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力量分析法 力量分析法是在发展一个权变计划时,找出在工作中的内部与外部力量。该方法极其简单,但很实用,在500强企业中,80%以上的经理人都用它来为自己提供帮助。 力量分析法实施步骤 力量分析法的实施步骤如下: 1.画一个圆圈; 2.在圆圈外写下计划无法完成的力量; 3.在圆圈内写下能完成计划的力量; 4.以箭头长短来表示力量的强度。 比如,在实施产品研究开发计划时就可以按照上述步骤来分析内部力量和外部力量。外部力量包括竞争性产品的威胁,顾客的需求,市场变化、科技发展等。内部力量包括资金、管理层的承诺和支持、企业文化、团队力量、解决问题的程序和力度等。如下图所示。 力量分析法的意义 力量分析的重要意义,不仅仅在于找到影响工作的力量,更要找出哪些是促进工作的力量,哪些是阻碍工作的力量。充分发挥助力,化解阻力,能够最大限度地保证成功。 力量分析法应用时机 针对问题拟定计划前,使用该工具有助于列出一连串的潜在问题。它经常用于制造和品质管理,但实际上,任何一项工作,都可以用它来找到助力和发现阻力。 经典案例:麦克森(McKesson) 在2004年公布的世界500强企业排名中,麦克森位于第26位。力量分析是一个简单而适用的工具,众多成功企业的经理人都在使用它。在这方面,麦克森的经理们属于应用最为得心应手者。
什么是公认会计原则? 为会计界普遍接受并有相当权威支持的,用以指导和规范企业财务会计行为的各项原则的总称。 公认会计原则的具体内容 它大致包括三个层次:一是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和会计原则,即会计的基本原则。它指会计实务中普遍运用的基本指导思想和约束条件的概括,是体现会计规律、基本特征的原理性规范。如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货币计量、权责发生制等;二是对会计实际问题的方法指导和具体标准或准绳。通常由一系列只适应于某些工作环节或某一类问题的条文、示例构成,如财务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与报告原则;三是会计处理的方法程序,即具体的操作规程和技术要领,属于技术规范的范畴,通常具体说明某一个步骤或某种总是体操作方法,因而很少有自由选择的作地。如记账规则、改错规则等。 公认会计原则既可以由官方机构制定,也可由民间机构制定。在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指那些受到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和证券交易委员会等权威团体支持认可的会计原则,主要包括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的《财务会计准则公告》(包括以前的会计程序委员会制定和发布的《会计原则意见书》)和一些公认的会计惯例。在英国,公认会计原则是指由英格兰和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等六个会计职业团体联合制定发布的《标准会计惯例公告》。日本的公认会计原则则主要是指范体系。我国企业基本会计准则的主要内容与公认的其他两个层次相当的内容则见于企业会计制度、具体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中。 公认会计原则分析 公认会计原则一词最早出现在20世纪30 年代的美国,由美国会计师协会在1939年的年会上首次使用,普遍适应性及拥有相当的权威性支持为其“公认”的本质规定与基本特征。这种“公认”,通常要由授权的全国性的会计职业团体表决通过,或由政府有关部门直接按一定程序组织相应的专门机构制定、审核和颁布。公认会计原则的产生依循着“会计实务→会计惯例→会计原则→公认会计原则”以及“会计原理→会计原则→公认会计原则”两条基本途径,并逐步从以前者为主向以后者为主转化(会计规范体系不够发达但欲同主要受美国公认会计原则体系影响的国际会计准则体系接轨的国家尤其如此)和国际化。公认会计原则实际上是上承会计法律、下接企业会计(西方国家更多的是使用“会计政策”一词)的会计规范的总称,其在不同的国家有着不同的称谓、结构、内容与作用。
什么是修正性惯例 所谓修正性惯例亦称例外原则,在会计原则不能完全适应时,处理某些具体会计事项所采用的一些惯例,这些惯例一方面构成会计事项所采用的一此些惯例,这些惯例一方面构成会计原则的一部分,另一方面又是对其他有关会计原则的灵活运用和修正。因此,这种修正性惯例又可以看作是会计原则的一种例外。修正性惯例的内容 一般认为以下四个原则为修正性惯例:(1)重要性原则;(2)谨慎性原则;(3)实质重于形式;(4)行业惯例。 (1)重要性原则。在保证会计核算全面反映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前提下,应视会计信息的性质及其对会计信息使用者决策的影响程序来确定会计核算和会计报告的重点。凡是对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有较大影响的会计信息应严格按照会计原则和会计程序进行单独、详细精确地重点核算和报告;对不重要的会计事项可以简化核算程序和方法,粗略反映、合并反映。 (2)谨慎性原则。