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岸康城 【项目基本信息】 物业类别 普通住宅 项目特色 建筑类别 多层、小高层 装修状况 毛坯 环线位置 所属商圈 物业地址 垫江县工农北路汽车北站对面 交通状况 位于垫江县工农北路汽车北站对面,项目距中心广场、新世纪百货步行5分钟,重庆百货5分钟,西门广场3分钟,目前经过项目的有1路和2路公交线路,交通十分方便。 开盘时间 2008-07-26 入住时间 2009-03 容 积 率 2.12 绿 化 率 38.30% 物 业 费 0.50元/平方米·月 物业公司 开 发 商 重庆鼎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预售许可证 暂无资料 售楼地址 垫江县工农北路汽车北站对面 起价 1786 均价 暂无资料 透视图透视图透视图透视图外景图 【项目介绍】 ★项目介绍水岸康城项目位于垫江县城北,工农北路汽车北站对面,项目是以城市稀缺的品质滨水生活为主题,充分将“滨水”元素融入到项目中进行精心打造的亲水型高尚生态社区,整个社区为封闭式的纯住宅业态。项目总占地面积56亩,规划总建筑面积85000㎡左右,容积率约2.12,绿化率超过38%,整个社区由4栋高层、21栋多层建筑组成,目前一期为2栋小高层和8栋多层组成,共342套,户型为62—144平方米的一室一厅、两室两厅、三室两厅和四室两厅。建筑风格简洁、俊朗,现代感、时尚感强,是低容积率、低密度、高绿化率的高档景观社区。社区内有80米的入口景观长廊、500米的滨水景观动步公园、羽毛球场、绿色草坪、景观水池和多功能会所等休闲娱乐设施,并设有摄像监控、背景音乐、消防系统、可视对讲、周界红外监控等智能化安防设施。项目南面:垫江县人民医院、县教委幼儿园。北面:工农北路商业街、北门商业带和垫江十中,离垫江中学4公里。西面:北门农贸市场、西门广场、桂溪小学、汽车北站、太极宾馆和移动、联通公司等。东面:桂溪镇政府、垫江县检察院、虹桥宾馆和汽车东站。项目距中心广场、新世纪百货步行5分钟,重百8分钟,西门广场3分钟,目前经过项目的有1路和2路公交线路,交通十分方便。★交通状况项目距中心广场、新世纪百货步行5分钟,重百8分钟,西门广场3分钟,目前经过项目的有1路和2路公交线路,交通十分方便。★周边配套重庆百货、新世纪百货、县人民医院、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学校、宾馆、酒楼等,周边交通便利、生活配套十分完善。★相关信息占地面积:约56亩总建筑面积:约85000平方米总户数:约700户容积率约2.12绿化率超过38.3%开发商:重庆鼎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筑设计:河北建筑科技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环境景观设计:香港仁浩机构售楼电话:8565400085654111售楼地址:垫江县工农北路汽车北站对面 【周边配套】 重庆百货、新世纪百货、县人民医院、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学校、宾馆、酒楼等,周边交通便利、生活配套十分完善。 【交通状况】 位于垫江县工农北路汽车北站对面,项目距中心广场、新世纪百货步行5分钟,重庆百货5分钟,西门广场3分钟,目前经过项目的有1路和2路公交线路,交通十分方便。 【楼层状况】 6+1层、12层、18层 【相关信息】 环线位置:无内外销:外销占地面积:3733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5000平方米总户数:约700物业管理附加信息:多层房0.3元/㎡、电梯房0.5元/㎡开发商:重庆鼎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理商:重庆卓创宏展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景观设计单位:香港仁浩机构
指在机率的实验里,只做一次试验者,是为简单事件.通常要使用加法定理,分为互斥事件与非互斥事件.
股息红利收入,是指股份制企业中属于国有股份部分的分配收益。这部分股息红利是市场经济体制下国有资产收益的主要形式。国家是国有股的出资人,凭借其所有者权益从国家投资企业获得股息收入,根据企业的效益获得红利收入。国家通过取得股息红利,一方面可以增加财政收入,另一方面可以监督国有资产运行,维护国有资产的合法权益。在目前我国证券市场还不够完善,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还不规范,国有股还不能上市流通的条件下,维护国有股在分配股息、红利等方面的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简介 以往绝大多数的地方政府将第三者责任险列为强制保险险种,不买这个保险,机动车便上不了 牌也不能年检。在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出台后,第三者责任险已成为非强制性的保险。 因为交强险在对第三者的财产损失和医疗费用部分赔偿较低,可考虑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作为交强险的补充。第三者责任险事故责任限额介绍 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限额是保险人计算保险费的依据,同时也是保险人承担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赔偿金额的最高限额。 1)每次事故的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按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不超过1000万元的档次协商确定。第三者责任险的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限额应根据不同车辆种类选择确定。确定方式如下:第三者责任险(1)在不同区域内,摩托车、拖拉机的最高赔偿限额分4个档次:2万元、5万元、10万元和20万元;摩托车、拖拉机的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因不同区域其选择原则是不同的,与《汽车保险费率规章》有关摩托车、拖拉机定额保单销售区域的划分相一致。即广东、福建、浙江、江苏4省,直辖市(北京、上海、天津、重庆),计划单列市(深圳、厦门、宁波、青岛、大连),各省省会城市,各自治区首府城市属于A类,最低选择5万元,其他区域属于B类,最低选择2万元。? (2)除摩托车、拖拉机外的其他汽车第三者责任险的最高赔偿限额分为6个档次: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且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例如,6座以下客车分为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及100万元以上不超过1000万元等档次,供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自行协商选择确定。? 