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所谓地上权,即指开发他人土地之权利。而地上权信托,是指土地所有权人或地上权人设定或转让地上权予专业信托机构(信托受托人),由受托人取得地上权人的地位,依信托本旨,为信托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的目的,进行土地的建筑开发,并将所获得的收益依契约规定分配予信托受益人。 作用 专业机构代为进行土地开发、产权管理及处分使得资产的运用更具效率及安全性。 地上权信托由公正的信托机构控管现金收付,以保障投资人权益。 解决地上权人众多,意见分歧无法充分利用建地的问题。 避免兴建工程中辍,使兴建过程顺利推展以确保工程完工。 透过信托方式较容易取信于融资银行,以利营建资金募集。
目录 1 报表粉饰的动机 2 会计报表粉饰的类型 3 会计报表粉饰的常见手段 4 会计报表粉饰的识别方法 5 报表粉饰的法律责任 6 抑制会计报表粉饰的若干建议 报表粉饰的动机 1.为了业绩考核而粉饰会计报表 企业的经营业绩,其考核办法一般以财务指标为基础,如利润(或扭亏)计划的完成情况、投资回报率、产值、销售收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资产周转率、销售利润率等,均是经营业绩的重要考核指标。而这些财务指标的计算都涉及到会计数据。除了内部考核外,外部考核如行业排行榜,主要也是根据销售收入、资产总额、利润总额来确定的。 经营业绩的考核,不仅涉及到企业总体经营情况的评价,还涉及到企业厂长经理的经营管理业绩的评定,并影响其提升、奖金福利等。为了在经营业绩上多得分,企业就有可能对其会计报表进行包装、粉饰。可见,基于业绩考核而粉饰会计报表是最常见的动机。 2.为了获取信贷资金和商业信用而粉饰会计报表 众所周知,在市场经济下,银行等金融机构出于风险考虑和自我保护的需要,一般不愿意贷款给亏损企业和缺乏资信的企业。然而,资金又是市场竞争取胜的四要素(产品质量、资金实力、人力资源、信息资源)之一。在我国,企业普遍面临资金紧缺局面。因此,为获得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或其他供应商的商业信用,经营业绩欠佳、财务状况不健全的企业,难免要对其会计报表修饰打扮一番。 3.为了发行股票而粉饰会计报表 股票发行分为首次发行(IPO)和后续发行(配股)。在IPO情况下,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必须连续三年盈利,且经营业绩要比较突出,才能通过证监会的审批。此外,股票发行价格的确定也与盈利能力有关。为了多募集资金,塑造优良业绩的形象,企业在设计股改方案时往往对会计报表进行粉饰。在后续发行情况下,要符合配股条件,企业最近三年的净资产收益率每年必须在10%以上。因此,10%的配股已成为上市公司的“生命线”。统计表明, 1997年755家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在10%至11%的高达211家,约占28%,可见,为配股而粉饰会计报表的动机并不亚于IPO。 4.为了减少纳税而粉饰会计报表 所得税是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通过纳税调整,将会计利润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再乘以适用的所得税率而得出的。因此,基于偷税、漏税、减少或推迟纳税等目的,企业往往对会计报表进行粉饰。当然,也有少数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基于资金筹措和操纵股价的目的,有时甚至不惜虚构利润,多交所得税,以“证明”其盈利能力。 5.为了政治目的的而粉饰会计报表 国有企业改革已进入了攻坚阶段,党中央和国务院十分重视,力争用三年的时间使国有企业走出困境。从某种意义上说,国有企业扭亏为盈、创造良好经营业绩已成为一项政治任务。对厂长经理而言,完成这项任务可能仕途光明,否则可能职位难保,甚至下岗分流。在这种政治压力下,国有企业很有可能粉饰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粉饰的类型 1.粉饰经营业绩 利润最大化,这种类型的会计报表粉饰在上市前一年和上市当年尤其明显。典型做法是:提前确认收入、推迟结转成本、亏损挂账、资产重组、关联交易。 利润最小化,当企业达不到经营目标或上市公司可能出现连续三年亏损,面临被摘牌时,采用这种类型的会计报表粉饰就不足为奇了。典型做法是:推迟确认收入、提前结转成本,转移价格。 利润均衡化,企业为了塑造绩优股的形象或获得较高的信用等级评定,往往采用这种类型的会计报表粉饰。典型做法是:利用其他应收、应付款、待摊费用、递延资产、预提费用等科目调节利润,精心策划利润稳步增长的趋势。 利润清洗(亦称巨额冲销),当企业更换法定代表人,新任法定代表人为了明确或推卸责任,往往采用这种类型的会计报表粉饰。典型做法是:将坏账、存货积压、长期投资损失、闲置固定资产、待处理流动资产和待处理固定资产等所谓虚拟资产一次性处理为损失。 2.粉饰财务状况 高估资产,当对外投资和进行股份制改组,企业往往倾向于高估资产,以便获得较大比例的股权。典型做法是:编造理由进行资产评估、虚构业务交易和利润。 低估负债,企业贷款或发行债权时,为了证明其财务风险较低,通常有低估负债的欲望。典型做法是:账外账或将负债隐匿在关联企业。 3.会计报表粉饰的动机决定会计报表粉饰的类型 基于业绩考核、获取信贷资金、发行股票和政治目的,会计报表粉饰一般以利润最大化、利润均衡化的形式出现;基于纳税和推卸责任等目的,会计报表粉饰一般以利润最小化和利润清洗的形式出现。就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而言,危害性最大的会计报表粉饰是利润最大化,即所谓的虚盈实亏、隐瞒负债。 会计报表粉饰的常见手段 1.利用资产重组调节利润 资产重组是企业为了优化资本结构,调整产业结构,完成战略转移等目的而实施的资产置换和股权置换。然而,资产重组现已被广为滥用,以至提起资产重组,人们立即联想到做假账。近年来,在一些企业中,特别是在上市公司中,资产重组确实被广泛用于粉饰会计报表。不难发现,许多上市公司扭亏为盈的秘诀在于资产重组。典型做法是:(1)借助关联交易,由非上市的国有企业以优质资产置换上市公司的劣质资产;(2)由非上市的国有企业将盈利能力较高的下属企业廉价出售给上市公司;(3)由上市公司将一些闲置资产高价出售给非上市的国有企业。 例如,××股份公司1997年将6926万元的土地使用权以 21926万元的价格卖给母公司,确认了15000万元的利润;同时将所属一家企业的整体产权(账面净值1454万元)以9414万元的价格出售给母公司,确认7960万元的利润。这两笔资产重组的利润总额合计22960万元。 又如,××股份公司1998年6月将其拥有的账面价值56万美元的上海××有限公司40%的股权作价4000万元人民币,与其关联企业进行股权置换。本次股权置换使该股份公司56万美元的不良资产转化为4000万元的优质资产,仅此一项就为该股份公司增加了3500多万元的收益,不仅使该公司1998年上半年免于亏损,而且在弥补了以前年度2558万元的亏损后,还可剩余相当一部分可分配利润。 资产重组往往具有使上市公司一夜扭亏为盈的神奇功效,其“秘方”一是利用时间差,如在会计年度即将结束前进行重大的资产买卖,确认暴利;一是不等价交换,即借助关联交易,在上市公司在和非上市的母公司之间进行“以垃圾换黄金”的利润转移。 2.利用关联交易调节利润 我国的许多上市公司由国有企业改组而成,在股票发行额度有限的情况下,上市公司往往通过对国有企业局部改组的方式设立。股份制改组后,上市公司与改组前的母公司及母公司控制的其他子公司之间普遍存在着错综复杂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利用关联交易粉饰会计报表,调节利润已成为上市公司乐此不疲的“游戏”。 利用关联交易调节利润,其主要方式包括:(1)虚构经济业务,人为抬高上市公司业务和效益。例如,一些股份制改组企业因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利润达不到 70%,并通过将其商品高价出售给其关联企业,使用其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脱胎换骨”。(2)采用大大高于或低于市场价格的方式,进行购销活动、资产置换和股权置换。如前面所举的资产重组案例。(3)以旱涝保收的方式委托经营或受托经营,抬高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如最近证券报刊广为报道的××股份公司,以 800万元的代价向关联企业承包经营一个农场,在不到一年内获取7200万元的利润。(4)以低息或高息发生资金往来,调节财务费用。如××股份公司将 12亿元的资金(占其资产总额的69%)拆借给其关联企业。虽然我们不能肯定其资金拆借利率是否合理,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该股份公司的利润主要来源于与关联企业资金往来的利息收入。(5)以收取或支付管理费、或分摊共同费用调节利润,如××集团公司1997年替其控股的上市公司承担了4500多万元的广告费,理由是上市公司做的广告也有助于提升整个集团的企业形象。 