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mutual fund that provides investors with a portfolio of a fixed or variable mix of the three main asset classes - stocks, bonds and cash equivalents - in a variety of securities. Some asset allocation funds maintain a specific proportion of asset classes over time, while others vary the proportional composition in response to changes in the economy and investment markets. Asset allocation mutual funds come in several varieties. Generally, a "balanced fund" implies a fixed mixed of stocks and bonds, such as 60% stocks and 40% bonds. "Life-cycle" or "target-date" funds, which are often used in retirement plans, usually have a mix of stocks, bonds and cash equivalent securities that starts out with a higher risk-return position and gradually become less risky as the investor ages and/or nears retirement. So-called "life-style," or actively-managed asset-allocation funds provide the active management of a fund's asset classes in response to market conditions.
目录 1概述 2必要条件 3优点 4PK现金分红 概述 现有制度下,基金分红主要有两种形式,现金分红和红利再投资。现金分红是指直接获得现金红利,落袋为安;红利再投资是指将所分得的现金红利再投资该基金,类似“利滚利”,这样做既可免掉再投资的申购费,而且再投资所获得的基金份额还可以享受下次分红,可使基金份额随着分红的次数而增加。国际国内数据和经验都表明,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将获得更高收益,而且基金分红次数越频繁,这种差别就会越明显。以美国股市为例,如果在1871年把1万美金投资在股票上,并且坚持红利再投资策略,那么到了2003年底,剔除通货膨胀因素后,这些美元的价值将增加到近8000万!如果没有进行红利再投资的话,累计的价值将不足250万美金(选自《投资者的未来》)。再以基金华夏回报为例,该基金成立于2003年9月,以到点分红为特色,到今年6月20日,选择现金分红的总收益率为304.59%,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总收益率为432.22%,相差将近130%!也就是说当初发行时投资一万元购买华夏回报,选择红利再投资比选择现金分红要多出收益13000元,而且时间越长,差别越大。目前中国法律规定默认的基金分红方式是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将分红方式变更为红利再投资,以获得更大的回报。 必要条件 投资者投资基金的获利方式具有两种基本形式。一种是现金分红;另一种是红利再投资。但现金分红可以说是投资者的必需选择。而红利再投资则不受限制。投资者可以根据市场环境情况和个人的投资需求从中灵活选择。但以下五大条件是需要投资者在选择红利再投资时必备的。 第一,牛市环境下是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最佳条件。将分得的现金直接转投为基金份额,使投资者在牛市行情中保持较多的基金份额,从而分享牛市行情带来的资本增值。可以说,牛市环境对基金净值增长所起的作用是毫无疑问的。 第二,降低购买基金成本的有效措施。红利再投资不需要投资者重新交纳申购费,并省去了投资者的选时成本,使投资者更能利用有利的市场环境进行投资。是一种省时、省费、省力的再投资形式。 第三,对发挥“闲置”资金能够起到有效作用。投资者在选择了现金分红后,在短期内如果没有一定的投资计划和安排,往往会导致分配的现金红利“闲置”,从而失去其应有的增值效应。这种与其让资金躺在账户内“闲置”的做法,不如选择红利再投资,从而更好地分享资本增值的收益。因此,红利再投资是对投资者“闲钱”的一种强制性投资,是一种积极和有效的投资策略应当加以运用。 第四,为了长期投资应当将红利再投资作为首选要件。短期投资是为了通过博取短期的基金净值价差收益或者是获得现金分红,而实现短期投资目标和计划。而长期投资则是为了更好地进行资本的积累,使资金发挥“复利”效应。而红利再投资理所当然成为投资者长期资金的选择。特别是对于子女教育、养老保障等生活所需的长期资金,更应当利用红利再投资的方式提高资本增值的速度。 