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简易合并 简易合并是指当一个母公司拥有一个子公司的至少90%的各类已售出的股份时,只经过母公司董事会的同意就可以直接把该子公司并入,而不必经过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股东会批准,从而简化了公司合并的程序。在简易合并中,小股东实际上也无力反对合并计划,母公司还可以采取现金合并的方式而排挤掉小股东。 简易合并是在美国发展起来的新的公司合并方式。简易合并最早由特拉华州公司法规定,后为美国《示范公司法》及其他许多州公司法所认可。德国《股份公司法》第352b条也有类似的规定。 简易合并是一个小作品。你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This term refers to a condition where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interest rates and the spot and forward currency values of two countries are in equilibrium. As a result, there are no interest rate arbitrage opportunities between those two currencies. |||As an example, assume Country X's currency is trading at par with Country Z's currency, but the interest rate in Country X is 6% and the interest rate in country Z is 3%. All other things being equal, it would make good sense to borrow in the currency of Z, convert it in the spot market to currency X and invest the proceeds in Country X. However, in order to repay the loan in currency Z, one must enter into a forward contract to exchange the currency back from X to Z. Covered interest rate parity exists when the forward rate of converting X to Z eradicates all the profit from the transaction.
发票定义 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由出售方向购买方签发的文本,内容包括向购买者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名称、质量、协议价格。除了预付款以外,发票必须具备的要素是根据议定条件由购买方向出售方付款,必须包含日期和数量,是会计账务的重要凭证。发票也通常称为付款单。发票是纳税人经济活动的重要商事凭证,也是财政、税收、审计等部门进行财务税收检查的重要依据。 在中国大陆,付款单、收款收据在民间有时也被统称为发票。中国会计制度规定有效的购买产品或服务的发票称为税务发票。政府部门收费、征款的凭证各个时期和不同收费征款项目称呼不一样,但多被统称为行政事业收费收款收据。 目录 1 发票种类 2 发票的开具规定 3 发票保管及丢失被盗处理 4 购买发票的程序 发票种类 发票 发票分为: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 1、普通发票 根据行业的不同,一般可分为工业发票、商业发票、加工修理修配业发票、收购业发票、交通运输业发票、建筑安装业发票、金融保险业发票、邮电通信业发票、娱乐业发票、服务业发票、转让无形资产发票以及销售不动产类发票等。 普通发票的基本联次为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开票方留存备查用;第二联为发票联,收执方作为付款或收款原始凭证;第三联为记账联,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 2、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我国施新税制的产物,是国家税务部门根据增值税征收管理需要而设定的,专用于纳税人销售或者提供增值税应税项目的一种发票。专用发票既具有普通发票所具有的内涵,同时还具有比普通发票更特殊的作用。它不仅是记载商品销售额和增值税税额的财务收支凭证,而且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购货方据以抵扣税款的法定凭证,对增值税的计算起着关键性作用。 发票的开具规定 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 1、普通发票的开具规定 1、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收取款项时,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2、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 3、使用计算机开具发票,须经国税机关批准,并使用国税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并要求开具后的存根联按顺序号装订成册; 4、发票限于领购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市、县范围内使用,跨出市县范围的,应当使用经营地的发票; 5、开具发票单位和个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相应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手续;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缴销发票领购簿和发票。 6、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向收款方取得发票,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7、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2、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规定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销售免税项目;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福利;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可以不开具专用发票。 