亦称审慎原则、稳健性原则、稳健主义、保守主义等,在会计环境中存在不确定因素和风险、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的精确性受到影响的情况下,应运用谨慎的职业判断和稳妥的会计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充分预计可能的负债、损失和费用,尽量少计或不计可能的资产和收益,以免会计报表反映的会计信息引起报表使用者的盲目乐观。 (3)实质重于形式。当某一事项的经济实质和法律形式并不一致时,会计更强调经济 南,并按照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报告。例如,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从法律形工来看,其在租赁期的产权并 属于承租人,但从经济实质看,承租人已拥有使用该资产的一切权利,这同自己购买的资产没什么两样。所以会计准则要求在资产负债表中把它们列为承租人的资产和负债。国际会计准则在确定这项财务报表的质量要求时。所交易或其他事项,那就必须根据它们的实质和经济现实,而不是仅仅根据它们的法律形式进行核算和反映。 (4)行业惯例。指根据行业特点对领土原则所作的某些必要修正。这是因为会计原则是普遍适应的一般性原则,不可能规范各个行业的特殊情况。而这所种行业特殊性又必须纳入会计原则的遵循。这就要求以一般会计原则为基础,制定修正性的例外原则。如生产周期较长的建筑行业,就不适宜按照实现原则在销售完成时才确认收入。应根据行业惯例对实现原则作出修正,按完工发比来确认收入。
什么是明晰性原则 明晰性原则又称清晰性原则是指会计记录和会计信息必须清晰、简明,便于理解和使用。 会计信息从其产生到报表无疑要经专业会计人员加工处理,但处理结果即会计报表应当是通俗易懂的,该原则要求基本不懂会计的人都要能理解会计信息,即要使会计信息简明易懂,能清晰地反映企业经济活动的来龙去脉。所以在会计报表中大量使用“现金”、“银行存款”、“原材料”等通俗易懂的名词,而尽量避免过分专业而难于理解的名词。 环境会计提供的环境信息是社会公众信息,坚持明晰性原则将有利于增加环境信息的透明度,使企业对环境的影响情况进一步公开化,以便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坚持明晰性原则,要求企业在会计核算中,会计记录应当准确、清晰;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必须做到依据合法、账户对应关系清楚、文字摘要完整;在编制会计报表时,项目勾稽关系清楚、项目完整、数字准确。 明晰性原则的含义 ①能全面反映经济活动的真实情况,例如经济活动的发生时间、地点、内容、责任等情况,使人们一看便知而不致产生疑问; ②凭证要素齐全,例如对外原始凭证中应设计凭证名称、填制日期、填制单位、接受单位、业务内容、数量、单价、计量单位、金额大写与小写、填制人签章等内容; ③中心内容或主要内容应排列在凭证的重要位置; ④对记帐凭证而言,科目对应关系要清楚,不仅要有总帐科目的位置,还要有明细科目的位置; ⑤颜色显明、易于区分不同用途的联次,如收款收据一般为三联,第一联给交款人,第二联记帐,第三联为存根,各联颜色应有明显区别并标明各联联次。
什么是无形资产检测器 卡尔-爱立克·斯威比(Karl-Erik Sveiby)的无形资产检测器(IAM)是一种操作性很强的测量无形资产价值的方法, 也是一种以简单、直观的方式展示测量无形资产相关指标的表达格式。 无形资产测量指标的选择依据公司战略而定。 其形式与格式特别适用于拥有大量无形资产的公司。 无形资产检测器的运用 无形资产检测器能够与公司的管理信息系统集成。根据瑞典“知识管理之父”、无形资产检测器的发明人Sveiby的建议,无形资产检测器的数据表不要超过一页纸。重要的是,要对这些检测数值进行大量的说明、评论性工作。 指标的选择要有重点,不能多,要能够有效覆盖以下几个领域:成长/更新、创新、效率以及稳定性。其目的是对无形资产能够有一个更为全面的认识,所以每个类别下最好只分配1-2个指标。 那些能够揭示、反映变革的指标最受欢迎,也就是反映企业成长、效率以及稳定性的指标。 无形资产检测器可以被设计成为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一部分,或用来执行内部审计功能。 通过运用无形资产检测器,我们就发现三项无形资产看起来就像真正的“有形”资产。 无形资产检测器感兴趣的是那些指示企业变革以及知识流动的指标, 也就是那些量度成长、更新/创新、效率/有用性,以及风险/稳定性的指标。蕴藏其中的指导思想是: 通过分配相关指标, 关注资产的成长、更新速度、使用效率以及退出风险,我们就能够清楚地了解和把握无形资产的发展过程。
什么是收入实现原则 收入实现原则亦称实现原则、变现原则,是会计核算的又一项重要原则,但是却同样遭到资本保全理论的部分否定。是指资产在销售之后取得现金或收取现金的权利时才被确认收入。其理由是: (1)资产在销售之后,才完成了收益的整个过程,销售价格和销售成本才能全部客观地予以计量; (2)销售时的交换价格是资产价值的市场标准,它为计 入提供了客观的可以验正的依据; (3)在销售时,资产的所有权已经转移,资产已经从一种形态转化为另一种形态(现金或债权)。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采用其他方法,如时间过长的分期付款销售,采用现金收入时为销货点;长期建筑式程根据完工程度按比例承认合同价格的收入等。 收入实现原则的涵义 收入实现原则的一般涵义是:以商品销售、劳务履行作为收入实现的标志。然而在以现行脱手价格为计量属性的会计模式下,收入实现原则将被完全抛弃。