第五,优选具有分红预期的基金。不同的基金产品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而基金管理人也会采取不同的投资策略和收益分配方式。特别是在分红政策的制定上,也呈现出很大的差异化。投资者制定红利再投资的计划,应当选择具有较强分红预期的基金。且被选的基金能够持续保持应有的投资风格,保持与历史业绩一惯的成长性。投资者就可以以历史业绩作为参考进行后续资金的投入,运用红利再投资实现资本增值的愿望。 优点 基金治理人鼓励投资者追加投资,因此一般规定红利再投资不收取费用。假如投资者领取现金红利后,又要再追加投资的话,将视为新的申购,需要支付申购费用。因此,选择红利再投资有利于降低投资者的成本。同时,对开放式基金进行长期投资,假如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则可享受基金投资增值的复利增长效果。例如,假如开放式基金每年分红5%,选择红利再投资,则10年后资金将增值为62.89%;而假如同样的收益情况,选择现金分红方式,则10年后资金只增值为50%,收益少了12.89%。假如投资时间更长,则差别更大。 PK现金分红 对于主要投资于证券品种的基金而言,基金分红主要有现金分红和红利再投资两种方式,投资者可以自主选择分红的方式。举例来说,如果你持有一只基金100万基金份额,现每基金份额分红0.05元。 假设选择的是现金分红方式,那么你可以得到5万元现金红利;假设你选择的是红利再投资,而分红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25元,那么你可以分到50000÷1.25=40000份基金份额,这是您持有的基金份额就变为104万份了。统计数据告诉我们,如果从长期来看,不同分红方式的选择导致的最终收益差别巨大。以海外市场为例,假设两个投资者在1900年投资1万英镑的英国成分股票。其中一位将所得红利收入变现,另一位选择红利再投资。到2000年,前者的资产价值为161万英镑,后者资产价值由于红利增长和通货膨胀的双重作用将增值到16946万英镑——两者差别超过了100倍。即使在发展历史有限的国内市场,红利再投资相对于现金分红的优势也开始体现。以投资者投入100万元本金购买宝康消费品基金为例:截至2006年6月30日,宝康消费品累计净值为1.7363元,净值为1.5663,自成立日累计分红6次,共计分红0.17元。假设投资者自宝康消费品基金成立时就持有该基金,如果投资者一直选择现金分红,到2006年6月30日投资者可获得173.63万元,其中,17万元为现金红利。如果投资者一直选择红利再投资,到2006年6月30日红利部分即可获得8.58%的超额绝对收益,因此投资者可获得182.21万元。国际国内数据和经验都表明,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将获得更高收益。基金分红次数越频繁,这种差别就会越明显。此外,红利再投资不收取申购费用,对于增持你看好的基金也很合算。当然,打算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需要注意,一定要到基金公司或者基金代销机构弄清楚自己的分红方式,因为根据基金法规的新规定,基金公司会将基金初始的分红方式自动定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必须到基金公司或者代销机构声明修改才能启动红利再投资的分红方式。
什么是非人员沟通渠道 信息沟通渠道通常分为两类:人员沟通渠道与非人员沟通渠道。 非人员沟通渠道也称大众媒体沟通,是指不经人员接触和交流而进行的一种信息沟通方式,是一种单向沟通方式。 非人员沟通渠道的类型 其可分为三类: 1、媒体,包括印刷媒体、电子媒体、以及陈列媒体。 2、气氛,指特意制造的一种环境,以刺激和强化购买者购买产品的倾向。 3、特殊活动,即对目标受众传递特定信息的活动,公共关系部门常以召开记者招待会、公开展示或隆重开张等方式,来达到特定的沟通效果。 非人员沟通可以直接影响购买者。此外,采用大众传播媒体还可以激发人员沟通而非直接地影响购买者。
An economic condition in which investment capital is difficult to obtain. Banks and investors become wary of lending funds to corporations, which drives up the price of debt products for borrowers. Credit crunches are usually considered to be an extension of recessions. A credit crunch makes it nearly impossible for companies to borrow because lenders are scared of bankruptcies or defaults, which results in higher rates. The consequence is a prolonged recession (or slower recovery), which occurs as a result of the shrinking credit supply.
