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了解到,在渠道规范性和重要性提升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银行选择同业合作代销模式。银保监会25日发布的《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更是加速了这一趋势。 分析人士称,预计下阶段银行理财子公司的母行销售渠道功能将继续强化,同业合作代销模式有望加速拓展。在这其中,中小银行具备一定优势,或成为代销主要力量。 互联网平台暂无资质 根据《办法》,理财产品销售机构包括销售本公司发行理财产品的银行理财子公司和代理销售机构。代理销售机构明确为现阶段为其他银行理财子公司和吸收公众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这一划定,意味着互联网平台和其他专业机构暂时还无法获得代销资质。 “在理财子公司刚刚起步、市场辨识度不高以及投资者教育还需加强等情况下,《办法》对理财产品代理销售相对谨慎,没有进一步扩大代销机构范围。维持理财产品销售制度的连续性和平稳性,是必要和恰当的,这有助于投资者更好地辨别,也是对投资者的一种保护。”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表示。 光大证券(行情601788,诊股)研究所首席银行业分析师王一峰称,后续随着理财整改推进及投资者教育深化,代销渠道具有进一步拓展空间。另有业内人士表示,部分做好投资者甄别、消费者保护的互联网平台未来有望重回代销机构行列。 同业代销模式料提速 多位分析人士表示,根据《办法》,银行理财子公司渠道策略有望升级,同业代销模式料提速。 “随着第三方互联网平台退出理财产品代销市场,部分销售份额将重新回归银行渠道,有助于推动银行自有线上渠道建设和银行间互销模式提速。”民生证券分析师郭其伟表示。 中信证券(行情600030,诊股)肖斐斐团队称,基于开放式银行模式,强化同业代销既有助于银行理财业务优势互补,也有助于增强存量客户黏性。随着理财子渠道规范性和重要性的提升,下阶段拓展同业代销或将是大势所趋。 “中小银行有望成为银行和银行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代销的重要力量。”董希淼表示,中小银行自主发行的理财产品竞争力有限,但在理财子产品代销中具备一些天然优势,后续可把代销作为努力方向。 “根据《办法》,四级以上的产品原则上需要通过线下销售,而互联网平台和其他专业机构均暂不具有代销资格,这就为中小银行代销提供了时间窗口。”董希淼也表示,新规对代销机构也提出了较高要求,中小银行应对照《办法》加强相关能力的建设。 加强直销能力 有资深人士指出,此次新规将倒逼银行理财子公司加强直销能力。 “短期来看,可根据母行及自身资源禀赋进行针对化建设。线下方面,选址人流量大的街区。线上方面,完善官网、微信公众号、视频头条号等主体资质注册认证。中长期来看,在已有直销渠道的基础上,需要建设具有特色并且完善的产品线,提升自身投研实力,提升客户转化率和依赖程度。”普益标准表示。 麻袋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苏筱芮认为:“从金融科技的角度来看,银行尤其是理财子公司仍需加强自身的独立性,提升自营渠道的竞争力,在数字经济时代也要学会运用互联网来获客与运营,以适应疫情常态化防控的社会环境。新规倒逼传统金融机构强化自身实力,减少对大科技公司的依赖。”
12月28日,据报道,美团遭遇反垄断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已立案审理。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民事案件受理通知书(2020)京73民初888号显示,王某诉被告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三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受理条件,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决定立案审理。落款时间为2020年10月29日。 12月28日,王某的委托人北京实景律师事务所律师陈鹏飞介绍,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三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其旗下的美团APP、美团点评APP等,利用其市场支配地位,取消支付宝渠道,使得消费者无法在上述APP中通过支付宝进行支付。 今年7月底,有媒体报道称,部分用户在使用美团支付时发现,美团月付和银行卡支付占据优先位置,微信支付、Apple Pay也在支付选择列表上,只是不再显示支付宝支付。 王某的诉讼,正是针对7月底的这次事件。据悉,利用安卓手机在美团APP下单后,有银行卡支付、美团月付、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这几种支付方式,而支付宝支付方式被折叠。 而据部分苹果手机用户反映,自己使用美团APP下单时候,只有银行卡支付、美团月付、微信支付以及Apple Pay这几种支付方式,从来没有支付宝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美团外卖的竞争对手饿了么上的下单支付方式只有银行卡支付、花呗支付、支付宝余额支付和余额宝支付这几种支付方式,不过在几年前饿了么是可以用微信支付的。 ‘反垄断’成为近期备受关注的一大高频词。在决策层面,12月11日,中央政治局会议首次明确要求,‘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12月16日至18日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之列入明年要抓好的八项重点任务之一。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完善平台企业垄断认定、数据收集使用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范。’这涉及执行上非常具体的问题,也是以往监管的薄弱环节。实际上,市场监管总局近日一系列监管动作,着力点之一也是解决这些症结。可以预见的是,随着数据使用管理的规范,互联网平台企业的‘数据霸权’和‘杀熟’行为将得到抑制。 凡此种种,都释放出一个明确的信号:中国对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已进入动真格阶段。 网友评论:马上李某可以起诉阿里巴巴的天猫淘宝不支持微信支付。
12月29日,中信证券(行情600030,诊股)、国泰君安(行情601211,诊股)证券、华泰证券(行情601688,诊股)以及渣打中国、花旗中国相继宣布自家公司完成首单QFII融资融券业务。 业内人士认为,9月发布的QFII/RQFII新规明确允许QFII/RQFII在向券商借入证券外还可通过转融通机制借出证券,较股票通体现出明显优势。未来,QFII/RQFII制度将吸引到更多有需求的投资者。 都在抢首单QFII融资融券业务 继2020年9月25日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QFII/RQFII新规)后,沪深市场QFII登记结算制度改革相关业务于12月28日正式上线,并允许QFII于12月29日起参与融资融券类证券交易。 中信证券表示,12月28日,中信证券为QFII客户成功开立A股市场首批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并于12月29日上午9点25分完成了首单QFII融资融券交易。 与此同时,国泰君安证券宣布,12月29日,国泰君安证券协助大型海外机构投资者完成A股市场首单QFII融资融券业务,交易标的涵盖主板、创业板、科创板等多类别股票。 华泰证券称,12月28日,华泰证券为QFII/RQFII客户成功开立A股市场首批信用账户,并于12月29日完成了QFII/RQFII客户在A股主板、科创板和创业板的融资融券交易。 渣打中国称,已率先协助一家大型海外机构投资者完成A股市场首单QFII融资融券业务,标的涵盖主板、创业板、科创板等多类别股票。另据了解,11月2日,花旗中国已成功协助QFII客户完成首批转融通证券借贷交易。 实际上,对QFII/RQFII业务的争夺从上个月已经开始。 11月1日起,QFII/RQFII新规正式实施,境外投资者的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范围大幅拓宽,满足了国际投资者的多元化境内证券期货投资需求。11月2日以来,中信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行情002736,诊股)、中金公司(行情601995,诊股)、华泰证券、瑞银证券等多家券商完成了QFII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业务。 转融通是指证券金融公司将自有或者依法筹集的资金和证券出借给证券公司,以供其办理融资融券业务。转融通业务的推出是为了健全融资融券交易机制,拓宽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资金和证券来源,可视为融资融券业务的上游业务。 国泰君安表示,QFII参与融资融券和转融通业务,有助于吸收优质资金入市、完善资本市场多空平衡机制、丰富投资方式、提高交易活跃度,将进一步提升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水平,为资本市场深化改革提供新动能,对健全我国金融体系有着重要意义。 外资持续看好A股 瑞银中国全球金融市场部主管房东明对券商中国记者表示,从2011年引入RQFII制度开始,中国就进入了资本开放的黄金十年。今年9月出台的QFII新规在很多地方都做了突破。投资者通过QFII和RQFII的形式进入中国市场带来的流动性更直接,也更利于监管。 从历史数据来看,过去两年,外资总体投资存量的70%以上来自于沪港通和深港通,30%来自QFII/RQFII。交易量方面,约90%是经过沪港通和深港通,10%是通过QFII/RQFII。 上海一家大型券商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9月发布的QFII/RQFII新规除允许参与新股发行、债券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股票增发和配股的申购外,QFII/RQFII亦可参与融资融券交易和转融通出借交易。值得注意的是,新规明确允许QFII/RQFII在向券商借入证券外还可通过转融通机制借出证券,较股票通体现出明显优势。” 