利用关联交易调节利润的最大特点是,亏损大户可在一夜之间变成盈利大户,且关联交易的利润大都体现为“其他业务利润”、“投资收益”或“营业外收入”,但上市公司利用关联交易赚取的“横财”,往往带有间发性,通常并不意味着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发生实质性的变化。利用关联交易调节利润的另一个特点是,交易的结果是非上市的国有企业的利润转移到上市公司,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 3.利用资产评估消除潜亏 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和谨慎原则,企业的潜亏应当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利润表予以体现。然而,许多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往往在股份制改组、对外投资、租赁、抵押时,通过资产评估,将坏账、滞销和毁损存货、长期投资损失、固定资产损失以及递延资产等潜亏确认为评估减值,冲抵“资本公积”,从而达到粉饰会计报表,虚增利润的目的。 例如,一家国有企业于1998年改组为上市公司时,1995年、1996年和1997年报告的净利利润分别为2850万元、3375万元和4312万元。审计发现:(1)1995年、1996年和1997年应收款项中,账龄超过3年以上,无望收回的款项计7563万元;(2)过期变质的存货,其损失约 3000万元;(3)递延资产中含逾期未摊销的待转销汇兑损失为1150万元。若考虑这些因素,则该企业过去三年并没有连续盈利,根本不符合上市条件。为此,该企业以股份制改组所进行的资产评估为“契机”,将这些潜亏全部作为资产评估减值,与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的评估增值18680万元相冲抵,使其过去三年仍然体现高额利润,从而达到顺利上市的目的。 4.利用虚拟资产调节利润 根据国际惯例,资产是指能够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不能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项目,即使符合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列入资产负债表,严格地说,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资产,由此就产生了虚拟资产的概念。所谓虚拟资产,是指已经实际发生的费用或损失,但由于企业缺乏承受能力而暂时挂列为待摊费用、递延资产、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和待处理固定资产损失等资产科目。利用虚拟资产科目作为“蓄水池”,不及时确认、少摊销已经发生的费用和损失,也是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粉饰会计报表,虚盈实亏的惯用手法。其“合法”的借口包括权责发生制、收入与成本配比原则、地方财政部门的批示等。 例如,××股份公司1996年度报告了近2000万元的净利润,但该公司根据当地财政部门的批复,将已经发生的折旧费用、管理费用、退税损失、利息支出等累计约14000万元挂列为“递延资产”。若考虑这两个因素,××股份公司实际上发生了严重的亏损。 5.利用利息资本化调节利润 根据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为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而支付的利息费用,在这些长期资产投入使用之前,可予以资本化,计入这些长期资产的成本。利息资本化本是出于收入与成本配比原则,区分资本性支出和经营性支出的要求。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有不少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滥用利息资本化的规定,蓄意调节利润。 最具代表性安全的当属渝太白。该公司将钛白粉工程建设期间的借款及应付债券的利息8064万元,在该项目已投入使用的情况下仍然予以资本化,结果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开了我国上市公司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的先河。 利用利息资本化调节利润的更隐秘的做法是,利用自有资金和借入资金难以界定的事实,通过人为划定资金来源和资金用途,将用于非资本性支出的利息资本化。 6.利用股权投资调节利润 由于我国的产权交易市场还很不发达,对股权投资的会计规范尚处于赴阶段,有不少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利用股权投资调节利润。除了借助资产重组之机,利用关联交易将不良股权投资以天价与关联公司置换股权获取“暴利”外,还有不少国有企业利用成本法和权益法粉饰会计报表。典型的做法是,对于盈利的被投资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而对于亏损的被投资企业,即使股权比例超过20%,仍采用成本核算。 近年来一些上市公司迫于利润压力,经常在会计年度即将结束之际,与关联公司签定股权转让股协议,按权益法或通过合并会计报表,将被收购公司全年的利润纳入上市公司的会计报表。值得庆幸的是,财政部会计司1998 年5月已发布了通知,明确规定股权转让时,收购企业只能从收购之日前被收购企业实现的利润只能作为收购成本,收购企业不得将其确认为投资收益。这一规定,无疑将抑制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利用股权投资调节利润,粉饰会计报表。 7.利用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调节利润 根据现行会计制度规定,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科目主要用于反映除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以外的其他款项。在正常情况下,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的期末余额不应过大。然而,我们在审计过程中发现,许多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巨大,往往与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付账款和预收账款的余额不相上下,甚至超过这些科目的余额。其所以出现这些异常现象,主要是因为许多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利用这两个科目调节利润。事实上,注册会计师界已经将这两个科目戏称为“垃圾筒”(因为其他应收款往往用于隐藏潜亏)和“聚宝盆”(因为其他应付款往往用于隐瞒利润)。 8.利用时间差(跨年度)调节利润 一些上市公司为了在年度结束后能给股东一份“满意”的答卷,往往借助时间差调节利润。传统的做法是在12月份虚开发票,次年再以质量不合格为由冲回。较为高明的做法是,借助与第三方签定“卖断”收益权的协议,提前确认收入。 例如,××股份公司于 1997年12月5日与美国一家公司签定协议,以3500万元的价格向美国公司购买了一批硬件和软件,同时美国公司同意以12000万元的价格购买开发出的软件,合同约定交货的时间为1998年6月和9月,1998年12月质量鉴定后予以验收。1997年12月25日,该上市公司与一家外贸公司签定协议,以9600万元的价格“卖断”软件,同时确认5100万元的利润。鉴于该股份公司尚未提供商品或劳务,风险与报酬尚未转移,上述收益的确定显然是不成立的。即使与外贸公司签定的协议成立,这9600万元,也只能作为预收账款,只有等到1998年6月和9月才能根据提供的商品或劳务逐步确认收益。可见,该上市公司实质上是利用与外贸公司的所谓“协议”,进行跨年度的利润调节。值得庆幸的是,《收入》准则已颁布,确认收入的实现必须满足诸多严格的条件,在很大程度上有助于抑制利用时间差调节利润的现象。 会计报表粉饰的识别方法 如何识别会计报表粉饰以评价企业的真实盈利能力是广大会计信息使用者所关心的。针对我国企业粉饰会计报表的惯用手段,采用下列四种方法将有助于发现会计报表粉饰。 1.不良资产剔除法 这里所说的不良资产,除包括待摊费用、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开办费、长期待摊费用等虚拟资产项目外,还包括可能产生潜亏的资产项目,如高龄应收账款、存货跌价和积压损失、投资损失、固定资产损失等。不良资产剔除法的运用,一是将不良资产总额与净资产比较,如果不良资产总额接近或超过净资产,既说明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可能有问题,也可能表明企业在过去几年因人为夸大利润而形成“资产泡沫”;一是将当期不良资产的增加额和增减幅度与当期的利润总额和利润增中幅度比较,如果不良资产的增加额及增加幅度超过利润总额的增加额及增加幅度,说明企业当期的利润表有“水份”。 2.