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广州、上海地区的部分银行房贷额度收紧引发市场广泛关注。而日前广州的四大行房贷全线涨价,更是引发了房贷市场是否将迎来变局的猜测。然而与广州、上海不同的是,北京地区房贷市场却淡定如常。 业内人士认为,近期四大行调整房贷利率有着风向标的意义,也体现了信贷政策收紧导向。其背后反映的是房地产调控政策“房住不炒”信号的再一次明确。 广州四大行上调房贷利率 北京房贷市场依然淡定 2020年12月31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下称“房贷新规”),从今年1月份起开始实施。新规决定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银行开始收紧房贷额度。 《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近期有传闻称深圳、广州、上海地区的部分银行停止了房贷业务。记者询问相关银行业内人士发现,部分银行由于贷款额度受限,只能暂缓办理业务,并未停贷。除此之外,工商银行(行情601398,诊股)方面面向上海地区、购买一手二手及法拍房等个人住宅(商用除外)中所缴纳税费的分期贷款产品被全面叫停。 据了解,1月24日广州银行业已被金融监管窗口指导,个人按揭贷款被“双管控”:新增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不能超过12.6%;各银行每个月新增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不能超过2020年10月份、11月份、12月份三个月的平均放款额度。紧接着,1月27日起,广州的四大行房贷全线涨价,工农中建四大行的首套房贷利率调整为LPR+55bp,二套房贷LPR+75bp,而此前则是首套房为LPR+40bp,二套房是LPR+60bp,变更后首套房贷的利率为5.2%,而二套房则为5.4%。 不少购房者担忧一线城市的房贷市场将迎来变局。不过,《证券日报》记者从北京多家银行了解到,目前北京各银行房贷的放贷情况并未有明显变化,也未收到上级分行提示房贷额度紧张或者要求停止发放房贷的通知。 贝壳研究院首席分析师许小乐认为,在房贷新规的政策影响下,预计未来银行体系对于购房者贷款资格审查、贷款额度把控及贷款周期均将更加严格,放款周期将继续延长。 光大证券(行情601788,诊股)分析师王一峰认为,2020年下半年以来,受益于按揭贷款低风险、低资本消耗、相对高利率等因素,中小银行大力发展按揭贷款业务。中小银行大量的增量信贷资源投向按揭市场,在原有统一的调整模式下,例如对房地产融资增量占比、贷款增速进行管理,难以对新进入的中小银行形成有效控制。 房贷新规政策导向明确 会对购房者带来一定影响 房贷新规将银行分为五档,并设立区别性的“两条红线”指标:第一条红线是房地产贷款占比,指一家银行全部房地产类贷款(包括个人住房贷款、企业房贷)占其全部贷款的比重。第二条红线是个人住房贷款占比,指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一家银行全部贷款比重。 IPG中国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房贷新规集中度管理是旨在降低房地产行业系统性风险的“三道红线”推出以后,从资金端来有效降低房地产所涉及的银行端系统性风险的举措。这一系列措施的推出既有先后顺序的考虑,给房企一定的缓冲与落地时间,也有观察效果完善措施以期提升后续举措可执行性的考虑,尤其是房贷新规发布之后即立即实施更体现了这一点。 房贷新规具有较强的政策导向作用,后续各银行在房地产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投放规模及比例方面都将会依此要求进行逐步调整,以更好地贯彻房住不炒,有利于更好地规范未来的涉房信贷活动,防范违规放贷,尤其是消费贷流入涉房领域,同时也防止一些合规贷款过多地流入涉房领域。 他认为,房贷新规对于购房者而言也会带来一定的影响,尤其是从中小银行申请房贷的难度可能会加大。不过对于真正的自住购房者和首套房而言,监管部门和各地政府的政策倾斜和优惠依然存在,这部分购房者会成为各家银行优先支持的对象,甚至会因为各家银行间对于合格房贷申请人客户的竞争而在贷款条件和放款速度方面受益。
2021年初,银行借互联网平台“拉存款”戛然而止,揽储利器被“收缴”,首家与京东金融合作的民营银行——蓝海银行,成为了该平台上最后一批下架存款产品的银行之一。蓝海银行是中小银行通过互联网存款迅速扩张规模又在监管风暴下退守领地的典型代表。在生存窘境之下,如何解决中小银行负债端成本“刚性”问题,引导其更好的发展,需要市场各方共同探索。 转移阵地 在银行互联网存款新规“靴子”落地后的第10日,1月25日,蓝海银行官网发布公告称,该行在第三方平台(如京东金融、陆金所、度小满等)的个人存款业务,均已平移至该行自有平台正常办理。在互联网平台下架的同时,该行在“留存量”和“拉增量”上“双管齐下”。1月27日,一位此前在京东金融上购买过蓝海银行存款产品的用户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其收到了该行发来的短信,提示蓝海银行存款业务转移至自有平台;另有用户提供给记者的截图指向,该行正在微信推广广告:“要存款来蓝海,存款产品年化利率最高可达4.8%,点击就来买。” 公开资料显示,蓝海银行于2017年5月24日获批开业,总部位于山东威海,由威高集团有限公司等7家山东省内民营企业发起设立,是山东省首家民营银行,致力打造O2O类互联网银行。 2018年4月20日,蓝海银行与京东金融签订全面合作协议,成为首家与京东金融深入合作的民营银行。2021年1月19日,在银行互联网存款新规发布后的第4天,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京东金融上仅余6家银行的存款产品针对存量用户正在售卖,蓝海银行就是其中之一,并被首页推荐。 在互联网流量平台合作推动下,蓝海银行存款业务得到快速增长,存款结构也发生显著变化。