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钞汇率 现钞汇率又称现钞买卖价。是指银行买入或卖出外币现钞时所使用的汇率。从理论上讲,现钞买卖价同外币支付凭证、外币信用凭证等外汇形式达成买卖价应该相同。但现实生活中,由于一般国家都规定,不允许外国货币在本国流通,需要把买入的外币现钞运送到发行国或能流通的地区去,这就要花费一定的运费和保险费,这些费用需要由客户承担。 因此,银行在收兑外币现钞时使用的汇率,稍低于其他外汇形式的买入汇率;而银行卖出外币现钞时使用的汇率则于外汇卖出价相同。 现钞汇率是一个小作品。你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什么是债券理论价格 债券理论价格是指投资者为获得债券在未来一定时期内的利息收入而在理论上应支付的价格。">编辑]三种债权理论价格的不同表示方式 (一)按年支付利息、到期一次还本债券的理论价格这种债券通常称为剪息债券或附息票债券。这种债券的持有者在债券期限内,每年可取的按票面利率和面值计算的固定利息额,债券到期时,按票面金额收回原购买债券所支付的价款。这种债券的理论价格可用下述公式表示: 式中:P为债券的理论价格; ct为第t年债券持有者可以预期得到的利息收入; i为债券持有者要求达到的实际收益率; S为第n+1年出售债券预期收入或债券到期应收回的价款; n为债券持有者持有债券的期限。 上述公式表明,剪息债券的理论价格由两部分构成: 一是债券持有者在持有期内各期利息收入的现值; 二是在某年出售陔债券所得收入的现值或到期应当按面值收回的价款的现值。 (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的理论价格这种债券是现寸最常见的一种债券,债券持有者按发行价格或转让价格取得,到期时一次收回债券本息。其理论价格可表示为: 式中:P为债券的理论价格; S为债券到期应收回的本息之和,或称债券期值; i为债券持有者要求达到的实际收益率; n为债券的待偿期限。 上述公式表明,该种债券的理论价格,是为其持有者带来的未来预期收入的现值,待偿期限越长,债券理论价格也就越高。 (三)贴现债券的理论价格贴现债券又称贴水债券,债券持有者按低于面值的价格购得债券,到期按面值收回价款。其理论价格可表示为: 式中:P为债券的理论价格;S为债券的面值;i为债券持有者要求达到的实际收益率;n为债券待偿期限。 上述公式与到期一次还本时债券的表示方法相似,所不同的是,由于贴现债券是按低于面值的价格发行的,因而贴现债券的期值即为债券的面值。债权理论价格的决定变量 由上述三种债券的理论价格的计算可以看出,债券理论价格的确定取决于三个因素,即债券的期值、债券期限和债券收益率。 (1)债券期值,即债券到期时的总价值或总收入,包括奉金和利息两部分。 (2)债券期限。债券期限有两种,一种是有效期限,指的是债券发行日至帚终偿还日止的这段时间,另一种是待偿期限,指的是债券进入交易市场·后由本次交易起日至最终偿还日止的这段时间,决定债券交易价格的期限即指待偿期限。 (3)利率水平,这是指债券市场上绝大多数买卖双方都能接受的债券收益水平。参考文献↑ 陈尊厚.证券投资原理(M).四川: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8年02月.
ZETA评分模型概述 1977年,阿尔特曼(Altman)、赫尔德门(Haldeman)和纳内亚南(Narayanan)对原始的Z-score模型进行扩展,建立了第二代模型。其目的是创建一种能够明确反映公司破产问题研究的最新进展的度量指标。因为破产公司的平均规模急剧增大,所以最近的研究大多集中在大型公司上,即破产前2年资产规模在$100百万的公司。所采用的数据:最近7年样本中53家破产公司中50家都破产了。分析过程中适当的做些调整使得模型可以在同样的基础上应用于零售业,这类企业尤其脆弱。另外,这个新的研究反映了财务报告标准以及会计实践方面的变化。同时,该模型还对从前模型构建中采用的统计判别技术进行了修正与精炼。 ZETA评分模型的主要内容 ZETA信用风险模型(ZETA Credit Risk Model)是继Z模型后的第二代信用评分模型 ,变量由原始模型的五个增加到了7个,适应范围更宽,对不良借款人的辨认精度也大大提高。 模型中的7个变量是:资产收益率、收益稳定性指标 、债务偿付能力指标、累计盈利能力指标、流动性指标、资本化程度的指标、规模指标。 1.资产报酬率,采用税息前收益/总资产衡量。在以前的多变量研究中该变量表明评估公司业绩方面相当有效。 2.收入的稳定性,采用对X在5-10年估计值的标准误差指标作为这个变量的度量。收入上的变动会影响到公司风险,因此这种标准是相当有效的。 3.债务偿还,可以用人们所常用的利息保障倍数(覆盖率)即利税前收益/总利息偿付来度量,这是固定收益证券分析者和债券评级机构所采用的主要变量之一。 4.积累盈利,可以用公司的留存收益(资产减负债/总资产)来度量。该比率对于Z-score模型尤其有效,它需要考虑以下因素:公司年龄,公司股利政策,以及不同时期的获利记录。毫无疑问,不管是单变量法还是多变量法,该比率都是最重要的。 5.流动比率,可以用人们所熟悉的比率衡量。 6.资本化率,可以用普通股权益/总资本。在分子和分母中,普通股权益可以用公司五年的股票平均市场值衡量,而不是帐面值。五年平均市场值可以排除可能出现的严重、暂时性的市场波动,同时(与上述的X2)在模型中纳入了趋势的成分。 7.规模,可以用公司总资产的对数形式来度量。