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张铭研来源 | 贸易金融全国供应链金融政策汇总供应链金融虽然已经发展10多年,但是“供应链金融”一词第一次在国家政策中出现是在2017年国办发《关于金融支持制造强国建设的指导意见》中。《意见》提出,鼓励金融机构依托制造业产业链核心企业,积极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保理等各种形式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有效满足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融资需求。如果说2017年是中国供应链创新的黄金元年,那么2018年发布的《关于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城市和企业评审结果的公示》,意味着中国供应链的创新试点已经进入了实质性阶段。2019年,供应链金融政策进一步下沉,国家和地区的政策均在不断的细化,从各个层面规范、引领行业发展。记者梳理了从2017年到2019年的3年的供应链金融政策,其中包括国家和各地区的政策,堪称史上最全。各地区供应链金融政策汇总供应链金融的持续健康发展,事关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党中央多次下发文件向各省传达供应链金融体系构建和金融风险防范等方面的内容,结合各省所处的地理位置、经济结构和历史条件等情况,各省积极探索、寻求经济发展新突破。其中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首部省级、市级供应链金融政策均已经发布。东北地区华北地区西北地区华中地区华东地区华南地区西南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