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续费介绍 手续费:办事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手续”(英语:commission charge )一词的解释为“办事的程序”,比如说办理“借款手续”、“过户手续”“证券交易手续”等等。因此“手续费”应该可以这样解释:就是为代理他人办理有关事项,所收取的一种劳务补偿;或对委托人来讲,是属于因他人代为办理有关事项,而支付的相应报酬。如:证券交易手续费、代办机票手续费、代扣代缴费用手续费、国债代办手续费等等。关于纳税 从纳税角度来讲,经营者收取的各种代办手续费应作为应税收入,交纳营业税;扣除相关费用后的所得额,还须交纳企业所得税。另外有一种情况,就是为税务部门实施代扣代缴税金任务,所取得的代扣代缴手续费,属于免税收入,不需要缴纳营业税和其他税金。
背景介绍 投资连结保险是一种融保险与投资于一身的险种,早在20世纪70年代的英国即已产生,现已成为欧美国家人寿保险的主流险种之一。传统寿险都有一个固定的预定利率,保险合同一旦生效,无论保险公司经营状况如何,都将按预定利率赔付给客户。 而“投资连结保险”则不存在固定利率,保险公司将客户交付的保险费分成"保障"和"投资"两个部分。其中,“投资”部分的回报率是不固定的。如果保险公司投资收益比较好,客户的资金将获得较高回报。反之,如果保险公司投资不理想,客户也将承担一定的风险。简介 投资连结保险可汇集客户的投资资金,通过专业投资人才的投资运作,获取规模效益和较高的回报,最后使客户受益;其可变保费的缴付方式可满足客户在不同经济状况下的不同需求。但我们也应看到现阶段中国的投资渠道尚比较狭窄,使得保险公司以至个人难以获得理想的投资回报。 投资连结保险是指包含保险保障功能并至少在一个投资账户拥有一定资产价值的人身保险产品。 投资连结保险除了同传统寿险一样给予保户生命保障外,还可以让客户直接参与由保险公司管理的投资活动,将保单的价值与保险公司的投资业绩联系起来。大部分缴费用来购买由保险公司设立的投资账户单位,由投资专家负责账户内资金的调动和投资决策,将保户的资金投入在各种投资工具上。“投资账户”中的资产价值将随着保险公司实际投资收益情况发生变动,所以客户在享受专家理财好处的同时,一般也将面临一定的投资风险。
豆粕期货 我国现在与饲料企业所用原料相关的期货品种有几个:大豆期货、豆粕期货和小麦期货。豆粕期货合约,见下表: 交易品种 豆粕 交易单位 10吨/手 报价单位 元(人民币)/吨 最小变动价位 1元/吨 涨跌停板幅度 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 合约月份 1,3,5,7,8,9,11,12月 交易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9:00~11:30,13:30~15:00 最后交易日 合约月份第10个交易日 最后交割日 最后交易日后第4个交易日 交割等级 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交割质量标准 交割地点 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 最低交易保证金 合约价值的5% 交易手续费 不超过3元/手 交割方式 实物交割 交易代码 M 上市交易所 大连商品交易所 注明:其中大豆和豆柏只在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小麦在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 如何看图 1、K线 2、成交量 一段时间(一般为5分钟、15分钟、30分钟、小时、日、周、月和年等)里买人的合约总数或卖出的合约总数。在图形上一般位于K线图的下方。 3、持仓量 到某日收市时为止,既没有对冲了结(平仓)又没有到期交割的合约量。 期货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交易,豆粕的交易时问是每天的9:00~11:00和l3:30~l5: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编辑]相关名词解释 1、最后交易日 期货在交割月份中进行交易的最后一个交易日,过了这个期限的未平仓合约,必须进行实物交割。比如:2003年l 1月的豆粕合约.最后交易日就是11月14日。 2、最后交割日 没有平仓的合约必须交货或交货款的日期,即买方如果有未平仓合约,则要交付货款;而卖方如果有未平仓合约,则要交标准仓单。比如:2003年11月豆粕合约,最后交割El就是11月2O号。 豆粕期货交易的特点 1、合约标准化——合约除价格外,所有的条款都是预先规定好的,全国统一。 2、交易集中化——豆粕必须在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 3、双向交易和对冲机制——交易者可在价格低时先买入期货合约,待价格上涨后卖出平仓;也可以在价格高时先卖出,然后待价格下跌后买人对冲平仓。 4、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每日交易结束后对交易各方的盈亏进行资金清算。 5、保证金制度和杠杆机制——与高风险相对应,期货市场也是一个高收益的市场。进行期货交易只需要交纳少量的保证金,一般为成交合约的10左右,就能完成数倍乃至数十倍的合约交易。
基本简介 房贷的参与方,包括提供信贷资金的商业银行、最终购置房产的购房人,以及房产的住房贷款业主(包括开发商/二手房的业主),在申请贷款时,还需要有评估公司、房地产担保公司的参与。 根据国内首家外商独资房地产担保公司中易安房地产担保有限公司2009年末发布的统计,在目前国内主要一线城市,房贷的使用率已经达到较高水准,以购房按揭贷款来说,贷款比重已经达到7成以上,而且近几年,通过用自己名下的房产申请房产抵押消费贷款以实现盘活不动产的居民人数也越来越多。“房贷”已经成为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一种消费方式。主要类别个人住房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必须提供担保。目前,个人住房贷款主要有委托贷款、自营贷款和组合贷款三种。个人住房委托贷款 个人住房委托贷款指银行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委托,以住房公积金存款为资金来源,按规定的要求向购买普通住房的个人发放的贷款。也称公积金贷款。个人住房自营贷款 个人住房自营贷款是以银行信贷资金为来源向购房者个人发放的贷款。也称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各银行的贷款名称也不一样,建设银行称为个人住房贷款,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称为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指以住房公积金存款和信贷资金为来源向同一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是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和自营贷款的组合。此外,还有住房储蓄贷款和按揭贷款等。 房贷还款方式:等额本金、等额本息、双周供等; 贷款额度:在通过银行审核后,可以贷款房产值的8成。 房贷首付:首套房按揭贷款需要首付3成住房贷款漫画,二套房需要首付5成。 贷款年限:一手房贷款年限为30年,二手房是20年,同时贷款年限加上申请人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 贷款利率:首套房贷款基准利率5年期以上是6.60%,二套房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上上浮1.1倍,即7.26%。贷款方式 房屋贷款的方式有三种,分别是银行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申请资料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已离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注明离异后未再婚); 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 4.