第一阶段,收购方先以现金出价来收购使其达到或超过控制权比例部分的股票,接着在第二阶段,利用非现金出价来收购剩余部分的股票。在第二阶段,收购方由于已取得对目标公司的有效控制权,所以无须担心竞争性出价或遭到目标公司管理层的抵抗。此外,通过双层出价,可以使目标公司股东尽早履行承诺,出让其手中持有的股票。 ">编辑] 集中竞价收购的程序 收购人在收购成功后,如果收购程序不公正,可能会导致社会大众对收购人财产的合法性和控制权的确定性产生疑问,而当收购人感觉到这种不确定性时,其行为就可能扭曲或倾向于短期化,掏空上市公司然后转移财富至其它地区(如海外),原本希望由收购来创造社会价值就成为不可能。我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关于上市公司收购的法律法规均没有专章规定,但是从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并购实务,我们可以归纳出,采用集中竞价收购的方式来收购上市公司股权,至少应当遵守以下程序: 1.收购前的准备工作 这一阶段主要是依据收购人自身的竞价实力和发展战略,确定目标公司。针对集中竞价收购的目标公司是上市公司,所以在确定目标公司的时候,可以参考的标准有:目标公司股价水平与目标公司净资产的对比状况,经营管理状况,发展前景,股权结构即大股东的类型等等。选择了目标公司,然后尽职调查,制定收购方案等等步骤与一般企业并购的准备工作是相似的,详情请参照本书前文关于企业并购之前选择并购目标的论述。集中竞价收购与一般企业并购的准备工作不同的主要有两点: (1)不动声色的吸纳目标公司少量股份 一般情况下,收购人在开始实施竞价收购之前,通常会不动声色的事先吸纳目标公司的少部分股票,通常不超过5%。因为,依据我国《证券法》第79条的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所以,如果超过5%的话,那么收购人的身份以及收购意图就很可能暴露,目标公司的股价也因此可能上升导致收购成本增加,或者引来其他的竞争者或者引发目标公司管理层的反收购行动——不利于收购行动获得成功。 为了保密起见:一方面,收购人往往不直接购入目标公司的股份,以免引起股价上涨导致收购成本增加,所以通常收购人会通过其子公司、关联公司、或者经纪公司等第三方来执行;另一方面,收购人通常会采用控制资金流动的方式,让外界特别是往来银行摸不清到底是谁购买或者购买哪一家的股份。 实现吸纳目标公司的少量股份使得收购方有可能在目标公司董事会先获得一个席位,从而使得收购方得以确定进一步的信息并且确定正式出击收购的最有利时机。而且作为目标公司股东,可以到公司的登记机构了解更多关于目标公司的信息,例如是否存在有重大的机构股东,获得这类股东对要约收购的支持对于收购获得成功是十分必要的。 (2)组建投资集团 组建投资集团主要是由于竞价收购需要巨额的现金,如果收购人觉得自己的经济实力不够,那么可以寻找收购伙伴,组建投资集团共同实施收购行动。这种策略在以小吃大的情况下常常被采用。这种策略一方面可以增加收购人的实力,另一方面,在遇到目标公司进行反收购的时候可以确保自身的安全。通常来说,资金雄厚的财团、具有较好往来关系的公司、商业银行等等,是收购人组建投资集团选择合作伙伴的时候的较好的选择。 当收购人事先以秘密的方式获得目标公司的股份达到需要向社会公开其作为目标公司大额股东的时候,为了达到获得目标公司控制权的目的,可以采取三种战术:其一,直接向目标公司的股东发出收购要约,,采取这种方式关键在于速战速决;其二,在履行大额股东的披露义务后,采取伺机待购、步步为营、稳打稳扎的战术,但是需要注意采用这一战术可那会拉长战线;其三,与目标公司的大股东席上,通过协议收购的方式获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这三种战术没有优劣之分,收购人应当依据自身与目标公司的的实际情况,采用最合适的战术。 2.集中竞价收购过程中的必须履行的程序 (1)集中竞价收购就是收购方通过证券交易所或者其他竞价交易系统购买目标公司的股份的收购,所以,收购的时候,收购人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以及证券交易所关于证券交易的规则。由于篇幅所限,本文将不对这些规则展开阐述。 (2)依据法律规定,在持股达到一定比例的时候,应当依据我国证券法第七十九条、八十一条的规定履行相应的报告、公告义务: 1)当收购人持有目标公司对外发行的流通股比例达到5%时,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关,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在公告期内停止对前述股票的买卖; 2)收购人持有目标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5%后,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其所持有的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应当依据前款规定再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何做出报告、公告后两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法律之所以如此规定目的时为了使投资公众在充分掌握同等信息的基础上及时作出投资判断,而不至于让大股东利用其在公司中的特殊地位或资金优势而形成实事上的消息垄断和对股价的操纵。这是证券市场上公开、公平原则的要求和体现。 (3)收购人一旦对目标公司持股达到30%,就要向目标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全面收购要约。这是强制要约收购制度在集中竞价收购中的要求。详细的程序和立法理由请参见协议收购中关于强制要约制度的论述。 参考文献 ↑ 1.0 1.1 唐清林.上市公司收购律师实务集中竞价收购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