因为在这种模式下,企业当期收益是通过对比以现行脱手价格为基础确认的净资产的期初、期末金额来确定的,无须通过配比过程,因而也没有必要确认销售实现。其他一些会计计量模式,对于收入实现原则也是有所背离的,因为这些模式都无法回避一个调整程序。而无论是按一般物价水平调整,还是按现行成本或重置成本调整,都会使调整后的收入与调整前的收入产生一个差额。这个差额如何归属?是否应确认为当期收入?这些问题都有待进一步探讨,但它足以表明,资本保全理论下的许多计量模式都未能与收入实现原则完全吻合起来。 收入实现原则的作用分析 收入实现原则与历史成本原则一样,是传统惯例的基石。在财务会计中,实现原则是至高无上的,收入未实现就不予确认。在该原则下,资产在销售后取得现金时才被确认收入,即要求收入“已实现(realized)”才确认。商业信用出现后,产生了应收账款,为了核算由此产生的求偿权,实现原则引入了“可实现(realizable)”的概念。当收入或持有的有关资产不难转换成已知金额的现金或收取现金的权利时,收入和利得就是可实现的。我国收入的确认也是采用实现原则,《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收入》对收入确认的规定都体现了实现原则的要求。 实现原则产生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根据弗农·卡姆在《会计理论》中的论述,导致实现原则出现的重要事项是20世纪30年代美国发生的经济危机。实现原则是当时会计界保守态度和自卫心态的产物。依照实现原则,可以保证收入确认和计量的客观性和可验证性。从可靠性考虑,实现原则确实具有优势,因为它可以保证在实际交易的基础上确认收人和利得,将不确定性降到最低,从而为会计记录提供客观可靠的证据。但从决策相关性考虑,实现原则越来越导致企业价值与财务报告不相关,甚至会导致业绩报告完全失真。我国现行的利润表往往让投资者迷惑不解。虽然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都已披露,但投资者在分析诸如利润为什么会出现增长,公司的发展势头是否能保持,公司盈利能力下降的原因在哪里等问题时却仍是一头雾水。因为,要分析这些问题,就必须取得和估计所有的收益信息,包括已实现和未实现的。但从利润表上根本不能获得未实现收益信息。许多对会计信息使用者评估企业业绩或盈利能力极为关键的信息,如房地产增值、投资证券价值的上涨、自创商誉的增值、汇率变动产生的折算利得等,根据实现原则,在收益表中均不能及时得到确认。物价、汇率、利率等的变化以及资产评估而形成的资产增值,实质上都是可以实现的未来经济利益。虽然获得未来经济利益的权利在资产增值时已经形成,但由于不符合收入实现原则,不能予以确认。如果公司持有的某种产权价格大幅上扬,除非公司当日出售该产权,否则公司只有以购买时的价格(历史成本)在资产负债表上反映此持有的产权。因此,遵照实现原则编制的收益表并不能反映报表编制者的真实财富。 由于经济环境不确定因素增加、经济业务日益复杂,收入实现原则的局限性充分暴露出来。越来越多的学者反对将收入实现原则作为确认收入和利得的惟一标准。为了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会计界引入了“全面收益(Comprehensive lncome)”,要求改进以实现原则为基础编制的传统收益表,在传统的财务报告体系的基础上增加一张报表——第四表(全面收益报表)。目前,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ASB)、FASB和IASB(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都针对第四表制定了相关的准则。ASB于1992年10月发布了《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报告财务业绩》(FRS3),要求企业将“已确认利得和损失总括表”(此表还包括未确认利得和损失,其实质为全面收益表)作为对外编报的主要财务报表与损益表一起共同标书报告主体的财务业绩。1997年6月,FASB发布《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30号——报告全面收益》(FAS130),列出了三种全面收益报告方式。1997年8月,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修订了《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的列报》(IAS1),将“已确认利得与损失总表”加入附录中,将其作为可供选择的收益和费用列报方法。它们在改革收益的报告方面迈出了关键的第一步,但其改革范围又是非常有限的,全面收益及其组成项目的确认与计量等问题都没有得到解决。第四表目前仅仅是对传统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收益表)的重新组合。
