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国际收支表 国际收支表,可以分狭义及广义的定义两种:狭义的定义是指一国在特定期间的对外收支情况,至于广义的定义则可根据1977年国际货币基金会对国际收支的如下定义:某一国居民与其它国家的居民之间,所进行的各种经济交易有系统的纪录,称为国际收支表或国际交易帐。 如会计的资产负债表上有资产、负债及股东权益等分项情况一样,国际收支表的内容也有分类,主要为三大项目:第一为经常帐,第二为资本帐,第三为官方准备帐。余额项目包括贸易余额(Trade Balance)、经常帐余额(Balance on Currency)、基本余额(Basic Balance)、净流动性余额(Net Liquidity)、总余额(Overall Bal- ance)。 国际收支的经济失衡是指经常帐与资本帐的总和不等于零,当总和大于零时;称为顺差;当总和小于零时,称为逆差。从经济观点来看国际收支平衡,当经常帐与资本帐的总和大于零时,表示一国外汇的总收入大于总支出,其国内的外汇供给增加,因此外汇兑该国货币的汇率将贬值,也就是说该国货币将升值。 假设世界只有甲、乙两国,两国货币的汇兑比例为一比一,一个的经常帐只有「货品」一项,资本帐只有「债券投资」一项。如果说,甲国人民自乙国购买的货品以及甲国国民投资乙国债券总金额,大于乙国国民自甲国购买的货品以及乙国国民投资甲国债券的总金额,这时甲国的总支出大于总收入其国际收支便了逆差(乙国的国际收支则为顺差)而处在「平衡」的状态。在外汇市场上,因为对乙国货币需求较大,所以乙国货币的价格将高于甲国的货币。也就是说,乙国的货币升值,甲国的货币贬值:一单位的乙国货币能兑换更多的甲国货币。 由以上的例子可以了解,一个的国际收支如果出现逆差,则该国货币将会贬值:相反地,如果一国的国际收支出现顺差,则该国货币将会升值。
合同要约(Contractual Offers) 目录 1 什么是合同要约 2 合同要约的生效要件 3 合同要约的法律效力 4 合同要约的撤回和撤销 5 合同要约的失效 6 合同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什么是合同要约 合同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希望对方能完全接受此条件的意思表示,不是法律行为。 发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受领要约的一方称为受要约人。 合同要约的生效要件 1、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所谓订立合同的意图,是要求在要约中包含希望并已经决定和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有关价目表的寄送、拍卖公告、招股说明书一般不能作为要约。 2、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 一般认为,要约应当向特定人发出,这个特定人就是要约人希望和他订立合同的人。而特定不限于一个,也可以是几个,但必须都是确定的。如一个水泥厂有2000吨水泥可以销售,分别向4个建筑公司发数量各为500吨的要约。 要约应当向特定人发出,但出有例外,如广告,因其不是向特定人发出,因此不是要约,而是订约提议,也称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看到广告后向他发出要约,但广告中悬赏广告是要约。 3、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所谓具体确定,是指要约中应包含有合同的主要条款,让受要约人看了以后可以决定是否同意订约并作出承诺。 4、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 要约只有到达受要约人,受要约人才有可能了解要约的内容,并决定是否承诺。 合同要约的法律效力 1、要约的生效时间 在要约的生效时间上,我国采用到达主义,即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应注意的是: 1)到达是指要约送达受要约人控制的地方,如信件投入私人信箱,到达单位的传达室等,并要求受要约人拆开信件并了解内容。 2)采用数据电文方式发出的要约,收件人指定特定接受数据电文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2、要约的存续期间 要约的存续期间是指要约在多长时间内持续具有法律效力。一般来说,要约中规定了要约的有效期间的,则在该期间内有效;如果要约中没有规定有效期间的,则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口头要约对方没有即时作出承诺的,要约便失效;书面要约的有效期间为合理期间。 合同要约的撤回和撤销 1、要约的撤回 要约的撤回是在要约人发出要约后,未到达受要约人之前,要约人通过某种方式阻止要约生效。任何要约都是可以撤回的要约,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先于要约或者和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才能有效。 2、要约的撤销 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并生效后,将该要约取消,从而使要约的满好玩消灭的意思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要约原则上可以撤销,但在下列三种情况下不可撤销: 1)要约中规定了承诺期或以其他形式表明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如要约人在要约中表示“本公司决不撤销”。 2)要约中虽然没有规定承诺期,但受要约人有理由相信要约不可撤销,并且为改造珍重了准备工作的。根据这一规定精神,实际中大部分要约是不可撤销的要约。 3)要约人确认了承诺期限的; 要约的撤回与撤销的主要区别是撤回是对没有生效的要约,而撤销是对已经生效的要约。 合同要约的失效 要约的失效是指要约丧失了法律拘束力。要约失效的原因有: 承诺期限届满而没有承诺; 要约被要约人撤销; 要约被受要约人拒绝; 受要约人对要约要约的内容作出实际性变更。 合同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要约邀请又称要约引诱,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与要约的区别主要有: 1、根据当事人的意愿来区分。要约包含有当事人受要约拘束的意旨,而要约邀请只是希望对方主动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依法律规定作出区分。这是指按法律明确规定为某种行为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来区别。 3、根据订约提议的内容来区分。如果订约提议的内容中包含了合同的主要条款,则为要约,否则为要约邀请。 4、根据意思表示是针对特定人还是不特定人发出来区分。要约邀请大多数情况下是向不特定人发出的。 5、根据交易习惯即当事人历来的交易做法来区分。
