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setting up of a trade which is based upon what the price of a security does once it reaches a certain critical level. After the security has to reacted the level, the security's positive or negative reaction is used to set up trades. Traditionally, the critical levels are areas of resistance or support for the security. Taobiz explains Trade Price Response For example, say that the $25 level of a stock has been an important level of resistance, and it has had difficulty in moving above that level several times. A trade price response would be the setting up of a trade based on what the price does once it again reaches the $25 level. If the an upward move toward this level were to slow, a trader may enter a short position on the stock as the price has again failed to move above the level. On the other hand, if the price moved above the $25 level a trader may enter a long position in anticipation that the price will head higher after breaking through this critical level of resistance.
能源安全的概述 能源安全是指以合理的价格提供足够的燃料和电能,支持国家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保障人民生活,并保卫本国领土.为了保证能源安全,能源短缺的国家要谋求石油进口渠道,这就形成了全球性的“能源争夺战”。 如果能源安全的定义是在任何时候都能获得价格合理的能源,那么,这样定义的能源安全就取决于生产国能否采取措施促使市场稳定,石油生产国旨在市场稳定和抑制价格波动的各种政策措施企是有利子缓解石油等能源安全担忧的。 能源安全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以石油天然气为代表的能源储量、能源生产和能源供应安全。人们往往将能源安全与石油安全混合使用,在大多数情况下,能源安全一般是指石油安全.探讨石油安全概念及其演变,分析西方主要石油消费国的石油安全战略,对于目前日益倚重海外石油的中国来说,是十分必要的。 能源安全是指我们的经济、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能够以可以接受的成本依赖充足的能源供应。对能源进口的外部依赖决定了能源安全需要重视两个方面:一是外部能源资源的可用性(accessibility),二是外部能源资源的可受性(affordability)。 油战略家丹尼尔·耶金指出,“能源安全的目标是指以不危及国家价值观和目标的方式,以合理的价格确保充足可靠的能源供应。”能源安全的四重含义 在相当长时期内,中国能源安全至少包括四个方面的含义:第一,是能源的供给安全。从资源上看,我国的煤炭储量在世界排第三,次于俄罗斯和美国,产量也多年稳居全球首位。以此为基础,中国事实上也成为世界上绝无仅有的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费大国。与之类似,我国的石油生产量也位居世界第五、六的位置。 能源安全的第二重含义,是能源的价格安全。从本质上说,能源不是一种单纯的商品,不仅任何一个地缘政治冲突都可能对能源的价格产生重要的影响,而且小到一场飓风的暴发都可能对能源的价格产生重要影响。 能源安全的第三种含义,则是近年来日益凸现的能源运输安全 能源安全的第四重含义,则是能源消费的环境安全。产生能源消费环境安全的本质原因,根源于我国的近乎畸形的能源消费结构能源安全的分类 在国家经济发展的一定时期内,保障能源的持续、及时、足量地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并且保持价格的可接受性、发展的可持续性和国家政治的稳定性。从时间上,能源安全可以分为短期能源安全、中期能源安全与长期能源安全三类;在空间上,能源安全可以分为区域安全、国家能源安全与全球能源安全三类;在类别上,能源安全分为能源供应安全和能源使用安全,前者包括能源的开发、运输与储备,后者包括能源的贸易、效率与环境。能源安全的基本特性 能源安全的丰富内涵决定了能源安全理解的多面性,厘清能源安全的基本特性是制定能源安全战略和政策的逻辑起点。 1、能源的经济安全属性 经济利益是国家利益中最基本、最核心的利益,经济安全是对国家、民族的经济利益的维护和拓展。在国家层面上,经济安全是指一个国家经济体系抵御各种干扰、威胁、侵袭的能力,优化一个国家经济体系得以持续、安全发展的国内、国际环境。能源是推动经济增长的基本要素,能源的经济安全属性集中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提高能源效率,以较低的能源消费支持快速的经济增长。能源效率分为能源经济效率和能源技术效率,前者表现以单位GDP能耗为指标的能源强度,后者表现为单位产品能耗。其次,随着石油进口依存度的提高和国际石油价格的暴涨,每年用上百亿美元的外汇进口石油可能对国际收支平衡产生严重影响。最后,油价上升带来生产成本的提高,以石油为能源、原材料的相关行业成本也会上升,形成较为强烈的通货膨胀预期,造成更大范围的企业成本增加,从而降低了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2、能源的环境安全属性 在能源消费过程中,煤炭的使用产生了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环境问题或者说环境安全在国际能源安全中的地位日益凸显,环境问题对国际能源工业、市场需求和价格走势的影响越来越大,任何能源政策和能源安全战略的制定都不得不考虑到环境保护或环境安全的因素。从世界各国发展的趋势看,工业化国家都采用了以油气燃料为主的能源路线,逐步减少固体燃料的比例是世界各国促进能源结构优化,提高能源效率,降低能源系统成本,提供优质能源服务的必然选择。在环境保护浪潮的影响下,控制、稳定、甚至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已经成为环境安全的首要目标,也是国际社会的当务之急和共同责任。就能源的生产和消费来讲,就是要放缓、节制矿物燃料的生产和消费增长速度,使空气中的二氧化碳含量得以控制、稳定甚至减少。 3、能源的治理安全属性 能源安全是市场和政府资源配置的混合领域,对能源市场的有效治理是政府确保能源安全的基础性工作。各国能源体制改革的基本趋势是放松管制,重视市场机制的作用,建立政府引导,市场机制推动,行政主导,经济激励,有限竞争的能源市场。以市场机制,如竞争机制和价格信号等,为能源资源流动和优化配置的基础调节杠杆,即只要市场自身的力量能够消化和解决的就用市场化的手段和方式调节处理;同时辅以政府主管部门或监管机构有力的监管。对于市场失灵或者市场忽视的领域,如能源生产、销售的市场准入、能源安全生产隐患和事故的防范与消除、能源开发利用中环境污染事故的治理、新能源新技术的普及和推广等,都需要政府的介入和干预。