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回购市场是指债券持有人在卖出一笔债券的同时,与买方签订协议,约定一定期限和价格买回同 证券回购市场一笔债券的融资活动。证券回购市场是短期的金融商品交易市场,与同业拆借市场、票据市场一道构成货币市场的基本组成部分。 证券回购又称回购协议,是证券市场上杠杆多头和空头的市场工具。通过开展回购业务获得资金,购买其他有价证券,回购方要承担证券价格波动的风险;相反,返售方或者开展反回购业务(指在购买证券的同时,签订返售协议,将来将同一笔证券卖出)的券商,可以把协议证券立即售出,再在将来购入、履行合约。证券商从事回购业务能够促进存货管理,降低造市成本和增加货币市场的流动性。证券回购可以说是一种特殊的证券借贷形式。回购协议实际上是以获得的现金为抵押的证券借贷,但证券借贷也可以以其他证券为抵押,或者没有抵押。 基本定义 证券回购和证券借贷是证券市场的主要流动性工具,券商根据客户要求运用这些工具能够以较少的基本资金方便地采取多头和空头市场。其他投资者通过回购业务也可以不多的资金进入证券市场,从而增加了市场流动性。所以回购市场对证券市场的价格波动比较敏感,能够促进市场价格向均衡方向运动。 各国比较 在美国,国债回购市场是很大的。截止1993年10月20日,一级交易商开展的国债回购余额达8520亿美元,占93年3季度末可流通债券余额的 29%。其中,隔夜和连续回购(Continuing Repos,指交易双方均有随时终止权的回购协议)余额4660亿元,占54.7%,另外的 3860亿则是期限比较长的回购协议。一级交易商还开展葩回购业务,同期余额6700亿美元。证券借贷的规模不大,一级交易商共借出资金50亿美元,同时借入1840亿美元。 80年代中期,一些国债商纷纷倒闭,并导致数家储蓄贷款协会歇业,俄亥俄州存款保险公司也随后倒闭。券商倒闭 证券回购市场的一个原因,是与客哀悼签订回购协议后并没有把协议证券打入客户帐户,而是利用同一笔证券反复进行回购交易。国债商中的二有交易商由于业务单一,只从事国债买卖,所受监管原本是极为宽松的。问题出来以后,1986年通过的政府债券法把国债商纳入了财政部、证券和交易委员会(SEC)的监督管理之下。 其他西方国家的回购市场的规模要小得多,很多国家对证券回购和证券借贷有法规或税收上的限制。在日本,回购交易被称为现先交易(Gensaki)。 1993年9月底,日本回购交易余额(包括非政府债券)为10.6兆日元(合1010亿美元),占国债余额的9.8%。其中,短期国债的回购市场比较活跃,占据了国债交易量28%的份额,证券公司是主要的资金借入方。日本把长期国债回购看作是证券交易的一种形式,因而需要缴纳交易税。金融机构卖出证券的税率为交易价格的0.01%,非金融机构为0.03%;回购方和返售方在卖出证券时均需纳税,长期国债回购的规模因而受到了很大限制。1989年,日本开办了证券借贷业务(Bond Lending),由于不纳交易税,发展很快,已成为证券市场上重要的流动性源泉。证券借贷期限短至隔夜;相反,现先交易短期业务开展的很少,这是因为税负大,成本太高的缘故。 德国的回购交易与众不同,银行借入回购资金须按规定提取一定比例的准备金。这样一来,实际上取消了回购市场在国内的存在。而伦敦的德国国债回购市场却很私营,其中的大部分交易是长期债券。这个市场与德国国债期货合约交易紧密相连,场内的德国企业很活跃。 法国国债回购交易人舅内和海外两个高层。国内回购市场虽没有税收限制,但不确实性大,妨碍了市场的发展;1993年底,法国政府通过了一项法律,着手消除这些不确实性。截止1993年12月,国内回购余额约2000亿法朗,大致是海外回购余额的两倍。意大利的国内回购市场也比较发达,长期国债交易尤为活跃。1993年底,包括银行间回购的回购交易余额为92兆里拉。 在英国,没有私营单位之间的国债市场,只有有限的金边债券借入市场,允许金边造市商通过交易所货币经纪人借入金边债券。1994年1月,英格兰银行启用金边证券回购充当规范的公开市场工具。加拿大的国债回购市场很灵活,1992年取消了跨境回购税,美国投资者参加进来,有力地推动了市场的发展。 各国回购市场也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回购协议的法律有效性问题在一些场合并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回购协议具有抵押贷元老派 性质,但发生破产情形时,回购协议有着法律上的不确定性,在破产清理时可能不被受理。另一问题是税负问题,回购协议将抵押借款和证券贷款两种方式组合在一起,但不是通常意义上的贷款,事实上更象一种带有返售期货合约的售券行为。在有些情况下,特别是当开展回购业务的交易商贷对方保管证券时,还会产生怎样才算真正转移证券所有权的问题。 还有一个技术上的问题,即回购协议和证券借贷的结算问题。原则上讲,这些交易的结算方法同证券的现金交易结算是一样的,但由于回购交易十分复杂,实际执行起来困难很大。 最后,回购协议可能产生潜在的“系统性”问题。套头交易基金有时在国债市场上进行大的杠杆作用购置,证券商通过回购协议向基金发放抵押贷款。典型的回购协议期限很短(一周以内),由于证券价格经常波动,抵押证券的期初价格要略微超过贷款额。如果说市价波动过大,券商就会面临抵押不足的问题。 中国状况 证券回 证券回购市场购这种形式的融资活动在我国的历史并不长,其迅速发展更是最近几年的事件。 1988年,我国开办了国债回购业务。1991年上半年,STAQ系统制定了证券代保管制度,7月宣布试行回购业务。9月14日,在STAQ和上交所两家系统成员之间完成了第一笔回购交易。随后,武汉、天津证券交易中心也相继开展了国债回购业务。1993年下半年,上交所开设国债回购品种,回购市场规模也开始急剧膨胀。1994年,全国国债回购交易量达3000亿元;1995年,全国场内交易总量估计在2000亿元以上。 我国证券回购的交易主体主要有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以及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回购交易品种主要是国库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和金融债券,回购期限一般在一年以下。回购交易采用两种交易方式,即场内交易在证券交易中心和交易所内会员单位之间进行的交易和场外交易(柜台交易)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和个人在有形市场之外进行的交易,业务很不规范,监管难度大。从回购资金的基本流向上看,是从银行系统和证券公司流入非银行金融机构。 我国的证券回购市场是伴随着国债市场的扩大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而急剧膨胀起来的,市场监管工作没有能够及时跟上。1995年三部委“8•8通知” 下发以前,有关部门并没有对证券回购业务制定专门的管理办法。各交易场所对交易活动的操作规范也不统一,有的甚至与金融、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相抵触。 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对证券回购市场的管理规定主要集中在《信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银发〔1994〕37号文)、《关于1995年国库券发行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银发〔1995〕83号文)和《关于坚决制止国库券卖空行为的通知》(财政部〔94〕财国债字第20号文)三个文件里面。这些规定包括证券回购的期限、利率以及回购方应有真实的足额的有价证券等。但对证券回购参与者的资格审查等问题并没有明确统一的规定,回购业务不规范的问题一直存在。 监管不力是证券回购市场1993年以后由活而乱的外部原因。买空卖空现象十分普遍,回购交易一改本来意义上的融资功能,成为变相拆借资金、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和逃避规模控制的手段。为了解决上述问题,1995年8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证监会联合发出《关于重申对进一步规范证券回购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即“8•8通知”),强调回购方必须由100%的属于自己所有的国库券和金融债券方可开展回购业务,文到之日前所有证券回购中的违规行为必须在规定期限内纠正。通知下发后,当交易群体中一方无足额证券抵押又无钱可还时,由于债务规模巨大,就可能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原来“资金链”的动态平衡被打破,形成僵化的债务网。事实正是如此,8月以后,证券回购中的逾期债务日益扩大。一些机构面临支付困难。 10月27日,三部委联合发出《关于认真清偿证券回购到期债务的通知》,重申8月8日以后开展的回购业务必须执行100%实物券托管的规定,同时规定,对8月8日以前签订的、10月31日之前不能补足实券的回购协议,允许双方按原定回购协议的期限到期清偿债务;证券机构把回购资金转借给企业,用于正常流动资金需要和中、低档住宅开发的,借款企业可按规定向银行申请贷款解决拖欠。为落实通知精神,督促清偿工作,三部委成立了证券回购市场债务清偿督查工作组,于11月15日分赴京、鄂、粤、琼、辽等地督查各交易中心和金融机构压缩拖欠,清偿债务。 具体分类 1.按场所不同 证券回购可以分为场内回购和场外回购。 证券回购市场 场内回购是指在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交易中心、证券交易报价系统内,由其设计并经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化回购业务。如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展的证券回购业务,它就对回购业务的券种、期限结构、回购合约标的金额、交易竞价方式、清算与结算的相关制度等内容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目前,在我国开展证券回购业务的场所.主要有上海证券交易中心、天津证券交易中心以及一些中心城市的证券交易中心等。 场外回购是指在交易所和交易中心之外的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国债服务中心、商业银行证券部及同业之间进行的证券回购交易。