关联交易剔除法 关联交易剔除法是指将来自关联企业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予以剔除,分析某一特定企业的盈利能力在多大程度上依赖于关联企业,以判断这一企业的盈利基础是否扎实、利润来源是否稳定。如果企业的营业收入和利润主要来源于关联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就应当特别关注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分析企业是否以不等价交换的方式与关联交易发生交易进行会计报表粉饰。 关联交易剔除法的延伸运用是,将上市公司的会计报表与其母公司编制的合并会计报表进行对比分析。如果母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利润总额(应剔除上市公司的利润总额)大大低于上市公司的利润总额,就可能意味母公司通过关联交易将利润“包装注入”上市公司。 3.异常利润剔除法 异常利润剔除法是指将其他业务利润、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从企业的利润总额中剔除,以分析和评价企业利润来源的稳定性。当企业利用资产重组调节利润时,所产生的利润主要通过这些科目体现,此时,运用异常利润剔除法识别会计报表粉饰将特别有效。 4.现金流量分析法 现金流量分析法是指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现金净流量分别与主营业务利润、投资收益和净利润进行比较分析,以判断企业的主营业务利润、投资收益和净利润的质量。一般而言,没有相应现金净流量的利润,其质量是不可靠的。如果企业的现金净流量长期低于净利润,将意味着与已经确认为利润相对应的资产可能属于不能转化为现金流量的虚拟资产,表明企业可能存在着粉饰会计报表的现象。 报表粉饰的法律责任 一、单位负责人和会计人员的法律责任 在两权分离的条件下,资产所有者将资产委托给单位负责人代理,而单位负责人又限于自身学识、精力,而将受托责任再委托给下级员工(如会计人员)。由于所有者一般不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活动,就产生了所有者和企业内部人的信息不对称,为解决由此可能带来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必须花费一定的监督成本,而会计则是其中最重要的形式。会计将企业的经济业务记录下来,并使之转化成专业的会计信息,将之提供给利益相关者,包括股东、债权人、政府监管部门以及潜在相关人。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中将有用性定为会计信息的本质特征,原因就在于此。如果单位负责人和会计人员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提供经过粉饰的会计报表,严重误导利益相关者,以牟取不正当利益,他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有关人员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此相关的法律规范主要有《会计法》、《刑法》、《民法》等。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相应分为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 民事责任:是民事违法行为人依法所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亦即由民法规定的对民事违法行为人所采取的一种以恢复被侵害的权利为目的并与一定的民事制裁措施相联系的国家强制形式。在一般情况下,行为人必须在主观上对自己的行为及其所造成的损害有过错(故意或过失)时承担法律责任,即“过错责任原则”,但在一定条件下,行为人即使无过错,按法律规定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即“无过错责任”。在管理当局和会计人员提供粉饰的会计报表时,投资者、债权人以及利益相关人对于根据虚假会计信息作出错误决策所造成的损失,应向管理当局和会计人员提出民事索赔,以挽回损失。这就对会计报表粉饰行为有巨大的威慑力。 刑事责任:我国新《会计法》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这就堵住了会计报表粉饰的源头。因为在中国目前环境下,会计报表粉饰行为往往并非出自会计人员的本意,而是迫于管理当局的压力。当然,这不意味着会计人员就不用承担法律责任了,会计人员作为会计报表粉饰的直接参与者,必然要对其行为后果负责。《会计法)规定了数种行为应承担刑事责任,如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报表以及指使、授意、强令会计人员造假,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的会计人员打击报复构成犯罪,均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责任:对于会计报表粉饰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以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此举对国有经济部门并无大大的约束力。显然,这只是国家财产从一个口袋转到另一个口袋,单位罚款仍要由股东来承担,即由全体公民来承担,这是不公平的。而行政处分直接关系到行为人利益,故有极强的约束力。新《会计法)还规定了由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惩罚措施。这就成了一把悬在参与会计报表粉饰有关会计人员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令其不得不三思而后行了。 二、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律责任 在讨论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之前,应首先明确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的区别。会计责任是由企业管理当局承担的,包括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是指注册会计师应对其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在审计业务中,注册会计师和被审计单位分别承担审计责任和会计责任,两者不能相互替代、减轻或免除责任。不能把应由管理当局承担的会计责任转嫁到由注册会计师来承担,即使社会日益赞同受害方应向有能力赔偿的一方提出诉讼,而不问被告方错在哪里。因注册会计师的职业特点,其所负的法律责任比其他职业更重大,例如对上市公司的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不当,可能使成千上万的投资者蒙受经济损失。 一般地,注册会计师在执行业务过程中,如果由于自身过失或欺诈而给委托人或相关第三者造成损失。那么就应该承担法律责任,这种责任具体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从法理上说,要求注册会计师承担法律责任,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必须有损害发生的事实;二是有证据表明损害的事实与注册会计师的过失和欺诈有直接关系。通常,注册会计师要为其违约行为、过失(包括普通过失和重大过失)、共同过失、欺诈以及推定欺诈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也就是说,注册会计师在对管理当局提供的经过粉饰的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由于未能保持合理的谨慎或与管理当局串通一气,故意欺骗会计信息使用者,发表不当审计意见,则可能要相应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具体有关法律责任主要由《注册会计师法》、《刑法》、《证券法》、《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等法律法规来规定。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西方的司法实践中,越来越以保护投资者利益为由,将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相混淆,而法院在判决时往往顾及投资者的情绪及社会舆论的影响而作出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判决,民间审计业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其实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只能合理保证会计报表使用人确定已审计会计报表的可靠程度,但不应被认为是对被审计单位的经营能力及其经营效率、效果所做出的承诺。