政府对能源领域的介入一方面表现为政府的调控和管制,甚至包括行政处罚等强制手段,另一方面也表现为政府的鼓励、引导和扶持措施,如通过给予政策性贷款和税收优惠等方式实现,从而最终达到用最小的政府干预解决能源问题的外部性问题,实现“有形之手”和“无形之手”的协同并用和优化配合。 4、能源的国家安全属性 市场的逻辑是将经济活动集中在便于发展生产并获得高额利润的地方,而国家的逻辑则是获取并控制经济增长及资本积累的进程,经济上的相互依存产生了一种可供利用和操纵的脆弱性,导致了国家权力与市场财富的持久冲突。能源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基石,国家安全是能源安全的价值归属。能源既是各国政治与外交政策的主要目标,也是各国政治与外交政策的主要手段。冷战结束以来,能源出口国也加重了能源输出在其对外政策和外交手段上的分量,对主要能源进口国而言,能源因素已经成为它们对外政策的决定因素。石油资源主导权的争夺更趋复杂难料,成为21世纪国际冲突与战争的根源。能源是一项重要的战略资源,能源安全涉及国内与国际、供给与需求、经济与环境、法律与科技等多个方面,非单一手段所能解决。为此,国家维护能源安全需要结合全球化背景下的能源地缘政治格局和国际利益分配,从相互统一的整体来看待,注重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多种手段的综合运用与协调。 5、能源的合作安全属性 能源赋存的地域性和结构性不平衡,决定了能源的跨国流动性和能源贸易的国际性。随着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在相互依存的世界体系日益发展的今天,能源安全问题的跨国性和综合性日益突出。能源安全问题实质上并不是总量严重不足的问题,而是世界能源资源如何合理有效配置的问题。保证本国的能源安全供给和世界能源资源的配置都是通过能源贸易途径解决的。一国能源安全问题不可能游离于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大势之外而单独成为一个封闭的市场,它只能通过双边或多边的合作或竞争下的合作,在彼此相容、交融和整体平衡的利益中实现。各能源进口国应摒弃以恶性竞争谋求安全优势的旧式思维,通过加强能源领域合作扩大共同利益,提高应对威胁和挑战的能力与效率。事实证明,能源安全只能建立在互利、共赢的安全利益之上,单方面的、“零和”的安全诉求不能保障真正和持久的能源安全。各国在实现自身能源安全的同时,必须尊重别国利益和关切,为对方的能源安全创造条件。能源安全观的演变 回顾人类社会发展历程,能源安全问题由来已久。自19世纪末以电力、化学革命和内燃机为特征的产业革命以来,全球能源需求持续增加,能源安全问题逐步显现。迄今为止,世界各国致力解决能源安全问题的观念发生了3次重大变革:一是与战争相关的能源安全观,二是冷战时期的能源安全观,三是新形势下的新能源安全观。与战争时期的能源安全观和冷战时期的能源安全观相比,新形势下的新能源安全观的理念更丰富,突出体现在5个方面(图1)。 从单一安全转向全面安全 当今世界,能源多元化已经成为各国能源战略的必然选择。传统能源安全以单一的石油安全为核心,新能源安全观在关注石油安全的同时,开始关注天然气、电力、煤炭、核能等主要能源的全面安全。 从狭义安全转向广义安全 传统能源安全以防御中东石油供应中断为重心,新能源安全观认为,恐怖活动的全球化与常态化,需要将能源安全扩展至各个国家和能源供应链的各个环节,维护能源来源稳定、基础设施安全和运输通道安全均是能源安全的重要内容。 从单向安全转向双向安全 传统能源安全主要关注供应安全,新能源安全观认为,能源安全的主体包括消费者、转运者和生产者,能源安全对消费方和生产方是一致的,在关注消费方供应安全同时,也应关注生产方的需求安全和转运方的运输安全。 从对抗安全转向合作安全 传统能源安全将消费国与生产国的利益对立起来,强调“同盟安全”或“结盟安全”。新能源安全观认为,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能源安全都依赖于全球能源安全,保障能源安全的唯一出路是“合作安全”和“共赢安全”,即从民族国家的安全拓宽至全球安全。 从短期安全转向长期安全 传统能源安全主要应对市场短期供应中断,新能源安全观在强调应对市场短期供应中断的同时,更加注重能源供应的可持续性,同时更加注重生态与环境安全,新能源、新技术、气候变化等成为了新能源安全观的重要内容。新形势下我国能源安全面临的新挑战 近年来,我国广泛开展能源双边多边合作,大力支持能源企业“走出去”,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启动国家战略石油储备基地建设,推进加大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开发力度,能源安全保障能力有所增强。但是,油、气、煤、电供应紧张局面时有出现,大面积停电事故偶有发生,能源安全形势仍不容乐观。当前和今后较长一段时期,我国能源需求仍将持续较快增长,能源对外依存度还将快速增加,国际政治经济形势日趋复杂,围绕资源争夺、市场控制、核心技术的竞争将更加激烈。面向未来,保障我国能源安全的任务将更加繁重,形势将更加严峻。 保障能源供应的压力不断加大 2020年前,我国仍将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双快速”发展时期,随着经济规模进一步扩大,能源需求还会较快增加。预计2015年,我国能源需求总量将达到38亿吨左右标准煤,有可能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大能源消费国,2020年能源需求总量将达到42亿—45亿吨,2030年有望突破55亿吨。预计到2015年,我国能源对外依存度将由2008年的8.8%上升到15%,石油和天然气对外依存度将由2008年51.2%和5.8%分别上升到60%和30%左右,到2030年,我国能源、石油、天然气的对外依存度将进一步上升到25%、70%和50%以上。 与此同时,我国煤炭继续扩大产能面临的生态环境压力越来越大;石油继续扩大产能面临的资源制约越来越大;天然气、风电、核电具备产量较大幅度增长的条件,但基数较小;其他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发展面临技术和经济性的制约;利用国外能源存在诸多风险。总体来看,我国能源需求快速增长与能源供应增长制约的矛盾将长期存在,我国煤电油运总体处于紧平衡的状态难以在短期内从根本上消除。 温室气体减排对能源安全的掣肘作用依然存在 我国是温室气体排放大国。2030年前,我国温室气体排放还将继续增长。近年来,世界主要国家高度重视气候变化问题,“G8+5”领导人对话会议、欧盟首脑会议等国际会议,均将气候变化问题作为核心议题。美国奥巴马新政府更加重视气候变化问题,2009年6月26日,美国众议院通过了旨在降低美国温室气体排放、减少美国对外国石油依赖的《美国清洁能源安全法案》,标志着美国迈出了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一步。2009年11月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了我国2020年的减排目标,即单位GDP国内生产总值CO2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2009年12月18日,举世瞩目的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峰会落下帷幕,温总理在气候变化领导人会议上强调:“中国政府确定减缓温室气体排放的目标是中国根据国情采取的自主行动,是对中国人民和全人类负责的”。“我们言必信、行必果,无论本次会议达成什么成果,都将坚定不移地为实现甚至超过这个目标而努力”。尽管《哥本哈根协议》不具法律效力,但作为负责任的大国,中国政府仍将减排温室气体作为一项自觉行动,并需在优化能源结构上下更大功夫,同时需付出一些可承受的能源安全代价。 