他表示,新的QFII/RQFII投资规范极大丰富了外资的投资品种,尤其在衍生品和各类期货品种投资方面。原先股票通、债券通等互联互通机制为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资本市场提供了多元化和便利的投资渠道,但却对QFII/RQFII产生了明显的挤出效应。本次对QFII/RQFII规定的修订,尤其是投资范围的大幅扩大,预期将使QFII/RQFII制度也存在其独特的价值,吸引到有需求的投资者。 今年以来,随着A股行情转好,外资也持续看好A股,通过QFII/RQFII进场的机构数量也在快速增加。在过去数月中新增QFII申请的数量迎来了新的一波高峰,截至2020年9月底,QFII/RQFII持有A股总市值为1957.27亿人民币。 平安证券研报显示,近期境外资金持续流入,短期加大了对周期板块的配置。11月以来北上资金开始回流 A股,在近期震荡市中依然不改流入趋势。从持股市值占流通市值比重来看,休闲服务占比较10月底提升2.5个百分点至17.2%,钢铁、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和采掘均提升1个百分点以上。12月以来随着疫苗取得重大进展并开始接种,医药生物持仓市值占流通市值比重提升1个百分点,休闲服务、电器设备、机械设备、 化工和钢铁等行业比重继续提升。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2020年第四季度(总第91次)例会12月25日在北京召开。 会议分析了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会议认为,今年以来,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取得重大成果,经济运行逐步恢复常态。稳健的货币政策体现了前瞻性、精准性和时效性,大力支持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实体经济发展,金融风险有效防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效率逐步提升。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顺利完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红利持续释放,货币传导效率增强,贷款利率明显下降,人民币汇率总体稳定,双向浮动弹性增强,发挥了宏观经济稳定器功能。 会议指出,当前境外疫情和世界经济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国内经济内生动力增强,但也面临疫情等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冲击,要加强经济形势的研判分析,加强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集中精力办好自己的事,搞好跨周期政策设计,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精准、合理适度,保持货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把握好政策时度效,保持对经济恢复的必要支持力度。综合运用并创新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进一步发挥好再贷款、再贴现和直达实体经济货币政策工具的牵引带动作用,加大对科技创新、小微企业和绿色发展的金融支持,延续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信用贷款支持计划。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大银行服务重心下沉,推动中小银行聚焦主责主业,增强金融市场的活力和韧性,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着力打通货币传导的多种堵点,继续释放改革促进降低贷款利率的潜力,巩固贷款实际利率水平下降成果,促进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围绕创新链和产业链打造资金链,形成金融、科技和产业良性循环和三角互动,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努力做到金融对民营企业的支持与民营企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相适应,以促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完善绿色金融体系。以创新驱动、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推进金融高水平双向开放,提高开放条件下经济金融管理能力和防控风险能力。 会议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稳字当头,不急转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以高质量发展为“十四五”开好局。