这一点应让广大投资者和有关人员认识到。在现实条件下,也应该使注册会计师充分认识到自己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采取措施降低审计风险,这不仅是社会的需要,也是注册会计师职业自身发展的需要。 三、行政部门的法律责任 在会计报表粉饰的法律责任方面的文章中,论及行政部门法律责任的较少,并且在新《会计法》中,只提到“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应当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并未提到有关行政部门的法律责任问题。而现实情况则是: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等行政部门对到企业进行会计报表审查的积极性很高,而一旦通过层层审核的报表被发现是经过粉饰的会计报表,则互相推倭责任。特别是我国的候选上市公司为获得上市资格,往往用各种手段粉饰会计报表。而一旦获得上市资格正式上市后,就原形毕露,很多上市公司上市第一年就发生巨额亏损,而这些公司的前三年会计报表都是经过证券管理部门层层审核的。行政部门拥有的权力和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不成比例的,要想使行政部门合理使用被赋予的权力,就应让其承担与此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样才能使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顺利运行。 抑制会计报表粉饰的若干建议 1.应当要求企业充分披露关联交易的定价与公允价格的差异、账款结算方式和支付时间等。对于明显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不等价关联交易,还应当获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对于明显损害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不等价关联交易,还应当获取证券兼管部门的批准。 2.借鉴国际会计惯例,尽快制定非货币性交易的准则,对通过资产置换和股权置换进行资产重组行为进行规范。为抑制企业借资产重组之名进行“报表重组”,建议将资产置换和股权置换的差额收益,按一定期限分期摊销。 3.制定有关资产评估会计处理的准则,对资产评估调账、流动资产项目评估减值的会计处理(是作为损益处理,还是冲减资本公积)、处置已评估且发生增减值的资产项目的会计处理予以规范,防止企业利用资产评估调节利润。 4. 制定资产确认准则,对资产的确认标准进行规范,防止企业将不符合资产确认标准(笔者认为,其中最重要的标准在于能否产生现金流量)的项目(如虚拟资产)确认为资产。对于资产确认准则颁布之前已经存在的虚拟资产,应要求企业予以披露,以便会计信息使用者评估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德国复兴信贷银行 目录 1、 德国复兴信贷银行简介 2、 德国复兴信贷银行的成功“复兴” 3、 德国复兴信贷银行在中国 德国最大的银行:德国复兴信贷银行(KFW Bankengruppe) 德国复兴信贷银行网站:http://www.kfw.de/ 英文 德国复兴信贷银行简介 ...... KFW(德国复兴信贷银行)成立于1948年,比德国联邦政府更早成立。公司成立的历史与美国与英国政府对于德国的银行系统的结构方面的讨论的进程和讨论内容息息相关。总部位于Frankfurt,自从1994年以来,公司一直在柏林保持其分支办公室。 随着其贷款计划和出口工程金融活动,Kfw把自己当作一家为德国经济发展起重要作用的银行。公司的客户主要在小型或中型企业的财务,环境和财务革新方面投资。银行为个人的房屋建设,现代化和能源节约提供规划服务。 KfW也在德国和海外提供顾问和其他服务,代表德国政府的利益在发展中国家进行一些业务。KfW是德国最大的银行,目前有1900位员工,在柏林分部有390位员工。 德国复兴信贷银行的成功“复兴” 这是一个与联邦德国一起成长的国家政策性银行。1948年,为二战后联邦德国的紧急重建需求提供资金的“德国复兴信贷银行(KFW)”成立了,坐落于美茵河畔的法兰克福市。KFW的成功也与漂亮的美茵河一同响誉世界。 KFW成功经历 KFW与联邦德国的成长复兴是息息相关的。KFW银行成立时的原始股本约为10亿马克,其中联邦政府占80%,各州政府占20%。从成立到现在KFW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但它却不是国家机构。现在KFW银行拥有资产总额2610亿欧元,已成为德国的大银行之一。2002年度,KFW信贷承诺总额达到55亿欧元,银行的资本与资本公积总额已达78亿欧元。 KFW业务持续保持发展 在KFW的发展过程中,从最初为二战后联邦德国的重建提供资金,到现在为德国企业提供长期投资贷款,业务是专一的。而在投资信贷当中,首要任务是为促进德国中小企业的发展,为中小企业在国内外投资项目提供优惠的长期信贷,因为德国的企业99%是中小企业,解决了德国近三分之二就业人口的就业问题。我们的信贷具体体现在基础设施、环保和住房改造项目的信贷提供上。同时,KFW为德国企业提供出口信贷和项目融资,主要集中在能源、通讯与交通信息等领域。KFW在财政合作上也有很大的发展,我们受联邦政府委托,为发展中国家的投资项目提供融资,还提供咨询等相关服务。 KFW作为政策性银行成功的最要害 第一,KFW在发放信贷的时候,首先考虑方案与项目的经济性,按商业银行的风险角度来发放信贷。 第二,因为KFW是国有银行,它把为促进德国企业的发展和推动德国经济发展为己任。 第三,KFW是中立的,我们不与商业银行竞争。 第四,虽然KFW是国有的,但它能够独立不受政府的干预,项目的授信权是为董事会所掌控和决定的。当然我们也有由政府部门领导组成的监事会,对KFW的业务进行监督。 第五,虽然是以推动德国经济发展为己任,但KFW不依靠政府的补贴做新业务。我们在国际资本市场上进行融资,政府为KFW提供担保,在信用等级上是3A级的,因此,我们有较低的融资成本,为KFW的发展提供了保证。 第六,KFW是国有的,不用向国家缴纳股利,同时KFW也不用上缴所得税。 第七,在KFW成立时,专门成立了《德国复兴信贷银行促进法》,确立了它的法律地位和作用。同时,为了解决不与商业银行竞争问题,我们的信贷资金不是直接给贷款人,而由通过转贷或者借贷借给借款人,这样一来,我们与商业银行不是竞争的关系而是合作的关系。 在德国,KFW是一个大银行,但它没有分支机构,从某种程度上说KFW为促进德国经济发展所提供的信贷、规划和方案是通过“批发”的方式由商业银行进行“批发”与“零售”。所以,KFW是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运作而不依靠国家的财政补贴。KFW本身是赢利的。 同时,我们也为其他东欧一些国家成立和建立政策性银行提供咨询和服务,KFW的董事长本人就是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国际顾问委员会的成员之一,有些成功经验已经在中国有过实践,我们也相信有些经验对发展的中国和其他发展中的国家是有帮助的。 德国复兴信贷银行在中国 德国复兴信贷银行在中国小有名气,非凡是在那些制定发展援助计划的机关。因为德国复兴信贷银行受德国联邦政府的委托,治理德国国家预算中的援助款项。其中在中国的不少项目均是先行经过德国复兴信贷银行的审核后获得德国政府发展援助的。 但是,复兴信贷银行首先是一个独立的商业银行。集团下属的复兴贷款伊佩克斯银行(KFW-IPEX)就是专门从事进出口贸易和项目融资的商业银行。他们按照国际通用标准审核项目风险,并根据评估决定是否发放贷款。目前,整个银行的商业贷款中有10%流向了中国,总额达55亿欧元。这一金额相当于中国整个国家一个月财政收入的四分之一。在2003年,复兴贷款伊佩克斯银行新发放贷款共计115亿欧元,其中流向国外的资金总额达到54亿欧元。 该行能源部经理、中国专家安德雷亚斯-武福尔先生介绍说,“德国复兴信贷银行和中国开展的普通贷款业务可以追溯到80年代初。我们目前在中国发放的贷款已经收回了一半,共计约23亿欧元。90年代,我们向中国的能源,工业,飞机和船舶制造工业发放了很多贷款,而且这些贷款的偿还情况很好,我们马上就能够将这些贷款完全收回。” 德国复兴信贷银行发放商业贷款的重点是中小型企业和项目贷款,这也是该银行今后在中国市场上预备发展的重点。武福尔先生说,“回顾历史,和中国的合作是从船舶制造业开始的,后来我们的业务扩展到其他一些产业部门,非凡是钢铁业。之后我们又介入能源业的项目融资服务,也就是说以项目建成并网发电后的收入用来偿还本金和利息。我们1995年先后通过对三个大项目的融资,获得了在中国市场的突破。” 90年代中期,德国蒂森克虏伯公司和上海宝山钢铁厂冷轧项目是德国复兴贷款银行资助的三大项目之一。当时由于中国政治局势尚不稳定,因此没有国外私人银行敢于冒险对这一项目提供贷款。德国复兴贷款银行迈出了大胆的一步。数年后,宝山钢铁厂的冷轧项目获得了成功,而且还将在2006年之前和一条新的生产线合并,将宝钢的冷轧钢板年生产能力提高到40万吨,这对中国发展迅速的经济无疑是一个重要支持。假如当初没有德国复兴贷款银行的支持,今天是不会取得这样的成果的。