蓝海银行各项存款余额从2017年末的27.88亿元增至2019年末的225.43亿元,储蓄存款余额占比从2017年末的3.26%增至2019年末的87.82%。 “存款产品从互联网平台下架,对中小银行影响将非常显著,未来两三个季度内增长速度可能会明显下滑,不排除会有负增长的情况。突出的表现就是存款增速会减慢,特别是一些中小银行维护客户、资金来源可能就面临较为严峻的挑战。”银行业资深分析人士王剑辉对北京商报记者如是说。 对于互联网存款产品下架,蓝海银行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该行主动适应互联网存款监管新规,未来,将持续发力自营APP建设,一方面,精选多款优质产品全方位满足用户的存款需求;另一方面,不断升级服务体验。 负债成本抬升 “弄潮儿”搭上互联网平台的东风迅速扩张,支撑其前期发展,但在存款业务高速增长的同时,负债成本也值得关注。 2020年10月以来,蓝海银行不断提高相关存款产品利率,以蓝贝贝360天周期付息产品为例,自2020年9月27日由年化利率4.2%调降至3.9%之后,利率便一路调升至4.7%。尤其在岁末年初银行“开门红”揽储,也是互联网存款新规监管风暴来袭前的2020年12月-2021年1月期间,该行密集发布存款产品利率调整公告。其中,蓝贝贝360天周期付息产品2020年12月以来利率提高了0.7个百分点。 “周期付息”存款产品,即客户存款满一个周期后,银行就按照约定的利率为这一周期付息。如果未满一个周期的,则按照活期存款计息。颇具争议的是,产品设计表面的背后,不少银行的“周期付息”产品满足一个周期,利息兑付时就可以本金连带满期年化利率水平计算的利息全部支取。 同样以蓝贝贝360天周期付息产品为例,该产品存期5年,满期年化利率4.7%,据该行工作人员介绍,该产品满360天即可本息全部支取,利率仍为4.7%。同样形式的“周期付息“产品,在多家民营银行以及部分中小银行中“流行”。多位业内人士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如果本息皆可按周期取出,则与之前被叫停的“靠档计息”无本质差别,会引起商业银行负债端的不稳定,形成期限错配,造成流动性问题。 光大银行(行情601818,诊股)金融市场部分析师周茂华进一步表示,部分银行根本上还是未摆脱传统粗放型经营模式,负债定资产。而不转变银行经营模式,拓宽负债渠道,寻找新轻资产盈利点,要降低银行高息揽储动力难度可想而知。 成本压力求解 蓝海银行仅是互联网存款新规下的众生相之一。从原本的“摸着石头过河”到放弃流量通道退守领地,反映了部分中小银行的生存窘境。“实话说,压力非常大,但感觉没有什么特别好的办法。”银行互联网存款新规落地后,一家民营银行相关负责人在跟北京商报记者谈及此事时颇为无奈。 王剑辉指出,监管层面可以考虑一些半市场化的方式,比如设立政府主导的中小银行拆借基金,中小银行基于给中小微企业贷款可以向这些特殊基金拆入流动性。更重要的是,中小银行自身需要在经营层面下功夫,如何经营储户的钱,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能够带来最好的收益,才是持续经营的根本,要为以后长足的发展打下基础。 周茂华指出,缓解中小银行负债压力,央行可采取结构性政策定向释放长期限资金,拓宽中小银行负债渠道,但政策扶持“救急不救穷”,且存款准备金率已处于较低水平。对中小银行自身来说,需要加快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治理,精细化管理,提升风控和经营水平,凭借地缘优势,深耕区域市场,提升服务质量与客户黏性,多渠道补充资本;加快调整与第三方平台合作模式,根据监管环境、宏观经济发展趋势调整银行发展战略,拓展轻资产业务等。 “回归自营平台对于金融机构来说是该做的‘补课’。中小银行首先要匹配银行自身的技术能力、符合自己的战略定位,更重要的是要确定,自身是适合通过互联网的方式做大做强,还是适合服务一些专业性的小众的客户群体,需要银行做一个深入的自我诊断,才能寻找到一个比较明确的方向。”王剑辉如是说。
根据央行近期发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12月份结构性存款下降逾万亿元,为连续第8个月下滑,余额为6.44万亿元,距离监管部门“至年初规模的三分之二”压降要求尚有440亿元差距。那么,今年结构性存款规模是否还会继续压降? 近日,《证券日报》记者走访北京地区多家银行支行网点,发现目前大部分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额度充足,但也有个别银行出现了紧缺的现象。从购买情况看,个人投资者特别是保守型投资者对结构性存款的购买需求仍然较高。同时,在监管部门重拳整治下,目前各家银行的结构性存款在产品设计、宣传销售等多方面发生了变化。 去年压降金额达5.7万亿元 投资者购买热度不减 近期央行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末,全国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余额为64426.56亿元。按照此前监管部门要求,商业银行2020年9月30日前结构性存款要压降至年初规模,并在2020年12月31日前逐步压降至年初规模的三分之二,去年年初结构性存款余额为95980.57亿元,三分之二即为63987.047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12月份结构性存款余额实现连续第8个月下滑,较上月下降10213.4亿元,降幅再度扩大。去年5月份至11月份,银行结构性存款规模每个月分别压降3009.61亿元、10109.2亿元、6547.19亿元、7523.93亿元、4402.58亿元、1.04万亿元、4807.49亿元。据此计算,截至去年12月底,结构性存款年内已压降5.7万亿元。 自监管机构明确压降目标后,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新增发行数量也出现相应变动。