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有秩序销售协定 有秩序销售协定又称有秩序销售安排,是指垄断资本集团瓜分国内外市场的一种方法,属于非关税壁垒的一种措施。是指各国垄断资本集团,为了避免竞争,维护垄断高价,从而保证获得高额利润,通过协商,划分销售地区,规定销售限额,达成有秩序销售协议。 有秩序销售协定的产生 有秩序销售协定是自70年代始,逐渐在许多贸易国家之间出现的一种新的贸易保护形式,它是非关税壁垒措施的一种,这种协定实质上是贸易参与国之间暂时缓和竞争的紧张局面,相互妥协、分享市场的一种契约。 有秩序销售协定的特点 从表面看,有秩序销售协定与关税、配额制不同,是出口国单方面的自愿行动,但是若非如此,对方(进口国)便会采取更强硬的贸易保护措施。有秩序销售协定作为一种非关税壁垒,针对性强且灵活易变,可避开有关国际性机构的监督和约束,它体现着非关税壁垒手段隐蔽、形式多样的特点。有秩序销售协议也是“自动”限制出口的一种方式。 有秩序销售协定主要包括 典型的有秩序销售协定包括自动出口限制等内容。自动出口限制是指出口国家或地区在进口国的要求或压力下,自动规定在某一时期某些商品的出口数量或金额,如超过规定数量或金额就自动限制出口。自动出口限制的特点是出口国使用它时有选择性,即所确定自动出口隈制的对象并不是出口商品的全部,而且限制程度不一样。
普莱维什的保护贸易新论简介 当代阿根庭著名经济学家普莱维什(R·Prebish)经济理论的核心是他的著名的“中心—外围论”,他的保护贸易理论和政策主张则是围绕这一理论展开的。 (一)中心—外围论 普莱维什的认为国际经济体系实际上被分成了两个部分:少数工业化国家处在国际经济体系的中心,广大的非工业化发展中国家处在外围地带。他认为,中心国家享受着国际分工的绝大部分好处,外围国家则几乎享受不到好处。 因此,普莱维什认为,发展中国家如果仍然依靠传统的比较利益原则参与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将永远无法消除自己的贫穷落后状态。 (二)旧的国际分工格局是发展中国家经济落后的主要原因 普莱维什认为,发展中国家陷入了一种受工业中心国剥削和控制的境地,这种局面的出现并不是国际分工所造成的,而是由于旧的国际分工格局不合理所产生的。 他认为,在旧的国际分工格局下,发展中国家经济受到三个方面的侵害: (1)得到投资大部分利益的是资本输出国家而不是资本输入国家。 (2)出口生产的专业化(比如只出口初级产品)阻碍了经济落后国家的发展。 (3)经济落后国家的贸易条件长期恶化。普莱维什指出:“在这个格局中,并无新兴国家工业化的地位。” (三)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条件趋于恶化 他以英国1876~1938年的进出口统计资料为基础做了如下分析:设定这60多年的英国进出口商品的平均价格指数分别代表初级产品和工业制成品的世界价格,并且以1876~1880年的世界价格为100。60年后,1936~1938年世界平均初级产品价格已降为工业制成品价格的64.1%。 这就是说,发展中国家在19世纪70年代用一个单位的初级产品可以交换一个单位的工业制成品,到20世纪30年代,一个单位的初级产品只能换回0.641单位的工业制成品。 上述结果有悖常理:在价值规律调节下,单位产品的价格会随着生产率的提高而不断下降,生产率的变化则主要受科技发展水平的制约。工业化国家的科技发展水平远远高于发展中国家,按理说工业品的价格水平就应越来越低于初级产品的价格水平。然而,普莱维什的计算结果却正好与此相反。 普莱维什的分析报告公布后,引起世界各国的震动。为什么按传统的比较利益原则进行的国际分工会使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条件不断恶化呢?一些经济学家对此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以下几点解释: 1、科技进步的利益得不到平均分配。 传统理论认为,当一项技术得到普及并使劳动生产率得到提高后,技术进步的利益便会通过使产品价格降低的方式,或者通过提高收入的方式,平均地分配到世界各国去。但事实却并非如此。 现实的情况是: 1)中心国家通过普遍提高资本家和工人收入的方式获取技术进步的好处,产品价格几乎不变(如果收入提高的幅度大于生产率提高的幅度,产品价格还会上涨); 2)外围国家则是通过降低产品价格的方式获取技术进步的好处,收入几乎不变。即使外围国家提高收入,也会由于低于生产率提高的幅度而使产品价格趋于下降。 如果没有国际贸易,两类国家技术进步的利益都会留在国内。有了国际贸易,则会由于两类国家价格水平的相反变动,使外围国家的贸易条件趋于恶化,所得技术进步利益的一部分通过商品交换流向了中心国家。 2、工业制成品价格的垄断性。各类产品的价格都会随经济周期的波动而波动,但波动的幅度却很不一致。经济繁荣时期,工业制成品的价格会出现大幅度上涨趋势。萧条时期,由于工业制成品价格的垄断性,比如通过企业裁员、限产以及大公司间的价格协议(卡特尔、托拉斯等)方式,保持价格水平不变,即使下降,其幅度也不会太大。 反观初级产品,虽然经济繁荣时期其价格也在上涨,但萧条时期价格下降的幅度要比工业制成品严重得多。随经济周期的反复波动,初级产品的价格便出现了长期相对下跌的趋势。 3、工会组织的作用不同。中心国家的工人保护自己利益的意识较强,代表工人利益的工会组织独立于政府和公司董事会之外,为提高工人的收入,经常向资方施加强大的压力。与此相对照,外围国家工会的力量则很弱小,难以对工人工资的上涨起到作用。 4、需求的收入弹性不同。需求的收入弹性是指相对于收入来说的需求变动情况。比如,随着人们实际收入的增加,对工业品(比如汽车、家电)的需求会有较大的增加,而对初级产品(比如棉花、粮食)的需求则增加较小。也就是说,工业品需求的收入弹性比初级产品要高。受需求增加程度的影响,工业品价格的上涨程度必然会高于初级产品。 5、技术革新使原料的耗费降低,各类初级产品的代用品被不断地发明出来。这也对初级产品市场造成较大威胁,成为发展中国家贸易条件长期恶化的一个重要原因。 (四)普莱维什的政策主张:利用保护贸易政策改善外围国家的被动处境 1、利用保护贸易政策改善需求弹性。 1)利用高关税和数量限制等措施,可以降低进口工业制成品的需求弹性。 2)利用出口补贴、出口退税等措施使出口产品价格便宜,可以提高初级产品的需求弹性。 2、利用保护贸易政策提高本国工业化程度,以彻底改变“外围”的地位。各国在国际经济体系中处于“中心国”还是“外围国”,是以各国的工业化程度为划分标准的。民族工业在建立和发展初期难以经受外来产品的强大竞争压力,自由放任的外贸政策将会把这些工业扼杀在摇篮中,因此,外围国家必须推行保护贸易政策 。 3、建立区域性共同市场,以利于外围国家的工业化发展。普莱维什主张发展中国家建立区域性共同市场,认为这会带来两方面的好处:一个方面是可以使几个发展中国家联合起来共同抵御工业化国家的商品入侵;另一个方面,共同市场内部的商品流动和商品竞争,有利于提高幼稚工业的活力和效率,可以弥补实施保护贸易政策所产生的某些负效应。 4、主张中心国家向外围国家开放市场。普莱维什认为,外围国家的保护贸易政策“不会妨碍世界贸易的增长速度。他指出,中心国家应该向外围国家开放市场,这会起到一种实际上的互惠作用:外围国家向中心国家的出口增长后,随之而来的便会是增加从中心国家的进口。因为外围国家外汇收入增加后,便会从工业国进口机器设备以提高本国的劳动生产率。 普莱维什的保护贸易新论评价 (一)保护贸易新论揭示了南北方之间经济贸易关系的不平等本质。 (二)以保护贸易手段推进工业化进程的经济主张是合理的。 (三)普莱维什保护贸易新论的局限性 普莱维什认为,旧的国际分工格局是发展中国家经济落后的主要原因。这种提法有失偏颇。客观地说,旧的国际分工格局确实存在很多不合理之处,它在相当大的程度上阻碍了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成长,是导致发展中国家贫穷落后的重要原因之一。然而,它只不过是事物变化的外因,发展中国家要想真正彻底摆脱贫困,主要应从自身内部找原因。
