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账账核对 所谓账账核对,是指各种账簿与账簿之间的有关记录相核对,以保证账账相符。 账账核对的内容 账账核对主要包括: (1)总分类账有关账户核对。 主要核对总分类账各账户借方期末余额合计数与贷方期末余额合计数是否相等,借方本期发生额合计数与贷方本期发生额合计数是否相等。 (2)总分类账与明细分类账核对。 主要核对总分类账各账户的期末余额与所属各明细分类账户的期末余额之和是否相等,总分类账各账户的本期发生额与所属各明细分类账户的本期发生额之和是否相等。 (3)总分类账与日记账核对。 主要核对总分类账中“现金”和“银行存款”账户的期末余额与相对应的日记账的期末余额是否相等。 (4)会计部门的财产物资明细账与财产物资保管和使用部门的有关明细账核对。 主要核对会计部门的各种财产物资明细账期末余额与财产物资保管和使用部门的有关财产物资明细账期末余额是否相等。 账账核对的方法 ①检查总分类账户记录是否正确,它一般是采用编制试算平衡表的方法进行。 ②将总分类账户与所属明细分类账户进行核对,它一般是采用编制本期发生额及余额表等方法进行。 ③将财产物资的明细分类账户和保管账(卡)进行核对,它可以将有关账户余额直接与保管账(卡)的余额核对。
闲置成本(idle cost) 闲置成本的概述 闲置成本企业在生产能力闲置时发生的成本。其主要构成是企业的固定成本。企业的闲置成本与企业的经营规模的大小和产量变化并无直接关联,是企业基本必然要发生的费用,如租金、利息、年限法下的折旧支出等等,这些成本额的大小,主要与企业经营规模有关,而同其业务量的关系很小。如再进一步分析可以发现,所谓闲置成本的本质是企业实际生产能量(工时)未达到标准生产能量(工时)而形成的闲置能量成本。 本条目在以下条目中被提及 会计术语英汉对照表 最适度通货区理论 关键字 闲置成本,Idle cost,Idle Cost.
准备金率呆账准备金(Allowance For Doubtful Accounts) 呆账准备金是指公司对可能不能收到的应收账款的预测,这项数据将纪录在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上。 类型 在各国银行的实践中,一般计提以下三种呆账准备金: 第一种,普通呆账准备金。即按照风险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计提,这和我国现行的按照贷款总余额的一定比例(1%)提取的呆账准备金是相似的。 呆账准备金第二种,专项呆账准备金。即按照贷款分类的结果,对各类别的贷款根据其内在损失程度,按照一定的风险权重分别计提。大多数国家要求商业银行同时计提普通呆账准备金和专项准备金,我国计提此种专项准备金。 第三种,特别呆账准备金。即针对某个地区、行业或某一类贷款专门计提,为防范国家风险而计提的呆账准备金就属于这一类,我国计提此种准备金。普通准备金是按照贷款余额的既定比例计提的,它针对的是贷款的不确定损失。 银行经营贷款,总会有一定的损失,就要有呆账准备金,普通呆账准备金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提取的,用于弥补贷款组合的不确定损失的,这就使普通呆账准备金具有了资本的性质,可以计入资本基础。但是,普通呆账准备金无法反映贷款的真实损失程度,它只与贷款的总量有关,而与贷款的实际质量无关。真正的呆账准备金是用来弥补损失的,这要求呆账准备金的数量与贷款的真实质量相一致,贷款质量高,呆账准备金就少。相反,则必须增加呆账准备金的数量。专项准备金由于是按贷款的内在损失程度计提的,反映了评估日贷款的真实质量。因此,专项准备金不计入资本基础。它的变动直接与贷款的质量相关,而与数量无关。银行建立的普通呆账准备金制度、专项准备金制度和特别准备金制度共同构成了银行的呆账准备金体系,保护了银行经营的安全性。 计算步骤 在普通呆账准备金和专项呆账准备金体系下,准备金的计算步骤如下: (1)计算所需的专项呆账准备 专项呆账准备金的计算要按照贷款的分类结果,不同的贷款分类按不同的比例计提。可参考的比例为:损失类贷款为100%;可疑类贷款为50%;次级类贷款为20%;关注类贷款为5%。 (2)计算普通呆账准备金 贷款即使属于正常类,仍存在损失的可能,因此需计提普通呆账准备金。方法为: 普通呆账准备金 = (贷款总额 - 专项呆账准备金)×规定的比例 呆账准备金总量 = 专项呆账准备金 + 普通呆账准备金 提取 医院的一笔呆账当年呆账准备金累计提取额=年末贷款余额×1%-呆账准备金上年末余额 核销的贷款呆账应保留追索权。收回已核销贷款呆账增加呆账准备金,由此使年末呆账准备金余额超过年初贷款余额1%的部分,当年不必冲回超额部分。 银行提取呆账准备金要符合两项原则: 一是及时性原则; 二是充足性原则。 前者是指银行呆账准备金的提取应在估计到贷款可能存在内在损失、贷款的实际价值可能减少时进行,而不应在损失实际实现或需要冲销贷款时进行;后者是指银行应当随时保持足够弥补贷款内在损失的准备金。 由于损失的不可避免性,银行及时、足额提取呆账准备金就成为帮助银行保持经营稳健的有效工具。
