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赠与合同的法律特征 其法律特征是: 一、赠与是一种合意,是双方的法律行为。赠与合同虽然属于单务、无偿合同,但仍需要有当事人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才能成立。如果一方有赠与意愿,而另一方无意接受该赠与的,赠与合同不能成立。在现实生活中,也会出现一方出于某种考虑而不愿接受对方赠与的情形,如遇此情况,赠与合同不成立。 二、赠与合同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赠与合同是以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给予受赠人为目的的合同,是赠与人转移财产所有权于受赠人的合同。这是赠与合同与借用合同的主要区别。 三、赠与合同为无偿合同。一般在赠与合同中,仅由赠与人无偿地将自己的财产给予受赠人,而受赠人取得赠与的财产,不需向赠与人偿付相应的代价。这是赠与合同与买卖等有偿合同的主要区别。 四、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在一般情况下,赠与合同仅由赠与人负有将自己的财产给予受赠人的义务,而受赠人并不负有义务。在附义务的赠与中,赠与人负有将其财产给付受赠人的义务,受赠人按照合同约定负担某种义务,但受赠人所负担的义务与赠与人所负义务并不是相互对应的。 另外,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 赠与合同范本 一、赠与合同(企业类附义务) 甲方(赠与方):_____(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 乙方(受赠方):_____(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赠与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赠与标的的状况_____ 2.赠与方的权利义务_____ 3.受赠方的权利义务_____ 4.赠与标的的交付_____(包括时间、地点、相关手续的办理等) 5.其它 甲方:_____名称:_____住址:_____电话: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_____盖章:_____ 乙方:_____名称:_____住址:_____电话: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_____盖章: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二、赠与合同(公民类附义务) 甲方(赠与方):_____(姓名) 乙方(受赠方):_____(姓名)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赠与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赠与物的状况 (包括赠与物的名称、质量、数量、所在地等) 2.甲方对赠与物应承担如下责任、义务_____ (明确甲方的权利担保,瑕疵担保义务及相关的责任) 3.甲方享有_____的权利 (明确甲方的撤销权及其他权利) 4.乙方为接受赠与应履行下述义务 (甲、乙双方应对所附义务有明确约定,乙方应按约定履行义务) 5.其它 甲方:_____姓名:_____住址:_____电话:_____ 签字:_____盖章:_____ 乙方:_____姓名:_____住址:_____电话:_____ 签字:_____盖章: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什么是资产收购合司 资产收购合司是收购双方就收购条件和程序达成的合意。资产收购合同,购买方购买目标公司所拥有的资产,买方一般不承受目标公司的债务关系,因其着重点在于资产的转让。资产收购合司的内容 一、 陈述与保证条款 买方可要求卖方的主要经营者或大股东共同作出陈述与保证,承担违反义务的连带赔偿责任,希望能在卖方公司隐匿、转移资产或依法强制解散的特殊情况下得到较为周全的救济,买方希望卖方作出全面和真实的陈述与保证,而卖方为限制自身的责任范围。往往在“卖方所知”的范围内作出相应的陈述与保证。 为平衡双方的利益与责任,保证双方的合法利益,该陈述与保证的内容应为①被收购方应就该转让资产的品质作出真实的陈述,包括质量、使用年限、使用性能等,如果该转让资产存在品质瑕疵,被收购方应作出陈述,不得遗漏、隐瞒和虚假陈述;②被收购方应就该转让资产的权利状况作出陈述,以保证被收购方是该资产的合法处分人。如果该转让资产存在权利瑕疵(包括该资产上负担着的第三人的合法的抵押权、租赁权等),被收购方也应作出陈述,不得遗漏、隐瞒和虚假陈述; ③如收购方同意承担被兼并方的债务,被收购方就债务状况的陈述和保证;④双方可以约定陈述与保证义务的期间,即陈述与保证条款的有效期间。 二、价格及费用承担条款 不同于资产的无偿调拨和企业的合并重组,资产收购具有有偿性。价格条款是买方为取得资产支付价款义务的体现,主要有价款的数额和形式。以转让资产的评估价格为基础,双方可以协商约定资产的转让价格。如果收购方承担目标公司的债务,则应在转让价格上作相应的扣除。支付方式可以采取一次总付或分期付款的方式。分期付款的应当约定每期支付的数额和时间。 在收购过程中会产生各种费用,包括律师费、中介服务费用、资产评估费转让的税费等,对该费用的分担应合同中作出合理的安排, 三、履行条款 履行条款的约定必须全面而细致,包括履行时间、地点、方式、履行期间的义务和履行日程的安排。 在资产转让的合同中,不同的资产交付时间各不一致。为明确转让资产风险负担转移的时间,当事人会指定履行期中的一日为交割日或约定交割日的确定方法。为了保证双方诚信履约,当事人一般采用提存的履行方式。但是,若买方收购资产的目的是想在异地借资产重新进行生产经营,则在签订收购合同时,除关于目标公司的经营管理的约定外,其他,要特别注意有关资产的盘点交割。 