2)主车与挂车连接时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在主车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发生保险事故时,挂车引起的赔偿责任视同主车引起的赔偿责任。保险人对挂车赔偿责任与主车赔偿责任所负赔偿金额之和,以主车赔偿限额为限。?注意 挂车投保后与主车视为一体,是指主车和挂车都必须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而且是主车拖带挂车。无论赔偿责任是否是由挂车引起的,均视同是由主车引起的,保险人第三者责任险的总赔偿责任以主车赔偿限额为限。主车、挂车在不同保险公司投保的,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向承保主车的保险公司索赔,还应提供主车、挂车各自的保险单。两家保险公司按照所收取的保险单上载明的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比例分摊赔偿。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合同总 则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机动车辆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第三者责任险地区)行驶的汽车、电车及约定的其他车辆。 第三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保险车辆下的受害者。保险责任 第四条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第五条 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第四条所列原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赔偿的数额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责任免除 第六条 保险车辆造成下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 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二) 本车驾驶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三) 本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第七条 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对第三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 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 (二) 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 (三) 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第三者责任险(四) 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 (五) 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六) 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无驾驶证或驾驶车辆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 3、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驾驶营业性客车的驾驶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 (七) 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员使用保险车辆; (八) 保险车辆不具备有效行驶证件; (九) 保险车辆拖带未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车辆(含挂车)或被未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其他车辆拖带。 第八条 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 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中断的损失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二) 精神损害赔偿; (三) 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 (四) 第三者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 (五) 保险车辆被盗窃、抢劫、抢夺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六) 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责任限额 第十条 每次事故的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按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不超过1000万元的档次协商确定。 第十一条 主车与挂车连接时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在主车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第三者责任险与车辆人身意外保险的区别 对比项目第三者责任险人身意外险保障对象指定座位上的人员,为不确定的人。一般为确定的人事故范围使用车辆时,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所有意外伤害事故赔偿范围属于车主需要负担的丧葬费、伤亡赔偿、医疗费和误工费等项目。身故、残疾和医疗费用,部分还包括紧急救援和费用垫付等增值服务。价格水平司机座位每万元约40元左右,其它座位每万元约25元左右。每万元约10元左右适合状况车辆经常由不同人员驾驶或搭载不同人员车辆主要由固定几个家庭成员使用 说明:第三者责任保险属于责任险范畴,属于广义的财产保险类别,保的是被保险人对他人(第三者)的民事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因过错或过失对他人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依法或依惯例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是才给予赔偿,无责任无赔偿,赔偿金额由被保险人实际支付的赔偿金额决定且受赔偿限额限制;而人身意外险属于意外保险范畴,属于广义的人身保险类别,保的是被保险人自己所受到的意外伤害(不管是由别人的责任引起还是自己的责任引起),赔偿金额由受伤害程度决定且受保险金额限制。这是最大且最主要的区别。