从今年1月份银行新发产品情况来看,结构性存款“量价齐跌”。根据普益标准最新统计数据显示,1月份商业银行新发人民币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842只,较上月下降了230只,平均预期最高收益率为3.89%,较上月下降了0.09%。 《证券日报》记者日前走访多家银行网点了解到,各银行发行的结构性存款出现“量价齐跌”的局面,部分银行甚至出现了“断档”情形,但多数银行仍在销售。从银行网点销售情况来看,目前大部分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额度充足,但也有个别银行出现了紧缺的现象,甚至出现“全国140亿元额度不到3小时即告售罄”的现象。从投资者购买情况看,个人投资者购买热度不减,成为保守型投资者的“最爱”。 多位理财经理对于投资者的“保本需求”,第一时间推荐了结构性存款或定期存款:“由于保本理财已经退出,理财产品也出现了负收益,引起了很多储户的抵触,而结构性存款保本保最低收益,可以说是保本型理财产品最好的替代,特别是储户进行低风险投资的最好选择。” 某国有大行理财经理告诉记者:“结构性存款产品确实卖得很快,目前每周定期只发行一次,近期购买的人较多,通常发行不到一小时就售罄。” “目前结构性存款的额度是充足的,未来结构性存款是否会继续压降,主要还是看监管层对于结构性存款的规模控制。”一家股份行理财经理对记者表示。 “由于短期非保本理财和保本理财收益差不多,所以近期购买结构性存款的客户很多。”在采访中,数位理财经理对《证券日报》记者透露,比起非保本理财产品,推介结构性存款更为容易,投资者更易接受。由于名称中自带“存款”二字,无需过多解释,投资者对产品的安全性有所了解。 也有部分银行工作人员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已经很久没有发行结构性存款。 今年规模压降有所缓解 未来更关注产品结构设计 此外,在监管部门重拳整治下,各家银行的结构性存款在产品设计、宣传销售等多个方面发生了变化。 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各银行发行的结构性存款产品逐步向“真结构”转型。此前各商业银行更多地把结构性存款作为一种高息揽储的工具,并创造性地设计出各种“假结构”以规避监管。但随着监管进一步规范,结构性存款的收益率不断下降,以往大概率能够获得最高收益率如今只能获得浮动收益。 目前,多家银行结构性存款预期最高收益率保持在3%左右,最低收益率维持在1%以上。从不同类型的银行来看,中小银行的利率普遍高于国有大行。 与此同时,银行工作人员合规销售意识更强。多家银行理财经理在向记者介绍产品收益率时表示,该产品虽为“保证本金”类产品,但是浮动收益,并提示记者注意“低档和高档都有可能,目前有产品已经实现了最低收益。” 某国有大行客户经理向《证券日报》记者介绍称,已经没有预期收益的概念,按照国家资管新规要求,产品都实现浮动收益。“近期到期的一款90天的结构性存款收益率仅为1.75%。” 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规模持续压降,相关业务风险得到进一步控制。未来,监管是会鼓励其后续规模发展,还是会继续压降? 中信证券(行情600030,诊股)研究所副所长首席FICC分析师明明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2020年的结构性存款压降力度非常大,压降主力也正是之前增长较快的、作为治理重点的中小银行。鉴于已经取得的预期治理成果以及去年因结构性存款治理而加剧的银行负债荒问题,预计今年继续严厉治理压降结构性存款的可能性并不大。 “预计未来结构性存款将延续当前监管框架平稳运行,今年结构性存款大概率将呈现‘量价齐稳’、‘随行就市’的格局。”明明称。 小花科技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苏筱芮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去年数据看,中小银行成为结构性存款压降的主力,超额完成压降目标,在今年结构性存款规模的控制压力上将有所缓解。 “展望未来,结构性存款将从压降目标阶段转入常态化规范管理,更关注产品结构设计、投研水平等,结构性存款整体将走向健康可持续发展之路。”苏筱芮称。
资产规模快速扩张下,截至去年三季度末,常熟银行(行情601128,诊股)资本充足率已全线下滑。上一次该行出现在公众视野中还是因为深陷“群体性肺结节”事件,此番高管团队履新后又将带领常熟银行走向何处? 还记得去年深陷“群体性肺结节”风波中的常熟银行(601128.SH)吗?受此影响,该行股价自去年10月22日连跌七日,截至2021年1月28日,股价区间跌幅达19.05%,在36家A股上市银行中跌幅最大。 事件爆发后,该行随即开启了新一届董事会换届工作。今年1月23日,常熟银行发布公告称,庄广强董事长任职资格和薛文行长的任职资格已获监管部门核准。 近年来,常熟银行资产规模基本维持在10%以上。去年中报显示,该行资产规模首次突破2000亿元大关。不过,依赖子公司兴福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兴福村镇银行”)拓宽异地业务忧患渐显,常熟银行资本充足率已难掩下滑趋势。此番高管团队履新后又将带领常熟银行走向何处? 高管团队履新 1月23日,常熟银行发布《关于董事长、行长任职资格核准的公告》中称,新任董事长庄广强和新任行长薛文的任职资格已获监管部门核准。 据了解,去年“群体性肺结节事件”爆发后,常熟银行便开启了新一届董事会换届工作。换届后,该行原董事长宋建明退居二线。而接棒董事长一职的庄广强在银行业深耕多年,曾于2016年出任常熟银行行长一职,2019年在该行实际领取薪酬为166.41万元。接任行长一职的薛文此前担任常熟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职务。 除了董事长与行长职位有所变化外,去年以来常熟银行高管团队变动频频。 