四、债务承担条款 一般而言,收购方仅受让被收购方资产而无须承担被收购方的债务。但是被收购的资产和负债等价的情况下,如收购双方同意,收购方可以以承担被收购方债务为条件受让被收购方的资产。我国《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第4条第1项对此就作出规定。另外,在卖方资产和负债并不等价时,如果收购双方同意,买方也可以以承担债务为条件受让资产,但买方应向卖方支付金钱补足差额(在资产大于负债时),或卖方向买方支付金钱以补足差额(在资产小于负债时),双方也可以约定免除差额的补足义务(在资产和负债差额不大时)。 被收购方转让资产,可能会影响到他与第三人已经订立的合同的履行。所以,收购双方可以约定资产转让后卖方与第三人的合同的承担条款,以明确这些合同的履行义务。收购双方可以约定“合同总让”条款。美国判例法认为,受让人在接受全部资产和负债的时候默示同意履行转让人依合同而生的义务。如果资产的转让可能导致卖方与第三人的合同无法履行,收购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卖方可以同第三人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履行,并由卖方承担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履行的法律责任,买方代替承担上述法律责任,但必须相应降低资产的转让价格。 五、抑制竞争承诺条款 收购方购买资产的目的,多数想直接利用该资产继续或重新进行生产经营。为了防止卖方利用经营经验生产同类产品与买方竞争,直接影响收购资产的使用效益,买方可以在合同中要求卖方作出“拟制竞争”的承诺,即卖方承诺在某一地域、某一期间内不与收购方竞争。在英国法中,“拟制竞争”的承诺是“承诺人缩小他将来与非合同当事人贸易自由。”一般而言,从竞争的政策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角度考虑,如果该承诺从内容和结果上来讲并不具有“合理性”,该“拟制竞争”的承诺条款会因限制竞争,违反竞争法而导致无效。“合理性”的界定因个案而不同,而在资产收购合同中、“合理性”的内涵解释得更为宽泛,给予当事人更大的自由。如英国合同法中Nordenfelt v.Maxim Nordenfelt Guns & Ammuition Co.判例,枪械制造商在出售其军火厂时,承诺不直接或间接参与枪械制造业务,为期25年。法官裁定该承诺合理,理由是该工厂是世界范围经营,顾客是各国政府,任何竞争极易影响军火的价值。其他许多国家的竞争法律中也有规范“拟制竞争”合同的规定。我国目前没有对这一问题的法律规范,在个案中可视具体情形适用民法中胁迫,乘人之危或显失公平的相关规定、 六、担保条款 在合同中,买卖双方可以在不违反担保法律的前提下就担保责任范围和担保期限等具体事项作出约定。担保条款和陈述与保证条款有根本不同。担保条款的目的在于保证债权人债权的实观,督促债务人自觉履行债务;而陈述与保证条款的目的在于促使买卖双方就设立债权债务达成一致。而且两个条款的内容和法律效力也完全不同。 七、违约责任条款 合同中可约定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发生纠纷后守约方可以依此条款行使违约金、赔偿金的支付请求权等违约救济权利。 八、争议解决条款。 此条款可约定发生争议后双方解决争议的方法和途径。资产收购合同范本 当事人双方: 资产转让方:————企业(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编编码) 资产受让方:————企业(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编编码) 鉴于 第一条甲方企业性质:—————,注册资本——元,主营——业务,甲方愿意按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将其企业资产给乙方; 第二条乙方企业性质:————,注册资本——元,主营———业务,乙方企业愿意按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受让甲方企业的资产。 第三条甲、乙双方本公平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企业全部资产(以下简称目标企业资产)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合同如下: 合同正文 第一条 目标企业资产条款 1、 土地使用权 位于——市——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年,土地使用权证号:————。 2、 房屋所有权 位于————市——————平方米的房屋所有权,房产证号:—————— 3、 固定资产所有权 目标企业厂房内所有的机器、设备、设施(包括设备资料及所有目标企业档案、备品备件及办公用品)。 4、 无形资产所有权 目标企业“——”牌注册商标,商标注册证号:—————— (详见企业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和目标资产声明细单)。 第二条 债权债务处理条款 目标企业在本合同签订前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其中包括欠职工工资、社会统筹保险及税费)不在本次合同签订的转让资产以内,由甲方自行处理。如发生由此所引起的诉讼和纠纷,由甲方予以处理。 第三条 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条款 现双方议定资产整体出售价格为人民币——万元。该价格包括甲方转让的全部资产价款,但不包括乙方应向土地管理部门缴付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及在转让过程中应向乙方承担的一切税费。 