《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相关规定 第六十五条 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第三者责任险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保险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保险人不负责处理。 (1)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这里有两层含义:一是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指持有驾驶执照的被保险人本人、配偶及他们的直系亲属或被保险人的雇员,或驾驶人使用保险车辆在执行被保险人委派的工作期间、或被保险人与使用保险车辆的驾驶人具有营业性的租赁关系。二是合格,指上述驾驶人必须持有有效驾驶执照,并且所驾车辆与驾驶执照规定的准驾车型相符。只有“允许"和“合格"两个条件同时具备的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时,保险人才予以赔偿。保险车辆被人私自开走,或未经车主、保险车辆所属单位主管负责人同意,驾驶人私自许诺的人开车,均不能视为“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开车,此类情况发生肇事,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2)意外事故:指不是行为人出于故意,而是行为人不可预见的以及不可抗拒的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车辆使用中发生的意外事故分为: ①道路交通事故:凡在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属于道路交通事故,即保险车辆在公路、城市街道、胡同(里巷)、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发生的意外事故。道路即《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所规定的“公路、城市街道和胡同(里巷),以及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等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 ②非道路事故:保险车辆在铁路道口、渡口、机关大院、农村场院、乡间小道等处发生的意外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一般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但对保险车辆在非道路地点发生的非道路事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一般不予受理。这时可请出险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研究处理,但应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规定计算保险赔款金额。事故双方或保险双方当事人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出险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有严重分歧的案件,可提交法院处理解决。 (3)第三者:在保险合同中,保险人是第一方,也叫第一者;被保险人或使用保险车辆的致害人是第二方,也叫第二者;除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外的,因保险车辆的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下的人员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在车下的受害人是第三方,也叫第三者。同一被保险人的车辆之间发生意外 第三者责任险事故,相对方均不构成第三者。?(4)人身伤亡:指人的身体受伤害或人的生命终止。? (5)财产的直接损毁:指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直接造成事故现场他人现有财产的实际损毁。? (6)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指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被保险人(或驾驶人)承担的事故责任所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 (7)保险人负责赔偿:指保险人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补偿。保险合同的规定指基本险条款、附加险条款、特别约定、保险单、保险批单等所载的有关规定,第三者责任险按规定的范围、项目、标准进行赔偿。另外,保险人并不是无条件地完全承担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而是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无论是道路交通事故还是非道路事故,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均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标准作为计算保险赔款的基础,在此基础上,根据保险合同所载的有关规定计算保险赔款,在理赔时还应剔除合同中规定的免赔部分。? (8)善后工作:是指民事赔偿责任以外对事故进行妥善料理的有关事项。如保险车辆对他人造成伤害所涉及的抢救、医疗、调解、诉讼等具体事宜。? 2. 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赔偿的数额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责任免除 1)保险车辆造成下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1)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所有或代管的财产:包括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自有的财产,或与他人共有财产的自有部分,或代替他人保管的财产。 对于有些规模较大的投保单位,“自有的财产"可以掌握在其所属各自独立核算单位的财产范围内。例如,某运输公司下属甲、乙两个车队各自独立核算,由运输公司统一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后,甲队车辆撞坏甲队的财产,保险人不予负责,甲队车辆撞坏乙队的财产,保险人可予以负责。 第三者责任险在财产损失赔偿上掌握的原则是:保险人付给受害方的赔款最终不能落到被保险人手中,但碰撞标的均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的可酌情处理。 如:甲、乙两车被保险人都是同一个单位,而且在财务核算上也是同一核算单位。