目录 1什么是股票注销 2股票注销的条件 3股票注销的类型 4股票注销的方法 什么是股票注销 股票注销是指股票发行公司自行购买并注销本公司发行的股票。 股票注销是股份有限公司依照发行程序减少公司的一部分股份。全部注销股份只有在公司解散时才发生。股票的注销主要通过适当的减资程序实现。另外,通过股份的收回、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公司合并等方式,也可以达到销除股份的目的。 股票注销的条件 在一般情况下,股票一经发行,持股者不得退股,发行公司也不得自行购买自己的股票,但在下列情况下允许注销股票: (1)当公司出现很大亏损时,可按股东持股份额缩减一定的资本; (2)当一家公司分成几个公司时可注销原股票,同时向股东交付分立后的新股票; (3)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以股东应分配的利润注销股票,如某矿业公司在其采矿矿源枯竭,公司即将解散时,按公司章程规定事先逐步以利润购回股票,以简化最后的结算手续。 (4)根据公司股东签订的买卖合同中的赎回条款,到规定时间后,偿还本息,收回股票。对上述几种注销方式,无论哪一种均须事先召开股东大会,就注销问题作出特别决议。 股票注销的类型 股票注销有两种类型,即强制注销和任意注销。强制注销即法定地消除股票,是公司单方以收买、抽签或其他方法消除其发行的股份,使之归于消灭。任意注销是根据公司与股东的协议,订立于公司章程之中的,双方合意将股票消除。 股票注销的方法 股票注销有两种方法,一是股份收回,即由公司单方或公司与股东双方合意将股票收买,回收的股票不再发行,予以注销;另一方法是股份合并,即以若干股合为一股或较少股。
An investment strategy in which one investor allows a second investor to control where and how to invest the capital. The sidecar investment will usually be used when one of the parties lacks the ability or confidence to invest for themselves. The strategy will place trust in someone else's ability to gain profits. The word "sidecar" refers to a motorcycle sidecar; the person riding in the sidecar must place his or her trust in the driver's skills. This differs from coattail investing, where one investor mimics the moves of another. For example, suppose there are two individuals - Fred, who is experienced in trading stock, and Barney, who has a background in real estate. They decide to work together in a sidecar investing strategy. In this case, Fred would give Barney money to invest in real estate on his behalf and Barney would give Fred money to invest in stocks. This setup allows both Fred and Barney to diversify their portfolios and benefit from one another's expertise.
票据抗辩的概念 票据债务人对票据债权人的请求,提出一定的合法理由予以对抗,并依此而拒绝履行票据债务,称之为票据抗辩。拒绝履行票据债务的合法事由,称之为抗辩原因或抗辩事由;提出抗辩,并依此而拒绝履行票据债务的权利,称为抗辩梳。在票据关系的权利义务中,支付请求权、追索权等,是票据债权人的权利,票据抗辩权,则是票据债务人的权利。 目录 1 物的抗辩 2 人的抗辩 3 票据抗辩限制 物的抗辩 物的抗辩是指因票据本身所存在的事由而发生的抗辩。由于该抗辩的事由来自于票据这个“物”本身,因而称为对物抗辩;由于该抗辩的事由对一般持票人均可以提出,因而又称为绝对抗辩或客观抗辩。对物抗辩是一种效力较强的抗辩,不管持票人取得票据时为善意意或恶意,均可与之相对抗,因而,通常认为对物抗辩妨碍票据流通的可能性,主张尽可能缩小对物抗辩的范围,以保障票据流通的安全。 依抗辩发生原因的不同,对物抗辩可以分为有关票据记载的抗辩、有关票据效力的抗辩、有关票据债务的抗辩三类。 1、有关票据记载的抗辩 有关票据记载的抗辩,是指因票据上所存在的一定记载内容而发生的对物抗辩。由于票据是文义证券,票据上权利的内容均依票据上记载确定,因而,票据义务人当然也依票据记载履行义务。当依票据上记载可不履行义务时,即能提出抗辩主张。