乙方分两期支付转让款。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乙方支付给甲方转让价款的50%,即人民币——万元;甲方完成资产权属在土地管理部门变更登记之日起5日内,乙方支付给甲方转让价款的剩余50%,即人民币——万元。 第四条 履行条款(资产交付条款) 1、 在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根据作为合同附件的目标资产明细单进行资产清点工作,资产清点工作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完成。 2、 在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的第一项款到位后,甲方承诺在30日内负责乙方办理目标资产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包括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固定资产变更登记和无形资产变更登记手续。 3、 有关权证转让手续由甲方负责,乙方配合,办理权属转让手续所需的工本费、手续费由乙方负担。 4、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目标资产权属变更登记完毕之日的过渡期内,甲方应妥善善意管理目标资产,不得有任何有害于目标资产的行为。 第五条 陈述与保证条款 1、 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1)甲方保证目标资产明细单上所列关于目标资产的质量状况、使用年限、性能状况等情况真实; (2)甲方保证以上转让的资产权属无争议、无抵押并无查封,并且甲方对资产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如发生由此引起的有关所购资产产权的一切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负担由此所造成的乙方损失; (3)关于目标资产转让事宜,甲方已获得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复,甲方企业股东会、董事会已做出同意转让目标资产的决议; (4)甲方上述陈述和保证在目标资产交付起2年内有效。 2、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将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诚信履行义务; (2)乙方受让目标资产的资金来源合法。 第六条 保密条款 对于本次目标资产转让中甲乙双方获取的关于对方一切商业文件、数据和资料等信息,双方负有保密义务,除法律强制性规定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七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双均应诚信履约,如有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 如甲方不能依法转让资产,或者在约定期限内因甲方原因不能办理完相关合法资产凭证,则甲方应按照资产转让总额的10%承担违约责任。 2、 乙方应保证在约定期内按时支付合同所约定的款项,如仍不能交付,则乙方按同期应付额10%记赔损失。 第八条 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设附件5份,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也是本合同生效的必备条件,附件包括:1、有关政府部门出具的同意甲方转让资产的批复;2、目标资产明细单;3、土地使用权证明(使用权证和土管局证明);4、房屋产权证明(所有权证和房管局证明)5、甲方股东会、董事会等有权决定转让者同意目标资产转让的决议。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若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代表人: (签字) 代表人: (签字) ————年———月————日相关条目股权收购合同
什么是购销合同 购销合同供方将产品销售给需方,需方接受产品并支付价款的协议。购销合同是中国经济活动中用得最多最广的经济合同,也是经济合同法律关系中最基本的经济合同形式。它属于特殊类型的买卖合同。 购销合同的法律特征 其法律特征如下: 1.购销合同的标的必须是财物。购销合同是转移财产的经济合同,其标的只能是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实物形态的财产,如工矿产品、农副产品。凡不是以实物形态为内容而转移所订立的经济合同,都不是购销合同。同时,购销的财物必须是法律允许流通的。 2.购销合同转移的物质财产是有偿转让其所有权或者经营管理权。购销合同是依照等价交换的原则进行的。供方将自己生产或经营的一定数量的物质财产有偿转让给需方,也就丧失了对该财产的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需方交付了价款也就取得了该财物的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3.签订购销合同可根据市场供需情况和当事人的实际需要来签订。 购销合同的分类 购销合同按其标的不同,可以分为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和农副产品购销合同两大类; 按其购销形式不同,可以分为供应、采购、预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等6种合同。 