目前,我国场外真正的证券回购并不多,据不完全统计,1994年场外证券回购量(按回购价格计算)约500亿元左右。在西方国家,证券回购通常是一个无形市场,而非中心交易场所交易,即通过电话系统而达到回购协议。从长期趋势来看,我们应当以非中心交易场所开展的证券回购为重点。 2.按期限不同 证券回购可以分为隔日回购和定期回购。隔日回购是指最初出售者在卖出债券的第二天即将同一铭牌的债券购回的交易行为。定期回购是指最初出售者在卖出债券时,与其购买者约定,在两天以后的某一特定日,再将该债券买回的交易行为。在美国,一般为7天,最长不超过1个月 在我国.“最长不得超过1年 。 目前,全国各主要证券市场为开展国债回购业务均开设了各自的交易品种。例如,上海证券交易所不分国债券种,统一按面值计算持券量的标准化回购交易品种。这种对应标准国债开设的回购交易分别为7天、14天、28天、9l天和l82天(对应名称为R007、R014、R028、R091、R182)五个回购品种从近几年我国证券回购市场发展的现实状况来看,有相当一部分回购主体不按协议书上规定的期限进行反回购交易 有的已逾期三五年了,仍无反回购的意向,从而形成了新的回购链,影响各经济主体资金的正常运行。 3.按交易的标的物不同 可分为国债回购、金融债回购和公司债回购。由于受公司信誉的影响,在美、日、英等资本主义国家,以公司债券为 证券回购市场依托的证券回购交易量并不大。至于以股票、权证、法人股、大额定期存单和商业票据为依托的证券回购交易,更为少见。1995年3月l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又以创新的方式推出“综合债券回购 。根据上交所的说明,可进行“综合债券回购 交易的债券,限于在上交所挂牌上市的各类金融债券、建设债券和企业债券。参照国债回购交易办法,上交所将上述债券按种类进行合并,井据此开立了28天 (RC028)、91天(RC091)和l82天(RC182)三个挂牌品种。 4.按交易的方式不同 证券回购可以分为证券公司回购、委托回购和直接回购三种。证券公司回购是指证券公司为筹措资金而以附买回条件的方式卖出自己手持的债券。证券公司为了姆利地发挥其“零售商机能 (Dealer机能),通常要在自己的帐户上保有一定数量的债券,但作为补充或调节在库资金的主要手段,证券公司又会通过回购交易(卖出债券)来筹措资金。所以,简单地讲,证券公司回购就是证券公司为了自己筹措资金而进行的证券回购交易 委托回购是指证券公司以外的债券保有者为筹措资金而通过证券公司以回购交易的形式卖出自己保有的债券。 也就是说,债券卖出者以附买回条件的方式将自己保有的债券卖给证券公司,证券公司买了这些债券之后.叉以附买回条件的方式在当天就将这些债券卖给购买者—— 事业法人、资金充裕的金融机构等。因此,在委托回购的场合,证券公司的在库债券余额不会发生任何变化。直接回购是指商业银行等资金不足的金融机构不通过证券公司和证券交易场所而直接以附买回条件的方式将自己持有的债券卖给债券购买者的行为。 1975年末,在日本又产生了~种新的证券回购交易方式—— 着地回购 具体做法是:交易双方以现在的交易约定买卖的债券铭牌和价格等条件,但要在将来的一个特定13再进行债券和现金的交割 着地回购的目的证于更加灵活地运用回购交易,以充分发挥回购交易的机能作用。着地回购发端于证券公司对农林系统金融机构的回购交易(为支持农林系统金融机构因农林生产的季节性而产生的资金问题) 到1977年左右.由于金融缓和有了进展以及债券市场景况趋好,因此,这一种交易方式便得以进一步扩大。 5.按照证券回购交易主体、目的和范围的差别 规范化的证券回购市场应分为三个组成部分。 一是中央银行公开市场操作的证券回购。它是中央银行实施货币政策的重要工具之一,是开展公开市场业务的主要方式。中央银行向商业银行或证券交易商办理证券回购。 其目的就在于:满足商业银行或证券交易商对流动性即“头寸 资金的需要,或者说是中央银行向商业银行或证券交易商提供再融资的手段,进而起到调节市场货币供应量的目标.这是其一; 其二,为货币市场确定一个较为合理的利率。 二是同业拆借市场操作的证券回购,即商业银行、城市合作银行、农村合作银行,金融信托投资公司之间开展的证券回购交易。它是同业拆借市场拆借短期资金的一种方式,即通过证券回购交易调剂商业银行、城市合作银行、农村合作银行、金融信托投资公司之间的 头寸”余缺。 三是证券交易场所(指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交易中心和STAQ系统等)操作的证券回购 它是证券商、企事业法人、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居民的海外投资家进行套期保值和融通短期资金的一种手段。 存在问题 证券回购市场在迅猛发展的过程中,由活而乱,许多问题开始暴露出来。 1.证券回购业务中普遍存在着买空卖空行为,即双方交易时并没有真实的、足额的国债和金融债券。金融机构 证券回购市场间进行这种“假回购”业务,实际上是在变相拆借资金。人民银行去年对两家交易中心的调查显示,买空卖空交易额所占比重都在80%以上,与“回购方必须有100%的属于自己所有的国库券和金融债券”的要求相去甚远。不仅如此,金融机构用于回购业务的真实证券中,还有相当一部分是高价租借而来的。1995年,全国卖出回购余额估计高达几百个亿,回购市场成为金融机构变相拆放资金的场所。通过回购市场流出的大量信贷资金,用于直接投资或向企业贷款,逃避了国家信贷规模控制和比例管理,给宏观调控和货币政策的有效贯彻实施带来了严重危害。 2.一些机构通过发售国库券代保管单等形式变相吸收企业和居民存款,然后用于充实支付周转金和投资,或通过买入返售证券形式(转拆)变相发放贷款获取利差。其实质是非(银行)金融机构办银行,违规吸储和贷款,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 3.国家对证券回购业务的利率水平未作明确规定,回购交易直接套用股票和期货交易的回报率,返售方借机抬高利率。证券回购利率大多超出央行同期利率的规定,有的年率竟达30%。 4.交易行为不规范,随意性大。证券交易中心开具委托代保管单,为了扩大交易量,采取比例债券抵押交易方式,有的甚至规定只需有10%的实物券即可作 100%的回购业务,为“假回购”开绿灯;在提供中介服务的同时,自营回购业务,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对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审查不严,导致许多没有证券交易资格的机构特别是非金融机构和信用社也进入了证券交易中心。不少机构既做场内交易,也做场外交易,交易品种纷乱,逾期严重;为了逃避监管,大量资金没有在表内反映,有的机构上亿元的回购资金一分钱也未并帐反映,直接从帐外进出。 凡未经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和融资中心甘情愿,一律不得开办证券回购业务。所有金融机构也不得参与这些场所和中心开设的证券回购市场。非金融机构、个人以及不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一律不得直接参与证券回购业务,任何交易场所、融资中心不得接受其为会员。禁止在国家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之外私下从事证券回购业务。 证券回购券种只能是国库券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国购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回购资金不得用于固定资产投资,不得用于期货市场投资和股本投资,不得以贷款、拆借等任何名义用于企业。 回购方必须有百分之百的属于自己所有的国库券和金融债券,并将国库券和金融债券集中在中国人民银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指定的一家证券登记托管机构保管。代保管单只能由该机构出具。凡出具虚假代保管单的,比照全国人大《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中的第十条、第十五条等规定惩治。返售方在回购期内不得动用回购证券。禁止任何金融机构挪用个人或机构委托其保管的证券。 禁止任何金融机构以租券、借券等方式从事证券回购业务。 证券回购市场 1.各机构之间交错拖欠,环环相扣,形成规模很大的债务链。 2.一些非银行金融机构拆入的资金主要用于弥补93年“乱拆借”被堵和房地产景气走后所产生的资金缺口,债务清理时头寸不足,面临支付困难。靠扩大融资规模搞负债经营的证券机构,不能够以借新还旧的方式进行周转,也面临困难。 3.一些金融机构以发售国库券代保管单、国库券寄存单等形式向居民个人筹集资金,用于证券回购市场,由于资金链中断,柜台兑付告急。 4.债务清偿过程中,一些地区地方保护主义思想抬头,先内后外,先清债权后还债务。 经济背景 1.93年7月,央行着手加强金融机构监管,整顿金融秩序,金融系统开始贯彻落实“约法三章”精神(即金融机构要立即停止并认真清理收回违章拆借资金,不得擅自和变相提高存贷款利率;停止向银行办的经济实体注入资金并实行彻底脱钩),“乱拆借、乱集资”的现象得到基本控制,金融秩序逐步好转。 2.94年开始,我国宏观经济运行由高涨下走,景气滑落。94和95年GNP增长率分别比93年下降1.4和3.6个百分 证券回购市场点;与此同时,货币长期超经济发行的结果,加上同期国家提价和上期提价的翘尾作用,导致物价上涨过猛,成为1995年国家加强宏观调控的首要目标,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在年初举行的行业会议上宣布实行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 回购市场在这种前景下的迅速发展和逐渐暴露出来的问题,不仅仅是一个技术层面上的问题。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一直存在着严重的金融压抑,表现为国家统一银行信用,执行人为的低利率政策,资金供求缺口巨大。在经济回落和紧的货币政策环境中,这种现象会更加严重。 推动我国经济高速增长的基本力量是强劲的需求冲动,无论是91年以前消费品市场异常活跃,还是91年以后,重化工业的增长速度自改革以来首次出现持续超过轻工业的局面,差距呈逐渐拉大的倾向,标志着我国工业增长开始转向重化工业增长方式,投资上升为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我国经济增长走过的基本上是一条外延扩张、粗放型的道路。国民经济经过一段时间的快速发展,积累了大量的矛盾,需要调整和消化,国家就会紧缩货币和财政,以此为先导,经济寒暑表由热趋冷,经济经调整实现软/硬着陆。