什么是客观性原则 客观性原则也称真实性原则,财务会计的基本原则之一,是指企业的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必须真实、客观地反映企业的经济活动,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真实性不等于精确性,会计不可能提供精确的信息,因为经济活动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这就决定了会计核算过程中不可能完全排队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要实际会计核算的生,就要求会计人员在进行估计之前,必须尽可能获得现实的、客观的数据。 客观性原则的基本要求 这一原则的基本要求是,在会计工作中,办理会计事务所反映的经济活动、经营管理状况必须是与客观事实相符合的;在会计工作中必须是真凭实据,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是真实合法可靠的凭据;在会计工作中必须细致认真,准确地反映客观情况,会计工作的结果完全符合经济活动的实际;在会计工作中必须是忠实于真实、准确的经济活动,来不得一点虚伪和半点马虎;在会计工作中,杜绝捏造、伪造、篡改、以弄虚作假的手段去反映经济活动,达到这样或那样的目的;同时,也要求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不真实的会计资料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的,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还要求各单位依法接受财政,审计、税务机关监督时,如实提供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客观性原则的应用 客观性原则要求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做到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资料可靠。 在会计核算工作中坚持客观性原则,就应当在会计核算时客观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会计工作应当正确运用会计原则和方法,准确反映企业的实际情况;会计信息应当经受验证,以核实其是否真实。 会计原则与客观性原则的矛盾的影响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了会计核算必须遵循的十三项一般原则。在这些原则中,有的原则与会计核算客观性原则存在着一定的矛盾,从而导致了会计信息差异的产生。 1、及时性原则与客观性原则的矛盾。及时性原则要求会计核算及时进行,及时提供会计信息,但在目前的情况下,为了确保按时报表,有的就必须提前结帐,比如基层企业要求在月末三日内报表,有些业务量大的企业便在每月25日以后开始结帐,这就不能如实反映全月的实际情况,会计信息的时间要求越紧,这一矛盾就越突出。 2、谨慎性原则与客观性原则的矛盾。谨慎性原则要求会计核算尽量预计可能发生的损失、费用及负债,低估收益和资产,以防范风险的发生。但高估也好,低估也好,都与真实性相悖,都会造成会计信息差异的产生。 3、历史成本原则与客观性原则的矛盾。历史成本计价是指各项财产物资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在物价变动的情况下,采用历史成本计价不可能反映企业的实际情况,必然导致企业损益、税金和分配的不实,比如在通货膨胀下采用历史成本计价核算固定资产,就会使固定资产折旧偏低,使企业产生虚盈实亏,超前分配。 4、权责发生制原则与客观性原则的矛盾。权责发生制原则是提高会计真实性的措施,但在一些情况下却事与愿违,导致会计信息差异产生,一是销货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实现,但在对方丧失支付能力,货款不能收回,形成坏账损失的情况下,就会使销售收入和损益形成虚增,失去真实性;二是市场经济中产品结构调整频繁,经常出现一种产品的有关费用没有摊完就已转产的情况,使收入与费用的配比失调;三是采用权责发生制,收入与费用的确认不能真实反映现金的流入和流出,造成账面上反映赚了钱而实际没有钱的情况出现,从现金流量的角度看削弱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稳健性原则概述 稳健性原则是企业会计核算中运用的一项重要原则,《企业会计制度》和已发布的具体会计准则充分体现了这一原则。稳健性原则又称谨慎性原则,是指在处理企业不确定的经济业务时,应持谨慎的态度。也就是说,凡是可以预见的损失和费用都应予以记录和确认,而没有十足把握的收入则不能予以确认和入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不可避免地会遇到风险,实施谨慎原则,就能在风险实际发生之前化解风险,并防范风险,有利于企业做出正确的经营决策,有利于保护所有者和债权人的利益、提高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稳健性原则存在的前提条件 会计的不确定性是指在一种或几种情况和处境下的最终结果是得利或损失,只有在发生或没发生一个或几个不确定的未来事项时,才能加以确认的会计信息。 在我们现在的社会中,由于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经济的飞速发展,信息的传播速度也越来越快,致使会计领域中信息的不确定性问题也越来越复杂。