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商业银行 目录 1、 瑞典商业银行简介 2、 瑞典商业银行人力治理 3、 瑞典商业银行的灵捷治理之道 瑞典商业银行(SHB) 瑞典商业银行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handelsbanken.se/ 瑞典商业银行简介 ...... 瑞典商业银行(Svenska Handels Banken,SHB)成立于1871年,以北欧四国(丹麦、芬兰、挪威、瑞典)和英国作为本土业务市场,该行于1982年在北京成立代表处,2002年在上海设立代表处,当前正式升格为分行。瑞典商业银行上海分行于2005年9月6号在外滩12号正式开张,该行在中国的目标客户为北欧和英国公司在中国设立的子公司,并且还将为那些从事北欧和英国地区与中国开展贸易活动的公司提供银行服务。 瑞典商业银行人力治理 瑞典商业银行:尊重个人能力的“分散式治理” “在我们银行中,分行经理是最受人尊重的,说不定哪一天,我还会回到分行做经理。”瑞典商业银行全球执行副总裁薄安沛在该行进入中国20周年的庆典上对记者如是说。 在瑞典商业银行中,各分行的业务量甚至占到了银行总业务量的85%以上,毫无疑问,在某种程度上,分行的经营情况决定着总行的命运。因此,为了便于治理,瑞典商业银行逐步确立了分行经理——执行副总裁——总裁的三级“分散式治理”模式。 分行经理最有权力 也许对于一般的企业来说,部门经理只能称得上是“基层干部”,至于那些关系到企业生死存亡的决策,就不是他们所能及的了。但是在瑞典商业银行的治理理念里,分行经理却是最有权力的。 “我们的分行经理是银行的基石,他们比在集中治理体制下有着许多条约的经理们更像一个领导者,”薄安沛解释说,“批准信贷申请是银行的一项重要工作,也直接关系到整个银行的利润情况,但是在我们银行里,首席执行官(行长)是没有批准贷款这个权力的,因为按照我们银行的规定,行长是不能干涉具体业务的,业务只能由分行来操作,显然,审批贷款的重任就落在了分行经理的身上,在这一点上我们与其他银行有所不同。” 总裁没有权力做的事情,部门经理却可以,这对于大多数治理层人士来说肯定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也许假如真有人这样做了,难免会被扣上“造反”的恶名。“中国不是有句古语叫做‘疑人不用,用人不疑’吗?既然要实行分散治理,那么我们就必须对委以重任的人有着足够的信任和尊重。”看来,老外倒是对中国的这句古训颇有心得。 Handelsbankens huvudkontor i Stockholm 教堂塔原则 瑞典商业银行把自己的治理方式形象地称之为教堂塔原则。 按照瑞典商业银行方面的说法,教堂塔原则是基于这样一个有趣的现象:分行经理可以爬到城市教堂的顶端鸟瞰这座城市,进而能够更加清楚地观察这座城市的一切情况。这里所隐喻的当然是这样一个事实,即分行经理能够对其所在城市的客户把握着最充分的信息资源。在他的辖区内,他可以在第一时间听到关于任何一家公司的各种传言,也能看到任何一家公司的各种行动,因此,他能够做出恰当的决定。当然,为确保分行在当地的声誉,分行经理在做出每一项决定之前必须三思而后行。 根据瑞典商业银行的这个原则,与某一客户距离最近的分行将承担对该客户的所有权利和责任。即使是与一家巨型跨国公司建立业务往来,其业务的最终决策权也要由距该公司总部最近的分行经理来行使。 基于教堂塔原则,毫无疑问,一个公司的所有金融业务都要由与该公司有客户关系的分行经理决定和控制。即使有其他分行打算与某个公司的分支机构建立业务往来,也必须先征得与该公司有客户关系的分行同意。只有在获得批准的前提下,其他分行才可以从主管分行处得到一定的业务额度。 突出个人能力 “我们在瑞典北部一个农村的分行中,只有3个人,但是他们去年的年终分红跟我一样多,每人都得到了相当于6万元人民币的瑞典克朗。”薄安沛坦言。 当许多公司在倡导团队力量的时候,瑞典商业银行却又突出了个人力量,尽管他有可能只是在一个极其偏僻的农村分行工作,但是通过年终分红等方式,员工的个人能力同样可以被量化。 瑞典商业银行驻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安一帆告诉记者,北京代表处的所有具体业务他都有权做决定,不需要向千里之外的总部请示,总部赋予他权力,他在中国所做出的决定完全可以代表瑞典商业银行。 当然,个人能力也不是可以随处发挥的,决策权的行使必须在相应的权力范围内。例如,每个人在权力范围之内可以决定批准或驳回信贷申请,划分这个范围的标准就是申请人所需贷款金额的额度。假如超过规定金额,申请就会被转到上一级。不过,既然突出个人能力,审批贷款的权力自然也就完全归个人,即员工一旦取得了银行的信任,他就会一直保留这个权力,不会因为职位的变更而发生改变。假如员工能表现出更强的个人能力,这一权限的范围也将会随之扩大。 对于瑞典商业银行这种用人不疑的“分散式治理”模式,曾有评级公司和咨询公司提出过质疑,认为权力的下放轻易在经营治理方面产生诸多问题。不过事实胜于雄辩,从瑞典商业银行近30年的实际经营情况来看,它一直保持着在北欧所有银行中盈利最多的状况,客户满足度也是最高的,而且不良贷款比率、费用水平总体低于竞争者。面对这一切,这位全球执行副总裁很肯定地说:“我们当然会继续坚持自己的治理方式。” 瑞典商业银行的灵捷治理之道 表面看来,瑞典商业银行的全球CEO古朗然(Lars O Gr卬stedt)与其他银行家并无二致:身材瘦高、衣着整洁、表情严厉。但这并不妨碍他掌管着全球金融业中最“独特”的一家银行。 若以总资产量计,总资产为1660亿美元的瑞典商业银行仅为全球银行业的第82位,尚不足花旗银行(1.209万亿)之零头。虽然相比多数美国同行,其创建于1871年的历史可谓古老,但在资本主义制度率先勃兴的欧洲,亦不乏同样高龄者。 令古朗然布满自信的,是瑞典商业银行在高力度控制风险下,仍能保持杰出的资产回报率。1月8日首次来到上海时,古朗然以一组数据说明自己与花旗银行“不相上下”:其不良资产(Non-Performance Loan)率常年保持在1%左右,2002年12月31日结束时更是只有0.8%,而花旗银行的不良资产率为2.1%。权益回报率(Return of Equity)比方面,瑞典商业银行为15.66%,花旗银行为16.7%。需要指出的是,花旗银行的成绩很大程度上赖于其巨大的规模而带来的成本优势,而同样采取其治理结构的同行无人能取得相同的成绩。 与花旗及多数银行“中心集权”,分支只负责执行不同,瑞典商业银行采取一种名为“教堂塔”(Church Tower)的经营原则。其核心理念为:与一个特定公司距离最近的分行将承担对该公司所有的责任。依此原则,即使对于一家巨型跨国公司,仍由与该公司总部距离最近的分行经理对其所有业务持最终决策权。 就仿佛爬到城市教堂顶端鸟瞰整个城市,每个分行经理都应该能够最敏感地体察其客户,这让瑞典商业银行总能从终端处作出反应。根据教堂塔原则,一个公司的所有额度都由与该公司有客户关系的分行经理决定和控制。假如其他分行打算与某个公司的分支机构有业务往来,必须首先得到与公司有客户关系的分行同意。在获得批准的情况下,主要负责的分行将把一定信贷额度分配给其他分行。 “我们不以产品和销售为目标”,古朗然称,其一切工作是围绕对客户服务展开的。对于正在积极探索海外扩张的中国银行业而言,这一操作方式颇具模拟价值。但古朗然也坦率指出,这并不轻易被模拟。其核心所在,是这种分散治理的体制下的企业文化:形式上的条约被尽可能降低到最少,原则重于流程。 相应的,是后台治理流程的默契配合:瑞典商业银行并无传统的预算体系!古朗然坦言:“预算更是一个谈判的结果,而不是准确猜测的结果”,其直接效果并非其他,而是“降低灵活性和决策性”。鉴于此,瑞典商业银行以严格的财务制度取代预算流程,“随时随地地商讨未来”,而其财务体系的基础是“有效的财务监管系统”和“中心信用体系”。 这一切,都让瑞典商业银行仿佛恐龙世界的一只哺乳动物:虽然个头远小于庞大的对手,但因其灵敏,也获得了自己的生存空间。