该变量可以根据财务报告的变动进行相应的调整。 ZETA评分模型和Z评分模型存在的问题 1. 两个模型都依赖于财务报表的帐面数据,而忽视日益重要的各项资本市场指标,这就必然削弱预测结果的可靠性和及时性; 2. 由于模型缺乏对违约和违约风险的系统认识,理论基础比较薄弱,从而难以令人信服; 3. 两个模型都假设在解释变量中存在着线性关系,而现实的经济现象是非线性的,因而也削弱了预测结果的准确程度,使得违约模型不能精确地描述经济现实; 4. 两个模型都无法计量企业的表外信用风险,另外对某些特定行业的企业如公用企业、财务公司、新公司以及资源企业也不适用,因而它们的使用范围受到较大限制。 ZETA评分模型的优点 ZETA这种新模型在破产前5年即可有效地划分出将要破产的公司,其中破产前1年的准确度大于90%,破产前5年的准确度大于70%。新模型不仅适用于制造业,而且同样有效地适用于零售业。 依据在信用分析中的广泛使用的变量,首先选出了27个变量。这些变量可划分为获利能力度量指标、保障率与其它杠杆收益度量指标、流动能力度量指标、资本化比率度量指标、收益变动性指标等等。 对公司的财务报表数据所进行的最重要、最普遍的调整就是对租赁资本数据的调整,这也是运用这个模型对财务报告所作的唯一重大的调整。公司资产、负债需要再加上租赁资本总额,同时负债还要加上利息成本。当然对一些其它因素也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如公积金、资产负债表的少数股权、不能合并的子公司收入, 商誉和无形资产以及资本化的研究和开发成本等因素。 ZETA评分模型的应用领域 1.信用政策。缺乏内部风险评分系统的机构可以通过ZETA的分值段与实际违约经验相结合的评分系统。ZETA等价评级(ZER)提供了处理不同区域、规模或所有权的客观且一致的方法。通过ZER结果与金融机构自己的评分结果相比较,可以分析一些异常现象以验证已给定的等级是否合适。 2.信用评审。随着借款者信用质量的提高或下降,这些模型能够为金融机构提供预先警告系统。 3.放贷。这些模型所提供的风险评估方法成本低而且速度快。通过利用分值与违约率之间的一致关系,可以在定价模型中考虑目标信用利差和意外损失。 4.证券化。由于它们提供了可靠而一致的信用语言,这些模型能够促进商业信贷的分层和结构化以实现证券化。实际上,这些模型是迎接90年代以后信用市场所面临的挑战的有效而严肃的方法。
上证企业债指数(Shanghai Stock Exchange Corporate Bond Index/SSE Corporate Bond Index) 基本介绍 上证企业债指数,即“上海证券交易所企业债指数”或“上证企债指数”,是按照科学客观的方法,从国内交易所上市企业债中挑选了满足一定条件的具有代表性的债券组成样本,按照债券发行量加权计算的指数。 上证企业债指数基日为2002年12月31日,基点为100点,指数代码为000013,指数简称企债指数。该指数于2003年6月9日正式发布。 编制方法 企业债指数(简称企债指数)是上海证券交易所编制的反映中国证券市场企业债整体走势和收益状况 上证企业债指数的指数。 1、选样 企业债种类: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非股权连接类企业债。 剩余期限:企业债的剩余期限在一年以上。 付息方式:固定利率付息和一次还本付息。 发行量:暂不考虑发行量限制。 信用评级:投资级(BBB)以上。 2、指数计算 1)基期指数 以2002年12月31日为基日,基期指数为100点。 2)计算公式 采用派许加权综合价格指数公式计算。以样本企业债的发行量为权数进行加权,计算公式为: 报告期指数= [(报告期成份企业债的总市值 + 报告期企业债利息及再投资收益)/基期]×基期指数 其中,总市值 = ∑(全价×发行量),报告期企业债利息及再投资收益表示将当月样本企业债利息收入再投资于债券指数本身所得收益 。 3、指数修正 1)修正公式 采用“除数修正法”修正。 当成份企业债的市值出现非交易因素的变动时,采用“除数修正法”修正原除数,以保证指数的连续性。修正公式为: 修正前的市值/原除数 = 修正后的市值/新除数 其中,修正后的市值 = 修正前的市值 + 新增(减)市值;由此公式得出新除数(即修正后的除数,又称新基期),并据此计算以后的指数。 2)需要修正的几种情况 企业债新上市,新上市合格企业债自第二个交易日起计入指数。 暂停交易,当某一成份企业债暂停交易时,不作调整,用该企业债暂停交易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计算指数。 发行量变动,凡有成份企业债发生发行量变动,在成份企业债的发行量变动日前修正指数。 月末最后一个交易日,将当月样本企业债利息及再投资收益从指数中去除。 4、指数调整 1)每月最后一个交易日,将剩余期限不到一年的企业债剔除。 2)月末最后一个交易日, 加入投资等级满足最低信用评级要求的企业债,剔除不满足最低信用评级要求的企业债。