两车均单独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甲、乙两车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保险人不予赔偿。 又如:甲、乙两车被保险人都是同一个单位,而且在财务核算上也是同一核算单位。甲车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乙车单保第三者责任险,两车碰撞。甲车损失10000元、乙车损失5 第三者责任险000元,甲车负主要责任(承担70%的责任)、乙车负次要责任(承担30%的责任)。赔偿方式是:保险人赔偿甲车的车辆损失险7000元,乙车的一切损失及应承担甲车的30%的经济责任一概不予赔偿。(2)本车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私有车辆、个人承包车辆的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具体有以下4种情况:? ①私有、个人承包车辆的被保险人家庭成员,可根据独立经济的户口划分区别。?例如:父母、兄弟多人,各自另立户口分居,家庭成员指每户中的成员,而不能单纯按是否直系亲属来划分。夫妻分居两地,虽有两个户口,因两者经济上并不独立,实际上是合一的,所以只能视为一个户口。 本条应遵循一个原则:肇事者本身不能获得赔偿,即保险人付给受害方的赔款,最终不能落到被保险人手中。 ②私有、个人承包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所有或代管的财产。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自有的财产,或与他人共有财产的自有部分,或他们代替他人保管的财产。 ③私有车辆:车辆所有权属于私人的车辆。如个人和私营企业等的车辆。 ④个人承包车辆:以个人名义承包单位、他人的车辆。 (3)本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指意外事故发生的瞬间,在本保险车辆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包括此时在车上的驾驶人。这里包括车辆行驶中或车辆未停稳时非正常下车的人员,以及吊车正在吊装的财产。 2)保险车辆拖带未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车辆(含挂车)或被未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其他车辆拖带。 保险车辆拖带车辆(含挂车)或其他拖带物,二者当中至少有一个未投保第三者责任险。无论是保险车辆拖带未保险车辆,还是未保险车辆拖带保险车辆,都属于保险车辆增加危险程度,超出了保险责任正常所承担的范围,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保险人不予赔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清障车拖带障碍车不在此列)。但拖带车辆和被拖带车辆均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的,发生车辆损失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应对车辆损失部分负赔偿责任。? 3)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被保险人或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信中断的损失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受损后,丧失行驶能力,从受损到修复这一期间,被保险人停止营业或不能继续运输等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营业停止、车辆停驶、生产或通讯中断和不能正常供电、供水、供气的损失以及由此而引起的其他人员、财产或利益的损失,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负责,保险人都不负责赔偿。 (2)精神损害赔偿:指因保险事故引起的、无论是否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任何有关精神损害的赔偿。赔偿处理免赔率的规定 根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按下列 第三者责任险免赔率免赔:(1)负全部责任的免赔率为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率为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率为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率为5%。 (2)违反安全装载规定的,增加免赔率10%。?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约定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核定赔偿金额。 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不属于保险人赔偿范围或超出保险人应赔偿金额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依据和赔偿标准: (1)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应当依据我国现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规定处理。? (2)根据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核定赔偿金额。? ①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负的赔偿金额超过责任限额时: 赔款=责任限额×(1-免赔率)? ②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负的赔偿金额低于责任限额时:? 赔款=应负赔偿金额×(1-免赔率)? (3)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指不符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规定,且事先未征得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擅自同意承担或支付的赔款。一次性赔偿原则 赔款金额经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协商确定后,对被保险人追加的索赔请求,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汽车第三者责任险应遵循一次性赔偿结案的原则,保险人对第三者责任险保险事故赔偿结案后,对被保险人追加受害人的任何赔偿费用不再负责。?保险的连续责任 被保险人获得赔偿后,保险合同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限届满。