借款人的收入证明(连续半年的工资收入证明或纳税凭证当地); 5.房产的产权证; 6.担保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未)婚证等)政策发展 1、在1988年第一次住房体制改革会议召开后,1991年住房信贷业务开始了起步,各项住房信贷政策出台。1991年建设银行、工商银行都成立了房地产信贷部,办理个人住房信贷业务,并制定了职工住房抵押贷款管理办法。 2、由于住房体制改革进展较慢,并在1992年出现了房地产热,1993年着手进行控制。 3、中国人民银行于1995年8月颁布了《商业银行自营住房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从而标志着我国银行商业性住房贷款走上正轨。但当时的条件是比较严格的,一是要求有提供双重保证即抵押(质押)担保与保证担保,二是最高期限为10年,三是要求借款人先有存款,存款金额不少于房价款的30%,存款期限必须在半年以上。 4、1997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个人担保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这一办法对原暂行办法进行了修正,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不要求双重担保。二是没有明确规定存款期限。三是利率政策上明确规定按同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减档执行。期限为5年的,执行3年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期限为5年以上至10年的,执行5年固定资产贷款利率,期限为10年以上的,在5年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基础上适当上浮,最高不超过5%。四是贷款使用范围是公积金建造的普通自用住房。五是贷款发放主体是223个实施安居工程城市的商业银行和烟台、蚌埠住房储蓄商业银行。六、规定贷款的处理时间是三个月,即在三个月内银行完成贷款评估、审查工作,并向申请人做出正式答复。 5、1998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出了《关于加大住房信贷投入支持住房建设与消费的通知》、随后颁布了《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1998年颁布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和1997年4月份人民银行颁布的《个人住房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相比,主要有以下不同:一是扩大了贷款可用于购买房贷漫画住房的范围。原《办法》规定,个人住房贷款只能用于购买用公积金建造的自用普通住房,而新《办法》规定,个人住房贷款可用于购买所有自用普通住房。二是扩大了贷款的实施城市范围。原《办法》规定,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只在安居工程试点城市实施,而新《办法》则取消了这一限制,即所有城镇均可开展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三是扩大了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金融机构范围。原《办法》由于规定个人住房贷款只能用于安居工程试点城市居民购买用公积金建造的自用普通住房,因而实际上只有工、建、农3家银行可以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新《办法》取消上述限制条款后,实际上所有银行均可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四是利率更优惠。规定商业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按照法定贷款利率减档执行,即期限5-10年个人住房贷款执行3-5年一般贷款利率,期限3-5年的执行1-3年一般贷款利率。五是加快了处理程序。由原来的三个月时间缩短为三个星期。 这一政策的推行直接刺激了住房贷款的增长,1998年个人住房贷款比上年增加了324亿元,1999年又增加了858亿元。 6、1999年,人民银行下发《关于鼓励消费贷款的若干意见》,将住房贷款与房价款比例从70%提高到80%,鼓励商业银行提供全方位优质金融服务。同年9月,人行调整个人住房贷款的期限和利率,将个人住房贷款最长期限从20年延长到30年,将按法定利率减档执行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进一步下调10%。同时,对公积金贷款期限也作了相应调整,5年以上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按4.59%执行,5年以内的按4.14%执行。贷款比例的上升,期限的延长和利率的下调,贷款人要筹备的自有资金减少了,期限的延长和利率的下降意味着每期还本付息压力减轻了。因此,2000年住房贷款增长进入了快速增长阶段。新增贷款的一半用于个人住房贷款。 7、2002年2月21日开始,中国人民银行降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水平,5年以下(含5年)由现行的4.14%下调为3.6%,5年以上由现行的4.59%下调为4.05%。 8、2003年6月13日,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此《通知》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贷款有一些新的政策规定:商业银行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的贷款,只能通过房地产开发贷款科目发放,严禁以房地产开发流动资金贷款及其他形式贷款科目发放。同时,规定商业银行发放房地产贷款,只能用于本地区的房地产项目,严禁跨地区使用。同时,此《通知》再次重申,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银行贷款,其自有资金应不低于开发项目总投资的30%。 在个人住房贷款方面,《通知》指出商业银行的贷款应重点支持符合中低收入家庭购买能力的住宅项目,对大户型、大面积、高档商品房、别墅等项目应适当限制。《通知》规定,对购买第一套住房按揭贷款自住住房的,个人住房贷款仍执行现行的优惠住房贷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的规定,而对购买高档商品房、别墅或第二套以上(含第二套)商品房的借款人,商业银行可以适当提高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不再执行优惠住房利率规定。另外,《通知》规定商业银行只能对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的居民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9、2005年3月,央行发布《关于调整商业银行住房信贷政策和超额准备金存款利率的通知》,将贷款利率的上限打开,并再次重申下限利率为基准利率的0.9倍。同时,地产价格上涨过快的城市或地区,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可由2成提高到3成。 10、2006年5月,央行发布《关于调整住房信贷政策有关事宜的通知》,规定从2006年6月1日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成;但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仍执行首付款比例2成的规定。 