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 什么是货币市场工具1 2 货币市场工具的特征2 3 货币市场工具的分类2 4 参考文献 什么是货币市场工具1 所谓货币市场工具,是指期限小于或等于1年的债务工具,它们具有很高的流动性,属固定收入证券的一部分。由于这些证券的交易在许多情况下是大宗交易,个人投资者难以参与这些证券的买卖,他们是通过货币市场基金来间接参与这些证券的投资的。 货币市场工具的特征2 第一,都是债务契约 第二,期限在一年以内 第三,一般表现出本金的高度安全性 货币市场工具的分类2 主要的货币市场工具由短期国债、大额可转让存单、商业票据、银行承兑汇票、回购协议和其他货币市场工具构成。 (一)短期国债 短期国债是一国政府为满足先支后收所产生的临时性资金需要而发行的短期债券。短期国债在英美称为国库券,英国是最早发行短期国债的国家。 短期国债特点 ①风险最低短期国债是政府的直接负债,政府在一国有最高的信用地位,一般不存在到期无法偿还的风险,因此,投资者通常认为投资于短期国债基本上没有风险。 ②高度流动性。由于短期国债的风险低、信誉高,工商企业、金融机构、个人都乐于将短期资金投资到短期国债上,并以此来调节自己的流动资产结构,为短期国债创造了十分便利和发达的二级市场。 ③期限短,基本上是1年以内,大部分为半年以内。 短期国债的种类 ①按期限划分,有3个月、6个月、9个月和12个月等; ②按付息方式,可分为贴现国债和附息国债,短期国债大部分为贴现国债。 (二)大额可转让存单 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亦称大额可转让存款证,是银行一发的一种定期存款凭证,凭证上印有一定的票面金额、存入和到期日以及利率,到期后可按票面金额和规定利率提取全部本利,逾期存款不计息,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可流通转让,自由买卖。 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的特点 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是银行发行的到期之前可转让的定期存款凭证。 ①通常不记名,不能提前支取,可以在二级市场上转让; ②大额存单按标准单位发行,面额较大; ③发行者多是大银行; ④期限多在1年以内。 大额存单是银行存款的证券化。 (三)商业票据 商业票据指发行体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所发行的、期限为2天至270天的、可流通转让的债务工具。一般是指商业上由出票人签发,无条件约定自己或要求他人支付一定金额,可流通转让的有价证券,持有人具有一定权力的凭证。 商业票据的种类 (1)短期票据,是货币市场中的短期信用工具,最短期限是30 天,最长是270 天。 (2)单名票据,发行时只须一个人签名就可以了。 (3)融通票据,为短期周转资金而发行。 (4)大额票据,面额是整数,多数以10 万美元为倍数计算。 (5)无担保票据,不须担保品和保证人,只须靠公司信用担保。 (6)市场票据,以非特定公众为销售对象。 (7)大公司票据,只有那些财务健全、信用卓著的大公司才能发行商业票据。 (8)贴现票据,以贴现的方式发行,即在发行时先预扣利息。 商业票据的特点 1.票据是具有一定权力的凭证:付款请求权、追索权 2.票据的权利与义务是不存在任何原因的,只要持票人拿到票据后,就已经取得票据所赋予的全部权力。 3.各国的票据法都要求对票据的形式和内容保持标准化和规范化。 4.票据是可流通的证券。除了票据本身的限制外,票据是可以凭背书和交付而转让。 (四)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出票,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对出票人签发的商业汇票进行承兑是银行基于对出票人资信的认可而给予的信用支持。我国的银行承兑汇票每张票面金额最高为1000万元(含)。银行承兑汇票按票面金额向承兑申请人收取万分之五的手续费,不足10元的按10元计。承兑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承兑申请人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未付款的,按规定计收逾期罚息。 (五)回购协议 回购协议是指以有价证券作抵押的短期资金融通,在形式上表现为附有条件的证券买卖。 回购协议方式的特点 ①将资金的收益与流动性融为一体,增大了投资者的兴趣。投资者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资金安排,与借款者签订“隔日”或“连续合同”的回购协议,在保证资金可以随时收回移作他用的前提下,增加资金的收益。 ②增强了长期债券的变现性,避免了证券持有者因出售长期资产以变现而可能带来的损失。 ③具有较强的安全性。回购协议一般期限较短,并且又有100%的债券作抵押,所以投资者可以根据资金市场行情变化,及时抽回资金,避免长期投资的风险。 ④较长期的回购协议可以用来套利。如银行以较低的利率用回购协议的方式取得资金,再以较高利率贷出,可以获得利差。 (6)其他货币市场工具 ①欧洲美元 是指以美元为面值而不是以当地货币,如英镑、欧元为面值存在外国银行或美国银行在国外分之行的存款(常为定期存款)。 ②联邦基金 是在联邦储备银行存款的存款机构的隔夜贷款。 参考文献 ↑ 胡昌生.《投资学》M ↑ 2.0 2.1 黄达.《货币经济学》M第六章 金融市场的功能