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为连续责任。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保险事故,保险人赔偿后,无论每次事故是否达到保险责任限额,在保险期限内,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仍然有效,直至保险期满。附加险 在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车上货物责任险、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 (一)保险责任? 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上人员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第三者责任险保险人负责赔偿。?投保了本保险的汽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上人员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以及被保险人为减少损失而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保护费用,保险人在保险单所载明的该保险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 (二)责任免除? (1)违章搭乘人员的人身伤亡。 (2)车上人员因疾病、分娩、自残、殴斗、自杀、犯罪行为造成的人身伤亡或在车下时遭受的人身伤亡。 由于以下原因引起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①凡由于违章搭乘直接导致事故发生,造成人员伤亡,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违章搭乘的人员:是指客货混载或超核定载客数载客等。? ②由于驾驶人的故意行为或本车上的人员因疾病、分娩、自残、殴斗、自杀、犯罪行为所致的人身伤亡,以及车上人员在车下时所受的人身伤亡。 (三)责任限额? 车上人员每人责任限额和投保座位数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投保座位数以保险车辆的核定载客数为限。? 保险事故发生时,如车上人员伤亡数多于投保座位数,保险人仅承担其中的投保座位数部分的赔偿责任。 核定载客数:指汽车行驶证所载明的载客数。 (四)赔偿处理 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约定赔偿,每人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险单载明的每人责任限额,赔偿人数以投保座位数为限。 (1)车上人员伤亡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为准,在此基础上根据保险单载明的每座赔偿限额及投保座位数计算赔偿金额。 (2)每次赔偿均实行相应的免赔率,免赔率及办法与基本险对免赔率的规定相同。车上货物责任险 (一)保险责任? 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所载货物遭受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二)责任免除?(1)哄抢、自然损耗、本身缺陷、短少、死亡、腐烂、变质造成的货物损失。 (2)违法、违章载运或因包装不善造成的损失。? 包括因包装、紧固不善,装载、遮盖不当造成的货物损失。? 违章载货:是指所载货物超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长度、宽度、高度等。 (3)车上人员携带的私人物品。? (三)责任限额? 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 (四)赔偿处理?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提供运单、起运地货物价格证明等相关单据。保险人在责任限额内按起运地价格计算赔偿。每次赔偿实行20%的免赔率。? 承运的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起运地价格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无过失责任险 (一)保险责任? 保险车辆与非汽车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的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保险车辆方无过失,且被保险人拒绝赔偿未果,对被保险人已经支付给对方而无法追回的费用,保险人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出险当地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标准,在责任限额内计算赔偿。每次赔偿实行20%的免赔率。 (二)责任限额? 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5万元以内协商确定。 无过失责任险可从以下几方面来理解: (1)投保了本附加险的汽车在使用过程中,与非汽车、行人发生意外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伤亡和财产直接损毁,保险车辆一方无过失,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于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10%的经济赔偿部分,在保险赔偿限额之内,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对于10%以上的经济赔偿部分,如被保险人拒绝赔偿未果,且已经支付给对方而确实无法追回的,保险人亦在保险赔偿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承担的10%及10%以上的赔偿责任加免赔金额之和,最高不得超过赔偿限额。? (2)本附加险的赔偿限额应在被保险人所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限额以内的档次选择确定,最高不超过5万元。 (3)每次保险事故无论损失大小,赔偿均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 (4)《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1991年国务院令第89号发布)第七章第44条的有关规定: 汽车与非汽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死亡或者重伤,汽车一方无过错的,应当分担对方10%的经济损失。但按照10%计算,赔偿额超过交通事故发生地10个月平均生活费的,按10个月的平均生活费支付。 非汽车、行人一方故意造成自身伤害或者进入高速公路,造成损害的除外。