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没有产权的社会是一个效率绝对低下、资源配置绝对无效的社会。能够保证经济高效率的产权应该具有以下的特征: (1)明确性,即它是一个包括财产所有者的各种权利及对限制和破坏这些权利时的处罚的完整体系; (2)专有性,它使因一种行为而产生的所有报酬和损失都可以直接与有权采取这一行动的人相联系; (3)可转让性,这些权利可以被引到最有价值的用途上去; (4)可操作性。 清晰的产权同样可以很好的解决外部不经济(指某项活动使得社会成本高于个体成本的情形,即某项事务或活动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而行为人并未因此而付出任何补偿)。美国芝加哥大学 科斯的产权理论教授科斯提出的“确定产权法”认为在协议成本较小的情况下,无论最初的权利如何界定,都可以通过市场交易达到资源的最佳配置,因而在解决外部侵害问题时可以采用市场交易形式。科斯产权理论的核心是:一切经济交往活动的前提是制度安排,这种制度实质上是一种人们之间行使一定行为的权力。因此,经济分析的首要任务界定产权,明确规定当事人可以做什么,然后通过权利的交易达到社会总产品的最大化。 因此完善产权制度,对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和协调与持续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对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具有重大的作用。市场经济需要完善水资源产权,在保证国家对水资源宏观调控、统筹规划的前提下,应尽可能扩大产权的流转范围,因此建立产权交易市场是产权制度的客观要求,产权交易的结果最终将引导水资源流向最有效率的地区或部门,流向能为社会创造更多财富的用户。 对正统微观经济学和标准福利经济学的这种基本观点,西方部分学者很早就开始了批判性考察,现代产权理论就是在这种批判性考察中形成的。从上世纪30年代以来的半个多世纪,现代西方产权理论的全部思考和研究是沿着下述思路展开的:即指出资本主义市场机制并非如标准福利经济学和传统微观经济学所描述的完美,实际的市场运行是有缺陷的,这一缺陷集中表现在外在性上。而外在性产生的根源在于企业产权界限含混,由此建成交易过程存在摩擦和障碍,这种摩擦和障碍又会严重影响企业行为和企业资源配置的结果。因此,考察市场行为者的利润最大化行为时,必须把产权列入考察范围,而不能简单地作为既定前提排除在分析视野之外。对由于产权不清晰导致的市场缺陷的研究主要归功于科斯(R.Coase)与威廉姆森(O.Williamson)、G.斯蒂格勒(G.Stigler)、G.布坎南(G.Buchanan)、C.舒尔茨 (C.Sehultze)和张五常(Steven Cheung)等人。 形成与发展 科斯产权理论的形成与发展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在30年代对正统微观经济学进行批判性思考,指出市场机制运行中存在摩擦,克服这种摩擦的关键在于制度创新,这一阶段的代表作是科斯在1937年发表于伦敦经济学院学报《经济学家》上的著名论文《企业的性质》。 第二个阶段是在上世纪50年代末至60年代中期,科斯正面论述了产权的经济作用,指出产权的经济功能在于克服外在性,降低社会成本,从而在制度上保证资源配置的有效性。这一阶段的代表作是科斯在 1960年发表的《社会成本问题》。 从科斯产权理论的形成来看,产权问题的考察从一开始就是与企业制度的分析相联系的。 科斯的产权理论 《企业的性质》——文的本意在于分析企业在市场机制中的地位,力图说明为什么企业成为市场活动中的基本组织单位?为什么每种要素所有者不是以自己的产品直接参与市场交换,而是把各自的要素组合为企业,然后以企业作为产品的出售者参与市场交易?于是科斯重新提出了一个简单的问题:为什么企业会出现?按教科书答案是:没有企业时,纯消费者都会饿死的。另一个为什么企业会出现的答案是,社会上不同的人对风险有不同的喜好,那些不喜欢冒险的人会成为企业的雇员,而不怕风险的人会成为雇主。雇员拿没有风险的工资,雇主承担所有风险。但科斯反驳道,这只是说明我们需要一个买卖风险的市场,并不说明我们需要企业,保险的买卖完全可以满足对风险态度的人们的需要。 有学者提出了一个好像可以接受的答案,由于有劳动分工,所以需要企业。科斯在他1937年的经典文章中争辩道,这个答案是错的,因为市场的功能就是组织分工,既然市场可以组织分工,为什么我们还要企业——这个问题才是真正企业理论的起点。科斯答道,市场和企业是两种不同的组织劳动分工的办法,企业的出现一定是企业的交易费用低于市场的交易费用,所以交易费用的差别是企业出现的原因。企业的边界是由企业内行政管理费用与市场费用相比较而决定的。当企业的规模扩大时,内部行政费用会上升,这增加的费用接近节省下来的市场费用时,企业的规模就不会扩大了。 30年代科斯之所以提出交易成本范畴,直接的目的是论证企业存在的必要性。