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量指标的作用 总量指标在社会经济统计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1.总量指标是认识社会经济现象的起点 人们要想了解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首先就要准确地掌握客观现象在一定时间、地点条件下的发展规模或水平,然后才能更深入地认识社会。例如,为了科总量指标学地指导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就必须通过总量指标正确地反映社会主义再生产的基本条件和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工作成果,即反映我国土地面积、人口和劳动资源、自然资源、国民财富、钢产量、工业总产值、粮食产量、农业总产值、国民收入额以及教育文化等方面的发展状况。 2.总量指标是实行社会经济管理的依据之一 一个国家或地区为更有效地指导经济建设,保持国民经济协调发展,就必须了解和分析各部门之间的经济关系。它虽然可以用相对数、平均数来反映,但归根结底还是需要掌握各部门在各个不同时间的总量指标。 3.总量指标是计算相对指标和平均指标的基础 总量指标是统计整理汇总后,首先得到的能说明具体社会经济总量的综合性数字,是最基本的统计指标。相对指标和平均指标一般都是由两个有联系的总量指标相对比而计算出来的,它们是总量指标的派生指标。总量指标计算是否科学、合理、准确,将会直接影响相对指标和平均指标的准确性。总量指标的种类(一)总体单位总量和总体标志总量 这是按总量指标所反映的内容不同来划分的。 总体单位总量(即总体单位数)是反映总体或总体各组单位的总量指标。它是总体内所有单位的合计数,主要用来说明总体本身规模的大小。总体标志总量是反映总体或总体各组标志值总和的总量指标。它是总体各单位某一标志值的总和,主要用来说明总体各单位某一标志值总量的大小。如调查了解全国工业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全国工业企业数就是总体单位总量,全国工业企业的职工人数、工资总额、工业增加值和利税总额等,都是总体标志总量。 总体单位总量和总体标志总量不是固定不变的,随着研究目的和被研究对象的变化而变化。一个总量指标常常在一种情况下为总体标志总量,在另一种情况下则表现为总体单位总量。如上例的调查目的改为调查了解全国工业企业职工的工资水平,那么,全国工业企业的职工人数就不再是总体标志总量,而成了总体单位总量。明确总体单位总量和总体标志总量之间的差别,对计算和区分相对指标和平均指标具有重要的意义。(二)时期指标和时点指标 这是按总量指标所反映的时间状况不同来区分的。 时期指标是反映现象在一定时期内发展过程的总量指标。如人口出生数、商品销售额、产品产量、产品产值等。时点指标是反映现象在某一时点(瞬间)上所处状况的总量指标。如年末人口数、季末设备台数、月末商品库存数等。 为了正确区分时期指标与时点指标,还须弄清它们各自的特点。 (1)时期指标无重复计算,可以累加, 说明较长时期内现象发生的总量,如年产值是月产值的累计数,表示年内各月产值的总和;而时点指标有重复计算,除在空间上或计算过程中可相加外,一般相加无实际意义,如月末人口数之和不等于年末人口数。 (2)时期指标数值的大小与时期长短有直接关系。在一般情况下时期越长数值越大,如年产值必定大于年内某月产值,但有些现象如利润等若出现负数,则可能出现时期越长数值越小的情况;时点指标数值与时点间隔长短没有直接关系,如年末设备台数并不一定比年内某月月末设备台数多。 (3)时期指标的数值一般通过连续登记取得; 时点指标的数值则通过间断登记取得。 时期指标与时点指标最根本的区别,还在于各自反映的现象在时间规定性上的不同。弄清时期指标与时点指标的区别,对于计算总量指标动态数列的序时平均数是很重要的。(三)实物指标、价值指标和劳动指标 这是按总量指标所采用计量单位不同来划分的。 1.实物指标 实物指标是用实物单位计量的总量指标。实物单位是根据事物的属性和特点而采用的计量单位,主要有自然单位、度量衡单位和标准实物单位。 (1)自然单位是按照被研究现象的自然状况来度量真数量的一种计量单位,如人口以“人”为单位,汽车以“辆”为单位,牲畜以“头”为单位等。 (2)度量衡单位是按照统一的度量衡制度的规定来度量其数量的一种“十一五”规划总量指标图计量单位, 如煤炭以“吨”为单位,棉布以“尺”或“米”为单位,运输里程以“千米”为单位等。度量单位的采用主要是由于有些现象无法采用自然单位来表明其数量,如粮食、钢铁等;另外有些实物如鸡蛋等,虽然也可以采用自然单位,但不如用度量衡单位准确方便。 (3)标准实物单位是按照统一折算标准来度量被研究现象数量的一种计量单位,如将各种不同含量的化肥,用折纯法折合成含量100%来计算其总量,将各种不同发热量的能源统一折合成29.3千焦/千克的标准煤单位计算其总量,等等。