国际能源合作存在诸多风险 近年来,我国广泛开展能源对话与合作,与世界30多个国家签订了政府间能源合作协议,与苏丹、哈萨克斯坦、委内瑞拉、尼日利亚、伊朗、伊拉克等40多个国家开展了油气合作,与澳大利亚、蒙古、越南、印度尼西亚等国开展了煤炭合作,与澳大利亚、哈萨克斯坦等国签署了铀资源双边合作协议,与越南、蒙古和俄罗斯等周边国家签订了跨国输电协议。2007年12月,中哈原油管道二期工程开工,管线长1362公里,年输送原油2000万吨,预计2013年建成。2008年6月,中亚天然气管道项目开工,设计年输气量300亿立方米,2010年全线投运。中缅油气管道项目达成初步共识,签署了天然气资源购销协议。2008年,我国境外权益石油产量近4500万吨,权益天然气产量约80亿立方米。 长远看,利用国外能源资源已成为我国能源安全战略的必然选择。但是,利用国外能源资源也存在许多风险,主要表现为:主要能源消费国加强对世界能源市场的影响,主要能源生产国强化对能源资源的控制,能源的战略属性进一步增强;国际金融资本和投机资金不断涌入国际能源市场,推动能源价格高位振荡,能源的金融属性进一步突显;国际恐怖事件时有发生,中东、非洲、中亚等能源生产地与过境国政局动荡、冲突不断,人员安全和能源生产设施受到威胁;全球石油运输通道过于集中,且存在加剧趋势(图4、图5),各国对跨国能源运输通道控制权的争夺异常激烈,有可能成为影响能源安全的重要因素;我国利用国外能源历史短、规模小、价格承受力弱,能源军事保障力量较弱,对国际市场的影响力低,利用国外能源的安全保障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提高能源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任重道远 我国能源技术虽然已经取得很大进步,但与能源发展的要求和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未来世界,谁率先掌握了新能源技术,谁就赢得了发展的主动权。为化解能源资源和环境约束,目前,世界主要国家已经展开了新能源科技竞争,零排放燃煤电站、氢能及燃料电池、快中子堆、磁约束核聚变等前沿技术研发步伐加快。与世界先进国家比较,我国在能源高新技术和前沿技术领域还有相当差距,若不能与世界同步发展,在新的能源科技变革中将继续处于落后和被动的境地,难以发挥科技对能源安全的支撑作用。 能源储运应急能力亟待加强 我国已经建成了第一期总规模为1640万立方米的国家石油储备基地,但是与美日欧等100天以上储备规模相比,我国石油储备规模很小。天然气、煤炭和天然铀储备仍是空白,目前仅建成了6座枯竭油气藏地下生产性储气库,工作气量为17亿立方米,占天然气消费总量的2%左右,远低于国外天然气工业发达国家约10%—15%的平均水平。我国煤炭运输通道比较集中,大秦、朔黄铁路占“三西”煤炭外运总量的70%以上。输煤铁路和油气管道网络化程度不够,铁路运煤量仅占48%,成品油管输量仅占11.5%。交流同步电网规模不断扩大,同向平行布置的输电通道逐步增多。东部经济发达地区,资源来源和输送通道等多元化程度不够。中国能源安全的路径选择 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一国的能源安全不仅仅是经济问题,同时它也是一个政治和军事问题;它不仅与国内供求矛盾及其对外依存度相联系,同时它还与该国对世界资源丰富地区的外交和军事影响力相联系。对石油供给短缺的国家而言,国家石油安全系数与国家对世界事务的外交和军事影响力成正比,而与该国石油需求的对外依存度成反比。我国对境外石油依存度升高的时期,也恰恰是国民经济与社会高速发展的时期。因此,我国能源安全必须从根本上减少对国外能源的依赖,通过政治、经济、法律和外交等多种手段参与全球能源资源竞争和分配。 1、优化能源结构,改变能源消费方式和效率 构筑稳定、经济、清洁、安全的能源供应体系,以能源的可持续发展支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过程中一项长期的、重大的战略任务。中国人口基数大,无论是从国内资源还是世界资源的存量考虑,中国只有创造目前工业化国家更高的能源效率,才能在有限的资源保证下,实现经济高速增长。目前我国是世界上第二大二氧化碳排放国,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能源需求的增加,到2020年左右,我国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将会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的第一大排放国。无节制的石油消费增长只能加深中国的对外石油依存度或进口脆弱度。从这个意义上讲,控制为保障境外石油供应所付出的代价应该从理顺国内能源与经济互动的机制入手,通过燃料转换、能源消费结构的多样化等尽可能提高能源自给程度。提高能源效率是利用有限的能源保证能源安全供给的保证,不仅可以减轻消费者能源成本,用较少的能源投入得到较多的能源产出,还可以减轻环境压力,增加安全供给的系数和质量,缓解发展和减排的矛盾。 中国是较早批准《京都议定书》的国家之一,这种状况一方面给我国生态、环境带来严重影响,同时也面临着履行国际公约的巨大压力。我国提高能源效率的空间和潜力很大,如果采用国际上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替代现有的落后技术和设备,总节能潜力可达目前能源消费总量的50%,如果用国内已有的先进技术和设备进行落后设备的更新,总节能潜力可以达到目前能源消费总量的30%。我国迫切需要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 2、建立能源储备,应对能源供应的意外风险 能源战略储备是稳定供求关系、平抑市场价格、应对突发事件、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有效手段。石油储备由于耗资巨大,同样存在着市场价格风险,需要确定适当的石油储备规模。从国际经验来看,石油战略储备从来都不是以平抑油价波动为主要目的,而是在战争或自然灾害发生保障国家石油的不间断供给为目的。根据我国国情,结合美国、日本等国家的经验,我国石油储备宜制定阶段性目标,逐步向国际能源机构的目标靠拢,即达到90天石油净进口量的储备目标。石油储备模式的选择上,应当采取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并举的方式。政府储备品种应以原油为主并主要储存进口原油,企业储备品种要坚持与生产经营业务活动相结合的原则,国家只规定储备量,而不规定品种。由于石油战略储备是一项事关国家与产业安全的战略性工作,必须有法可依,建立我国国家能源战略储备体系首先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立法,对石油生产、加工、储备和管理等方面进行强制规范,促进能源战略储备的建立和实施。 3、加快能源立法,构建能源安全法律保障体系 我国能源领域的法制建设非常滞后,已经影响到能源行业的改革和发展。能源消费结构不合理,没有充分竞争能源市场环境和市场主体,以及缺少能源安全管理的法律保障等,已经成为我国实施能源安全战略的国内制约因素。我国迄今已经制定了能源法律4项,能源行政法规二十多项和一大批能源行政规章。 现行的能源法律体系主要存在四个问题,从体系构成上看还没有出台统筹全局的能源基本法,石油、天然气、原子能等领域的能源法律严重缺位,尚无能源公用事业法;从内容上看,原有部分能源法规根据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需要重新修订,现行法律法规存在许多立法空白;从执法上看可操作性差,我国现行能源法律规定过于原则,还需要大量行政法规和规章相配套才能实施,执法和司法困难;从协调上看,新法与旧法、能源法与其它法律之间衔接性差,甚至存在冲突,能源法律与政策的界限不清。 目前最为紧迫的是首先出台能源基本法,用以统领、约束、指导、协调各个单行能源法律、法规。