应付工资什么是应付工资 应付工资是企业对职工个人的一种负债,是企业使用职工知识、技能、时间和精力而给予职工的一种补偿(报酬)。“应付工资”科目介绍 “应付工资”科目核算企业应付给职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在工资总额内的各种工资、奖金、津贴等,不论是否在当月支付,都应当通过本科目核算。不包括在工资总额内的发给职工的款项,如医药费、福利补助、退休费等,不在本科目核算。 “应付工资”如何核算,记账 企业应按照劳动工资制度的规定,根据考勤记录、工时记录、产量记录、工资标准、工资等级等,编制“工资单”(亦称工资结算单、工资表、工资计算表等),计算各种工资。“工资单”的格式和内容,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规定。 财务部门应将“工资单”进行汇总,编制“工资汇总表”,按规定手续向银行提取现金,借记“现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支付工资时,借记“应付工资”科目,贷记“现金”科目。从应付工资中扣还的各种款项(如代垫的房租、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借记“应付工资”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职工在规定期限内未领取的工资,由发放的单位及时交回财务会计部门,借记“现金”科目,贷记 “其他应付款”科目。 企业按规定将应发给职工的住房补贴专户存储时,借记“应付工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月度终了,应将本月应发的工资进行分配,并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生产成本(生产人员工资) 制造费用(生产管理人员工资) 管理费用(管理部门的人员工资) 营业费用(采购、销售费用开支的人员工资) 在建工程(应由工程负担的人员工资) 应付福利费(应由职工福利费开支的人员工资) 贷:应付工资
概况 国际融资主要的融资方式包括国际债券融资,国际股票融资,海外投资基金融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融资金融组织贷款等,我国不仅在国内广泛筹集资金,也将国际融资作为筹集资金的重要方式,我国应更好地发挥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外商直接投资和对外债的管理。国际融资的特点 融资作为建立在信贷基础上的借贷行为,有两个基本特征: 一是偿还性, 二是增值性。 国际融资新的特点: 第一,国际融资风险更大。国际融资的风险远远大于国内融资,这些风险主要有国家风险和汇率风险。 第二,国际融资工具变化快。主要方式及其特点 根据国际融资关系中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层次来分类,有存在双重债权债务关系的间接融资,还有只含单一债权债务关系的直接融资。 (一)直接融资 1.国际债券融资 国际债券即发行国外债券,是指一国政府及其所属机构、企业、私人公司、银行或国际金融机构等在国际债券市场上以外国货币面值发行的债券。国际债券主要分为欧洲债券和外国债券两种。欧洲债券融资特点 (1) 管制松散。欧洲债券市场的所在货币当局,对银行及金融机构、跨国公司、国际金融机构的融国际融资资活动管制都很松。如果在美国纽约市场发行美元债券,美国对此审查相当严格很难获准;而在欧洲货币市场发行美元债券,手续则较为简单,不需评级机构评级,也不必向任何机构登记注册,而债券注册则只向当地证券交易所提交说明书即可。 (2) 币种多样化。欧洲债券可以有更多的货币种类选择,而且当一些借款人想展期筹集较大金额的资金时,欧洲货币市场都能满足这些需要,满足货币种类和数量的需要。 (3) 交易集中。欧洲债券市场的交易全部在证券交易所里成交,没有场外市场,要接受证券交易所规章制度的管理和监督。 (4) 资金调拨方便。欧洲市场是完全自由的市场,不存在限制和标准。加上在欧洲的一些金融中心,银行林立,业务经验丰富,融资类型多,电讯联系发达,银行遍布世界各地,资金的调拨非常方便,若融资后需调换成各种所需货币,可在最短时间内完成调换并调拨到世界各地。外国债券融资特点 (1) 发行外国债券首先要对借款者进行评级。借款者涉及许多机构或公司企业,其信誉程度决定了能否发行债券及借款的数额,资信高的可以获准发行,且发行限额较高。如日本政府规定,发行日元债券,属政府级即AAA级,贷款数额可不受限制;AA级的限定只可发行300亿日元;未评级的只能发行100亿日元。 (2) 外国债券发行额较大且筹资多国化、多样化。美国就规定在美国发行美元债券,规模至少5000万美元,从世界发行境外债券筹资数额来看,相当可观约占国际筹资总额的60%。 (3) 资金使用无严格限制,但不得干扰债权国的财政金融政策。发行外国债券筹到的资金,其具体的用途及使用进度,债权国一般没有特殊要求,但债券毕竟是在外国发行,各国的经济、金融、税收等政策和法令又各异,在发行过程中要熟悉掌握和注意执行当地的法律。 (4) 外国债券要受外国当地有关金融当局的管理,因此筹资手续相当复杂。比如,在美国发行扬基债券要经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批准。而且,外国债券融资对资信评级、申请手续和报送的资料都要求较严较细,非常复杂。 2.国际股票融资 国际股票即境外发行股票,是指企业通过直接或间接途径向国际投资者发行股票并在国内外交易所上市。国际股票融资特点 (1) 永久性。这是由股票融资这一方式决定的,由于股票没有期限的限定,股东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国际融资得要求退股,因此,引进的外资能够成为永久的生产性资金留在企业内,而不至象一般合资或合作企业一样,会因合同到期或意外变故,外方抽回资金而使企业陷入困境。特别是通过发行B股融资,筹资国吸引的外资只会增加而不会减少,B股只能在外国投资者之间进行交易而不能卖给国内投资者,因此筹资国所筹外资就较为稳定,该国吸引外资的数量也不会受到游资的冲击。 (2) 主动性。通过股票吸引外资,筹资国可运用法律和政策性手段约束投资者的购买方式、购买种类、资金进出的方式、税率等,并做出相应的规定,筹资国还可以自主决定哪些行业、企业允许外商投资,哪些不行,从而正确引导投资方向。 (3) 高效性。国际股票融资有利于对外发行股票的企业在更高层次上走向世界。国外股票持有者从自身的利益出发,会十分关心企业的经营成果,有利于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盈利水平。而企业因股票向外发行,无行中提高了国际知名度和信誉,有利于企业开拓产品销售市场,开展国际化经营。 3.海外投资基金融资 海外投资基金融资的作用在于使社会闲散的资金聚合起来,并在一定较长的期间维系在一起,这对融资者来说相当有益。此外,稳健经营是投资基金的一般投资策略,因而投资基金对资本市场的稳定和发展也相当有益。海外投资基金融资特点 (1)海外投资基金的共同特点是,以开放型为主,且上市销售,并追求成长性,这就有利于具有持续赢利能力和高成长潜力的企业获得资金,得到快速的发展。 (2)投资基金不能够参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这就避免了投融资双方利益失衡,融资方资产流失及丧失控股权等弊端。 4.外国直接投资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经济中出现了两个引人注目的现象:其一、国际直接投资超越了国际贸易成为国际经济联系中更主要的载体;其二、国际直接投资超过了国际银行间贷款成为发展中国家外资结构中更重要的构成形式。 外国直接投资的发展过程出现的最大特点就是,发达国家和地区不仅是外国直接投资流出的主角,也是外国直接投资流入的主角。自外国直接投资产生伊始,发达国家和地区就是外国直接投资的主角。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前期,发展中国家在外国直接投资发展中地位一度有所提高,1993年,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流出占全球的比重在达到了16.1%,对外直接投资流入占全球的比重在1994年达到了39.9%。然而,20世纪90年代后期,这一趋势却又急转直下,发达国家重新占据主导地位。 外国直接投资发展的另一个特点是发达国家之间相互投资非常活跃。1995-1999年,美国和西欧的相互投资由840亿美元增加到2863亿美元,增加了240.8%。其中,美国对欧盟的投资由488亿美元增加到582亿美元,欧盟对美国的投资由351亿美元增加到2281亿美元,分别增加了19.3%和549.9%。由于美国和欧盟间相互投资的迅速增加,其相互投资占外国直接投资的比重(按对内直接投资额计),就由1995年的25.3%提高到了1999年的33.1%。 吸引外商直接投资是企业以协议、合同等形式从外国企业、公司、个人等直接吸收资金,是国外投资者不通过中间金融机构而由投资者直接到其他国家和地区进行的投资活动。 1.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形式 (1) 外商独资经营企业 (2)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3)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2.