什么是期权权利金 期权权利金亦称权价或保险金,是指购买或出售期权的价格,也即期权买方为取得在合约有效期内买进或卖出一定数量的相关商品期货合约的权利而支付的由期权卖方所收取的金钱。 对期权买方而言,他支付了一定数额权利金后,就取得了上述权利;而对期权卖方而言,他收取了期权买方所支付的期利金,就必须承担履行期权合约的义务。 由于期权权利金是市场价格出现不利于买方变动时买方的最高损失额,故又称作保险金。 因它是购买或出售权利的价格,所以也称为权价。 期权权利金是期权合约中唯一的变量,其他条件均已事先规定,期权权利金的多少取决于整个期权合约、期权的到期月份及所选择的履约价格。期权权利金的最终决定,必须经过期权买卖双方的经纪人在期货市场上以公开喊价、公平竞争后才能形成。 期权权利金的主要包括 期权权利金从价值上来看还包括内涵价值和期权时间值两个部分。 内涵价值,是指立即履行期权合约时可获取的总利润,它反映了期权合约中预先规定的履约价值与相关期货合约市场价格之间的关系。 期权时间值是指期权合约的购买者为购买期权而支付的权利金超过期权内在价值的那部分价值。期权购买者之所以愿意支付时间价值,是因为他预期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市价的变动,期权的内在价值会增加。 期货期权权利金的影响因素 货期权权利金的影响因素除了已提及的市场价格波动的方向和合约的有效期以外,还有市场价格反复波动的程度,履约价格和短期利率水平等因素。分析如下: (一)市场价格波动的方向和程度 商品期货市场价格的波动方向影响着期货期权权利金的制定。对于看涨期货期权来说,当商品期货价格趋于上升时,其权利金价格就提高,反之则下降,而对于看跌期货期权来说,当市场价格趋于下降时,其权利金价格就提高,反之则下降。 商品期货市场价格的波动程度也会影响期货期权权利金的价格。假如其他因素不变,那么商品期货市场价格反复波动的程度越大,期货期权权利金就越高。这是由于相关商品期货价格波动越大,期货期权转向实值的可能性也越大。这样,期货期权买方行使期权所赋予的权利的机会就越多,他也就愿意支付较高的权利金;对于期货期权卖方来说,市场价格的大幅度波动使其面临的市场风险增大,因此他就会提出较高的权利金要求。 (二)期货期权合约剩余的有效期 期货期权所剩俄的有效日期越长,其权利金也就越高。这是因为期货期权有效期越长,期权转向实值的可能性越大,买方行使期权的机会就较多。其获利的可能性就越大,他就愿意支付较高的权利金。而对于期货期权卖方来说,期权剩余的有效期越长,他所承担的风险也就越大,这样,卖方出售期货期权时所要求的权利金就越高。反之,期货期权剩余的有效期越短,其权利金也就越低。这是因为期权有效期越短,买方获利可能性就越低,而卖方所承担的风险也越小,这样卖方就不会提出较高的权利金要求,而买方也不会愿意支付较高的权利金。 (三)短期利率 权利金对于期货期权买方来说是一笔投资资金,如果把这笔投资资金用于其他方面作短期投资,那么将会得到与短期利率相应的一笔利润。因此,当短期利率水平较低时,购买期货期权支付的权利金将会相应增加,反之,所支付的权利金则会相应减少。需要指出的是,这一规律仅适用于期货期权交易,而不适于现货期权的买卖。 (四)履约价格 对于看涨期货期权而言,其履约价格越高,则转向实值期权的可能性就越小,这样,权利金就相应降低;而对于看跌期货期权来说,其履约价格越高,则转向实值期权的可能性越大,这样,权利金就会相应提高。 影响期权权利金水平的两个因素 1.时间因素 期权合约所议定的有效期越长,期权权利金也就多。因为期货产生源于对未来意外事件抱有的不确定性预期。未来时间距现在越近,可预见性越大,依靠期权获利的机会较小I如果未来距现在越远,不确定性也随之增大,买进期权者获利的机会增大,卖出期权者所面临风险也越大。期权权利金是随着期限的变化而变化的。这正好与保险公司对待意外灾害保险保户一样,投保时间越长,灾害发生的机会越多,投保人索赔的可能性也越大,投保人也就被要求缴纳更多的保险金。同样道理,有效时间较长的期权合约需支付较多的权利金。 2.价格因素 相关商品的期货市场价格波动是影响期权权利金水平的重要因素之一。在期权交易过程中,一份期权合约可能多次易手,而随着期权合约有效期的逐渐临近,时间因素对期权价格水平影响已大大削弱,而期货市场上相关商品价格波动的辐度则成为确定期权价格的关键。价格波动指在某一既定时间的价格变化,通常用年率计算的日价格变动辐度百分比来表示。如果期权合约中的商品在期货市场上的价格在一段时间内变化较小,那么排除突发事件如灾害、政变等因素的影响,该商品近期内很难出现价格上的逆转,期权售方也不可能出价很高,买方也不会接受较高的期权价格;如果近期相关商品变幻莫测,则不确定性增加,权利金也就因而提高。相关商品价格波动增加了使期权向实际价值方向移动的可能性,因而期权费增加。这就是期权价格受相关产品价格因素影响的根本原因。
简介 样本的已知函数;其作用是把样本中有关总体的信息汇集起来;是数理统计学中一个重要的基本概念。统计量依赖且只依赖于样本x1,x2,…xn;它不含总体分布的任何未知统计量参数。从样本推断总体(见统计推断)通常是通过统计量进行的。例如x1,x2,…,xn是从正态总体N(μ ,1)(见正态分布)中抽出的简单随机样本,其中均值(见数学期望)μ是未知的,为了对μ作出推断,计算样本均值。可以证明,在一定意义下,塣包含样本中有关μ的全部信息,因而能对μ作出良好的推断。这里塣只依赖于样本x1,x2,…,xn,是一个统计量。常用统计量样本矩 设x1,x2,…,xn是一个大小为n的样本,对自然数 k,分别称 为k阶样本原统计量点矩和k阶样本中心矩, 统称为样本矩。许多最常用的统计量,都可由样本矩构造。例如,样本均值(即α1)和样本方差 是常用的两个统计量,前者反映总体中心位置的信息,后者反映总体分散情况。还有其他常用的统计量,如样本标准差,样本变异系数S/塣,样本偏度,样本峰度等都是样本矩的函数。若(x1,Y1),(x2,Y2),…,(xn,Yn)是从二维总体(x,Y)抽出的简单样本,则样本协方差·及样本相关系数 也是常用的统计量,r可用于推断x和Y的相关性。次序统计量 把样本X1,x2,…,xn由小到大排列,得到,称之为样本x1,x2,…统计量,xn的次序统计量。其中最小次序统计量 x(1)最大次序统计量x(n)称为极值,在那些如年枯水量、年最大地震级数、材料的断裂强度等的统计问题中很有用。还有一些由次序统计量派生出来的有用的统计量,如:样本中位数 是总体分布中心位置的一种度量,若样本大小 n为奇数,,若n为偶数,,它容易计算且有良好的稳健性。样本p分位数Zp(0<p<1)及极差x(n)-x(1)也是重要的统计量。其中Zp当时即为中位数,而当时,表示不超过1+np的最大整数)。样本分位数的一个重要应用是构造连续总体分布的非参数性容忍区间(见区间估计)。U统计量 这是W.霍夫丁于1948年引进的,它在非参数统计中有广泛的应用。