但会计不确定性问题产生的原因可以归纳为两个,一个是外因即由于会计系统外部环境的不断变化而产生的会计信息的不确定性如企业的承诺,以及与银行有关的资金借贷往来等信用,信用作为企业经营中一种必要的融通工具和交易保障,它是企业会计不确定性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由于企业在外币业务中汇兑期限的不同而发生的汇兑损益,企业无形资产的摊销,合同生效的长短等也都会引起企业资产因时间的关系而不断的变化;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为了谋取超额的经济利益,就必然会存在着一定的风险性,由于这种风险性的存在,企业的会计信息中也就自然的存在着一种不确定性;另外,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总是和社会,环境分不开的,那么会计信息就一定会受到税率例率、物价变动指数、通货膨胀等因素的影响,而使企业的资产不断发生变化。另一个原因为内因,即指由于会计系统内部的信息加工过程中存在的不确定性问题而引起的会计信息的不确定性,如在会计人员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中,因自身业务水平或职业道德素质的限制,而使企业的会计信息不断的发生变化。总之,会计的不确定性所直接针对的就是会计信息的质量,会计信息的质量高低决定着会计不确定性的必然存在。 “不确定性这一普遍约束因素已经成为稳健主义这个传统会计概念的依据,如一般所述,稳健主义概念不是会计上的一种假设,也不是一种约束因素,但在运用上,它却作为展示那些可能不怎么可靠和相关的数据的一种约束因素。”稳健性原则是人们对会计不确定性的一种必然反应。会计是经济、技术与人结合的产物,会计不确定性的存在,就意味着风险的存在,存在着风险人们就自然会采取措施,寻找一种稳健的方法来回避风险,保护自己。会计工作中的稳健性原则就是人们所采取的一种方法。例如,面对会计工作中的不确定性,财产托管人,审计人员和投资者出于减轻受托责任,减轻审计责任,以及避免或减轻投资风险和进行正确合理的决策不同目的,他们要求会计信息的披露必须采取稳健性原则。 稳健性原则在会计工作中的应用 稳健性原则又称谨慎原则,它可以理解为是对会计人员在某些经济业务或会计事项存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可供选择时,在充分考虑了相关性原则,客观性原则以及配比原则等其他会计原则的前提下,按会计不确定性程度大小“谨慎”的选用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的一种要求。 1992年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分行业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对稳健性原则在企业中的应用作了一些规定,如允许计提坏帐准备,有些行业的固定资产可以采用加速折旧法计提折旧,存货的计价可以采用后进先出法等等。但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发展和完善,以上的稳健性原则已经越来越不能适应这一过程中的一些实际需要和现代发展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要求,因此,在财政部1998年1月27日颁布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和经过逐步修改过的具体会计准则中,对稳健性原则的应用作了进一步的调整和规定,其具体应用可归纳如下: 1.成本与市价孰低法 《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规定,存货和短期投资的期末计价可采用成本与市场孰低法,即可以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和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并将市价低于成本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损失。另外,企业应对长期投资的帐面价值定期地逐项进行检查,如果市场价格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变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投资的帐面价值,应将其差额先冲抵该项投资的资本公积准备项目,不足冲抵的差额部分应确认为当期的投资损失。 2.加速折旧法的采用 对加速折旧法的采用1992年颁布的会计制度中对其使用范围进行了严格的规定,而股份公司的会计制度中对加速折旧法的使用范围没有加以限定,企业可以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消耗方式适当的选用折旧方法。 3.无形资产的摊销 对无形资产的摊销,在具体准则和《股份公司会计制度》中规定,按合同或法律规定的期限与经营期孰短的年限摊销,如果合同或法律没有规定年限的按不超过10年的期限进行摊销,而行业财会制度规定是不少于10年进行摊销。对于开办费的摊销,行业财会制度规定按不少于5年的期限进行摊销,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及具体准则中改为不超过5年的期限平均摊销,如果开办费不大的,也可以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一次摊销,计人损益。 