履约担保(Performance Guarantee) 目录 1什么是履约担保 2 履约担保的形式 3 履约担保的种类 4 《世行采购指南》对履约担保的规定 5 《土建工程国内竞争性文件》对履约担保的规定 6 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对履约担保的规定 什么是履约担保 所谓履约担保,是指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承包人提交的保证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 履约担保是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履约担保的形式 履行担保一般有三种形式:银行履约保函、履约担保书和履约担保金(又叫履约保证金)。 1)银行履约保函银行履约保函是由商业银行开具的担保证明,通常为合同金额的10%左右。银行保函分为有条件的银行保函和无条件的银行保函。 *有条件的保函是指下述情形:在承包人没有实施合同或者未履行合同义务时,由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出具证明说明情况,并由担保人对已执行合同部分和未执行部分加以鉴定,确认后才能收兑银行保函,由招标人得到保函中的款项。建筑行业通常倾向于采用这种形式的保函。无条件的保函是指下述情形:在承包人没有实施合同或者未履行合同义务时,发包人不需要出具任何证明和理由。只要看到承包人违约,就可对银行保函进行收兑。 2)履约担保书履约担保书的担保方式是:当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违约时,开出担保书的担保公司或者保险公司用该项担保金去完成施工任务或者向发包人支付该项保证金。工程采购项目保证金提供担保形式的,其金额一般为合同价的30%一50%。承包人违约时,由工程担保人代为完成工程建设的担保方式,有利于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因此是我国工程担保制度探索和实践的重点内容。 3)履约担保金 履约担保金可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额度为合同价格的10%; 履约担保的种类 履约担保的种类包括:工程合同履约担保、工程招投标履约担保、技术转让合同履约担保、贸易合同履约担保、房地产交易担保、机动车交易担保、房屋产权过户交易安全担保、企业产权过户交易安全担保、合约对冲押金/预付款/质量保证金担保、中介费/佣金担保、产品质量担保、出国留学经济担保、个人分期付款消费担保、诉讼保全担保等。 其中开展最为广泛的的业务有:工程合同履约担保和工程招投标履约担保。 工程合同履约担保:保证担保人(担保公司)向招标人出具履约保函,保证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规定的一切条款将在规定的日期内,以不超过双方议定的价格,按照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该项目。一旦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违约或因故无法完成合同,则保证担保人可以向该承包商提供资金或其他形式的资助以使其有能力完成合同;也可以安排由新的承包商来接替原承包商以完成该项目;还可以经过协商,业主从新开标,中标的承包商将完成合同中的剩余部分,由此造成最后造价超出原合同造价的部分将由保证担保人承担;如果对上述解决方案不能达成协议则保证担保人将在保额内赔付业主的损失。 履约担保金额一般不得低于合同价款的 10% 。若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中标的,履约担保金额不得低于合同价款的15% 。 工程招投标履约担保:保证担保人(担保公司)在投标人投标之前,向招标人出具投标保函,保证中标人将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将提供招标人所要求的履约保函。如果中标人违约,则保证担保人将在保额内赔付招标人的损失。投标保证担保可用于设计招投标、施工招投标、监理招投标、材料采购招投标等各种招投标活动。 投标担保金额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 2% ,最高不得超过 80 万元人民币。 《世行采购指南》对履约担保的规定 工程的招标文件要求一定金额的保证金,其金额足以抵偿借款人(发包人)在承包人违约时所遭受的损失。该保证金应当按照借款人在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以适当的格式和金额采用履约担保书或者银行保函形式提供。担保书或者银行保函的金额将根据提供保证金的类型和工程的性质和规模有所不同。该保证金的一部分应展期至工程竣工日之后,以最终验收为止。可允许承包人在临时验收后用等额保证金来代替保留金。 《土建工程国内竞争性文件》对履约担保的规定 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14天内按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数额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指缺陷责任期结束后28天履约保证金应保持有效,并应按规定的格式或发包人可接受的其他格式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经营的银行开具。 *如果没有理由再需要履约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结束后的28天内发包人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承包人。发包人应将从保证金的开出机构所获得的索赔通知承包人。如果下述情况发生42天或以上则发包人可从履约保证金中获得索赔:项目监理指出承包人有违反合同的行为后,承包人仍继续该违反合同的行为或承包人未将应支付给发包人的款项支付给发包人。 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对履约担保的规定 如果合同要求承包人为其正确履行合同取得担保时,承包人应在收到中标函之后28天内,按投标书附件中注明的金额取得担保,并将此保函提交给发包人。该保函应与投标书附件中规定的货币种类及其比例相一致。当向发包人提交此保函时,承包人应将这一情况通知工程师。该保函采取本条件附件中的格式或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同意的格式。提供担保的机构须经发包人同意。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执行本款时所发生的费用应由承包人负担。在承包人根据合同完成施工和竣工,并修补了任何缺陷之前,履约担保将一直有效。在发出缺陷责任证书之后,即不应对该担保提出索赔,并应在上述缺陷责任证书发出后14天内将该保函退还给承包人。在任何情况下,发包人在按照履约担保提出索赔之前,皆应通知承包人,说明导致索赔的违约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