什么是普惠制 普惠制(GSP)全称普遍优惠制。它是世界上32个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出口产品给予的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的优惠关税,是在最惠国关税基础上进一步减税以至免税的一种特惠关税。这项政策有利于帮助受惠国增加出口,促进工业化和经济发展。 普惠制的产生 二次大战后,新独立国家经济脆弱,难以打破关税壁垒,贸易逆差巨大,负债累累。它们虽然大都参加了关税和贸易总协定,在关税上与发达国家享受同样最惠国待遇,但这种形式上的平等、公平,在水平不同国家之间实际上是不公平的。1964年联合国贸发会议举行第一届会议,77个发展中国家要求发达国家给予更优惠的关税待遇。 经多次磋商,1968年3月第二届贸发会议通过了《对发展中国家出口至发达国家的制成品及半制成品予以优惠进口或免税进口》的决议,确定了普惠制的原则、目标和实施期限,并成立优惠问题特别委员会。 但是,发达国家不愿执行统一的普惠制,1970年10月决定由各发达国家制定自己的给惠方案,每个方案有效期10年。1971年欧洲经济共同体率先实施普惠制方案。 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目前已得到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卢森堡、比利时、爱尔兰、丹麦、希腊、葡萄牙、西班牙、日本、挪威、新西兰、澳大利亚、瑞士、瑞典、芬兰、奥地利、加拿大和波兰等22个国家实行的普惠制待遇。 普惠制的原则、目标、作用 普惠制的三项原则是:①普遍的,即所有发达国家对所有发展中国家出口的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给予普遍的优惠待遇;②非歧视的,即应使所有发展中国家都无歧视、无例外地享受普惠制待遇;③非互惠的,即非对等的,发达国家应单方面给予发展中国家特别的关税减让,而不要求发展中国家给予同等优惠。 普惠制的目标是: ①增加发展中国家出口收益; ②促进发展中国家工业化; ③加速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率。
新霍特林模型概述 新霍特林模型假定消费者并非偏好完全相同,不会像迪克西特-斯蒂格里茨-克鲁格曼模型假定的那样每种东西都买一点,而是只从一个供应商那里购买某种产品。这种偏爱的供应商可能是由于地理上的接近,这时运输成本是重要的,所以区位是影响垄断竞争产业的重要因素。 霍特林(H. Hotelling)说明了双头垄断会导致差异极小化(假定排除了定价问题)。例如,在一报纸系列中(按某种标志排列,可用直线表示),每份报纸都会尽量贴近中间读者群。如果一份报纸处于中点以外,那么另一份报纸也可以通过将自己定位于稍微离开终点的位置来吸引更多读者,得到更多的业务和利润。 底阿斯皮里芒特(C. d’Aspremont)等人把定价和企业区位决策结合起来,假定运输成本为二次方程式的(曲线型,意味着一定产品的负效用随消费者距其远近而增减),独立的寡头垄断者设定价格来使自己的利润最大化,其他决策则是作为既定的。那么这些独立的寡头垄断者能够达到线的两端。国际贸易的好处是提供更多的选择,没有社会优化问题。 兰卡斯特(K. J. Lancaster)认为,产品由多种品质所组成的,某一特定产品具有特定的品质组合比例。在总体水平上或者是就广义上来说,人们需要差异化产品的所有品种。但实际上,每个消费者或消费者群体有不同的偏好,因而只是对产品的某个或某些不同品种产生需求;与此同时,生产方面也只是有限的品种被生产出来,大部分消费者并不能得到规格品种与他们的精确需求相一致的产品。兰卡斯特将其对产品特征的分析应用于需求研究,将垄断竞争模型扩展到了国际贸易。 按照兰卡斯特模型,假定某种产品的具体品种按其品质规格差异可以进行排列,如图7-11,并且假定消费者除了对产品需求的偏好外其他方面均相同。现在考虑某个消费者对该产品需求的具体品质规格为G * ,再假定可获得的最接近G * 的产品品质规格为G1和G2,两者的距离为d,与G * 的距离分别为t和d-t。 图7-11:产品品种的市场范围 在考虑G1和G2的价格时,我们会发现,G * 与G1和G2的距离越远,消费者个人对所选择的G1或G2商品的需求就越少。同时,对全体消费者也存在着这样一个关键性的G * 及相应的t,其中偏好商品处于G * 右端的消费G2,偏好商品处于G * 左端的消费G1,G * 这一点成为在给定价格条件下G1和G2市场的分界,如图7-11,G1商品的市场范围为商品的市场范围为。 这种情况同时也意味着每一种商品的市场范围取决于该商品的价格水平,即消费者在其偏好条件下,对该品种的需求取决于收入和该品种的价格水平。当收入一定时,可以得出消费者对该品种的需求曲线,消费者对于距离越远的商品品种,即使价格相同,消费需求也越小。进一步,假定消费者均匀地沿线分布且偏好是对称的,那么,在线上的任何一点G,都有相同数量的消费者(例如N),对他们来说G是理想的产品品种。对该品种的市场需求曲线就是这些消费者个人对相邻两种产品各半个市场 (two half-markets)的个人需求曲线的和与N的乘积。 假定一种产品品种的价格为p,相邻产品品种的价格为p’,对该种产品的需求就是 ,D具有以下特征:第一,D是该产品品种价格p的减函数。在这种情况下,p的上升将减少市场上消费者对该产品品种的需求,也减少市场上消费者的数量(即缩小市场范围),从而减少总的需求。第二,D是其它产品品种价格p’的增函数。反映出相邻的其它产品品种是替代品的事实,具体体现为个人需求曲线和市场范围的变动。第三,D是距离d的增函数。因为可获得产品品种间越大的距离代表更大的市场范围,因而有更多的消费者购买该产品品种,从而有更高的需求。 兰卡斯特模型的框架与前面的新张伯伦模型在某些基本方面不同,在兰卡斯特模型中,并非所有产品品种都是同等地可以相互替代,距离越远的产品品种替代性越差。此外,随着产品品种的增加,相邻产品间的距离将缩短。这里引出两个重要的应用: 第一,产品品种数越多,对每种产品品种需求的价格弹性和交叉价格弹性就越高,当相邻产品品种的距离逼近零的时候,需求的价格弹性和交叉价格弹性接近无穷大,即产品品种间具有完全替代性。这一点与新张伯伦模型的基础模型——斯潘塞-迪克西特-斯蒂格利茨模型(Spence-Dixit-Stiglitz model — SDS model)——的论点是极为不同的,在SDS模型中,产品品种增多不会导致不同品种变成更接近的替代品。 