我国经济运行中的一个显著特点是,经济降温并不能有效地抑制扩张冲动,而只是片面地表现为资金供给增量的减少,难以通过内部结构调整增加资金的有效供给。因此,总的来说,在经济降温过程中,资金供求缺口可能更大,金融压抑更加严重。 非银行金融机构是一种特殊的企业,资金问题更为突出。非银行金融机构资金来源少,渠道单一,短资长用的矛盾一直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在经济高涨时期,一些非银行金融机构大量投资于房地产等高风险行业,热衷于泡沫经济。房地产降温后,资金被套,经营出现困难。 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另一问题是,机构多、空间小。以海口市为例,人口不足60万,工业产值不到35亿,财政收入不过4.7亿,却有信托公司19家,城市信用社16家,以及众多的证券机构和典当行。如此众多的金融机构在这样小的空间求生存,竞争之激烈是可想而知的。更有一些金融机构大肆扩张,搞负债经营,一旦银根抽紧,资金形势就会很紧张。 非银行金融机构在规定的业务和资金来源范围内从事经营,已远不能满足自我生存和发展的需要。面对激烈的竞争,一些机构违规经营,通过高利率吸储和非法拆借获得资金,应付日常周转和扩张的需要。“乱拆借、乱集资”就是其中一例。1993年下半年,加强宏观调控、整顿金融秩序的各项措施出台以后,违规拆借的融资渠道被切断,证券回购应运而生。在“适度从紧”的宏观环境中,银根收缩,回购市场成为非银行金融机构筹集资金的主要渠道,可以说,证券回购市场的畸形发展,是在大的资金缺口、紧的经济环境和软金融监管条件下的金融创新行为。 有借必有贷,那么作为回购资金拆出方的银行系统,为什么愿意向非银行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尤其在经济低落、“适度从紧”的经济环境中,银行哪来这么大额的资金? 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相对于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资金优势:一是银行在金融体系中处于垄断地位,能够有效地大规模动员以存款等形式存在的社会资金。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货币长期超经济发行,经济中沉淀了大量的货币资金。1994年,虽然货币发行和银行贷款均控制在计划目标之内,金融机构各项存款却大幅度增加,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增长达到历史最高水平。1995年实施了“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但存款增幅仍然很高。 在经济软着陆和调整过程中,许多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效益不佳,一些企业亏损严重,银行受逾期和呆滞贷款之累,资产质量恶化。出于盈利考虑,不愿再向企业贷款。存款规模和利息支出的不断扩大,又迫使银行为体内资金寻求新的运用途径。通过证券回购向非银行金融机构拆借资金,利率和回报率高,风险虽大,却大不过不良企业贷款。在现行体制下,银行便不顾风险将体内资金游离出来,追求盈利。 行之所以向非银行金融机构注入资金,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许多信托公司等金融性公司本身就是银行体系开办的。 券回购资金的基本流向是从银行系统流入非银行金融机构,这反映了资金分布的非经济性差异。只要这种差异存在,资金流动就不可避免。证券回购就是这种资金流动的一种形式。如果不改变资金的运用条件,不建立统一、规范的流动方式,各种不规范和违规的资金流动就会产生。事实正是如此,1993年7月以来,经济生活中刚制止了违章拆借,又冒出了证券回购。 解决问题 证券回 证券回购市场购市场中的问题,是我国金融市场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必须采取标本兼治的办法。目前,应继续搞好债务清偿工作,防止因债务链过大引发金融危机。回购市场问题和其他类似问题的解决,取决于一系列相关问题能否得到解决。 1.加强证券回购市场管理,加快货币市场建设。回购市场是货币市场的组成部分,是央行实施货币政策和金融管理的重要对象。需要尽快制订证券回购交易管理办法,对回购券种、利率、期限、证券登记托管、足额实物券抵押要求以及回购资金的使用等作出明确规定;严格证券回购经营者和中介机构的资格审查,禁止非金融机构和不具备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以及无经营行为的代办处、办事处参与回购业务;区别场内和场外交易。建立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统一托管金融机构所有的国库券和金融债券。 在规范和稳步发展回购市场的同时,加快统一的拆借市场的建议步伐,完善融资渠道,疏导资金流通。今年1月,全国银行同业拆借系统开通,这是我国建立统一的资金拆借市场方向迈出的一大步。该系统实行公开的、完全的场内交易,增加了拆借对象、金额、期限、利率的透明度和可控性,有利于央行实施有效监管。 2.适应经济发展和金融监管的需要,解决好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市场定位问题。调整业务范围,平衡资金来源和运用关系,改变筹资渠道过分集中和单调的状况。同时,针对一些地区存在的“僧多粥少”的矛盾,研究采取什么样的方法,减少数量,扩大规模,优化结构,增强抗御风险的能力。 3.推进商业银行经营体制改革,强化风险管理,从内部建立起制约企业只顾盈利不顾风险的约束机构。 发展方向 证券回购作为一种短期融资的方式具有期限短、风险小、市场性高的特点。金融市场发达国家的银行,非银 证券回购市场行金融机构和大公司常利用作为相互间大额流动资金的交易另外证券回购还可被中央银行用来实施国家货币政策,如美国联邦储备系统往常利用证券回购协议(RA)来开展公开市场业务活动,并用以影响整个银行系统的储备状况。根据我国具体国情,并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构想我国将来的证券回购市场将由三个部分组成。第一是证券交易场所操作的证券回购;第二是同业拆借市场上操作的证券回购,作为拆借短期资金的工具之一;第三是中央银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的证券回购。 上述三种证券回购都应置于管理部门的严格监管之下.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交易。证券交易所进行的证券回购和用作同业拆借的证券回购将作为企业和金融机构短期融通资金的工具,为满足证券持有者的短期资金需求提供方便,从而加速资金流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中人民银行进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的证券回购是人民银行把国债回购纳入其货币市场监督的重要手段;通过对国债回购利率的影响调节资金供求关系,从而提高国债的流通性,并推动我国利率的市场化进程。
短期国际商业贷款 目录 1、 短期国际商业贷款 短期国际商业贷款 ...... 指1年期以内(含1年)的国际商业贷款,包括同业外汇拆借、出口押汇、打包放款、90天以上365天以下的远期信用证等。
组织经济学概述 组织经济学是一门从经济学的广泛领域中都汲取了养分的多学科发展,是基于博弈论来分析组织中的行为,是最前沿的经济学知识,可应用于劳动经济学、公司金融等领域。 组织经济学以新古典经济学中的个人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结合信息、不确定性、交易成本与合约等要素,对组织现象和组织行为做出新的、比较系统的解释,使组织理论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成为新的经济学科。它包括了在组织研究中广泛应用的制度经济学、博弈论、产权理论、交易费用经济学、代理理论、合约理论、企业能力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公司财务、社会资本和社会网络等。因此,组织经济学是许多学科在组织领域中的交叉、综合和融合,是一个崭新的更加系统化的经济学科,它解释了许多经济理论,也回答了许多现实问题。从某种程度上说,组织经济学已经突破了经济学帝国主义的公理化,在管理学与经济学之间搭建了一座坚实的桥梁。 长期以来,有关组织领域的研究大多集中于社会学、心理学、行为科学以及人类学的研究途径,他们倾向于忽视组织和管理一雇佣关系的基本经济特征。因此,绝大多数组织和管理理论偏离了经济考虑。例如,组织理论建构了一整套理论和技术用于最大化员工满意度,但是,员工满意度并不是直接相关于工作激励。近年来经济学研究途径在组织领域日渐受到重视,不少经济学家对组织问题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希望对“组织是什么、组织为什么存在、影响组织运行的因素有哪些?”等问题做出令人信服的解释,这种economic-based的研究视角不仅给组织研究者提供了新的视野,其应用性和影响力也不断扩大。一部分经济学家开始研究组织内的激励问题,以及在价格机制之外如何配置资源。组织经济学(Organizational Economics)逐渐兴起,并日益成为当今管理经济学研究的热点和主流。组织经济学的研究对象 《组织经济学》的学科范畴实际上是相当宽泛的,这表现在其所研究的对象与问题跨越了相关的若干学科,研究方法与分析的角度也相当丰富。组织经济学是研究在价格机制之外如何配置资源的理论。尽管科斯自1937年就提出企业与市场的边界问题,但是组织经济学中大量形式化的理论直到80年代才开始大量出现,而90年代则是组织经济学发展的黄金时期。 在学科范畴上,组织经济学的内核,也就是研究的主要对象为组织,包括企业与非企业的组织等。组织经济学的研究方法以博弈论和合同理论为主。组织经济学既研究企业的内部组织又研究企业组织之间的问题,包括:(1)组织中的决策;(2)组织中的职位;(3)组织结构和边界;(4)组织间的合同、混合、竞争关系;(5)复杂性组织。并与其他学科的研究相互交叉,包括产业组织理论、劳动经济学、法与经济学以及公司金融(corporate finance)。因此,组织经济学的学科范畴可以用图1来概括: 组织经济学理论综述 近年来,从经济学视角对企业组织进行的研究日益受到重视。