深化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引导企业和金融机构坚持“风险中性”理念,稳定市场预期,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处理好恢复经济和防范风险关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本次会议由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兼货币政策委员会主席易纲主持,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丁学东、邹加怡、刘国强、郭树清、易会满、潘功胜、田国立、刘世锦、马骏出席会议。连维良、陈雨露、宁吉喆、刘伟因公务请假。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营业管理部、重庆营业管理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理财子公司销售管理迎来规范细则。12月25日,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共八章69条,对理财产品销售机构范围、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理财产品销售管理、销售人员管理以及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等都作出明确要求。 “《办法》加强了理财产品销售业务机构和行为监管规范,厘清了理财子公司、代理销售机构和投资者等各方的关系和责任,能够适应理财子公司成立之后理财产品销售法律关系变化需要,有助于进一步完善银行理财子公司制度规则体系,更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亚洲金融合作协会智库研究员董希淼告诉《金融时报》记者。 填补销售管理制度空白 作为《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配套监管制度,《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已于去年公布。现有制度规则中,对于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已作出相关规定,在此背景下出台《办法》有何考量? 对此,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首先,出台《办法》是进一步完善银行理财子公司制度规则体系的需要。理财产品销售适用的监管规定分散在不同的制度规则中,目前,银行理财子公司主要沿用商业银行理财、代销等监管规则,全面性和适用性存在不足。其次,是适应理财产品销售法律关系变化的需要。上述负责人表示,银行理财子公司设立后,产品销售的相关法律主体扩展为银行理财子公司、代理销售机构和投资者三方。各方在理财产品销售过程中的法律定位、权责关系、风险预期均发生变化,需要进一步细化明确相关规范。再次,是对标看齐资管行业监管标准的需要。《办法》充分研究借鉴国内外资管产品销售已有的成熟监管标准和实践经验,积极推进监管规则一致,避免制度洼地。 “以前理财产品销售管理的规定较为笼统且分散,全面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都存在不足。”董希淼表示,《办法》充分借鉴国内外资管产品销售已有的成熟监管标准和实践经验,针对银行理财子公司特点,对理财产品销售机构、销售渠道、宣传销售文本、销售人员管理等方面都作出详细规定,补足了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的制度空白。 互联网平台暂不纳入销售机构范围 针对理财产品销售机构及其销售业务活动,《办法》都有具体规定。不过,备受关注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并未纳入销售机构范畴。上述负责人表示,这主要是考虑到保持现有理财产品销售制度的连续性和平稳性。银行理财子公司属于新型非银行金融机构,机构类型、产品属性、品牌声誉等处于起步培育阶段,区分辨识度需要逐步提升。现有销售机构范围总体延续了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的成熟渠道模式,便于投资者识别。银保监会将根据银行理财产品的转型发展情况,适时将理财产品销售机构范围扩展至其他金融机构和专业机构。 “《办法》对于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既保证了理财产品销售制度平稳实施,存量理财产品顺畅转型,还考虑到了投资者的接受度,并且为未来销售机构范围扩展预留了空间。”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表示。 光大证券(行情601788,诊股)金融业首席分析师王一峰也表达了类似观点,他认为,对代销机构进行严格限定,有助于银行理财子公司平稳起步,后续随着理财整改推进及投资者教育深化,代销渠道具有进一步拓展空间。 有业内人士告诉《金融时报》记者:“考虑到当前银行理财子公司品牌认可度和直销渠道需要进一步建设,商业银行目前仍是理财子公司产品销售的主要渠道。”但合作银行并不局限于理财子公司母行。