第二,一个更大的产品品种范围意味着消费者理想的需求与可获得的最接近产品品种的距离缩小。这一点从结论上讲与SDS模型相同,即产品品种多样性对消费者是有利的。但兰卡斯特模型给出了不同的理由,SDS模型认为偏好是对某一种产品品种的喜爱具体结合的,每一个消费者消费所有可获得的品种和喜爱一种不同的多样化产品以满足其强烈的偏好,而兰卡斯特模型则表明产品品种多样化是通过使消费者能够获得较为接近其理想的品质规格的产品而得益的。 现在转到生产这方面来看,假定厂商可以自由进出该市场,并能生产产品的任何品种,且生产任一品种的成本都相同,每一个生产者是在其他企业的品种和价格给定的情况下决定自己的价格和品种规格。还需假定任一品种的生产,其平均成本曲线表现为先是递减,然后当产出达到某个数量后转为递增,即U型曲线,这种假定使得一国厂商生产的品种是有限的,有的消费者可能买不到他最偏好的品种。 进一步考虑两个相同经济间进行自由贸易的效果。在封闭经济条件下,一国厂商在生产市场上可以自由进入和退出,生产不同品种产品拥有同样的生产成本函数,消费者具有相同密度的偏好,即消费者理想的品种规格沿着直线的分布是均匀的,这样就可以得到产品品种沿线等距分布且以相同价格出售的纳什均衡。由此确定了在长期均衡中,实际生产的品种会均匀地分布在某范围内,厂商生产每一品种的数量相同、销售价格相同,最终在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上,每一厂商都只能获得正常利润,使销售价格等于成本。 图7-12给出了典型的差异产品的平均成本曲线和边际成本曲线,D是封闭情形下对某产品的需求曲线,初始均衡为E0,在这一点上厂商实现利润最大化(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而厂商自由进入和退出时的长期利润为零,产出为Q0,国内价格为P0。 图7-12 厂商均衡在贸易前后的变化 在开放经济条件下,两国开展自由贸易后,如果可获得的差异产品品种数量不变,对典型差异产品品种的需求增加一倍,即国内需求加国外需求。但差异产品的生产就会进行调整,这种调整类似于封闭条件下的国内长期均衡的过程,最终形成每一品种只有一个国家的一个厂商生产,每个厂商都将以同样的销售价格,生产出同样数量的每一品种。像新张伯伦模型一样,现在仍然不能预测哪个国家生产该产品的哪些品种,但知道每个国家生产总品种数的一半,并且每一品种都将平均地销售到国内市场和国外市场。在这种情况下,两国的贸易是平衡的。 由于只有一个厂商生产一个品种,两个国家中其中一国的一个厂商生产给定的品种,另一厂商必须生产别的品种。生产给定品种的厂商面临的总需求为2D,即新的出口市场加上原有的国内市场。考虑到初始均衡点E0利润为零,现在该厂商可以获得正的利润。即仍然能够生产原来自己生产的品种的厂商会由于销售量增加,产生规模经济,降低了生产的平均成本,从而获得超额利润。对超额利润的追求,会使新厂商加入竞争,这也将鼓励其他厂商生产新的品种。竞争的结果导致销售价格的下降,直到下降到等于平均成本。 最后的均衡点是E1,在这一点上需求曲线D1与平均成本曲线AC相切。由于该品种的产品面临一个扩大的市场,需求变成了国内需求加国外需求的D1,厂商生产的产量就可以从Q0增加到Q1,价格和平均成本降到了低于P0的P1。 同时还可以注意到,在开展贸易后,生产的差异产品数目会比一国封闭条件时多,但总数目会比封闭条件下两国生产的品种数目之和少。假设两国贸易前品种数目和产品特性都一样,贸易后的厂商竞争导致有一半厂商退出,重新寻求新品种的生产。这样,当达到新的均衡时,品种的数目必然会比以前的多,新品种的增加缩短了品种间的距离,从而提高对产品需求的弹性,使需求曲线向下移动。并且所有品种仍旧均等地分布在产品的两种特性范围内。另一方面,假定对该产品所有品种的需求收人弹性大于1,且对价格不是完全无弹性的,这将导致品种增加后总数目又小于封闭条件下两国品种数目的总和。这样的结果使得每个厂商生产的数量会比封闭时大,平均成本和价格比贸易前会降低。贸易使得两个国家的消费者可获得的产品品种增加,同时产品品种增加降低了垄断程度从而降低价格,消费者从这两方面获得利益。相关条目霍特林模型新赫克歇尔-俄林模型赫克歇尔-俄林模型新张伯伦模型
标准贸易模型概述 标准贸易模型是建立在李嘉图模型、特定要素模型和赫克歇尔—俄林模型这几个传统国际贸易理论模型综合基础上的,是一个更具有一般性的世界贸易模型,可以用来分析国际经济学中的很多重要课题。当国家间经济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时,它们之间的相互贸易可以用传统的国际贸易理论来解释,因此这里选择标准贸易模型对这种经济条件下反倾销的贸易保护做出分析。 当各国处于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技术水平时,差异是国际贸易产生的主要原因。如果两国进行自由贸易,各国都更多地生产自己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与他国进行交换,从而提高各自的福利。标准贸易模型的前提假设是:世界由两个国家组成;每个国家都生产A与B两种产品;市场处于完全竞争状态;两国的相对价格分别为PA/PB,PB/PA;社会将根据相同成本产出最大原则确定生产,而按照福利最大化原则选择消费。 如下图1 所示,本国生产点是Q,消费点是D,价格线O 与无差异曲线、生产可能性曲线同时相切,意味着同时满足了生产和消费最大化要求,此时,本国消费组合为QA2、QB2,产出组合为QA1、QB1,A产品供过于求,ΔQA = (QA1 − QA2),B产品供不应求,ΔQB = (QB1 − QB2),因而出口A,进口B。 图1:标准贸易模型(V1,V2,V3无差异曲线;O、等价线;O'TT'生产可能性曲线) 在正常情况下,如果PA/PB上升,本国贸易条件改善,生产点与消费点分别转化成Q'、D’,本国整体福利水平上升,而外国福利水平下降,本国贸易所得大于外国贸易所得;但是如果本国降低它具有比较优势的A产品价格,即PA/PB下降,而这一相对价格的下降是由于人为压价倾销,则本国福利水平下降,但价格优势所带来的竞争力使本国产品A顺利出口挤占国际市场,这样就对外国国内生产A产品的产业及其工人工资造成最直接的冲击,典型表现是外国A产业厂商倒闭,工人失业,社会保障体系负担加重。 根据上述模型,当外国A产品的产业及其工人工受到冲击、社会保障体系负担加重时,为保证A产品产业的生存、工人的就业和社会稳定,外国政府最终将被迫主动或被动地设置关税及非关税壁垒,减少A产品进口,保护A产业及其工人的经济利益。如果问题是由于倾销而产生的,进口国政府的相应保护行为就是运用反倾销措施。">编辑]标准贸易模型建立的基础 标准贸易模型建立在下面四个重要关系的基础上: (1) 生产可能性边界和相对供给曲线之间的关系; (2) 相对价格和相对需求之间的关系; (3) 确定世界均衡的世界相对供给与相对需求之间的关系; (4) 贸易条件(一个国家出口产品的价格除以进口产品的价格)对国家福利的影响。一、生产可能性边界和相对供给 在标准模型中,我们假设每个国家生产两产品 —— 粮食 (F) 和棉布 (C) ,而且每一个国家的生产可能性边界是一条光滑的曲线,如图 3-ll 中曲线 TT 所示。 