供应合同,是物资部门和工业部门之间以及工业部门相互之间,根据物资分配计划,以生产资料调拨供应为内容而达成的协议。采购合同,是工业、商业和其他单位,为了生产、流通等方面的需要,购买产品、原辅材料等而签订的协议。 预购合同,是国营商业和供销社与农业生产单位之间对一些特定的农副产品在收获前预订收购的协议。预购方给付预售方一定的预付款,预售方在农副产品收获后按合同约定的标的的数量和质量交售给预购方,预购方补齐价款。 购销结合合同,是商业收购部门在收购农副产品时,同时供应农业生产部门某些必要的工业品的合同。收购农副产品与销售工业产品互为条件,两种购销关系存在于同一合同中,每一方当事人既是购货方,又是销售方。结算时,各作各的价,各付各的款。 协作合同,也叫物资协作合同。是协作双方在保证完成国家任务的前提下,交换本单位有权支配的生产资料或生活资料而签订的合同。 调剂合同,是为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之间调剂物资余缺而签订的协议。它是物资、工业和商业部门有组织、有领导地通过召开调剂会议而签订的。 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是购销合同中最重要的一种合同。是经济主体之间转让工矿产品的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这里的工矿产品主要包括工业品生产资料和工业品生活资料。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也是购销合同中一种较重要的合同。它是农业经济组织或者专业户、承包户与商业组织及其它社会组织之间为购销农副产品而明确权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除具有一般购销合同的特征外,还有如下主要特征: 其一,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要符合农副产品的特点; 其二,农副产品购销合同一般没有有关奖售、平价物资、定金或预付价金等条款。 购销合同的合同范本 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 1.本合同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订立的,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2.合同条款: ①签订双方商妥订货产品总值人民币____元。其产品名称的规格、质量、数量、单价、总值、交货付款等详如附表。 ②产品及原材料检验方法; ③产品价格规定; ④产品的包装方法及费用负担; ⑤产品交货方法及费用负担; ⑥货款及费用等结算方法; ⑦补充条款。 3.经济责任: (1)供方如未能履行合同,须负下列责任: ①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需方同意利用的,按质论价,退货贬值总值价款,不能利用的,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延误交货时间,每天应偿付需方千分之__的罚款。 ②产品数量不符合规定:少交需方仍有需要的照数补交;因延期而不要的,可以退货,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不能交货的,应偿付需方以不能交货的货款总值的百分之___的罚金。 ③产品包装不符合同规定: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应偿付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的千分之__的罚金。 (2)需方未能履行合同时,须负以下责任: ①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百分之__罚金。 ②中途退货,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同意退货的偿付退货部分货款总值千分之__的罚金。 ③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交原材料或技术、资金、包装物,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偿付顺延交货产品总值每日千分之__的罚金;不能提供时,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④自提产品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供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千分之__罚金。 ⑤未按规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以延期付款总额千分之__的罚金。 ⑥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拒绝接货,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3)产品价格:如需要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方能变更。 (4)任何一方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鉴证机关备案。 (5)如因生产原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需要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天与对方协商修订调整,并报鉴证机关备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一方变更合同,对方有权拒绝收购,因此而不能执行合同应偿付对方千分之___的罚金。 (6)确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影响执行合同或延期交货,需提前__天通知对方,经有关机构证明,可酌情减免罚金。 4.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和纠纷,签约双方协商不成,均可向法院提出诉讼。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两者选一) 5.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六份,供需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双方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各一份。 供方单位(盖章):_______ 需方单位(盖章):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开户行、帐号:_________ 开户行、帐号:_______ 购销合同的注意事项 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采购、预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等合同)中产品数量、产品质量和包装质量、产品价格和交货期限按下规定执行: 1、产品数量,由供需双方协商签订。产品数量的计量方法,按国家的规定执行;没有国家规定的,按供需双方商定的方法执行。 2、产品质量要求和包装质量要求,有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者行业强制性标准的,不得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者行业强制性标准签订;没有国家强制性标准,也没有行业强制性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签订。供方必须对产品的质量和包装质量负责,提供据以验收的必要的技术资料或实样。产品质量的验收、检疫方法,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 3、产品的价格,除国家规定必须执行国家定价的以外,由当事人协商议定。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内国家价格调整时,按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格执行。逾期提贷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格执行。 4、交(提)贷期限要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领导出席天然气购销合同签署仪式)货,应在事先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什么是质押担保 质押担保是贷款的一种担保方式,即借款人可以用银行存款单、债券等权利凭证作为质物交贷款银行保管,当借款人不能还款时,贷款银行依法处分质物偿还贷款本息、罚息及费用。 目前对质物有较严格的要求,仅限于银行存款单、国家债券、国有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及银行汇票、银行本票。 且银行存款单必须是此项贷款经办银行的存单,且银行承诺免挂失;凭证式国债仅限于此项贷款经办银行代理发行并兑付的国债。 质押担保的范围 质押担保的范围,是指出质人所承担的质押担保责任的范围。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主债权,是指主合同中约定债务人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不包括利息以及其他因主债权产生的附随债权。 利息,是指在实现质权时主债权的已届清偿期的一切利息,利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但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约定过高的利息,否则法律不予保护。 违约金,是指主合同当事人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给付对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损害赔偿金,是指债务人未履行合同,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务人应当赔偿的金额。 质物保管费用,是指质权人占有质物,在保管质物期间所支出的费用。例如,对质物进行必要维护所需费用,动物作为动产出质时,对动物进行饲养所支出的饲料费等。 实现质权的费用,是指实现质权时所需的一切费用。例如,质物估价的费用、质物拍卖的费用等。 质押担保的范围,也可以由当事人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应当适用担保法关于法定质押担保的范围。当事人约定质押担保的范围的,可以小于法定担保范围,也可以不限于法定担保范围,只要约定的质押担保范围不超过主债务范围,而又不违反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的。 动产质押担保的注意事项 在使用质押担保时,当事人应注意以下五个问题: (1)质押的财物,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即法律允许流通和可以强制执行的财物。 (2)使用质押担保,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的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内容主要包括: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质押担保的范围;质物移交的时间;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3)质押担保的范围主要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4)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毁损的,质权人要承担民事责任。 (5)实现质权的途径,一般是折价,拍卖或变卖三种途径。质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什么是违约定金 定金是以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在担保法理论上, 根据定金担保目的的不同, 可以将其区分为订约定金、成约定金、解约定金和违约定金。 违约定金是指以定金的放弃或者双倍返还作为违反合同的补救方法而约定的定金。 违约定金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以当事人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作为适用定金罚则的条件,“解释”进一步对“不履行”分不同情况作了不同规定: 一是明确规定违约定金处罚的条件不但要有迟延履行等违约行为,还要有因该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落空的结果,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二是主合同部分得到履行,部分没有履行,一方当事人因此受到了损失,但是合同的目的没有完全落空,这时,既要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当事人进行定金处罚,又不能使定金全部被罚。 三是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第三人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能否适用定金罚则的规定。对于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当事人一方受定金处罚后,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什么是跨境提供 跨境提供是指从一成员方境内向另一成员方境内提供服务,其中的“跨境”是指“服务”过境,通过电讯、邮电、计算机联网等实现,至于人员和物资在现代科技环境下则一般无需过境。例如,国际金融中的电子清算与支付、国际电信服务、信息咨询服务、卫星影视服务等。跨境提供的特点 跨境交付的特点是服务的提供者和消费者分处不同国家,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就服务内容本身而言已跨越了国境。它可以没有人员、物资和资本的流动,而是通过电讯、计算机的联网实现,如一国咨询公司在本国向另一成员客户提供法律、管理、信息等专业性服务,以及国际金融服务、国际电讯服务、视听服务等。也可以有人员或物资或资金的流动,如一国租赁公司向另一国用户提供租赁服务以及金融、运输服务等。这类服务贸易充分体现了国际贸易的一般特征,是国际服务贸易的基本形式。 就费用与成本而言,跨境提供是最便捷和最经济的一种服务提供模式。一方面,服务的消费者和提供者不必承担像其他3种服务提供模式下一方或双方必须流动才能提供或接受服务所产生的费用或成本,如在境外消费的模式下消费者流动到服务提供者的服务提供地国,在商业存在的模式下服务提供者以设立新的商业实体的形式流动到东道国,而在自然人流动的模式下服务的提供者以自然人的身份流动到东道国提供服务。另一方面,由于提供者和消费者都不必流动,跨境提供实际上为消费者和提供者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资源而收益并不一定会逊色于其他的服务提供模式。">编辑]国际价格差能否成为跨境交付的动因 跨境交付是典型的服务出口,但跨境交付的服务产品并非典型的服务产品,它的历史要比典型的服务产品短得多。因为它需要现代通信和电子手段的支持。这种服务产品(比如银行的异地结算、远程教学等) 的非典型性是因为它是被分离的服务或长距离服务,即服务被运输了,并通过运输而交付。这就是说,这种服务贸易模式是不需要服务供给者和服务需求者“面对面 ”交易的。正因为服务被“运输”,供需双方才可以不直接接触而完成交易。服务产品的所谓“非贸易品”特征在跨境交付模式中并不存在,所以,跨境交付的国际服务贸易只要是部门间的,没有理由说明其动因与作为可贸易品的货物国际贸易是不一致的。可以认为,比较成本理论对国际货物贸易与跨境交付的服务贸易动因的解释力是一致的。之所以国际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适用于同样的动因理论,是因为服务的被“运输”。据此,那些具有光盘、文件和其他物质载体的,而产品核心内容是服务的服务产品的国际贸易,包括正在蓬勃发展的大量离岸服务外包,也都作为跨境的服务贸易而适用货物贸易理论。参考文献↑ 金孝柏.教育服务贸易中的跨境提供↑ 李慧中.比较优势与国际服务贸易动因:一个区分不同贸易模式的新研究.国际贸易研究,2009年