其定义是:设x1,x2,…,xn,为简单样本,m为不超过n的自然数,为m元对称函数,则称 为样本x1,x2,…,xn的以为核的U统计量。样本均值和样本方差都是它的特例统计量。从霍夫丁开始,这种统计量的大样本性质得到了深入的研究,主要应用于构造非参数性的量的一致最小方差无偏估计(见点估计),并在这种估计的基础上检验非参数性总体中的有关假设。秩统计量 把样本X1,X2,…,Xn 按大小排列为,若 则称Ri为xi的秩,全部n个秩R1,R2,…,Rn构成秩统计量,它的取值总是1,2,…,n的某个排列。秩统计量是非参数统计的一个主要工具统计量。 还有一些统计量是因其与一定的统计方法的联系而引进的。如假设检验中的似然比原则所导致的似然比统计量,K.皮尔森的拟合优度(见假设检验)准则所导致的ⅹ统计量,线性统计模型中的最小二乘法所导致的一系列线性与二次型统计量,等等。充分性与完全性 统计量是由样本加工而成的, 在用统计量代替样本作统计推断时,样本中所统计量含的信息可能有所损失,如果在将样本加工为统计量时,信息毫无损失,则称此统计量为充分统计量。例如,从一大批产品中依次抽出n个,若第i次抽出的是合格品,则xi=0,否则xi=1(i=1,2,…,n)。总体分布取决于整批产品的废品率p,可以证明:统计量,即样本中的废品个数,包含了(x1,x2,…,xn)中有关p的全部信息,是一个充分统计量。若取m<n,令Tm(x1,,则Tm仍是一个统计量,不过不是充分的。 充分性是数理统计的一个重要基本概念,它是R.A.费希尔在1925年引进的,费希尔提出,并由J.奈曼和P.R.哈尔莫斯在1949年严格证明了一个判定统计量充分性的方法,叫因统计量子分解定理。这个定理适用面广且应用方便,利用它可以验证很多常见统计量的充分性。例如,若正态总体有已知方差,则样本均值塣是充分统计量。若正态总体的均值、方差都未知,则样本均值和样本方差S合起来构成充分统计量(塣,S)。一个统计量是否充分,与总体分布有密切关系。 将样本加工成统计量要求越简单越好。简单的程度的大小,主要用统统计量计量的维数来衡量。简单地讲,若统计量T2是由统计量T1加工而来(即T2是T1的函数),则T2比T1简单。在此意义上,最简单的充分统计量叫极小充分统计量。这是E.L.莱曼和H.谢菲于1950年提出的。前例中的充分统计量都有极小性。在任何情况下,样本x1,x2,…,xn本身就是一个充分统计量,但一般不是极小的。 关于统计量的另一个重要的基本概念是完全性。设T为一统计量,θ为总体分布参数,若对θ的任意函数g(θ),基于T的无偏估计至多只有一个(以概率1相等的两个估计量视为相同),则称T为完全的。抽样分布 统计量的分布叫抽样分布。它与样本分布不同,后者是指样本x1,x2,…,xn的联合分布。 统计量的性质以及使用某一统计量作推断的优良性,取决于其分布。统计量所以抽样分布的研究是数理统计中的重要课题。寻找统计量的精确的抽样分布,属于所谓的小样本理论(见大样本统计)的范围,但是只在总体分布为正态时取得比较系统的结果。对一维正态总体,有三个重要的抽样分布,即ⅹ分布、t分布和F分布。 ⅹ分布 设随机变量x1,x2,…,xn是相互独立且服从标准正态分布N(0,统计量1),则随机变量的分布称为自由度为n的ⅹ分布(其密度函数及下文的t分布、F分布的密度函数表达式均见概率分布)。这个分布是 F.赫尔梅特于1875年在研究正态总体的样本方差时得到的。若x1,x2,…,xn是抽自正态总体N(μ,σ)的简单样本,则变量服从自由度为n-1的ⅹ分布。若x1,x2,…,xn服从的不是标准正态分布,而依次是正态分布N(μi,1)(i=1,2,…,n),则的分布称为非中心ⅹ分布,称为非中心参数。 当δ=0时即前面所定义的ⅹ分布。为此,有时也称它为中心ⅹ分布。中心与非中心的ⅹ分布在正态线性模型误差方差的估计理论中,在正态总统计量体方差的检验问题中(见假设检验),以及一般地在正态变量的二次型理论中都有重要的应用。 t分布 设随机变量ξ,η独立,且分别服从正态分布N(δ,1)及自由度n的中心ⅹ分布,则变量的分布称为自由度n、非中心参数δ的非中心t分布;当δ=0时称为中心t分布。若x1,x2,…,xn是从正态总体N(μ ,σ)中抽出的简单样本,以塣记样本均值,以记样本方差,则服从自由度n-1的t分布。这个结果是英国统计学家W.S.戈塞特(又译哥色特,笔名“学生”)于 1908年提出的。t分布在有关统计量正态总体均值的估计和检验问题中,在正态线性统计模型对可估函数的推断问题中有重要意义,t分布的出现开始了数理统计的小样本理论的发展。 F分布 是 R.A.费希尔在20世纪20年代提出的。设随机变量ξ,η独立,ξ服从自由度m、非中心参数δ的非中心ⅹ分布,η服从自由度n的中心ⅹ分布,则的分布称为自由度(m,n)、非中心参数δ的非中心F分布,当δ=0时称为中心F 分布。若x1,x2,…,xm和Y1,Y2,…,Yn分别是从正态总体N(μ统计量,σ)和N(v,σ),中抽出的独立简单样本,以S娝和S娤分别记为诸xi和诸Yi的样本方差,则方差比统计量S娝/S娤服从自由度(m-1,n-1)的中心F分布。中心和非中心的 F分布在方差分析理论中有重要应用。 多维正态总体的重要的抽样分布有维夏特分布和霍特林的T分布(见多元统计分析)。 一个统计量若服从某分布,常以该分布的名字命名该统计量,如ⅹ统计量、F统计量、T统计量等。 由于寻找精确的抽样分布有困难,统计学者转而研究当样本大小 n→∞时统计量的渐统计量近分布(即极限分布),这种研究是数理统计大样本理论的基础性工作。已经有很多重要的统计方法,就是基于这种工作而提出的。像K.皮尔森关于拟合优度统计量的极限分布是分布的著名结果(1900)就是一个有代表性的例子。 参考书目 复旦大学编:《概率论》(第2册,数理统计),人民教育出版统计量社,北京,1979。 费史著,王福保译:《概率论及数理统计》,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上海,1962。(M.Fisz,Wahrscheinlichkei-tsrechnung und MatheMatische Statistik,VEB Deu-tscher Verlag der Wissenschaften,Berlin, 1958.) 陈希孺著:《数理统计引论》,科学出版社,北京,1981。
词语释义解释 汇率预测,是指对货币间比价关系的波动范围及变化趋势做出判断与推测。预测观点 第一条新闻是,中国官方罕见地表态:“人民应该升值。” “人民币被低估了……到2007年底以前,累计升值幅度可能达到9%-10%。”在商务部长薄熙来日前表示要“把减少顺差作为今年外贸发展的头等大事抓好”之时,商务部网站“配合”发布了《外经贸发展如何应对人民币升值挑战》的报告,一改此前在人民币升值问题上的暧昧态度,明确指出了以“年升值4%-5%”应对顺差过大的思路。 第二条新闻是,美国财政部长鲍尔森向国会报告“已经竭尽所能敦促中国加快人民币汇率改革。” 鲍尔森周三在参议院银行委员会(Senate Banking Committee)发表事先准备好的讲话时称,中国尚无一套美国所期望且其自身所需要的货币政策,如果中国不加速人民币改革步伐,则国际社会将会对其失去耐心。眼下美国对华贸易逆差已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参议院银行委员会成员对鲍尔森说,他们对中国处理其汇率问题的方式颇为不满,他们认为美国目前的贸易逆差是造成美国制造业就业岗位大幅减少的一个主要原因。