这种必要性在于:如果没有企业制度,每一个要素所有者都用自己的要素来生产产品并直接参加交易,那么市场交易者的数目将非常之大,交易摩擦将极为剧烈,从而交易成本也会惊人地高,甚至使交易中止。企业作为一种参与交易的组织单位,其经济作用正在于把若干要素所有者组织成一个单位参加市场交换,从而减少市场当事者数目、减轻交易摩擦、降低交易成本。 科斯的上述分析隐含了一个更深刻的思想,即交易背后的产权界区问题,他实际上已经注意到在企业产权界区清晰的条件下,运用价格机制去实现企业间联系的摩擦就小,交易成本就低,反之,交易成本就高。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交易成本范畴成为现代产权理论的一个基本范畴。 科斯的产权理论 50年代末,60年代初科斯产权思想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将交易成本概念进一步拓展为社会成本范畴,而社会成本范畴研究的核心又在于外在性问题:恰恰在外在性问题上,产权界区含混所造成的混乱和对资源配置有效性的损害表现得最为充分。 所谓外在性是指某个人的效用函数的自变量中包含别人的行为。这是一个很抽象的定义,但这种外在性在现实生活中却是极为普遍的。通俗地说,外在性是指经济当事人之间在利益关系上存在这样的情况,一方对另一方或其他诸方的利益造成的损害或者提供的便利都不能通过市场加以确定,也难以通过市场价格进行补偿或支付。 1958年科斯写了一篇名为《联邦通讯协议》的论文。他在这篇文章中明确指出,只要产权不明确,由外在性带来的公害是不可避免的,只有明确产权,才能消除或降低这种外在性所带来的伤害。在明确产权的基础上,引入市场价格机制,就能有效地确认相互影响的程度以及相互负担的责任。他举了一个著名的案例 (后来产权学派的三个分支就是由于对这一案例做出了三种不同的解释,从而表现出他们对科斯定理的独特的理解):当火车驶过一片种有树木和庄稼的土地时,机车排出的烟火经常引起周围的树木、庄稼着火,这是一种外在性。如何克服它呢?科斯认为关键在于明确产权。如果这块土地是属于有树木、庄稼的农场主的,农场主就有权禁止火车排放烟火,火车若要排烟,火车的所有者就必须向土地的主人赔偿一定的费用,反之,如果赋予火车主人具有自由释放烟火而又不负责任的权力,那么农场主若想避免由于火车释放烟火所导致的火灾造成的损害,进而要求火车不放烟火,就必须向火车主人支付一笔费用,以使火车主人愿意并能够不排烟火,甚至停止运行。科斯由此认为,更有效地消除外在性,用市场交易的方式实现赔偿,前提就在于明确产权。 科斯发表了著名的《论社会成本问题》,将1958年形成的思想进一步理论化,在这篇文章中,科斯认为,只要交易界区清晰,交易成本就不存在,如果交易成本为零,那么传统微观经济学和标准福利经济学所描述的市场机制就是充分有效的,经济当事人相互间的纠纷便可以通过一般的市场交易得到有效解决,外在性也就根治了。这里隐含着这样一个思想:只要产权界区不清,交易成本不为零,市场机制就会由于外在性的存在而失灵。所以,经济学的任务首先是分析产权,资源配置的有效性取决于产权界区的清晰度。后来,G.斯蒂格勒将科斯的上述思想概括为科斯定理,这一概括虽不是科斯本人做出的(甚至他至今仍不赞同“科斯定理”这一提法),却被许多经济学家所承认,并将其与19世纪的萨伊定理相提并论。 正是由于科斯本人未对其思想直接进行概括,导致 60年代以后西方产权理论研究者对它的不同理解,并对科斯定理做出了至少三种不同的定义,与之相适应,60年代以后现代西方产权理论形成了三个不同的分支。 1.以威廉姆森为代表的交易成本经济学。 科斯的产权理论 他们认为,市场运行及资源配置有效与否,关键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交易的自由度大小,二是交易成本的高低。他们认为交易成本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交易成本是为履行契约所付出的时间和努力。在某种条件下,这种交易成本可以非常高,以至阻碍市场交易的实现。广义交易成本是为谈判、履行合同和获得信息所需要运用的全部资源。威廉姆森在1985年出版的《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一书中对交易成本作了更明确的规定,并将其区分为“事先的”和“事后的”两类。事先的交易成本是指“起草、谈判、保证落实某种协议的成本”。在签订契约关系时,交易关系的当事人都会对未来的不确定性产生困扰,因此需要事先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而在明确这些权利、义务和责任的过程中是要花费代价的,这种代价的大小与某种产权结构的事先清晰度有关。事后的交易成本是交易已经发生之后,它可以有许多形式: (1)当事人想退出某种契约关系所必须付出的费用。 (2)交易者发现事先确定的价格有误而需要改变原价格所必须付出的费用。 (3)交易当事人为政府解决他们之间的冲突所付出的费用。 (4)为确保交易关系的长期化和连续性所必须付出的费用。 按照威廉姆森的观点,科斯定理的核心是交易成本。由此,科斯定理可被定义为:只要交易成本为零,那么,初始的合法的权利配置对于资源配置的有效性是无关的。