什么是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报关单位是指依法在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和报关企业。报关单位划分为两种类型,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和报关企业。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是指依法直接进口或者出口货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范围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依法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成为对外贸易经营者。对于一些未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从事非贸易性进出口活动的单位,如境外企业、新闻机构、经贸机构、文化团体等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常驻代表机构,少量货样进出境的单位,国家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等组织机构,临时接受捐赠、礼品、国际援助的单位,国际船舶代理企业等,在进出口货物时,海关也视其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我国的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主要有贸易型、生产型、仓储型的企业等。这些企业一般都有进出口经营权,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经海关注册记,取得报关资格后,只能为本企业的进出口货物办理报关纳税等事宜。我们称这些报关单位为自理报关企业。 参考文献 ↑ 刘庆珠.《报关实训》.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9-09-01
金钻11国简介 关注“金砖四国”和“金钻11国”的投资市场,配置相应的投资组合,将是全球投资的重要途径。 金钻11国是著名投资银行-高盛在2002年前后首创“金砖四国”之后,于近期再次首创的一个投资新概念(Next-11)。金钻11国分别为墨西哥、印尼、尼日尔利亚、韩国、越南、土耳其、菲律宾、埃及、巴基斯坦、伊朗和孟加拉。亚洲:越南、印尼、菲律宾、韩国、孟加拉、巴基斯坦中东:伊朗非洲:埃及与尼日利亚欧亚之间:土耳其美洲:墨西哥 这11个新兴市场经济潜力仅逊于金砖四国,高盛预测“4+11”的GDP在2035年可望超越七大工业国家,2050年“金钻11国”的GDP将与美国比肩。因此,“金钻11国”将是继“金砖四国”后,又一吸引全球投资市场眼球的投资新概念。 “金钻11国”中亚洲国家占7席,再次证明全球投资市场持续看好亚洲,全球经济重心将向亚洲转移。 也有著名投资咨询公司提出“金砖四国”加上印尼、墨西哥、土耳其(E7), 将成为未来全球经济的主角;日本的“金砖四国研究所”最近推荐越南、印尼、南非、土耳其及阿根廷(VISTA);还有“金砖四国”加上哈萨克和南非的(BRI CKS)、把“金砖四国”中的巴西换成越南的(VRICS),以及土耳其、越南和泰国的(TVT)等新概论,层出不穷,眼花缭乱。 从“金砖四国”到“金钻11国”的投资新概念,无非再次告诉投资大众,新兴市场的崛起,超越发达市场的高速发展,将成为21世纪全球经济发展的主旋律。因此,在相当长的时间中,关注“金砖四国”和“金钻11国”的投资市场,配置相应的投资组合,将是全球投资的重要途径。 不过,国际金融市场上尚未推出投资“金钻11国”的基金。因此,要投资“金钻11国”,就得领先一步,自制“金钻11国”的投资基金。时下,已有香港基金专业人士开始挑选相关基金,自行组合配置“金钻11国”基金了。这种基金DIY ,也可供赢在起跑线的投资者参考。 目前,除伊朗未开放市场,尼日尔利亚的股市设立不足半年,尚无法投资外,其他9个市场或选单一基金,或选相关的区域基金,均可投资。 巴基斯坦和孟加拉,虽没有专门的基金,但在香港的基金当中,有少量涉及这两个市场的,如首域印度次大陆基金。 摩根富林明中东股票基金,已有土耳其、埃及等投资。怡富东协基金拥有印尼、菲律宾和越南三个市场。单一投资墨西哥的基金目前也没有,可借助拉丁美洲基金投资。在香港热门的拉美基金中,霸菱拉丁美洲基金持有墨西哥股票的比重较多。韩国、印尼、越南和菲律宾,在港均有相对应的单一基金,其中收益表现较佳的分别有: 富达印尼基金2006年收益63%,德盛菲律宾基金2006年收益72%,怡富韩国基金2006年收益14%以及怡富越南机会基金等。 墨西哥、越南和韩国被看好 “新钻11国”中,以韩国、墨西哥和越南最被看好。由于受到美国和巴西两大经济体的辐射,最近5年,外资流入墨西哥的年均金额高达175亿美元,高居拉丁美洲第一位,是印度的11倍。根据经济模型预测,到2050年,墨西哥将超越俄罗斯、英国和德国,成为美国、中国、印度、日本、巴西之后的全球第六大经济体,墨西哥国民人均收入也将达到5.3万美元,超过中国、印度和巴西。 而韩国目前经济水平则最有潜力与金砖四国等量齐观。高盛预测,到2025年,韩国将成为世界第九大经济强国;到2050年,人均收入将从目前的1.7万美元增长到8.1万美元,仅次于美国。 紧跟墨西哥和韩国的是越南,越南股市2006年上涨150%,涨幅高居亚洲第一。高盛预计越南未来十年可维持7%的经济增长。排名榜末的是巴基斯坦、孟加拉国和尼日利亚。 高盛集团认为,新兴市场要想维持目前的高增长趋势,须持续关注通货膨胀、政府赤字、外债、投资率等经济指标。此外,“科技基础”“人力资源”“政治环境”等等,都会影响这些国家能否达到预测中的经济成就。 这些投资“金钻11国”的基金,大多属于波动较大、风险相对较高的新兴市场基金。在投资方法上,要注意回避可能出现的大起大落的风险,也要根据不同的经济发展情况,对相应的基金进行比例化配置,不能平均分配资金,还要设立相应的止损和止赢点,并视市场情况不断在基金间转换,争取更大收益。同时,在投资技巧上, 尽可能采用“定投”,或择时分批买入,坚持数年,必有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