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 (一)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所载货物从车上掉落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在保险单所载明的本保险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车载货物分为固体、液体和气体3种。本附加险所承担的保险责任,指投保了本保险的汽车在正常使用过程中,装载在保险车辆上的固体货物(对盛装液体和气体的容器视同固体货物对待),从保险车辆掉下,砸伤(亡)他人或砸毁他人的财产,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在保险单所载明的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 (二)责任免除 (1)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2)在装卸过程中货物掉落所造成的损失。 (3)车载货物掉落造成保险车辆及货物本身的损失。 (4)车上所载气体、液体泄漏所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毁。? (三)赔偿限额? 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由投保人投保时与保险人协商确定。 (四)赔偿处理? 本保险每次赔偿均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无论保险事故损失大小。保险知识普及 认清“第三者”理赔不犯愁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又俗称三者险,被很多车主归为商业车险的必保险种之一,可购买的普及却并不意味着理赔的顺利。在一些车险理赔案例中,不少车主因为对“第三者”的界定范围存在模糊认识,不仅妨碍了保险赔偿的顺利进行,有时甚至损害了车主的自身利益。因此,准确认识和判明哪些财产及人员属于“第三者”尤为重要。 焦点1:乘客下车算不算“第三者”? 2009年11月,上海车主陈先生驾车带着两位朋友刘某、赵某去外地办事。到达目的地的后,陈先生在刘某尚未完全下车时,便将车辆启动,使得正在下车的刘某跌落车外,造成重伤;而未关闭的车门又将另一位已下车朋友赵某带倒,造成其手臂骨折。 事故发生后,陈先生赶紧将伤者送往医院,并为此先后支付了近6万元的医疗费。交警部门现场勘查后认定,陈先生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承担所有医疗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由于马先生为自己的车辆投保了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两个险种,于是马先生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但保险公司经过研究认为,由于伤者与车主同为车上人员,所出的保险事故应当属于车上责任险的理赔范围,而不属于第三者责任险的理赔范围。但马先生并未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所以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对于保险公司的说法,陈先生无法接受,于是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受理后认定,赵某受伤属于三责险的理赔范围,保险公司应予理赔;而刘某受伤并不在三责险理赔范围内,其损失应由车主自行承担。 专家解疑: 在此案例中,出现了两个伤者,但却只有一个获得保险理赔。而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就是对两名伤者“第三者”身份的认定。对于赵某来说,虽然其在发生事故之前乘坐陈先生驾驶的车辆,但这并不影响其“第三者”的身份。当他在陈先生车上时,是属于车上人员;下车之后,就应当是“第三者”了,而不属于“本车人员”。因此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应当按照第三者责任险的条款给予赔付。然而伤者刘某属于“车辆行驶中或车辆未停稳时非正常下车的人员”,因此属于三责险理赔范畴之外。 提示:在机动车三责险中,原则上把肇事车辆看成“第二者”,这把被保险人、其雇佣的司机、其允许的驾驶人员,以及车上的人员财产、车辆行驶中或车辆未停稳时非正常下车的人员,吊车正在吊装的财产等都包括在内。除此之外的人和物才是“第三者”理赔的范围。 焦点2:紧急避险造成伤害能否理赔? 张先生在一路口转弯时车辆从车道左侧压过黄线超车,恰在此时,迎面驶来了一辆小轿车。眼看就要相撞,小轿车司机李某猛打方向避让张先生驾驶的车辆,结果导致自身车辆侧翻,车身严重受损,副驾驶位的乘客受伤。交警部门现场勘查后认定,张先生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经协商,张先生一次性赔付李某4万多元。 事故处理后,张先生以第三者责任损失为由向保险公司报案。但是保险公司在事故勘察认定后,以事故中双方车辆没有发生碰撞,第三者损失不属于直接损失以及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为由拒绝赔付,双方遂引起纠纷。后经法院审理,认定事故中“紧急避险”成立且未超出必要限度,因此保险公司应按照三责险相关条款予以理赔。 专家解疑: 对于因紧急避险问题而引发的第三者责任损失索赔,应首先了解“紧急避险”的定义。根据《刑法》第21条规定,“紧急避险”是指为了国家、公民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突发性行为。 在这个案例中,李某实施紧急避险行为是由于被保险人张先生在道路急弯处占据了一定的路面,在即将发生碰撞危险时不得已而采取的突发性行为。虽然两车并未直接碰撞,但如果李某不采取紧急避险则极可能造成车辆受损和人员伤亡的严重交通事故,李某的行为属紧急避险。根据《民法通则》第129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李某因紧急避险所造成的车倾人伤损失应由引起险情的张先生承担责任。在这次事故中,李某应视为“第三者”。在交警部门认定张先生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必须予以赔偿。 提示:法律并不以车辆是否碰撞来划分保险责任,保险合同中也未将紧急避险造成伤害列为免责范围。此外,车主并非只要进行紧急避险,就由肇事车辆全部承担事故责任。紧急避险的产生应具备三个条件:1、险情必须客观存在;2、为避险不得已采取突发性行为;3、紧急避险不能超过必要限度。要注意的是,在行驶中遇到险情,最好的办法就是按照交通法规,制动停驶,切不可加速避让,导致事故损失扩大。 Tips:第三者责任险4点事项应注意 按照各保险公司现行的车险条款规定,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是指车主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被保险人及其财产和保险车辆上所有人员与财产以外的他人、他物”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车主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并由保险公司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第三人经济赔偿。 “第三者”的范围:第三者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及其财产和保险车辆上所有人员与财产以外的他人、他物。所谓“所有人员”,即指车上的驾驶员、售票员、装卸工、乘客、搭客等,这些人不属于第三者,但下车后除驾驶员外,均可视为第三者。私人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属成员都不属于第三者。至于保险车辆上的财产,是指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所有或其代管的财产,这些财产均不属于第三者责任。 保险车辆要求: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车辆种类不受限制,也就是说各种机动车辆或专业用途车辆均可投保,但无照驾驶汽车除外。保险车辆的使用包括车辆行驶和停放的过程。 碰撞责任归属:保险车辆与未保险车辆相撞,致使未保险车辆上的司机、乘客伤亡或车上装载的货物损坏,应属第三者赔偿责任。如果相撞双方均属保险责任,那么双方的损失均按第三者责任险处理。保险车辆撞毁第三者的车辆或其它财产时,一般需经保险公司进行查勘、拍照、鉴定经济损失价值后,才可以处理。 赔偿限额:机动车辆保险的第三者责任一般不规定赔偿限额。通常在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保险公司按照出险地公安、交通部门的规定或赔偿裁决,经保险公司核定后确定赔偿金额。第三者责任险与交强险的区别 但交强险与商业三责险在赔偿原则、赔偿范围等方面存在着本质的区别。 1、商业三责险采取的是过错责任原则,即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担的事故责任来确定其赔偿责任。而交强险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均将在6万元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2、出于有效控制风险的考虑,商业三责险规定了较多的责任免除事项和免赔率(额)。而交强险的保险责任几乎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风险,且不设免赔率和免赔额,其保障范围远远大于商业三责险。 3、商业三责险是以盈利为目的,属于商业保险业务。而交强险不以盈利为目的,各公司从事交强险业务将实行与其他商业保险业务分开管理、单独核算,无论盈亏,均不参与公司的利益分配,公司实际上起了一个代办的角色。
一、功能定义 资产托管业务是接收客户委托,安全保管客户资产、行使监督职责,并提供投资管理相关服务的业务。 二、业务简介 1998年2月24日,经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核准,中国工商银行成为国内第一家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银行。八年来,中国工商银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和监管部门要求,以促进证券市场健康规范发展为目标,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为执业准则,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业务管理模式、健全的托管业务系统和强大的市场营销能力,切实维护资产委托人利益,为基金管理公司和众多资产管理机构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 (一)资产托管业务发展情况 截至2005年12月底,中国工商银行托管资产超过2000亿元,托管规模年均递增73%。托管证券投资基金54只,以资产总额计算,市场份额占比达到32.6%;托管瑞士信贷、大和证券、德累斯登银行3家QFII境内证券投资资产;托管中国人寿保险股份公司、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华泰财产保险公司和太平人寿保险公司保险资产及多家大型企业(集团)企业年金基金资产;托管多个资产证券化产品组合。 八年来,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市场份额一直保持领先地位,托管业务领域不断拓展,由最初单一的证券投资基金扩展到了社会保障、证券、信托、保险、QFII等多个领域,建立了十大类十四项产品的资产托管业务体系,并且与投资基金、资产管理业建立了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关系。 继2004年先后被《亚洲货币》和《环球托管》杂志评选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后,2005年,我行又分别被《环球托管》和《财资》杂志评选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我行托管业务得到国际托管业界的广泛赞誉。 2005年,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率先获SAS70内控审计国际认证,表明独立公正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 (二)组织结构及人员配备情况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是专职从事资产托管业务的职能部门,在上海和深圳设有托管分部。全行大多数分行具备开展委托资产托管业务的条件,其中,29个分行已获得经办委托资产托管业务的授权。资产托管部下设综合管理处、证券投资基金处、委托资产一处、委托资产二处、全球资产托管处、研究发展处、内部风险控制处、信息服务处、托管业务运作中心和交易监督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现有员工77人,其中75%以上员工具有三年以上基金从业经历,90%以上员工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基金从业资格,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均为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三)托管业务服务范围 中国工商银行能够并且非常愿意为优秀的资本市场参与者提供专业的咨询与服务。托管服务范围包括: 基本服务 1. 资产保管 2. 资金清算 3. 投资监督 4. 财务报告 5. 保存纪录 6. QFII业务 增值服务 按照托管运作流程,我行提供的托管增值服务包括交易前、交易中、交易后、其他共四大类二十多项具体服务内容。如需要我行提供托管增值服务,请与我行资产托管部相关部门联系。 三、解决方案 (一)托管业务合作程序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证券投资基金处、委托资产一处、委托资产二处和全球资产托管处是工商银行对外联系各类托管业务的窗口。