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应注意的问题 (1) 确定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合理数量。 (2) 选择合理的出资形式与出资比例。 (3) 明确投资过程中的产权关系。 (4) 注意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的成本与收益的权衡。 (5) 在与外商进行直接投资时,还要注意项目的技术水平。 (二)间接融资 1.外国政府贷款 外国政府贷款是由贷款国用国家预算资金直接与借款国发生的信贷关系,其多数为政府间的双边援助贷款,少数为多边援助贷款,它是国家资本输出的一种形式。 特点: (1)贷款条件比较优惠,贷款期限长,利率低。政府贷款具有双边经济援助性质,按照国际惯例,政府贷款一般都含有25%的赠予部分。据世界银行统计,1978年世界各国政府贷款平均年限为30.5年,利率为3%。具体来看,日本政府项目贷款转贷期限一般为30年,利率2.2%左右;德国政府贷款转贷期限一般为20年,利率0.75%-3.25%。 (2)贷款与专门的项目相联系。比如,用于借款国的交通、农业、卫生等大型开发项目。 (3)由于带有一些政治因素,有时规定购买限制性条款。所谓购买限制性条款,是指借款国必须以贷款的一部分或全部购买提供贷款国家的设备。 (4)政府贷款的规模不会太大。政府贷款受贷款国国民生产总值、财政收支与国际收支状况的制约,其规模不会太大,而且,一般在两国政治外交关系良好的情况下进行。 2.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是由一些国家的政府共同投资组建并共同管理的国际金融机构提供的贷款,旨在帮助成员国开发资源、发展经济和平衡国际收支。其贷款发放对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对发展中国家提供以发展基础产业为主的中长期贷款,对低收入的贫困国家提供开发项目以及文教建设方面的长期贷款,对发展中国家的私人企业提供小额中长期贷款。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特点是: (1)贷款条件优惠。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一般利率较低,期限较长,如国际开发协会,主要是对低收入的贫困国家提供开发项目以及文教建设方面的长期贷款,最长期限可达50年,只收0.75%的手续费。 (2)审查严格,手续繁多,从项目申请到获得贷款,往往需要很长的时间。 3.国际商业银行贷款 国际商业银行贷款是指从国外一般商业银行借入自由外汇。它按其期限的长短不同分为短期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短期贷款是指企业为了满足对流动资本的需求或为了支付进口商品的贷款而借入资金的一种银行信贷。其特点是期限较短,用途不限,无须担保,形式灵活,手续简便。中长期贷款是指企业为了满足对固定资产投资的需要而向银行取得的贷款。其特点是期限较长,风险较高,借贷双方须签订协议并有借款人所在国政府担保。 国际商业银行贷款的特点有三个,一是贷款用途不受限制,企业可以自由使用;二是贷款供应充足,企业可以灵活选用币种;三是与发达国家国内同类贷款相比,其利率较低。 4.国际借贷融资 国际借贷融资是一个或几个国家、金融机构、公司企业将一定数额资金,按约定利率和期限贷给借方,并按约定期限收回本金和利息的信用活动。 国际借贷从资金来源上一般可划分为: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政府贷款、国际商业银行贷款。 5.国际项目融资 国际项目融资是一种特殊的融资方式,是指以境内建设项目的名义在境外筹措资金,并以项目自身的收入资金流量、自身的资产与权益,承担债务偿还责任的融资方式,也是无追索或有限追索的融资方式。 (1).BOT方式 BOT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即建设一经营一转让方式。是政府将一个基础设施项目的特许权授予承包商(一般为国际财团),承包商在特许期内负责项目设计、融资、建设和运营,并回收成本,偿还债务、赚取利润,特许期结束后将项目所有权移交政府。实质上,BOT融资方式是政府与承包商合作经营基础设施项目的一种特殊运作模式。在我国又叫“特许权融资方式”。 (2).国际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又是金融租赁,是指当项目单位需要添置技术设备而又缺乏资金时,由出租人代其购进或租进所需设备,然后再出租给项目单位使用,按期收回租金,其租金的总额相当于设备价款、贷款利息、手续费的总和。租赁期满时,项目单位即承租人以象征性付款取得设备的所有权。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只有使用权,所有权属于出租人。 融资租赁的方式有:衡平租赁、回租租赁、转租赁、直接租赁等。 6.出口信贷 出口信贷是出口国政府为了支持和鼓励本国大型成套设备出口,提高本国出口商品的国际竞争力,所采取的对本国出口给予利息补贴并提供政府信贷担保的中长期贷款形式。同时,出口信贷也是为鼓励本国银行对本国出口商或外国进口商(或其银行)提供利率较低的贷款,以解决本国出口商资金周转困难,或者满足外国进口商对本国出口商支付货款需要的一种融资方式。 出口信贷的形式主要有:卖方信贷、买方信贷、福费廷等。 (1).卖方信贷 卖方信贷是在大型成套设备贸易中,为使进口商能以延期付款的方式购买设备,由出口方银行向出口商提供的中长期信贷。 (2).买方信贷 买方信贷是在出口国的出口信贷机构担保下,出口国银行直接向进口商或进口商银行提供中长期贷款,使得进口商得以对出口商以现汇支付方式结算货款。 (3).福费廷 所谓福费廷就是在延期付款的大型设备贸易中,出口商把由进口商承兑的、并经进口商银行担保,期限在半年以上的远期汇票,无追索权(WithoutRecourse)地出售给出口商所在地的金融机构,提前取得现款的一种资金融通方式。创新 近二十年来,随着国际金融市场全球化,证券化以及自由化程度的进一步加深,金融领域的创新业务日新月异,国际融资这一业务也不例外,融资方式和融资工具发生了新变化,出现了一些新型融资工具,例如:项目融资中的BOT融资、ABS融资,国际股权融资中的存托凭证,债券融资中的可转换债券、中期债券、“龙债券”、欧洲票据,以及风险基金、战略结盟式融资、结构融资等。 融资方式的创新扩大了资金来源的渠道,不仅给投资者带来较高且稳定的收益,也提高了投资者资产的流动性,同时也推动了金融管制方式的调整,进而刺激金融机构进一步进行创新活动。经济绩效 (一)弥补资金短缺,加快经济发展 国际资本的流入为一些急需资金的企业开拓了融资渠道,缓解了资金的供求矛盾,为一些正在成长中的高科技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大量的资金。例如,象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建设中,资金短缺是一个突出的问题,单靠我国的资金积累不能适应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必须把视野扩展到国际范围实行国际融资。这样就可以把一些当前本国无力举办的重要项目搞上去,从而有力地推动经济的发展。 (二)国际融资有利于受资企业技术改造,推进技术升级 首先,国际融资能带来大量的适用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其次,通过市场竞争将有利于企业的技术外溢,加速技术在企业之间的流动。最后,还有利于培养高级管理人才,以市场为导向进行研究。这些从长期来看都将从根本上提高受资企业的技术水平。 (三)培养了企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 在利用外资的过程中,有相当数量的科技管理人员直接参与项目的生产和管理,他们可以从中借鉴国外的技术和管理经验,从而有利于培养出一批具有高级技术和管理人才,促进技术和管理的现代化。而且随着利用外资规模的不断扩大,外资企业吸收的劳动力数量不断增加,给受资国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 (四)国际融资有利于国际分工,提高企业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国外大型跨国公司在资金、管理及全球网络方面都有明显的优势,通过国际融资,可以充分利用资金、技术和市场网络,把受资国生产的产品销往海外或提高产品的附加值,为其冲击国际市场创造良好的条件。 (五)外国直接投资推动了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 外国直接投资对一国的国际贸易的作用主要表现为对出口和进口规模及结构的影响上:外国直接投资促进了我国出口的发展,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曾对52个东道国1995年数据进行的一项统计分析(可以把它称为跨国直接投资对东道国出口贡献弹性分析),论证了跨国直接投资流入和其对制造业出口贡献的正相关关系,对发展中国家,吸收跨国直接投资人均1%的增长,制造业出口增长0.45%,高科技产品出口增长0.78%,低技术产品增长0.31%。