11、2006年8月,央行在上调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的同时,为了进一步推进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市场化,将其利率下限由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扩大到0.85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 12、2007年9月,央行和银监会共同发布《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规定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 13、2008年,央行发布通知决定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14、国务院2010年4月17日下发房贷新政,要求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即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购房者,采取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操作标准。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与此同时,部分银行已经暂停了对“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放贷业务。利率统计平均利率 现行基准利率 现行优惠利率 调整前基准利率 调整前优惠利率 10年固定利率贷款 8.613% 6.930% 7.953% 7.099% 20年固定利率贷款 8.811% 7.580% 8.121% 7.246% 5年浮动利率贷款 5.760% 4.032% 5.918% 4.204% 30年浮动利率贷款 5.940% 4.158% 6.098% 4.350% 固定期为3年的混合利率贷款7.200% 6.120% 8.041% 7.069% 固定期为5年的混合利率贷款 7.290% 6.660% 8.121%利率改动 1、以一套建筑年代在2007年9月,出售总价在100万左右的普通住宅为例, 房贷利率当前实行营业税优惠政策,该房产已满两年,出售免征营业税;待营业税政策过期后,该房产未满五年,需全额征收营业税,即需缴纳55000元营业税。 2、由于以营业税为主的现有优惠政策的时间节点仅截止到今年年底,若明年优惠政策不能得以延续,则直接导致房龄在3-5年年限间的二手商品房交易量出现下滑。 而且,交易税费税基的恢复也将会加大业主税费缴纳的额度。考虑到业主交易税费转嫁已成惯例,税费政策的调整将会直接加大购房者的购房成本。 3、以一套建筑年代在2007年9月,出售总价在100万左右的普通住宅为例,当前实行营业税优惠政策,该房产已满两年,出售免征营业税;待营业税政策过期后,该房产未满五年,需全额征收营业税,即需缴纳55000元营业税首付情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 会议指出,自去年4月份《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印发后,房地产市场出现积极变化,房价过快上涨势头得到初步遏制。为巩固和扩大调控成果,逐步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继续有效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必须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会议确定了以下政策措施: (一)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地方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责任。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二)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各地要通过新建、改建、购买、长期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逐步扩大住房保障制度覆盖面。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健全准入退出机制,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把建制镇纳入住房保障工作范围。努力增加公共租赁住房供应。 (三)调整完善相关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调整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政策,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销售收入全额征税。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加大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试点和推广力度,坚决堵塞税收漏洞。严格执行个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税征收政策。各地要加快建立和完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为依法征税提供基础。 (四)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可根据当地人民政府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的基础上,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加强对商业银行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五)严格住房用地供应管理。各地要增加土地有效供应,落实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的要求。在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中,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做到应保尽保。今年的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原则上不得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供应量。大力推广以“限房价、竞地价”方式供应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加强对企业土地市场准入资格和资金来源的审查,参加土地竞买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说明资金来源并提供相应证明。对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用地性质的,坚决纠正,严肃查处。对已供房地产用地,超过两年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进行开工建设的,及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处以闲置一年以上罚款。依法查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行为。 (六)合理引导住房需求。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一定时期内,要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原则上对已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七)落实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的约谈问责机制。