目录 1 什么是预算差异分析 2 预算差异分析的定位 3 预算差异分析的方法 4 预算差异分析的程序 什么是预算差异分析 预算差异分析就是通过比较实际执行结果与预算目标,确定其差异额及其差异原因。如实际成果与预算标准的差异重大,企业管理当局应审慎调查,并判定其发生原因,以便采取适当的矫正措施。 预算差异分析有利于及时发现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是其控制和评价职能作用赖以发挥的最重要的基本手段。 预算差异分析的定位 明确预算差异分析在整个预算管理流程中处于哪个环节,有助于人们了解它的运行机制,然而对此却有不同的认识。例如以年度预算为标准,有的人认为预算监控主要就是差异分析,有的人认为预算控制机制和分析机制是两个独立的部分,还有的人把预算执行就分为事中监督和执行结果的差异分析。虽然各种观点之间存在冲突,但也说明了一个问题:对差异分析的定位还是要以对预算管理流程的分析为基础。本文认为预算管理可以分为三个大的部分:预算编制、预算控制和预算考核。对于年度预算的控制往往要落实到月度预算上,而月度预算的控制可以分为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三个环节。接下来就通过对这三个环节的分析来指出差异分析在预算管理流程中的位置。 在月度预算的事前控制中,每月月初财务部门根据月度、年度预算和预算执行进度给各部门下达财务指标,指导业务部门制定本月业务计划。月度计划不是总预算在各月份间的简单分配,而是根据上月度预算的执行情况和总预算的进度,以及实际情况的变化重新作出的更符合实际的安排。这里就有一个以上月预算差异分析结果为基础的调整措施。所以在事前控制中要利用差异分析的结果。 月度预算的事中控制主要是财务审核,即各级财务部门根据下达的财务指标对各级业务部门的日常业务进行审核,保障预算目标的实现。这里的重点环节是支出审批,与差异分析的关系不大。 月度预算的事后控制是通过差异分析报告来反映预算执行进度、指标完成情况及分析建议。它要达到三个目的:提供决策信息;指导下月计划;提供考核依据。这当中月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差异分析起了主导作用。通过上面的阐述,我们可以看到差异分析处于月度预算的事后控制环节,但是它又指导下月初月度计划的制定。正是通过这种机制,它把每月的预算有机地联系了起来,有效保证了年度预算目标的实现。 预算差异分析的方法 1、预算差异数量化分析法。数量分析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比例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因素分析法、盈亏平衡分析法等方法,从定量充分反映预算执行单位的现状、发展趋势及存在的问题和潜力,从产销量品种结构、价格、变动成本、边际收益、费用等诸因素进行分析。从盈亏的形成过程看,差异的形成可以归为两大方面:销售收入差异和成本差异;根据销售收入和成本的构成,销售收入差异和成本差异又不外乎包括价格差异和数量差异两大类。所谓价格差异, 是指由于价格因素变动而导致的差异额;所谓数量差异,是指由于数量变动而导致的差异额。差异分析应该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即从综合性的财务指标入手,逐步分解,最后落实到具体的生产技术指标上。 2、预算差异原因分析方法。预算差异数量分析主要目的是找到差异的原因,预算差异原因的主要分析方法有:所涉及特定主管、领班及其他人员开会磋商;分析工作情况,包括工作流程、业务协调、监督效果,以及其他存在的环境因素;直接观察:由直接职员进行实地调查,由辅助者(明确指定其责任)进行调查;由内部稽核辅助进行稽核工作;特殊研究等。 3、在评估与调查差异发生的基本原因时,应当考虑因素:差异可能是微不足道的;差异可能是由于报告上的错误所致——会计部门所提供的预算目标及实际资料,应该检查书写上有无错误。例如:因一笔会计分录误记到某部门,便可能促使该部门发生不利差异,而造成另一部门的有利差异;差异可能是由于特定的经营决策所致——为了改善效率,或为了应付某些紧急事故,管理当局下达决策而导致差异的发生。例如管理当局可能决定加薪,对付另一公司挖角的挑战,或者进行以往没有规划的特殊广告项目等。这类差异须认真辨认,因为一旦认清,便没有进一步调查的必要,当该项决策做成时,就已认定差异必须发生;许多差异可能是不可控制因素造成的,而这些因素又可加以辨认,例如洪涝损失等:不知道真正原因的差异,应予格外关心,且应予以认真调查。也就是说,必须特别注意差异。这些差异一般均须采取矫正行动。 预算差异分析的程序 1、确定分析对象及分解标准 在编制年度预算的同时,由预算管理委员会确定预算差异分析的对象与差异分解原则。 首先确定差异分析的对象,适合进行差异分析的预算项目具有如下特点:对预算目标的实现有较重要的影响;成本动因数据可以准确获得:该费用与其动因之间有较为确定的对应关系,如线性关系。 其次确定分解标准。预算管理委员会结合公司实际,根据差异分解原则,制定主要成本、费用项目的差异分解标准,包括:差异分解的程度;各项目差异分解所参照的数据来源及收集方式;差异的各细分部分对应的责任方。 2、收集信息 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由预算执行与控制室根据差异分解标准的要求,进行信息收集工作。包括:预算执行过程中的财务信息;重要的外部市场信息;公司内部的非财务信息等。 3、差异计算与分解 月度预算执行结束后,由预算执行与控制室根据收集的信息计算出各项目的预算差异,并依据差异分解标准对差异进行分解,确定差异的责任部门。根据不同的差异原因,预算执行与控制室可以要求相应的责任中心做出差异原因解释。 4、判断差异重要程度 预算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经验,制定差异重要性标准,由预算执行与控制室按此标准衡量实际发生的预算差异,确定其中重要的、需由相关责任部门做出解释的差异。 差异重要性标准据项目的不同性质可采取以下形式确定:设定差异率, 即超过某一特定百分比的差异即为重要差异;设定差异金额,即超过某一设定金额的差异视为重要差异;差异变动趋势,即连续若干月差异持续增长的差异视为重要差异。 5、对重要差异进行解释 确定重要差异后,由预算管理委员会要求各责任单位对差异产生的原因进行解释。预算差异产生的原因很多,通过差异分解只揭示并排除了其中一部分原因,对预算差异的全面解释, 需要各责任部门在差异分解的基础上,对其经营活动进行深入的、定量的分析,并对其可控性及在后续月度可能产生的影响做出判断。 6、差异原因报告与确认 各责任部门的分析结果汇总到预算管理委员会,并上报到公司执行层。公司执行层对差异原因分析进行审核,并予以确认。
