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外汇衍生品最早起源于1997年,当时由于汇率相对比较稳定,还不是很活跃,真正的外汇衍生产品应该是从2005年7月21号正式启动,人民币向灵活的管理进行过渡,随着汇率浮动的增加,市场主体对于人民币和外汇之间的货币的管理要求有所提高。到目前为止,我国的外汇衍生产品主要是远期和掉期的产品,期权和期货目前还没有出现。银行对客户的远期产品是从1997年开始,到2005年的8月份,国家外汇管理局放松了银行远期结售汇。2005年以后要求所有的银行只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金融衍生业务许可证,和结售汇业务许可证,就可以向外汇管理局申请,到目前为止,有将近80家银行,这里面包括一些外资银行的分支结构。在2005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和外率管理局宣布推出银行对银行的远期外汇交易,交易的内容没有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