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成本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三部分组成。直接材料是指在生产过程中的劳动对象,通过加工使之成为半成品或成品,它们的使用价值随之变成了另一种使用价值;直接人工是指生产过程中所耗费的人力资源,可用工资额和福利费等计算;制造费用则是指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厂房、机器、车辆及设备等设施及机物料和辅料,它们的耗用一部分是通过折旧方式计入成本,另一部分是通过维修、定额费用、机物料耗用和辅料耗用等方式计入成本。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品成本是衡量生产消耗的补偿尺度,企业必须以产品销售收入抵补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各项支出,才能确定盈利,因此在企业成本管理中生产成本的控制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生产成本法是目前世界各国普遍采用了一种成本计算方法,用生产成本法计算成本时,只将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直接材料费用、直接人工费用和制造费用计入产品成本,而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销售费用不计入产品成本,而是作为当期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生产成本是工业企业为生产一定种类、一定数量的产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直接人工和间接制造费用的总和。企业原材料消耗水平,设备利用好坏,劳动生产率的高低,产品技术水平是否先进等,都会通过生产成本反映出来。换言之,生产成本的控制能反映企业生产经营工作的效果。
其他业务收入的会计错弊有以下几种: 1.其他业务收入入账时间提前或拖后 (1)入账时间提前。有的企业往往在月末或年末,为完成利润指标,掩饰亏损,而把应在下月或下年度入账的收入列入本期。 (2)入账时间拖后。有的企业对已实现的收入长时间不入账(尤其是现金收入),这样,一方面会造成当月利润不实;另一方面也容易造成个人挪用、贪污或形成“小金库”。 2.其他业务收入入账金额不正确,漏记、虚增、嘲瞒其他业务收入 (1)多列或虚列固定资产出租、包装物出租等其他业务收入,从而达到虚增利润的目的。 (2)少计或不计其他业务收入(尤其是一些不经常发生的收现业务),从而达到隐瞒利润,私设“小金库”,或个人贪污、挪用的目的。 3.其他业务收入列示的内容、范围不符合规定 各个企业在列示其他业务收入时,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制度规定。但有些企业为了达到少交税金的目的,把产品(商品)销售收入列入其他业务收入中。 4.其他业务收入的会计处理不规范 具体包括以下4种情形: (1)其他业务收入实现后,“费用”等账户。 (2)其他业务收入实现后,而记入“营业外收入”账户。直接冲销“其他业务支出”、“管理费用”,没有记入“其他业务收入”账户。 (3)其他业务收入实现后,只记“其他业务收入”账户,没有相应结转成本和支出,违背了配比原则。 (4)将属于产品或商品销售收入或营业外收入、投资收益的收入误列作其他业务收入。如某企业将处理固定资产的净收益36 000元做了如下账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36 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36 000 上述问题表现在此项净收益应列作营业外收入,而该企业却列作了其他业务收入,对此项收入如果缴纳了营业税,便造成了多纳税的情况。
其他业务收入(Other Business Revenue/other ) 什么是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所有通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入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入。如材料物资及包装物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固定资产出租、包装物出租、运输、废旧物资出售收入等。 其他业务收入是企业从事除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具有不经常发生,每笔业务金额一般较小,占收入的比重较低等特点。 其他业务收入的确定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除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其他销售或其他业务的收入,如材料销售、代购代销、包装物出租等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的实现原则,与主营业务收入实现原则相同。 二、企业销售原材料,按售价和应收的增值税,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本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月度终了按出售原材料的实际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原材料”科目。原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企业,还应分摊材料成本差异。 收到出租包装物的租金,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对于逾期未退包装物没收的押金扣除应交增值税后的差额,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采取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商品,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借记“应付账款——××委托代销单位”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其他业务的种类,如“材料销售”、“代购代销”、“包装物出租”等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sǔn-yì [income and expenses;profit and losses]∶指赔钱和赚钱 损益亦称财务成果,企业的利润或亏损。证券营业部的损益是指在业务经营过程中,以各项财务收入抵补各项财务支出后形成的损益。在一定时期内,各项营业收入抵补各项营业支出后的差额,就是营业部经营的最终成果。收入超过支出,就是营业部的纯益;反之,则是纯损。营业部的损益集中反映其业务经营活动各方面的效益,是其最终的财务成果,是衡量其经营管理的重要指标。 在词典中的相关解释: 1.增减;盈亏。 2.特指经济收支。 3.黜陟,升降。 4.兴革。 5.减少;损失。 6.削减盈溢。 7.指《易》中的《损》卦与《益》卦。 8.指《损》《益》卦之理。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损益类账户,指企业从事某种主要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营业收入。贷方登记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而取得的收入,借方登记销售退回和在期末接转入本年利润的数额。期末结转后无余额。本项指标在各行业会计制度中的名称叫法不同,但一律按各行业会计制度或报表定义的口径进行填报,其中农业企业是指“主管业务收入”;工业企业是指“产品销售收入”;交通运输企业指“主管业务收入”;建筑企业指“合同成本收入”;批发零售贸易企业指“商品销售收入”;房地产企业指“房地产经营收入”;其他企业指“经营(营业)收入”。