2020年5月27日,常熟银行发布公告称原副行长周斌因个人原因,辞去该行副行长职务,据了解,周斌辞任后赴重庆小米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任总裁。 2020年12月25日,常熟银行发布公告称还聘任了5位副行长,分别是付劲(兼任首席信息官)、陈稔、尹宪柱(兼任财务总监)、吴铁军和包剑。截至目前,常熟银行已形成“一正五副”的领导班子格局。 异地扩张加快 1月26日,常熟银行发布2020年业绩快报,这也是新任领导团队上任后交出的首份成绩单。业绩快报显示,常熟银行不良贷款率0.96%,较年初持平;拨备覆盖率485.06%,较年初提升3.78个百分点。 近年来,常熟银行扩张势头明显。截至2020年末,常熟银行总资产2086.44亿元,较年初增长12.88%;总贷款1317.22亿元,较年初增长19.81%。 值得一提的是,通过村镇银行开展异地业务成为常熟银行近两年来实现跨区域扩张的主要模式。 2019年4月,银保监会同意常熟银行筹建全国首家投资管理型村镇银行——兴福村镇银行。原董事长宋建明曾表示,子公司兴福村镇银行的职能不仅在于开展经营活动和管理职能,还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新设、兼并收购村镇银行业务。截至去年6月末,兴福村镇银行共控股30家村镇银行。 事实证明,兴福村镇银行的发展为常熟银行快速扩张提供了不小助力。截至去年6月末,兴福村镇银行贷款总额约192亿元,较2019年末增长12.03%,占常熟银行贷款总额比例为15.29%。 不过,常熟银行异地扩张加快的同时,与之而来的风险也不容忽视,比如人力成本明显提升以及村镇银行单体规模小可能存在风险隐患等。2019年末,兴福村镇银行不良率为1.04%,较2019年末上升0.12个百分点。 除此之外,2020年底常熟银行还完成了对江苏镇江农村商业银行(下称“镇江农商行”)10.5亿元的增资事项。不过,此番增资并未获得常熟银行股东内部的一致认可。 据了解,常熟银行第一大股东为交通银行(行情601328,诊股),其持股比例为9.01%。来自三位“交通系”的董事就对此次增资提出了异议,认为根据目前项目标的的经营情况、资产质量、定价估值等情况,需对项目情况进行更进一步分析、为投资决策提供更加充分的依据。 根据定增材料显示,截至2020年6月末,镇江农商行不良贷款率处于4.03%的高位;2018年度至2020年上半年,该行包括资本利润率、拨备覆盖率在内等多项指标已接近监管红线。这也难怪交通银行会对常熟银行入股镇江农商行一事产生质疑。 新董事长接棒后,该行是否仍将开展异地业务扩张作为未来发展的主旋律?常熟银行向《投资者网》表示:“村镇银行投资管理行可以择机以兼并、收购的方式,移植复制常农商微贷技术,增加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的金融供给,增强村镇银行业务板块对全行的贡献度。村镇银行的不良率在可控范围内,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资本充足率全线下滑 根据业绩快报,常熟银行2020年资产规模虽然仍保持较快增长,但其盈利能力增长似乎陷入瓶颈。 2017年—2019年该行归母净利润增速分别为25.34%、19.89%和19.87%,2020年度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仅1.01%。同为江苏省上市农商行的张家港行(行情002839,诊股)(002839.SZ)披露的业绩快报显示,2020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10.01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4.93%。 此外,常熟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同样应引起重视。据去年三季报显示,常熟银行正面临资本充足率全线下滑的危险。 截至去年9月末,该行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3.88%、11.44%和11.38%,分别同比下降1.24个百分点、0.99个百分点和1个百分点。 与江苏省内另外5家上市农商行相比,该行资本充足率也并不亮眼。据Wind数据显示,同期紫金银行(行情601860,诊股)、张家港行、江阴银行(行情002807,诊股)、无锡银行(行情600908,诊股)和苏农银行(行情603323,诊股)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7.91%、14.36%、13.98%、13.94%和13.63%。 针对净利润增速、资本充足率双降的问题,常熟银行回复《投资者网》表示:“2020年,我行积极贯彻上级关于服务实体、让利实体的要求,全年息差适度收窄,营收、利润增幅有所下降。2021年,我行将更加注重节约集约利用资本,提高内源资本的补充能力,同时根据发展需要,相机运用外源资本补充工具。” 资产充足率全线下滑或许会制约常熟银行资产规模的进一步扩张。此外,为实现跨区域扩张而增资的村镇银行资产质量和风控能力仍值得警惕。