1986年,巴尼和大内在《组织经济学;理解和研究组织的一种新的范式》中明确提出了组织经济学的概念,用来说明经济学对组织理论的贡献。这些贡献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科斯和威廉姆森的交易费用经济学;二是詹森和麦克林的代理理论;三是crossman、Hart以及More等人提出的合约理论。这些学科其根源都在经济学,不同之处在于它们拓展了经济学分析的视角,将企业内部的组织管理活动纳人经济学分析框架之中。组织经济学更大程度上扬弃了新古典经济学的本源,例如,代理理论和交易费用经济学对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激励机制设计、合约理论在考虑交易费用和风险及不确定性存在条件下对阿罗一德布鲁模型的改进等,重新将自由主义传统回归到对外部性领域的分析之中,正是对新古典经济学核心架构的一种修正。 (一)交易费用经济学 交易费用经济学以交易为基本分析单元,着重研究经济组织节约交易成本的问题。罗纳德·科斯的经典文献《企业的性质》(coase,1937)[2〕突破了新古典经济学把企业视为生产函数“黑箱”的樊篱,打开了现代企业理论把企业视为内部组织的“大门”。他认为市场和企业是资源配置的两种可相互替代的手段,二者的不同在于:市场上的资源配置通过非人格化的价格机制来实现,企业内的资源配置则通过权威关系来完成。对企业和市场的选择依赖于对市场交易的成本和企业内部组织运营成本的权衡。在科斯理论的基础上,威廉姆森(1985)进一步发展了交易费用理论,他沿用阿罗的交易费用定义,即“利用经济制度的成本”,并把交易成本进一步细分为事先的交易成本和事后的交易成本两种。通过用资产专用性、交易频率和不确定性三个维度刻画交易成本并建立了一种对市场混合形式和科层官僚组织分立的结构选择分析法,将交易成本作为制度安排,特别是产权合约安排的量化尺度,对资源配置进行经济学分析,使得交易成本经济学日渐成为一门可以检验的实证科学,极大地深化了我们对组织的理解。 (二)代理理论 代理理论是随着信息经济学的产生和发展而出现的一个新的经济理论,它运用契约来描述代理关系,基于自利人、信息不对称与风险规避假设集中解决代理关系中存在的委托一代理问题和风险分担问题,目前已经广泛应用于组织经济学的实证分析之中。 组织经济学分析中考虑的代理问题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由阿尔钦和德姆塞茨(1972)及詹森和麦克林所提出的代理成本问题。认为由委托人的监督支出、代理人的保证金支出以及剩余损失所构成的代理成本是企业所有权结构的决定因素,侧重于分析企业的内部组织结构及企业成员间的代理关系,研究每个当事人面临的激励以及均衡性的契约形式。另一类是委托一代理问题,基本上以正规的数学模型来表达,其推演中包含严谨的假设、可以推论的逻辑及应用证明等较为抽象及模型化的过程,以普通的委托代理关系作为研究对象,试图解决因信息不对称和有限理性所引起的信号传递、信息甄别、隐藏知识和隐藏行动等问题。目前组织经济学家对委托一代理问题的研究,主要是解决在利益冲突和信息不对称情况下,委托人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方式使得代理人在实现自己的效用最大化的同时也能实现委托人的效用最大化,即所谓的激励相容问题。 (三)合约理论 合约理论是组织经济学主要的研究方法,它是伴随着信息理论、博弈理论和新制度经济学的不断发展而逐渐进人主流经济学研究视野的。合约理论来源于新古典经济学完全理性和信息充分的假定,就其内容来看,合约理论沿袭了新制度经济学和信息经济学的理论框架,但组织经济学分析则更多地强调利用信息假定和博弈论作为分析工具。两种视角的根本差异在于对不完全合约的基础及其导致的合约功能的不同认识,完全合约和不完全合约从不同角度对它们进行了扩展。由于完全合约理论假定缔约双方能够完全预见合约期内可能发生的所有情况,并自觉遵守双方签订的合约条款,这种完全无视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存在性的局限性假设,使得目前对合约理论的前沿研究均集中在不完全合约方面。 不完全合约理论主要基于个体的有限理性、环境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等外界因素的存在前提,认为合约双方不可能详尽准确地将与交易有关的所有未来可能发生的情况及相应情况下的职责和权利写进合约。签订完全合约只是一种理想的状况,真实世界的合约在绝对意义上都是不完全的。当合约中没有规定的情况发生时,对权力配置的要求就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不完全合约理论认为,这种情况下产权的作用非常重要,只有资产的所有者才拥有资产的支配权。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合约方可以通过设计相应的机制来揭示不确定性事件、非对称信息等。如果事后双方能达到信息披露的纳什均衡解,则合约是事后有效的。关键在于通过这种动态规划的思想以促使事前对合约关系的“投资”。
什么是对外贸易短期信贷 对外贸易短期信贷是指期限一年以内,主要用于满足商品周转快、成交金额不大的进出口需要的贸易融资。 对外贸易短期信贷信用是借贸资本运动和资金融通的一种形式。 对外贸易短期信贷的主要形式 资本主义国家从事对外贸易的进出口向,在商品的采购、打色、仓储,出运的每个阶段,以及在与商品进出口相关的制单、签订合同、申请开证、承兑、议付等每—贸易环节中,都能从不同的渠道,得到资金融通的便利,加速其商品的流通,减少其资金积压,促进进出口贸易之完成。这种与进出口贸易资金融通有关的对外贸易信贷形式繁多,名口各异;根据发放信贷资金的对象(授信人,不同与接受信贷资金(受信人)的对象不同,对外贸易信贷大致有以下各种形式: ①根据提供信用的对象的不问,对外贸易信用有时以商业信用形式存在,有时以银行信用形式存在。 当进口或出口资本家之间,一方信贷资金之获得,是由对方提供的,是商业资本家之间提供的,这种信贷属于对外贸易商业信用。例如当进口商在收到货物单据后的相当时间才支付货款,这就是出口商对进口商提供了商业信用;当进口商在收到货物单据以前就付出全部或一部货款,那就是进口商对出口商提供了商业信用。如果进口、出口资本家之间,一方信贷资金之获得并非来自对方,而是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方面提供的,这就构成了对外贸易银行信用。例如对出口商提供以准备出口或发往国外的货物为保证的贷款;银行贴现出口商向进口商签发的汇票;或凭出口商对进口商的债权给予贷款,均属对外贸易银行信用。 ②根据对外贸易信贷接受对象的不同,又可分为对出口商的信贷与对进口商的信贷。 对出口庐的信贷有:进口商对出口商的预付款(Advance);经纪人(Broker)对比口商的信贷;银行对出口商的信贷。进口商在收到货物之前,就支付一定金额给出口商,是对出口商的预付货款;进口向对出口商预付的贷款,将来山口商以供货的方式偿还。 预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作为进口商执行合同的保证,通常称为定金('Earnest Money),—种是进口商对出口商提供信贷。在对外贸易中,预付款究竟届于前者还是后者,要看颅付金额与货款总金额的比例关系,预付时间的长短和出口商的情况而定。 如果预付款的期限很短,占交易金额的比重不大,那么这种预付就是保证性质的顶付。出口商要求进口商顶付,是因为担心在供货期内货价下落,进口商拒绝执行合同.要求进口商预付,以为执行合同的保证。保证性质的预付款,其金额一般相当于货价可能下落的额度。如果预付款期限较长,金额较大,这种预付足进口商对出口商提供的信贷。 提供信贷性质的预付款,通常是经济发达国家在发展中国家收购农产品或其它初级产品时所采用的。进口商提供这样的信贷,其目的在于以最有利的条件收购其所需的产品,借以剥削经济不发达国家。 发展中国家在从经济发达国家进口装备时,一般也要预付货款。发达国家担心不发达国家的进口商不能履约,常要求预付部分货款,以防止其可能遇到的风险。订购装备品常用的付款方式:发出订单时,支付货款的1/3,凭发货单据支付1/3,货物到岸,买方接受货物,支付下余部分。美国和英国在出口机器时,广泛采用这种办法。此外,比较常用的办法是买方按照设备各部件制造完工先后情况付款。不能把在不发达国家收购初级产品的预付和在发达国家订购机器设备的预付等同看待,两种预付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质。发达国家在不发达国家收购初级产品时,出口商卖出货物是因他急需货款,被迫接受苛刻的,剥削程度较高的条件,而发达国家出口机器装备的出口商,大郡是财力雄厚的大公司,它们—则希望进口商执行合同,—则不愿全部使用自己的资本,或利嘲银行信贷来生产装备品,才要求进口商预付货款,发达国家从不发达国家进口农产品的预付款,则要收取高额利息,但是,不发达国家从发达国家进口装备寸的预付款是元息的,并且如果没有预付,就要提高货价。 发达国家从不发达国家进口农产品寸的顶付款,通常山出口商出具期票以为预付款的担保;而不发达国家进口机器装备的预付款,一般并没有什么担保,只是在合同中规定,如果出口商不供应商品,应将预付款退还进口商,这就使进口商承担预付款不能收回的风险。