;外国直接投资促进了我国进口的发展,外国直接投资者在运营的初始阶段由于往往对我国市场和当地投入要素可供性了解有限,其进口可能要比后来阶段为多,从贸易平衡的角度来说,跨国直接投资对出口市场扩大的可能在很大程度上被抵消了,甚至随着进口的增多,可能出现负效应,但是从长期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只要这种进口有利于缓解国内供给的不足,特别是中间产品和资本货物供给的不足,将会增强东道国产品的竞争力。运用 多渠道的吸引外资,积极稳妥地培育国内资本市场是我国发展经济的战略之一。为更好的发展经济,我国不仅在国内广泛筹集资金,也将国际融资作为筹集资金的重要方式。我国主要采取吸收外国直接投资,国际金融机构借款,国际商业银行借款,国际债券,国际股票等融资方式。 我国发行国际债券开始于1982年1月22日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在日本债券市场,首次发行了100亿日元私募债券期限12宽限期5年从1982年1月29日起计息年利率为8.7%半年息一次宽限期后每年还款8%,此后的几年间中国在国际债券场都很活跃这一阶段的发行条件较好利率接近伦敦同业拆借利率期限一般在7年以上。 我国利用股票进行国际融资是从1991年上海、深圳两地发行的B股开始的,到1994年底共有50余家上市公司向境外投资者发放B股,上市总额达30多亿人民币,筹集外资数亿美元。目前我国企业发行的人民币特种股票(B股)、在香港上市的H股和红筹股、在美国上市的N股、在英国上市的L股以及在新加坡上市的S股都属于国际股票。 为了推动我国国际融资的发展,更好地发挥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作用,应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外商直接投资和对外债的管理,在外商直接投资方面要尽一步完善外商投资的导向,将更多的外资引向中西部、基础设施、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在对外借债方面,要在计划管理、债务监测、借款使用、管理法规进一步加强和改善。
会计报表 以帐簿记录为主要依据,用各种表格形式,分类、整理、汇总一系列会计核算指标,总括反映企业或行政、事业等单位在一定时期的财务成本情况或预算收支情况的书面报告。会计报表按编制时期分,有年度报表、季度报表、月份报表和旬报;按经济内容分,有资金报表、成本或费用报表、利润报表和综合报表;按编制单位分,有独立核算单位编制的单位报表和上级主管单位编制的汇总报表。此外,还有只供本单位使用的内部报表。 用途 ①可以了解和掌握编表单位在一定日期的财务状况; ②可以分析与考核财务成本(或费用)计划和预算的完成情况,以及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 ③可以检查与评价编表单位经营管理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并可为编制下期计划和预算提供依据。 目的 向会计报表的使用者提供有关财务方面的信息资料,保证会计报表提供的信息能及时、准确、完整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报表的便于理解、真实可靠、相关可比和全面完整,是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会计报表及时提供给使用者是信息的基本要求。 要求 编制会计报表的基本要求就是便于理解、真实可靠、相关可比、全面完整和编报及时。 形式 会计报表 在中国,为了保证会计报表指标能在国民经济一定范围内综合汇总和分析利用,国营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定期编制的报表种类、格式、内容、编制方法、报送期限和程序等都由国家统一规定。各单位编制的会计报表要做到内容完整、数字准确、说明清楚、编报及时、手续完备,并按照一定的组织系统逐级审核、汇总报送有关部门。内部报表是为本单位有关部门改善经营管理及时提供经济信息服务的,其种类、内容及编报日期等,则由本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自行确定。 在西方国家,一般没有国家统一制定的企业会计报表制度。但是,其股票上市的股份公司为了向股东和债权人表达其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吸引更多的投资,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也定期公布资产负债表、收益表、财务情况变动表等会计报表,并委托执业会计师(见会计师)加以查核,以取信于人。 会计报表的作用 1.为评价企业经营业绩和改善经营管理提供重要信息; 2.为国家经济管理机构进行宏观调控与管理提供必要信息; 3.为投资者和贷款者进行决策提供有用信息。 会计报表的编制要求 (一)、真实可靠 1.涵义:会计报表指标应当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保证会计报表的真实可靠需做的准备工作 (1)企业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前,应当按照规定,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 (2)核对各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内容、金额等是否一致,记账方向是否相符; (3)依照规定的结账日进行结账,结出有关会计账簿的余额和发生额,并核对各会计账簿之间的余额; (4)检查相关的会计核算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 (5)对于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没有规定统一核算方法的交易、事项,检查其是否按照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进行确认和计量以及相关账务处理是否合理; (6)检查是否存在因会计差错、会计政策变更等原因需要调整前期或者本期相关项目。 在前款规定工作中发现问题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 (二)、全面完整 1.涵义:会计报表应当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貌,全面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保证会计报表的全面完整的措施 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报表的格式和内容编制会计报表。企业应按规定编报国家要求提供的各种会计报表,对于国家要求填报的有关指标和项目,应按照有关规定填列。 (三)、前后一致 1.涵义:编制会计报表依据的会计方法,前后期应当遵循一致性原则,不能随意变更。 2.如果确需改变某些会计方法,应报表附注中说明改变的原因及改变后对报表指标的影响。 (四)、编报及时 1.涵义:企业应根据有关规定,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及时对外报送会计报表 2.会计报表的报送期限 会计报表的报送期限,由国家统一加以规定。 (1)月报应于月度终了后6天内(节假日顺延,下同)对外提供; (2)季报应于季度终了后15天内对外提供; (3)半年度报应于年度中期结束后60天内(相当于两个连续的月份)对外提供; (4)年报应于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对外提供。 (五)相关可比 1.涵义:财务会计报告的相关可比,是指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所提供的财务会计信息必须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决策相关,并且便于财务会计报告的使用者在不同企业之间及同一企业前后各期之间进行比较。 (六)便于理解 便于理解是指财务会计报告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使用者理解和利用。 附注 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附注是会计报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便于使用者理解会计报表的内容而对其编制依据、原则和方法及主要项目等所作的解释。由于会计报表中所反映的内容具有一定的固定性和规定性,只能提供定量的会计信息,其所反映的会计信息受到一定的限制。因此,通过编制会计报表附注可以对会计报表本身无法或难以充分表达的内容作进一步的补充说明,有助于会计报表使用者更完整地了解和使用信息。 会计报表附注一般有尾注说明、括弧说明、脚注说明、补充说明等四种形式,企业在编制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说明情况加以选择。