什么是资产盘盈 资产盘盈是指企业单位在资产清查基准日无账面记载,但单位实际占有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即:企业单位资产经过清查盘点后,其实际数量、价值少于账面数量、价值。 不论盘盈或盘亏,也不论盘亏数量是否已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都应以盘点后实际发生的数量填报。 资产盘盈的内容 资产盘盈包括货币资金盘盈、存货盘盈、有价证券盘盈、对外投资盘盈、固定资产盘盈、无形资产盘盈、往来款项盘盈等。 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有关手续,不作为资产盘盈。 资产盘盈盘亏的会计处理方法 (一)现金溢余、短缺的会计处理 为了加强现金管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要求企业对现金业务每日应结算并定期进行盘点,发现现金溢余或短缺时应及时按照会计处理的要求进行处理。 1.现金溢余的会计处理。发现溢余时,按溢余金额借记“现金”,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查明原因后,应分情况处理: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记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经批准后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2.现金短缺的会计处理。发现现金短缺时,按短缺金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贷记“现金”。查明原因后,应分情况处理:属于应由责任人或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记入“其他应收款”科目,属于无法查明的其他原因,根据管理权限批准后记入“管理费用”科目。 (二)存货盘盈、盘亏的会计处理 由于存货种类繁多、收发频繁,在日常的收发过程中可能发生计量错误、计算错误、自然损耗,还可能发生损坏变质以及贪污盗窃等情况,造成账实不符,形成存货的盘盈盘亏。 1.存货盘盈的会计处理。企业发生存货盘盈时,在报经批准前应借记有关存货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在报经批准后应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2.存货盘亏及毁损的会计处理。企业发生存货盘亏及毁损时间,在报经批准前应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贷记有关存货科目:在报经批准后应做如下会计处理:对于入库的残料价值,记入:原材料“等科目;对于应由保险公司过失人支付的赔款记入”其他应收款“科目;剩余净损失,属于一般经营损失的部分记入”管理费用“科目,属于非常损失的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三)固定资产盘盈、盘亏处理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要求企业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每年至少实地盘点清查一次,以保证固定资产核算的真实性。 1.固定资产盘盈的会计处理。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盈的固定资产,在报经批准处理前,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货记“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报经批准后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2.固定资产盘亏的会计处理。企业发生固定资产盘亏时,按盘亏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按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已提减值准备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固定资产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报经批准转销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 存货盘盈与固定资产盘盈的区别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11条中提到“前期差错通常包括计算错误、应用会计政策错误、疏忽或曲解事实以及舞弊产生的影响以及存货、固定资产盘盈等。” 存货和固定资产的盘盈都属于前期差错,但存货盘盈通常金额较小,不会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企业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进行判断,因此,存货盘盈时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进行核算,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冲减“管理费用”,不调整以前年度的报表。而固定资产是一种单位价值较高、使用期限较长的有形资产,因此,对于管理规范的企业而言,在清查中发现盘盈的固定资产是比较少见的,也是不正常的,并且固定资产盘盈会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企业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进行判断。因此,固定资产盘盈应作为前期差错处理,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参考文献 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资产盘盈、盘亏的会计处理 中国税网.新准则下盘盈、盘亏如何处理?