委员会主席多德(Christopher Dodd)表示,自2001年以来美国制造业已经失去了超过300万个就业岗位,这是自美国经济大萧条以来所经历的最为剧烈且时间最久的一次。 考虑到距离美国大选只有一年了,中国政府也许真的会向美国政府做出重大让步,允许人民币大幅升值,毕竟在伊拉克大伤元气的布什政府再也输不起了。 因此,我下调了我的预测。 我现在的看法是,到2007年底,人民币汇率可能会到1美元兑7.00~7.30元人民币的区间。 问题是,如果人民币真的这样大幅升值,对经济有何影响? 出口就不用说了,这里我只想说对国际资本流动的影响。请大家设身处地地想一想,如果你手中有1000万美元,你会怎么办? 首先,2007年中国和美国的物价都会保持稳定,其次本年中美联储加息可能性很小,中国加息可能性很大。只要一想过这两个方面,你必然会得出结论:应该立刻把美元汇入中国,兑换成人民币,然后1年后再兑换回来。 因此,我们可以预计,国际上的资金会源源不断地流入中国,造成国内资金极其充裕的景象。这等于就是说,中国股票市场的牛市远没有结束,还有的涨呢!汇率法则 你想知道明年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是多少吗?毫无疑问,我们都知道人民币会升值,但是升值的速度和幅度会是怎样?这篇文章就是探讨这个问题的。 2006年8月29日,人民币汇率法则《华尔街日报》在社论版上登出罗纳德·麦金农(Ronald I. Mckinnon)教授的一篇文章(英文版,中文版)。他在文中提出了一个人民币汇率参考规则,我觉得非常有参考价值和实用价值。 罗纳德·麦金农是斯坦福大学的经济学教授,美国货币问题权威之一。前一段日子,有传闻他将进入联邦储备系统,担任副主席。 首先,他发现了一个现象,就是人民币升值幅度与中美两国之间的物价差别、利率差别几乎相等。 中国今年7月份的CPI仅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而美国7月份的总体消费者价格较上年同期增长了4.1%。中美两国7月份的物价涨幅之差是3.1个百分点,与人民币一年来3.3%的升幅大体相当。… 2006年5月,伦敦市场上1年期美元债券的收益率报5.7%,而中国央行所发行1年期债券的收益率仅为2.6%,二者之间的差额恰恰是3.1%。值得注意的是,截至2006年7月,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在过去1年的升值幅度为3.28%,与上述收益率差大体相同!投资人民币资产的人之所以愿意接受比较低的回报率,那是因为他们预计人民币的升值幅度将略超过3%。只要投资者继续预计人民币每年将以这一幅度升值,按照上述要将中国的通货膨胀率控制在低于美国水平的货币政策法则,人民币和美元的利差仍将维持在3%左右。 麦金农教授进而提出了人民币汇率近期的二个可能的法则: ■法则一: 人民币汇率变动(%)=美国物价上涨幅度(%)-中国物价上涨幅度(%) ■法则二: 人民币汇率变动(%)=美国的利率(%)-中国的利率(%) 根据这两个法则,我们可以做一些推算: (1)先看物价。 美国明年的通货膨胀率,一般估计是在2%~4%之间;中国的通货膨胀率假定还是1%,那么明年人民币升值可能也还是只有3%。这就是说,人民币升值会比较缓慢,幅度也不会大。如果美国的物价重新像20世纪头几年那样稳定的话,那么人民币将停止升值。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明年中国物价上涨加剧的话,那么人民币可能也将停止升值。 (2)再看利率。 美国的利率已经稳定下来了,最新联邦基金利率是5.5%,很多经济学家估计今年内就会减息。假定人民币的利率保持在2%左右,那么人民币明年的升值幅度应该也是3%左右。 在这里,麦金农教授对中国的货币当局提出了一个警告:不要让人民币汇率上升得过快。因为那样的话,会使得中国的实际利率变得非常低。 另一方面,8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加息,当时就有评论说,继续加息的空间不大。因为那样的话,人民币近期升值的压力会进一步增大。 综上所述,2007年人民币的汇率可能为1美元兑7.50~7.70元人民币。文学作品基本信息: 汇率预测(技术与应用) 作 者:(英)艾玛·A.穆萨|主编:沈志渔|译者:刘君//李红枫//范占军//桁林 出 版 社:经济管理出版社 出版品牌:经济管理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1年01月 定 价:58.00 I S B N :9787509612132 所属分类: 经管 > 经济 标 签:财经管理 财政金融、保险证券 经 济内容简介: 《汇率预测(技术与应用)》包含了和汇率预测相关的方方面面,作者艾玛试图达到以下两个方面的平衡:一个是内容上的技术与应用方面的平衡;另一个是风格上的严肃性与通俗性方面的平衡。因此本书的写作风格各处不一,既有非常简洁的新闻体风格,也有教科书般的严谨风格。目录: 第一章 预期和预测综述 1.1 一个旅游者的故事 1.2 一个商业经理的故事 1.3 预测的重要性 1.4 汇率的重要性 1.5 汇率预测的基础知识 1.6 哪种汇率? 1.7 预期的形成机制 1.8 汇率变化的特有规律 1.9 总结 第二章 作为决策制定变量的汇率预测 2.1 导言 2.2 即期投机 2.3 非抛补套利 2.4 即期一远期投机 2.5 远期投机 2.6 期权投机 2.7 交易敞口的套期保值 2.8 开放经济中的套期风险及其测量 2.9 转换货币敞口的套期保值 2.10 短期融资和投资决策 2.11 长期融资和投资决策 2.12 国外直接投资 2.13 定价和战略规划 2.14 中央银行干预和宏观经济政策 2.15 不需要汇率预测的决策准则 2.16 总结评价 第三章 单变量时间序列技术 3.1 导言 3.2 预测模型的建立 3.3 平均法 3.4 平滑法 3.5 时间序列的分解 3.6 BOX-Jenldns方法:ARIMA模型 3.7 时间序列分析:HARVEY的结构时间序列模型 3.8 计算机软件 3.9 深入阅读 第四章 多变量时间序列模型 4.1 综述 4.2 单方程经济模型:说明与预测 4.3 单方程模型的问题 4.4 理论基础:购买力平价(Purchasing Power Parity) 4.5 理论基础:抛补的和非抛补的利率平价(Covered and Uncovered Interest Parity) 4.6 理论基础:流量模型(The Flow Model) 4.7 理论基础:弹性价格货币模型(The F1exible-Price Monetary Model) 4.8 理论基础:弹性价格货币模型的扩展 4.9 理论基础:粘性价格货币模型(The Sticky-Price Monetary Model) 4.10 理论基础:汇率决定的其他模型 4.11 单方程模型:一些经济计量学上的问题 4.12 单方程结构时间序列模型 4.13 多方程经济模型 4.14 实证证据 4.15 计算机软件 4.16 深入阅读 第五章 基于市场的预测:即期和远期汇率 5.1 导言 5.2 以即期汇率作为预测依据:随机漫步模型 5.3 一些修正 5.4 以远期汇率作为预测依据:无偏有效假说 5.5 经验证据及合理性 5.6 市场有效的其他概念 5.7 截面效率和协积化(Cross-Sectional Efficiency And Cointegration) 