这就是说,只要交易界区是清晰的,资源配置就能有效。根据这种定义来解释上述科斯所举的案例,他们认为,纠纷解决的结果如何取决于火车主和农场主的交易成本比较,如果火车主是一个人,而铁路沿线的农场主有很多个,那么农场主之间达成协议的交易成本便会远远高于火车主进行谈判的交易成本,这样纠纷就难以得到合理的解决,外在性无解。相反只有在农场主个数减少,使得双方的交易成本相当时,才可能有效地解决纠纷,克服外在性。在这里,产权界区的明确,法律的制定和实施,体制的完善与政策的推行等等,都是以降低成本为目标的。换言之,产权界区的明确等措施是降低交易成本的基础,也是减少交易摩擦的润滑剂。基于这种认识,交易成本经济学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转向了企业组织理论。G.斯蒂格勒、张五常等产权理论研究者对科斯定理的解释与威廉姆森一致,都属于交易成本经济学的解释。 2.以G.布坎南为代表的公共选择学派。 科斯的产权理论 这个学派是由威克塞尔(K·Wicksell)的契约理论发展而来的,他们不同意关于资源配置的帕累托准则,而强调所有权、法律制度对于制定和履行契约的重要作用。G.布坎南认为,权利除了“所有”的含义之外,还有逃避灾难、要求赔偿,要求履行契约的权利,因此对资源进行交换,实际上是合法的权利间的交换。由此他认为,只要权利界区清晰,交易自愿,资源配置就必然有效。从这一点出发,G.布坎南等人把科斯定理表述为:只要交易是自愿的,那么初始的合法权利的配置与资源配置有效性无关。 换句话说,即使权力初始配置不合理或不公正,只要界区清楚,且产权可自由转让,资源配置的有效性便可保证,所以经济学研究的重心应是产权界区和产权转让。根据对科斯定理的这种解释,他们对科斯所举的案例给出了另一种解决方式:如果火车被赋予排烟火权 (不讨论这种权利是否合理),只要这种权利明确,且可以转让,那么,农场主便可出价购买这种权利,使火车主同意不排烟火:相反,若农场主具有禁止火车排烟火的权利(不论这种权利的授予是否合理),只要这种权利明确,且可以转让,火车主便可购买这种权利,即以一定的赔偿取得继续排放烟火的权利。显然,只要产权明晰,且可自由转让,那么,初始权力配置即使不公正,结果也可实现资源配置有效性的重要条件。 3.以C.舒尔茨(C·Sehultze)为代表的自由竞争派。 他们认为,交易成本经济学所刻画的外在性并非是市场机制的惟一缺陷,除此之外还有其他障碍破坏市场交易和资源的有效配置。比如,垄断减少了企业数目,从交易成本来说它会减少交易费用,从而成为提高资源配置有效性的有力方式:然而,这在经济现实中显然是荒谬的。事实上垄断会造成资源配置效率递减,造成市场失灵。C.舒尔茨认为,科斯定理强调的是一个自由竞争的条件问题,然而在什么样的产权结构下才能保证自由竞争的市场状态得以维持?据此,他将科斯定理定义为:只要交易是在完全竞争的市场中发生的,那么初始的合法的配置与资源配置的有效性无关。换言之,只要在产权界区上保证完全竞争,资源配置的有效性便能得到充分保证。根据这种对科斯定理的理解,他们认为,在科斯所举的案例中,火车主处于垄断地位(只有一个),农场主则是分散的,众多的,这就违背了完全竞争的假定,因而他们相互之间不可能有效地解决纠纷,市场在此必然失灵。这就是说,产权界区清晰与完全竞争的市场环境是相互联系的,完全竞争离不开产权明晰,而产权明确之后还必须在完全竞争的市场条件下,才可能使资源实现有效配置。 与马克思的区别 1、马克思认为是生产力决定产权制度,科斯的观点是产权制度决定生产力。 马克思认为财产关系或产权,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而生产关系是由生产力决定的,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所以评价一种产权关系先进与否,不是由人们的主观愿望决定,而只能由生产力的发展状况来说明。而科斯认为,产权是效率(生产力发展)的决定因素,只要有一个清晰界定的产权,就能解决社会的激励问题,抹平社会成本与私人成本之间的差异。 科斯的产权理论 2、马克思认为,产权对生产力的促进作用是具体的、历史的;科斯认为存在一个超越历史的、普遍适用的、高效的产权制度。 马克思承认,产权制度对生产力有促进或阻碍作用,但这种作用是具体的、历史的,只有当这种制度适合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时,产权才是有效率的,否则就要变革原有的产权形式,寻找新的产权形式。而科斯认为,存在一个超历史的、永恒的、适应于一切社会历史形态的产权形式,在任何情况下,一个清晰界定的产权总是有效率的,而这样的产权形式就是私有产权。 3、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私有制下的产权交易是一个剥夺过程,科斯认为产权交易是一个公平的机制。 马克思认为,无论是资本之间的交换还是资本与劳动之间的交换,都是一个剥夺的过程,前者是大资本剥夺小资本,后者是资本剥夺劳动,资本主义再生产,本质上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再生产。