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交易日 [Last trading day]: 1、期货或期权合约允许的交收月份的最后一天。合约的最后交易日必须以现货、金融工具、或根据期货合约的协议作结算。 2、B股最后交易日:相当于A股的股权登记日,B股最后交易日就是含权息或含权或含息股票交易的最后一天,只要在最后交易日收盘止一直拥有B股者,即可拥有该B股的送股、转增股、派发现金红利等权利,并能通过B股“最后交易日”来确定B股“股权登记日”的具体日期。 由于B股实行T+3交收制度,则B股的“股权登记日”是“最后交易日”后的第三个交易日,直至“股权登记日”这天为止,B股投资者的股权登记才告完成,这就意味着B股股份至股权登记日为止,才真正划入B股投资者的名下。 最后交易日是一个投资者特别需要关注的日期,权证的交易日并不等同于权证的到期日。在现行的权证管理办法中,权证到期日前第六个交易日即为权证的最后交易日,过了最后交易日,权证停止交易,权证持有者可以行权但不能交易。以即将到期的招行认沽证为例,招行CMP1的到期日是2007年9月1日,倒推5个交易日即8月24日是招行CMP1的最后交易日,过了8月24日该权证停止交易。在此提醒投资者,招行CMP1到期成为废纸的命运已成定论,投资者应该在最后交易日前伺机卖出,以免过了最后交易日遭受损失,而万一没有卖出,更不可误行权,以防一错再错,损失更大。同样即将到期的认购权证国电JTB1的最后交易日是8月28日。 本篇文章来源于 九九权证网 转载请以链接形式注明出处 网址:http://www.580099.com/Article/school/base/200810/Article_20081013171413_1423.html相关词条 管理理论 管理软件 西方经济学 期货 国际金融 MBA 经济学派 股票 银行 保险 人力资源 经济学家 基金 财政 贸易 参考资料 1.中国经济网:http://www.ce.cn/ 2.和讯网:http://www.hexun.com/ 3.新华网:http://www.xinhuanet.com/
百慕大式权证(Bermuda Style Warrant) 目录 1 百慕大式权证概述 2欧式权证、美式权证、百慕大式权证三者的区别 百慕大式权证概述 权证按行使期限,分为美式权证、欧式权证和百慕大式权证。 百慕大权证是行权方式介于欧式权证和美式权证之间的权证。标准的百慕大权证通常在权证上市日和到期日之间多设定一个行权日。 取名“百慕大”是因为百慕大位于美国本土与夏威夷之间。后来,百慕大权证的含义扩展为权证可以在事先指定的存续期内的若干个交易日行权,例如我们假设百慕大权证,行权日可以设为2005年12月10日、2006年2月10日、2006年4月 10日、2006年6月10日等。 百慕大权证由于给予权证持有人更多的行权日选择,因此价格比同等条款的欧式权证高,但应低于同等条款的美式权证。 欧式权证、美式权证、百慕大式权证三者的区别 欧式权证的持有人只有在约定的到期日才有权买卖标的证券,而美式权证的持有人在到期日前的任意时刻都有权买卖标的证券。百慕大式权证是权证的一个名称,是同欧式、美式权证相对应的,是根据权证行权期限来划分的。 欧式权证的行权期限只有一天,美式权证的行权期限为自上市开始后所有的交易时间。 而百慕大式权证的行权期限既不是天天,也不是一天,而是一段时间。即权证投资者可以在一段时间内行使权证所赋予的这项权利。