债券市场 正文 发行、认购和买卖债券活动的总称,证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由发行市场(一级市场)和流通市场(二级市场)构成。 沿革 债券和债券市场是信用形式发展的结果。早在资本主义经济出现以前,就存在债券和债券市场。古代债券如国家债券、当票等在奴隶社会已经出现,并在封建社会得到发展。据认为,世界最早的债券发行于12世纪的威尼斯共和国。企业债券在封建社会末期也开始产生。世界上最早的证券交易所即巴黎交易所成立于1304年。证券交易所兴起的早期阶段,主要业务是买卖政府债券,股票交易有限。18~19世纪资本主义国家纷纷发行政府债券,为内政、外交特别是进行军事活动筹集所需要的资金。19世纪随着企业公司的迅速发展,企业债券发展也很快。20世纪至今,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的政府、大部分股份公司以及许多地方政府都利用发行债券的方式筹措资金。 债券发行市场 筹资者以发行债券方式筹集资金的场所。它具体决定债券的发行时间、金额和条件,并引导一般投资者认购,以及办理认购手续、缴纳款项等事宜。发行市场的主要功能是创造新债券。债券发行额反映着社会投资的增长情况。债券发行市场是一种无形的市场,没有固定、集中的场所,即新债券的发行不是在有组织的市场──证券交易所内进行,而是由发行者(筹资者)自行向投资者直接出售,或者通过投资公司、信托公司等证券发行中介机构,或证券商推销出售的。筹资者要想通过发行债券从市场上筹集资金,不仅必须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对本金与利息的支付能力,而且还要接受法律方面的种种约束。无论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公共机构或者企业,具备上述条件都可成为债券发行者。债券发行中介人(投资银行等)提供的主要服务,是承购发行者新发行的债券,并转售于一般债券投资者。 债券流通市场 转让、买卖已发行债券的市场。债券交易活动不增加社会投资额,流通市场的主要功能是为债券这一金融资产提供流动性。投资者在这里可以根据自己对债券行情的判断,随时买进或者卖出债券。又分为有组织的市场(证券交易所)和场外交易市场。前者是传统的证券交易市场,有严密的组织和管理规则(见证券交易所);后者则没有正式的组织,也没有集中、固定的交易场所,交易活动在交易所外通过电话、电传等电信工具联成的交易网络完成,交易规则比较灵活,手续简单,属于一种无形市场(见场外交易)。美国和日本的场外交易比较发达,90%以上的债券买卖都在场外交易市场进行。 债券的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发行市场的规模和质量、债券的发行条件和方式等对流通市场的规模和质量、债券价格和流动性具有重要的影响。同时发行市场的债券发行,还需要流通市场的保证和支持。如果没有流通市场,债券不能自由买卖和转让,投资者将对债券失去兴趣,债券发行市场就难以扩大规模。流通市场所提供的流动性和形成的价格又是影响新债券发行规模和条件的重要因素。 作用 ①投资者筹集资金的重要渠道。无论是国家要集中相当部分的社会资金以满足各方面的资金需要,或者企业为解决扩大再生产资金之不足,都可以通过发行债券达到目的。通过债券的发行,将社会上的一部分潜在资金转化为现实资金,分散、短期的资金转化为集中、长期的资金。与银行贷款相比,发行债券可为筹资者提供更为长期和稳定的资金来源。②为投资者提供较为有利的投资场所。一般说来,投资者购买债券能够获得比期限相同的银行储蓄存款更多的利息,到期还本付息,投资风险小,能够取得比购买股票更有保障的收益。特别是政府债券信誉高,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强,在发达国家中是最有吸引力的投资对象。③促进社会资金的合理流动与有效配置。债券市场具有灵敏反映资金供求的价格机制和广泛灵通的经济信息,因而能够引导资金的流向和流量,推动社会资金向经营好、效益高的企业和有前途的产业集中。④公开市场业务是中央银行执行国家货币政策,控制利率和货币供应量,从而实行宏观金融调节的三大货币政策工具之一。这一活动主要是通过买卖国库券等政府债券进行的,因而,债券市场在宏观调控方面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 中国债券市场 1979年以后中国的债券市场发展可分为三个阶段:1981~1984年为第一阶段。这时发行的债券只有国库券一种,并且只有带有很大分配性质的发行市场而没有流通市场,国库券不能自由转让。1985~1989年为第二阶段,这一阶段债券市场发展较快。主要表现在:①债券种类增多。新增债券有:a.国债券,包括国家重点建设债券(1987),财政债券和国家建设债券(1988),以及特种国债券和保值公债券(1989);b.中国专业投资公司发行的债券,包括基本建设债券和重点企业债券(1989);c.金融债券(1985);d.企业债券,包括地方企业债券(1986)和企业短期融资债券(1988),以及重点企业债券(1988)。②开放了债券流通市场。最早允许上市转让的是1985年开始发行的金融债券(1986),企业债券紧随其后(1987)。到1990年,除财政债券、特种国债券、中国专业投资公司发行的重点企业债券外,其他各种债券均可上市转让。不过,这时的债券流通市场还仅限于无组织的柜台市场,有组织的市场尚未成立。从1990年开始,中国债券市场进入了第三阶段。其主要标志是1990年12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开业,为中国提供了一个集中进行交易的场所,使中国债券市场初具规模。 配图 债券市场 相关连接
结售汇 结售汇是结汇与售汇的统称。结汇是指境内所有企事业单位、机关和社会团体(外商投资企业除外)取得外汇收入后,按照国家外汇管理条例的规定,必须将规定范围内的外汇收入及时调回境内,按照银行挂牌汇率,全部卖给外汇指定银行,结汇有强制结汇、意愿结汇和限额结汇等多种方式。售汇是指境内企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因对外支付需用外汇时,可按照国家外汇管理条例规定,持有关证件、文件材料等,用人民币到外汇指定银行购买所需外汇,从用汇单位和个人角度讲,售汇又称购汇。
什么是商业票据融资 商业票据是一种商业信用工具,指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开出的、承诺在一定时期内支付一定款项的支付保证书,即由无担保、可转让的短期期票组成。商业票据融资是指通过商业票据进行融通资金。">编辑]商业票据融资的优点 1.公司获取的资金成本低一些大公司发行商业票据,银行的短期借款成本,因为它是直接从投资者处获得资金,部分利润。 2.公司筹资的灵活性强公司在发行商业票据筹资时,时间对资金的需求确定发行量、利率、次数。融资成本通常低于节省了银行赚取的可以根据自己某段 3.有利于提高公司的信誉公司有能力发行兑付票据,表明公司有较高信誉,发行后也有利提高公司形象。公司也可借此来向银行争取较好的借贷条件。 4.投资者投资可享有盈利性、流动性、安全性之利投资者购买公司票据后,可以获取比银行更高的利息收入,票据如经信用评级,银行担保也比较安全,需要资金时也可以把持有的未到期票据到二级市场出售,可以取得流动性之便。">编辑]商业票据融资的特点 一是具有较低的成本,其成本通常要低于银行短期贷款利率。 二是具有灵活方便性,只要发行人和交易商达成书面协议,在约定时期内,发行人可不限次数及不定期发行,以满足自身短期资金的需求。 三是有助于提高发行公司的声誉。商业票据因是无担保的借款,故成为货币市场上的一种标志信誉的工具,能够成功地在市场上出售商业票据是对公司信用形象的最好证明。">编辑]商业票据融资的目的 发行商业票据进行融资,一般出于两类根本不同的融资目的:一是弥补季节性的融资需要;二是长期融资。 (一)筹措季节性的短期资金通常一些工业公司发行商业票据的初衷是为公司筹集短期的季节性资金和运营资金。从根本上来说,它为高等级公司提供了一种较银行借款便宜的短期筹资途径。随着80年代美国经济的扩张,各个公司都在寻求增加短期借款以期为生产规模的扩大提供融资。商业票据对于那些能够进入该市场的公司来说更具吸引力,因为在80年代早期,商业票据的筹资成本要比银行借款便宜得多。例如,我们使用30天的伦敦同业拆放利率(LIBOR)来衡量高信用等级公司的借款成本:1975—1980年间伦敦同业拆放利率与商业票据间的利差为0—60个基本点,1980—1985年间利差逐渐扩大,有时竟超过150个基本点,这就促使中低信用等级的公司能够进入到该市场中来。 (二)满足长期融资的需要通常金融公司和其他金融企业发行商业票据是为了满足长期融资需要。这似乎和商业票据的性质自相矛盾。但从更广泛的融资战略的角度来看,就很自然了,因为短期借款的成本要低于长期融资成本。如果企业相信现期收益曲线稳定(即有稳定的收益来源),而且短期借款利率低于长期借款利率,那么即使企业真正需要的是长期借款,也应该发行短期商业票据。到期后企业可以再发行一期,通过滚动发行用新债券来偿付旧债券的方法达到长期融资的目的。通过商业票据获得的长期融资具有浮动利率的特点,因为每次滚动发行,发行者都要按当时的市场利率水平重新制定票面利率,而通过利率互换,可以将浮动利率换成固定利率。投资银行通过其商业票据部门帮助企业发行具有浮动利率特点的商业票据,再通过衍生产品部门将其转化成固定利率债务。通过商业票据进行长期融资还有一个长处:即可以随时调整融资规模。当企业在不同时期融资数额有相当大的变动时,可利用这种方式。例如,在汽车销售融资中,某企业如通用汽车公司提供分期付款,一部分货款由借款者(购车者)预付;另一部分货款由车主根据购车协议分期支付。这样,该公司在每期利用发行商业票据为分期付款提供融资时,就可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减少发行数额,以反映车主已归还了多少贷款,通过连续的滚动发行,企业可以通过分析发行的规模来判断垫付的资本额。 (三)为其他目的融资在80年代,许多公司还开始把商业票据用于其他目的,如作为过渡性融资(bridge.financing)就是商业票据经常被运用的一种目的。例如,假定一个公司需要一笔长期资金来建造一座工厂或者购买机器设备,该公司不必马上开始筹集所需长期资金,而是可以选择推迟发行(债券)时间,直到资本市场中有利的融资条件出现。通过发行商业票据筹集到的资金,一般使用到长期债券开始发行。随着80年代并购活动的增多,商业票据有时会用于过渡性融资来为公司兼并提供资金,进而促进了该市场的发展。商业票据融资案例 总部位于深圳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集),近几年来,虽然集团没在国内证券市场筹资,但业绩持续增长。企业的资金营运,主要是在国际市场通过商业票据进行的。中集曾于1996、1997年分别发行了5000万美元、7000万美元的1年期无担保商业票据。1998年,由于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部分外资银行收缩了在亚洲的业务。中集虽然成为金融危机后国内第一家成功续发商业票据的公司,但规模降为5700万美元。为保持集团资金结构的稳定性,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经过双向选择,2000年中集决定与荷兰银行合作,采用以优质应收账款作支持发行商业票据的ABCP方案。2000年5月与荷兰银行签订了为期3年的合同,荷兰银行负责安排最高不超过8000万美元的应收账款证券化,这使得中集集团的综合融资成本低于国际市场的平均贷款利率。 中集是第一家将国内业务进行资产证券化的公司,能够做到这一点也是有前提的。首先,公司应收账款质量好,没有一笔呆坏账;其次,中集的客户一般是大客户,大多来自海外,知名度高,资金实力强,信誉有保障。参考文献↑ 刘钟钦.金融市场学(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7.7.↑ 杨强,陈德如.货币市场与投资(M).山东: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03月↑ 范学俊.投资银行学(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00年.