在统计中为了准确地反映某些事物的具体数量和相应的效能,还有一种复合单位,即将两种计量单位结合在一起以乘积表示事物的数量,如货物周转量就是用“吨/千米”来表示铁路货运工作量的。 2.价值指标 价值指标是用贷币单位计量的总量指标。贷币单位是用货币“元”来度量社会劳动成果或劳动消耗的计量单位,如国内生产总值、社会商品零售额、产品成本等,都是以“元”或扩大为“万元”、“亿元”来计量的。 价值指标从原则上说应是反映商品价值量的指标,而实际上是货币量指标。因为价值量不能计算,只能通过价格来体现,而价格围绕价值波动并不等于价值,价格只是价值的一种货币表现。因此,价值指标又称货币指标。 价值指标具有广泛的综合性和概括性。它能将不能直接相加的产品数量过渡到能够加,用以综合说明具有不同使用价值的产品总量或商品销售量等的总规模或总水平。价值指标广泛应用于统计研究、计划管理和经济核算之中。但价值指标也有其局限性,综合的价值量容易掩盖具体的物质内容,比较抽象。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应注意把价值指标与实物指标结合起来使用,以便全面认识客观事物。 3.劳动量指标 劳动量指标是用劳动量单位计量的总量指标。劳动量单位是用劳动时间表示的计量单位,如“工日”、“工时”等。工时是指一个职工做一个小时的工作,工日通常指一个职工做八小时的工作。 这种统计指标虽然不多,但常遇到。如工厂考核职工出勤情况,每天要登记出勤人数,把一个月的出勤人数汇总就不能用“人”来计量而应用“工日”来计算。又如工厂实行计件工资制,要对每个零部件在每道工序上都规定劳动定额, 假设某零件规定1小时生产60件,则每一件就是一定额工分, 某工人一天生产600件,即生产的产品为600定额工分,即10个定额工时。 由于各企业的定额水平不同,劳动量指标不适宜在各企业间进行汇总,往往只限于企业内部的业务核算。总量指标的计算方法(一)直接计算法 它是对研究对象用直接的计数、点数和测量等方法,登记各单位的具体数值加以市属各区全年消费品零售总额数值比较汇总,得到总量指标。如统计报表或普查中的总量资料,基本上都是用直接计算法计算出来的。(二)间接推算法 它是采用社会经济现象之间的平衡关系、因果关系、比例关系或利用非全面调查资料进行推算总量的方法。如利用样本资料推断某种农产品的产量,利用平衡关系推算某种商品的库存量等。计算和应用总量指标应注意的问题(一)明确规定每项指标的含义和范围 正确统计总量指标的首要问题就是要明确规定每项总量指标的含义和范围。例如要计算国内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等总量指标,首先应清楚这些指标的涵义、性质,才能据以确定统计范围、统计方法。要解决好这个问题,必须正确理解被研究现象的性质、涵义,同时要熟悉党的方针政策和统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才能统一计算口径,正确计算出它们的总量。(二)注意现象的同质性 在计算实物指标的总量时,只有同质现象才能计算。同质性是由事物的性质或用途决定的。例如,我们可以把各种煤炭如无烟煤、烟煤、褐煤等看作一类产品来计算它们的总量,但不能把煤炭与钢铁混合起来计算。(三)正确确定每项指标的计量单位 具体核算总量指标时,究竟采用哪一种计量单位,要根据被研究现象的性质、特点以及统计研究的目的而定,同时要注意与国家统一规定的计量单位一致,以便于汇总并保证统计资料的准确性。
要素市场 现在主要的就是要生产要素市场。 生产要素市场有金融市场(资金市场)、劳动力市场、房地产市场、技术市场、信息市场、产权市场等。生产要素市场的培育和发展,是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的必要条件,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金融市场 是整个市场体系的枢纽,它指的是货币资金的自由流通,包括货币资金借贷和各种有价证券买卖。按资金性质来分类,金融市场可分为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按融资方式来分类,可分为直接融资市场和间接融资市场。劳动力市场 。劳动力市场是劳动力资源通过市场机制来配置。其主要特征是:劳动力可以自由流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是平等的主体,可以互相选择;价值规律对劳动力市场发挥调节作用,劳动报酬将主要由劳动生产率和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来决定。 技术市场。技术市场是科技成果自由、有偿转让的市场,是连接科技研究和生产建设的桥梁和纽带,它推动科技成果流向生产,促进科研单位和科技人员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使科学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信息市场是信息作为商品进行交换的市场。