4.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会计准则一投资》中规定,以放弃非现金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按所放弃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公允价值超过所放弃的非现金资产帐面价值的差额,扣除未来应交的所得税后的金额,作为资本公积的准备项目,如果所取得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更为清楚,也可以取得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确定。长期投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时,投资企业的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股权投资差额,国家规定应按一定的期限平均摊销,计人损益。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期限,合同规定了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摊销;没有规定投资期限的,投资成本超过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一般按不超过10年(含10年)的期限摊销,投资成本低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一般按不低于10年(含10年)的期限进行摊销。 以上对长期投资股权投资的增值和减值与长期投资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期限,之所以采取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处理方法,正是遵循了稳健性原则。 5.收入(投资收益)的确认 行业会计制度中对收入的确认作了比较简单、硬性和表面化的规定,如“商品已经发出,劳务已经提供;已经收到货款或已经取得收到货款的有关单据”等等。而《企业会计准则一收入》对收入的确认标准规定得比较原则,比较注重交易的经济实质。如在商品销售的交易中,要求企业正确判断是否企业已经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在实质上转移给了卖方;是否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的权利,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是否与企业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是否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只有企业的销售满足了上述四个条件,才能确认收入,否则,任何一个条件没有满足,即使收到货款或即使已经发出商品,也不能确认收入。又如,在企业提供的劳务收入的确认上,如果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且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对该项交易的结果作出可靠的估计,应按劳务的完成程度确认收入;如果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对交易的结果做出可靠的估计,应按已经发生的共预计能够补偿的劳务成本确认收入,同时,按相同的金额结转成本;如果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不能全部得到补偿的应按能够得到补偿的金额确认收入,并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结转成本,确认的收入金额小于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的差额,确认为损失;如果预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全部不能得到补偿,则不确认收入,但应将已经发生的成本确认为当期费用。可见,《企业会计准则一收入》中规定的收入的确认原则更加稳健、可靠。 投资准则规定,除收到已经记人应收项目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外,短期投资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应在实际收到时冲减投资的帐面价值,而不得确认为当期收益。 稳健性原则在实际运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1.要正确处理与客观性、配比性、可比性、相关性、可靠性、权责发生制等其他会计原则的冲突 如客观性原则是反映以会计核算工作中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的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但是稳健性原则要求反映的是企业会计实务工作中确认可能发生但尚未发生的损失、费用或收入、资产等。