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式预算制,即把国家财政收支汇编在一个统一的预算表中。这种编制形式,结构简单,方法简便,能明确地反映预算的全貌,但缺点是不能明确地反映各项收支的差别和财政赤字的成因。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以前,世界各国均采取单式预算制。单式预算制是将政府的全部财政收支汇编在一个统一的预算表之中,因而能从整体上反映年度内政府财政收支情况,便于了解政府财政的全貌,完整性强,体现了国库统一和会计统一的原则要求,也便于立法机关的审议批准和社会公众了解。 单式预算符合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健全财政”的原则,与当时国家职能的简化、财政活动范围的狭小,以及人们对财政计划的透明、公开、简单的要求是合拍的,因而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起到了监督和控制政府财政收支的作用。
单位预算的定义 单位预算(unit budget) 单位预算是指列入部门预算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它单位的收支预算。单位预算是国家预算的基本组成部分。它是指各级政府的直属机关就其本身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年度经费收支所汇编的预算。单位预算的编制原则 单位预算的编制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单位预算的编制原则一般是: (1)必须以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各项法律法规为依据。 (2)必须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为基础。 (3)必须以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为准则。 (4)必须遵循完整性原则。 (5)必须遵循真实性原则。 (6)统一性原则。 (7)年度性原则。要求各事业单位的预算必须按财政年度进行编制。 (8)讲政治的原则。中国单位预算的划分 中国根据经费领拨关系和行政隶属关系,将单位预算划分为一级、二级和基层三级。 ①一级单位预算,是直接从同级财政部门领取预算资金和对所属单位分配、转拨预算资金的单位预算,亦称主管部门预算; ②二级单位预算,是从一级单位预算领取预算资金,又向所属单位分配转拨预算资金的单位预算; ③基层单位预算,是仅与上级单位或财政部门发生领取预算资金关系的单位预算。有些主管部门虽然直接从财政部门领取预算资金,但下面无所属单位预算的,也视同基层单位预算。中国单位预算的管理形式 分为: ①全额预算管理 即把单位的各项预算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国家预算,支出由国家预算拨款,收入上缴财政; ②差额预算管理 即国家核定单位收支预算,支大于收的差额由财政补助; ③自收自支预算管理 即单位用自己组织的预算收入抵顶全部事业支出,同财政没有直接缴拨款关系。 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对政府机关和政府资助的非盈利性事业机构所需经费也编制预算,但这部分预算的范围及内容与中国的单位预算有所不同。
两次煤电联动 第一次煤电联动在2005年的5月,当时电价上调了0.0252元。而随后2005年11月份虽然再次满足了联动条件,但却并未有所动作。煤电联动时隔一年之后,第二轮煤电价格联动终于在5月1日开始实施。按照国家发改委5月1日公布的煤电价格联动实施方案,全国销售电价从5月1日起平均每度提高2.52分钱,旨在解决2004年6月以来煤炭价格上涨、部分电厂经营亏损以及取消超发电价等对电价的影响,这也超出了此前业界预测的每度涨1分或者1.6分的提价幅度。煤电联动的价值 新一轮煤电联动政策的尘埃落定,缓解了部分发电企业的成本压力,同时引发了经济学家、社会学家以及电力行业部分专家的一片质疑和担忧。《经济观察报》的观察员认为:“将提高电价的理由归结为缓解电厂亏损压力是不合理的。价格不应当成为政府调控企业利润的工具,更不应当成为控制物价指数的工具。”煤电联动政策的实施不仅有使电价“回归计划”的嫌疑,而且煤电价格螺旋形上升,有引发通货膨胀的恐慌。煤电联动的价值何在?按照“一分为二”的观点,联动有引发一系列副作用的可能,但更应该看到,在煤、电、油、运供求关系普遍紧张的大环境下,在煤炭价格完全市场化但电力价格正走向市场化的背景下,在探讨如何抑制高耗能产业过快发展的大背景下,煤电联动不失为一个解决问题的方法。煤电矛盾 说煤电联动自然要从煤电矛盾说起。有相当一部分观点认为:煤、电矛盾的深层次原因是“市场煤”和“计划电”之间的矛盾,也就是说,煤炭先于电力实行市场化改革,才造成了煤、电价格之争。 然而,事实上,电力体制改革是先于煤炭的。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电力行业就拥有了华能、五大区域电力集团公司和葛洲坝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等7个主体,当时煤炭行业还只有一个东北内蒙古煤炭集团公司。从2002年开始,电力工业开始进行厂网分开、竞价上网的改革,应当说中国的电力市场化改革赶上了世界电力市场化改革最先进的浪潮。世界上电力市场化的形态有两种:一种是垄断经营的电力市场,电力由政府来管制定价;另一种是在发电和售电领域引入竞争机制,发电电价和销售电价由竞争决定,输配电领域仍由政府管制定价,世界上部分国家或地区正在试验中。目前,我国电力体制正在由第一种类型向第二种类型转化。由此看来,把电力垄断市场的政府管制定价说成是“计划电”,说煤、电之间的矛盾是“市场煤”和“计划电”的矛盾和冲突,是不确切的。电价市场化 有些人理想化地认为:“只要电价市场化了,电力竞争性市场建立起来了,不管煤炭怎么涨价,电价不仅可以不上涨,而且还有可能下降。”真的会是这样吗?