置信区间定义 置信区间是指由样本统计量所构造的总体参数的估计区间。在统计学中,一个概率样本的置信区间(Confidence interval)是对这个样本的某个总体参数的区间估计。置信区间展现的是这个参数的真实值有一定概率落在测量结果的周围的程度。置信空间给出的是被测量参数的测量值的可信程度,即前面所要求的“一定概率”。这个概率被称为置信水平。举例来说,如果在一次大选中某人的支持率为55%,而置信水平0.95上的置信区间是(50%,60%),那么他的真实支持率有百分之九十五的机率落在百分之五十和百分之六十之间,因此他的真实支持率不足一半的可能性小于百分之五。 如例子中一样,置信水平一般用百分比表示,因此置信水平0.95上的置信空间也可以表达为:95%置信区间。置信区间的两端被称为置信极限。对一个给定情形的估计来说,置信水平越高,所对应的置信区间就会越大。 对置信区间的计算通常要求对估计过程的假设(因此属于参数统计),比如说假设估计的误差是成正态分布的。 置信区间只在频率统计中使用。在贝叶斯统计中的对应概念是可信区间。但是可信区间和置信区间是建立在不同的概念基础上的,因此一般上说取值不会一样。 1、对于具有特定的发生概率的随机变量,其特定的价值区间------一个确定的数值范围(“一个区间”)。 2、在一定置信水平时,以测量结果为中心,包括总体均值在内的可信范围。 3、该区间包含了参数θ真值的可信程度。 4、参数的置信区间可以通过点估计量构造,也可以通过假设检验构造。公式: Pr(c1<=μ<=c2)=1-α α是显著性水平(例:0.05或0.10) 100%*(1-α)指置信水平(例:95%或90%) 表达方式:interval(c1,c2)——置信区间置信区间的计算步骤 第一步:求一个样本的均值 第二步:计算出抽样误差。 人们经过实践,通常认为调查: 100个样本的抽样误差为±10%; 500个样本的抽样误差为±5%; 1,200个样本时的抽样误差为±3%; 第三步:用第一步求出的“样本均值”加、减第二步计算的“抽样误差”,得出置信区间的两个端点。关于置信区间的宽窄 窄的置信区间比宽的置信区间能提供更多的有关总体参数的信息。 假设全班考试的平均分数为65分,则 置 信 区间 间隔 宽窄度 表 达 的 意 思 0-100分 100 宽 等于什么也没告诉你 30-80分 50 较窄 你能估出大概的平均分了(55分) 60-70分 10 窄 你几乎能判定全班的平均分了(65分)置信区间与置信水平、样本量的关系 1.样本量对置信区间的影响:在置信水平固定的情况下,样本量越多,置信区间越窄。 实例分析: 经过实践计算的样本量与置信区间关系的变化表(假设置信水平相同): 样本量置信区间间隔宽窄度 10050%-70%20宽 80056.2%-63.2%7较窄 1,60057.5%-63%5.5较窄 3,20058.5%-62%3.5更窄 由上表得出: 1、在置信水平相同的情况下,样本量越多,置信区间越窄。 2、置信区间变窄的速度不像样本量增加的速度那么快,也就是说并不是样本量增加一倍,置信区间也变窄一倍(实践证明,样本量要增加4倍,置信区间才能变窄一倍),所以当样本量达到一个量时(通常是1,200,如上例三个国家各抽了1,200个消费者),就不再增加样本了。 通过置信区间的计算公式来验证置信区间与样本量的关系 置信区间=样本的推断值±(可靠程度系数× ) 从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出: 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样本量越多(大),置信区间越窄(小)。 2.置信水平对置信区间的影响:在样本量相同的情况下,置信水平越高,置信区间越宽。 实例分析: 美国做了一项对总统工作满意度的调查。在调查抽取的1,200人中,有60%的人赞扬了总统的工作,抽样误差为±3%,置信水平为95%;如果将抽样误差减少为±2.3%,置信水平降到为90%。则两组数字的情况比较如下: 抽样误差置信水平置信区间间隔宽窄度 ±3%95%60%±3%=57%-63%6宽 ±2.3%90%60%±2.3%=57.7%-62.3%4.6窄 由上表得出: 在样本量相同的情况下(都是1,200人),置信水平越高(95%),置信区间越宽。