2021中国银保监会工作会于近日召开,相关部署敲定后,新阶段银行业保险业监管蓝图徐徐铺开。 脱贫攻坚战告捷、“十三五”顺利收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些成绩来之不易,背后的金融力量发挥了重要作用。新开局、新阶段,对于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政治稳定,金融改革被寄予厚望。进入深水区、啃下硬骨头,可谓是当下金融监管的最真实写照。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本次会议强调,持续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深入推进改革开放,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全力维护经济金融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努力实现银行保险监管工作取得新的成绩,为下一阶段的监管工作圈定重点。 新阶段的金融监管,要的是整体协调、统筹一盘棋。国内外经济金融现状纷繁复杂,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需要认识到,无论是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持,还是毫不松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大力规范整治重点业务,抑或持续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公司治理和内控管理水平,都是监管目之所及、行动之所指。这些课题虽有轻重缓急之分,但均需统筹安排、整体谋划、协同推进、形成合力,不因某处短板的存在而拖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防风险。 新阶段的金融监管,要的是能够“下好先手棋,会打主动仗”,要的是自我革命的果敢和勇气。改革进入深水区,不仅面临最苦、最难、最深层次的问题,也要随时应对各类风险的卷土重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持续整治影子银行,严防理财存量资产“过而不渡”,整治保险市场乱象,处置网贷领域存量风险,加之近几年互联网平台金融趋于活跃,其中隐藏各类新型风险,上述这些都需要监管刮骨疗毒、“精准拆弹”,及时清除风险隐患,更需要“治未病”的思路,努力跑在系统性风险的前面。这是多年发展的经验总结,也是下一步防风险方面应循之道。 新阶段的金融监管,要的是改革不停顿、开放不止步。经济发展新局面下,金融业在服务科技创新特别是解决“卡脖子”问题和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方面必须有更大作为。“十四五”期间,我国将从轻度老龄化迈入中度老龄化,对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发展提出新考验,亟待按照“小步慢跑,总体渐进”原则,迈过这道改革的坎。公司治理不健全问题依然存在,部分机构内控“宽松软”,必须加强股东穿透审查,加强关联交易监管制度建设和系统履职评价制度。此外,改革还体现在进一步健全金融法律法规。诸如此类,总体在于厘清盘根错节,破除桎梏枷锁,促进银行业保险业高质量发展。 寒意方浓,春潮在望。通过多年改革,银行业保险业面貌、精神状态已经发生全局性、根本性变化。当下,面对依然复杂严峻、不确定因素增多的内外部环境,以决心、信心、耐心完成“十四五”答卷,监管智慧更显重要。当然,改革不会一蹴而就,高质量发展之路难免遇有坎坷,须有攻坚克难的准备。金融监管更加积极有为,才能啃下发展改革中的硬骨头;银行业保险业不断迸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才能更好助力经济高质量成长。这是新起点下不变的要求,是新格局下对时代最好的回应。
“一心烧香拜佛,祈求仕途平安”的张安顺,在退休一年后,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如今被开出党籍,并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1月2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披露,原山西银监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安顺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经山西省监委研究决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经查发现,张安顺在职期间,不仅收受监管对象巨额贿赂,成为金融机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包庇者,而且生活作风不正,热衷迷信活动,还发生婚外情。 退休一年后被查,如今被开除党籍、审查起诉 去年7月20日,已退休一年的张安顺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过半年多的调查,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山西省监委发现,张安顺长期插手被监管机构人事工作,为他人在职务调整、银行招考等方面谋取人事利益;奉行庸俗处世之道,热衷酒场饭局,结交“老乡”,“亲”“清”不分,甘于被“围猎”;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借用他人大额钱款;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监管职责;利用监管职权,擅自违规变更行政处罚,破坏监管秩序,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此外,个人作风方面,张安顺违反生活纪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发生并保持不正当性关系;违反政治纪律,参加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并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热衷迷信活动,一心烧香拜佛,祈求仕途顺利平安;漠视党纪国法,收受监管对象巨额贿赂,滥用职权,弃守监管职责,纵容包庇金融机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由金融秩序的维护者沦为破坏者,严重损害监管权威和公信力。”