房地产市场包括房产市场和地产市场。产权市场指的是企业兼并、出售、拍卖、租赁、股权转让、闲置资产调剂等产权交易的市场。技术市场 技术市场是指科技知识和科技成果交换的场所及其交换关系的总和。技术市场经营的项目一般包括科技成果转让、技术引进培植、科技信息交流、技术协作攻关、科技咨询、科技培训,接受委托代为试验等。房地产市场 凡从事土地开发、房屋建设,或对开发建设后的房地产进行经营管理,以及提供咨询服务、信贷保障、劳务支持等项社会经济活动的单位和部门,均属于房地产业。它有三个组成要素:交易的主体、交易的客体和交易的行为。信息市场 信息产业部门(或个人)与信息需求者双方进行有偿转让交易的活动场所和信息商品交换关系的总和称之为信息市场。信息市场上,有企业诊断型信息交换关系;有咨询型信息交换关系(如商业信息、金融信息等),有科技成果型交换关系(如专利机构经营的科技信息商品),有媒介型信息交换关系(如广告机构等)。
适用于经常出口且信誉较好的出口商。由出口商根据上一年的出口实绩,向税收征管机关申请本年度出口免税额度指标。经审查后,企业凭免税批准证明,在当年额度内自主办理免税购进货物出口。超过免税额度指标部分,可逐笔办理免税申报,也可再申请追加免税额度。当免税购进货物未能出口时,企业要补缴增值税及滞纳金。采用这种方法的主要代表国家是法国。
概述 平衡增长,又称为“大推进”战略,它是通过实施全面增长的投资计划,使各种工业同时有所发展,互为需要,各个部门的投资都有利可图,从而打破贫困的恶性循环。 是指在整个工业或整个国民经济个部门中同时进行大规模投资,使工业或国民经济各部门按同一比率或不同比率全面发展,以此来彻底摆脱贫穷落后面貌,实现工业化或经济发展。 平衡增长理论:认为在各个部门和产业应当同时投资推进经济发展的经济学主张。恶性循环 发展经济学家纳克斯从“贫困恶性循环论”出发,提出在不发达经济中推动平衡增长战略这一构想。他指出了两种基本的恶性循环: (1)人均收入低导致需求不足和市场狭小恶化投资预期降低投资水平资本形成少劳动生产率低人均国民收入低。 (2)收入低储蓄低投资低资本不足劳动生产率低收入低。 纳克斯认为,打破恶性循环,关键在于突破资本形成不足的约束,影响资本形成的主要因素是决定投资预期的市场有效需求不足。根据萨伊定律,只要平衡地增加生产,在广大范围的各工业部门同时投资,就会出现市场全面扩大,从而提高需求弹性,通过供给(投资)创造需求,从恶性循环摆脱出来。实施平衡增长战略,有必要采取一揽子政策。主要包括: (1)在对资本品部门和消费品部门及各自内部进行投资时,要保持适当的比例; (2)进行制度改革并推进社会态度的转变; (3)提出详细周密、符合具体技术、政治和社会条件的改革和经济增长时间表; (4)严格控制不符合平衡增长意图的投资; (5)运用政府和社会的力量,通过政治的、经济的、法律的手段,消除发展的障碍。对经济体的影响 纳克斯、罗森斯坦·罗丹等平衡增长论者认为,宏观经济的计划化,是政府在平衡增长战略中最为有力的手段;但是,只要市场发育充分,各个行业中具有创新精神的企业家能不受干扰地创新,那么,私人企业的自发活动也会促进经济的平衡增长。平衡增长理论为发展中国家迅速摆脱贫穷落后的困境、实现工业化和经济增长提 供了一种发展模式,对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实际经济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然而,平衡增长过分依赖于计划和国家干预,而忽视了政府失灵的可能性,一旦计划失误,大规模投资所造 成的损失往往是灾难性的,更为重要的是,这种模式限制了市场体系的发育和发展,其直接后果是导致了经济效率的丧失。
An association that represents firms of all sizes in all financial markets in the U.S. and worldwide. SIFMA is committed to enhancing the public's trust and confidence in the markets, delivering an efficient, enhanced member network of access and forward-looking services, as well as premiere educational resources for industry professionals and the investors they serve. |||SIFMA was formed through a merger of the Bond Market Association and Securities Industry Association in 2006.