数学 公式其中xi为第i个人的收入,为平均收入,N为人口数量。加总符号中的第一项可以理解为个人在总收入中所占的比例,第二项为该个人相对于均值的收入。如果每一个人都有相同的收入,即等于均值,则指数为零。如果某个个人拥有所有的收入,则指数为lnN。 戴尔指数导自Claude Shannon的信息熵测度。设T为戴尔指数,S为Shannon的测度,则有 T = ln(N) − S Shannon根据事件发生概率导出的其熵测度。它可以用戴尔系数解释为自某个特定个人处随机取得一块钱的概率。并与其第一项,即总收入中个人所占份额相同。 可分解性 戴尔指数的一个优点是它是某个子群体中不平等的加权和。例如,美国国内的不平等就是每个州的不平等的加权和,由该州收入相对于国家总收入的比值来加权。 如果人口被划分为m个子群体,sk 为群体k 的收入比例,Tk为该子群体的戴尔指数,而 为子群体 k的平均收入,则戴尔指数为 公式因此,我们可以说某个特定群体给总体“贡献了”一定数量的不平等。 另外一个被广泛使用的不平等度量为基尼系数,该系数对于很多人来说由于基于劳伦茨曲线而非常直观。但是它却没有戴尔指数来得容易分解
财政管理体制法的概念财政管理体制法的基本内容 1. 国家财政体系的级次及各级财政的收支范围; 2. 财政机关的设置及其法律地位; 3.各级政府之间财政资金的转移制度; 4.年度财政收支计划的编制、审批及执行的机关、形式、程序; 5. 财政立法权、财政管理权在各级、各类国家机关之间的划分。财政管理体制法的核心是划分财政权。补充 我国目前尚未制定一部系统的财政管理体制法或财政收支法。现行财政管理体制法主要是1993年12月15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此外,宪法、预算法等法律文件中的相关规定也是我国财政管理体制法的重要渊源。财政管理体制法的模式分类 财政管理体制法分为三种模式:集权式、分权式、折衷式。集权式财政管理体制法的特点是,财政收入全部集中于中央财政,全部财政支出由中央财政承担,财政立法权和财政管理权由中央国家机关行使。分权式财政管理体制法则相反,它规定中央和地方都享有与其政府事权相称的财权,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都有各自的收支范围,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相互独立。折衷式财政管理体制法规定的财政分权水平处于集权式与分权式之间。其主要特色是,财政立法权和管理权主要集中于中央国家机关,同时赋予地方国家机关一定的财政权;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划分财政收支范围,但存在交叉;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之间转移支付的规模较大财政管理体制法的原则(一)适度分权的原则 所谓适度分权是指按法定标准在中央与地方之间以及地方各级之间划分财政权。适度分权原则是划分财政资金支配权、财政管理权、财政立法权等财政权的基本准则。适度分权原则既反对中央高度集权,又反对地方各自为政。按适度分权原则划分财政权,既要考虑地方利益,调动地方发展经济、增收节支的积极性,又要逐步提高中央财政收入的比重,适当增加中央财力,增强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因而适度分权原则有利于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有利于促进国家财政收入合理增长。适度分权原则是由“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发展而来的。适度分权原则不仅要求合理划分财政管理权,而且强调合理划分其他财政权。适度分权原则对财政管理体制立法的具体要求是: 在财政收入的总量分配上,保证中央财政集中全国大部分财力; 明确各级政府的事权,在此基础上划清各级财政的收支范围; 设置中央、地方共享的财政收入和共同承担的财政支出,使各级财政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 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各级财政在其法定收支范围内自求平衡; 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以及地方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推行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 实施税收分级管理,属于哪一级财源的税收则由相应级次的政府设置独立机构负责征管; 财政立法权集中于中央国家机关,地方立法机关的财政立法权限于制定调整地方财政分配关系的法规以及实施国家财政法律、法规的实施细则或实施办法。(二)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 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是划分各级政府财政收支范围的基本准则,是指各级政府组织、安排财政收支的权力应与其承担的政府职能相应、相称。所谓事权是指各级政府基于不同的职能而应享有的处理社会公共事务和经济事务的权力。所谓财权即财政权,是指各级政府组织各种财政收入、安排各种财政支出的权力。事权与财权相结合是分权式财政管理体制法的基本原则。由于事权的范围和规模与财政收支的范围和规模密不可分,因而事权的划分与财权的划分亦密不可分。事权是财政关系的核心,行使事权是取得财力与财权的依据;而财权是行使事权的物质基础。事权与财权的内在联系表明事权应与财权相结合,从各级政府的职能上考察,各级政府的职能优势不同,由其安排的财政收支也应不一样。