第六章 判断性和合成性的预测 6.1 判断性预测综述 6.2 作为决策过程一部分的判断性预测 6.3 预测的判断性处理 6.4 判断性预测在情景描述中的作用 6.5 判断性预测:最后评价 6.6 合成性预测:一个综述 6.7 合成预测的方法 6.8 一致性的预测 第七章 技术分析 7.1 定义与基本原则 7.2 道氏理论和艾略特波浪理论 7.3 图表的种类 7.4 图表格式:趋势线和通道 7.5 支撑、阻力、回调和速度阻力线 7.6 反转形态 7.7 整理形态 7.8 用K线图表示的牛市反转形态 7.9 用K线图表示的熊市反转形态 7.10 用K线图表示的整理形态 7.11 数量技术指标 7.12 技术分析经济学 7.13 电脑软件和深入阅读 第八章 交易规则 8.1 导言 8.2 简单滤波规则 8.3 引入买卖差价和利率的滤波规则 8.4 基于数量技术指标的交易规则 8.5 基本交易规则 8.6 对交易规则盈利性的测量 8.7 关于交易规则盈利性的经验证据 第九章 最新动态:混沌和神经网络理论 9.1 导言 9.2 混沌理论:背景 9.3 确定的和随机的模型 9.4 非线性和混沌模型 9.5 混沌和随机过程的比较 9.6 非线性的根源 9.7 混沌对于预测的意义 9.8 检验与经验证明 9.9 人工神经网络:一个回顾 9.10 人工神经网络的结构 9.11 人工神经网络的功能 9.12 汇率上的应用:方法论与实证证明 9.13 计算机软件和进一步阅读的材料 第十章 对预测精度的测量 10.1 导言 10.2 一些总体的思考 10.3 对汇率实际值和预测值之间差异的显著性检验 10.4 测量和监控预测精度的几何方法 10.5 对预测精度的定量测度方法 第十一章 预测的选择、实施和监控 11.1 两个汇率预测员的故事 11.2 预测员之间为什么出现分歧? 11.3 内部预测还是外部预测? 11.4 选择一个外部预测员 11.5 预测的实施 11.6 预测的监控 附录:现实中的外汇预测服务 第十二章 案例研究 12.1 案例研究1:ABC家具有限公司 12.2 案例研究2:DEF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12.3 案例研究3:GHI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12.4 案例研究4:JKL电子有限公司 12.5 案例研究5:MNP贸易有限公司 第十三章 总评 13.1 摘要论述 13.2 最重要的问题 13.3 我们要从这走向哪里? 术语表 参考文献
代理业务 目录 1、 代理业务的概念 2、 代理业务的性质、特点及作用 3、 代理业务的种类及内容 代理业务(agent service) 代理业务的概念 ...... 代理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代为办理客户指定的经济事务、提供金融服务并收取一定费用的业务,包括代理证券业务、代理保险业务、代理商业银行业务、代理中央银行业务、代理政策性银行业务和其他代理业务。 代理业务是典型的中间业务。银行充分利用自身的信誉、技能、信息等资源代客户行使监督管理权、提供各项金融服务。 目前,私人银行业务日益成为我国商业银行拓展中间业务的竞争核心。 代理业务的性质、特点及作用 代理业务具有为客户服务的性质,是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间产生的一种契约关系和法律行为,商业银行在办理代理业务过程中,不使用自己的资产,主要发挥财务管理职能和信用服务职能。 代理业务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增加银行的盈利。 2、促进银行间的竞争。 3、促进银行资产负债业务的发展。 代理业务的种类及内容 1、代收代付业务。 代理业务中应用范围最广的就是代收代付业务,此类业务几乎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每一家每一户。代收代付业务是指商业 银行利用自身结算的便利。接受客户的委托代为办理指定款项收付的业务。如代发工资业务、代扣住房按揭消费贷款还款 业务、代收交通违章罚款等。 代收代付业务的种类繁多,涉及范围广泛。归纳起来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代缴费业务,就是银行代理收费单位向其用户 收取费用的一种转账结算业务,如代收电话费、保险费、交通违章罚款、养路费等等。二是代发薪业务,就是银行受国家 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的委托,通过其在银行开立的活期储蓄账户,直接向职工发放工资的业务。 2、代理证券业务。 代理证券业务就是指银行接受委托办理的代理发行、兑付、买卖各类有价证券的业务,同时还包括代办 债券还本付息、代发红利、代理证券资金清算等业务。 有价证券主要包括国债、金融债券、公司债券、股票等。 银证通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业务等是银行开办的主要代理债券类业务。 3、代理保险业务。 代理保险业务就是银行接受保险公司的委托代其办理保险业务。属于兼业代理。代理保险业务是目前我 国银行保险发展的最为广泛的种类。 银行代理保险业务要符合中国保监会2000年《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针对兼业代理人的条件才可以进行 兼业代理活动。 4、代理政策性银行业务。 是指商业银行接受政策性银行的委托,代为办理政策性银行因服务功能和网点设置等方面的限制 而无法办理的业务,包括代理贷款项目管理等。 5、代理中央银行业务。 是指根据政策法规应由中央银行承担,但是由于机构设置、专业优势等方面的原因,由中央银行指 定或委托商业银行承担的业务,主要包括财政性存款代理业务、国库代理业务、发行库代理业务等等。 6、代理商业银行业务。 就是指商业银行之间相互代理业务,主要是指代理资金清算业务,如代理银行汇票业务。
概述 统计调查是根据调查的目的与要求,运用科学的调查方法,有计划、有组织地搜集数据信息资料的统计工作过程. 基本原则 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准确性原则) 要及时反映,及时预报(及时性原则) 要数字与情况相结合(完整性原则) 常用方式 常用的方式有:普查、抽样调查、和统计报表等。 普查 统计调查的组织形式之一。 对统计总体的全部单位进行调查以搜集统计资料的工作。普查资料常被用来说明现象在一定时点上的全面情况。如人口普查就是对全国人口一一进行调查登记,规定某个特定时点(某年某月某日某时)作为全国统一的统计时点,以反映有关人口的自然和社会的各类特征。 其定义为:为特定目的而专门组织的一次性全面调查 普查的几个特点: 1. 需要规定统一的标准时间(资料所属时间) 2. 通常是一次性或周期性的 3. 数据的规范化程度较高 4. 适用于关乎于国计民生的重要数据的搜集,应用范围比较狭窄 抽样调查 是市场调查中最常用的调查方式 抽样调查的定义:是指从研究对象的总体中抽取一部分单位作为样本进行调查,据此推断有关总体的数字特征。 抽样调查的特点:经济性好.实效性强.适应面广.