能源基本法的立法原则是制定能源法律体系中各个专门法和各项法律制度应遵循的共同原则;确立能源以及能源战略在国家经济活动中的战略地位;规制能源结构调整和能源布局的方针;明确各类能源市场主体和市场模式、运行规则和市场监督;规范各级能源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利;国家对能源市场失灵的干预方式和法律措施;确保国家能源安全的法律保障措施等。 4、拓展经济手段,参与国际能源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中国能源对外依存度将越来越大。因此我们迫切需要建立起全球范围内的能源供应体系,以获得长期、稳定、充足和价格合理的石油供应,支持我国社会与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所以,我们需要开放的能源安全观,在能源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种市场”,不但要“引进来”,还要“走出去”,促进能源贸易、鼓励海外投资和跨国并购,参与国际能源的开发和利用。中国的能源安全问题的解决离不开国际能源市场和国际政治经济环境,中国的能源安全战略在某种意义上说是一种对外能源战略或国际能源战略。决定一个国家能源是否安全并不取决于这个国家资源的丰俭,也不取决于这个国家外汇储备的大小,而是取决于这个国家对于世界能源资源和世界能源市场的影响力和控制力。中国目前的“走出去”战略,一般是以参与勘探、开发和获取“份额油”为主。这种沿循传统思路的研究路线存在重大缺陷,很难满足我国可持续发展的实际要求。在我国新的石油战略中,一个不应忽略的研究重点应当是如何全方位地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是利用市场化手段实现可持续发展和经济安全。 鉴于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走势及其在世界经济格局中的地位,今后中国对世界石油市场的参与度、影响度都将大大提高。当前国际能源命脉仍然掌握在西方发达国家手中,在日趋激烈的国际能源竞争中,我国长期以来处于劣势,对国际石油市场及能源供应产地缺乏足够的影响力和控制力。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第二大石油消费市场,石油消费量占全球2%,但在国际定价机制中却连0.1%的权重都没有。正因为如此,中国只能被动地接受不断上涨的国际石油价格,额外支付巨额外汇。而从国际石油市场的发展历程和趋势来看,石油衍生品市场特别是石油期货市场在国际石油定价机制中的影响越来越大。因此,为应对国际石油价格的未来走势,保障中国金融体系和中国国民经济的安全和长期稳定发展,中国迫切需要制定以发展石油期货市场为核心的石油金融战略,支持国内石油产业的发展,改善中国石油的定价机制并争取国际石油定价权。 从国际石油定价机制来看,中国必须要建成一个发达的、完善的石油期货市场,建立以风险采购为核心的合理有效的进口石油价格形成机制,谋求国际石油定价的话语权,发挥我国在国际石油价格体系里面应有的影响力,彻底摆脱中国石油进口上买涨不买落的怪圈。今后中国应进一步开发石油期货品种,进一步增强中国在国际石油价格体系中的作用,改善中国企业在国际石油贸易中的地位同时,加强相关政策和法律的制定和调整,有步骤的推动石油远期交易市场等其他石油衍生品市场建设和发展。要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期货和现货交易,将市场作为获得石油产品的主要手段,把在国外获得份额油作为重要的经营手段,开辟国内石油期货市场,力争在石油价格上有更多的发言权,从目前的防御型体系向主动出击型体系转变。 中国应加强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石油期货市场,利用期货交易规避价格风险。政府可以建立健全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制度,调整国家现行税收、信贷和外汇政策,设立海外油气风险勘探专项基金,鼓励石油企业进行国际融资,参与国际资本市场和油气市场竞争。中国不仅现在和未来是石油消费大国,而且必将成为世界石油生产大国,并将在国际石油贸易、石油金融领域发挥重要作用。中国绝不只是世界能源市场上一个纯粹而被动的消费大国或进口大国,随着石油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中国将在世界石油勘探开发、石油供应、石油投资等领域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并将在建立国际石油政治经济新秩序中,充当游戏规则的制定者、修改者和执行者,从而成为世界石油市场的受益者和维护者。 5、施展能源外交,塑造国际能源战略的和平环境 能源安全是国家间政治、经济和外交的博弈,应当有法律保护和政策支持。石油企业跨国经营兼有资源开发、贸易期货、跨国收购、资本融资等多项经营内容,作为战略物质的石油常常与国家利益、民族主义、地缘政治等复杂因素联系起来,政治风险最为集中和突出。中国能源国际战略不但要经受资源国的控制和进口国的竞争,也要面临地缘政治的冲击和第三国的干预,往往会突破东道国政府与跨国公司双方博弈的边界传统,扩大到错综复杂的大国博弈与国际竞争中。中国在海外的石油资源产地大多分布在政治、经济不稳定的地区。中国目前还缺乏控制国际海上通道或开辟水上要道的海空军事力量,也不具备采取远距离军事干涉行动保护国际能源供应安全的能力。 对正在崛起的中国而言,能源安全成为国家安全的重要软肋。中国必须依托大国外交、经济合作和一定优势的海权,在全球范围参与石油竞争,确保在海外石油市场份额及其石油运输的安全。除了在中东-北非、中亚-俄罗斯和我国南海等石油资源富饶地区参与竞争外,还要参与西非、拉美、东南亚和大洋洲等地的石油资源的开发与合作,寻求广泛的海外油气资源来源,以拓宽中国能源安全的国际空间。在国际能源博弈日益激烈的今天,各国都加强了对本国能源资源和能源企业的控制力和影响力,能源行业的跨国并购往往因为政治因素的干扰无疾而终。近年来,“中国石油威胁论”有所抬头,中国公平合理参与全球油气资源的竞争受到少数大国的误解,美、俄、日等国在国际石油市场上挤压中国石油企业的海外拓展空间。 中国的油气公司在伊朗、苏丹等中东和北非地区产油国上游的投资,受到了战略及外交政策上与之为敌的美国的政治干扰。如何从中国整体外交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处理国际油气开发领域中的地缘政治因素是中国获取境外石油的挑战。美国学者塞缪尔·亨廷顿在其引起全球极大关注和持续争论的《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中提出一个假设,即在2010年中国和越南在南中国海为石油发生战争,美国为了自身利益与中国交战。甚至有学者指出中美两国必然的能源冲突。中国为实现石油安全目标而采取的“走出去”和“多元化”国际能源战略,在亚太地区遇到的最强的竞争对手主要是美国、日本、印度和韩国等,特别是与美、日的油气战略竞争尤为激烈。对此,必须给予高度警觉和重视,并通过政治和外交手段,为中国石油安全的“走出去”战略的实施创造有利的国际环境。 6、倡导多边主义,参与完善国际能源安全机制 美国著名国际政治经济学家罗伯特·基欧汉指出:“所谓多边主义,指的是多个国家组成的集团内部,通过某些制度安排,协调各国政策的一种实践。”多边主义有各种形式,如参与各种重要的国际机制,地区间的对话与合作、以及地区内部的一体化等。能源安全作为一个全球性问题,不同形式的协调与合作成为大势所趋,维护能源安全的多边主义使得国际机制的建立成为一种必然。在全球能源市场高度一体化的今天,“在相互依赖的情势下,理性的、以自身利益为趋向的行为者将会把国际机制视为增加它们达成互利协议能力的途径。” 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在海外能源竞争应该避免发生国际冲突,要与各国在能源领域共同合作或实现竞争下的合作,这样的合作乃是各方实现能源安全过程中“多赢”良策。