中央政府比地方政府更有能力维持就业及物价稳定,并且便于实行财政收入重新分配,因此中央政府的职能优势在于稳定职能和分配职能。地方政府的职能优势是资源配置,故与资源配置相关的财权则主要由地方政府行使,实现全国稳定和财政分配职能所需财权则应归属中央政府。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结果表现为各级政府掌握与其事权相称的财力。(三)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效率与公平是财政管理体制立法两个相互矛盾的目标。经济发展需要效率,社会稳定需要公平。我国地区间社会经济条件、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并且全国普遍存在效率低下的问题,财政管理体制立法若过分强调公平,则必然造成有限的资源由高效率地区向低效率地区转移,造成资源浪费和更为严重的低效率问题。但若一味追求效率,则将导致各地区财政能力差距越来越大,加大经济发展的阻力。处理效率与公平的矛盾,应实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实现财政管理体制立法公平与效率相统一。为贯彻效率优先原则,在划分税种时,应遵循征管便利原则,以节约征税成本、提高征税效率;在划分财政权时,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职能优势,充分调动地方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在规定共享财政收入分享比例时,实行贡献越大分享比例越大。兼顾公平原则主要通过转移支付来实现。中央政府通过对地方政府的各种补助,使各地的公共服务水平大致均等,至少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效率优先原则是中央和富裕地区有足够的转移支付资金支持贫困地区的保障。(四)法治原则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市场经济体制的各个方面应有相应的法律加以规范。世界上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国家无一不是制定系统、完善的法律调整财政分配关系,无一不在财政管理中贯彻法治原则。在我国财政管理中贯彻法治原则,应从以下方面着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财政活动的组织、指挥、调节和监督行使最高权力,地方权力机关对地方财政活动行使最高权力; 财政管理体制的基本内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加以规范,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与财政管理体制基本法相抵触; 财政管理体制法必须得到严格遵守,各级政府依法行使财政管理权。西方发达国家的财政管理体制法 改革财政管理体制法,应借鉴国外成功的立法经验。西方发达国家财政管理体制法属于分权式,但分权的具体方式与程度又有所差异。(一)美国财政管理体制法 美国财政管理体制法是由宪法、预算法、税法等多部法律文件中的有关法律规范构成的,它属于完全的分权式,在联邦制国家中具有代表性。 国家财政及预算与政府级次对应,分联邦、州和地方三级。 每一级政府的事权和财政支出范围由法律明确规定,在此基础上划分财政收入。 各级政府有权对同一税源征税,按税率划分同源税收,并通过税收补征、税收扣除、税收抵免的方式进行协调。三级政府各自设立税务机构负责专享税的征管。 美国三级政府都有权发行债券,但州和地方政府只能发行用于基本建设投资的长期债券。 联邦和州的立法权比较明确、独立。联邦立法事项由宪法列举,未列举事项的立法权归各州。州享有就州财政事务的立法权。联邦法院对各州违反联邦宪法和法律的征税决定,有权判定停征。关税专属于联邦。(二)德国财政管理体制法 德国财政管理体制法根据分权自治与适当集权相结合的原则,实施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 联邦、州、地方三级政府的事权由德国基本法予以划分,在此基础上确定各级财政支出范围。 根据各级财政支出范围、收入特性等因素划分各种财政收入的归属。 税收分配以共享税为主体,共享税是各级财政的主要收入来源. 通过转移支付制度实现财政纵向平衡和财政横向平衡。 财政立法权相对集中于联邦,联邦对基本法规定的事项有单独立法权,对联邦和州共同管辖事务有优先立法权。(三)日本财政管理体制法 日本财政管理体制法受君主立宪制政体和单一制国家结构的影响,建立了相对集权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 日本财政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组成,都府道县和市町村财政统称地方财政。 在划分各级政府事权的基础上确定中央和地方财政的收支范围。 税收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共享税。依税源划分税收。中央财政集中税收收入的70%左右。中央税和地方税由分设的机构征管。 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实行补助,补助方式有地方拨付税、国库支出金、国家让与税3种。