而科斯认为,产权交易是一个和蔼的过程,无论产权的初始界定如何,只要允许交易,总能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初始分配中的不公平也就公平了。 4、马克思认为生产资料的社会所有代替私有产权是产权制度发展的必然趋势,科斯认为私有产权是唯一有效率的产权形式。 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生产力的社会化,必然要求资本主义财产关系的社会化,以此克服盲目竞争对生产力造成的破坏,而生产资料的社会化有多种形式,股份制就是其中的一种。而科斯认为什么是最有效的产权形式,他已经一劳永逸的得到了解决,这就是私有产权,此后社会的任务不是去寻找新的产权形式,而只要用法律保护这种产权制度的清晰度就可以了。 5、马克思认为一种产权制度是否有效率,在具体的生产过程主要看对劳动者是否有较强的激励作用,而科斯认为,交易成本的大小是评价产权是否有效率的标准。 马克思认为,劳动者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劳动者的劳动是创造价值的源泉,一种产权制度只有能够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这种产权制度才算有效率,因为产权不是在流通中而是在生产过程增值的。而科斯认为,一项产权是否有效率,主要应由交易的难易程度决定,如果一种产权形式能够使交易成本降低,那么这种产权形式就是有效率的,而最清晰的产权形式就是交易费用最小的产权形式。 6、马克思用唯物辩证法对产权的本质进行了抽象,科斯则是在特定制度,也就是资本所有权前提下,对产权的具体形式进行描述。 在研究方法上,马克思采用的是唯物辩证法和历史的、抽象的方法,因而归纳出的范畴是抽象的、历史的,同时又是具体的,反映的是对经济现实的本质抽象;而科斯主要是用资本关系中的具体案例来说明复杂的产权关系,对理论却没有深刻的抽象,因而别人对其理解也就各有不同,究竟谁对它的理解更为准确,似乎科斯本人也拿不准。 相关词条 霍尔的三维结构模式 SWOT分析模型 六力互动模型 模糊产权理论 人格管理 沟通管理 走动管理 IS-LM-BP模型 创造性会计行为 数一数二原则 平滑异同移动平均线 自我实现人 威廉指数 鱼骨图 雷利零售引力法则 VAR方法 活筹指数 101°C理论 SMED法 10日均线 参考资料 http://www.yeewe.com/edition-view-13472-1.html 亿为中文网 http://www.mhjy.net/dz55/viewthread.php?tid=6615DBA博导讲义 http://ishare.esnai.com/view/28348.aspx中国会计视野
招商银行财富账户(简称财富账户)是招商银行继“一卡通”后推出的新一代管理型产品。提供全方位的现金管理和全方位的投资管理,帮助您方便、清楚、高效地管理个人的全部资产。 在现金管理方面,财富账户可以作为资金的集中管理和调度中心,可以方便向招商银行或其他银行的任何账户转账汇款,也能按时按需自动向各种银行卡调拨资金,帮您轻松完成按揭还贷、保险缴款、生活缴费等各项生活支付,不必再费神费力检查各张卡的余额,为缴款四处奔波。通过财富账户的这种集中管理和资金调度功能可以减少资金的分散,将资金集中起来,利用自动理财功能获得更高的收益。 在投资管理方面,财富账户连通各个投资市场,可以直接投资股票、基金和外汇买卖,同时可投资招商银行的受托理财产品和定期存款。更有专业的资讯服务,助您更好地做出投资选择。 财富账户可以帮助您将资金和投资集中于一个账户统一管理,通过财富账户专业版和综合对账单,可以让您清楚地掌握全部资产状况,资金余额、投资分布、投资盈亏一目了然。 作为集中管理个人资产的账户,安全非常重要,招商银行提供了先进的安全机制,确保资金安全,您可以放心地将资产集中于财富账户统一管理。 为了方便您使用财富账户,招商银行提供了以财富账户专业版为主体、电话银行和客户经理为辅助手段三位一体的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全方位服务。 详细了解请参看: 业务:财富账户、现金管理、投资管理 服务:网上银行、电话银行、客户经理 安全:无卡账户、移动数字证书、短信通知 财富账户是具备自动理财功能的组合性存款账户,同时也是投资账户。 功能特点 存款币种:人民币、美圆、港币、英镑、欧元、日圆、瑞士法郎、加拿大元、澳大利亚元、新加坡元 账户具备定活平衡功能,可以自动理财,具有活期的方便性和高于活期的利率回报。 直接投资股票、基金、外汇、受托理财,方便实现投资增值。 财富账户本身不发行银行卡片,不能直接取现和消费,不存在卡片丢失和伪卡风险。财富账户的资金调入和调出则通过财富账户专业版和电话银行完成。 同时,财富账户更是个管理型产品。以财富账户为核心,我们开发了现金管理和投资管理两大功能模块,帮助客户方便、高效地管理个人财富。其具体功能介绍,详见现金管理、投资管理。 财富账户如何定活平衡,自动理财? 财富账户的定活自动平衡功能规定了各币种的定期计息单位金额,当财富账户存款余额达到或超过定期计息单位金额时,系统自动将财富账户存款余额转为一个或多个定期计息单位,按照该币种对应的整存整取最低存期定期存款管理、计息。