农银理财副总裁孙建坤表示,未来,银行会从丰富自身渠道产品的角度考虑引入多家理财公司产品,以满足投资者需求。目前,农银理财已经积极展开相关工作,与符合规定的银行接洽。 厘清权责 强化投资者权益保护 为强化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办法》作出诸多规定。具体来看,一方面,《办法》进一步厘清了银行理财子公司、代理销售机构和投资者三方权责,明确投资者义务与信息确认责任,压实银行理财子公司和代理销售机构在理财产品评级、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宣传销售文件制作、投资者与产品进行匹配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责任,提高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水平;另一方面,《办法》强化了销售过程中买卖双方行为的记录和回溯。此外,《办法》依托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强化了销售过程信息的匹配和登记。 对此,中邮理财副总裁刘丽娜表示,长期以来,很多投资者将银行理财看作存款替代品,“保本保息”的预期比较强烈,投资者教育存在较大挑战与困难。《办法》坚持“卖者尽责”与“买者自负”的有机统一,推进有序打破刚性兑付,厘清各方权责,在明确投资者义务的同时,通过压实银行理财子公司和代理销售机构的责任,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值得关注的是,《办法》还规定了理财产品销售机构及其销售人员从事理财产品销售业务活动的禁止行为,具体包括误导销售、虚假宣传等。“以前,资管产品、理财产品在销售当中存在一些普遍问题,包括虚假信息、故意混淆理财和存款、捆绑销售、信息记录不完整等,《办法》对此作出禁止性规定和销售规范,有助于增强投资者权益保护。”曾刚表示。 孙建坤表示,《办法》对于规范理财子公司销售管理具有积极意义,将促使理财子公司重新梳理健全销售管理体系。理财子公司有责任设计好产品,并将产品有序、透明、公开地销售给合格的投资者。
社会正在飞速的发展,我们的生活节奏也越来越快,很少会有人在一家公司干一辈子,但不论怎么变,这4中人是职场中最受欢迎的。 1、沟通成本低的人 小欢和小珊在同一家公司做设计,同样的一份工作安排给她们,小欢用十分钟的时间了解工作要求,花费一天时间完成这项工作,作品质量可以打90分;小珊同样花费一天时间完成工作,但她需要不断的询问工作细节,作品质量可以打95分;如果你做为她们的同事,会更喜欢和谁在一起工作呢? 从她们的工作效率来看,或许小珊可能要比小欢做得更好一点,但我们仔细分析后发现,小珊95分的背后还有其他同事的参与,把时间和沟通成本加在一起,小欢就做得更好了,谁也不喜欢重复同一个问题多次。所以沟通成本低的人,更受欢迎。 2、有责任心 大家都知道有责任心的人到哪里都会受欢迎,那么责任心在工作中到底是怎样体现的呢? 公司里确实需要没有疑议努力工作的人,但这种人只能做优秀的员工,不能成为领导。当上级安排一项任务时,有自己的思考,不仅仅完成自己份内的工作,还去思考前因后果,有针对性的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和建议会得到领导的赏识,让别人知道你是一个不甘于平庸有追求有想法的人。 有责任心不仅仅体现在做事有想法上,勇于承担错误也是责任心的一种体现。只有敢于承认自己错误的人在未来的日子里才能避免犯同样的错误,不要将自己的错误推给别人,这样才会有好的人际交往圈,团队协作能力会更强,同时成为受欢迎的人。 3、情绪稳定 如今的社会,有很多独生子女从小就是家庭的中心,是家里长辈的心疼肉,受不了一丝委屈,遇到一点小事就开始耍小性子。如果是初入职场,老员工们可能会出于同理心会哄一哄新人。但若长期下去,做点事情就要需要别人花费时间精力去哄,必然会让大家产生厌倦的心理。职场是干货出效益的地方,是贡献价值的地方,并不是耍小性子的地方。安抚一个人情绪的成本很高,没有人为你的情绪买单。 相反,情绪稳定的人,不会因为好消息欣喜若狂过度失态,也不会因为坏消息情绪失控影响工作,而是一直保持着自己的工作节奏,按公司标准完成工作任务。不需要别人哄,不需要调整情绪。这种能控制自己情绪的人情商都很高,他们会在很短的时间内调整好情绪,因此也很少和别人发生冲突,自然也成了受欢迎的人。 4、能力强的人 还有一类人会比较受大家欢迎,就是本身能力很强的人,他可以给大家提供技术帮助,大家完成不了的工作可以交给他来做,他是大家的智多星,可以给大家出谋划策,这种人在职场中也是十分受欢迎的。
12月29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促进消费金融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布,针对增强消费金融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提出两类七项措施。 为加大监管政策支持力度,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通知》明确,一是适当降低拨备监管要求。在做实资产风险分类、真实反映资产质量,实现将逾期60天以上贷款全部纳入不良以及资本充足率不低于最低监管要求的前提下,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可以向属地银保监局申请将拨备覆盖率监管要求降至不低于130%,汽车金融公司可以申请将贷款拨备率监管要求降至不低于1.5%。 