总量指数:由两个不同时期的总量对比形成的相对数。它可以由不同时期的实物总量对比形成,如不同时期的粮食总产量或工业总产量对比形成的总产量指数;也可以由不同时期的价值总量对比形成,通常称为价值指数,如不同时期的工业总产值、产品总成本、商品销售额等对比形成的价值指数。
彩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54号 《彩票管理条例》已经2009年4月22日国务院第5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彩票管理条例09年7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二○○九年五月四日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彩票管理,规范彩票市场发展,维护彩票市场秩序,保护彩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彩票,是指国家为筹集社会公益资金,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而特许发行、依法销售,自然人自愿购买,并按照特定规则获得中奖机会的凭证。 彩票不返还本金、不计付利息。第三条 国务院特许发行福利彩票、体育彩票。未经国务院特许,禁止发行其他彩票。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销售境外彩票。第四条 彩票的发行、销售和开奖,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五条 国务院财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彩票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别负责全国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彩票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和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查处非法彩票,维护彩票市场秩序。第二章 彩票发行和销售管理第六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依法设立的福利彩票发行机构、体育彩票发行机构(以下简称彩票发行机构),分别负责全国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发行和组织销售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依法设立的福利彩票销售机构、体育彩票销售机构(以下简称彩票销售机构),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销售工作。第七条 彩票发行机构申请开设、停止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具体品种(以下简称彩票品种)或者申请变更彩票品种审批事项的,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的程序报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 国务院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彩票市场健康发展的需要,按照合理规划彩票市场和彩票品种结构、严格控制彩票风险的原则,对彩票发行机构的申请进行审查。第八条 彩票发行机构申请开设彩票品种,应当经国务院民政部门或者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向国务院财政部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 (二)彩票品种的规则; (三)发行方式、发行范围; (四)市场分析报告及技术可行性分析报告; (五)开奖、兑奖操作规程; (六)风险控制方案。 国务院财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通过专家评审、听证会等方式对开设彩票品种听取社会意见,对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书面决定。第九条 彩票发行机构申请变更彩票品种的规则、发行方式、发行范围等审批事项的,应当经国务院民政部门或者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向国务院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与变更事项有关的材料。国务院财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书面决定。第十条 彩票发行机构申请停止彩票品种的,应当经国务院民政部门或者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向国务院财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与停止彩票品种有关的材料。国务院财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书面决定。第十一条 经批准开设、停止彩票品种或者变更彩票品种审批事项的,彩票发行机构应当在开设、变更、停止的10个自然日前,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告。第十二条 因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在紧急情况下,国务院财政部门可以采取必要措施,决定变更彩票品种审批事项或者停止彩票品种。第十三条 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依照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采购符合标准的彩票设备和技术服务。 彩票设备和技术服务的标准,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标准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第十四条 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和可疑资金报告制度,保障彩票发行、销售的安全。 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负责彩票销售系统的数据管理、开奖兑奖管理以及彩票资金的归集管理,不得委托他人管理。第十五条 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可以委托单位、个人代理销售彩票。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与接受委托的彩票代销者签订彩票代销合同。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代销合同示范文本分别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制定。 彩票代销者不得委托他人代销彩票。第十六条 彩票销售机构应当为彩票代销者配置彩票投注专用设备。彩票投注专用设备属于彩票销售机构所有,彩票代销者不得转借、出租、出售。第十七条 彩票销售机构应当在彩票发行机构的指导下,统筹规划彩票销售场所的布局。彩票销售场所应当按照彩票发行机构的统一要求,设置彩票销售标识,张贴警示标语。第十八条 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彩票代销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进行虚假性、误导性宣传; (二)以诋毁同业者等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 (三)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 (四)以赊销或者信用方式销售彩票。第十九条 需要销毁彩票的,由彩票发行机构报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后,在国务院民政部门或者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的监督下销毁。第二十条 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及时将彩票发行、销售情况向社会全面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第三章 彩票开奖和兑奖管理第二十一条 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按照批准的彩票品种的规则和开奖操作规程开奖。 国务院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彩票开奖活动的监督,确保彩票开奖的公开、公正。第二十二条 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确保彩票销售数据的完整、准确和安全。当期彩票销售数据封存后至开奖活动结束前,不得查阅、变更或者删除销售数据。第二十三条 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加强对开奖设备的管理,确保开奖设备正常运行,并配置备用开奖设备。