不足定期计息单位金额部分的存款仍按活期计息。每个定期计息单位到期后本金部分自动续存,利息扣除应缴利息税后计入财富账户活期部分。 您使用财富账户资金时,如财富账户活期余额不足,只要支付金额不超过同币种定活期合计余额,您可以先使用资金,但须在支付当日向财富账户补足资金;如果没能及时补足资金,财富账户将自动提前支取您的定期计息单位弥补活期账户的缺口,且系统采用“后存入、先支取”原则,从最后存入的定期计息单位开始逐笔转回活期,转回资金按活期计算利息,扣除应缴利息税后自动记入财富账户活期,以减少利息损失。 以人民币为例说明如下: 当财富账户活期余额为12万人民币时,系统将资金分为两个5万元的三个月人民币定期计息单位和2万元人民币的活期。如果当日您须从财富账户支付3万元人民币,且在当日向财富账户补入人民币1万元以上,则定期计息单位将不被系统提前支取,若当日未能及时补入足够资金,则将提前支取最后一个定期计息单位,财富账户中剩余的9万元人民币分为一个5万元的三个月人民币定期计息单位和4万元的人民币活期,另外,提前支取的定期计息单位的活期利息也将同时计入财富账户。 财富账户定活自动平衡定期计息单位金额及存期表 币 种 起存金额 存 期 币 种 起存金额 存 期 人民币(RMB) 50,000.00 三个月 港币(HKD) 50,000.00 一个月 美元(USD) 10,000.00 一个月 欧元(EUR) 5,000.00 一个月 英镑(GBP) 5,000.00 一个月 日元(JPY) 500,000.00 一个月 加拿大元(CAD) 10,000.00 一个月 瑞士法郎(CHF) 10,000.00 一个月 澳大利亚元(AUD) 10,000.00 一个月 新加坡元(SGD) 10,000.00 一个月 现金管理是财富账户最重要的功能之一,财富账户可以作为资金的集中管理和调度中心,可以向招商银行或其他银行的任何账户转账汇款,也能按时按需自动向各种银行卡调拨资金,帮您轻松完成按揭还款、保险缴款、生活缴费等各项生活支付,不必再费神费力检查各张卡的余额,为缴款四处奔波,极大地简化您的理财生活。通过财富账户专业版可以更清楚地了解个人财务状况,更方便做出财务安排。财富账户的这种集中管理和资金调度功能可以减少资金的分散,将资金集中起来,利用自动理财功能获得更高的收益。 如何使用财富账户的现金管理功能 要让财富账户的现金管理功能发挥最大作用,首先要设置好关联卡和协议账户。 1. 对于您本人的招商银行借记卡,可设为财富账户的关联卡,财富账户对关联卡可以进行智 能的管理。 2. 对于有经常性资金往来的本人非招商银行借记卡(或账户)和他人的银行卡(或账户),可 以设置为财富账户的协议账户,以方便您设置自动转账。 3. 对于偶然的资金往来账户,不必进行任何设置,需要时,利用即时转账功能,可以转账汇款 至全国任何个人或企业账户。 设置好关联卡和协议账户之后,就可以利用财富账户的4种转账方式,轻松进行现金管理。 财富账户的四种转账方式: 即时转账 是实时发生的资金转出或转入财富账户的转账交易。7×24小时,可随时用财富账户专业版通过互联网进行操作,简单方便。主要用于一次性资金转账。 适用范围: 财富账户 → 全国任何个人和企业账户 财富账户 ← 关联卡。 指定日期转账 是在您设定的未来日期,系统将按您设定的转账金额,自动将款项由财富账户划转至关联卡或协议账户,也可以将关联卡的款项自动划转至财富账户。 ?您通过预先设定指定日期转账,可避免遗忘付款。 ?向关联卡或本行协议账户转账即时到账。 ?向同城他行转账一般在2个工作日内到账。 ?向异地他行转账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到账。 ?您在设定转账日期时,请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资金按时到账。 适用范围:财富账户 → 协议账户、关联卡 财富账户 ← 关联卡。 指定周期转账 是在您设定周期转账计划后,系统将会按照您预设的转账指令,周期性地自动将设定的款项由财富账户划转至关联卡或协议账户,也可以将关联卡的款项自动划转至财富账户。 ?您可以用此功能向某些经常往来的账户(例如按揭还款、保险缴费、亲属汇款等账户)定期自 动转账。 ?向关联卡或本行协议账户转账即时到账。 ?向同城他行转账一般在2个工作日内到账。 ?向异地他行转账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到账。 ?您在预设转账指令时,请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资金按时到账。 适用范围:财富账户 → 协议账户、关联卡 财富账户 ← 关联卡 自动条件转账 是在您设定自动条件转账计划后,系统将根据您设定的关联卡活期限额,每日凌晨执行以下转账操作: 1.当关联卡内活期余额超出设定限额上限时,超出部分由关联卡活期账户自动转入财富账户; 2.当关联卡内活期余额低于设定限额下限时,不足部分由财富账户自动转入关联卡活期账户。 ?