在通常情况下,有关票据记载的抗辩,一切票据债务人均可主张。 有关票据记载的抗辩,一般包括以下几种: (1)票据要件记载的抗辩,也称为票据行为形式的抗辩。这主要是在票据欠缺法定必要事项的记载时,或者有法定禁止记载事项,导致票据无效时,票据义务人据以提出的抗辩。 (2)背书不连续的抗辩。在背书记载不连续的时候,持票人不能以此证明自己为合法持票人,票据义务人即可提出抗辩。 (3)票据尚未到期的抗辩。票据上所载付款期尚未到来时,持票人如果请求付款,票据义务人得提出抗辩。 (4)票据债权消灭记载的抗辩。票据上已明确记载其债权已清偿,或者记载已抵销、免除或提存时,该票据债权即为消灭,票据债务人可提出抗辩。 (5)票据失效的抗辩。票据遗失而经公示催告程序,由法院依法进行除权判决后,该票据即丧失效力,任何人均不得依该票据请求义务人履行义务。 2、有关票据效力的抗辩 有关票据效力的抗辩,是指因票据债务所赖以成立的实质性要件欠缺、无相应效力而发生的对物抗辩。在通常情况下,有关票据效力的抗辩,只有特定票据债务人方可主张。 有关票据效力的抗辩,一般包括以下几种: (1)票据伪造、变造的抗辩。票据的伪造即行为人签名的伪造,由于该签名系由伪造者所为,而非被伪造者所为,因而,签名被伪造者对票据不负任何责任,得提出抗辩。票据的变造即票据记载事项的变更,在票据变造前签名者,仅依变造前的票据记载承担责任,对于变造后的票据得提出抗辩。 (2)无行为能力人的抗辩。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因其不具备票据行为能力,不能独立地为有效的票据行为,因而,对于无行为能力人所为的票据行为,得主张无效而提出抗辩。 (3)无权代理的抗辩。对于他人未经本人授权而代理本人所为的票据行为,本人就该票据不承担任何责任,可提出非为本人而为的抗辩。 3、有关票据债务的抗辩 有关票据债务的抗辩,是指因票据债务虽曾存在,但基于某种情况已归于消灭而发生的对物抗辩。在通常情况下,有关票据债务的抗辩,也只有特定的票据债务人才可以主张。 有关票据债务的抗辩,通常包括以下几种: (1)票据债务因时效而消灭的抗辩。在法律规定的票据时效已经到来时,票据权利人不得再依票据而主张权利,而票据义务人亦得就此主张抗辩。 (2)票据债务因保全手续欠缺而消灭的抗辩。在票据权利人应履行一定的保全手续,才以促、保全自己的票据权利的场合,例如持票人须在规定的期间内作成拒绝证书,才能保全对前手的追索权的场合,票据权利人未能履行该保全手续时,即丧失其权利,而票据义务人得因此主张抗辩。 人的抗辩 人的抗辩是指因票据债务人与特定的票据权利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而发生抗辩。由于这种抗辩是基于票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而非基于票据本身发生的,因而称为对人抗辩;由于这种抗辩仅与特定的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有关,仅能对特定的票据权利人主张,因而又称为相 对抗辩或主观抗辩。 与对物抗辩相比,对人抗辩的范围相对地较为广泛,只要在当事人之间存在着一定的抗辩事由,即可以主张抗辩。在对人抗辩上,只有一点限制,即仅可对相应的当事人主张抗辩,而不得对善意第三人主张抗辩,这称为对人抗辩切断。作为对人抗辩切断的例外,承认对恶意第三人得主张抗辩,即所谓恶意抗辩。 依抗辩发生原因不同,对人抗辩可以分为原因关系抗辩、特约的抗辩、票据行为抗辩、无权的抗辩四种。 1、原因关系抗辩 原因关系抗辩是指基于票据债务人与票据权利人之间所存在一定的原因关系而发生的抗辩。尽管票据是无因证券,但这只是就不存在直接原因关系的票据当事人之间而言;在存在着原因关系的票据当事人之间,仍得以原因关系而提出抗辩。 原因关系的抗辩,通常包括以下几种: (1)原因关系为不法原因或者原因关系无效、不存在或消灭的抗辩。在直接当事人之间的原因关系为不法原因,例如为财博债务的时候,作为直接当事人一方的票据债务人,得向作为直接当事人另一方的票据权利人提出抗辩。在直接当事人之间的原因关系无效、不存在或已消灭时,也可以提出抗辩。 (2)对价未受领或者已进行相当于票据金额的给付抗辩。在直接当事人之间存在着票据债务人未受领对价,或已给付了相当于票据所载金额的时候,即可以此提出抗辩。 2、特约的抗辩 特约的抗辩是指基于票据当事人之间的一定的特约而发生的抗辩。当事人之间的特约通常为原因关系以外的一定的事实。例如,约定不负担票据债务或者分担票据债务,约定单纯为融通资金而发出票据,约定由持票人对空白票据进行一定的补充等等。在有关当事人违反相应的约定而要求票据债务人履行票据义务时,义务人得依相应的特约而提出抗辩。 3、票据行为抗辩 票据行为抗辩是指因票据行为不成立、无效或者撤销而发生的抗辩。当然,这种票据行为不成立、无效或者撤销的抗辩理由,仅存在于特定的票据行为人和与其相对的特定票据权利人之间。例如,在行为人意思欠缺时,可以主张票据行为不成立的抗辩;而在行为人票据行为瑕疵时,则可主张票据行为无效或者得撤销的抗辩。此外,在本人和代理人、法人和法定代表人之间,在有利益相反的情形、滥用代理权或代表权的情形时,也可以主张票据行为无效的抗辩。 4、无权的抗辩 无权的抗辩是指因持票人就票据债务不存在任何权利或者权限而发生的抗辩。