中国已经成功成为国际经济链条中不可轻易取代的一环,加深这种中外相互依赖只会有利于中国的长足发展。中国政府提出了以互信、互利、平等、协作为核心的新安全观,其宗旨是超越差异和分歧,通过对话增进互信,通过谈判解决争端,通过合作促进安全。能源进口国与能源出口国之间,能源进口国之间以及能源出口国之间,都存在维护能源贸易顺畅、稳定、合理的共同利益,需要进行相互协调与对话,合作成为彼此安全利益最大化的最优选择。国际社会正处于转型时期,主要矛盾往往围绕对国际秩序发展有重要影响的国际规范展开,通过国际机制、国际组织建立国际秩序应视为一种可行的途径。在全球层面上中国应以完善全球性国际制度的基本规则为着眼点,积极主动的倡议或主导国际机制的、修改、完善和新机制的制定,提高议程创设能力,成为全球规则的参与者和主要制定者,以机制建设促进国际秩序的建设,进一步融入国际能源市场体系,成为国际社会复责任的、建设性的、可预期的积极建设者。 在区域层面上进一步体现有所作为的积极态势,加强地缘政治经济的塑造能力,着眼于构建区域全面合作的法律制度框架。毕竟,国家间能源竞争、对立和冲突只能通过协调和相互合作来解决,倡导平等、合作,强调分享、共赢,在建设性的互动过程中逐步探索和确立世界能源秩序的新规则。通过多边国际合作,可以建立合理的能源定价机制,制定有助于协调发展的法律和制度框架,为能源的可持续发展制定国家行动纲领以及提供关键性新技术的示范等。作为正在兴起的国际石油消费大国,中国应充分利用目前已形成的国际石油利益格局,开展能源外交,积极参与多种形式的世界和地区性的能源合作组织,进一步加强与世界石油生产国和消费国政府、国际能源组织和跨国石油公司间的交流与合作,建立稳定的协作关系和利益纽带。
A type of bond fund that invests only in fixed-income instruments with very short-term maturities. An ultra-short bond fund will ideally invest in instruments with maturities around one year. This investing strategy tends to offer higher yields than money market instruments, with less price fluctuations than a typical short-term fund. |||Ultra-short bond funds offer investors greater protection against interest rate risk than longer term bond investments. Since these funds have very low durations, increases in the rate of interest will affect their value less than a medium or long-term bond fund.While this strategy offers more protection against rising interest rates, they usually carry more risk than most money market instruments. While certificates of deposits follow regulated investment guidelines, an ultra-short bond fund has no more regulation than a standard fixed-income fund.
财务杠杆效应 财务杠杆效应英文名称: Financial leverage effect 财务杠杆效应的含义:财务中的杠杆效应是指由于固定费用的存在而导致的,当某一财务变量以较小幅度变动时,另一相关变量会以较大幅度变动的现象。 财务杠杆效应包含着以下三种形式: 三种方式为:经营杠杆、财务杠杆和复合杠杆。 经营杠杆 (一)经营杠杆的含义 经营杠杆是指由于固定成本的存在而导致息税前利润变动大于产销业务量变动的杠杆效应。 (二)经营杠杆的计量 对经营杠杆的计量最常用的指标是经营杠杆系数或经营杠杆度。经营杠杆系数,是指息税前利润变动率相当于产销业务量变动率的倍数。 计算公式为: 经营杠杆系数=息税前利润变动率/产销业务量变动率 经营杠杆系数的简化公式为: 报告期经营杠杆系数=基期边际贡献/基期息税前利润 (三)经营杠杆与经营风险的关系 经营杠杆系数、固定成本和经营风险三者呈同方向变化,即在其他因素一定的情况下,固定成本越高,经营杠杆系数越大,企业经营风险也就越大。其关系可表示为: 经营杠杆系数=基期边际贡献/(边际贡献-基期固定成本) 财务杠杆 (一)财务杠杆的概念 财务杠杆是指由于债务的存在而导致普通股每股利润变动大于息税前利润变动的杠杆效应。 (二)财务杠杆的计量 对财务杠杆计量的主要指标是财务杠杆系数。财务杠杆系数是指普通股每股利润的变动率相当于息税前利润变动率的倍数。 计算公式为: 财务杠杆系数=普通股每股利润变动率/息税前利润变动率 =基期息税前利润/(基期息税前利润-基期利息) 对于同时存在银行借款、融资租赁,且发行优先股的企业来说,可以按以下公式计算财务杠杆系数: 财务杠杆系数=息税前利润/[息税前利润-利息-融资租赁积金-(优先股股利/1-所得税税率)] (三)财务杠杆与财务风险的关系 财务风险是指企业为取得财务杠杆利益而利用负债资金时,增加了破产机会或普通股每股利润大幅度变动的机会所带来的风险。财务杠杆会加大财务风险,企业举债比重越大,财务杠杆效应越强,财务风险越大。财务杠杆与财务风险的关系可通过计算分析不同资金结构下普通股每股利润及其标准离差和标准离差率来进行测试。 复合杠杆 (一)复合杠杆的概念 复合杠杆是指由于固定生产经营成本和固定财务费用的存在而导致的普通股每股利润变动大于产销业务量变动的杠杆效应。 (二)复合杠杆的计量 对复合杠杆计量的主要指标是复合杠杆系数或复合杠杆度。复合杠杆系数是指普通股每股利润变动率相当于业务量变动率的倍数。 其计算公式为: 复合杠杆系数=普通股每股利润变动率/产销业务量变动率 或:复合杠杆系数=经营杠杆系数×财务杠杆系数 (三)复合杠杆与企业风险的关系 由于复合杠杆作用使普通股每股利润大幅度波动而造成的风险,称为复合风险。复合风险直接反映企业的整体风险。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复合杠杆系数越大,复合风险越大;复合杠杆系数越小,复合风险越小。通过计算分析复合杠杆系数及普通股每股利润的标准离差和标准离差率可以揭示复合杠杆同复合风险的内在联系。
保值公债正文 一种对本金实行价格变动贴补的政府国内债券。 中国为筹集资金加强重点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并考虑到物价上涨幅度较大的因素,1989年财政部根据国务院决定首次以保值为条件发行保值公债,实际发行额为125亿元。该公债采取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分配任务,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各专业银行和财政、邮政等部门多渠道办理推销的发行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还本付息。保值公债偿还期为三年,发行条件是:年利率随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三年定期储蓄存款利率浮动,加保值贴补率,外加一个百分点。如果银行储蓄存款利率上调,则债券利率亦在相应的时限随之上调,如果银行储蓄存款利率下调,债券利率维持发行时期的银行储蓄存款利率不变。一方面,由于对本金实行保值,并外加一个百分点,使债券购买者的投资可避免因通货膨胀而遭受贬值的损失,获得较高的利息收入;另一方面,也可以克服固定利率债券在发行时遇有通货膨胀而被迫大幅度提高发行利率的问题,为政府在未来通货稳定时期降低偿债负担提供了可选择的机会。 外国也有这种附加保值条件的债券,如1981年英国发行的“随物价指数滑动国债券”。这种国债的票面利率较低,但本金和利息的支付金随零售物价指数变动。当初,英国政府曾限定少数几种基金购买这种国债,1982年以后取消了这一限制。后来英国的长期国债几乎都是以这种方式发行的。另外,英国政府还对向公民发行的储蓄债券实行物价变动补贴的办法,为公民提供了财产保值的重要手段。配图相关连接