什么是项目成本 项目成本是指项目形成全过程所耗用的各种费用的总和,是项目从启动、计划、实施、控制,到项日交付收尾的整个过程中所有的费用支出。 项目成本的构成 项目成本一般包括: 1、项目决策成本 决策是项目形成的第一个阶段,对项目建成后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会产生重要影响。为对项目进行科学决策,在这一阶段要进行翔实的市场调查,掌握资料,进行可行性研究。完成这些工作所耗用的资金,构成项目的决策成本。 2、招标费用 投资者不管是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都需一笔费用开支,这就是招标费用。 3、勘察设计成本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勘察;根据勘察资料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设计,这些工作耗用的费用总和构成勘察设计成本。 4、项目施工成本 在施工过程中,为完成项目的建筑安装施工所耗用的各项费用总和。包括施工生产过程中所耗费的生产资料转移的价值和活劳动耗费所创造的价值中以工资和附加费的形式分配给劳动者的个人消费金。具体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和施工管理费。其中前四项称为“直接费或直接成本”,施工管理费称为“间接费或间接成本”。 项目的施工成本是项目总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虽然决策质量、勘察设计结果都将直接影响施工成本,但在正确的决策和勘察设计条件下,在项目总成本中,施工成本一般占总成本的90%以上。因此,项目成本管理,在这种意义上讲实际上是施工成本的管理。 项目成本的影响因素 影响项目成本的因素很多,主要有以下几个因素: 1、质量对成本的影响 质量总成本由:质量故障成本和质量保证成本组成。 质量越低,引起的质量不合格损失越大,即故障成本越大,反之,则故障成本越低。质量保证成本,指为保证和提高质量而采取相关的保证措施而耗用的开支,如购置设备改善检测手段等。这类开支越大,质量保证程度越可靠,反之,质量就越低。 2、工期对成本的影响 每个项目都有一种最佳施工组织,若工期紧急需要加大施工力量的投放,采用一定的赶工措施,如加班、高价进料、高价雇用劳务和租用设备,势必加大工程成本,进度安排少于必要工期时成本将明显增加。反过来,进度安排时间长于最佳安排时成本也要增加。这种最佳工期是最低成本下持续工作的时间,在计算最低成本时,一定要确定出实际的持续时间分布状态和最接近的可以实现的最低成本。这一点如不限定,成本就会随着工期变动而增加。 3、价格对成本的影响 在设计阶段对成本的影响主要反映在施工图预算,而预算要取决于设计方案的价格,价格直接影响到工程造价。因此,在做施工图预算时,应作好价格预测,特别是估计准由于通货膨胀使建材,设备及人工费的涨价率,以便较准确地把握成本水平。 4、管理水平对成本的影响 (1)对预算成本估算偏低,例如征地费用或拆迁费用大大超出计划而影响成本。 (2)由于资金供应紧张或材料、设备供应发生问题,从而影响工程进度,延长工期,造成建设成本增加。 (3)甲方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 (4)更改设计可能增加或减少成本开支,但又往往会影响施工进度,给成本控制带来不利影响。 项目成本的预算 项目成本预算是一项制订项目成本控制标准的项目管理工作,它涉及根据项目的成本估算为项目各项具体工作分配和确定预算、成本定额,以及确定整个项目总预算的管理工作。为了确定测量项目实际绩效的基准计划而把费用估算分配到各个工作项(或工作包)上去的费用计划。
应收账款的成本包括: 机会成本 机会成本,即因资金投放在应收账款上而丧失的其他收入。这一成本的大小通常与企业维持赊销业务所需要的资金数量(即应收账款投资额)、资金成本率有关。应收账款机会成本可通过以下公式计算得出: 应收账款机会成本=赊销业务所需资金×资金成本率 赊销业务所需资金=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变动成本率 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平均每日赊销额×平均收账天数 式中,平均收账天数一般按客户各自赊销额占总赊销额比重为权数的所有客户收账天数的加权平均数计算;资金成本率一般可按有价证券利息率计算。 管理成本 管理成本,即对应收账款进行日常管理而耗费的开支,主要包括对客户的资信调查费用、应收账款账簿记录费用、收账费用等。 坏账成本 坏账成本,即因应收账款无法收回而给企业带来的损失。这一成本一般与应收账款数量同方向变动,即应收账款越多,坏账成本也越多。基于此,为规避发生坏账成本给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稳定性带来的不利影响,企业应合理提取坏账准备。