未如期确定并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新建住房价格上涨幅度超过年度控制目标或没有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向国务院作出报告,有关部门根据规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对于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不到位,房地产相关税收征管不力,以及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滞后等问题,也纳入约谈问责范围。 (八)坚持和强化舆论引导。对各地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居民从国情出发理性消费。对制造、散布虚假消息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暂停房贷基本情况 2011年的信贷资金情况可能比预计的还要糟糕。据调查显示,成都、乐山、武汉等多地的银行都暂停了房贷业务,不再放款。京城银行虽然信贷比较紧张,但尚未停止放贷。 银率网的调查显示,在成都,有银行已经明确表示停办个人房贷按揭业务,而也有银行则言辞含糊,仅表示说有可能不能放款。而在武汉市,多家都明确表示停办个人房贷按揭业务,而部分虽然还在办理房贷业务,但是也只支持合作楼盘的申请。除了上述两地外,四川乐山等地也有银行短期停办了房贷业务。目前银行个人房贷按揭业务受理正常,没有出现停贷现象,但是信贷额度确实也比较紧张。 一家股份制银行的人士表示,完全停贷并不现实,因为毕竟会不断有很多贷款到期形成循环,但不可回避的是在存款准备金率一再提升的背景下,银行资金开始短缺,尤其是吸储能力较差的中小银行。“不过,不做业务怎么行呢,银行不会停贷的。”这位负责人说。 自3月份开始,就不断有房贷者反映称,银行取消了已经批准的房贷利率优惠,甚至有银行在审批贷款时搭售其他产品。近日银率网调查发现,即使想通过搭售来获得贷款也不容易了,因为部分地区的银行已经停办了个人房贷业务。在成都,兴业银行和民生银行已经明确表示停办个人房贷按揭业务。而在武汉市,中国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都明确表示停办个人房贷按揭业务,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和光大银行虽然还在办理房贷业务,但是也只支持合作楼盘的申请。 据悉,央行自2010年以来连续9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大约冻结银行资金3万多亿元,目前,大型商业银行准备金率已经达到了20%的历史高位,不过这还仅仅是开始,在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的指导下,存款准备金率依然还有继续上调的空间。专家点评 1、银行资金短缺是主因 银率网分析师认为,银行暂停房贷,资金短缺是主因。对于停办房贷的原因,银行表示主要是因为存款准备金率不断提高,资金短缺,“不是不想做,而是实在没钱做”,某国有大行武汉某支行的个贷部经理如是说。 2、未来一线城市或停房贷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表示办不了房贷业务的银行却还可以做抵押贷款业务,这似乎也说明,资金短缺虽然是银行停办房贷业务的原因,但是今年以来的楼市调控也使得银行在发放房贷上更加谨慎。 银率网分析认为,虽然目前停办房贷业务的主要还是二线城市,但是随着调控的深入,未来不排除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也出现房贷业务停办的现象。而在这些一线城市,房价高企,能够全款买房的少之又少,一旦失去了银行房贷的支撑,必然将对房地产行业造成巨大冲击。
概述 在不适用“互碰自赔”的情况中,单方全责事故的解决办法,可以参照之前保险行业推出的“交强险财产损失无责赔付简化处理机制”,即无责代赔。该方法是由全责方保险公司对事故双方车辆进行查勘、定损,对于本应由无责方交强险承担的全责方车损,由全责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代为赔偿。 “互碰自赔”其实是在“无责代赔”的基础上,进一步对于双方事故中的各方均有责的事故进一步简化理赔流程和手续的升级版服务模式。“无责代赔”系行业惯例 但是,法律界人士却认为,“无责代赔”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行业惯例。 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何荣新律师分析,在交通事故中,只要有一方被认定为全责,无责任方在车祸中导致的所有损失都可以要求全责方赔偿。全责方赔偿后,在2000元赔偿限额以内的,可以向交强险保险公司理赔。 至于全责方是否要求无责方的保险公司赔偿100元则是全责方的权利。全责方车主完全可以在赔偿无责方损失后并向其车辆交强险保险公司理赔后,将相应的权利转让给交强险保险公司。交强险保险公司直接在全责方的理赔金额中扣除“无责代赔”100元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司法实践中,深圳市罗湖区法院也做出过生效判决支持这种观点。“无责代赔”前提:双方均买交强险 究竟孰是孰非?最终还是要到法院请法官判定。 南海法院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专业审判庭周法官介绍,“无责代赔”发生的前提是双方都有买交强险(及商业保险),如果其中一方没有买,就根本不存在无责方理赔和抵扣的问题。 如果对方没买交强险,是否由其个人买单?周法官表示,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广东省道路安全交通安全条例》第48条确实规定:“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对超过最低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第一款的规定赔偿。”(类似于保险公司所言“适同对方已经买了交强险来处理”)但前提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而不是“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机动车无责代赔注意事项 无责代赔时,被保险机动车和无责方车辆都要定损,没有损失的0提交定损;理算时三者车辆为无责任的系统控制要选择其保险公司(接报案车牌号与实际车牌号不一致的,查勘定损时要录入实际车牌号);理算时在“赔付财产信息”交强险下手工增加“无责代赔”项目并录入无责代赔金额,系统控制无责代赔金额=MIN(本车损失,100*无责方个数/有责方个数)。无责代赔相关信息会上传行业协会交强险数据平台。 下列问题反映比较突出,现予以解答: 1.非机动车(不需要保交强险的)在车辆定损下定损,不需要进行无责代赔,系统控制必须录入保险公司,该怎么办? 答复:非机动车(不需要保交强险的)请在财产定损下定损,不要在车辆定损下定损,这类问题就不存在了。非机动车(不需要保交强险的)已经在车辆定损下定损,录入保险公司为我们公司,然后生成理算报告就可以了。因不无责代赔,相关信息不会上传到行业协会数据平台,不会存在问题。 2.三者车没有损失,其车辆定损任务注销,不能进行无责代赔,该怎么办? 答复:无责代赔车辆必须定损,没有损失的要0提交。已经到理算环节的,可以理算回退单证,恢复三者车定损,然后0提交定损,再理算时选择其保险公司就可以无责代