目录 1 什么是创设制度 2 创设制度的特点 3 创设制度的影响及作用 4 创设制度的缺陷 什么是创设制度 创设制度是指在权证上市后,由有资格的券商在结算公司进行履约担保后,发行的与原权证条款完全一致的权证。简单来说,类似于一种增加权证供应总量的卖空行为,在一个靠投机者确定价格的市场中引入了部分理性的投资机构来平衡供给和稳定价格。从这一点来说,创设机制对于抑制权证价格炒作将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需要指出的是,创设与券商发行备兑权证有一定的区别。创设是对市场中已有权证的发行,创设而来的权证,其条款、证券简称、交易代码都与原有权证一样。 打个比方,如果某券商创设了5000万份武钢认购权证,那么,武钢认购权证(简称武钢jtb1)就好比进行了一次增发,其流通盘增加了5000万份,而不是设立了一个流通盘为5000万的“武钢jtb2”;而如果是券商发行备兑权证的话,那就是创立了一个新权证,证券简称、交易代码都会与原有权证有所区别。 创设权证的步骤 创设权证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以创设1000万份武钢认购权证为例。 1、券商要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一个专用账户,并存入1000万股武钢股票用于履约担保。 2、券商要向交易所提出创设申请,并提供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其已提供行权履约担保的证明,交易所审核后会通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该券商权证创设专用账户生成1000万份武钢认购权证。 3、生成的1000万份武钢认购权证当天并不能交易,必须等到第二天以后,券商才能在二级市场上按照市价卖出。 创设与发行的区别 1、创设是凭空生成,类似于卖空。 2、无需经过发行,创设后直接向二级市场销售。 3、创设的是原有权证,具有相同的行权价、行权方式、截止日期、代码。 4、创设人通常以赚取先期卖出和后期买入之间的差价为目的,而发行认通常以赚取发行费和后期融资为目的。 5、创设后权证供应量迅速扩大,而注销后供应量又迅速缩小,可机动灵活调整短期供求。 创设制度的特点 1、创设制度的目的:调整短期供求,平抑市场价格。 2、创设的特点:机动灵活。 3、创设的条件:全额股票或现金作担保、交易所批准。 4、创设对象:目前仅限于武钢认购和认沽权证。 5、终结方式:通常以适当的价格从二级市场购回,再向交易所注销,不排除最后行权。 创设制度的影响及作用 1、创设制度的影响 作为权证市场的一项重要制度,创设无论是对股票还是权证,都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1)对权证而言,创设将使权证价格向理性价值回归。 2)对权证市场来说,如果权证价格被严重高估,必定有多家有资格的券商会进行创设,新增供应量必然对权证价格进行打压,而随着权证价格的逐渐下降,券商们则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创设操作,直到权证价格接近于合理价格。 通过这种市场机制,权证的价格大幅偏离理论价格的现象将得到有效控制。 2、创设制度的作用 1)创设对标的股票股价将起一定的推动作用。由于认购权证价格高估时,创设人需要买入标的股票作为担保进行创设,再加上投资者对此的预期可能也导致投资者跟风买入标的股票,因此标的股票有可能随认购权证价格高估出现上涨,而这也将有利于权证与标的股价走势的一致。 2)创设将同时增加权证市场和股票市场的流动性。创设权证与权证回购注销将增加权证市场的流动性,同时创设担保所需的标的股票的买卖也将极大地增加标的股票市场的流动性。 创设制度的缺陷 1、创设是一项制度创新,全球没有实行。 2、供应量变动过于随意,给市场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造成市场剧烈波动。 3、有关权力部门影响市场的权力过大,难免利益输送之嫌,造成市场不公平。 4、给先期的权证投资者和发行人的利益带来冲击,有可能影响到权证一级市场的正常发行和二级市场的正常发展。 5、对认沽权证的创设量没有限制,而对认购权证的创设量却是有限的。 6、通过创设认购权证来平抑价格的目的可能难以令人满意。 7、创设制度能否长期实行,有待市场的检验。