特点 保险公司次级债市场运作流程示意图一是长期性,即债务期限至少在5年以上。二是次级性,即次级债的清偿顺序在所有债务之后,仅优先于优先股和普通股。三是偿还的非保证性,即次级债债务人只有在确保偿还次级债本息后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的前提下,才能偿付本息;债务人在无法按期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时,债权人无权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实施破产清算。这是次级债有别于其他债务的一个重要特征。四是监管的严格性,即债务的发行要经过保险监管部门的审批,债务的偿还、提前赎回、延期等要及时向保险监管部门报告,并接受保险监管部门对次级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上述特点使次级债与资本相类似,因此,在评估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时,各国监管部门都按照一定的标准将次级债认可为附属资本。通过发行次级债补充资本金也成为国际通行做法,很多国际大型保险公司,如瑞士再保险、美国纽约人寿都发行了大量的次级债。 申请条件 保险公司次级债保险公司申请定向募集次级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经审计的上年度末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二)募集后,累计未偿付的次级债本息额不超过保险公司上年度末经审计的净资产值; (三)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 保险公司次级债 (四)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得到严格遵循; (五)资产未被具有实际控制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关联方占用; (六)最近两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七)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存在风险 保险公司次级债首先,次级债存在一定的发行风险。因为次级债通常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长期性,即债务期限至少在5年以上;二是次级性,即次级债的清偿顺序在所有债务之后,仅优先于优先股和普通股;三是偿还的非保证性,即次级债债务人只有在确保偿还次级债本息后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的前提下,才能偿付本息;债务人在无法按期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时,债权人无权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实施破产清算。这就使得次级债相对于其他债券而言风险更大,影响了其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对于市场而言,供给方的一头热并不能带来市场的繁荣,还需有效的刺激需求。次级债的发行能否成功还有待市场决定。 其次,金融机构相互持有次级债可能会引发系统性风险。《办法》规定次级债的购买者要具备购买次级债的独立分析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包括境内法人和境外投资者,但不包括募集人控制的公司及与募集人受同一第三方控制的公司。这就允许保险公司相互购买次级债。就目前情况来看,保险公司次级债的最大买家是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早在保险公司之前商业银行就已经发行了次级债,而且保险公司是商业银行次级债的大买家之一。如今商业银行购入保险公司次级债,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相互持有次级债将可能引发巨大的系统风险。因为其中任何一方若出现偿付危机,将会引发整个金融行业的动荡。此外,保险公司之间相互持有次级债,在发行利率相同、购买数额相同的情况下,这种持有只是一种账面上的数字游戏,无益于保险公司实际资产的增加。 再次,次级债还存在偿还风险。虽然次级债在一定时期内为保险公司带来了稳定的资金,但是最终它还是一种债务,到期时保险公司除偿还本金之外还要支付利息。发行次级债的最主要目的是增强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然而偿付能力的增强最终还需要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的改善。否则待到债券到期的时候,保险公司的资本会缩水,此时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有可能再次出现问题,保险公司的经营将可能面临危机。 此外,由于次级债采取私募形式发行,《办法》规定保险公司募集次级债所制作的招募说明书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不得在媒体上公开刊登或者变相公开刊登,缺少了社会的监督,因此监管部门的监督任务更重。监管部门应加紧出台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实行措施及监管办法,充分监控保险公司发债、资金运用以及偿还的全过程,消除次级债融资政策执行中的不利影响,保证保险业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地发展。 监管方式 保险公司次级债保监会将主要从五方面对保险公司次级债进行监管: 首先,在募集环节,《办法》对保险公司募集次级债的申请条件、募集规模和募集对象等作出了规定。 其次,在募集资金的使用上,为了防止募集人滥用募集资金,《办法》规定,募集人应当对次级债募集的资金实施专户管理,严格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次级债管理方案使用募集资金。 