青岛分行十周年 有谁想到,十年前,招商银行青岛分行还是一个只有员工30余人的小银行。仅仅十年,招商银行青岛分行秉承“因您而变”的经营理念,坚持“科技兴行”的发展战略,不断开拓,锐意创新,招商银行青岛分行发展成为了一家颇具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大银行。当前,招商银行青岛分行正加快推进经营战略调整和管理国际化进程,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努力建设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最好的商业银行。 当西方金融体系陷入重构的痛苦和彷徨之时,中国的银行业正在加快追赶的脚步。中国加入WTO后,外资银行陆续进驻中国。面对外资的涌入,招商银行青岛分行,不断开拓,锐意创新,在革新金融产品与服务方面创造了数十个第一,迅速的成长起来。十年,招商银行青岛分行现下辖同城支行15家,异地分行3家,自助银行42家,银亭100个,自助设备320台,市区以内自助设备数量位居岛城银行业首位。 截至2010年4月末,招商银行青岛分行资产规模突破450亿元,自营存款达到400亿元,较年初新增105亿元,自营贷款达到320亿元,较年初新增42亿元,预计年盈利10亿元,不良资产率控制在0.2%以内,各项主要经营指标在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均名列前茅。成立10年来,累计向各类企业发放贷款超过5000亿元,累计实现利润超过30亿元,累计纳税近20亿元,成为青岛银行业的纳税大户。 品牌 招行 十年,招商银行青岛分行坚持走“高端、年轻、白领、商业精英”的发展路线,引领银行业潮流。 走进招行,行长会向你推荐“时尚芭莎”这本时尚类杂志,很难理解银行与时尚结合起来。但是,招商银行青岛分行的理解却是:我们要知道现在的时尚趋势是什么,白领、商人精英关注的是什么。 一卡通,这张不到1毫米的薄薄的卡片,从1995年推出的时候(国内电脑尚未普及),整整领先了银行业5年时间;一网通,在1999年国际互联网飞速发展时候(国内刚刚起步),整整领先了银行业3年时间。 不仅是一卡通、一网通,还有国际标准信用卡、财富账户等等这些一个个招商银行的主打产品,从市场创新推出到被市场追宠,在一次次领先中、一次次惊喜和掌声中,招商银行不仅靠产品开拓了市场,更是赢得了市场的尊重,成就了招商银行创新领先的业内地位。 招商银行,已经成为一个闪亮的金融品牌,扎根在岛城人民心中。 十年,招商银行青岛分行充分演绎了领先的魅力,打造了特有的“招银模式”。点点滴滴,造就非凡。用十年这段不算长的时间,用行动和努力,用业绩和掌声,得到了政府、监管部门及社会各界的肯定和认可,先后获得了共青团中央颁发的管理创新奖、山东财富论坛“山东最具品牌竞争力银行”、“山东省最佳企业公民”、“最佳雇主单位”等荣誉,服务品牌“温馨理财”荣膺青岛市服务名牌,是目前青岛金融业唯一服务名牌。2008年,招商银行青岛分行员工刘娟荣获全国金融系统五一劳动奖章;2009年,招商银行青岛分行荣获“首届中国银行业‘好分行’”评选最佳产品创新奖。2010年,获评“全国银行业百佳示范单位”,“山东省消费者满意单位”。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新近下发的金融监管通报中,招商银行青岛分行2009年度风险评估结果为2+级,为青岛市银行同业最高级别。 创新 招行 “一招鲜,吃遍天”,创新已成为招商银行的代名词。秉承“因您而变”的经营理念,招商银行青岛分行借助“一卡通”、“一网通”、“招行信用卡”、“金葵花理财”和“点金理财”等国内知名金融品牌的市场优势,成功地在青岛市银行业中创造下了数十个第一。招商银行青岛分行正是基于总行的文化基因和金融品牌优势,迅速占领市场的前沿阵地,在规模的迅速扩张中,达到收益、风险相结合的最优化。 2000年,招商银行青岛分行为青岛某大型集团开出了我国国内第一张网上人民币信用证,这不仅满足了集团企业采购的支付需求,为企业提供了极大的便利,而且彻底解决了国内电子商务领域的支付瓶颈问题。据统计,截至目前,该行已累计开出网上信用证近万笔,累计金额近400亿元。 2003年,招商银行青岛分行创新推出“银关通—网上关税支付系统”,实现为青岛海关的关税收缴代理服务。自上线以来,该行网上关税代理业务量一直在全国各金融机构中遥遥领先,累计业务量近1000亿元,稳占海关山东省内关税支付代理量的40%以上,连续多年在全国金融系统遥遥领先。 2009年10月,招商银行青岛分行为我市某大型企业成功开出一笔电子商务汇票,成为山东省内第一张电子商业汇票。之后成功完成票据贴现,成为国内第一家实现网上贴现业务的银行,在银行业又一次取得了领先和突破。电子商业票据系统是我国金融电子化进程中的又一里程碑,它将全面革新商业汇票的记载形式、流通方式和交易品种,促进票据市场进一步繁荣。 发展速度快,并没有影响招商银行的风险控制。近年来,在稳健快速的发展中,招商银行青岛分行坚持“效益、质量、规模协调发展”的战略指导思想,大力营造以风险文化为主要内容的管理文化,规范化的经营管理受到了国内外监管机构的一致公认,不良资产率始终控制在0.2%以内。 服务 招行 客户是太阳,招行是葵花,葵花永远围绕着太阳转动。这是招商银行“因您而变”的经营理念的诠释。正是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打造出“温馨理财”这块青岛市金融业唯一的服务名牌招牌。 相对于其他银行,招商银行青岛分行都建立的临街,没有冷酷的石狮耸立在两旁,而且进入银行时没有台阶(个别支行例外),做到“一步进招行,五步进柜台”。在招商银行青岛分行的营业大厅内,柔和的灯光,悠扬的背景音乐,服务小姐用葵花式的微笑欢迎客户。摒弃了传统银行服务“高柜台、厚玻璃、冷面孔”的诟病,让客户像进入一个便利店,一个温馨的家。这是一场激昂的服务革命,也是一种新事物的诞生。招商银行青岛分行成为岛城第一家推出大堂经理服务、第一家给客户送上糖果、第一家使用叫号机……招商银行青岛分行的这种做法,受到其他银行的模仿。 一家世界著名咨询公司在对青岛银行业进行暗访调查得出结论:青岛招行客户回头率达到100%!然而,在这温馨服务的背后却是一段段感人故事。 几年前,一位客户到香港西路支行办理业务,当他走到门口时,一位大堂经理给他递上了一把雨伞。这位客户发现,在他办理业务的过程中,外面已经下起了雨。但他拒绝了这位大堂经理的好意,并指着自己的车说:“不用,我很快上车了。”这名细心的大堂经理说:“先生,我刚才听您打电话的时候说马上要到机场接人,从停车场到候机厅还有挺长的一段路,带上把伞可以帮您和客人遮遮雨。”正是这么一件平常的小事,让客户感受到了一流的“葵花”式服务。第二天,这位客户又来到香港西支行,成为了招商银行的大客户。 随着竞争的日益激烈,银行在发展上面临两大难题,一是同质化竞争严重,二是金融产品和理财服务的模仿性太强。2009年7月,为寻求金融业发展新的突破,招商银行青岛分行设立了岛城首家私人银行。私人银行服务是银行等金融机构众多业务中最高端的理财服务,是专门为高端人群和企业提供专业服务的机构。 据介绍,招商银行私人银行主要为资产1000万以上的财富人士提供专属、私密的理财服务。客户将享受一对一的理财服务,为客户度身订制一整套专属的财富管理规划方案,提供基金、股权、债券、外汇、保险等多品种投资组合建议,并在法律、税务、会计等方面给予专业意见。另外,招商银行还聘请法律、房地产、留学、钱币鉴赏等领域的专家,为高资产客户提供综合财富管理顾问服务。 招商银行私人银行,看上去像是一个豪华的VIP会所,所到之处无不承现着星级服务。岛城首家“一站式”电梯,让客户充分感受到自己的尊贵;在每个会客室里,欧式的装修设计风格迥异,古典、奢华。在这里,客户可以与朋友喝茶聊天,吧台内还有享受到各种饮品供客人品尝。博古架里还点缀有各式各样的艺术品,令人赏心悦目。 责任 招行 招行以客户为中心的文化理念深入到每个员工心中,成为他们为客户服务的主人翁责任感,他们像热爱自己的青春和生命一样去爱护招行。 招商银行青岛分行员工的综合素质也居同业前列。在人才使用上,招商银行青岛分行员工始终坚持用数字来说话,凭业绩论英雄,以能力定升迁,以贡献计报酬,重视员工的职业生涯设计和规划。开业近10年来人才流失率不到2%。 招商银行青岛分行始终把“尊重、关爱、分享”为人本理念,建设员工亲情家园。招商银行青岛分行成立了足球、篮球、羽毛球、摄影、登山协会等文体组织,创办了《招银人》月刊“弘扬招银文化、交流工作心得”;每周举行一次的晨会演讲活动;每年一次植树造林活动、沙滩运动会、春节联欢晚会、员工家访等活动……。一系列关爱员工的举措,实现了员工满意度和客户满意度的同步提升,该行也被评为“最佳雇主单位”。 招商银行青岛分行成立近十年来,始终坚持源于社会,回馈大众,积极履行一个企业的社会责任。自成立至今,招商银行青岛分行连续多年被评为山东省优秀企业公民。有关资料显示,招商银行青岛分行十年来对云南省永仁两县进行定点帮扶,结对扶贫,累计捐款捐物近200余万元,其中该行超过90%的员工与该县的贫困中小学生结成“一帮一”对子;该行连续八年赞助“招商银行一卡通杯”青岛市全民健身登山日活动;连续五年在中国海洋大学设立“招商银行一卡通杯奖学金”,资助、奖励学生近200名;2008年,汶川地震发生后,累计向四川灾区捐款达200余万元。