生产可能性边界上的点代表社会实际产出的产品组合,它由棉布对粮食的相对价格 PC / PF 所确定。微观经济学中有一个重要的结论:如果一个市场没有受到垄断或其他市场失灵形式的破坏,那么这个市场的生产效率就非常高。也就是说在产品价格给定时,这样的市场可以达到产值(PCQC + PFQF) 的最大化。 我们可以在图上用一系列等价值线来表示市场的产出价值。同一条等价值线的产出价值相等且不变。每一条等价值都是由等式 PCQC + PFQF = V 或 QF = V / PF − (PC / P − F)QC 所确定的。在这里, V 是产出价值。 V 越大,等价值线的位置离原点越远。因此膏原点越远的等价值线对应的产出价值越高。等价值线的斜率等于负箩棉布的相对价格。社会将尽可能追求产出价值的最大化 —— 在 Q 点进行生产。 Q 点是曲线_1Tr 和一条等价值线的切点。 图3-11:产品相对价格确定社会产出 假定 P_C /P_F 上升,等价值线会变陡。在图 3-12 中, PC / PF 变化前生产可能性边界能接触到的最高等价值线是直线 VV1 。PC / PF 发生变动后,能接触到的最高等价值线是直线 VV2 。社会生产点从 Q1 转移到 Q2 。于是,正如我们所期望的那样,棉布相对价格的上升会导致棉布产出的增加和粮食产出的减少。因此棉布的相对供给会随棉布相对价格的上升而增加。 图3-12:棉布相对价格的上升如何影响相对供给二、相对价格和相对需求 图3-13表明了标准模型中生产、消费和贸易之间的联系。社会消费的价值等于社会生产的价值: PCD2C + PFDF = PCQC + PFQF = V 其中, DC,DF ,分别为棉布和粮食的消费,这一等式表示生产点和消费点一定在同一条等价值线上。 同一条等价值线上的生产点的选择取决于社会的消费倾向。在标准模型中,为了简化分析,我们假设社会的消费决策以一个具有代表性的个人的消费倾向为基础。 我们可以用一系列无差异曲线来表示个人的消费倾向。无差异曲线是在同一消费效用水平上棉布 (C) 和粮食 (F) 消费组合轨迹。无差异曲线有以下三个特点: 1 .无差异线向下倾斜。如果粮食的消费量减少,为了达到相同的效用,就必须增加的消费量。 2 .无差异曲线的位置离原点越远,所对应的福利水平就越高。对个人来说,消费的产品量越多,福利水平越高。 图3-13:标准模型中的生产、消费和贸易 3 .每一条无差异曲线越往右越平坦。一个人消费的棉布越多,消费粮食越少,单位粮食对单位棉布的相对边际效用就越高。所以,随着粮食消费量的减少,所需的棉布消费量就越来大。 图 3-13 中有一组具有这三个特征的无差异曲线。社会将在等阶值线上选择具有这三个特征的点。社会将根据社会福利最大化的原则在等价值线上抉择具有这三个特征的点。社会将根据社会福利最大化的原则在等价值线上决定消费点。一点就是等价值线和它能接触到的最高的一条无差异曲线的切点,即点 D 。请注意,在这一点,该国将出口棉布 ( 生产的棉布的数量超过了所消费的棉布的数量 ) 和进口粮食。图 3-13 所代表的国家是棉布的出口者和粮食的进口者。 现在,我们来考虑棉布相对价格 (PC / PF) 上升会产生什么并。图 3-14 说明了这种影响。首先,棉布的产出增加,粮食的产出减少,生产从Q1 移到 Q2 。这使消费点所在的等价值线从 VV1 移动到 VV2 。所以消费点也从 D1 移动到 D2 。 图3-14:棉布相对价格上升产生的影响 从 D_1 到 D_2 的移动反映了 PC / PF 上升所产生的两影响。第一,消费移动到了一条更高的无差异曲线,社会福利改善了。这是因为图 5-3 所代表是一个棉布的出口国。当棉布价格上升时,同样数量的出口 ( 棉布 ) 能换取更多的进口 ( 粮食 ) 。因此出口产品的价格上升代表了一种优势。第二,相对价格的变动使消费点随无差异曲线向靠近粮食离棉布的方向移动。 在经济学基础理论中已经提及过两个效应。福利的增加是收入效应;在给定的福利水平下消费点的移动称为替代效应。收入效应使两种产品的消费量都增加,而替代效应的作用是使社会减少对棉布的消费,增加粮食的消费。 从理论上说,收入效应的影响可能非常大,以至于当 PC / PF 上升时两种产品的消费都增加。但是在一般情况下,棉布对粮食的相对消费量会下降。也就是说,棉布的相对需求会减少 ( 如图 3-l1 所示 ) 。三、贸易条件改变对福利的影响 当 PC / PF 上升时,原本出口棉布的国家福利增加。在图 3-12 中表现为消费点从 D1 移动到 D2 。相反地,如果 PC / PF 下降,国家的福利就会恶化;比如说,消费点可能从 D2 移回到 D1 。 如果一国原本出口的产品是粮食而不是棉布, PC / PF 变动所产生的影响与上面正好相反。 PC / PF 上升意味着 PC / PF 下降,国 g 福利随之恶化。同理, PC / PF 下降则会改善该国的福利。 我们将贸易条件定义为一国出口产品的价格除以进口产品的价格。使用这一定义来概括以上各种情况,我们得出一个一般结构论:一个国家的福利随着贸易条件的改善而上升,随着贸易条件的恶化而下降。四、确定相对价格 假定世界由两个国家组成,本国 ( 出口棉布 ) 和外国 ( 出口粮食 ) 。本国的贸易条件由 PC / PF 来衡量,外国的贸易条件由 PC / PF 来衡量。 QC 和 QF 是本国生产的棉布和粮食的数量: QC* 和 QC* 是外国生产的棉布和粮食的数量。 为了确定PC / PF ,我们要找到棉布的世界相对供给曲线和相对需求曲线的交交点。如图 3-15 所示,世界相对供给曲线 RS 是一条向上倾斜的曲线。这是因为 PC / PF 的上升使各国都增加棉布的生产,减少粮食的生产。世界相对需求曲线 RD 是一条向下倾斜的曲线,这是因为 PC / PF 上的各项使各国的消费点向靠近粮膏棉布的方向移动。两条曲线的交点 (点 1) 确定了均衡的相对价格 (PC / PF)1。 图3-15:世界相对供给和世界的相对要求参考文献↑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精品课程.《国际贸易》
林德假说概述 林德假说(Linder hypothesis)是瑞典经济学家林德(S.B.Linder)在其1961年的著作《论贸易的转变》一书中所提出的。林德假说以需求为导向来解释国际贸易产生的原因,他认为赫克谢尔——俄林定理只能解释初级产品的国际贸易,却无法解释二战以后有着相近要素禀赋的发达国家之间迅猛发展的产业内贸易,从而提出了林德假说,同其他产业内贸易理论相比,林德假说不再从供给角度出发,而是从需求角度解释一国贸易的构成。林德假说分析 林德提出了重叠需求的概念,即两国的消费者均消费某些特点的商品。他认为影响一国需求结构的主要因素是收入水平,一国的人均收入水平决定了该国特定的偏好模式,而两国之间收入水平越相似,两国偏好模式也越相似,需求结构也越相近,也就是说重叠需求的量越大,从而两国间贸易量就越大。出口潜力来自于一个国家内部的国内需求,因为国内有需求,企业才会生产该产品,并不断扩大产量,从而造成产量增加过度,超过了国内需求增长的速度,形成出口潜力。林德假说可以用图说明: 由此可以推出林德假说的结论就是,制成品的国际贸易在人们收入相似的国家之间比在人均收入水平有相当差距的国家之间更为重要。由于厂商的生产存在着规模经济,那么对一国内的消费者而言,他们的各种消费的满足固然可以完全在国内实现,但这时消费者必然要付出较高的价格,这不符合经济学的效益原则,于是国际贸易是最好的选择。 林德假说在现代贸易理论中有着特殊的意义,它从需求的角度解释了二次世界大战以来迅速发展的发达国家之间制成品相互贸易。对该理论曾经有过大量的实证检验。一类检验方法是这样的:考察一个发达国家与其贸易伙伴国之间的人均收入差距的绝对值和该国与其贸易伙伴国之间的贸易强度这两个指标。无疑,按照林德假说,这两个方面应该是负相关关系,即两国收入水平相差越大,需求结构相差也就越大,从而相互间贸易强度也就越低。1973年萨拉斯(J.Sailoes)等人的研究证明了这一点。但是有相似人均收入水平的国家通常有着相互靠近的地理位置,所以这时贸易也可能是低运输成本和文化相似性的产物。在注意到这些因素的前提下,1987年经济学家在对13个欧洲发达国家制成品贸易的研究中发现,大量的证据支持了林德假说。相关条目需求相似理论