什么是直觉思维 所谓直觉思维,是指不受某种固定的逻辑规则约束而直接领悟事物本质的一种思维形式。直觉思维具有迅捷性、直接性、本能意识等特征。直觉作为一种心理现象贯穿于日常生活之中,也贯穿于科学研究之中。 对直觉的理解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直觉是指包括直接的认知、情感和意志活动在内的一种心理现象,也就是说,它不仅是一个认知过程、认知方式,还是一种情感和意志的活动。而狭义上的直觉是指人类的一种基本的思维方式,当把直觉作为一种认知过程和思维方式时,便称之为直觉思维。狭义上的直觉或直觉思维,就是人脑对于突然出现在面前的事物、新现象、新问题及其关系的一种迅速识别、敏锐而深入洞察,直接的本质理解和综合的整体判断。简言之,直觉就是直接的觉察。 直觉是人们在生活中经常应用的一种思维方式。小孩亲近或疏远一个人凭的是直觉;男女“一见钟情”凭的是各自的直觉;军事将领在紧急情况下,下达命令首先凭直觉;足球运动员临门一脚,更是毫无思考余地,只能凭直觉。 科学发现和科技发明是人类最客观、最严谨的活动之一。但是许多科学家还是认为直觉是发现和发明的源泉。诺贝尔奖获得者、著名物理学家玻恩说:“实验物理的全部伟大发现,都是来源于一些人的‘直觉’ 。” 直觉是一种非逻辑思维形式。对其所得出的结论,没有明确的思考步骤,主体对其思维过程没有清晰的意识。美国化学家普拉特和贝克曾对许多化学家进行填表调查,在收回的232张调查表中,有33%的人说在解决重大问题时有直觉出现。有50%的人说偶尔有直觉出现。只有17%的人说没有这种现象。 直觉思维的类型 1、艺术直觉 艺术家在创作过程中由某一个体形象一下子上升到典型形象的思维过程。 2、科学直觉 科学家在科学研究过程中对新出现的某一事物非常敏感一下就意识到其本质和规律的思维过程。">编辑]直觉思维的生成 尽管直觉的产生极为突然,然而其生成决非偶然。直觉的生成有其极为复杂的原因与条件。 首先,一定直觉的生成必须要有相关知识的积累。这里所说的“相关知识”既包括有关的经验知识,又包括有关的专业理论知识。“知识的积累”,是指经过人们的反复实践和莺复认知而积淀并存贮于大脑皮层上,生成为深层的下意识并形成相应的经验认知模块或有关学科专业认知模块。所谓“认知模块”,是指一定的认知运作程序、经验知识或学科知识组合方式。人们常说,“三句话不离本行”,正说明一定的认知模块在人们日常思维和相互交流中的作用。其次,直觉的生成有其内在的机制。这里所说的“内在的机制”,是指主体在问题的激发下,思维处于愤悱状态,进而对这一问题进行多方面、多层次、甚至是长时间的思索或考察;然而却百思不得其解,于是便处于极度的困惑状态。再者,直觉的生成须有一种特定的情境:主体或者处于特定的场景之中,或者观察到特定的现象,或者在突发性的压力下,或者是主体思维愤悱状态的暂时“缓冲”,进而,使思维出现了突发性的脉动,直觉出现了,随之,思如泉涌。 直觉的生成有其不同的境界:一是灵感,即主体在瞬间突然捕捉到解决问题的思路,然而还不够清晰;二是顿悟,亦称恍然大悟,即主体突然间达到了对事物本质的了解,或者对问题的关键的把握;三是直观,即主体在瞬间突然对要解决的问题及其发展达到了整体性的了悟。">编辑]直觉生成的类型 由于直觉生成既与主体对有关知识的积累相关,又与所要解决的问题相关,这就决定了直觉生成的类型的多样性。从哲学认识论的视角看,直觉可以分为经验直觉、知性直觉和理性直觉。 就经验直觉而言,它是一种未经理性抽象而直接呈现给经验主体的现象或操作过程等等。因而,经验直觉具有感性确定性。正如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所描述的那样,这种感性确定性在其内容上“显得好像是最丰富的知识,甚至是无限丰富的知识。对于这种无限丰富的内容,无论我们追溯它通过空间和时间而呈现给我们的广度,或我们从这种丰富的材料中取出一片段,通过深入剖析去钻研它的深度,都没有极限。此外,感性确定性又好像是最真实的知识;因为它对于对象还没有省略掉任何东西,而对象整个地完备地呈现在它面前”。然而,这种确定性所提供的真理仅仅包含着这一事物的存在,只是一个“纯自我”即只包含该事物的特殊性,不带有普遍性;不包括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相互关联性。因而,“这种确定性所提供的也可以说是最抽象、最贫乏的真理”。这种经验直觉还有待于上升到更高的层次:知性直觉。 作为知性直觉的表征形式,数学直觉和逻辑直觉都超越了感性直觉,达到了一种普遍的真理性。它们消除了个别与一般、特殊与普遍的对立。 在时间上,这种知性直觉的确定性强调的是当下性;在空间上,它则强调事物或现象存在的相对稳定性。如果说在经验直觉中由于未省略掉对象的任何东西,因而它呈现给我们以无限丰富的内容的话,那么在知性直觉中则更多的是以超越经验直觉的感性实在的概念和规律为其存在方式。知性概念消除了普遍与个别的对立,超越了感观世界,进入了超感观世界。知性规律的本质在于“它所发现的事实上只是规律概念本身”。它扬弃经验直觉的杂多性,达到了抽象的普遍性。 “知性是人类特有的抽象与概括能力的表现,是从事实证科学研究的方法论的灵魂,是高级的人类辩证的哲学思维不可缺少的基础。”因而,知性直觉是主体对科学发现和科学研究过程中的特有现象或特有的思维程序的概念和规律的把握。 就逻辑直觉而言,它表现为思维主体对思维对象的逻辑形式、结构与规律的统摄。这是因为,思维主体通过长期的逻辑思维训练,在大脑皮层上存贮了诸多的逻辑思维认知模块,它们一旦在特定情境的激发下,便会对有关问题进行逻辑的统摄。 逻辑直觉表现了主体对一定问题内在的逻辑形式、结构与规律的敏感度与分辨力。就数学直觉而言,表现为思维主体对思维对象的数量关系与空间形式的统摄力。这也是思维主体在长期的数学思维训练中形成了众多数学认知模块存贮于大脑皮层上,在特定情境的激发下,对有关问题的数量关系和空间形式的特有的直觉能力。由于知性思维具有静态性、分析性和抽象性的特征,因而知性直觉只善于把握那些处于当下的和相对稳定的事物与现象,而对于那些处于历时的和变化的事物与现象则需要以理性直觉来把握。 所谓“理性直觉”,是指思维主体对思维对象的观念统摄或对其本质与规律的整体把握。前者称为思辨理性直觉;后者称为辩证理性直觉。 就思辨理性直觉而言,它是用概念系统来统摄事物或现象的本质与规律。作为思辨理性的代表,黑格尔曾指出:“真正的思想和科学洞见,只有通过概念所作的劳动才能获得”,因为“只有概念才能产生知识的普遍性,而所产生出来的这种知识的普遍性,一方面,既不带有普遍常识所有的那种常见的不确定性和贫乏性,而是形成了的完满的知识,另一方面,又不是因天才的懒惰和自负而趋于败坏的理性天赋所具有的那种不常见的普遍性,而是已经发展到本来形式真理,这种真理能够成为一切自觉的理性的财产”。思辨理性直觉固然有其理论上的深刻性、思维上的深邃性和对事物与现象把握的深沉性,但由于它往往将概念与事物及其本质与规律的关系颠倒,即认为概念是真实的存在,而事物及其本质与规律只是概念的外化而已,因而便陷入唯心主义思维方式之中。 再就辩证理性直觉而言,它是指用唯物辩证的方法,从理性的高度对事物与现象的本质和规律进行统摄。因为辩证思维是反映客观事物辩证规律的理性认识,是对客观思维及其辩证规律反映的过程和成果。由于“辩证法是现实世界中一切运动、一切生命、一切事业的推动原则”,同时“辩证法又是知识范围内一切真正科学认识的灵魂”,由于辩证思维运用了辩证法,便超越知性思维阶段概念、判断、推理的固定界限,从而使概念本身成为多种规定性的统一,判断则是概念的展开,推理则是概念的实现和发挥,进而更能真实地反映事物之间的联系、变化和发展的规律。马克思从唯物辩证法的角度论述了辩证思维。他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导言》中,将研究政治经济学的特殊思维方式发展为一般的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可以表达为这样的公式:“从抽象上升到具体”,其内容是:“具体之所以是具体,因为它是许多规定的综合,因而是多样性的统一。因此它在思维中表现为综合的过程,表现为结果,而不是表现为起点,虽然它是现实中的起点,因而也是直观和表象的起点。在第一条道路上,完整的表象蒸发为抽象的规定;在第二条道路上,抽象的规定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这里,马克思把辩证思维的过程分为两个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阶段,第一个阶段,经过更切近的规定之后,就会在分析中达到越来越简单的概念;“从表象中的具体达到越来越稀薄的抽象,直到我达到一些最简单的规定。”进而,从分析中找出一些有决定意义的抽象的一般的关系。