地方财政收入大部分来自中央财政补助。 财政立法权主要集中于中央,地方财政立法权较小。地方财政法和地方各税种法均由国会制定。地方政府对地方税种管理权较小,只对几个地方税种有税率调整、税法解释、税收减免权。财政管理体制法的借鉴 上述国家财政管理体制法存在相同的制度,这是我国财政管理体制法所应借鉴的。 由宪法划分各级政府的事权,至少明确中央与地方政府行使事权的原则。 在划分事权及确定财政支出范围的基础上,划分财政收入。划分财政收入主要是分税。 中央税、地方税由分设的税务机构负责征收管理,从而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 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进行补助,补助方式较规范,补助的规模受中央财政集权程度的影响。 财政立法权在中央和地方之间进行划分。在联邦制国家中,地方财政立法权限较大。 重视财政法治。财政管理体制的各项具体制度均有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予以固定,财政管理体制法形成体系。 财政管理体制法的模式是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形成的。其中经济体制、政治体制、立法体制和立法技术对财政管理体制法影响较大,它们也是选择财政管理体制法的模式时应该考虑的重要因素,以下分述之。 1.财政管理体制立法模式应与经济体制相适应。财政管理体制法是处理财政主体间分配关系的准则,是具体的财政管理体制在法律上的反映。财政管理体制既受经济体制的制约,又构成经济体制的一部分。集权程度高的经济体制之下的财政管理体制法,其财政分权水平较低。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之下,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以及建立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决定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税收;多种利益格局并存要求实行分税制;同时发挥市场机制和宏观调控在资源配置和经济运行中的作用,必然促使中央适当集中财权以形成实施宏观调控的财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决定我国财政管理体制立法模式应为折衷式。 2. 财政管理体制立法模式应与政治体制保持一致。我国政权的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构和立法机构,它统一行使财政管理体制的最高立法权,决定各种财政分配关系。我国是单一制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央与地方之间的权力划分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主动性、积极性。这些决定我国财政权以中央集权为主,地方分权为辅。我国财政管理体制法既不能是绝对的集权式,又不能是彻底的分权式。相对分权的财政管理体制法模式是我国现实政治体制之下的必然选择。 3.财政管理体制法应与立法体制保持协调。就狭义立法而言,我国实行一级立法体制,即国家立法权统一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地方权力机关无权制定财政管理体制法律。但就广义立法而言,我国实行二级立法体制。中央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分别行使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权力,宪法规定的地方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分别行使制定地方性法规、规章的权力。财政管理体制的立法权既有必要在中央和地方之间作合理划分,也有必要界定行政机关的立法权。我国财政管理体制法所规定的财政法律规范应包括中央与地方两个层次,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地方性法规及规章等多种形式。 4.财政管理体制立法模式应体现高度的立法技术。财政管理体制法在财政法中具有统帅地位,相应的立法层次应比较高,故应由中央国家权力机关制定财政管理体制基本法。行政机关和地方机关在财政管理体制的立法中,主要作用是制定实施条例或实施细则。财政管理体制的各种立法形式应相互配合、形成体系。高度的立法技术要求妥善处理财政管理体制法的立、改、废之间的关系。法愈完备则愈稳定,越稳定则效果越好。我国财政管理体制立法亟待克服不完备、层次低、变动频的缺陷,以树立财政管理体制法应有的权威。我国财政管理体制法的沿革概述 1950-1993年,我国财政管理体制法适应各个时期的政治经济形势,更替十分频繁。财政收支在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之间如何划分,是每次财政管理体制立法所要解决的中心问题。根据财政管理体制法规定的划分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收支范围的办法,可将我国财政管理体制法的演变划分为统收统支、分成、包干依次更替的三个阶段。