杨小凯内生比较优势理论的概述 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澳大利亚华人杨小凯为代表的经济学家对传统贸易理论进行了重新思考,进一步突破了传统的比较优势理论的框架,创立了新兴古典经济学。杨小凯的内生比较优势理论可以概括为新兴古典贸易理论和新兴古典增长模型两个方面。 1.新兴古典贸易理论——内生比较优势理论 所谓内生比较优势是指比较优势可以通过后天的专业化学习或通过技术创新与经验积累人为创造出来,它强调的是比较优势的内生性和动态性。杨小凯以事前和事后的生产率差别把比较优势区分为内生比较优势和外生比较优势。他认为,内生比较优势是由对生产方式和专业化水平的事后选择产生的,这种内生比较和绝对优势有可能在天生生产条件完全相同的国家之间产生。或者说由于选择不同专业方向的决策造成的事后生产率差别称作内生比较优势。外生比较优势则是指由于天生条件的差别产生的一种特别的贸易好处,它是以外生给定的技术和禀赋差异为基础的比较优势,即外生比较优势是由事前的差别引起的。杨小凯认为专业化分工导致人力资本与知识的积累,从而产生内生比较优势。 在杨小凯(2002)的内生贸易模型中,每个人的天生条件可能相同,人们之间不一定有与生俱来的差别,即可能不存在外生比较优势。那么内生比较优势是如何产生且随着分工水平提高而提高的呢?杨小凯认为,分工后的总合生产力水平之所以高于自给自足水平,原因在于分工可以节省重复学习的费用。杨小凯认为,这种基于分工的发展而后天不断创造出来的比较优势具有重要意义。他认为,内生绝对优势有可能在外生比较优势不存在时出现。如果我们接受先天的生产率差异(即外生比较优势)作为分工的条件,就会导致贸易产品、方向和格局的静态化,这也是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比较利益陷阱的根本原因。而作为分工的结果出现的内生比较优势的演进,则预示着一国贸易动态发展和经济持续增长的可能性。基于分工造成生产率差异的内生比较优势能够随着分工的逐步发展而不断演进,而且内生比较优势的演进是加速知识积累和生产率内生进展的动力。基于分工和专业化的内生比较优势的演进就成为一国贸易发展和经济增长的持续不断的源泉。因此,这种后天的比较优势就可以用来解释经济增长。将这种模型发展到有中间产品的情形,可以用来解释国际贸易、经济发展、落后国的产业升级等现象。 2.新兴古典增长模型——熟能生巧 1991年杨小凯和博兰(Yang and Borland,简称Y-B模型)将熟能生巧的概念引入其模型中,阐述了熟能生巧与交易成本、分工演进及经济腾飞的关系,阐释了内生比较优势可以通过熟能生巧即经验积累人为创造出来的观点。他首先设定经济系统中的熟能生巧具有特别的含义——分工中的熟能生巧,并引入交易成本的概念。此外,它还放弃了新古典模型的纯消费者与纯生产者分离的假设。模型假定生产率增长是专业化熟能生巧、交易成本和有多样化消费偏好的消费者一生产者交互作用的结果。当时间t=0时,每个人都没有太多的生产经验,生产率很低,也不能负担专业化和分工造成的交易成本,表现为自给自足状态。随着时间的推延,每个人积累了一些生产经验,生产率有所提高,能承担不太高的交易成本,开始从事一定程度的专业化活动。渐渐地,专业化熟能生巧加速了专业经验积累,个人专业化生产率进一步提高,能承担较高的交易成本,并选择较高水平的专业化。如此下去,直到分工演进的潜力被耗尽。Y-B模型的分析表明,分工的自发演进机制能产生内生增长。这种演进提高了每个人的生产率,同时降低了个人在社会中的独立生存能力。 从上面的论述可以看出,技术作为内生变量的几种动态比较优势理论,虽然研究角度不同、方法和侧重点各不相同,但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都强调了技术进步对比较优势转换的作用和“干中学”的经验积累效应,从而对二次战后东亚国家的经济崛起和国际贸易格局的变化具有更强的解释力,同时对现实中发展中国家的比较优势的动态转换具有一定的理论指导意义。 内生比较优势理论的指导意义 内生比较优势理论是现代国际分工与贸易分析的基石,中国对外贸易格局的转换必须基于比较优势的内生演进。与外生比较优势理论相比,内生比较优势理论对于我们的指导意义似乎更大。外生比较优势理论可以作为我国调整产业结构的指导原则,以纠正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高度扭曲的产业体系,这不仅能使我们取得更多的经济剩余,也会大大促进我国的就业。但是众所周知,运用外生比较优势理论也有很多缺陷,除了它苛刻的假设之外,它极易使发展中国家锁定在国际分工的低端,形成对本国初级产品和发达国家技术、资本密集品的双重依赖,从而落入“比较利益陷阱”;此外,现实也非自由贸易的天堂,我们国家具有比较优势的商品却使我们频频遭受贸易壁垒和反倾销调查之苦。避免落入陷阱的对策就是运用内生比较优势理论,重视培养我们的动态比较优势,谋求在更高层次上的竞争优势,逐步形成良性的产业升级机制。
李斯特的“幼稚工业保护论”的概述 随着第一次工业革命,英国等先进工业国打着亚当·斯密自由贸易大旗,杀气腾腾涌入德意志经济领域,强烈冲击着脆弱的民族工业。分崩离析中的德意志显得那么虚弱,无力与英法等国争锋于贸易战场。 但是德意志没有被亚当·斯密唬住。李斯特对此洞若观火:斯密提倡的自由贸易,反映的是英国作为先发国的利益;德国需要贸易保护,因为它处在后发的位置上。如果按部就班跟着走,只能永远为英国伐木或者牧羊,成为被掠夺的对象。 对此,他有一个精彩的比方:“当一个人已登上了高峰以后,就会把他登高时所使用的那个梯子一脚踢开,免得别人跟着他爬上来。 为此,1841年,李斯特提出了影响深远的“幼稚工业保护论”。 李斯特认为:在现代化的第一阶段,后发国应采取自由贸易政策,吸收先发国的生产力。像西班牙、葡萄牙那样“对先进的国家实行自由贸易,以此为手段,使自己脱离未开化状态”。在现代化的第二阶段,后发国向先发国推进过程中,应像美、法那样采取保护主义政策,保护本国工业。在现代化的第三阶段,已成为先发国的强国,应像英国那样“当财富和力量已经达到了最高度以后,再行逐步恢复到自由贸易原则,在国内外市场进行无所限制的竞争。” 幼稚工业保护论影响了19世纪的德国和美国,影响了20世纪的日本,使他们都能在保护主义的篱笆后面成长,强大之后又转而推行自由贸易。这一点对今天许多发展中国家来说依然有着积极意义。 当英国工业化的车轮滚滚向前时,德国仍然是个农业国家,停留在中世纪田园生活的时代。在这个国家,政治家和有识之士的最大愿望就是,使德国进入工业国家的行列,能与英国分庭抗礼。