第二个阶段的行程是从抽象上升到具体,但是这个具体已不是一个整体的浑沌表象,“而是一个具有许多规定和关系的丰富的总体了”。 这是通过综合达到的。由于具体是许多规定的综合,因而是多样性的统一。马克思认为,这种辩证思维的方法是科学研究的方法。 尽管从形式上,辩证理性直觉与思辨理性直觉有某种相似,它也是用概念系统来反映事物和现象的本质与规律,但与思辨理性直觉不同,即它把事物和现象的本质与规律看作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而概念系统则是对事物和现象的本质与规律所作的理性抽象。因而,辩证理性直觉就与思辨理性直觉有了本质的区别。辩证理性直觉更能从事物的本质、规律和现实的关系上、理论上作出整体而全面的统摄。 以上是从哲学上对直觉的生成类型所作的分类。此外,还可从学科上、职业上对其进行分类。 若从学科上对直觉的生成进行分类,就有自然科学上的直觉(如物理的直觉、化学的直觉等)、工程技术中的直觉(如计算机设计的直觉、建筑设计的直觉等)、人文科学的直觉(如伦理的直觉、文学的灵感等)等等。这里既有知性直觉、理性直觉,也有一定的经验直觉。再从职业上对直觉的生成进行分类,就有各种职业的直觉,其中虽有知性直觉、理性直觉,但更多的是经验直觉。">编辑]直觉思维的特征 第一是直接性。倘若我们用最简洁的语言来表述直觉思维的最基本特征,那就是思维过程与结果的直接性。直觉思维是一种直接领悟事物的本质或规律,而不受固定逻辑规则所束缚的思维方式。它不依赖于严格的证明过程,是以对问题全局的总体把握为前提。以直接的、跨越的方式直接获取问题答案的思维过程。正因为如此,许多哲学家和科学家在谈到直觉时,常把它与“直接的知识”放在一起讨论。 第二是突发性。直觉思维的过程极短,稍纵即逝,其所获得的结果是突如其来和出乎意料的。人们对某一问题苦思冥想,却不得其解,反而往往在不经意间突然顿悟问题的答案,或瞬间闪现具有创造性的设想。如著名的“万有引力定律”就是牛顿在苹果园休息时,观察到苹果掉落的现象而突然顿悟发现的。 第三是非逻辑性。直觉思维不是按照通常的逻辑规则按部就班地进行的,它既不是演绎式的推理,也不是归纳式的概括。直觉思维主要依靠想象、猜测和洞察力等非逻辑因素,去直接把握事物的本质或规律。它不受形式逻辑规则的约束,常常是打破既有的逻辑规则,提出一些反逻辑的创造性思想,如爱因斯坦提出的“追光悖论”;它也可能压缩或简化既有的逻辑程序,省略中间繁琐的推理过程,直接对事物的本质或规律作出判断。 第四是或然性。非逻辑的直觉也是非必然的,它具有或然性,即有可能正确,也可能错误,这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如此。虽然直觉思维能力较强的科学家正确的概率较大,但也可能出错。许多科学家都承认这一点,爱因斯坦在高度评价直觉在科学创造中的作用时。也没有把它看作是万能灵药。他在1931年回答挚友贝索提出的问题时说:“我从直觉来回答,并不囿于实际知识,因此,大可不必相信我。”第五是整体性。在直觉思维过程中,思维主体并不着眼于细节的逻辑分析,而是对事物或现象形成一个整体的“智力图像”,从整体上识别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编辑]直觉思维的内容 直觉思维的内容是比较丰富的,其基本内容如下: 首先是直觉的判断。 它是“人脑对客观存在的实体、现象、词语符号及其相互关系的一种迅速的识别,直接的理解,综合的判断。”人的这种能力,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洞察力。在这个认识过程中,人们很难区分出感觉、知觉、表象和概念、判断、推理,因为它进行得十分迅速和直接,“是这样”而来不及考虑“为什么是这样”。 日常生活中,素未谋面者相遇,往往会觉得对方或心胸开阔、豁达,或城府深不可及,一般都是凭直觉;在学习过程中,学生常常会表现为对某一概念、命题、问题的直接理解、领会;在科学实践中,地质学家会仅凭岩石上的巨大擦痕就判断出这是远古时代冰川的遗址。所有这些都是对事物和现象的直觉判断。 直觉的判断不是分析性的,而是对事物整体形势的一种概括性判断,它有赖于对整个形势的整体估价,因此与判断主体的知识经验密切相关。一般来说,在各自的领域内,人的知识经验越丰富,其直觉判断力或洞察力越强,反之亦然。 其次是直觉的想象。 在许多情况下,人们仅仅根据所面临的事物、符号或情景,是不能作出直觉的判断的。这是因为外界所提供的信息并不充分,有许多空白点或真空带,这时就要借助于想象、猜测,才能形成一个大致的判断,即用创造性的想象力去理解和连贯看似毫无联系的纷杂事物。然后再去寻找证据,以证明或否定自己的初步判断。 创造性的想象力可以把零散的“思维元素”充分调动起来,并加以新的组合。这些思维元素并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以前就积累在人的大脑之中,但由于时间的变迁而沉淀至心理或意识的深处,甚至掉人无意识的“深渊”。 我们可以把这类思维元素称为“潜知”,它隐匿于人的潜意识之中,在一定的条件或在外界的刺激下,它就会“先验”地表现出来。创造性的想象力就可以把这类“潜知”激活,充分调动起来,与已知的思维元素形成一种新的联系,从而弥补信息的空白点或真空带,将各种思维元素串联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的思维图像。 爱因斯坦在创建狭义相对论的过程中,想象过人以光速运行,在建立广义相对论时又设想光线穿过升降机发生弯曲;德国数学家明可夫斯基的丰富想象力,使他把三维空间和一维时间联系在一起,提出了四维时空的表达式。 最后是直觉的启发。 与直觉的判断和直觉的想象不同,还有一种情况:思维的主体沉思于某一问题,既没有得出直觉的判断,又没能凭借自己的想象力获得什么有用的结论,然而在某一时刻,在他所思考的问题领域之外,甚至是一个遥远之外传来的信息倒起了巨大的启发作用。 于是思维过程中的“障碍物”被清除了,思路打通了,问题得到了解决,这种情况就是直觉的启发,它有别于形式逻辑中的类比推理,是一种具有很大跳跃性的超越于形式逻辑的“类比”。 直觉的启发,是在某种新的外部信息刺激下发生的联想,既包括由实物载体所载信息的启发,也包括由语言载体所载信息的启发。如牛顿在苹果园中看到苹果落地,从而获得启发找到解决引力问题的线索,这是前一类直觉启发;对于生物为什么会进化,达尔文百思不得其解,某天晚饭后,他信手拿起一本书来消遣,偶而翻开马尔萨斯的认口论》,于是茅塞顿开,得出了在自然环境中,有利的变异被保存下来,而无利的变异则被消灭的解释,这属于后一类直觉启发。 在科学实践中,直觉的判断、想象和启发是难以截然分开的,因为直觉思维过程进行得非常迅速,三者有时几乎是同时进行的。但是,直觉思维最基本的表现形式是直觉的判断,直觉的想象和启发最终也要以判断的形式出现。 直觉思维的训练 1、怎样培养直觉能力 1)要有广博而坚实的基础知识。直觉判断不是凭主观意愿,而是凭知识、规律。 2)要有丰富的生活经验。产生直觉仅凭书本知识是不够的,直觉思维迅速、灵活、机智,需要有较多的经历,经历过困难,解决过各种复杂的问题。 3)要有敏锐的观察力。要有审查全面的能力,较快地看清全貌。 2、测试:直觉测验在猜谜语游戏中你是否成绩不错?你是否喜欢和别人打赌,赌运是否很好?你是否一看见一幢房子便感到合适与舒适?你是否常感到你一见某个人,便感到十分了解他(她)?你是否经常一拿起电话便知道对方是谁?你是否常听到某些“启示”的声音,告诉你应该做些什么?你是否相信命运?你是否经常在别人说话之前,便知道其内容?你是否有过恶梦,而其结果又变成事实?你是否经常在拆信之前,便已知道其内容?你是否经常为其他人接着说完话?你是否常有这种经历:有段时间未能听到某一个人的消息了,正当你在思念之时,又忽然接到他(她)的信件、明信片或电话?你是否无缘无故地不信任别人?你是否为自己对别人第一面印象的准确而感到骄傲?你是否常有似曾相识的经历?你是否经常在登机之前,因害怕该航班出事,而临时改变旅行计划?你是否在半夜里因担心亲友的健康或安全而忽然惊醒?你是否无缘无故地讨厌某些人?你是否一见某件衣服,就感到非得到它不可?你是否相信“一见钟情”? 答是的记1分,答否的记0分,累计所得分数,并按如下标准进行评价10—20分,有很强的直觉能力。有着惊人的判断力,当你将它用于创造时一定会取得巨大成功。1—9分者,你有一定的直觉能力。但常常不善于运用它有时让它自生自灭,应该加强对它的培养,让它成为你事业的好帮手。0分者,你一点也没有发展自己的直觉能力。你应该试着按直觉办事,就会发现直觉。">编辑]直觉思维在创新中的作用 直觉思维能把埋藏在潜意识中的思维成果,同显意识中所要解决的问题相沟通,从而使问题得到突发式、顿悟式的解决。然而,直觉思维没有明确、具体的凭借物,也没有明确的形式和步骤。所以,它显得有些神秘,这也使人们对它产生了误解,把它当作一种原始、初级的思维方式。