准确性高 抽样调查是根据部分实际调查结果来推断总体标志总量的一种统计调查方法,属于非全面调查的范畴。它是按照科学的原理和计算,从若干单位组成的事物总体中,抽取部分样本单位来进行调查、观察,用所得到的调查标志的数据以代表总体,推断总体。 统计报表 是按统一规定的表格形式,统一的报送程序和报表时间,自下而上提供基础统计资料,是一种具有法律性质的报表制度。 统计报表制度是一种自上而下布置,自下而上提供统计信息的报告制度。 统计报表是一种以全面调查为主的调查方式,它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统计法规,以条统计表格形式和行政手段字上而下布置,而后由企,事业单位自下而上层层汇总上报逐级提供基本统计数据的一种调查方式. 统计调查方法体系 统计资料的搜集,不能只使用一种调查方法,而应该根据调查对象特点和调查机构条件,灵活地选用不同调查方法组成调查方法体系。《统计法》强调统计调查应以周期性普查为基础,以经常性抽样调查为主体,以必要的统计报表、重点调查、综合分析等方法为补充,来搜集整理基本统计信息。 统计资料搜集方法 1.初级资料搜集方法 (1)直接观察法。 (2)报告法。 (3)访问法。 (4)问卷法。 2.次级资料搜集方法 次级资料搜集方法主要是指文案调查法。文案调查法也称文献调查法、桌面调查法及室内调查法,是对次级资料搜集的调查方法。 文案调查法的实施步骤如下面所述: (1)根据调查目的决定调查所需资料类别。 (2)确定调查资料的来源渠道。 (3)查找搜集资料。 (4)整理查找、搜集的次级资料。 统计调查方案设计 1.确定调查目的 2.确定调查对象和调查单位 3.确定调查项目 (1)项目要少而精(2)本着需要和可能的原则,只列入能够得到的确定答案的项目(3)项目之间尽可能保持联系,以便相互起到校验作用(4)有的项目可选定"选择式" 4.确定调查时间和调查期限 5.制定调查的组织实施计划 6.选择调查方法(1)直接观察法(2)报告法(3)采访法(4)网上调查法(最优) 统计调查误差的含义和种类 统计调查误差,就是调查结果所得的统计数字与调查总体实际数量表现的差别。 统计调查误差有两种,一种是登记误差,一种是代表性误差。
概述保险费自动垫交保险费自动垫交的时点为宽限期届满的次日。 发生垫交后,公司仍承担保险责任,但发生保险责任时,公司给付的保险金将先扣除垫交保险费及利息。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保单,如果投保人没有按照保险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保险费,保险公司按照《保险法》的规定,将给予投保人一个60天的宽限期,投保人在宽限期内交足其所应交纳的保险费,不影响保险合同的效力。投保人在60日的宽限期内仍未交付保险费,如果保单当时具有现金价值,且现金价值扣除欠交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的余额足以垫交到期应交保险费时,保险公司将自动垫交该项欠交保险费,使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保险费自动垫交”是保险公司提供给客户的一项选择权益,其目的是为了尽可能地减少客户因非故意的失误导致保单失效,使其利益受损。因为如果没有这样的规定,超过宽限期未交保费的被保险人如果想使保险单继续有效,就必须按照保单复效的程序,重新证明他们的可保性。相关评论保险费自动垫交不平等条约以原中保人寿的主打险种————“鸿寿养老”保险条款为例,翻遍密密麻麻5大页的条款,对缴费未满两年便要求退保的情况只字未作约定。实际操作中内部规定,缴费未满两年的退保值为零,这与《保险法》第58条、第68条(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严重抵触。缴费满两年的退保办法,也只有“退还本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这几个字。“现金价值”有多少,怎么计算,视附表中的“现金价值表”的具体规定而定。但投保人只有到签约交钱时才有可能得到这张“现金价值表”。而所有人身保险合同附表的最大特色,就是叫人看不懂,缺少附注说明,加上保险业务员的有意避而不谈,人们很难弄懂“现金价值”这句行话的意思。1999年6月以前的普遍情况是,保险业者甚至根本不将“现金价值表”给投保人———真正的糊弄人。在央行多次下调利息后,所有旧的人身保险险种已停止销售,新的险种纷纷面世。新条款比老条款确实有所改进,如平安保险的人身保险合同都订立了较详细的退保条款(但对缴费未满两年情况下的退保手续费却没有“明码标价”,仍然不妥)。该条款第7条有个“保险费自动垫交”款项甚是厉害:“逾宽限期间仍未交付保险费的,如本合同当时具有现金价值,且现金价值扣除欠交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的余额足以垫交到期应交保险费时,本公司将自动垫交该项欠交保险费,使本合同继续有效。”翻遍全文,竟找不到有关退保的规定。而根据这个“自动垫交”款项的规定,投保人退保成了永远不可能的事。打个比方:某人以10年为期限,每年缴1万元的保费,缴了3年后,因生意破产,无力续缴,还急需钱用,他想退保多少还能退到一些钱。结果保险公司的人对他说,没有退保这回事!3年缴了3万元,你现金价值有1万元是不是?对不起,按“自动垫交”条款,你不交保费给我,逾期我就将你的现金价值自动垫交保费,使本合同继续有效!到了第4年后,交不起钱了,那么,本合同效力中止,保险公司不用负任何保险责任了,投保人3万块钱归保险公司。相关介绍 “自动垫交保费”要及时补费 保险合同有“保费自动垫交”功能,但这并不意味着不用急着补费,否则仍有可能使保单失效。汉口王女士说,她买了一份两全分红险,按时缴了2年保费,但保险费自动垫交。 今年晚交了3个星期。因为该险种有保费“自动垫交”功能,所以她没在意,不知保单是否会失效。信诚人寿湖武汉分公司营运部刘先生介绍,保单一般有60天的续保宽限期,从第61天开始,保单才会暂时失效,2年后终止保单。所以王女士的保单并未失效,但要及时去补交保费。据了解,“保费自动垫交”是保险公司的一项特别服务。万一在续缴保费时,过了宽限期后仍没有交费,而且当时的保单“现金价值余额”(退保金)足以垫交当期应交的保险费,保险公司就会进行保费自动垫交,以免合同失效。这种做法,能使被保险人在欠费不久发生事故,仍可获得保障。但专家表示,保险公司进行保费自动垫交后,客户应缴的续期保费仍需及时补交,且要收取滞纳金。否则在出险理赔时,相关费用会在赔付款中扣除。 保险公司自动垫交保费应否告知投保人【案情】 2002年5月11日,彭某向某寿险公司交纳3907元投保一份国寿松柏养老金保险。保险合同第八条约定“当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余额不足以垫交到期应交的保险费或前项垫交的保险费及利息达到本合同现金价值时,本合同效力中止”。附在保险合同中的《客户服务指南》规定“按时交付续期保费,是维持保险合同效力的前提。如您未能在合同规定的交费日期及宽限期内交付保险费,合同效力中止,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我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该《客户服务指南》还规定“在合同约定的保险费交费日到期前或宽限期内,您可能收到我公司通过电话、书面或业务员上门等形式发出的交费通知,该通知仅作善意提醒”。