政策 考虑到或有会计事项对传统会计体系的影响日益扩大,70年代以来,许多国家的会计管理组织都在探索相关的会计政策。但受或有会计事项自身特征的影响,对其如何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会计界直到目前还没有找到令人信服的答案。如何处理或有会计事项已成为当前会计界面临的难题之一。 美国是世界上较早研究或有事项会计政策的国家。早在1975年,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的第5号准则说明书 或有会计事项相关书籍中,就对或有事项的会计政策有所规定。例如,关于或有负债的确认标准,“说明书”强调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在发出财务报表之前已有充分信息表明,某项负债在不久的将来很可能发生;二是该项负债可能招致的损失金额可以合理估计。按照该“说明书”的主张,会计上对或有利得基本上不予确认,而对或有损失实行表内确认或表外披露。经过20多年的实践,这一主张得到许多国家的认同,目前已基本成为国际上较为流行的做法。1993年11月在英国伦敦召开的第三届国际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会议上,发表了题为“未来事项问题”的研究报告,对或有会计事项的确认和计量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分析了或有会计事项的因果关系及其假设条件。该报告在理论上具有较大突破,但对或有事项在会计实务中如何处理仍以美国框架为基础。基于这一原因,目前各国关于或有会计事项的具体政策尽管有别,但其基本内容大致相同。 1.对不同类型的或有会计事项按照稳建性原则区别对待。即:基本上不确认或有利得,即使其可能性极大,也只在表外披露,但对或有损失则力求在表内确认或表外披露。 2.对同一类型的或有会计事项,按其不确定程度划分为“极小可能”、“有可能”和“极有可能”三类,分别实施对策。如:对可能性极小的或有负债,一般采用附注方式在表外列示;对可能性一般的或有负债,通过设置抵销帐户或备查帐簿的方式进行反映;对可能性极大的或有负债,则作为一项单独的负债进行核算,期末列入资产负债表的负债与所有者权益之间,并用括号等办法加注说明,以区别于现实负债。 3.对已有充分资料证明将发生并可合理估计金额的或有损失,必须在损益表中明确反映,当无法合理估计金额时,只在表外列示或有损失的性质、可能造成损失的因素以及大致的损失金额等内容。 现状 或有会计事项在我国,有关或有会计事项的理论研究起步较晚,且专门化、系统性的研究很少。理论研究的滞后,一是造成或有事项会计政策的不明确、不完善;二是导致或有会计事项实务处理的不规范、水平低。从第一方面看,目前的企业会计政策中,只对部分或有会计事项作了相当笼统的规定,对大部分或有会计事项则缺乏明确具体的政策。从第二方面看,目前的会计实务工作中,能够对或有会计事项加以处理的,基本局限在应收票据贴现等个别问题上。许多中小企业的财会人员对或有会计事项根本不知或知之甚少,如何谈得上正确处理?即使是会计水平较高的大中型企业,对应收票据贴现之外的大多数或有会计事项,也缺乏足够的认识,致使许多影响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的或有会计事项信息,无法通过会计报表或其他方式传递给信息使用者,供其决策时参考。 由此可见,加强对或有会计事项及其相关政策的研究,不仅对完善正在拟定中的具体会计准则,完成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惯例的协调有着直接的作用,而且对提高企业财会人员关于不确定性会计问题的理论认识水平和实务操作能力,强化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性,更好地为信息使用者服务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在会计上充分反映或有事项,尤其是或有负债和或有损失,还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忧患意识,提高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和市场适应能力,防范短期行为。 意义 第一,或有会计事项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日益复杂的客观现实,反映出制定相关会计政策的必然性; 第二,或有会计事项对传统会计体系产生的影响,反映出制定相关会计政策的必要性; 第三,我国在或有会计事项问题上存在的差距,反映出改进和完善或有事项现行会计政策的急迫性。 无可置疑,按照一定的原则制定和完善我国的或有会计事项政策,实属大势所趋,当务之急。 原则 1.全面性原则。任何一种或有会计事项的存在,都可能不同程度地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例如:或有资产可能会提高企业的生产能力和偿债能力,或有负债可能加重企业的债务包袱,或有损失可能降低企业的盈利水 或有会计事项平。为了保证会计信息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必须按照全面性原则制定或有事项会计政策,力求为各种或有会计事项规定现实可行的处理程序和方法,不得遗漏。