第二十四条 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在每期彩票销售结束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当期彩票的销售情况和开奖结果。第二十五条 彩票中奖者应当自开奖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持中奖彩票到指定的地点兑奖,彩票品种的规则规定需要出示身份证件的,还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件。逾期不兑奖的视为弃奖。 禁止使用伪造、变造的彩票兑奖。第二十六条 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彩票代销者应当按照彩票品种的规则和兑奖操作规程兑奖。 彩票中奖奖金应当以人民币现金或者现金支票形式一次性兑付。 不得向未成年人兑奖。第二十七条 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彩票代销者以及其他因职务或者业务便利知悉彩票中奖者个人信息的人员,应当对彩票中奖者个人信息予以保密。第四章 彩票资金管理第二十八条 彩票资金包括彩票奖金、彩票发行费和彩票公益金。彩票资金构成比例由国务院决定。 彩票品种中彩票资金的具体构成比例,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按照国务院的决定确定。 随着彩票发行规模的扩大和彩票品种的增加,可以降低彩票发行费比例。第二十九条 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开设彩票资金账户,用于核算彩票资金。第三十条 国务院财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彩票发行、销售和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掌握彩票销售和资金流动情况。第三十一条 彩票奖金用于支付彩票中奖者。彩票单注奖金的最高限额,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彩票市场发展情况决定。 逾期未兑奖的奖金,纳入彩票公益金。第三十二条 彩票发行费专项用于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用支出以及彩票代销者的销售费用支出。 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其支出应当符合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财务管理制度。第三十三条 彩票公益金专项用于社会福利、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不用于平衡财政一般预算。 彩票公益金按照政府性基金管理办法纳入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第三十四条 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及时上缴彩票公益金和彩票发行费中的业务费,不得截留或者挪作他用。财政部门应当及时核拨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第三十五条 彩票公益金的分配政策,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民政、体育行政等有关部门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第三十六条 彩票发行费、彩票公益金的管理、使用单位,应当依法接受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彩票公益金的管理、使用单位,应当每年向社会公告公益金的使用情况。第三十七条 国务院财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上年度彩票公益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并向社会公告。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发行、销售彩票,或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销售境外彩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第三十九条 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批准开设、停止彩票品种或者未经批准变更彩票品种审批事项的; (二)未按批准的彩票品种的规则、发行方式、发行范围、开奖兑奖操作规程发行、销售彩票或者开奖兑奖的; (三)将彩票销售系统的数据管理、开奖兑奖管理或者彩票资金的归集管理委托他人管理的; (四)违反规定查阅、变更、删除彩票销售数据的; (五)以赊销或者信用方式销售彩票的; (六)未经批准销毁彩票的; (七)截留、挪用彩票资金的。第四十条 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彩票管理条例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采购不符合标准的彩票设备或者技术服务的; (二)进行虚假性、误导性宣传的; (三)以诋毁同业者等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的; (四)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的; (五)泄露彩票中奖者个人信息的; (六)未将逾期未兑奖的奖金纳入彩票公益金的; (七)未按规定上缴彩票公益金、彩票发行费中的业务费的。第四十一条 彩票代销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委托他人代销彩票或者转借、出租、出售彩票投注专用设备的; (二)进行虚假性、误导性宣传的; (三)以诋毁同业者等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的; (四)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的; (五)以赊销或者信用方式销售彩票的。 彩票代销者有前款行为受到处罚的,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有权解除彩票代销合同。第四十二条 伪造、变造彩票或使用伪造、变造的彩票兑奖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三条 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单位违反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规定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在规定期限内不改正的,没收已使用彩票公益金形成的资产,取消其彩票公益金使用资格。第四十四条 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彩票管理职责的财政部门、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彩票监督管理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第六章 附 则第四十五条 本条例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草案)全文 据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消息,由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起草的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09年3月29日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彩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条例第二条所称特定规则,是指经财政部批准的彩票品种的规则。 条例第二条所称凭证,是指记载彩票品种名称,购买数量和金额,数字、符号或者图案,开奖和兑奖等相关信息的专门凭据。 第三条 财政部负责全国的彩票监督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彩票监督管理政策和制度办法; (二)监督管理全国彩票市场以及彩票的发行和销售活动,监督彩票资金的解缴和使用; (三)会同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等有关部门提出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建议; (四)审批彩票品种的开设、停止和有关审批事项的变更; (五)会同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制定彩票设备和技术服务标准; (六)审批彩票发行机构业务费用支出,监督彩票发行机构财务管理活动; (七)审批彩票发行机构的彩票销毁方案。 