他们迫切地感到,德国必须有自己的经济学,没有别的理由,只因德国是个后进的国家,因此德国的经济学必须是后进国家的经济学。于是,一个有名的贸易理论———幼稚工业保护论便应运而生了,弗里德里希·李斯特成为其代表人物。 在政治经济学方面,李斯特是亚当·斯密的批判者。李斯特认为,斯密和李嘉图自由贸易的主张,代表着英国有产阶段的利益,他们不仅要求在国内,而且在国际上也开展自由竞争,这有利于英国发财致富,却会牺牲落后国家的经济发展。他指出:“在这种情况(自由贸易)下,整个英国就会发展成一个庞大的工业城市。…… 最上等的美酒就得供应英国,只有最下等的劣酒才能留给自己,法国至多只能干些小型女帽业那样的营生。德国看来对英国世界没有什么别的可以贡献,只有一些儿童玩具、木制钟、哲学书籍等,或者可以有一支补充队伍。他们为了替英国人服务,扩大英国的工商优势,传播英国文化,牺牲自己,长途跋涉到亚洲或非洲的沙漠地带,就在那里沦落一生。” 李斯特为德意志民族发出抗议的呼声:“德国人为英国砍伐木材、生产扫帚和牧羊已经够久了。” 1841年,李斯特出版了他一生最重要的著作《政治经济学的国民经济体系》。该书着重分析了德国的历史和现实,比较系统地阐述了贸易保护的思想。作为贸易保护的立论基础,李斯特首先提出了经济发展阶段说,将人类社会的发展阶段共分为五个时期,即未开化时期、畜牧时期、农业时期、农工时期和农工商时期。不同的时期,应当采取不同的贸易政策。头三个时期属于贸易政策的第一阶段,“对比较先进的国家实行自由贸易,以此为手段,使自己脱离未开化状态,在农业上求得发展;第二阶段是,用商业限制政策,促进和保护工业、渔业、海运事业和国外贸易的发展;最后一个阶段是,当财富和力量已经达到了最高度以后,再行逐步恢复自由贸易原则,在国内外市场进行无限制的竞争,使从事农工商业的人们在精神上不致松懈,并且可以鼓励他们不断努力去保护既得的优势地位。 按照斯密等古典经济学家的贸易理论,国际贸易对参与双方都有好处,如果一种商品,在别国的生产费用较低,就无须在本国生产,因为花钱向别国购买更为合算和有利。李斯特反对这种说法,他认为,经济落后国家参与国际分工和交换的目的是发展本国的生产力,这是最根本的。古典贸易理论只是强调落后国家可以花钱买到更便宜的商品,只是着眼于眼前使用价值的增加,而没有考虑到一个国家,尤其是经济落后国家生产力的进步。向别国购买廉价商品,虽然从表面上看要合算一些,但是这样做的结果,德国等落后国家的生产力就不能获得发展,德国将永远处于落后和从属于外国的地位。而保护性关税,起初虽然会使工业品的价格提高,但经过一定阶段,生产力提高了,商品价格和生产费用就会跌落下来,甚至会跌到外国商品以下。因此,“保护性关税如果会使价值有所牺牲的话,它却使生产力有了增长,足以抵偿损失而有余”。这就是说,为了生产力的发展,即使暂时牺牲一些使用价值,也是值得的。 李斯特认为,一个国家所具有的一切生产力中,没有一种比得上工业。在他看来,工业是资本和劳动岗位的创造者,一个国家,如果只从事农业生产,就好比一个人只用一只手进行工作。但在自由竞争的条件下,一个落后国家如果没有保护,要想成为新兴的工业国家是不可能的。因为这些国家的工业很多都是幼稚工业,还没有走向成熟,羽翼未丰,经不起先进国家廉价商品的冲击。只有对其中一些有前途的工业进行保护,才能使它们尽快地成熟起来,参与国际市场的激烈竞争,带动整个国家经济的发展。这就好比一只雏鹰,必须经过精心的哺育,才能展翅高飞,搏击风雨。 在李斯特贸易理论的指导下,德国最终实现了工业化,跃进世界发达国家的行列。 幼稚工业保护理论的主要内容 李斯特的幼稚工业保护理论 建立在三大理论基础上 :国家经济学 、社会经济发展五个阶段论及生产力理论 。其中生产力理论是核心。建立在这三大理论基础上,他提出了如下基本观点: (1)提出发展阶段论 ,批判比较成本理论忽视了各国历史和经济的特点。李斯特认为,斯密和李嘉图的理论尽管有其长处,但却只是适合英国的情况,或者说只是从全世界共同发展出发的,而没有考虑到各国情况不同、利益各异,这不是一种普遍适用于各国的理论。 李斯特特别强调每个国家都有其发展的特殊道路,并且从历史学的观点,把各国的经济发展分为五个阶段:原始未开化时期、畜牧时期、农业时期、农工业时期、农工商业时期。他认为,各国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应采取不同的贸易政策,在经济发展的前三个阶段必须实行自由贸易 ;当处于农工业时期时,必须将贸易政策转变为保护主义;而经济进入发展的最高阶段,即农工商业时期时,则应再次实行自由贸易政策。只有这样才可能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否则将不利于相对落后国家的经济发展。 李斯特认为,由于英国已进入农工商业时期,它实行自由贸易政策是正确的,但绝不能否认保护贸易政策在英国经济发展史上所起的重要作用。至于德国,由于它还处在农工业时期,所以必须采取保护贸易政策。 (2)提倡生产力论,指出比较成本论不利于德国生产力的发展。李斯特认为,生产力是创造财富的能力。一个国家的财富和力量来源于本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提高生产力是国家强盛的基础。他说:“财富的生产力,比之财富本身不晓得要重要多少倍;它不但可以使原有的和已经增加的财富获得保障,而且可以使已经消失的财富获得补偿。”李斯特正是从保护和发展生产力的角度出发,主张在农工业时期的国家必须采取保护贸易的政策。 李斯特认为,在当时,如果英国的自由贸易学说不加区别地应用于各国 , 就会使先进的英国商品充斥落后国家 ,包括李斯特的祖国──德国。从短期来看 ,落后国家可以买到一些廉价商品,似乎占了便宜;但从长远看,落后国家的工业却因此发展不起来,社会生产力得不到提高,就会长期居于落后地位和从属地位。反之,如果德国采取保护贸易政策,从短期看,某些商品价格,特别是先进的工业品价格是高一些,但是 ,为了培育自己的民族工业,就应当忍受暂时的牺牲。经过一段时期,民族工业发展起来了,原来依靠进口的商品──先进工业品的价格就会降下来 。这样,看起来似乎开始时减少一些财富,但却通过保护贸易,发展了自己民族的生产力,即创造财富的能力,这才是真正的财富。李斯特说:“保护关税如果会使价值有所牺牲的话,它却使生产力有了增长,足以抵偿损失而有余。” (3)主张国家干预经济,反对古典学派的放任自由原则。李斯特认为,要想发展生产力,必须借助国家力量,而不能听任经济自发地实现其转变和增长。他承认当时英国工商业的发展,但认为英国工商业的发展也是由于当初政府的扶植政策所造成的。德国正处于类似英国发展初期的状况 ,应实行在国家 干预下的保护贸易政策。 李斯特主张通过保护关税政策发展生产力,特别是工业生产力。他认为,工业发展以后,农业自然跟着发展。因此,他提出的保护对象有几个条件 :① 幼稚工业才需保护 。② 在被保护的工业得到发展 ,其产品价格低于进口同类产品并能与外国竞争时,就无需再保护,或者被保护工业在适当时期(如30年)内还不能扶植起来时,也就不需再保护 。③ 一国工业虽然幼稚,但如果没有强有力的竞争者,也不需要保护。④ 农业不需要保护。 基于李斯特主张保护的是幼稚工业,并且主要是通过关税保护,所以,人们把李斯特的保护贸易理论称作幼稚工业保护论或关税保护贸易理论。 李斯特的幼稚工业保护论的启示 李斯特等人倡导的幼稚工业保护理论对经济比较落后的、并希望通过工业化实现经济起飞的国家提供了理论依据。