这种抗辩,得由所有的票据债务人向特定的票据持有人主张。持票人就票据债务不存在任何权利,即持票人为无权利人,例如,持票人系窃取、冒领、拣拾票据的人,在这种情况下,持票人就票据债务当然不存在任何权利,应为无权利人。对于无权利人,票据债务人当然可以主张无权的抗辩。此外,在持票人受领能力欠缺或者代理受领能力欠缺时,票据债务人也可以主张无权的抗辩。 票据抗辩与一般民事抗辩的不同之处,就在于法律对于票据抗辩规定了一定的限制,这就是所谓的抗辩切断制度。对于对物抗辩来说,由于其是基于物即票据自身的原因而发生的抗辩,得对所有的票据权利人主张,因而,不存在抗辩的限制。而对于对人抗辩来说,则存在着一定的限制,即仅得对存在着抗辩事由的直接当事人方可主张,而对于非直接当事人则不得主张,即发生所谓抗辩切断。但是,在作为非直接当事人的持票人取得票据时为恶意或有重大过失时,则不发生抗辩切断,仍可主张抗辩,这就是抗辩切断的例外,即所谓恶意抗辩。 票据抗辩限制 1、抗辩切断 抗辩切断是指在就某一票据权利存在着对人抗辩事由的场合,当该票据权利依票据法规定的转让方式进行转让时,该抗辩事由不随之而转移,票据债务人不得以之对抗后手票据权利人,也称为抗辩排除。规定抗辩切断制度的目的,主要在于使票据权利受让人与其前手的法律地位相脱离,确保其作为票据权利人的地位,从而保障票据流通的安全性。 日内瓦《统一票据法》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与出票人及持票人的前手之间基于人的关系所发生的抗辩,对抗持票人。这就是抗辩切断的法律依据。抗辩切断一般包括两种情况:第一,对出票人抗辩切断,即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之间的对人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在通常情况下,对出票人之间的对人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在通常情况下,对出票人抗辩切断仅存在于汇票关系中。第二,对持票人前手抗辩切断,即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前手之间的对人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对持票人前手抗辩切断,当然不限于持票人的直接前手,对任何前手均发生对人抗辩切断,不发生累积性抗辩效果。 2、恶意抗辩 票据法上规定不能作抗辩事由的目的在于保护票据善意持有人的权利,如果持票人取得票据是出于恶意或有重大过失,则票据法对之不予保护。票据的取得应遵守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所谓恶意抗辩,指的就是票据债务人可以自己与出票人或持票人的直接前手之间存在的抗辩事由对有恶意或有重大取得票据的持票人进行的抗辩。 比如,甲因一项买卖而签一张票据给乙,后该买卖解除,甲当然可以买卖解除为由对抗乙,如果丙知道甲、乙之间的票据关系中存在着这种抗辩事由,还仍然接受乙对该票据的转让,则丙对票据的取得属恶意取得,甲因此可以同乙的买卖已经解除为由对丙进行抗辩。如果持票人在取得票据后才发现其前手与票据债务人之间存在抗辩事由,则该持票人对票据的取得不属于恶意取得之列,票据债务人不能对之进行抗辩。 应该注意的是,如果票据债务人与持票人的间接前手而非直接前手之间存在抗辩事由,那么即使持票人在取得票据时知道这种抗辩事由的存在,债务人也不能以之为由对抗持票人。 比如,甲因一项买卖而签发一张票据给乙,后该买卖解除,甲当然可以买卖消除为由对抗乙,但乙已将此票据转让给丙,丙在接受此票据转让时不知甲、乙之间存在抗辩事由且为之付出了对价,接受票据后丙又将其转让给丁,即使丁接受票据时知道甲、乙之间存在抗辩事由,甲也不能对其进行抗辩。
A measure of financial performance that looks at the company's ability to generate cash flow through its operations. It is calculated by adding back non-cash accounts such as amortization, depreciation, restructuring costs and impairments to net income.Also known as "After-Tax Cash Flow". |||CFAT is important for investors because it gauges a corporation's ability to pay dividends. The higher the CFAT, the better positioned a business is to make distributions. CFAT also measures the company's financial health and performance over time and in comparison to competi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