否则,会计实务工作中就会无章可循,进而对某些或有会计事项视而不见,放任自流。 2.稳健性原则。稳健性原则在会计工作中的作用已被大多数人认识,或有会计事项的特性要求对其制定会计政策时更应持稳健态度,以利于企业保存财务实力。按此思路,在制定或有负债和或有损失的会计政策时,要力求设法将它们纳入正式的会计核算系统,尽可能通过设置专门帐户,作成帐证记录,并在会计报表中正式反映,而对或有资产则要求采用非正式办法加以披露。 3.适应性原则。由于我国仍处在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而企业面对的却是激烈并近乎残酷的市场竞争和还不完善的法制体系,加之企业的法制意识与市场适应能力普遍较差,决定了或有会计事项的发生率及可能性与西方国家企业相比一般较大。因此,在制定或有事项会计政策时,既要借鉴国际惯例,又要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区别对待各种或有会计事项,制定出具有针对性、适应性和可操作性的会计政策。 4.专门化原则。或有事项的会计政策,可能根据其不同类型分散于相关的会计政策内容中,如或有资产体现在有关“资产”要素的会计准则中,或有负债反映在有关“负债”要素的会计准则中等。但人们认为,或有事项的会计政策如果过度分散,既不便于根据其特殊性统一考虑,分类制定,形成完整有效的或有事项会计政策体系,充分发挥其指导性;又不利于引起会计实务工作者的重视,强化其操作性;最终难免流于形式。为此,笔者主张按照专门化原则,在我国具体会计准则体系中,为或有会计事项专门立项,根据其特征系统制定“或有事项会计准则”。 5.配比性原则。许多或有会计事项最终可能给企业增加的费用或造成的损失,往往与或有会计事项形成时的相关收入不在同一会计期间,如产品质量担保形成时,企业已经售出产品并实现了收入,但因此而可能付出的担保费用则在以后会计期间。如果在会计政策上不考虑这种差异,各期损益的准确性就会大受影响。为此,制定或有事项会计政策,必须遵循配比性原则。 相关建议 1.关于或有负债。按照现行会计制度规定,各种或有负债均不正式纳入会计核算系统,只要求应收票据贴现等部分项目以补充资料方式在表外列示。人们认为,这样的规定既有失稳健,也不符合全面性、配比性等原则,有必要重新认识并予以改进。 或有会计事项相关书籍 (1)应收票据贴现。应收票据办理贴现后,根据票面金额直接冲销“应收票据”帐户,很容易让人理解为该票款已经收回,不存在或有负债。对此,笔者主张在会计制度中增设“应收票据贴现”帐户,期末将其余额作为“应收票据”项目的备抵项目在资产负债表中予以列示。贴现时,按实收款项借记“银行存款” 帐户,按票面金额贷记“应收票据贴现”帐户,按差额借记或贷记“财务费用”帐户。票据到期银行收回票款时,借记“应收票据贴现”帐户,贷记“应收票据”帐户;如果票据到期承兑人不能支付款项,借记“应收帐款”帐户,贷记“银行存款”或“短期借款”帐户,同时借记“应收票据贴现”帐户,贷记“应收票据”帐户。 (2)产品质量担保。如前所述,如果把因产品质量担保而发生的费用列入实际支出期间,既不符合配比原则,又不利于企业建立或有负债观念。根据谁受益谁负担费用的原则,笔者建议从产品销售费用中计提产品质量保证金。为此,最好增设“产品质量保证金”帐户。提取时,借记“产品销售费用”帐户,贷记“产品质量保证金”帐户;实际支付费用时,借记“产品质量保证金”帐户,贷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帐户。期末,“产品质量保证金”帐户若为贷方余额,应列入资产负债表的负债项目下(当产品保证契约余下的有效期不超过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时,列入流动负债,否则列入长期负债)表示已提取但尚未使用的保证金;若为借方余额,表示实际支付的费用数大于提取数,则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对于信用担保、待决诉讼和其他未定的欠交款项,如果金额不易确定,通过帐户核算确有困难时,必须作为补充资料在资产负债表、财务状况变动表中说明它们的性质、可能延续的时间和估计的数额,以提高会计信息的实用性,方便信息使用者分析参考,防止决策失误。 2.关于或有损失。按照现行会计制度规定,我国已将部分可能性较大的或有损失纳入会计核算系统,如:通过设置“坏帐准备”帐户核算坏帐损失,通过设置“商品削价准备”帐户核算商品的削价损失等。但对投资损失这一可能性很大的或有损失,工商企业都没有考虑,只是等到损失实际发生时才予以核算。 在现代企业制度还不完善、市场竞争很不规范的情况下,投资风险非常之大,因各种投资造成的损失比比皆是。如果等到损失已经发生再作会计处理,既不利于强化企业的风险意识,促使企业慎重抉择投资行为,又会导致企业的各期损益不均,造成损失发生期的财务负担过重,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同时,报表使用者如果看不到有关投资风险的信息,也就无法在决策时考虑。为此,应当参照金融企业的做法,凡有对外投资,特别是长期投资采用“权益法”记帐的企业,都必须设置“投资风险准备”帐户,定期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提取风险准备基金,计入当期损益。提取时,借记“投资收益”帐户,贷记“投资风险准备”帐户;发生损失时,借记“投资风险准备”帐户,贷记“长期投资”帐户。期末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将“投资风险准备”帐户的余额作为“长期投资”的抵减项目列示。[1]