但是科学实践证明,直觉思维是人类的一种基本思维方式,它在人类的创新与发展中具有十分特殊的重要意义。 第一,直觉思维有利于人们突破思维定势,对事物产生崭新的认识。在认识过程中,认识主体的思维定势妨碍着人们对事物本质和规律的把握。思维定势包括权威定势、习惯定势、从众定势、书本定势等。人的思维一旦形成定势,就使人难以从客观实际出发,去正确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而倾向于以权威的思想为标准,从书本知识出发,从习惯、经验出发,从而在人的思维与客观事物之间形成一道巨大的屏障,使人们难以正确发现事物的本质和规律。这样,人们就容易犯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的错误,这又怎么能够创新呢?所以,创新的关键是突破思维定势,突破原有的知识排列和组合关系,在以往知识经验的基础上产生大胆、丰富的想象,进而迸发出灵感和顿悟,取得创新成果。爱因斯坦就善于运用直觉思维,突破用力学说明一切的思维定势,即从牛顿的“绝对时间”和“绝对空间”中解放出来,确立起“相对时间”和“相对空间”的观念,进而创立了狭义相对论,完成了物理学的伟大革命。 第二,直觉思维有利于人们模糊估量研究前景,大胆提出假说和猜想。在面临一个课题或解决一道难题时,人们往往先对其结果作大致的估量与猜测,然后再对这个结果进行实验验证或逻辑论证,这就是直觉思维中的模糊估量法。这种直觉思维方法,是思维主体依据以往的知识经验,凭借自身的直觉判断能力,大致、模糊地估量某一课题的研究结果,并大致选择研究方案。这种模糊估量法,能够帮助研究者形成一种总体的、战略性的眼光,有利于把握研究的总方向,有时会导致一种假说的提出。如德国地质学家魏格纳于1910年在家卧床养病,百无聊赖,便观看墙壁上挂着的一幅世界地图来消磨时光。看的时间长了,他突然发现大西洋两岸大陆的海岸线十分相似,如果把它们拼起来,非洲西部和南美洲东部就十分吻合,简直像一块完整的大陆。于是他凭直觉大胆猜想,非洲和南美洲原来是连在一起的,后来由于某种原因分开,沿水平方向各奔东西,中间便形成了大西洋,这就是著名的“大陆漂移假说”。魏格纳当时的这种猜想是十分模糊的,还受到了许多人的嘲笑,甚至他自己也认为不太可能而一度放弃研究。但正是这种模糊的估量和猜想,揭示了大陆和海洋成因研究的战略方向,引发了一场地球科学的革命。后经他本人和众多科学家艰苦卓绝的研究与验证。这个起源于模糊估量的“大陆漂移说”已经得到科学界大多数人的认同。 第三,直觉思维有利于人们从整体上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直觉思维具有整体性特征,它是综合的而不是分析的,它侧重于从总体上把握认识对象而不拘泥于某个具体细节。在科学创造活动中,对研究对象进行整体把握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在知识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某一具有创新性的理论或思想时,不可能对未来的新理论的细枝末叶考虑得非常清楚,也不可能对日后的实验验证或逻辑论证设想得很周到,所以在创新的开始阶段只能对事物进行整体把握。如果一开始就陷入暂时无法解决的枝节问题,支离破碎地去考虑问题,而缺乏对问题的整体把握,那样就很可能在细枝末叶的问题中迷失方向,使当初的新奇思路被淹没掉,最终失去创新的灵感。在科学史上,许多取得划时代成就的科学家,都是借助于整体把握问题的方法,才找到了解决问题的突破口,如阿基米德发现浮力定律。叙拉古国王怀疑其定做的金王冠被工匠掺假,于是命令阿基米德去检验是否掺假,但是又不能破坏王冠。阿基米德苦思冥想却始终不得其解,但是当他在木桶中洗澡时,脑中闪现一道灵光。他发现自己踏进木桶后溢出的水在体积上与他的身体相等,于是他茅塞顿开,直觉地悟出物体的体积、浮力与比重之间的关系,不仅巧妙地解决了“王冠掺假之谜”,还进一步推理、验证,最终发现了浮力定律。 虽然直觉思维在科学创新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但直觉思维的产生和作用却离不开逻辑思维。这主要表现在:其一,直觉思维以知识经验为基础,而许多知识经验又是人们逻辑思维活动的结果。直觉是人脑在知识经验的基础上,对客观现象直接的整体性反应,人们以往的知识经验,直接影响其直觉思维水平的高低。其二,直觉思维与逻辑思维存在着互补关系。在一个问题的解决过程中,当逻辑思维方式难以奏效时,直觉思维的作用便会凸现。而在直觉思维的探索取得初步成果之后,则需要借助逻辑思维去验证。所以说,直觉思维和逻辑思维是科学进步的“两翼”。为了建设创新型国家,提高整个社会的创新能力,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对人的直觉思维能力的培养,但也不能绝对化、片面化,否则直觉思维能力的培养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编辑] 直觉思维在科学研究中的作用 一、直觉思维在科学研究中的作用首先表现为思维主体获得了一种超越性 一是对过去思维方式的超越,即在特定情境的激发下,思维主体突然中断或改变原有的探求问题的思路,以另一种新的思维方式激活了积淀于大脑中的潜意识思维模块,达到对当前问题的整体和本质的把握,实现了思维(方式)的超越(或跳跃)。 二是对过去思维内容的超越,即在直觉生成的那一刻,思维主体一下子超越了原有的思维内容,深入到原来的不可知的领域或事物及现象。 这种超越性亦有不同的境界。其一是“茅塞顿开”,即主体原来被阻塞的思路忽然打开了,一下子理解并领会了当前事物或现象的内在奥秘。其二是“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即指主体在思考某一问题陷入极度困难状态时,在特定情境的激发下,摆脱了当前思维的困境,使思维有了转机。这种转机“是强大的习惯障碍的瓦解,这种瓦解迅速地趋向革新”。这种革新对于思维主体来说“是一种从不堪忍受的重负中突然解脱出来的感受”。 三是“恍然大悟”,即思维主体在特定情境的激发下,突然间领悟了当前问题的真谛或解决当前问题的关键。 二、直觉思维在科学研究中的作用表现为思维主体的一种创造性 这正如雅克·马利坦所说,直觉所把握的东西,“不是通过对所涉及的对象的自然外形的简单变换,而是通过运用完全独立的领域中的其他对象的全然不同的外形”,“因此在存在中被把握的奥秘的实在将能通过完全是由它自己的精神的努力而达到的全新的创造而被不可思议地表达出来”。 这种创造性,一是表现为对原有经验认知的创造,即思维主体在当前的情境下,将已经积累的经验认知模块与当前的情境迅速整合,产生了新的经验认知模块,以解决当前的问题,同时又会在意识中积淀下来。 二是表现为对原有知性认知的创造,即主体在特定情境的激发下,对原有的知性认知模块,如思维程序、认知图式、概念系统、思维定律等根据当前的情境进行新的整合,从而生成新的思维程序、认知图式、概念系统、思维定律等,以解决当前科学发现、科学发明或科学研究中的问题。这种认知模块之间的重新整合,是主体在接受新信息的条件下进行的,因而这不仅仅是对原有的认知模块之间联系程式的重新调整和组合,而是对已有认知模块的充实和更新,进而使主体知性思维模式有所突破,知识结构有所更新,在科学活动中的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在科学探求中的知性认知的敏感度迸一步增强。 三是表现为对原有理性认知的创造,即主体将原来在意识中积淀的关于事物或现象的本质和规律的认识的理性认知模块与当前特定情境相比较,同时在这一情境的激发下,从新的视角、新的高度对已有的理性认知模块迅速地进行重组,与此同时摄人了当前情境的新信息。 在理性直觉生成过程中的理性认知的创造有以下三个方面的显现:其一,显现为将已有理性认知模块与当前情境整合并提炼、概括出新的概念。 这一(或这组)概念“是事物赖以将自己从他物中分离出来而成其为自为存在的东西” 参考文献 ↑ 1.0 1.1 陈爱华.论直觉思维的生成及其作用.东南大学哲学与科学系.徐州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3期↑ 2.0 2.1 2.2 黄德源.直觉思维与创新.上海师范大学旅游学院.探索与争鸣2008年4期↑ 陈爱华.论直觉思维的生成及其作用.徐州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35(3)↑ 4.0 4.1 4.2 雅克·马利坦:《艺术与诗中的创造性直觉》,三联书店1991年版.188.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