根据新《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内容列举了十三项内容,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真实和明了地反映其财务状况。 根据《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规定,年度、半年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对于季度、月度财务报告,除了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之外,通常仅指会计报表。 意义 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分析是指以会计报表为主要依据,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评价和预测的一种业务手段。会计报表分析具有以下意义: (1)评价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揭示财务活动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为改善经营管理提供方向和线索。 (2)预测企业未来的报酬和风险,为投资人、债权人和经营者的决策提供帮助。 (3)检查企业预算完成情况,考察经营管理人员的业绩,为完善合理的激励机制提供帮助。 会计报表的真正价值是通过对其分析来预测未来的盈利、股利、现金流量及其风险,以帮助公司管理当局规划未来,帮助投资者进行决策。会计报表分析的目的,是联系企业的某些决策作出预报。传统上,会计报表分析的重点一向放在债权人和普通股东的决策上面。但是,管理当局、政府机构等越来越关心这种预报。会计报表分析的具体目的因报表使用人而有区别。 参考资料 [1] 中华会计网校 http://www.chinaacc.com/new/403/404/410/2006/10/bi18626412414201600224380-12.htm [2] 中华会计网校 http://www.chinaacc.com/new/403/404/412/2007/3/qi9081275313237002926-0.htm [3] 中华会计网校 http://www.chinaacc.com/new/403/404/412/2006/5/bi30361345111815600219479-0.htm
成本动因( 成本动因cost driver):作业成本计算法的核心内容.它可以是一个事项、一项活动或作业。从广义上说,成本动因的确定是作业成本计算实施的一部分;狭义的看,它又可视作企业控制制造费用努力的一部分。 成本动因的定义 成本动因亦称成本驱动因素,是作业成本计算法的核心内容。所以我们有必要先对作业成本计算法加以了解:成本动因是指决定成本发生的那些重要的活动或事项。一般而言,成本动因支配着成本行动,决定着成本的产生,并可作为分配成本的标准。作业和成本动因的区别在于作业是为达到组织的目的和组织内部各部门的目标所需的种种行为;而成本动因是导致成本升降的因素。 成本动因的分类 在作业成本法下,从成本归属的角度,作业成本动因可分为三类:执行动因、(均衡)数量动因和强度动因。 1、执行动因 成本动因若某项作业被重复执行时,每次作业消耗的资源费用差别很小,这时作业的执行次数即可作为成本动因。作业成本除以作业执行次数,即是作业成本动因率。在设计作业成本系统时,一定要在分析有关作业历史资料的基础上,结合作业主体的意见,慎重确认执行动因,以避免由此引起成本动因信息失真。常见的具有执行动因的作业有订单处理等。 2、数量动因 当某项作业多次执行中,资源费用的消耗表现出明显的变异,不过若资源费用的消耗跟作业时间或其他数量量度之间存在近似的正比例关系,这时称成本动因为数量动因。数量动因可表现为作业时间,也可表现为耗费资源的体积、重量等量度。作业成本除以数量动因的总计,即可得到成本动因率。同执行动因相比,数量动因的精确度有了质的提高,但应用数量动因的成本费用也增加了很多,为每种产品都可能多次消耗不同的作业,观察和记录每次作业花费的时间或资源耗费的数量是一项繁杂而庞大的工作。有些公司在应用作业成本方法的实践的基础上,总结出了编制“复杂程度指数”的方法。假定成本计算对象的复杂程度与消耗某作业时花费的时间或其他度量成正比例,则可以一定复杂程度的成本计算对象为基准,将其他成本计算对象与之进行复杂程度的对比,得出复杂程度指数。分配成本费用时,复杂程度指数乘以基准成本计算对象的数量动因,即可作为参与指数编制的成本计算对象的数量动因了。 3、强度动因 有些产品、劳务或顾客需要一些具有特殊性的作业,在作业执行过程中资源的耗费并不具备执行动因或数量动因的条件,这时需要对作业作个别追踪记录,直接把作业成本归属于成本计算对象。这种成本动因称之为强度动因,由于直接归属作业成本,所以不需要计算成本动因率。应用强度动因进行成本的数量归属是最精确的,也是最符合逻辑的,但花费成本最多。只有那些作业成本较大、每次执行时资源消耗又无规律可循的作业,才应用强度动因。如同样是由安装调试作业中心执行的某次产品的安装调试作业,由于技术要求高,需聘请外来专家,租用外单位的高级仪器,并且作业时间集中等原因,跟一般作业区别较大,不宜采用执行动因或数量动因,则应直接把成本归属到产品中去。 确定成本动因的必要性 传统的成本系统 成本动因通过假定数量是惟一的成本动因而过分简化了成本的产生过程。在生产单一产品的企业里,生产的数量可通过产生的单位数来计算;而生产多种产品的企业中,直接人工小时或直接人工金额,甚至机器小时数则通常被用作单位数的替代品。随着技术产业的不断发展,使得折旧费、维修、动力等费用由制造成本变成了制造费用。显然,这种情况下“驱动”制造费用将导致不准确的产品成本计算,而将数量动因扩展为一系列更为复杂的成本动因,使得生产成本组成项目“各得其所”的使用不同的动因,则无疑将改善制作费用分配,近而导致更为准确的产品成本计算。使得传统的对“期间费用”作一次性扣除,而不加分配的作法成为历史。确认成本动因的必要性还表现在,它会帮助我们清晰的看出哪些产品利润较高,哪些产品处在微利和保本状态。而这一点在传统成本计算法下却是不易觉察到的,成本动因的确定有助于企业有效降低成本。 [编辑]成本动因概念的引起对成本性态划分的影响 传统的成本系统根据各项成本与数量,将成本划成为固定成本、变动成本和半变动成本三种。这样的处理方式忽视了成本还可以随着数量以外的因素而变动,即成本的可变性观念。事实上,成本形态是由成本动因所支配的,要把各种费用分配到不同的产品上去,首先要了解成本性态,以便识别出恰当的成本动因。按照这种观念,成本可划分为短期变动成本和长期变动成本。短期变动成本即原来的变动成本,它随产品的产生数量成比例变动,对它应该利用“与数量相关的成本动因”;长期变动成本则以作业为基础,它随作业消耗量的变动而变动,对它应该利用“与作业相关的成本动因”。须指出的是,长期变动成本的变动与作业量的变动并不是同步进行的,两者之间往往存在着一个时间差,即本期作业量的增减并不一定会立即引起本期的长期变动成本的相应变化,其影响可能要到下一期或更长一段时间之后才能显示出来。如产品批次计划一旦制定下来,即便企业决定减少本期的生产批次,但已经发生的生产批次计划指定成本并不会马上减少,需要分摊到各个产品批次中去。正是由于长期变动成本的这一特点,传统上常把这部分成本视为固定成本。而该“制度”把长期变动成本与短期变动成本区别的较为清楚。 影响成本动因选择的因素 从定量角度而言,成本动因的确认可通过在各种动因和相互成本之间进行相关性分析而展开;就较为主观的手段来说,成本动因的确认 成本动因又可通过涉及成本的部门和主管讨论决定。因此,影响成本动因选择的主要因素有四个: (1)计算成本动因的成本; (2)选定成本动因与实际作业消耗间的相关性; (3)成本动因的采用所导致的行为; (4)采用成本动因的数量。 毫无疑问,计算成本动因的成本是首先要考虑的因素。成本——效益分析对于任何新的成本管理程序而言是适宜的。其次,是成本动因同涉及的成本相关似乎是一个不言而喻的应考虑的因素。他们之间的相关性可通过统计的方法或直观的确定,然而,成本——效益考虑应优先于对较高相关性的关注。再次,应考虑的又一个因素是动因的行为或刺激方面。减少动因将降低报告成本,从而激励企业法人去努力减少交易或所采用的任何动因的数量。最后,尚有一个需要考虑的因素,即采用成本动因的数量。企业通常都要经历一个确认很多的成本动因,来重新汇总成本库并选择有限数量成本动因的过程。最终选定成本动因的数量取决于成本库的数量、成本的多样性、所要求的精确程度和成本——效益密不可分。 尽管确认适宜的成本动因能为企业实现降低成本目标创造条件,但确认过程实施起来仍有三个难点: (1)重新汇总成本库和成本动因过程带来的不准确性。 (2)成本。成本是采用多种成本动因的又一障碍。 (3)总体复杂性。 在高科技发展的今天,制造过程日趋复杂,这种情况下确认成本动因是困难的。但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企业要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得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不仅需要产权制度的改革,实现企业制度的创新,而且必须在企业成本管理方面进行相应的变革,努力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