目录 1 股本权证概述 2 股本权证的优势 3 股本权证和备兑权证的共同点 4 备兑权证和股本权证的差异 股本权证概述 权证按发行人可分为两类:股本权证(Equity Warrant)和备兑权证(Derivative Warrant)。 股本权证通常由上市公司自行发行,也可以通过券商、投行等金融机构发行,标的资产通常为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股票。股本权证通常给予权证持有人在约定时间以约定价格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权利,目前绝大多数股本权证都是欧式认购权证。在约定时间到达时,若当前股票的市面价格高于权证的行使价格,则权证持有人会要求从发行人处购买股票,而发行人则通过增发的形式满足权证持有人的需求。 股本权证的优势 作为创新的融资方式,股本权证在上市公司增发等再融资过程中,具有以下优势: (1)股本权证有助于将老股东的认股权证券化。通过在增发过程中引入认股权证,老股东如果不愿或者无力认购则可将其认购权有偿转让给其它有能力的投资人,以使认股权最终落在有意认购的投资者手中,进而提高上市公司增发的认购率。 (2)股本权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补偿老股东的损失。通过在增发中引入认股权证,尽管利益转移现象仍然存在,但由于认股权证的引入可提升公司的市场价值,使得上市公司有能力在不减少自身利益和小股东既得利益的前提下,对小股东进行适当补偿,这有助于改变小股东在增发过程中的不利地位,消除增发消息对上市公司的不利冲击及其所产生的系统性风险。 (3)股本权证在再融资过程中实际上提供了市场化的价格修正机制。由于权证属于持有人的一项权利而非义务,因而投资人可根据市场走势来决定是否行权,从而为增发定价的合理性提供一次市场化的检验机制;而且由于行权的时间和数量都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这些无疑都提高了价格操纵的成本和风险,一定程度上抑制价格操纵现象的发生。 (4)股本权证还提供有效的事后约束机制。在引进权证发行后,由于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的利益和投资者是否在到期之前执行认股权证密切相关,因而在认股权证有效期间上市公司管理层及其大股东通常会更加努力地提升上市公司的市场价值,并约束任何有损公司价值的行为。而且通过权证的分期发行和发散实施,还可使募集资金根据需求分批到位,减少了募集资金闲置的机会成本,并能降低募集资金被上市公司随意改变投向的风险。 股本权证和备兑权证的共同点 股本权证和备兑权证的共同之处: 1) 持有者都有权利而无义务,即两者都有期权的特征。在资金不足、股市形势不明朗的情况下,投资者可以购买权证而推迟购买股票,减少决策失误可能造成的损失。 2) 两者都有杠杆效应。持有者只要支付权证的价格就可保留认购股票的权利。因为权证的市场价格大大低于股票的价格,所以,购买权证提供了以小博大的机会。 3) 两者的价格波动幅度都大于股票。认股权证和备兑权证的价格都随股票的市场价格波动而同向波动,由于杠杆效应,其波幅都大于股票波动幅度。 备兑权证和股本权证的差异 备兑权证和股本权证除了发行者不一样之外,还有以下差异: 1) 发行时间。股本权证一般是上市公司在发行公司债券,优先股股票或配售新股之际同时发行。备兑权证发行时间没有限制。 2)认购对象。股本权证持有者只能认购发行股本权证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备兑权证持有者有时可认购一组股票。同时、针对一个公司的股票,会有多个发行者发行备兑权证,它们的兑换条件也各不一样。 3)发行目的。股本权证与股票或债券同时发行,可以提高投资者认购股票或债券的积极性。同时,如果到时投资者据此认购新股,还能增加发行公司的资金来源。备兑权证发行之际,作为发行者的金融机构可以获取一笔可观的发行收入。当然它也要承受股市波动给它带来的风险。 4)到期兑现。股本权证是以持有者认购股票而兑现,备兑权证的兑现,可能是发行者按约定条件向持有者出售规定的股票,也可能是发行者以现金形式向持有者支付股票认购价和当前市场价之间的差价。