本项指标应按企业集团各成员企业相加汇总的数据填报 简单的说,就是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中注册的主营和兼营的项目内容.主营的业务内容就是主营业务收入,兼营的业务内容就是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它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固定资产盘盈(2)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3)非货币性交易收益(4)出售无形资产收益(5)罚款净收入(6)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帐款(7)教育费附加返还款。 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除商品销售以外的其他销售及其他业务所取得的收入。它包括材料销售、技术转让、代购代销、固定资产出租、包装物出租、运输等非工业性劳务收入。 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如固定资产盘亏、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出售无形资产损失、债务重组
季节性生产企业基本生产车间的制造费用,一般可按制造费用的全年或停工月度预算数和产品的全年计划产量,计算确定计划分配率,据以进行分配。如果制造费用的实际发生数、产品的实际产量与预算数、计划产量相差较大,应当及时调整计划分配率。 年度终了,制造费用全年实际发生数与分配数的差额,除其中属于为明年开工生产作准备的可留待明年分配外,其余都应当在本年内调整产品成本:发生数大于分配数的差额,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贷:制造费用实际发生数小于分配数的差额,用红字登记。
查账人员应对制造费用的主要项目进行如下审查: 1、审查修理费用 (1)审查修理费用是否确实发生,其支出是否合规、合理。 (2)根据权责发生制和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查明计入当期成本的修理费数额是否正确、合理,日常修理和大修理费用的界限划分是否清楚。 (3)对某些支付给外单位或外包工的修理费,应审查价格是否合理等。 2、审查机物料消耗 机物料消耗是为维护固定资产等设备所消耗的各种材料,不包括修理用和劳动保护用材料。主要审查其开支的真实合理性,开支范围的正确性。 3、审查办公费 应特别重视对办公费用中文具、印刷、邮电、办公用品等开支的原始凭证的审核,检查其发票或收据的抬头是否为被查企业,金额计算是否正确,有无将企业专设销售机构及工会开支的办公费混入制造费用的情况等。 4、审查差旅费 (1)审查企业制定的差旅费开支标准是否合规、合理。若与国家规定不相符的,查明原因,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查。 (2)将“差旅费”明细账与该项费用发生时的原始凭证进行核对,检查其内容是否真实、合规。 5、审查劳动保护费 主要审查劳动保护费的实际发生情况,检查发票是否经领导人或负责人签字,劳动保护用品是否按规定发放等等。 6、审查停工损失 停工损失包括企业某生产单位在停工期间发生的各种费用,如停工期间支付的生产工人工资和提取的职工福利费、所耗用的燃料和动力费,以及应负担的制造费用。查账人员应对停工的原因分别予以检查,因季节性生产和在大修理期间发生的停工损失,记入“制造费用”,其余的停工损失均记入“营业外支出”,对应由过失单位或个人负担的赔款,应从停工损失中扣除。 7、审查折旧费用 审查时应先核准作为提取基数的固定资产数额,然后检查提取折旧的比例和方法以及列支范围是否正确。查账人员经常会遇到下述不符合规定的情况: (1)对已交付使用而未办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不提折旧或者对按原估价已提折旧不按决算数进行调整。 (2)对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视为其他租入资产未提折旧;对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和出借的固定资产未提折旧。 (3)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或借入的固定资产提取了折旧;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照提折旧。 (4)本月开始使用的固定资产,当月提取了折旧;本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未提折旧。 (5)将出租、出借固定资产提取的折旧费列入制造费用。 (6)将宿舍、食堂、浴室、企业行政办公用房、库房等提取的折旧费列入制造费用。 (7)将各项固定资产的净损失列为折旧记入制造费用。
3.采用银行本票方式。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采用银行本票方式时,应注意新的办法对银行本票的规定作出了如下主要变化: (1)规定了银行本票出票人的资格。银行本票的出票人为经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办理银行本票业务的银行机构。银行本票的出票人为票据的主债务人,负有无条件支付票款的责任。 (2)改变了申请人申请办理现金银行本票的条件,申请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才可申请办理现金银行本票。增加了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只能向出票银行支取现金的规定,且可以作成"委托收款"背书委托他人向出票银行提示付款。 (3)取消了不定额银行本票金额起点100元的规定,同时将定额银行本票面额由原来的500元、1 000元、5 000元和10 000元调整为1 000元、5 000元、10 000元和50 000元。 (4)将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一个月,改为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5)规定了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可以挂失止付,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不得挂失止付;银行本票丧失,失票人可以凭人民法院出具的其享有票据权利的证明,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或退款。而原办法规定,银行本票见票即付,不予挂失,对遗失的银行本票在付款期满后一个月,确未冒领,可以办理退款手续。 (6)增加了本票贴息的规定。为既保持银行本票见票即付的优点,又避免跨系统银行本票的兑付引起兑付银行垫付资金而造成的利息损失,办法规定,对跨系统银行本票的兑付,持票人开户银行可根据中国人民规定的同业往来利率向出票银行收取利息。 采用银行本票方式的,收款单位应将收到的银行本票连同进账单送交银行办理转账,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和有关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在填送"银行本票申请书",并将款项交存银行,收到银行签发的银行本票后,根据申请书存根联编制付款凭证。 申请人因本票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或其他原因要求退款时,应填制一式两联进账单连同本票交给出票行,并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提交证明或身份证件,根据银行审核盖章后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作为收账通知,编制收款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