就在几天前的5月12日,招商银行青岛分行又将举办行庆节省下来的而费用全部用于慈善事业,通过青岛市关心下一代委员会平台向全市种下学生捐赠了10万元图书,向玉树灾区捐款20.542万元,拿出10万元在汶川地震灾区方碑村设立“招商银行 乐业基金”,启动灾区群众灾后生产恢复工作。 发展 招行 十年来,青岛分行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大到强,始终坚持以效益为中心,以质量为基础,资产规模增幅前三年均突破100%,十年均保持30%以上的复合增长率,呈现了科学、持续、稳健的良好发展势头。2010年,预计存贷款新增双双突破100亿元,年实现利润10亿元。 与此同时,招商银行青岛分行一直注重机构的发展规划。随着山东省委“一体两翼”、山东蓝色经济区等战略发展规划的相继出台,招商银行青岛分行把握时机,实现了山东网点机构的迅速“扩张”。2008年12月,日照支行正式开业;2009年12月,威海分行正式营业;2010年3月,淄博分行对外营业。经招商银行董事会批准,招商银行在济宁等地的分支机构正在紧张的筹备中。招商银行青岛分行“立足青岛,面向半岛,服务全省”的大青岛格局已经初现。 十年,是一个里程碑,是一个全新的起点。我们有理由相信,下一个十年,招商银行青岛分行将会谱写出全新的篇章。
豆油期货 2006年获批的第二个商品期货品种——豆油期货2006年1月9日在大连商品交易所正式上市。 豆油的用途: 1、食用 烹饪用油。烹饪用油是豆油消费的主要方式。从世界上看,豆油用于烹饪的消费量约占豆油总消费的70%。从国内看,烹饪用豆油消费约占豆油消费量的78%,约占所有油类消费的35%左右,它和菜籽油一起成为我国烹饪的两大主要用油。 食品加工。豆油除了直接食用外,还可以用于食品加工。豆油可以用来制作多种食用油,如凉拌油、煎炸油、起酥油、人造奶油等。此外,豆油还被用于制造蛋黄酱等食品。我国食品加工用油量约占豆油总消费量的12%左右。由于餐饮习惯的不同,西方国家的这一比例要高于中国,如美国食品加工用油量约占国内豆油总消费的25%以上。 2、工业及医药用途 豆油经过深加工,在工业和医药方面的用途也十分广泛:在工业方面,豆油经过加工可制甘油、油墨、合成树脂、涂料、润滑油、绝缘制品和液体燃料等,特别在制成生物柴油的需求方面增长强劲;豆油脂肪酸中硬脂酸可以制造肥皂和蜡烛;豆油与桐油或亚麻油掺和可制成良好的油漆。在医药方面,豆油有降低血液胆固醇、防治心血管病的功效,是制作亚油酸丸、益寿宁的重要原料。 豆油期货合约: 1、交割标的物:大豆原油 豆油是大豆加工的油脂产品的总称,豆油按其加工程度可分为大豆原油和成品大豆油。在我国,大豆原油(也称毛油)主要为工厂的中间产品,目前我国进口大豆油也全部是大豆原油。由于大豆原油具有贸易量大、品质均一、容易储存、与国际现货和期货市场接轨等优势,所以是比较适合进行期货交易的品种。 2、交割等级:大连商品交易所豆油交割质量标准 豆油期货交割质量标准以我国豆油国标为蓝本,项目设置、数值选取基本一致,同时对与现货市场发展情况不相符的个别指标及取值进行了微调。如增加了国标中没有但现货企业普遍使用的含磷量指标,并设计含磷量≤200mg/kg,将酸值由国标中的≤4.0mg KOH/g调整为≤3.0mg KOH/g。这样,国产大豆原油基本能够达到该交割标准;进口豆油在溶剂残留量等指标上有可能不达标。但是,经过简单加工,进口豆油完全可以满足期货交割质量标准。同时为简化合约,豆油期货不设等级升贴水。 3、交割地点: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 按照豆油生产、流通的格局,目前豆油合约交割地设立于张家港上海、天津和连云港日照地区,其中连云港日照地区的交割库为非基准交割库,可以贴水50元/吨进行交割。张家港上海以及日照地区也是黄大豆2号合约、豆粕合约的交割地,这样的交割地点设置有利于黄大豆2号、豆粕和豆油合约间的套利交易和保值操作。 4、交易单位:10吨/手 现货市场上豆油运输使用的罐车最小载重一般是10吨,大商所的大豆、豆粕合约的交易单位都是10吨/手。为了和现货市场接轨、方便跨品种套利交易,豆油合约的交易单位定为10吨/手。 5、最小变动价位:2元/吨 最小变动价位是期货合约价格变动的最小单位。大商所从提高市场运行效率、与CBOT豆油合约接轨等角度出发,确定豆油合约的最小变动价位为2元/吨。 6、涨跌停板幅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 在豆油现货市场中,日价格变动在4%以上的概率不足2%,同时考虑到豆油期货与大豆和豆粕期货密切相关,因此,我们将豆油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确定为4%。 7、最低交易保证金:合约价值的5% 为使最低交易保证金与涨跌停板相协调,大商所将豆油合约的最低保证金确定为5%,同时该规定与现有大豆和豆粕品种也保持一致。 8、合约交割月份:1、3、5、7、8、9、11、12月 综合豆油消费、生产和进口的季节性特点和与豆油、豆粕的套利关系,豆油的交割月份设计为1、3、5、7、8、9、11、12月。与豆粕期货合约交割月份一致,与CBOT豆油合约相比,大商所豆油合约少了10月合约、多了11月合约,这样的设计有利于跨品种和跨市场交易。 9、最后交易日:合约月份第十个交易日 最后交易日与黄大豆2号期货合约和豆粕期货合约保持一致。 10、最后交割日:最后交易日后第三个交易日 最后交割日的规定与黄大豆2号合约相一致。 11、交割方式:实物交割 豆油的交割方式与豆粕合约保持一致,采用期转现和滚动交割等方式,厂库仓单和仓库仓单相结合的仓单流转方式,方便投资和保值。 [编辑]豆油期货的主要特点 1、流通量大,商品率高 近几年,我国压榨、食品及饲料行业迅速发展,豆油产量、上下游相关行业规模及商品流通量都非常大。目前,我国豆油年产量达到500多万吨,其商品率在90%以上,这为豆油期货交易的开展提供了有利条件。豆油市场是一个竞争性市场,对于众多的豆油生产、经销和消费企业来说,都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套期保值是众多豆油相关企业规避价格风险的迫切需要。 2、价格波动大 大豆供给、豆油消费的季节性以及豆油不易储存的特点,导致豆油的价格波动性较大。同时,大豆、豆油的贸易政策、关税政策和配额政策对豆油价格也会产生不小的影响。 3、品种成熟,历史悠久 芝加哥期货交易所于1950年7月就推出了豆油期货合约,多年来一直受到投资者的欢迎,其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年均交易量增长超过15%。目前豆油期货已经成为世界第六大农产品期货品种。 4、具有国际性特征,与国际市场接轨 大商所上市的豆油期货合约标的物,无论是进口豆油还是国产豆油,只要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都可以交割,真正体现了容纳全球豆油的国际性特征。 5、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 考虑到豆油与大豆、豆粕的关联性,大商所借鉴大豆和豆粕期货合约的风险控制的经验,并参考芝加哥期货交易所豆油期货合约风险管理办法,制定了完善的风险控制制度。同时,为保证市场运行效率,在对市场风险管理量化中,考虑到豆油期货与大豆、豆粕期货的高度相关性,在相关数值选取上与大豆合约管理制度基本统一。如递增保证金单边持仓量起点设置为40万手,与大豆相同;豆油期货合约限仓数额与黄大豆2号期货合约保持一致等,方便现货企业,鼓励期货公司做大做强。 6、交割方式多样,贴近现货市场,企业可以灵活操作 豆油期货采用期货转现货、滚动交割等方式,采用厂库仓单和仓库仓单相结合的仓单流转方式,符合现货流通习惯,便于企业灵活操作和节省成本,高效、快捷地完成交割。 7、完善了大豆避险体系,实现品种间的套利操作 继大商所推出的两大成熟交易品种大豆、豆粕之后,豆油期货的上市,完善了大豆避险体系,从而为国内的油脂加工、贸易、消费企业提供了全面的套期保值操作品种,可以实现品种间的套利操作,真正为企业提供避险的工具,为投资者发现投资机会创造了条件。 [编辑]CBOT豆油期货合约 美国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豆油期货合约: 交易品种 豆油 交易规格 60000磅 交割等级 符合交易所规定的等级和标准(具体见规则附件) 最小变动单位 1/100美分/磅(6美元/张) 报价单位 美分/磅 合约交割月份 10,12,1,3,5,7,8,9 最后交易日 交割月份第十五个自然日前一交易日 最后交割日 交割月份的最后交易日 交易时间 公开喊价:星期一~星期五 芝加哥时间9:30 a.m.—1:15 p.m.;电子交易:星期日~星期五 芝加哥时间8:30 p.m.— 6:00 a.m.;到期合约交易到最后交易日中午。 交易代码 公开喊价:BO 电子交易:ZL 涨跌停板幅度 2美分/磅(1200美元/张)(交割月之前两个交易日起无限制) 在美国,豆油的运输和储存都是用油罐进行装运的,一个油罐的容积是60000磅。为了体现这一流通特点,方便交割,CBOT把每张豆油合约设计为60000磅。 在现货市场,豆油和豆粕是大豆的下游产品,1吨大豆可以产出0.8吨豆粕和0.2吨豆油。CBOT在设计豆油合约时,充分考虑到这一点,相对于大豆合约每手5000蒲式耳(相当于300000磅)的规格,将1手豆油的规格确定为60000磅,为大豆规格的1/5。 大豆原油具有品质均一、性质稳定、易于保存和运输等特点,在美国国内贸易和国际贸易中一般都是采用大豆原油。为了与现货接轨,CBOT把豆油合约的标的物设计为大豆原油。 合约中规定最小变动价位0.01美分/磅,每天波幅限制为前一交易日结算价的正负2美分/磅,意味着市场参与者有400个价位可以选择建仓,与大豆一样,远高于小麦、玉米等品种,豆油期货的市场参与者可以获得比较从容的出入市场的机会,增加了市场深度,提高了市场流动性。 1950年7月CBOT推出豆油期货合约后,1987年推出了豆油期权合约。作为大豆期货市场派生的子品种并与大豆合约密切相关的期货品种,CBOT豆油合约上市后受到投资者欢迎,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目前已成为CBOT最活跃的交易品种之一,在CBOT大豆品种系列中,豆油年成交量、持仓量所占份额均保持在20-30%。 CBOT豆油上市后,推动了套利交易的发展,大豆与豆油、豆粕等产品共同构成世界农产品期货市场上少有的原料和加工产品组合,投资者充分利用豆油与大豆、豆粕期货价格的相关性,积极参与品种间套利组合交易,CBOT大豆压榨利润交易即是套利交易发展的结果。套利交易使市场价格更为合理,增强了市场的稳定性与流动性。
旅行保险的说明 旅行保险 旅行保险主要产品:游客意外伤害保险、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住宿游客人身保险、旅行游救助保险和旅行救援保险,其中前三种为基本保险。 1、游客意外伤害保险出门旅行,乘车坐船是少不了的。不怕一万,只怕万一,上个保险等于系上一条保险带。强制性的游客意外伤害保险的保费已包含在票价之内,游客在购买车票、船票时,实际上就已经投了该保险,其保费是按票价的5%计算的,每份保险的保险金额为两万元。保险期限为验票进站或中途上车上船起,至检票出站或中途下车下船止。在保险有效期内,因意外事故导致游客死亡、残疾或丧失身体机能的,保险公司除按规定支付医疗费用外,还要向伤者或死者家属支付保险金。 机票、车票以及景点的门票大都含有保险,这些票证也就具有保险凭证的意义。一旦发生意外,它们是要求保险赔偿和给付保险金的依据,应该妥善保存。 2、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到景区旅游,体验那惊险刺激的旅游项目之前,最好先选择自愿性的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现在保险公司开设的该险种,每份保险费1元,保险金额1万元,一次最多可投保10份。保险期限为从购买保险进入旅游景点时起,至离开景点时止。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游客可按照旅游项目安全系数之大小,对该保险做出买与不买的选择。但参加如下旅游时,你最好投个保险:探险游,如到大峡谷、洞穴猎奇探险,到沙漠、草原旅游等;生态游,如到野生动物园观看动物,到野生植物园内野炊、露营等;惊险游,如进行水流湍急的漂流、悬崖峭壁的攀援等。 3、住宿游客人身保险该保险每份保费1元,从住宿之日零时算起,保险期限15天,期满可以续保,一次可投多份。每份保险责任分三个方面:一为住宿游客保险金5000元,二为住宿游客见义勇为保险金1万元,三为游客随身物品遭到意外损毁或盗抢而获赔的补偿金200元。在保险期限内,游客因遭意外事故、外来袭击、谋杀或者为保护自身或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而致自身死亡、残疾或身体机能丧失,或随身携带物品遭盗窃、抢劫等,保险公司按不同标准支付保险金。 4.旅行救助保险这类保险是国内各保险公司普遍开办的险种,是保险公司与国际救援中心联合SOS推出的,游客无论在国内外任何地方遭遇险情,都可拨打电话获得无偿救助。将原先的旅游人身意外保险的服务扩大,将传统保险公司的一般事后理赔向前延伸,变为事故发生时提供及时的有效的救助。 ·旅行求援保险:这种保险对于出国旅游十分合适。有了它的保障,旅游者一旦发生意外事故或者由于不谙当地习俗法规引起了法律纠纷,只要拨打电话,就会获得无偿的救助。旅行保险的保障 一般的“旅行保险”的保障范围大致分为四部份:(一)人身意外保障、(二)医疗费用保障、(三)个人财物保障、(四)个人法律责任保障。 (一)人身意外保障:由于意外造成死亡或永久性伤残而给予一笔预先约定的金额。 (二)医疗费用保障:在旅途中因意外而引致的医疗费用开支。完善的旅游保险应包括“国际医疗支援”服务,万一在外地发生严重事故,受保人可享用国际医疗队伍的服务;例如紧急医疗运送或送返原居地等。大部份的旅游保险都是只保障因意外造成之医疗开支,但亦有少部份的保单可同时保障在旅途中因疾病而带来的医疗支出。 (三)个人财物保障:保障在旅途中,财物因意外损毁或被盗窃所带来的经济损失。 (四)个人法律责任保障:在旅途中受保人因疏忽而导致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物损失而被追讨索偿的保障。 由于不同的保险公司发出的保单条款可能有异,因此保障范围可有不同。 旅行保险一般包括医疗费用、人身意外、意外双倍赔偿、紧急医疗运送、运返费用、个人行李、行李延误、取消旅程、旅程延误、缩短旅程、个人钱财及证件还有个人责任等诸多种。旅行保险的范围医疗费用 在旅行中因感染疾病或是遭遇意外所需支付的医疗费用。人身意外 若受保人因严重意外导致四肢不全、一目或双目失明、甚至死亡,受保人可根据投保内的赔偿额得到赔偿。意外双倍赔偿 偌如受保人自费乘搭公共交通工具(包括飞机、气垫般、渡轮、计程车等等)或乘搭私家车遭到严重意外时,受保人将得到双倍的赔偿额。紧急医疗运送 若受受保人因意外或重病,有关方面会提供急紧医疗运送。运返费用 倘若受保人不幸身故,保险公司会提供将尸体返回原居地。个人行李 受保人的个人行李,若在旅途中被人盗窃、意外遗失或损毁,将受到一定数额的赔偿。行李延误 若受保人运送行李的航机抵达目的地12小时後仍未送达,可按每12小时得到赔偿。取消旅程 若受保人在保单生效日至起行日内,因严重疾病或意外不能成行,所有旅费订金、机票等损失有保险公司负责。旅程延误 若乘搭之交通工具因天气恶劣、机械故障、工业行动或被骑劫导致延误,受保人可按时间得到赔偿。缩短旅程 若受保人或家属因遭遇意外,重病或死亡,需要提早结束旅程时,受保人可索偿已支付或是不能享用的费用。个人钱财及证件 范围包括金钱损失(现金、当地货币、旅行支票)及因遗失护照而造成的损失。个人责任 若受保人因个人疏忽导致他人身体受损或财物损失而负上法律责任,保险公司可代为赔偿。相关问题 购买旅行保险需要注意的哪些要素? 1、注意阅读保险期限,比如是7天还是10天; 2、注意阅读保险的保障范围,保哪些内容,不保哪些内容,这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要看免责条款; 3、注意看保险金额,有些人认为旅游保险都一样,事实上有时候价格一样保险金额却不一样; 4、保险金额一定要买足,有些人习惯买通常的10万意外和5千元的医疗这种保险,实际上起不了多大的保障作用,因为人们购买保险就是希望能够获得超过自己支付能力范围外的补偿,如果保险金额较低,真出个大事故,也就不能真正的起到保障作用,所以建议购买旅游保险产品其意外金额最好大于20万,意外医疗最好大于2万,这样才能够真正的放心。 5、注意购买方便快捷的旅游保险,旅行本来就要准备很多东西,如果再花过多的时间在购买保险上面,就等于消耗了很多时间成本,人也很累,不太划算。 