您可在日常用于消费或杂项缴费等用途的关联卡上应用此功能,每日自动检查并维持一个稳 定的余额,以备生活支出。 ?您也可将此功能用于代发工资卡,定期将工资收入转入财富账户。 适用范围:财富账户←→关联卡 您可以在开户的时候指定需要关联的招商银行借记卡。也可以日后随时携带开户证件前往我行营业网点申请或变更,关联卡数量不限。 您可以在开户的时候设定协议账户,或日后随时携带开户证件前往我行营业网点申请或变更。也可以在财富账户专业版上设定,协议账户数量不限,适用于任何银行账户。 财富账户整合了股票、基金、外汇等各类投资账户,将原先分布在不同投资机构的资产集中管理,方便您跟随市场变化做出灵活选择、更好把握投资机会。财富账户还配有专业的研究资讯支持,帮助客户做出更专业、更理性的投资选择。 财富账户投资管理体系的主要功能特点如下: 财富账户是整合了各类投资的综合投资管理账户,同时面向所有投资市场,可以直接投资股票、基金、外汇和招商银行的受托理财产品。 招商银行联合一流的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为您提供打包定制的专业研究资讯服务,同时定期组织各类理财类活动,创造客户与证券分析师、基金经理等理财专家的见面和交流机会,为客户提供更多专业支持,帮助您更好把握投资机会。 详情见:VIP资讯 招商银行还通过财富账户资讯网为您提供第一手的财经资讯,帮助您了解最新市场动态,紧跟市场趋势。 现阶段财富账户可投资的理财产品如下: ?股票 ?受托理财产品 ?基金 ?定期存款 ?外汇 ?外汇期权 我们提供了三重安全机制,确保财富账户的资金安全: 财富账户是无卡的独立账户,不能使用ATM、POS取现和消费。避免卡片遗失或卡片被复制而造成的风险。 财富账户专业版使用移动数字证书,确保网上交易无法伪冒。 所有交易活动的结果,招商银行都会通过短信、财富账户专业版报告窗或电子邮件通知客户,让客户第一时间了解资金动向。
达芬南税收思想(D'avenant thought of taxation) 目录 1 达芬南的税收思想 2 达芬南简介 达芬南的税收思想 达芬南(Charles D'Avenant)的赋税思想是围绕着国外贸易与国内生产关系而阐述的。他从贸易差额论的观点出发,认为:“赋税是年度收入”的一部分,即是“从土地及其收获品,然后是外贸与工艺、工业制品等在国内交易产生的总收入”的一部分。他在课税原则上,主张国民经济原则和公平原则。主张税收要为谋求贸易的繁荣和国内生产的发展服务。达芬南从这一立场出发,主张施行国内消费税,认为这样可以达到公平负担。他说: “从前,赋税是以土地以及国外贸易为主要对象计算的,这只不过占英格兰整个国力的1/3,余下的2/3漏掉了。高利贷业者、法律家、工商企业家、零售商人,以及其他从人民的恶习与浪费中很容易获得利益的一伙人,对维持国家没有贡献。这伙人必须依照国内消费税,共同分担他们应分摊的那部分份额。”。他认为国内消费税具有许多优点,不过,不要扩大到生活必需品,即“适合于课征消费税的商品,仅仅是奢侈品。因为如果按征课奢侈品税的方法,贫穷人蒙受的损失乃是很少的”。达芬南还认为税收最终归由地主负担。“所有一切地租到头来还是对土地课税。于是国内消费税同直接负担税都同样不会对土地产生影响,更重的负担将落在地主肩上”。他这种认为无论直接税,还是间接税的纳税人并不一定成为税负人,而最后要由地主负担的观点,起到了为地主阶级辩护的作用。其后,他在《国税和英格兰贸易的讨论》一书中,弄清了国内消费税的真正负担者是一般消费人,而地主阶级也是作为消费者负担的。对此,他认为国内消费税应该由商业者负担,必须对“靠劳动为生的人民以及靠技术和手工制造者为生的中间阶级、承担战争义务的国民的绅士阶级”从轻课税。 达芬南深受配第、洛克的影响,使其理论得以发展。 达芬南简介 达芬南(1656~1714)英国晚期重商主义的代表人物。曾任国产税局长、进出口稽查长等职。其主要著作有成供给战争的方法和手段》(1695),《东印度贸易论集》(1697),《国税和英格兰贸易的讨论》(1698),《造就贸易平衡中获利者的可能方法》(1699)等。
A restriction on the amount of option contracts of a single class that any one person or company can exercise within a fixed time period (usually a period of five business days). This limit is in place so that no one person or company can corner or greatly impact the option market. For example, copper options on the CBOE may have a five-day exercise limit of 5,000 contracts, meaning no person or group can trade more than 5,000 copper contracts over any five-day period.