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山西省监委指出,张安顺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披露,经中国银保监会党委研究决定,张安顺已被开除党籍;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经山西省监委研究决定,将张安顺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公开资料显示,张安顺生于1959年4月,河南舞阳人,在职大学文化程度。早年先后在河南省各人民银行分行、河南省银保监局工作,2009年后辗转于宁夏、河南、厦门三地银保监局任职,2015年10月起调任山西银监局党委书记、局长,三年后赴任河南银保监局巡视员,并于2019年7月退休。 金融监管“内鬼”遭严打 近年来,严查金融监管“猫鼠一窝”、内外勾结成为监管部门屡次强调的话题,与此同时,监管干部被查也屡有发生。 去年6月,山西省委召开金融改革工作会议,提出“打造一流农商行城商行”的目标,并展示了“严肃查处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坚决把金融领域的蛀虫‘挖出来、清理出去”的决心。 话音刚落,山西省迅速成为金融反腐的风暴中心。 先是农信系统多位一、二、三把手接连“落马”。如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书记、理事长崔联会,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副书记、副理事长、主任邢亮喜,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专职副书记、副理事长王忠泽,已退休近3年的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原副书记王再升,均于去年7、8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在监管层面,山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政府金融办)原党组书记、局长(主任)竟晖,原中国银监会山西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安顺相继被查。反腐之风吹至今年,中国银保监会山西监管局原二级巡视员杨庆和“落马”。 此外,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王雪峰,晋城银行原董事长贾沁也分别于去年8月和今年1月被查。 除山西省外,内蒙古监管局“窝案”也引发市场关注。今年1月,原内蒙古银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志涛,原内蒙古银监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宋建基,原内蒙古银监局党委书记、局长薛纪宁三人被开除党籍。 通报显示,3人均涉及包商银行案。其中,薛纪宁纵容包商银行野蛮扩张和违法经营,助推包商银行严重信用风险,造成恶劣影响;陈志涛为包商银行野蛮扩张站台助威,严重损害监管权威和公信力;宋建基放纵包商银行野蛮扩张,违规审批被监管机构增资扩股,违规审批设立村镇银行。 同样牵扯进包商银行一案的内蒙古监管局党委委员刘金明、党委委员贾奇珍、原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监管处处长柴宝玉、包头市银监分局原局长(后任山西银保监局原纪委书记)于岚,也都于去年6月相继被查。 “监管部门将聚焦金融监管背后的腐败问题,不仅加大力度查处金融风险‘大鳄’,也坚决惩处监管‘内鬼’,以强监督促进强监管。”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副组长虞云曾在去年6月接受采访时指出,“特别是对于利用监管权力,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失职渎职、内外勾结等破坏监管秩序、市场秩序,造成国有金融资产重大损失,甚至诱发风险事件的,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
时隔十余年后,第三方支付行业再次迎来了新的“基本法”。1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简称《条例》),这部业内呼吁了数年的法律,终于和大家见面。 如果说2010年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奠定了第三方支付发展的基础,成就了中国领先全球的“移动支付”。那么,从《办法》升级到《条例》,或许将意味着第三方支付行业走向成熟期,行业发展也将步入新的阶段。 法律位阶的提升 对于监管第三方支付的“基本法”,业内长久以来都有将《办法》升级的呼声。历年的两会和各种行业论坛上,也都有对于支付立法的呼吁。 一是在于经过十多年的发展,过去的支付业务定义和框架已经跟不上支付业务的创新。相较于市场创新,基础性的监管滞后已经稍显落后,而相较于监管,立法更为滞后。 二是缺乏上位法的统领,难以形成监管合力。支付业务广泛地链接消费者和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也有赖于公安、市场监管、工商等各个部门,但《办法》作为部门规章,难以调动其他部门进行联合监管。 因此,提升第三方支付“基本法”的法律层级,既是监管所需,也是行业发展所需。 第三方支付“金融机构”身份的确认 在原《办法》中,第三方支付被称之为“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也因此有了长久以来对第三方支付机构是否是“金融机构”的争论。 