第四条 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别负责全国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全国福利彩票、体育彩票事业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 (二)设立福利彩票、体育彩票发行机构; (三)制定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指导地方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彩票公益金的使用和管理; (四)审核福利彩票、体育彩票品种的开设、停止和有关审批事项的变更; (五)监督福利彩票、体育彩票发行机构的彩票销毁工作; (六)制定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代销合同示范文本。 第五条 省级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彩票监督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彩票监督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审核本行政区域的彩票品种销售实施方案; (二)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彩票市场以及彩票的销售活动,监督本行政区域彩票资金的解缴和使用; (三)会同省级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 (四)审批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用支出,监督彩票销售机构财务管理活动。 第六条 省级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设立本行政区域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销售机构; (二)建立本行政区域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销售组织体系; (三)制定本行政区域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指导省以下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彩票公益金的使用和管理; (四)监督本行政区域彩票代销者的代销行为。 第七条 县级以上财政部门、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以及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查处非法彩票,维护彩票市场秩序。第二章 彩票发行和销售管理 第八条 福利彩票发行机构、体育彩票发行机构,按照统一发行、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的原则,分别负责全国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发行和组织销售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全国福利彩票、体育彩票发行销售的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工作规范和具体的技术标准等; (二)建立全国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发行销售系统、市场调控机制、激励约束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 (三)组织彩票品种的研发,申请开设、停止彩票品种或者申请变更彩票品种审批事项,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负责组织管理全国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销售系统数据、彩票资金结算、彩票设备和技术服务、彩票销售渠道和场所规划、彩票印制和物流、彩票开奖兑奖、彩票销毁; (五)负责组织管理全国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形象建设、彩票代销、营销宣传、业务培训与合作、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第九条 福利彩票销售机构、体育彩票销售机构,在福利彩票发行机构、体育彩票发行机构的统一组织下,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销售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本行政区域福利彩票、体育彩票销售管理办法和工作规范; (二)向彩票发行机构提出申请停止彩票品种或者申请变更彩票品种审批事项的建议; (三)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本行政区域彩票品种的销售实施方案,经核准后组织实施; (四)负责本行政区域福利彩票、体育彩票销售系统的建设、运营和维护; (五)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销售系统数据管理、彩票资金结算、彩票销售渠道和场所规划、彩票物流管理、彩票开奖兑奖;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形象建设、彩票代销、营销宣传、业务培训与合作、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第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销售组织体系,由福利彩票销售机构、体育彩票销售机构提出方案,分别报省级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建立。 第十一条 条例第七条所称彩票品种,是指按照彩票游戏机理和特征划分的彩票游戏类型,包括乐透型、数字型、竞猜型、传统型、即开型、视频型、基诺型等。 条例第七条所称开设,是指在已发行销售的各种彩票游戏类型之外,增加新的类型。 条例第七条所称变更,是指在已发行销售的各种彩票游戏类型之内,对彩票游戏玩法、游戏规则、发行方式、发行范围等事项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彩票发行机构申请开设彩票品种,或者申请变更彩票品种审批事项涉及对技术方案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委托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技术检测。 第十三条 对彩票发行机构申请开设彩票品种的审查,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彩票发行机构将拟开设彩票品种的申请材料报民政部或者国家体育总局进行审核; (二)民政部或者国家体育总局审核同意后,彩票发行机构向财政部提交申请材料; (三)财政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之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出具受理或者不予受理意见书; (四)受理申请后,财政部通过专家评审、听证会等方式听取社会意见; (五)财政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根据条例、有关彩票管理的制度规定以及社会意见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四条 彩票发行机构申请变更彩票品种审批事项的,应当向财政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 (二)拟变更彩票品种审批事项的具体内容,包括对彩票品种规则、发行方式、发行范围等的具体调整方案; (三)对变更彩票品种审批事项的市场分析报告; (四)财政部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 第十五条 对彩票发行机构申请变更彩票品种审批事项的审查,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彩票发行机构将拟变更彩票品种审批事项的申请材料报民政部或者国家体育总局进行审核; (二)民政部或者国家体育总局审核同意后,彩票发行机构向财政部提交申请材料; (三)财政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之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出具受理或者不予受理意见书; (四)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财政部根据条例、有关彩票管理的制度规定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六条 彩票发行机构申请停止彩票品种,应当向财政部报送拟停止彩票品种上市以来的销售情况、奖池和调节基金余额、停止销售的理由等相关材料。 第十七条 彩票销售机构认为本行政区域内需要停止彩票品种或者变更彩票品种审批事项的,经省级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以向彩票发行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建议。 