2003年5月11日,彭某交纳第二期的保险费3907元。两期的保险费产生现金价值5217元。2004年,因彭某生意亏损,未再向寿险公司缴纳保险费。2004年7月12日及2005年7月12日,寿险公司为彭某垫交两期保险费共7814元。该公司未通知彭某续交保费,也未在垫交后通知彭某,并出具相关手续。2006年8月15日,彭某向寿险公司申请解除保险合同,并要求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5217元,但寿险公司认为其已垫交两期保费7814元,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是11694元,因此,在扣除垫交的保费及相应利息后只应退还3056.45元,双方协商未果,彭某遂诉至法院。寿险公司在二审期间提交了相关垫交凭证【争议】 关于本案的处理存在两种不同的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该保险合同是双方自愿签订的,保险公司也对保险条款尽了告知说明义务,故保险合同中自动垫交保费条款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在投保人未按合同约定期间及宽限期内交纳保费时,保险公司自动为投保人垫交保费,并收取该垫交保费的所产生的逾期利息,并不违反《保险法》关于“保险人对人身保险的保险费,不得用诉讼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的规定,法律并未禁止保险人为投保人垫交保费,并收取相应的借款利息,且垫交保费是从维护合同效力出发,是有利于投保人的。《客户服务指南》是保险人向投保人宣传保险的有关常识及投保人应当注意的问题,并不是保险人对投保人关于保险条款之外的承诺,也未经双方签字认可,故对保险公司无约束力。况且《客户服务指南》明确表示通知交费只是善意提醒,而非其约定义务,《保险法》也未规定保险人有通知投保人交费是其法定义务。因此,彭某解除保险合同时,应当扣除保险公司垫付的保费及相应利息。 第二种意见认为,保险合同关于合同效力中止的约定不一致的,应采有利于投保人的约定,该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对投保人没有约束力。即使该条款对投保人有约束力,保险公司未按照诚信信用原则履行通知义务,自动垫交保费,损害投保人利益的,该自动垫交保费的行为对投保人无约束力,故彭某解除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无权扣除其垫付的保费及相应利息。【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一、关于合同效力中止问题。对于人身保险合同,《保险法》规定:“投保人除在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超过规定的期限6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也规定了:“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可见,《保险法》对合同效力中止问题是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的,即在合同效力中止的条件及合同恢复效力的问题上赋予了当事人自愿原则。但是人身保险合同中出现了对合同效力中止约定不相一致如何处理,涉及到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效力的问题。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保险条款属于格式条款。《合同法》明确规定了格式条款提供人的义务,即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提请对方注意及给予说明的义务,特别规定免责条款无效。对于格式条款(保险条款)的解释通常应当遵循应下原则和方法,即通常解释(文义解释、整体解释、专业解释)、诚实信用解释及有利于被保险人解释原则,格式条款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此外,保险合同解释还应参考一些其他有关情况,如投保单等书面文件等。本案中,保险公司单方提供的国寿松柏养老金保险条款系格式条款,与作为保险合同内容一部分的《客户服务指南》对合同效力中止的前提条件约定都很明确,但相互矛盾。作为整个保险合同而言,有利于被保险人解释并不仅仅适用在保险条款本身存在疑义,而且也应该适用合同条款之间存在疑义之间,且本案中保险条款是保险公司提供的通用条款,而保险公司提供的客户服务指南则改变了该条款,故应采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原则,故合同效力中止应从投保人未在合同规定的交费日期及宽限期内交付保险费后中止。 二、投保人未按期交纳保险费时,保险公司垫交保费是否应当通知投保人的问题。对于保险合同未约定保险公司的通知义务,《保险法》也未具体规定保险人有通知交费的法定义务。保险公司是否可免除其通知义务。笔者认为不可以。首先,保险公司在保险条款中约定自动垫交保费,直至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不足以抵扣保险公司所垫付的保费及利息时为至,但未明确排除其通知义务。其次,诚实信用原则决定了保险公司自动垫交保费应该通知投保人。所谓诚实信用原则是指当事人在从事民事活动的时候,应当诚实守信,以善意的方式行使其权利、履行其义务,并以此为标准,维持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平衡。诚实信用原则作为现代民法的“帝王规则”,其价值在于确定行为规则、平衡利益冲突以及解释法律和合同。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为合同当事人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义务群,即前契约义务、合同履行中的义务及后契约义务、附随义务等。作为特别法的《保险法》无具体条文规定保险人有通知投保人交费的义务,但《保险法》第五条规定:“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益,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贯穿了保险活动整个过程。同时,《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因此,在特别法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普通法。事实上,在我国垄断行业都有通知用户及时交纳电费、水费、话费的惯例,且保险公司在其《客户服务指南》中也承诺了通知交费,这是保险公司应当提供的服务和义务。