对于拨备指标下调释放的贷款损失准备,要优先用于不良贷款核销,不得用于发放薪酬和分红。属地银保监局应做好对机构资产风险分类和资本充足率计算准确性的核查工作,同意机构下调拨备指标后应及时报告非银部。 二是拓宽市场化融资渠道。支持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通过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开展正常类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进一步盘活信贷存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融资结构,降低流动性风险。相关业务开展要严格执行《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的通知》的要求。属地银保监局应关注相关基础资产合规性、资本和拨备计提准确性等。 三是增加资本补充方式。支持符合许可条件的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二级资本债券,拓宽资本补充渠道,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发行二级资本债券应符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对二级资本工具的合格标准。
估值看似是模型而已,但精髓在于对行业和企业的理解,不然很容易发生“精确的错误”。 一、什么是估值? 我们所说的估值,便是找到企业的内核价值。而一个企业的价值归根到底是由什么决定的呢? 比如拼多多,一直在亏损,但不妨碍其估值过万亿;滴滴,七年亏了五百亿,但资本市场仍给与了三千多亿的估值。就会发现企业对社会的影响很大,想买性价比高的货品,越来越多人离不开拼多多;要打车,最高频用的就是滴滴软件。假如哪一天,一直估值很高的企业生产的商品和服务没有价值了或无竞争力了,其高估值肯定维持不下去。比如三鹿奶粉,之前估值也不低,但一直在生产毒奶粉,终有曝光的一天,最后消费者和投资人都对这家企业不信任,股价跌为0甚至退市,企业也就无真正的估值可言了。 所以,从这个角度看,估值也是企业经营的资本市场分数。分数有高有低,但总体还是符合马克思主义所述的“价值决定价格,价格反映价值”的理论。 二、估值怎么算? 估值方法分为相对估值法和绝对估值法,两种方法都具有其合理性。相对估值法的精髓是“比较”,找到众多类似的标的,取其平均数作为估值参考,广大特点的企业都适用;而绝对估值法的精髓在于认为“企业终究要盈利的,其价值是其未来产生的现金流的折现”,较为适用于因而更适用于具有稳定现金流的企业。 先聊聊相对估值法,它的问题在于每个企业都是独一无二的,其实我们很难找到完全对标的企业,特别是对于一些新兴产业,只能找到大致类似的,但由于绝对估值法计算简单,能被投资人普遍接受,还是必须采用的估值手段,而其核心,就是选择对标企业和恰当的具体的估值方法,实践当中,我的心得感悟还是要基于对企业的认知,思考“什么是驱动企业成长的最重要因素”。 l PE估值法:又称市盈率法,其内涵便是“一个企业的价值主要通过看其利润,利润越大,企业价值越高”,PE法适用于大部分企业,因为很多时候,企业就是出来赚钱的,能赚钱就能说明大部分问题,利润(真的实的利润而非造假)代表了一切 l PS估值法:又称市销率法,其内涵便是“一个企业的价值主要通过看其销售规模,销售越多,企业价值越高”,PS法适用于以销售规模或GMV驱动和考核的企业,比如商贸类企业和电商平台,销售规模比利润在很大程度上能说明企业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l PB估值法:又称市净率法,其内涵便是“一个企业的价值主要通过看其净资产,”什么企业主要受净资产驱动呢?比如银行,资本金越大、往往能做得更大 l 还有其他的EV/EBIT,EV/EBITDA等等,要么是认为某个要素体现企业估值,要么是对某种估值方法的改良…核心还是对企业驱动因素和数据因子的理解 总的来说,相对估值法虽然糙,但选得好,也能达到“模糊的精确”效果。 再聊聊绝对估值法,这里就不展开叙述,且说两点。其一,绝对估值法,如DCF等,所需要的信息和依赖的前提条件很多,如对一些关键信息和假设不准,虽然花了很多功夫,但最后可能换来的是“精准的错误”;其二,搭建绝对估值法运用的前提也是对业务的相对精准的理解,这样在做关键的财务报表预测时才能更靠谱。 归根来说,无论是相对估值法还是绝对估值法,都可以拿着算算,找到重叠的区间,但切勿迷失在数字当中,拨开迷雾的工具便是对“先深刻理解企业”! 如此看来,估值还真有点玄学的味道,要有一个方法100%适用于估值那是不可能的,况且企业就在动态变化当中!难怪我们都说估值是“科学与艺术的结合!” 三、在校学生如何算估值? 金融是一门实践科学,我觉得在没有接触大量现实案例时是很难对估值有深刻理解的,但这不妨碍在校期间做一些练习,可以网上搜一搜很多估值建模的视频,先了解各类估值方法的含义,拿着案例先练习练习,真到了面试还是能用得上的(比如我了解的中金资本面试,要求在三个小时完成案例分析、估值建模和PPT撰写,要求还是贼高的)。如果要有进一步深刻的理解和训练,就需要去投行、PE、FA、行研等岗位实习,干中学,永远是最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