An exam offered by the Financial Industry Regulatory Authority (FINRA) for financial professionals seeking to become general securities principals or sales supervisors. The Series 23 can only be taken once the Series 9/10 exams have been passed. The exam consists of 100 multiple-choice questions on the investment banking process (primary and secondary markets), market-making and trading activities at the firm level, managing office staff, and current FINRA regulations. A score of 70% or better is required for passing. The Series 23 can be bypassed by taking the Series 24 exam, which is more comprehensive and includes information presented on the 9/10 exams. A general securities principal has the authority to manage mutual funds, variable annuities and other pooled asset vehicles within FINRA and SEC-authorized firms. Sales supervisors can manage sales and brokerage staff, or work as general partners for a firm. Professionals taking this exam have typically been working in the industry for several years, and are looking to become mutual fund managers or office managers.
1. The act of misrepresenting the value of a financial instrument for the purpose of extending credit obligations or increasing financial leverage. 2. A fraudulent act involving the alteration or issuance of a check or draft with insufficient funds. 1. Kiting generally occurs when securities firms fail to deliver securities of buy and sell transactions in a timely manner (before the three-day settlement period). The firm failing to receive the securities is required to purchase the shortage on the open market and charge the delinquent firm any associated fees. The delinquent firm is practicing the fraudulent act of kiting if it fails to purchase the securities on the open market and maintains a short position, delays delivery or takes part in transactions contrary to SEC regulations regarding the proper settlement of trades. 2. In the past, clearing checks between banks took extended periods of time. Individuals used to take advantage of this delay and wrote "bad" checks to deposit funds before the checks were cashed. Banks have tried to cut down on kited checks by placing holds on deposited funds and charging for returned checks. Both of these kiting practices are considered illegal.