什么是变更再贴现率 变更再贴现率是中央银行执行货币政策的重要手段。中央银行实施变更贴现率手段也是逆风经济风向的。当经济萧条时,中央银行降低再贴现率,以吸引商业银行将手中持有的债券向中央银行贴现,从而增加商业准备金,以鼓励商业银行发放贷款,刺激消费和投资;当经济过热时,中央银行为了控制货币数量和商业银行的放款规模,提高再贴现率,增加商业银行的贴现成本,从而减少商业银行的贷款数量。变更再贴现率是一个小作品。你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什么是国债市场化 国债市场化是指按照市场规则建设国债市场,实现国债的发行和交易由计划向市场的转变,它对金融市场以及我国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完善都具有重要意义。 国债市场化,其实质就是在国债运作中引入市场机制。">编辑]国债市场化建设的意义及作用 1.国债市场化建设有利于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 利率市场化是指金融结构在货币市场经营融资的利率水平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它包括利率决定、利率传导、利率结构、利率期限和利率管理的市场化。央行现存的有效措施是利用公开市场操作业务来控制货币供应量。但公开市场操作业务的必要基础是要一个总盘量大、流通性好的国债市场。再进一步分析,在利率市场化后的利率体系中,需要有一种基准利率,它能真实反映资金成本,避免资金的错误配置。基准利率是其他金融产品的定价基础。西方国家国债利率就是基准利率,国债利率是制定其它金融产品价格的基础,国际金融市场上许多金融产品的价格是美国国债利率加上一个息差来决定的,国债几乎是任何投资组合里不可缺少的产品。当期国债发行投标利率是参照当时国债市场上其他国债的利率,而我国则需要参照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这导致我国国债发行利率居高不下。 随着我国这几年国债市场化建设的加快,选择国债利率作为市场化利率中的基准利率有了一定的基础:一是国债已经成为我国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衔接点,进入二级市场的国债是跨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金融商品,选择国债二级市场的价格即国债收益率为基准利率,具有基础性特征。二是我国国债发行规模扩大及发行方式市场化,使国债在质和量上都有突破,这不仅促进了国债发行利率的市场化,也为国债二级市场收益率的定价提供了很好的参考。三是国债二级市场上形成的收益率可以说完全是市场自身作用的结果,能比较客观地反映市场上利率的基本走势。四是市场开始以国债收益率为参考价格。在国债发行中投标者在投标时充分考虑二级市场的收益率状况,二级市场收益率已不自觉地起到了基准利率的作用。五是银行间债券市场发展不仅推动金融机构问国债现券交易的快速发展和市场利率的自由化,也为利率市场化提供了运作平台,促进了利率传导机制的改革。六是公开市场业务已成为我国中央银行重要的货币政策工具,通过公开市场业务调控市场利率有了现实基础。因此,促进国债二级市场的发展,提高国债流动性,对于利率市场化改革具有重要的意义。 2.国债市场化建设有利于拓展国债作为货币政策工具的功能。 世界各国国债市场的演进史表明,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债是一国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结合点,随着经济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拓展国债的货币政策工具的功能,从实际出发克服存在的问题以提高国债的流动性,无论对于提高我国金融市场效率还是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国债的利率通常是货币市场最敏感的指数,间接地对市场利率发生影响;其次,在中央银行通过卖出或买进国债,调节货币供应量,以达到一定的政策目标;再次,国债以公开投标方式发行,其价格足以反映市场短期资金供求状况,从中可以窥见市场短期利率变动的趋势,有助于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决定。">编辑]国债市场化建设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国债市场规模偏小。 发达国家国债占GDP比重在50% 以上乃至超过100% ,我国国债占GDP比重原来在10% 以下,近年来方提高到15%左右。发达国家的证券市场中,国债市场远大于股票市场,美国每天国债市场交易规模是股票交易规模的7倍左右,日本达到几十倍,我国股票市场和国债市场的发育程度不高,尤其是国债市场的发展滞后于股票市场,这样一个规模小、发育度低的国债市场难以承担起货币政策工具的功能。 2.国债结构不合理。 首先,我国发行的国债品种结构较为单一,种类少,与其他国家相比,差距较大。有关资料表明,澳大利亚国债品种达31种,加拿大为20种,英国为17种,瑞士为8种,而我国目前为止可以上市流通的国债只有5种左右。结构单一的状况,十分不利于适应投资者不同类型的投资要求,也制约我国国债市场的发展。其次,我国国债的期限结构也不合理,自1981年恢复发行国债以来,已20多个年头,但国债期限大多以2至5年期的债券为主,1年期以内和6年期以上的国债所占比重均不到10%,而2至5年的中期国债则占80%以上,而且多数不能上市流通,这种单一的期限结构,容易由于适应性调节中弹性余地狭窄而导致偿还债务的高峰,加大偿债风险。 3.国债发行方式市场化程度不高。 1991年,我国第一次实行国债承购包销方式。但是在利率没有实现市场化以前,承购包销中关于价格的谈判只是一种形式,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承购包销。1994年和1995年,我引入了国际通行的一级自营制度,然而,除了国有商业银行以外,其他一级自营商自有资金的规模都不大,随着国债的发行规模越来越大,对这些自营商的压力也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政府便往往对国债一级自营商实行承购包销的发行方式,通过各级机构,下达承购包销。1996年,我国国债采用无纸化方式进行招标发行。这种发行方式引入了竞争机制,提高了国债发行的市场化程度。但由于无纸化国债通过交易所买卖,投资者必须开立一级证券账户,因此给个人投资者带来了极大的不方便。 4.国债市场分割严重。 可流通的国债市场分割为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在不同市场之间债券不能自由转移,资金不能自由流动,投资者不能自由跨市场交易,从而降低了国债市场流动性。目前,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主体是商业银行,供给方资金充裕,而资金需求方主要是弥补金融机构头寸不足,需求弱于供给;商业银行不允许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交易所国债市场的主体是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资金供给方实力有限,而交易需求中相当一部分是弥补短期资金不足,获得新股申购资金,每当新股发行时资金需求大于资金供给。