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密\解密(Encryption\Decryption) 加密/解密(Encryption/Decryption) 加密是通过数学变换将明文转变成密文的过程,也就是对明文进行各种伪装从而使其真实内容完全隐藏的过程。加密的方法很多,主要是通过数学运算、位移、替换等方法来实现。解密是加密的逆过程,通过数学的方法将密文还原成明文。在加密解密过程中要使用密钥,只有密钥的持有人才能解密,恢复数据的原貌,从而保证了信息传输过程中的保密性。
南京银行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经监管机构批准设立的、南京地区唯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成立于1996年2月8日,注册资本12.068亿元人民币,现分设58家支行,以及营业部、国际业务部、资金营运中心和特殊资产经营中心4 个直属经营单位,从业人员1400多人,总部位于南京市淮海路50号。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南京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3月18日,正式对外更名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南京银行。 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承兑、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南京市商业银行 南京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经监管机构批准设立的、南京地区唯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成立于1996年2月8日,注册资本12.068亿元人民币,现分设58家支行,以及营业部、国际业务部、资金营运中心和特殊资产经营中心4 个直属经营单位,从业人员1400多人,总部位于南京市淮海路50号。 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承兑、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单位通知存款 单位通知存款是指存款人在存入款时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金融机构,约定支取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凡在开户行开立人民币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账户的企业、事业、机关、部队、社会团体和个体经济户等单位,只要通过电话或书面通知开户行的公司存款部门,即可申请办理通知存款。客户不需要约定存期,只在支取时事先通知存款银行。
协议存款 协议存款是开户企业与银行约定好的达到一定存款余额时,银行给予优惠存款利率,低于约定的余额,则按普通利率计算,一般针对大客户的。 1999年10月,人民银行批准中资商业银行法人对中资保险公司法人试办由双方协商确定利率的大额定期存款(最低起存金额3000万元,期限在5年以上不含5 年),进行了存款利率改革的初步尝试。2003年11月,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可以开办邮政储蓄协议存款(最低起存金额3000万元,期限降为3年以上不含3 年)。 2000年9月,放开外币贷款利率和300万美元(含300万)以上的大额外币存款利率;300万美元以下的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仍由人民银行统一管理。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商业银行办理邮政储蓄协议存款事宜的通知 银发(2003)218号 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国家邮政局邮政储蓄局: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3年10月31日批复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与中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办理协议存款业务,据此,现就邮政储蓄协议存款有关利率问题通知如下: 一.邮政储蓄协议存款的期限为3年期以上(不含3 年),最低起存金额为3000万元。 二.政储蓄协议存款的利率水平,存款期限,总结和付息方法,违约处罚标准等由双方协商确定。邮政储蓄协议存款在存款期内不得提前支取,存款凭证可用作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向商业银行融资的质押物,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存款办法执行。 三.中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办理邮政储蓄协议存款业务,须按月向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按银统310表的格式)备案。 四. 本通知自文到之日起执行。 中国人民银行 2003年 10 月 3 日⒖
协定存款 协定存款是指客户通过与银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约定期限、商定结算账户需要保留的基本存款额度,由银行对基本存款额度内的存款按结息日或支取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部分按结息日或支取日人行公布的高于活期存款利率、低于六个月定期存款利率的协定存款利率给付利息的一种存款。
华夏银行 华夏银行1992年在首都北京诞生。1995年华夏银行率先实行了股份制改造,成为一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2003年9月,华夏银行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股票代码600015),成为全国第五家上市银行。2005年11月华夏银行引进战略投资者,与德意志银行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全面长期战略合作协议、全面技术支持和协助协议、信用卡业务合作协议,为提高经营管理能力和国际化水平带来了新的契机。14年来华夏银行完成了三次历史性跨跃。 截止2006年9月30日,华夏银行已在北京、上海、广州、南京、杭州、济南、深圳、昆明、沈阳、武汉、重庆、成都、西安、乌鲁木齐、太原、石家庄、大连、温州、青岛、福州、呼和浩特、天津、宁波、苏州、无锡、烟台、玉溪、聊城等28个城市设立了23家分行、5家异地支行,营业网点达到277家,员工8100多名,“立足经济发达城市,辐射全国”的机构体系已经形成。此外,华夏银行还与境外368家银行建立了代理业务关系,建成了覆盖全球主要贸易区的结算网络。 自2001年以来,华夏银行就提出了高质量发展的办行思想,坚持质量、效益、速度、结构协调发展,不断扩大经营规模,不断提高盈利能力,保持了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2004年华夏银行被评为中国上市公司金融地产行业10家最具竞争力企业之一;2005年荣获“中国最具有影响力财富企业”称号;在2006年7月出版的英国《银行家》杂志世界1000家大银行评选中排名第339位,在中国企业500强中排名第225位。截至2006年9月30日,银行总资产达3972亿元, 2006年1-9月实现净利润12.66亿元,同比上年增长14.47%。
华侨(人民币)定期储蓄 华侨(人民币)定期储蓄华侨、港澳台同胞由国外或港澳地区汇入或携入的外币、外汇(包括黄金、白银)售给中国人民银行和在各专业银行兑换所得人民币存储存款。该存款为定期整存整取一种,存期分一年、三年、五年。存款利息按规定的优惠利率计算(目前已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