科斯第二定理(Coase Theorem II) 什么是科斯第二定理? 科斯第二定理通常被称为科斯定理的反定理,在社会经济实践活动中,交易成本为零的假定是很不现实的。市场交易一般都需要通过讨价还价缔结合约,督促合约条款的严格履行等,这通常是要花费成本的。所以,一旦考虑到市场交易成本,产权关系的界定与归属必然会对资源配置及经济效率产生影响。科斯进一步指出,在存在市场交易成本的情况下,合法权利的初始界定会对经济制度的运行效率产生影响。权利的一种调整会比其他的调整产生更多的产值。但除非这是法律制度确认的权利安排,否则通过转移和合并权利达到同样后果的市场交易成 本会如此之高,以至于最佳的权利配置以及由此带来的更高的产值也许永远不会实现。这被后人称为"科斯第二定理". 其基本含义是:在交易费用大于零的世界里,不同的权利界定,会带来不同效率的资源配置。也就是说,交易是有成本的,在不同的产权制度下,交易的成本可能是不同的,因而,资源配置的效率可能也不同,所以,为了优化资源配置,产权制度的选择是必要的。科斯第二定理”才是科斯产权理论的核心部分。“科斯第二定理”把权利安排即制度形式与资源配置直接对应了起来,使人们认识到权利(产权)的初始界定与经济运行效率之间存在的内在联系。科斯第二定理中的交易成本就是指在不同的产权制度下的交易费用。在交易费用至上的科斯定理中,它必然成为选择或衡量产权制度效率高低的惟一标准。推而广之,不同的产权制度和法律制度,会导致不同的资源配置效率,产权制度是决定经济效率的重要内生变量。 科斯第二定理的实质 科斯第二定理的实质在于揭示产权界定的重要性,即当存在交易费用时,可交易权利的初始配置将影响交易效率。 约瑟夫·费尔德明确阐述了科斯第二定理的两个合理推论: 第一,在选择把全部可交易权利界定给一方或者另一方 时,政府应该把权利界定给最终导致社会福利最大化,或者社会福利损失最小化的一方; 第二,一旦初始权利得以界定,仍然有可能通过产权交易来提高社会福利 (帕累托改进) 科斯第二定理强调的是交易成本会对产权配置下的经济效率产生影响,即如果交易成本为正,不同的产权界定必然会带来不同的资源配置,必然会影响经济效率。推而广之,不同的产权制度和法律制度,会导致不同的资源配置效率,产权制度是决定经济效率的重要内生变量。 "科斯第一定理"是"科斯第二定理"的反衬和铺垫,"科斯第二定理"将权利安排、交易成本与资源配置效率结合起来,使社会找到了资源优化配置的有效途径,即依赖政府的力量使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各种产权得到清晰界定,并得到法律制度的支持和保护。
什么是贷款净发放额 贷款净发放额是指在某一计算时期内,如报告期(年、季、月等)内,银行贷款的累计发放额与累计收回额的差额。 目录 1 贷款净发放额的特点 2 贷款净发放额的计算方法 3 相关条目 4 参考文献 贷款净发放额的特点 贷款净发放额是一个流量指标。它表明银行在某一时期内所有贷放出去的贷款尚未收回的部分还有多少。此项指标是银行信贷资金管理中一项十分重要的指标,它可以从银行会计报表中直接取得,也可通过公式计算。 ">编辑] 贷款净发放额的计算方法 贷款净发放额=本期贷款累计发放额-本期贷款累计收回额=本期末贷款余额-本期初贷款余额 例:某专业银行198×年5月份共发放两笔贷款,金额分别为150万元和250万元,贷款累计发放额为400万元,同期共收回贷款4笔,余额分别是100万元,50万元,150万元,50万元,贷款累计收回额为350万元,则: 根据贷款净发放额公式的平衡关系,可以根据已知的指标推算某一项未知的指标。其中贷款余额即贷款发放余额,它是一个存量指标,其含义是指在某一计算时点上,如报告期末(月末、季末、年末等)银行贷款的总规模。它表明银行到计算时点止所有贷款积累变化的结果。其计算公式为: 报告期末贷款余额=上期末贷款余额+报告期贷款累计发放额一报告期贷款累计收回额 上期末贷款余额,是上期末止银行贷款累积变化的结果,也就是本期期初的贷款余额。 相关条目 贷款平均余额 贷款净收回额 参考文献 ↑ 吴少平.最新财会经贸公式计算手册.ISBN:7-5023-2304-X/F231.4-62.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