基金管理公司各类资产的托管业务合作可以与证券投资基金处联系;保险公司各类资产的托管业务可以与委托资产二处联系;其他各类机构(如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和其他有托管需求的客户)欲与我行在企业年金、社保基金、信托计划等委托资产方面开展托管业务合作,可以与委托资产一处联系;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等客户的托管业务合作可以与全球资产托管处联系。 证券投资基金处、委托资产一处、委托资产二处和全球资产托管处了解客户需求后,会与客户就业务合作的有关事项进行交流,并安排相关业务部门和主管领导与客户见面。一旦合作项目确定,将指定客户经理负责与客户联络和提供咨询、方案设计等服务。同时,委托资产一处还承担对分行的部分管理职责。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托管业务运作中心承担具体办理托管业务的职能,具体处理证券投资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和其他委托类资产的资产账户管理、会计核算、资产估值、资金清算、投资交易监督等业务。 资产托管部交易监督处主要负责托管资产的运作监督。 资产托管部研究发展处负责牵头组织完成托管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工作,开发托管系统新功能。 资产托管部信息服务处主要负责客户信息、市场信息和政策信息的收集与整理,负责委托资产的投资分析等事宜。 资产托管部综合管理处负责托管产品和托管业务的信息披露、宣传推广和业务培训。 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处负责托管部业务风险控制和法律文件审核,并对相关业务处提供法律咨询支持,力求使各类法律文件更加规范和准确。在此基础上,工商银行法律事务部对所有的法律文件进行审核。 另外,针对不同业务合作项目,工商银行将分别成立不同项目工作小组开展工作,与客户在产品研究、技术实现、业务处理、营销策划、法规文件等方面的专业人员保持对口协商和交流。凡是业务所涉及到的技术保障部门、营销业务部门、托管部门、法律和内控部门都将参与到项目中来,共同保障项目计划的实施完成。
资产拍卖的概述 资产拍卖是指通过竞卖方式将资产公开出售。一般是专门从事拍卖业务的机构受委托人的委托,通过竞买人出价或应价竞争,将资产公开卖给出价最高的竞买人。资产拍卖是以公开竞价方式处置资产总额不多、困难较大的小型企业或大中型企业的闲置资产。 资产拍卖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转制的一种方式,主要适应于出售方是国有资产投资主体,出售方式是公开竞价。买方可以是当地法人、合伙人、自然人,也可是境外投资者。通过资产拍卖,企业可以将一些闲置的有形资产转化成货币资产,提高企业资产运作的灵活性。就社会而言,可以使这些资产重新发挥作用,从而提高整个社会资财的经济效用。就国有企业改革而言,通过对处于竞争性领域的国有资产的拍卖变现,实现国有经济的有效退出。 资产拍卖的分类与对象 按其拍卖对象不同可分为单项资产拍卖与企业整体资产拍卖。单项资产拍卖,是将企业整体资产中的部分资产委托专门的机构公开拍卖。它的对象主要是企业中的闲置资产。国家所有的房地产、土地使用权、矿藏开采权等拍卖,也属于单项资产拍卖的对象。整体资产拍卖,是将企业的整体资产进行公开拍卖,他的对象一般是资产总额不多、困难大的小企业的整体资产。 资产拍卖的形式 资产拍卖主要包含两种形式: 1.英格兰拍卖。亦称增价拍卖,它是指拍卖标的的竞价由低向高依次递增直到以最高价(达到或超过底价)击槌成交的一种拍卖。增价拍卖是最古老并一直占统治地位的一个拍卖种类,在我国的拍卖活动中较为广泛采用。 2.荷兰式拍卖。亦称减价拍卖,它是指拍卖标的的竞价由高到低依次递减直到第一个竞买人应价(达到或超过底价)时击槌成交的一种拍卖。
简介 美国财政部(United States - Department of The Treasury)成立于1789年。处理美国联邦的财政事务、征税、发行债券、偿付债务、监督通货发行,制定和建议有关经济、财政、税务及国库收入的政策,进行国际财务交易。财政部长在总统内阁官员中居第二位,也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复兴开发银行、美洲国家开发银行、亚洲国家开发银行的美方首脑。美国首任财政部长是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现任财政部长是蒂莫西·盖特纳。值得一提的是,原财政部下属的特勤处(Secret Service,已交由国土安全部管辖)还负责美国总统及其家属、政府高官等人的保安工作,这在世界各国可以说是绝无仅有的。职能 管理联邦财政 收集所有根据美国法律规定的税务 生产邮票、货币 管理美国政府账户和美国国债 监督国家银行以及储蓄机构 对美国金融、货币、商业、税收以及财政政策提供建议。 执行美国联邦金融活动以及税收法律 调查并检举逃税者、造假币者、走私者以及非法持枪者。下属单位 财政部部长 财政部副部长 司库 美国铸币厂 雕刻及印刷局 主管国内金融的次级财政部部长 主管非金融机构的助理财政部部长 主管金融市场的助理财政部部长 主管财务的助理财政部部长 财政管理局 国债局 主管国际金融的次级财政部部长 主管国际金融的助理财政部部长 主管恐怖主义和金融情报的次级财政部部长 主管反恐财政的助理财政部部长 主管财政情报与分析的助理财政部部长 反金融犯罪执行网络 主管经济政策的助理财政部部长 主管立法事务的助理财政部部长 主管财政管理的助理财政部部长 主管公共事务的助理财政部部长 主管税收的助理财政部部长 国税局 烟草税收与交易局 税务执行监察长 顾问办公室 通货监理官办公室 储蓄管理局责任 美国财政部职能包括: 管理联邦财政 收集所有根据美国法律规定的税务 生产邮票、货币 管理美国政府账户和美国国债 监督国家银行以及储蓄机构 对美国金融、货币、商业、税收以及财政政策提供建议。 执行美国联邦金融活动以及税收法律 调查并检举逃税者、造假币者、走私者以及非法持枪者。
基本定义固定费用补偿倍数是已获利息倍数的扩展形式,是固定费用与利息费用、租赁费中的利息部分及税前优先股利之和的比。 运用损益表分析某个企业的长期偿债能力时,固定费用补偿倍数也是一个经常使用的指标。从实质上讲,固定费用补偿倍数是利息赚取倍数的进一步延伸。 计算方式计算固定费用补偿倍数的公式为:固定费用补偿倍数 = (利息费用、税、少数权益和正常营业利润 + 租金中的利息部分)/(利息费用 + 租金中的利息部分) 固定费用这里指的是企业的利息费用再加了类似于这类利息费用的费用,如一部分的租赁支出或祖金支出等。固定费用补偿倍数可以用利息、税、少数权益和股东权利盈利之前的正常营业利润加上部分租金费用的和除以固定费用的结果表示。 在实践中,人们在对固定费用应包括范围的划分上存在不同的看法。目前为大多人所接受的作法是将利息费再加上部分营业租赁支出。 租赁支出通常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已经被资本化的租赁费用;二是作为费用处理的租赁费用。企业的资本化租赁意味着企业作为承担人购买资产,所租赁的资产包括在该企业的固定资产之中,而应支付的租金则是其负债的一部分。企业损益表中的利息费用有些时候已经包含了资本化租赁利息费用,因此在进行报表分析时要详细阅读报表注释,以搞清楚利息费用项目的内容。营业租赁费用通常不出现在资产负债表,而是包括在损益表的租金费用项目之中。一般来讲,营业租赁都不是长期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