6、购买后,一定要注意检查审核保单的要素是否齐全和正确,保险资料是否完善,一般投保都应该有发票、保险单、投保单和保险条款等。 哪些人需要购买旅行(意外)保险? 1、随旅行社组团旅游者 2、自驾游、徒步旅行和探险爱好者 3、单位组织外出旅游或其他活动的 4、拓展训练公司组织客户训练时 5、户外店或论坛管理者组织会员出游者; 6、出差时间长、出差地点安全因素存在问题的出差者如导游等; 7、户外活动的举办方 8、其他 通常谈到的旅行保险有两种:一种是旅行社责任险,一种是旅行意外伤害险。根据国家旅游局目前的规定,正规的旅行社必须投保旅行社责任险,游客一旦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活动,就可享有该项保险的权益。对于旅游意外险,旅行社只是向游客推荐,并不强制购买。旅行社虽是旅游保险的第一大客户,然而,涉及旅行社的险种一直却不尽如人意。旅游意外保险只是由旅行社代理发售,通常情况下,旅行社只负责推荐旅游者购买相关的旅游保险,至于对保险的作用和重要性等方面的业务宣传已经是分外的事了。由于销售渠道比较单一,消费者缺乏一个了解相关险种的信息平台,那么,旅游保险除了旅行社强制购买的责任险外,个人购买的主要有哪些? 一种是具有旅行救助服务的保险,游客一旦遭遇险情,可拨打电话获得及时有效的救助。 另一种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投保人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时遭遇事故可获得理赔,一般花上100元可获得一整年的保障。 最常见的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多为几天,所以价格比较低廉,通常保险费1元就可对应高达1万元的保额。 这两年,旅行保险创新品种较多,如包含了攀岩、跳伞等高风险活动的保险,以及对飞机延误,行李、护照、财物等等被盗的理赔保障等。投保旅行险仔细挑 ※ 自助游的游客可选用买自助保险卡或使用“手机钱包”的方式,通过网络(如慧择网/优保网)或短信进行投保; ※ 组团出游的,在旅行社购买10元、20元1份的旅游意外险最方便; ※ 出境旅游希望获得更多保障的,可选择有境外救助功能的保险。 ※ 公交意外险只对公共交通工具的乘客起到保障作用,保险的责任范围比旅游人身意外险小得多; ※ 在选择旅游意外险时,建议增加意外医疗内容,使保障更完整。理赔指南 当您在旅行期限,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请第一时间拨打各保险公司的24小时救援电话或报案电话。 理赔应该注意的:(以在境外发生意外为例) 投保单的递交 旅行险的投保单是理赔时必须要递交的一份非常重要的资料。在理赔的时候都要逐一核对单上的保单编号、个人信息、有效期限、旅游目的地以及签名。 病历资料 境外旅行险理赔时,病历是必须要提供的一项重要资料。在国外,如果没有病历本,也会有相关的诊断证明资料。 收据 收据是理赔资料中最重要的部分。只有交费之后,医院才会给客户开具相关的收据,还应注意在递交理赔资料之前,一定要核实收据是否为原件。 疾病理赔 境外旅行险对于疾病门诊发生的费用也可以理赔。但是,在疾病的定义上,条款有一定的限制,(疾病)必须是在国外首发的,这一点在办理理赔的时候要注意。 申请旅行险理赔时需要如下材料:(一)身故保险金申请 1.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2.保险单原件; 3.保险金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4.公安部门或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若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保险金申请人应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5.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6.被保险人的旅行交通票据(如机票、车票等)、酒店住宿票据、旅游团费单据等旅行凭证,须提交复印件并提供原件以查验; 7.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8.若保险金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二)残疾保险金申请 1.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2.保险单原件; 3.被保险人身份证明; 4.二级以上(含二级)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或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残疾鉴定诊断书; 5.被保险人的旅行交通票据(如机票、车票等)、酒店住宿票据、旅游团费单据等旅行凭证,须提交复印件并提供原件以查验; 6.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7.若保险金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三)医疗保险金申请 1.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2.保险单原件; 3.被保险人身份证明; 4.释义医院出具的医疗证明和医疗费用原始凭证; 5.被保险人的旅行交通票据(如机票、车票等)、酒店住宿票据、旅游团费单据等旅行凭证,须提交复印件并提供原件以查验; 6.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7.若保险金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旅行保险重要性 投保旅行社责任险后就不需要旅游意外险了吗? 旅行社责任险与旅游意外险的保障范围不完全相同 旅行社责任险保障的是在保险期间及保险单列明的追溯期内,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中发生旅游者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事件,并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旅游者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它保障的是旅行社对游客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有责才赔,无责不赔。 特别是对于自然灾害、非旅行社原因所致的事故灾难造成客户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旅行社往往都会先申请基金进行垫付。但由于这些情况不属于旅行社责任险的保障范围,保险公司只保障旅行社救助而发生的必要、合理的交通费、食宿费、通讯费、必要物品购置费,对于其它垫付的救治费用,将由旅行社在事后再向责任方追偿,即“先赔后追”。但在现实情况中,追偿是非常困难的,此时旅行社的损失就只能自行承担了。 同时,自由行组团形式或旅游行程安排外的自由活动时所发生的意外事故,在过往的案例中,旅行社只承担部分责任,因此,可以通过旅行社责任险进行理赔的也就只有一部分损失。但旅游者往往认为旅行社应该承担更多或全部责任,这种情况下的争议处理甚至是诉讼,往往会占据旅行社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而旅游意外险保障的是在整个保险期间内,旅游者因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事故,造成身故、残疾的结果或意外医疗费用的损失,不论是否属于旅行社的责任,都可向保险公司索赔,由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向旅游者进行赔付。 因此,在旅行社责任险的基础上投保旅游意外险,能够合理有效地将更多的风险进行转移,使旅行社本身的损失降至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