此次《条例》将“非金融”改为“非银行”,虽然尚未将其定位于具有法律地位的“金融机构”,但显然央行已经并不认同其“非金融服务”的业务属性。如果考虑到未来金融监管的统一性,第三方支付或许有望和消费金融公司等机构一并纳入金融机构的监管框架之中。 支付业务的重新划分 这也是本次修改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 《条例》改变了原来第三方支付“网络支付、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的业务分类口径,重新划分为储值账户运营业务和支付交易处理业务两类。 其实近些年来层出不穷的创新支付业务,早已经超出了《办法》的基础框架和业务概念,最典型的就是条码支付,打破了线上线下的界限,兼具网络支付、银行卡收单的业务属性,单靠《办法》早已不能对相关业务进行规范。而这种基础性的概念不界定清楚,对融合性的创新支付业务势必也难以认定,导致出现监管真空。 而对于储值账户运营业务和支付交易处理业务的分类方式,在实际业务开展中,已经有“账户侧”和“收单侧”来分别对应,“断直连”之后,这种区分更加明确。从这个角度而言,《条例》中对于支付业务的分类,也恰恰体现了监管倡导的功能监管的理念。 虽然央行尚未发布两类业务的具体分类方式和规则,但从业务模式来看,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应归属于储值账户运营业务,银行卡收单则偏向支付交易处理业务,网络支付则应是同时包含两者。 同时,《条例》中还重新定义了支付账户的定义,即根据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真实意愿开立,如果按照现行规定,毫无疑问将重塑整个支付行业,而对于致力于发展B端支付的中小支付机构而言,也将是致命的打击,基于支付账户的垂直行业方案以及衍生的资金归集、分账等“支付+”业务也将全面重塑。 值得注意的是,支付账户也可能面临全新的监管体系。虽然在过去十多年中,支付账户借助互联网的力量实现了快速的扩张,极大的落实了普惠金融的理念。但账户分类过多、过于复杂导致的管理难度增加,以及信息泄露风险不断增加的客观事实,都要求重新审视支付账户的管理和设计。进一步加强支付账户实名制、加强账户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强化用户的信息安全保护等是支付账户管理的应有之意。 非银行支付机构的设立与股东要求 在支付机构的设立和股东要求等方面,《条例》相比过去的《办法》进行了全面的细化和要求。 首先是设立方面,坚持金融业务必须持牌经营原则,比照金融机构“先证后照”的设立模式,并对机构名称应标明“支付”字样做出明确要求。这种要求能够有效的提升持牌机构的可信性,更好的规范从业机构。 其次是对于股东的要求,在原《办法》中,央行曾明确表示,申请人必须为“非金融机构法人”。但随着《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的颁布和实施,势必会产生金控公司控股非银行支付机构的情况,因此原《办法》中的相关说明和规定已经不再适用。 最后是对于主要股东(持股10%以上)的限制规定,即“同一法人不得持有两个及以上非银行支付机构10%以上股权”。目前有为数不少的互联网巨头持有多张支付牌照,按照《条例》规定,这些牌照或进行整合,或进行股东的变更。支付牌照数量减少应是大概率事件。 支付业务规则的新要求 对于支付业务规则的修订上,《条例》除了重申人民银行43号文、85号文、261号文等文件中,对于KYC、断直连、备付金、反不正当竞争等要求外,还新增了更多、更严格的条款。 第一,首次要求支付机构在支付协议中约定“备付金孳息归属”。所谓孳息也就是备付金产生的利息。由于部分备付金属于“在途资金”(如网络支付业务中尚已付但未到账的资金),其产权存在很大的争议,虽然央行有关负责人曾明确“备付金属于支付机构客户”,但显然这部分备付金又不能为客户所支配,支付机构与客户之间的权责并不明确。 而对于备付金所产生的孳息,按照《民法典》有关规定,理应归属于消费者,但这种归属缺乏实际业务中的可操作性,因此目前备付金孳息事实上归属于支付机构。 因此《条例》中也规定了“从事储值账户运营业务的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向用户支付与该用户持有支付账户余额或者预付价值余额期限有关的利息等收益”。 第二,新增“非银行支付机构净资产与备付金日均余额的比例应当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在央行日前发布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中,虽然并未公布该比例是多少,但有两个角度可供参考:一是英国的《金融服务与市场法》中,对于电子支付服务的机构客户预付价值总额要求,不得高于其自有资金的8倍;另一方面,该比例或许也将受支付机构评级的影响。 第三,支付机构间的转账成为可能。简单来讲,即未来微信、支付宝之间的余额转账具有了可能性。根据《条例》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的有关要求,在基于真实交易情况下,支付机构之间备付金的划转可以通过具有相应合法资质的清算机构进行处理。在推进“互联互通”的背景下,取消“不同支付机构的备付金不能划转”的规定是实现账户侧互联互通的法律前提。虽然《条例》规定了要“基于真实交易”,单纯支付账户间的转账行为是否可行仍然存疑,但如果能够进一步推动微信、支付宝账户侧的互通,并强化支付账户验证的“强实名”,是否可以实现限额下的支付机构之间的转账呢? 同时,如果再继续推动“收单侧”的互联互通,即不同支付机构对于条码支付的互认互扫,那么支付基础设施“大一统”的时代或许将会真的到来。不过可以确定的是,随着更多互联网巨头搭建自己的支付账户体系,支付市场也许会迎来一波更加激烈的竞争。 监管大变局 全新的业务牌照和业务规则,必然会有新的监管体系。 一是取消牌照续展的制度。原《办法》规定《支付业务许可证》有效期五年,每五年续展一次,也正因为此,支付机构每到续展前夕,都战战兢兢、如临深渊。