此外,稳健性原则在维护出资者和企业利益方面的倾向性十分明显,它以种种形式,促使企业采取“谨慎”的行为来达到既定的目的。因此,它可能失去客观的立场。 由于上述原因,我们在经济活动中,就应该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和手段来缓解其冲突。 首先,我们应合理的确定各项会计原则的优先使用顺序。在12条会计原则中,客观性原则居于首要地位,稳健性原则必须在维护客观性原则的基础上加以贯彻和运用,对于其他会计原则的使用顺序,由于各个企业的具体情况不同,我们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具体合理的确定。 其次,要对冲突情况予以充分披露。由于每个企业所面临的不确定性在不同时间,不同经营环境下有所不同,稳健性原则的应用时间,范围和程度也应有所不同,因此,我们有必要在信息披露中充分说明稳健性原则的应用时间、范围和程度,揭示因与其他会计原则的冲突而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程度及其变动情况。充分的信息披露能有效地提高信息的可比性,从而使与企业的利害关系者能准确地把握企业的财务状况,防止冲突进一步恶化而误导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 再次,我们还要对稳健性原则的应用进行必要的约束,这样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操作上的随意性和主观性,能有效地预防和避免稳健性原则与其他会计原则的冲突。 最后,我们还要加强审计监督,强化内在约束机制。由于稳健性原则在实际操作中有较强的随意性和倾向性,因此,为了避免企业以运用稳健原则为借口,随意变更会计核算方法,高估损失,低估收入,虚列成本费用,歪曲真实的经营成果,把稳健性原则当作成本、利润的调节器,就必须加强审计监督工作,防止滥用和曲解稳健性原则,避免人为地加剧与其他会计原则的冲突。 2.稳健性原则的“度”的掌握 过度运用或运用不够都可能降低稳健性原则优点的发挥而扩大其缺点,使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得不到准确的揭示,从而使企业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在决策方面受到误导。 在现时会计纷繁复杂的环境下,会计不确定性程度逐步提高,稳健性原则既然体现了人们对会计不确定性因素的谨慎小心的态度,就应要求会计人员在进行会计政策方案的选择时应切时的寻找一个应用稳健性原则的平衡点,以使稳健性原则的优点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而将其自身的缺陷约束在一个最小的范围内。我们在把握稳健性原则的“度”时,应将会计信息按其不确定性的大小分为“很可能发生”“在很大程度上可确定”“可能性极小”以及介于两者之间的三类。在充分考虑了相关性原则,客观性原则及配比性原则的前提下,将稳健性原则与会计不确定性的分类结合起来,即对于那些“在很大程度上可确定”“很可能发生”的费用或负债,应加以确认,并反映在企业的会计报表中,对于“很可能发生”和“可能性极小”之间的费用或债务,只要求在会计报表中加以反映和披露,而那些“可能性极小”的费用或债务,企业可以不在会计报表中的附注中加以说明和披露。至于对预计的收入和资产只有那些“在很大程度上可确定”的应在企业的报表中加以披露和说明,而对于那些“可能性极小”的,应从谨慎的角度出发,不必在会计报表中及其附注中加以说明和披露,不进行任何处理。但最重要的是,在按上述分类执行稳键性原则时,必须认真合理的考虑权衡相关性、客观性、配比性与稳健性原则之间的成本效益,而不能片面的“教条化”执行,否则仍会犯“度”运用不当的错误。 为了保证我们既体现稳健性原则,又不致于损害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国家在具体会计准则中做了如下规定: 一是要研究和控制操作性较强的“适应运用”的具体标准或规范; 二是要建立和完善外部的约束机制; 三是要研究和协调会计准则与财务制度、税收法规之间的关系,调整现行企业经营业绩的考核评价方法,以增强企业适度运用稳健性原则的内部动力和承受力; 四是要遵循财务报告的充分披露原则。这样才能更有效的合理运用稳健性原则,使其为企业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稳健性原则是建立在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和一定环境之上的 考虑到我国这些方面的现实情况,在贯彻落实稳健性原则时,一方面要努力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判断能力,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优化会计行为,一方面鉴于不同类型的企业在外部信息需求、企业管理水平、会计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差异,会计制度先在上市公司实施,待条件成熟之后,再逐步推广到所有企业,从而使稳健性原则在企业中得到合理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