发票保管及丢失被盗处理 要建章立制;设置台账;定期保存,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及账册应当保存10年,保存期满报经国税机关查验后销毁。增值税专用发票要专人保管;放在保险柜内;设置领、用、存登记簿;取得的发票抵扣联装订成册;已开具的存根保存10年,期满后报主管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未经批准,不得跨规定的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的发票;禁止携带、邮寄、运输空白的发票出入国境。 纳税人发生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时,应立即报告主管国税机关,并接受税务机关处罚。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应在事发当日书面报告国税机关,并在《中国税务报》公开声明作废; 购买发票的程序 1、购买普通发票的程序 纳税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领购发票申请,同时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件或者其他有关证明,以及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的印模。主管税务机关在对纳税人的领购发票申请及有关证件审核后,发给《发票领购簿》。纳税人凭《发票领购簿》上核准的发票种类、数量以及购票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发票。 对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临时需要使用发票的纳税人,可以直接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或者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即需要发票时,可以凭发生购销业务,提供接受服务或者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直接到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对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在开具发票的同时征税。 临时到省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凭所在地税务机关的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经营地税务机关可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根据所领购发票的票面限额及数量交纳税不超过1万元的保证金,并限期缴销发票。按期缴销发票的,解除保证人的担保义务或者退还保证金;未按期缴销的,税务机关可以责令保证人缴纳罚款或者以保证金缴纳罚款。 2、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程序 增值税专用发票仅限于一般纳税人领购,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不得领购。一般纳税人领购专用发票,首先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盖有一般纳税人确认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经办人身份证明,单位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印模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证件资料,经县(市)税务机关审批后,由专用发票管理部门核发《发票领购簿》。纳税人就可以凭《发票领购簿》、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发票领购簿》上核定的票面金额、数量和购票方式,到主管国税机关领购专用发票。
什么是简易人寿保险 简易人寿保险,是指用简易的方法所经营的人寿保险。它是一种小额的、免验体格的、适应一般低工资收入职工需要的保险。简易人寿保险的缴费期较短,保险金额有一定的限制,且不用经过体格检查。简易人寿保险的保险费略高于普通人寿保险的保险费。 简易人寿保险概述[1] 简易人寿保险起源于英国。20世纪三四十年代是高峰时期,曾成为美国人寿保险的第二大险种,其有效人寿保险金额一度占到总寿险保额的18%左右;但时至今天,简易人寿保险的风光已不在,仅占有效人寿保险金额的1%,这主要归因于团体人寿保险的迅速发展,以及大多数美国工人购买大额人寿保险的经济能力增强。在我国,简易人寿保险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与90年代早期也曾一度得到迅速发展。 简易人寿保险又称为上门服务的寿险单,通常由保险人按时收取保费。一般采取等待期或削减期制度,即被保险人加入保险后,必须经过一定期间,保单才能生效。如果在一定期间内死亡,保险人不负给付责任,或者减少给付金额。 在大多数情况下,简易人寿保险是按保险费单位出售,而不是按保险金额单位出售,如以5美元保险费单位出售一份简易人寿保险。 简易人寿保险的特征[1] 简易人寿保险的基本内容与普通人寿保险大同小异,其特殊性在于: (1)保险品种。 通常是以限期缴费的终身寿险或定期的两全险为主力品种,简易人寿保险一般均属不分红保险。 (2)保险金额。 对每一保单或每一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有最高额限制。例如,在美国通常为每张保单或每位被保险人最高保险金额为5000美元,而我国则限制为最高保额人民币1万元。 (3)保险费率。 由于以下几种原因使得简易人寿保险的保险费率相对高于普通终身寿险:一是被保险人一般是低收入阶层,又未经过体检,因而死亡率相对要高;二是上门收取保险费增加了销售和管理费用;三是保险单失效率高。 (4)保险费的缴纳。 考虑到低收入者的负担能力,简易人寿保险的保险费一般是采取按月或按周缴纳。 (5)免检身体。 由于保险金额较低,故在承保时,无体检,只是根据投保书的陈述及保险代理人的说明作为核保的依据。但为了防止逆选择,保险公司通常会在不可抗辩条款内附带规定,被保险人在投保前一定时期内(通常为2年)患有重大疾病而不作如实告知,保险人在抗辩期内可终止保险合同。 参考文献 ↑ 1.0 1.1 《保险学概论》保险职业学院,第9章 人寿保险 相关条目 团体保险 次标准体保险