总体看来,它给我们的启示有: 1、经济处于落后地位的国家不能简单的认为只要进行对外贸易就可以获得经济利益,从而获得经济发展的动力。对于经济落后的国家而言,发展生产力是最重要的,工业化是实现经济起飞的必由之路。 2、幼稚工业保护对象是要有选择的。一方面强调具体对象的选择,即工业选择标准问题。另一方面是时间阶段问题,即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应选择不同的工业部门进行保护。 3、任何超出本国资源优势的保护措施都是极端的选择,而在要素比较优势的基础上、着眼于推进本国经济的工业化就能够实现一种动态的贸易保护政策,或以推进工业化为目标的积极对外贸易政策。 4、幼稚工业保护不是绝对的排斥进口,要将对外贸易作为经济发展的外部动力,通过进口,尤其是技术的进口,提高工业发展水平。 5、随着一国经济的发展,当其具备与其他国家竞争的实力时,可以逐步走向贸易自由化,扩大市场范围。幼稚工业保护论的反对观点 对幼稚工业保护理论的反对主要有以下两种形式: 一方面,对于某些工业的不恰当保护将会导致资源配置的扭曲,反对者承认保护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福利,但是,跟多的证据表明关税这种保护形势并不比自由贸易更能提高福利,因为一旦存在外部性,资源配置的扭曲谁是追加投资的企业难以收回成本。因此,即是通过关税保护,最终成本会降低,但是国内市场的扭曲将会使企业蒙受更大的损失,而直接对该产业补贴可以有效的避免这种不利的情况。 另一种观点认为,即使有必要对幼稚工业进行保护,又会出现对幼稚工业的鉴别问题,一般认为,幼稚工业的数量相对较少,需要足够长的时间加以考察,发展中国家的大部分制造业属于幼稚工业的范畴。 对幼稚工业的保护应该是暂时的,但是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高保护率一旦形成,就很难得到调整。Krueger和Tuncer(1982)研究表明,在 Turkey案例中,实行高保护率的产业的成本并不比为实行保护的产业的成本有明显的降低,从实证的角度看,还不能断定对幼稚工业的保护一定是有害的还是有益的。我国幼稚工业保护的必然性及措施 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有了独立而又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但总体水平与世界先进水平还相差不少。这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虽然我国已经成为仅次于美国和德国的世界第三大贸易国,而且出口商品已经从以初级产品为主转向以轻工业产品为主,近几年我国出口商品中资本密集向产品占了多数,机电产品占51%,高新技术产品占27%,劳动力密集型产品占第三位。这些数字是喜人的,但透过这些数字我们要分析这些数字出现的原因。我国目前经济增长对出口是有一定的依赖的,而且我国特有的“三来一补”的加工贸易占我国对外贸易的50%以上,这直接导致了我国出口的机电产品中的52%来自于加工贸易,而出口的高新技术产品中更有90%以上来自于加工贸易。可见,我国目前仍处于产品生产链的末端,出口产品中的大多数是劳动力密集型的组装加工,还没有独立拥有核心技术。加工贸易作为一种特殊的贸易形式,其产业关联效应很小,即它对我国自身的产业结构的影响较小。我国出口中的50%以上是由外商企业完成的,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在内的其他所有制企业出口总额占我国出口总额的比重还不到一半。同时,我国对外贸易的扩张主要依靠劳动力资源这种生产要素禀赋,技术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还达不到发达国家水平。我国纺织业、制鞋业等劳动力密集型出口产品的贸易摩擦不断升级,而加工贸易中的资本密集型工业的外商投资也受到来自南亚和东南亚的威胁。 二是,在世界贸易中占很大比重的汽车、计算机等高附加值产品贸易中,我国处于绝对逆差的地位。我国现有贸易结构贸易结构很不利于我国掌握生产中的核心技术。 三是,外资,尤其是跨国大公司,均看中了中国这个巨大的市场,纷纷进行投资。如利润极高的日用品行业充斥着外国品牌,宝洁、联合利华、德国汉高等世界品牌占据了中国市场主流,即使是中华牙膏也被联合利华收归旗下。为什么本国企业不能进入利润率高的行业?在中国逐步履行加入WTO的承诺过程中,将会有更多的行业对外资开放,这对优质工业部门是冲击也是挑战。若幼稚工业保护没有壮大就参与激烈的国际竞争,很有可能会使外资占上风,我国工业的整体发展也会受到威胁。 幼稚工业保护的措施: 幼稚工业的保护措施大体上可以分为贸易保护措施和产业保护措施。贸易保护措施主要有关税和配额,产业保护措施主要有补贴以及政策鼓励。 1、自幼稚工业保护提出,关税就是被广泛采用的贸易保护手段。在WTO框架下,进口关税保护是一项基本原则,因为它比非关税保护措施透明度高,而且更有非歧视性。但进口关税水平有上限,而且WTO各成员国的进口关税水平应该是逐渐下降的,过高关税水平是很容易招致贸易诉讼和报复的。 目前,我国的名义税率正在逐步调低,但长期以来,我国的名义税率与实际税率相差是很大的。这其中的主要原因是:(1)、政府关税的减免政策,特别是对“三资”企业原材料、机器设备、中间品的进口减免;(2)、走私严重;(3)、假合资骗取关税优惠;(4)、执行关税减免政策时管理不严导致部分企业舞弊、欺诈行为。所以,我国已采取措施逐步较少关税减免的范围并降低关税减免幅度、取消部分关税减免优惠的措施,这有利于企业和地区间的公平竞争。 由于我国实际关税水平较低,降低名义关税对国内企业和市场的冲击将不是很大。但要注意通过制定合理的关税结构对国内产业和市场渠道有效的保护作用。实际上,发达国家也对其竞争力较弱的产业实行较高的有效保护。由于产业之间大多具有前后关联,所以就关税结构而言,下游产业的关税水平较高,上游产业的关税水平较低,这就形成了原材料、半制成品、制成品税率逐步上升的关税结构。这种关税结构可以使处于生产下游的工业部门或的价格较低的原材料和中间生产投入品,降低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同时制成品也受到了高关税的保护,国产品油价格上的竞争优势。但这种关税结构也使得生产上游工业部门的开放程度较高,缺乏有力的关税保护。要对这些工业进行有效保护,一方面可以通过产业政策加以扶持,如给予税收、信贷等方面的优惠;另一方面可以使用非关税措施进行贸易保护,如配额等。 2、在关税保护的实际力度逐渐下降的情况下,应该更加注重非关税措施的运用。但目前我国对非关税措施的运用仍然不足。张曙光等近期的研究表明, 我国的贸易保护程度并不高, 远低于日本。在选定的25 种产品中, 我国的关税和非关税措施等价的加权平均值为43. 29% , 其中经过调整的关税率为21. 74% , 非关税数量限制的关税等价为21. 55%。日本采取价值量方法对1989 年五大类产品(食品和饮料、轻纺产品、金属产品、化工产品、机械产品)的贸易保护程度进行了估计, 关税和非关税数量限制的关税等价为178. 2% , 其中平均实际关税率为4. 