两个市场的分隔,一方面是降低了流动性,不利于资金运用效率的提高;另一方面也不利于形成以国债收益率为基准利率的市场利率体系。 5.国债二级市场流动不强。 国债在二级市场的流动性反映着市场的活跃程度,衡量二级市场流动性的标准,主要是市场的交易量,交易量越大,表明市场越活跃。当前我国发行的国债中,多数品种不能上市流通,沪深两地国债市场可流通的国债存量规模不到1000亿元。此外,我国国债场外市场发展滞后,国债场外市场是国债市场的一个重要层次。从发达国家的情况来看,国债交易的绝大部分是在场外市场实现的。例如,美国国债生产是世界上最大的国债市场,其二级市场交易量的99%是通过场外市场实现的。而我国国债的二级交易市场基本限于证券交易所中,其中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国债二级市场交易中居主导地位,占上市流通量的90% 以上。当前,国债场外市场的交易量微不足道。 6.国债参与者定位偏低。 在国债市场较发达的国家,国债持有者通常以专业机构、政府部门为主,个人持有国债的比例较低。美国个人持有国债的比例仅为10%左右,日本也不超过30%。而目前我国国债的持有者中,个人投资者的比例大约在6o%以上。长期以来,我国中央银行不持有国债,专业银行很少承购国债,国外投资者基本不允许购买国债。这种极为单一的国债持有者结构,在相当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国债市场的发展。在这种持有者格局下,规模庞大、实力雄厚的外资一旦准备积极进人,很可能造成我国国债市场动荡不安,进而很可能使我国政府不得不采取措施,严格限制外资对我国国债市场的介入。 7.公开市场业务调控力度薄弱。 近年来,我国已经利用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对宏观经济进行调控,中央银行通过在公开市场上买进卖出国债,不但可以调节货币供应量,还可以影响市场利率的变化和整个金融市场的变化以及总需求状况。但由于我国国债品种单一,流通盘子较小,中央银行的公开市场业务操作还受到很大限制。特别是场外交易发展滞后,严重制约着公开市场业务的进行。这是因为中央银行开展公开市场业务操作时,吞吐国债的数量相当大,仅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撮合成交不现实,而场外市场是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途径。">编辑]推进国债市场化建设的对策 1.保持国债增发幅度,扩大国债市场规模。 国债市场在货币市场中功能位置与作用大小,与它的规模紧密联系。规模较小的在各类金融资产中所占比重较低的国债市场,它的金融功能作用必然是有限的。有了一定规模的国债存量,国债流通的活跃才有基础,债券市场才能在货币市场占有一定地位。 从今后发展趋势看,国债市场规模大小取决于两个因素:其一,我国政府仍将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支持经济持续增长。鉴于我国目前经济运行中尚未形成正常的储蓄向投资转化的机制,储蓄投资转化的差额,仍需要通过国债形式消化,以免因此而导致经济增长下降,增发国债有资金来源又有资金需求,增发的合理性大于不增发的合理性。其二,当债务预算体制采取国债还本付息全部通过下一年发行新债给予解决的时候,会形成国债的自动增长机制,即每年的债息支出使得国债按复利增长轨迹不断增加。当债券利息改为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支付之后,这种按复利自动增长机制消失,国债规模必须通过增发方能扩大。 2.扩大市场交易主体,增加国债交易供给。 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不能互补形成统一市场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交易主体的分割。为了改变这种状况,需要扩大市场交易主体。近年来,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主体在种类上比原先丰富了许多,包括国内各类商业银行及其分行、农村信用联社、保险公司、证券投资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外资金融机构等。交易主体趋同的不合理状况已经得到较大程度的改善。相当一部分非银行金融机构特别是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进入了银行间债券市场,不仅扩大了市场规模,而且通过市场交易主体多元化,缓解了市场资金供求不协调的矛盾,推动了市场发展和交易活跃,同时也意味着两个市场决然割裂局面被改变。因而,有必要借鉴国外经验,进一步放开市场准人条件,有计划、有步骤地吸收不同类型的机构包括房改基金、养老基金、医疗保险基金等机构进人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 3.调整国债品种结构,创造国债品种多元化。 不同的国债投资者对于国债期限的要求是不一样的,商业银行愿意多持短期国债,以满足流动性需要;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喜欢较长期的国债;个人投资者则偏爱中期国债。因而政府发行国债要合理安排它的品种期限结构,如果国债的期限结构不能满足投资者的需要,投资者就会要求额外的收益补偿,从而增加国债的发行成本。实际上发行短期国债一举三得,首先可以活跃国债流通市场,增加国债的流动性,拓展国债的金融工具功能;其次可以降低国债的发行成本,一般来说,短期国债的利率总是低于长期国债的利率,由短期滚动成长期,利率成本会随之下降;其三,国库资金收支在月度间是不均衡的,一般是上半年收大于支,下半年支大于收,有了短期债券,便于按照预计的临时资金短缺,有计划地做月度间的调度安排,在国库资金较紧月份发些短期国债并在国库资金宽裕月份归还,从而避免国库沉淀资金过多而造成的资金使用浪费,实现国债发行与国库资金的协调配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4.加强二级市场建设,提升市场流动性。 (1)积极建立做市商制度,引入同业经纪人。做市商制度已被国际债券市场证明是提高市场流动性,尤其是促进现货交易的有效手段。近一两年来,我国已有少数商业银行尝试在市场上进行双边报价,积累了一些经验。规范与完善这项制度应当成为主管部门在市场建设方面的重要工作之一。为了促进大宗交易和适应部分市场参与者希望在交易达成前不暴露身份的商业经营要求,应当参照国际运作规则引入同业经纪人制度。 (2)完善国债清算机制,尽快实现“券款对付”。较长时间以来,由于国家自动支付系统建设相对滞后,债券过户与资金清算一直未能同步进行,既增大了结算风险,也影响了市场运作的效率。进入wro后,且不论外资机构进入市场因结算条件不利可能会导致的风险,就连许多国内投资者也会因结算风险而裹足不前。因此,加紧支付系统的建设,并使债券结算系统与之相匹配,是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3)努力实现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债券市场的统一托管体系。目前,两个市场的债券是分别登记托管、分别结算。实现统一托管结算,可以实现两个市场逻辑上和运作中的统一,不仅有利于合理的市场价格的形成,恰当发挥两个市场各自的优势,减少因体制原因造成的投机现象,而且可以使市场参与者获得以一个账户同时参与两个市场的便利,有利于提高市场效率。 5.恢复国债期货交易,逐步引入国债衍生金融工具。 国债期货是一种高级形式的金融衍生金融工具,我国国债期货在1993-1995年试点期间,因“327”、“319”事件而暂停。应该承认,虽然国债期货具有明显的高投机性,但它在促进国债发行、活跃国债现货市场、提高投资者的金融意识等方面的作用不可忽视。