第十八条经批准开设彩票品种或者变更彩票品种审批事项后,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制定彩票品种销售实施方案,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组织彩票品种上市销售。 第十九条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开展派奖活动,由负责管理彩票品种奖池的彩票发行机构或者彩票销售机构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 条例第十三条所称彩票设备和技术服务,根据彩票发行销售业务的专业性、市场性特点和彩票市场发展需要,分为专用的彩票设备和技术服务与通用的彩票设备和技术服务。 专用的彩票设备和技术服务包括:彩票投注专用设备,彩票开奖设备和服务,彩票发行销售信息技术系统的开发、集成、测试、运营及维护,彩票印制、仓储和运输,彩票营销策划和广告宣传,以及彩票技术和管理咨询等。 通用的彩票设备和技术服务包括:计算机、网络设备、打印机、复印机等通用硬件产品,数据库系统、软件工具等商业软件产品,以及工程建设等。 第二十一条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采购彩票设备和技术服务,依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以公开招标作为主要采购方式。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采购专用的彩票设备和技术服务,可以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或者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第二十二条 彩票代销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或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二)有与从事彩票代销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三)有满足彩票销售需要的场所; (四)近五年内无刑事处罚记录和不良商业信用记录; (五)民政部或者国家体育总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三条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向社会征召彩票代销者和设置彩票销售场所,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二)公开公正,规范透明; (三)从优选择,兼顾公益。 第二十四条 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代销合同示范文本由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分别制定。 第二十五条 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根据彩票代销合同示范文本,与彩票代销者签订彩票代销合同。彩票代销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彩票代销的委托方和受托方的姓名或者名称、住址; (二)合同订立时间、地点、生效时间和有效期限; (三)委托方和受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销售场所的设立、迁移、暂停销售或者撤销; (五)彩票投注专用设备的提供与管理; (六)彩票资金的结算,以及销售费用、押金或者保证金的管理; (七)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和兑奖的约定; (八)监督和违约责任; (九)民政部或者国家体育总局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六条 签订彩票代销合同后,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向彩票代销者发放彩票代销证。福利彩票代销证、体育彩票代销证的格式分别由福利彩票发行机构、体育彩票发行机构制定。 彩票代销证应当置于彩票销售场所的显著位置。 彩票代销证不得转借、出租、出售。 第二十七条彩票代销证应当记载以下事项: (一)代销的彩票品种名称; (二)彩票代销证编号; (三)彩票代销者的姓名或者名称; (四)彩票销售场所地址; (五)彩票代销合同的有效期限; (六)彩票发行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八条 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对从事彩票代销业务的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第二十九条 纸质即开型彩票的废票、尾票,应当定期销毁。 销毁彩票应当采用粉碎、焚烧或者打浆等方式。 第三十条 彩票发行机构申请销毁纸质即开型彩票的废票、尾票的,应当向财政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拟销毁彩票的名称、面值、数量、金额,以及销毁时间、地点、方式等材料。 财政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书面决定。 彩票发行机构应当自财政部作出书面决定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销毁彩票,并于销毁后20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报送销毁情况报告。 第三十一条 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彩票代销者在难以判断彩票购买者或者兑奖者是否为未成年人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彩票购买者或者兑奖者出示能够证明其年龄的有效身份证件。 第三十二条 彩票市场实行休市制度。休市期间,停止全国所有彩票品种的销售、开奖和兑奖。休市的具体时间由财政部向社会公告。 第三十三条 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每年向社会公告上年度各彩票品种的销售量、中奖金额、奖池资金余额、调节基金余额等情况。第三章 彩票开奖和兑奖管理 第三十四条 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告具体彩票品种的开奖方式、开奖时间、开奖地点和当期销售截止时刻。 第三十五条 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在具体彩票游戏玩法当期销售截止时刻封存当期销售原始数据。当期彩票销售数据封存后至开奖活动结束前,严禁查阅、变更或者删除当期销售原始数据。 彩票销售原始数据保存期限,自封存之日起不得少于36个月。 第三十六条 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和省级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制定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开奖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彩票开奖活动的监督。 第三十七条 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统一购置、直接管理开奖设备。 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不得将开奖设备出借、出租。 第三十八条 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使用专用摇奖设备开始摇奖前,应当对摇奖设备进行检测。摇奖设备启动后,不得中途暂停或者停止运行。 因设备故障造成摇奖中断的,已摇出的号码有效。未摇出的剩余号码,应当尽快排除故障后继续摇出。设备故障无法排除的,应当启用备用摇奖设备继续摇奖。 摇奖活动结束后,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负责摇奖的工作人员应当对摇奖结果进行签字确认。签字确认文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6个月。 第三十九条 根据体育比赛结果进行开奖的彩票品种,体育比赛裁定的比赛结果经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依据彩票品种规则确认后,作为开奖结果。 体育比赛因各种原因提前、推迟、中断、取消或者被认定为无效场次的,其开奖和兑奖按照经批准的彩票品种规则执行。 第四十条 未按照彩票品种的规则和开奖操作规程进行的开奖活动及开奖结果无效。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按期开奖的,应当向社会公告后延期开奖;导致开奖中断的,已开出的号码有效,应当向社会公告后延期开出剩余号码。 第四十一条 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社会公告当期彩票销售和开奖情况,公告内容包括: (一)彩票品种名称,开奖日期或者期号; (二)当期彩票销售金额; (三)当期彩票开奖结果; (四)奖池资金余额; (五)兑奖期限。 第四十二条 彩票售出后,因受损、玷污等原因导致无法正确识别的,或者纸质即开型彩票出现票面残缺、兑奖区覆盖层撕刮不开、无兑奖符号、保安区裸露等问题的,不予兑奖。 