什么是杠杆比率 杠杆比率是正股市价与购入一股正股所需权证的市价之比,即:杠杆比率=正股股价/(权证价格÷认购比率) 杠杆比率可用来衡量“以小博大”的放大倍数,杠杆比率越高,投资者盈利率也越高,当然,其可能承担的亏损风险也越大。" 杠杆比率的表现 认股证的吸引之处,在于能以小博大。投资者只须投入少量资金,便有机会争取到与投资正股相若,甚或更高的回报率。但挑选认股证之时,投资者往往把认股证的杠杆比率及实际杠杆比率混淆,两者究竟有什么分别?投资时应看什么? 想知道是否把这两个名词混淆,可问一个问题:假设同一股份有两只认股证选择,认股证A的杠杆是6.42倍,而认股证B的杠杆是16.2倍。当正股价格上升时,哪一只的升幅较大?可能不少人会选择答案B。事实上,要看认股证的潜在升幅,我们应比较认股证的实际杠杆而非杠杆比率。由于问题缺乏足够资料,所以我们不能从中得到答案。 杠杆比率=正股现货价÷(认股证价格x换股比率) 杠杆反映投资正股相对投资认股证的成本比例。假设杠杆比率为10倍,这只说明投资认股证的成本是投资正股的十分之一,并不表示当正股上升1%,该认股证的价格会上升10%。 以下有两只认购证,它们的到期日和引伸波幅均相同,但行使价不同。从表中可见,以认购证而言,行使价高于正股价的幅度较高,股证价格一般较低,杠杆比率则一般较高。但若投资者以杠杆来预料认股证的潜在升幅,实际表现可能令人感到失望。当正股上升1%时,杠杆比率为6.4倍的认股证A实际只上升4.2% (而不是6.4%),而杠杆比率为16.2倍的认股证B实际只上升6%(而不是16.2%)。 实际杠杆比率 要预计认股证的升跌幅,我们应该看实际杠杆。实际杠杆是由杠杆比率及对冲值相乘而来: 实际杠杆比率 = 对冲值×杠杆比率 透过实际杠杆,投资者可知道当正股升跌1%时,认股证的理论价格会变动多少个百分点。如投资者欲争取较高的回报率,实际杠杆将提供较实用的资料。不过,投资者须注意实际杠杆的数据是假设其它因素不变(引伸变化及市场因素),而数据亦只反映正股价在短时间内变动时,认股证的理论变幅,所以投资者不要以为一只提供10倍实际杠杆的认股证,其理论升跌在任何时间也是正股的10倍。 最后提醒投资者,实际杠杆比率有如一把双面刃,看中正股表现时可以取得较高的利润,看错时则同样会有较大的损失,所以投资者不应只着眼于潜在回报有多大,还要看潜在风险有多高,那才可在风险与回报之间取得平衡。 本条目在以下条目中被提及 EDF模型 Marketiva公司 NorthFinance公司 中国光大外汇、期货(香港)有限公司 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 战略地位与行动评价矩阵 房地产证券 权证 权证投资 杠杆收购 杠杆融资效应 美国长期资本管理公司 股指期货 股票现货 财务状况 资产收益率 金融控股公司 银行资本 更多条目(18)... 关键字 杠杆比率.
换股比率(Conversion ratio) 什么是换股比率 换股比率是指在权证到期时,多少份权证单位可兑换一个相关资产单位。具体地说,控制1股正股股份或1点指数所需要的窝轮份数,例如一只窝轮的换股比率是10兑1,代表在到期日10份窝轮可换1股正股。 窝轮的价格是根据不同条款而定,所以即使有时候窝轮条款接近,但窝轮的价格却会不同。例如有两只窝轮,其行使价及到期日相近,引伸波幅也没有明显分别,为何一只的价格是几分钱,另一只的价格则是几港元呢? 其实,即使是条款完全一样的窝轮,其价格差距也有可能很大,此乃由于换股比率的不同。 假设有窝轮A和B,其条款如下: 虽然以上两只窝轮的每轮面值相差10倍,但事实上这两只窝轮的价格是相同的。以窝轮A来看,换股比率为100兑1,即投资者需买入100份窝轮才可以控制1股正股,换言之,控制1股的成本是26港元(0.26港元乘以100)。相反,以窝轮B来看,换股比率为10兑1,控制1股的成本也是26港元(2.6港元乘以10)。因此,这两只窝轮的价格是相同的,只是因为换股比率不同,才出现高低之别。 