随着国债发行规模的扩大,利率市场化进程中产生的利率浮动,孕育了国债期货重现江湖的土壤。当然,要恢复国债期货交易,必须完善服务,提高员工素质,健全法制,强化对经纪公司与交易所的监管,建立健全保证金制度、涨跌停板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扶植套期保值队伍,同时借鉴国际国债市场的经验与教训,并根据中国国情进行交易品种与交易方式的创新。 6.推进市场信息和法治建设,保障监管的可操作性。 (I)加快市场信息建设。提高市场信息集散与揭示的水平,是发展市场、规范市场、提高监管水平的需要。随着市场参与者、交易品种等方面的扩展与深化,市场信息需求正逐步增大,应当充分重视,采取措施,建设专业的国债信息系统及报价系统,培育专业信息服务商。 (2)加强国债的法制建设。要维护国债市场的公开、公正、公平、高效和统一,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国债的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必须立法先行。只有加强国债法制建设,才有利于发挥国债市场在大金融系统的功能,才有利于建立健康的国债运行机制。当前,应加紧制定《国债法》来明确国债的性质,控制国债的规模,理顺国债收入与国家预算的关系;制定《国家一级自营商管理办法》、《做市商管理办法》,来规范国债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的行为,以确立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制定《国债回购交易办法》,为回购市场定位;制定《国债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为国债投资基金的设立创造充分条件。">编辑]国债市场化建设的目标 国债市场化是指按照市场规则建设国债市场,实现国债的发行和交易由计划向市场的转变,它对金融市场以及我国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完善都具有重要意义。国债市场化建设的总目标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通过国债市场上资金充分有效的融通和流动,发挥市场机制在台理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二是政府通过国债市场有效地实施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宏观调控。国债市场化建设目标具体可以体现在以下功能要求上。 第一,方便市场参与者的交易。 国债市场的参与者有数千万个人和数万或十几万机构投者资,国债市场化建设的目标之一是要给市场参与者提供一个极其方便的以国债为工具的交易场所。市场参与者的目标通常有两个,一是投资国债资产获取收益,二是把国馈资产变现或利用国债资产融资,从而满足其收益性、流动性和风险性要求。国债市场建设要能方便人们交易,即当个人或机构有闲置资金时, 不论其资金数额大小, 闳置时间长短,都能方便地投资于国债; 当个人或机构需用资金时, 不论其所需用资金数额大小、时间长短,都能很方便地把国债变现或利用国债融通资金,投资者对风险和收益偏好程度也是不同的, 一部分市场投资者偏好高收益和高风险, 而多数投资者则有躲避风险的习惯,市场要能够提供多种品种和工具供选择与组合, 即国债市场充分起到给投资者提供获益和资金融通场所的作用。 第二,便于政府筹集资金和财政政策的实施。 财政部作为资金筹集方,希望能从国债市场上方便地发行债券,筹集资金。其一是保证国债发行成功, 以确保国家经济建设或弥补财政赤字的资金的筹集。如果国债市场不能保证发行任务的完成,筹集不到应有资金,则政府又会走到行政发行方式的老路上去。其二是要求提高发行效率,缩短发行时间,降低发行成本。如果国债市场筹资成本很高, 国家就会背上沉重的还本付息负担,这样国家就会撇开国债市场,另辟国债发行的途径。另外,政府发行国债也是执行财政政策、进行宏观词控的一个重要方面,国债发行规模的大小,品种的齐全,短、中、长期的构成,市场工具的多少.市场的广度和深度等都会对市场货币的流动性发生影响,从而对宏观经济发生作用,发达的国债市场能使国家财政政策对宏观经济产生有效的扩张和紧缩作用。 第三,便于商业银行资产流动性管理。 商业银行持有国债除满足其收益性要求之外,同时也是为了满足其资产流动性管理的需要 银行资产通常在法定存款准备金之外还保留一定数量的备付金t以保证满足客户随时支付和提现的需要。这部分备付金资产没有收益,或收益很低,银行通常按最低限度保留,但保留太少又会影响银行流动性管理。因此,银行希望有一种收益性较好、流动性很强、能够随时变现的资产作为二级准备金保留, 以备在备付金不足时随时变为备付金。由于银行贷款的流动性较差,不能随时满足变现的要求。国债一方面有较好的收益性和安全性,另一方面,如果国债市场发达,国债又具有良好的流动性,银行则可把国债作为二级准备金保留。当银行备付金过多时,可把一部分备付金转变为国债,当银行备付金不足时, 可把国债转变为备付金。银行对二级准备金的持有要求国债市场能够随时满足银行对国债和各付金相互转换的要求。 第四,便于央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 中央银行是一国最高金融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和执行国家的货币政策,调节货币供应量,以实现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公开市场业务是中央银行三大货币政策工具之一,其内容是通过买进或卖出国债以调节货币的供应量。央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的特点是灵活、精巧、规模好把握、易于改变方向,对社会经济的攫动较小,是央行三大政策工具中使用最频繁的一项工具。央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要求国债市场建设能够满足央行业务操作的需要。一方面, 商业银行应成为国债主要需求者之一,持有相当数量的国债储备,这样才能满足央行吞吐国债调节商业银行准备金比例,从而调节货币供应的目标。另一方面, 国债市场的发展应具有一定的广度、深度和弹性,确保央行货币政策通过国债市场的层层传导发挥其功能作用。参考文献↑ 1.0 1.1 1.2 莫凡.我国国债市场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云南民族学院学报.2002年5期↑ 王俊舫.国债市场化建设的目标和措施.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0年2期
A divergence between the price behavior of a position or a portfolio and the price behavior of a benchmark. This is often in the context of a hedge or mutual fund that did not work as effectively as intended, creating an unexpected profit or loss instead. Taobiz explains Tracking Error Tracking errors are reported as a "standard deviation percentage" difference. This measure reports the difference between the return an investor receives and that of the benchmark he or she was attempting to imit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