根据资料统计:2001年至2005年,煤炭价格翻了两番,水资源费、环保费用等纷纷上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煤炭等资源性产品的价格将持续高位运行,电能的总成本不会大幅削减,由于各类成本的上升上网电价只能跟着涨,终端电价自然水涨船高;若终端销售电价不变,电网公司高价买进低价卖出,对于已是高负债经营的电网公司来说,必将一破到底。从国际情况来看,在资源紧张的情况下,电价上升是不可避免的;从我国当前的情况来看,作为资源性产品的电价上浮也是不可避免的。电力价格的市场化进程对于一次能源和二次能源以及与此相关的各个环节,都是一场严峻的考验。在电力体制改革尚未完全到位的当前,非要靠竞争性电力市场来了结煤、电恩怨是不现实的。 当然,解决问题的根本还是要使电价完全市场化。中国煤炭运销协会副理事长武承厚在接受采访时说:“煤电价格联动在电力行业未完全进入市场的条件下,只是一个治标不治本的权宜之计。”但同时他也承认,尽管煤电价格联动有不足,可作为一种旨在反映市场变动、弥补市场不足的经济政策,它的出台不失为是当前保证电煤稳定供应的一个手段,如果保障措施得力,对缓解电煤供应的紧张关系会有一定作用。价格定价机制 煤电联动是缩小煤电矛盾的一个过渡办法,它只是一种价格定价机制,其创新之处在于由原先的单一制向两部制转变。通俗地说就是将电价分为统一电价和浮动电价。统一电价对任何发电企业都一样,但浮动电价却是以原料煤价格变动为依据,由政府核定。当煤炭价格上涨后,以煤炭为原料的电力价格相应上涨,但煤价上涨成本的一定比例必须由电力企业自行消化。 当前,电力价格市场化的呼声高涨,但是,不论电力还是煤炭行业,都有相当一部分人倾向于国家继续运用计划手段对煤电价格进行调控。当然,二者的视角完全相反。 有电力人士认为,在电力行业改革没有完成以前,政府必须发挥 “看得见的手”的作用,对电煤价格进行调解,如果因为电厂缺煤导致大面积停电,整个工业体系会发生怎样的动荡很难预料。 而有煤炭人士提出,既然电价没有放开,就应该对电力行业实行计划经济的管理办法,在煤炭涨价时允许电厂亏损,再由国家财政补贴,就像当年的煤炭行业一样。“为什么电力企业只能盈利不能亏损?” 应该承认,国家启动的煤电价格二次联动,对电力行业是一个利好的消息。电力企业应该抓住这一次调整结构的最好时机,提高效率,淘汰落后,降低能耗,增强自身消耗一次能源价格上涨的因素,来提高自己的市场竞争力。同时,政府必须痛下培育市场的决心,打破垄断,使电力体制改革尽快到位。从计划走向市场必然要经历一个过程,在此期间,要扫清煤炭、电力行业内部和外部的一系列体制性障碍。如果完全依赖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总是在不开放市场的前提下提高电价,则电力行业将永远被锁死在管理和技术改革低效率的路径上。
它是以独立核算的经营单位为中心,包括各类产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运营中的货币收支。经营单位是社会再生产活动的基本单位,它们的经营资金是社会资金循环和周转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单位经营资金是社会资金的基础,它从根本上决定一个国家社会资金的性质和规模。
是指国家行使法律监督职能而必须的经费支出,包括的范围是:各级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的业务经费、人员经费、活动经费、干部培训费,有关学校的经费。
可支配财力: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在一定时期内所能机动地支配使用的财政资金。按现行法规和财政体制,地方政府可支配财力由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上级税收返还收入、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以及原体制上解中央收入或中央补助地方收入等构成。
确认费用的一般原则包括: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受益原则 受益原则: 费用既与资产的耗费相联系,又与一定的期间相联系,但由于取得的某项资产,其耗费期间跨越一个会计期间以上,也即该项资产在一个会计期间以上都有助于各期营业收入的实现,这样,势必就会出现所谓的跨期费用的摊配问题。 企业应当在遵循权责发生制的基础上,确定跨期费用的归属期间,并应采用合理和系统的方法对分属于不同期间的费用予以摊配。在具体摊配时要求符合配比原则,即谁受益谁负担,受益多,分摊也多的原则。税收中的受益原则 人们应根据他们从政府服务中得到的利益来纳税的原则。这种原则努力使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相似。例如在美国一些州,汽油税收入部分用于修建和维修公路,因为买汽油多的人也是使用道路多的人。
目标市场决策是市场营销决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要解决的根本问题是寻找能购买本企业产品(含服务)的顾客。如果寻找不到合适的顾客,企业的营销目标就不能实现。为此,要对庞大而复杂的市场进行细分;要深入比较和分析各个细分市场的特点;要对各个细分市场需求趋势进行预测;要从多个细分的市场中选择自己的目标市场。目标市场决策的方案 目标市场决策的内容包括: 1、无差异性市场策略:企业试图只用一种产品,实行单一的市场营销组合策略,为整个市场服务。不细分,将整个市场作为目标市场。 适用:同质市场或有差异但不大或大宗商品 优点:大批生产,节约成本。 缺点:忽略差异,部分需求得不到满足,企业竞争激烈。 2、差异性市场策略:企业将整个市场细分后,决定同时以不细分市场作为目标市场,并根据各个细分市场的需求特点,分别设计产品的营销方案,有针对性的满足不同市场细分市场份额的需求。细分市场并选择其中若干作为目标市场。 适用:大多数异质产品 优点:满足不足需求,树立市场形象,提高消费者信赖 缺点:差别成本提高 3、集中性市场策略:企业选择一个或少数的细分市场作为企业的目标市场,集中使用企业的有限资源,力争在选定的狭小的目标市场中占有较大的市场份额。细分市场并选择其中一个作为目标市场。 适用:企业实力不强或刚进入国际市场。 优点:在很小的细分市场中取得较高的市场占有率。 缺点:风险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