什么是简单移动平均线 简单移动平均线(SMA)又称“算术移动平均线”,是指对特定期间的收盘价进行简单平均化的意思。一般所提及之移动平均线即指简单移动平均线(SMA)。 简单移动平均线沿用最简单的统计学方式,将过去某特定时间内的价格取其平均值。简单移动平均线计算方法如同其名——简单。它只是将每日得到的平均值连成一线并随时间移动,每一支烛因而得到相同的数值。 简单移动平均线的公式 以5天移动平均线为例,公式如下: 一般公式:C: 第一日收盘价n: 移动平均数周期 简单移动平均线是一种显示于图表上的辅助指标。乾坤烛图可以同一时间内显示三条平均线,将10支烛,20支烛及50支烛的平均线为设定参数,并可以收市价、最高价、最低价及聚焦点计算。而200支烛也是投资者最为常用参数之一。 大部份技术分析者利用简单移动平均线设定一个买卖系统。利用两条平均线中较短期的一条作为讯号线。例如: 当短期的平均线上穿较长期的平均线,显示牛市在即,策略订为造好不造淡;相反,当短期的平均线下穿较长期的平均线,显示熊市在即,策略订为造淡不造好。简单移动平均线亦可作支持及阻力之用。当市况向跌破时沽出,升破时买进,简单移动平均线便会在部份情况下反映强烈的支持或阻力。50支烛及200支烛通常都会被视为计算支持及阻力之用。
A forward contract in the forex market that locks in the price at which an entity can buy or sell a currency on a future date. Also known as "outright forward currency transaction", "forward outright" or "FX forward". |||In currency forward contracts, the contract holders are obligated to buy or sell the currency at a specified price, at a specified quantity and on a specified future date. These contracts cannot be transferred.
可转让票据概述 可转让票据是指经背书或交付就可转让流通的票据,如汇票、支票、本票等。 目录 1可转让票据的规定 可转让票据的规定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规定,下列票据允许背书转让: 一、收款人为个人姓名的转帐银行汇票。 二、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三、收款人为个人姓名的转帐银行定额本票和不定额本票。 四、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的地区转帐支票。
什么是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集体合同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劳动合同。 集体谈判是签订集体合同的前提,集体合同是集体协商的目的;签订集体合同必须要进行集体协商。 集体合同的特征 集体合同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1)集体合同是一项劳动法律制度; (2)集体合同适用于各类不同所有制企业; (3)集体合同的订立,主要通过劳动关系双方的代表或双方的代表组织自行交涉解决; (4)集体合同制度的运作十分灵活,没有固定模式,并且经法定程序订立的集体合同,对劳动关系双方具有约束力; (5)集体合同制度必须遵循的一项重要原则,就是劳动关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相互理解和相互信任。 集体合同相关法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集体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集体合同制度对于保障劳动者的权益,调整和协调劳动关系发挥了很大作用,其中一项重要的作用,就是弥补劳动合同的空白。对于一些双方当事人没有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事项,可以依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来确定。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还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情况下,就可以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劳动报酬标准来确定。 在我国,集体合同对该用人单位和该用人单位的全体员工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双方都必须依法全面如实地履行集体合同约定的条款。集体合同的履行表现为该用人单位及其全体员工都必须依照集体合同约束自己的行为,按照集体合同的约定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任何一方如果违反了集体合同的约定,依据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当然,作为员工一方所承担的违约责任往往是通过劳动合同、该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等规章制度予以追究。工会一方的违约责任则应视具体情况及集体合同的约定和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来追究。 为了确保集体合同的有效执行,依法该用人单位及其员工应当共同组建集体合同监督检查机构如监督小组等。通过监督及时发现违约现象,纠正违约行为,规范员工和用人单位管理人员的行为,使双方的关系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监督检查机构实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也可以随时进行抽查。有些用人单位把对集体合同的监督检查置于日常工作之中,由员工或员工代表及各级管理人员共同监督检查集体合同的执行情况,及时把发现的问题提交集体谈判代表团进行磋商,尽可能避免由于违约或者其它一些特殊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障正常的劳动生产经营的秩序。 相关条目 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