不予兑奖的彩票如果是因印制、运输、仓储、销售原因造成的,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予以收回,并按彩票购买者意愿退还其购买该彩票所支付的款项或者更换同等金额的其他彩票。 第四十三条 彩票中奖者应当自开奖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兑奖。最后一天为《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的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或者彩票市场休市的,顺延至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后或者彩票市场休市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第四十四条 彩票中奖奖金不得以人民币以外的其他货币兑付,不得以实物形式兑付,不得分期多次兑付。 第四十五条 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彩票代销者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违背彩票中奖者本人意愿,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要求彩票中奖者捐赠中奖奖金。第四章 彩票资金管理 第四十六条 条例第二十八条所称彩票资金,是指彩票销售实现后取得的资金,包括彩票奖金、彩票发行费、彩票公益金。 条例第二十八条所称彩票资金构成比例,是指彩票奖金、彩票发行费、彩票公益金占彩票资金的比重。 条例第二十八条所称彩票资金的具体构成比例,是指在彩票品种的规则中规定的,按照各彩票品种的销售额计提彩票奖金、彩票发行费、彩票公益金的具体比例。 第四十七条 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开设彩票资金专用账户,包括彩票资金归集结算账户、彩票投注设备押金或者保证金账户。 第四十八条 彩票奖金应当按照彩票品种规则的规定支付给彩票中奖者。 彩票品种单注奖金的最高限额,由财政部根据彩票市场发展情况在彩票品种的规则中规定。 第四十九条 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按照彩票品种规则的规定设置奖池和调节基金。奖池和调节基金应当按照彩票品种规则的规定分别核算和使用。 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设置一般调节基金。彩票品种经批准停止销售后的奖池和调节基金结余,转入一般调节基金。 第五十条 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开展彩票品种派奖活动所需资金,可以从该彩票品种的调节基金或者一般调节基金中支出。 不得使用奖池资金、业务费用开展派奖活动。 第五十一条 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上缴同级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组织发行销售彩票的业务活动支出。 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在业务费用中计提销售风险基金,用于防范彩票发行销售风险,弥补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 第五十二条 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用、彩票代销者销售费用的提取比例,由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根据彩票市场发展需要和彩票品种规则提出方案,报同级财政部门和民政部门或者体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执行。 第五十三条 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用,由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按月缴入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 彩票代销者的销售费用,由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与彩票代销者按照彩票代销合同的约定进行结算。 第五十四条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用实行省级集中统一管理,由福利彩票销售机构、体育彩票销售机构按照省级财政部门审批的业务费用支出计划,分别统筹安排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销售工作。 第五十五条 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审核批准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用支出,并根据其业务开支需要和业务费用的缴纳情况,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支付资金。 未拨付的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用,用于弥补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的收支差额,不得用于平衡财政一般预算或者其他支出。 第五十六条彩票公益金按照政府性基金管理办法纳入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社会福利、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不得用于平衡财政一般预算。 第五十七条彩票公益金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分配政策在中央与地方之间分配,由彩票销售机构分别上缴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 上缴中央财政的彩票公益金,由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就地征收;上缴省级财政的彩票公益金,由省级财政部门负责征收。 五十八条逾期未兑奖的奖金纳入彩票公益金,由彩票销售机构结算归集后上缴省级财政,全部留归地方使用。具体分配使用由省级财政部门商同级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确定。 第五十九条财政部应当每年向社会公告上年度全国彩票公益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省级财政部门应当每年向社会公告上年度本行政区域彩票公益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 第六十条中央和省级彩票公益金的管理、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中央和地方各级彩票公益金的管理、使用单位,应当每年向社会公告彩票公益金的使用规模、资助项目和执行情况等。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建议所在单位或者主管部门给予相应的处分: (一)未按规定管理彩票销售原始数据、彩票开奖设备的; (二)未按规定管理彩票发行销售风险基金、彩票品种的奖池和调节基金以及一般调节基金的; (三)未按批准的销毁方式、期限销毁彩票的; (四)未按规定向社会公告相关信息的; (五)使用奖池资金、业务费用开展派奖活动的; (六)未以人民币现金或者现金支票形式一次性兑奖的; (七)要求彩票中奖者捐赠中奖奖金的。 第六十二条彩票代销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责成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解除彩票代销合同: (一)转借、出租、出售彩票代销证的; (二)未以人民币现金或者现金支票形式一次性兑奖的; (三)未将彩票代销证置于彩票销售场所显著位置的; (四)要求彩票中奖者捐赠中奖奖金的。第六章 附则 第六十三条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和省级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应当统一规范福利彩票、体育彩票发行机构和销售机构的名称。 第六十四条 本细则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文章来源: 新华网
定义 总资产贡献率是指反映企业全部资产的获利能力、评价和考核企业盈利能力的核心指标。它是企业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的集中体现。计算公式 总资产贡献率的计算公式为: 总资产贡献率(%)=(利润总额+税金总额+利息支出)/平均资产总额×100 % 其中:税金总额为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与应交增值税之和;平均资产总额为期初期末资产总计的算术平均值。影响因素 影响总资产贡献率的因素有两个: 一、是利税总额与利息支出之和,与总资产贡献率成正比; 二、是平均资产总额,与总资产贡献率成反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