最后,自动垫交保费的条款一方面可以维护保险合同的效力,有利于投保人获得保障,另一方面则是保险公司可以收取保费及相应利息,而投保人却应支付该保费所产生的借款利息。在投保人能够交纳保费或者因各种原因,不愿续保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单方垫交,则损害了投保人的利益,为平衡双方之间的利益和尊重自愿的原则,保险公司也有义务通知投保人交费。 综上,彭某在交足两年以上保险费后,未能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限及宽限期内交纳保险费时,保险公司未履行在服务指南中承诺的善意提醒义务,在未通知彭某交纳保险费的前提下,自动为其垫交两期保险费,垫交之后也未告知彭某,并出具相关手续,且彭某未认可其垫交的事实,故其单方垫交保险费对无约束力,况且在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时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在于投保人自愿。因此,该公司认为其已垫交两期保费7814元,现金价值是11694元,在扣除垫交的保费及相应利息后,只应退还3056.45元的观点是不成立的。相关词条保险公估保险责任准备金保险管理保险合同保险金额保险费保险人保险欺诈保险单保险责任保险理赔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保险中介保单贷款参考资料1、http://www.jnbxw.cn/ReadNews.asp?NewsID=5582、http://www.51rates.cn/News/9/250/1/Index.Html3、http://www.chinabaike.com/article/316/baoxian/2007/20071202695450.html
什么是经常项目外汇管理 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是指对属于经常项目下和各类交易,包括进口货物、支付运输费、保险费,劳务服务、出境旅游、投资利润、借款利息、股息、红利等,在向银行购汇或从银行外汇账户上支付时不受限制。经常项目外汇管理的主要内容 经常项目外汇管理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内容: (1)经常项目可兑换(银行售汇制)。是指对属于经常项目下和各类交易,包括进口货物、支付运输费、保险费,劳务服务、出境旅游、投资利润、借款利息、股息、红利等,在向银行购汇或从银行外汇账户上支付时不受限制。 对经常项目下的用汇不加限制,并非是用人民币就可以任意地购买外汇,这种购汇和对外支付必须是真实的需要,购汇企业和个人需提交证明这种真实需要的凭证,经银行审核后才能售汇或从企业的外汇账户中对外支付。 (2)银行结汇制。是指我国对经常性项目下的外汇收入采取的一种管理措施,即境内机构对于其经常项下的收入的外汇收入,除有特殊规定外,必须按规定结售给外汇指定银行的制度。 (3)出口收汇和进口付汇核销制度。《外汇管理条例》规定,境内机构的出口收汇和进口付汇,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和进口付汇核销管理的规定办理核销手续,即从立法上规定了国际上通用的出口收汇和进口付汇核销制度,以督促企业及时、足额地收回货款或货物,防范和打击套汇、逃汇等非法活动。经常项目外汇管理规则 所谓经常项目是指国际收支中经常发生的交易项目,包括贸易收支、劳务收支、单方面转移等。《外汇管理条例》对经常项目的外汇管理作出了三方面的规定: 1. 对境内机构的经常项目外汇的管理 境内机构是指我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等,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机构的外汇收支或者经营活动,必须适用《外汇管理条例》的规定: (1)境内机构的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必须调回境内,并应当按照国务院关于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的规定卖给指定银行,或者经批准在外汇指定银行开立外汇帐户,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外汇擅自存放在境外。 (2)境内机构的经常项目用汇,应当按照国务院关于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的规定,持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向外汇指定银行购汇支付。 (3)境内机构的出口收汇和进口付汇,应当按照国务院关于出口外汇核销管理和进口付汇核销管理的规定办理核销手续。 这些规定从立法上保证了经常项目外汇的可兑换,国家对经常性国际支付和转移不予限制,但必须实行银行结汇制和进出口收汇付汇核销制度。 2.对个人外汇的管理 个人是指中国公民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外国人。属于个人所有的外汇,可以自行持有,也可以存入银行或者卖给外汇指定银行。个人的外汇储蓄存款,实行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的原则。个人因私出境用汇,在规定限额内购汇;超过规定限额的,可以向外汇管理机关申请。个人携带外汇进出境,应当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携带外汇出境,超出规定限额的,还应当向海关出具有效凭证。居住在境内的中国公民持有的外币支付凭证、外汇有价证券等形式的外汇资产,未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不得携带或者邮寄出境。 3.对驻华机构和来华人员外汇的管理 驻华机构是指外国驻华外交机构、领事机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外国驻华商务机构和国外民间组织驻华业务机构等。《外汇管理条例》规定,外国驻华外交机构、领事机构收取的以人民币支付的签证费、认证费等,需要汇出境外的,可以持有关证明材料向外汇指定银行兑付。其他驻华机构的合法人民币收入,需要汇出境外的,应当持有关证明材料向外汇管理机关申请,凭外汇管理机关的售汇通知单到外汇指定银行兑付。 来华人员是指驻华机构的常驻人员、短期入境的外国人、应居境内机构工作的外国人以及外国留学生等。《外汇管理条例》规定,应聘在外商投资企业工作的外籍人员的工资以及其他合法收入,是外汇的,依法纳税后,可以持外汇管理机关规定的有效凭证向外汇指定银行购汇汇出或者携带出境。应聘在境内机构工作的外籍专家的人民币工资以及其他合法收入,依法纳税后,可以向外汇指定银行购汇汇出或者携带出境。 驻华机构和来华人员由境外汇入或者携带入境的外汇,可以自行保存,可以存入银行或者卖给外汇指定银行,也可以持有效凭证汇出或者携带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