用综合评价和分类评级取代五年续展的制度,不仅能减轻支付机构续展的合规成本,同时也符合监管对不同评级机构分类监管的原则。 二是创新性的“反垄断条款”。这也是行业热议的另一个重要条款。 看起来比较纠结,同样是市场支配地位,预警和认定却采用了完全不同、市场规模天差地别的比较计算方式。其中预警适用于“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而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则适用于“合计”,在认定指标上,则以“金额”为市场份额计算指标(见表2)。 我们先来说反垄断中对于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其中的关键在于“相关市场范围的界定”。无论是银行还是支付机构,在支付业务上两者提供的服务基本一致,所以,如果将其限定在非银行支付服务市场,既不科学也不合理,甚至有夸大微信支付、支付宝两大巨头市场控制力量和市场份额的嫌疑。 但微信支付、支付宝又确实在非银行支付服务市场这一细分市场中,取得了绝对的市场份额,两者合计甚至超过90%,其他剩余200多家支付机构争夺不足10%的市场。也正因为此,央行在2017年的281号文中就强调“不得滥用市场优势地位不正当竞争,不得采用不当手段拓展市场”。以此来看,央行关注的是创新的潜力有没有被压抑,关注“大树底下长不长草”的问题。也因此有了“市场支配地位预警”这一规定。 至于是否严重影响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是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又是另一个问题。就目前的条款来看,没有任何一家银行或支付机构能够被认定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将来也很难看到依靠市场力量取得市场支配地位。因此其警示意义显然更重要。 还有哪些细则有待出台? 从法律层级来看,《条例》是非银行支付行业的“基本法”,后续也会有更多涉及到的诸多业务细则的管理办法。 第一,储值账户运营和支付交易处理两类业务的具体分类方式和规则。 第二,支付账户业务具体规则。 第三,系统重要性非银行支付机构的认定标准和监管规则。 第四,备付金管理办法。目前已发布,并将于3月1日实施生效。 第五,支付保障基金管理规定。目前该规定已经进行了征求意见,可以预见,其发布实施已经临近。 第六,支付信息服务机构备案要求。
“过去预测未来”——也就是依据人过去的所思所想所行所为来大致预测和判断其将来。因为人的深层次特质真的很难改变,包括动机、价值理念、以及综合分析与思考能力,过去的优秀相对来说可以保障未来的优秀。 凭什么证明你很愿意学呢? 学校不错?成绩不错拿了很好的奖学金?四六级都高分?看了很多书,写了很多文章?或是开发了什么程序?掌握了什么技术技能?参加了很多活动,并且在活动中和结束之后不断思考、总结和提炼,也取得了不错的成就? 那假设以上这些你一条都没有:学校不怎么好,成绩稀烂,四级都没过,大学四年没看过什么书、写过任何东西,也没有参加任何活动,或者纯粹是各种打酱油,打发时间。 你没有任何成果,请问,你是怎么来证明自己非常愿意学习呢?! HR 内心:你以为我会信你?看看你有什么真本事吧! 1. 请问有什么具体的事例可以证明你较强的学习能力呢? 这个问题虽然比较严肃,但可以帮助 HR 筛掉大部分人,因为没有日常思考和学习习惯的同学,很难在短时间内胡诌一个出来。 2. 你可以具体地说一下,你简历里面XXX工作的整个流程是什么吗? 这个问题 HR 其实想考察的是求职者拿到一个完整任务时的思维方式,他在执行过程中的做法,遇到困难的解决思路,还有事件完成后的回顾分析及反思。 同时也可以验证他是否是一个愿意学习的人,以及学习能力如何。 3 HR建议 应届生面试的正确姿势 1. 具体事例来支撑 没有相关行业经验是难免的事,非常愿意学习是非常优秀的品质,哪个雇主不需要员工有终生学习,持续充电的精神呢? 说 “我没有经验但我愿意学习”这句话,后面加上一点具体的例子会比较好! 举例: 虽然我没有金融行业方面的经验,但我对相关知识的学习能力很强,比如我现在就在给学校的老师当金融法方面的研究助理,学会了一些研究和分析的技巧,而且也愿意学习业界知识,因为这有助于我更好地做好研究助理的工作。 态度+具体表现才是回答这个问题的正解啊! 2. 过去努力来证明 拿出你曾经热爱学习的证明,比如自己过去获得的奖学金证明或者考下的难度还行的证书(如英语六级、翻译证、计算机四级、发表的文章等等),然后平静地说: “努力是做出来的,不是吹出来的。我不是很聪明的人,这些东西证明我过去非常愿意努力,若有幸被贵公司录用,我将继续保持我十几年来的一贯勤奋。”类似这样的话~ 3. 提前备课 虽然没有相关行业的实践经验,但在这个网络发达、信息铺天盖地的时代。自行了解一些行业知识、熟悉公司的基本情况和相关业务总是不难的事。 浏览一下公司简介和公司网站,仔细了解一下公司到底做什么的?比如公司的过去(做了什么,有什么成就)、公司的现在(现在做哪些业务)、公司的未来(想做什么业务,想怎么发展)、公司擅长什么,还有哪些不足? 你也需要了解公司的竞争对手,包括直接的竞争对手和间接对手。他们有什么优势,有什么方面值得我们学习的,有什么劣势,需要我们去避开的。 你也需要了解公司所在的行业有什么趋势,它值得你用青春去奋斗吗? 了解你所投的岗位究竟是做什么的,将JD中的每一项,与自己的简历做对比,看匹配和不匹配的地方,想一想如何回答可以扬长避短。 可以说:“我大学做过的某某活动,学到了什么,锻炼了什么能力,我认为,这项能力也是我完成这份工作的必备能力,而且项目经验可以帮助……”如此匹配着去阐述~ 每月书能够阅读(1-2本),而且和自己所从事的岗位或者行业有关,并且做笔记,也会碎片化学习。 求职面试是一项复杂活,如此危机四伏的综合考验可不是大家一句“虽然我没有经验、但我愿意学习”可以搪塞过去的。 提前学习行业知识、锻炼行业必备技能才是你可以在厮杀激烈的求职市场上绝处逢生的正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