换股比率解析 投资者若持有备兑认购证、备兑认沽证、认股权证、可换股证券等,并有意行使上述衍生工具的权利,就需按换股比率去认购或认沽指定产品(如正股、实物、现金等)。 以较普及的备兑认购证为例,假设该认购证为美式认购证(即认购证可随时行使),兑换份数为十份,其换股比率将为0.1,即投资者每持有十份认购证,将可以行使价兑换一份正股(或与正股股价等同的现金)。 在兑换正股前,投资者需考虑两大因素: 1、该备兑认购证必须为美式认购证;若是欧式认购证,持有者是无权实时行使该认购证去兑换正股。 2、备兑认购证的行使价必须高于正股股价,否则投资者无须既费时又要交手续费去行使认购证,他们大可直接在市场购入正股即可。 至于可换股证券(Convertibles)的换股比率计算方法,则有别于认股权证、备兑认购证(或备兑认沽证)。其换股比率,等于可换股证券的面值除以换股价;假如每张可换股证券的面值为50元,换股价为100元,则其换股比率应为0.2(50÷100=0.2)。不过,行使可换股证券兑换指定产品前,宜先看清条款中有否订明为美式可换股证券。 换股比率= 1/兑换份数 例:兑换份数为10份 换股比率= 1/10 = 0.1 注:凡持有十份认股证或备兑认购证,将有权向上市公司或发行商以行使价兑换或认购一份正股。 本条目在以下条目中被提及杠杆比率关键字换股比率,Conversion Ratio,Conversion ratio.
价外风险概述 价外风险是权证投资五大风险之一。 权证的价值可以拆分为内在价值和时间价值两部分。内在价值是指权证立刻行权可以获得的收益;时间价值则可以理解为从现在至权证到期日这段时间,正股上升(下降)可能对认购(认沽)权证造成的升值。 根据正股价格与行权价的关系,可以将权证分为价内权证、平价权证以及价外权证三类。以认沽权证为例,当正股价格小于行权价格时,若即刻行权,二者之差便是所得收益,该收益大于零,故称其为价内权证;当正股价格等于行权价格时,即刻行权所得收益为零,称其为平价权证;当正股价格大于行权价格时,若即刻行权会造成亏损,因此不具有内在价值,称其为价外权证。平价权证和价外权证内在价值为零,因此,其市场价格完全是权证时间价值的体现。 深度价外 根据权证立刻行权所获得的收益或亏损的程度,可以进一步提出深度价内权证和深度价外权证的概念。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上的认沽权证绝大多数属于深度价外权证。例如,招行认沽权证将于2007年9月1日到期,行权价为5.48元。截至2007年6月28日,招商银行收盘24.74元,正股的价格远远高于认沽权证的行权价。招商银行股价至少要跌到5.48元,招行认沽才具有行权价值。显然,这种可能性非常小。 那么,为什么我国会出现这么多深度价外的认沽权证呢?事实上,很多认沽权证并非一开始就是处于深度价外的。我国目前流通的这批认沽权证的发行时间都比较早,大部分集中在2006年的上半年,而当时相应正股的价格都比较低,跟权证的行权价比较接近,权证仅仅是轻度价外状态。在历经了一年多的大牛市之后,正股的价格早已今非昔比,远远超出了当时设定的行权价格,从而使得这些认沽权证全部变为深度价外。 价外风险 价外权证包含权证的一类特殊风险,即价外风险。对于深度价外的认沽权证,尤其是临近行权期时,投资者应该尽量避而远之。这是因为,一方面,权证在到期日总会回归自己的真实价值,而临近到期的深度价外的权证理论价值接近零,到期后很可能成为废纸一张。另一方面,深度价外权证的市场价格仅仅是其时间价值的体现,而临近到期权证时间价值衰减得很快,极易给投资者带来较大损失。例如,茅台认沽权证从5月9日至5月22日这7个交易日内,价格从0.428元跌至0.003元,跌幅超过99%,致使不少投资者损失惨重。
名称 价内权证 信息说明指权证持有人行权时,权证行权价格低于标的证券结算价格的认购权证;或者标的证券结算价格低于权证行权价格的认沽权证。当出现价内权证的时候,行权可以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