(一)统收统支式的财政管理体制法 1950年,我国实行统收统支、中央财政高度集权的财政管理体制法,地方组织的财政收入统一上缴中央财政,地方所需财政支出统一由中央财政拨付。地方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互不挂钩,地方仅有零星财力。在统收统支的财政体制之下,实际上只有中央一级财政,无法照顾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特殊需要,不利于充分调动地方理财、聚财的积极性。为克服财政体制缺陷,政务院发布《关于1951年财政收支系统划分的决定》,对统收统支财政管理体制进行初步改革,确立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根据新的财政管理原则,全国财政被划分为中央财政、大行政区财政、省财政三级,并开始实行财政收入分类分成、地方财政挂钩。但在1953年前,执行的仍是统收统支的财政管理体制。(二)分成式的财政管理体制法 1953-1979年,我国施行以财政收入分成为中心的财政管理体制法。这一时期的财政分成办法虽有分类分成、总额分成、增收分成三种形式,但均偏重于中央财政集权。 1.分类分成的财政管理体制。1953一1958年,我国实行分类分成财政管理体制。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改进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1958年对地方实行“以收定支,五年不变”的财政体制,进一步扩大地方财政收支范围和财政管理权限,但实际执行时间仅一年。 2.总额分成的财政管理体制。该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地方组织的财政收入,除个别不宜按地区参与分成的财政收入(如关税、中央企业收入)划归中央财政外,其他财政收入均应汇总,按比例在中央与地方之间分配。 3.增收分成的财政管理体制。1978-1979年,我国实行“增收分成,收支挂钩”的财政管理体制。增收分成是指地方财政收入本年比上年实际增长的部分,按照核定比例,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分配。 此外,我国在1974-1975年实行“收入按固定比例留成,超收另定分成比例,支出按指标包干”的财政体制;1976年实行“收支挂钩,总额分成”的财政体制。(三)包干式的财政管理体制法 分成式财政管理体制与统收统支式财政管理体制相比,在中央核定的财政收支范围内,赋予地方一定的财权和财力,但实际上地方财政仍不是名副其实的相对独立的一级财政。由于地方财政支出由中央每年核定,地方分成收入实际上是中央财政拨款,分成式财政管理体制仍未摆脱统收统支的模式。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展开,1980年2月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财政管理体制的暂行规定》,正式全面推行包干式财政管理体制,扩大地方财政权限。 1984年,我国全面实行“利改税”,财政收入来源发生重大变化,财政管理体制也相应进行了调整。1985年3月2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实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进一步改革包干式财政管理体制。 从1988年开始,在坚持包干式财政管理体制基本原则不变的基础上,实行了多种包干办法,主要形式有收入递增包干、上解定额递增包干、定额补助包干等。在部分省、市还实行其他财政管理体制。(四)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法 分税制是指在中央与地方之间以及地方各级之间,以划分各级政府事权为基础、以税收划分为核心相应明确各级财政收支范围和权限的一种分级财政管理体制。 分税制克服了包干制、分成制的缺陷,是一种较理想的财政管理体制,符合我国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的要求。 分税制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划分中央和地方财政收支范围,具有合理性和稳定性。 分税制划分税种的方法比较科学。在税种划分的依据上,改变按企业行政隶属关系划分税收收入的办法,依据税的特征、受益和便利原则划分税源。在税收划分的方法上,以划分税源为主,改变总额分成的办法。这种分税办法有利于地方政府减少对企业的干预和对市场的封锁。 对中央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由中央税务机构负责征收管理,对地方税由地方税务机构负责征收管理,有利于提高征收管理效率,防止为地方利益随意减免中央税、共享税。 中央对地方按因素法进行公式化转移支付,不再按基数法或定额进行补助,比较规范、透明。 完善的分税制必然有完备的法律与之配套,因而分税制是一种透明度高、稳定性强的财政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