7% , 非关税数量限制的关税等价为173. 5%。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大幅度调整了贸易保护措施。1996 年4 月1 日, 我国不仅大幅度地将进口关税水平由35. 9%降至23% , 还取消了176 种商品的进口配额, 削减配额商品约30%,而加入WTO后的协定关说平均税率要降至10%左右。在关税力度下降时,更应该注意非关税保护手段的使用。虽然进口关税的福利效应优于进口配额和进口许可证,但在国内市场不完全竞争、国外市场完全竞争的情况下,要确保和增加国内的垄断利润, 配额的作用优于关税的保护, 即便同时会加大国民福利的净损失并可能导致低效率生产。进口配额和进口许可证的最大不足主要体现在分配环节, 这一环节容易产生寻租或寻求非生产利润现象。塔洛克最早提出了寻租概念, 他认为进口许可证作为稀缺资源存在着“租金”, 一些企业及个人花费寻租成本以取得由于租金带来的收益。后来, 克鲁格将寻租理论运用到进口配额的分析中。在发展中国家, 围绕着进口配额和进口许可证的分配环节产生了大量的拉关系、走后门、贿赂官员、游说政府等寻租行为, 导致了部分官员的腐败, 损害了社会风气。为了减少进口配额和进口许可证分配环节中的寻租行为及官员违规现象, 政府应强化以下三个方面: (1)、进口配额和进口许可证分配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引入监督机制; (2)、严厉打击进口配额和进口许可证分配和使用中的违规行为, 加强法制化力度; (3)、实行进口配额和进口许可证的招标制度, 实际上,招标作为进口配额和进口许可证的分配方法已被某些国家的经验及我国出口配额招标的实践所证实, 是一种切实有效的减少寻租现象的方法。 3、如果说贸易保护政策可以通过限制某些商品的进口达到对国内幼稚产业保护的目的, 那么产业政策则是从增强幼稚产业的国际竞争力的角度来实施扶持和保护的,这也正符合幼稚工业保护的根本目的。相对贸易政策而言, 产业政策在为幼稚产业提供扶持和保护时, 更具主动性,我国的幼稚工业保护措施中更主要的应该是产业保护措施,政府应该起主导作用。 首先,政府产业政策要做的就是国有企业改革,通过扩大企业规模,提高企业竞争力。这是因为:我国的工业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高度保护状态中发展起来的,而国有企业是我国工业的主要载体,工业部门产业竞争力不高直接就表现在国有企业竞争能力差上。实际上,国有企业本来就是计划经济的产物,从产生之日起就没有在完全意义上的市场中进行生产,而是接受行政命令进行生产。但现在,我国正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国有企业不得不参与到市场的竞争中去,这就使得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不注意经济效益、只被动完成任务的国有企业处于劣势。所以产业政策中应该包括国有企业改革。“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 是国有企业改革基本要求。同时作为现代宏观经济调控者的政府在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中必须注意集中配置资源。这一方面是因为幼稚产业保护的目的和其他国民经济目标是一致的;另一方面这是规模经济行业的特殊要求。 十五大报告指出:把国有企业改革同改组、改造、加强管理结合起来。要着眼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抓好大的,放活小的,对国有业实施战略性改组。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市场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和跨国经营的大企业集团。大企业集团是国家经济的支柱,是规模经济的象征。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大企业集团生产总值已占到资本主义世界生产总值的40%,并控制了50%的世界贸易、80%的工业研制、90%的高科技、75%的国际技术转让以及对发展中国家90%的技术贸易。当今世界经济的竞争就是大企业集团、大跨国公司的竞争。拥有大企业集团、大跨国公司的数量以及其规模状况是衡量一国在国际经济中地位的标志。据统计,全球500强的销售额占世界总产值的20%以上。日本、美国、英国、德国、法国的500强的大公司的销售额占本国国民生产总值的1/4到1/3,而我国的500家大企业销售额总和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6%。1997年底我国已选定宝钢、海尔、北大方正、华北制药、长虹和江南造船等六家企业,每年向他们提供不少于2000万元的资金,用于技术创新,扶持他们成为国家的先遣队,在2010年左右进入世界500强。 其次,政府优先进行国内采购。政府采购可以为企业提供一笔相当于无息贷款的启动资金,这就有助于解决企业融资难的问题。1996年1月1日,WTO 的“政府采购协议”正式生效, 该协议规定, 凡超过15万特别提款权的政府采购合同都要对外招标, 但签字国只有美国、日本、加拿大、韩国、瑞士、挪威等15 个国家。该协议没有得到众多发展中国家响应的原因之一是发展中国家需要通过政府优先本国采购来发展本国工业。从历史上看, 美国、日本、英国、德国等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等对本国产业都公开或不公开地使用过政府优先国内采购政策。从现实中看, 许多国家仍不同程度地采取政府优先国内采购政策扶持本国幼稚产业成长。例如, 印尼立法规定: 政府采购要以最有利的价格购买本国商品, 而且数额较大的合同须以对方反购本国非油产品为条件。因此, 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 有理由采取政府优先国内采购政策以扶持幼稚产业成长。 产业政策的具体的使用手段的选择是多种多样, 如生产补贴、优惠融资、减免税收等。实际上,若把关税和生产补贴在提供同等保护率的情况下进行比较, 可以发现: 如果以国际收支平衡为目标, 则关税优于补贴。因为关税不仅使国内生产量上升, 而且使社会总需求减少, 而补贴仅使国内生产量上升, 所以关税能更大程度地减少对外支付; 如果以增加国内生产、鼓励进口替代、扶持国内幼稚产业为目标, 则补贴较关税更有效、国内的福利损失也更小。因为补贴不提高国内市场价格, 消费者福利不受影响, 而生产者比征收关税时更有保障、更愿意增加产量。但是补贴的经济效果往往受到政府财力的强烈约束。其它如优惠融资、税收减免等也同此理。 我国幼稚工业的保护是要加强的,尤其是在逐步履行加入WTO的承诺中。我国目前正在逐个开放国内市场,虽然开放程度在一定时间内是一定的,但应该看到,国内各市场全面开放的时间不远了。在全面开放前必须是幼稚工业得到充分的发展,只有这样才能在国际竞争中不至于落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