什么是资产盘亏 资产盘亏是指企业单位资产经过清查盘点后,其实际数量、价值少于账面数量、价值。 不论盘盈或盘亏,也不论盘亏数量是否已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都应以盘点后实际发生的数量填报。 资产盘盈的内容 资产盘亏包括货币资金盘亏、存货盘亏、有价证券盘亏、对外投资盘亏、固定资产盘亏、无形资产盘亏、往来款项盘亏等。 资产盘盈盘亏的会计处理方法 (一)现金溢余、短缺的会计处理 为了加强现金管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要求企业对现金业务每日应结算并定期进行盘点,发现现金溢余或短缺时应及时按照会计处理的要求进行处理。 1.现金溢余的会计处理。发现溢余时,按溢余金额借记“现金”,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查明原因后,应分情况处理: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记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经批准后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2.现金短缺的会计处理。发现现金短缺时,按短缺金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贷记“现金”。查明原因后,应分情况处理:属于应由责任人或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记入“其他应收款”科目,属于无法查明的其他原因,根据管理权限批准后记入“管理费用”科目。 (二)存货盘盈、盘亏的会计处理 由于存货种类繁多、收发频繁,在日常的收发过程中可能发生计量错误、计算错误、自然损耗,还可能发生损坏变质以及贪污盗窃等情况,造成账实不符,形成存货的盘盈盘亏。 1.存货盘盈的会计处理。企业发生存货盘盈时,在报经批准前应借记有关存货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在报经批准后应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2.存货盘亏及毁损的会计处理。企业发生存货盘亏及毁损时间,在报经批准前应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贷记有关存货科目:在报经批准后应做如下会计处理:对于入库的残料价值,记入:原材料“等科目;对于应由保险公司过失人支付的赔款记入”其他应收款“科目;剩余净损失,属于一般经营损失的部分记入”管理费用“科目,属于非常损失的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三)固定资产盘盈、盘亏处理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要求企业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每年至少实地盘点清查一次,以保证固定资产核算的真实性。 1.固定资产盘盈的会计处理。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盈的固定资产,在报经批准处理前,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货记“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报经批准后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2.固定资产盘亏的会计处理。企业发生固定资产盘亏时,按盘亏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按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已提减值准备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固定资产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报经批准转销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 参考文献 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资产盘盈、盘亏的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