第三,在次级债的偿还方面,为了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办法》规定,保险公司只有在确保偿还次级债本息后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 100%的前提下,才能偿付本息。 第四,在信息披露上,《办法》要求募集人应当制作招募说明书、定期报告、重大事项公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 最后,对于违反《办法》规定的保险公司,保监会可以根据情况采取三年内不再受理该保险公司的次级债募集申请、对保险公司实施接管等监管措施。 应用意义 保险公司次级债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随着市场的迅猛发展日益成为关注焦点,偿付能力不足难坏了保险公司,也让监管部门着急上火。近几年,保险公司对资本金需求的增加与有限的融资渠道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之前,中国保险公司补充资本金的渠道非常有限,除人保股份、中国人寿股份和平安保险集团通过海外上市筹集部分资本金之外,其他公司只能通过现有股东增资、吸引外资等私募方式扩充资本金。这些方式都存在时间长、成本高的问题,融资难已成为制约中国保险业发展的一个主要问题。迫切的难题自然需要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法,次级债被作为良方隆重推出。保监会负责人在《办法》出台之际表示,《办法》的出台是为了解决融资难的问题,将有利于增强中国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提高对被保险人的保障程度,促进中国保险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允许保险公司发行次级债意义深远,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有利于提高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次级债作为一种特殊的金融工具,具有与资本相类似的特点,在偿付能力评估时被计入附属资本、可以提高对被保险人的保障程度。二是有利于促进中国保险业的发展。保险公司作为一种高负债率经营和以风险为管理对象的金融机构,决定了其发展越快,规模越大,同时对资本金的需求就越大的特点,保险监管部门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允许保险公司发行次级债,将有效缓解中国保险公司在快速发展过程中对资本金需求快速增加的问题,促进中国保险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三是有利于整个资本市场的发展。目前中国资本市场除股票、债券之外,长期投资品种很少,保险公司发行的次级债作为一种长期金融工具,丰富了资本市场的品种结构,将促进整个资本市场的活跃和发展。 相关词条 保险公估 保险责任准备金 保险管理 保险合同 保险金额 保险费 保险人 保险欺诈 保险单 保险责任 保险理赔 保险代理人 保险经纪人 保险公估人 保险中介 保单贷款 参考资料 1、http://news.xinhuanet.com/zhengfu/2004-10/12/content_2079418.htm2、http://insurance.cnfol.com/051205/135,1387,1575198,01.shtml3、http://scholar.ilib.cn/A-nkjjyj200502019.html
标准券折算率概述 标准券折算率指一单位债券所能折成的标准券代表的金额与一单位债券的面值之比。 标准券折算率计算公式 标准券折算率计算公式的两种: 标准券折算率计算公式一: 国债标准券折算率=上期平均价×(1-波动率)×97%÷(1+到期平均回购利率÷2)÷100 企业债及其他债券标准券折算率=上期平均价×(1-波动率)×94%÷(1+到期平均回购利率÷2)÷100 其中: 1、上期是指:(1)对于当日(T日)之前(含当日)集中竞价交易超过5个交易日(含5个交易日)的债券品种,上期为该品种债券当日之前有发生集中竞价交易的最近5个交易日(含当日);(2)对于当日之前(含当日)集中竞价交易不足5个交易日的债券品种,上期为当日之前有发生集中竞价交易的所有交易日(含当日)。 2、上期平均价是指:(1)对于在“T-4”日(含该日)至适用星期星期五(含该日)之间没有兑付利息的债券品种,上期平均价为该品种债券上期各交易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达成的交易的加权平均成交价(以成交量为权重,成交价以全价计算);(2)对于在“T-4”日(含该日)至适用星期星期五(含该日)之间兑付利息的债券品种,上期平均价为该品种债券上期各交易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达成的交易的加权平均成交价扣除一单位该品种债券的兑付利息(以成交量为权重,成交价以全价计算)。 3、波动率=(上期最高收盘价-上期最低收盘价)÷[(上期最高收盘价+上期最低收盘价)÷2];收盘价以净价计算。 4、到期平均回购利率是指:(1)适用星期存在到期的182天期国债回购交易的,到期平均回购利率为适用星期到期的182天期国债回购交易的加权平均成交价(以融资额为权重,回购交易的成交价的单位为百分之一,计算时不省略百分号);(2)适用星期不存在到期的182天期国债回购交易的,到期平均回购利率为距适用星期最近的一个星期到期的182天期国债回购交易的加权平均成交价(以融资额为权重,回购交易成交价的单位为百分之一,计算时不省略百分号)。 5、标准券折算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舍弃小数点后第三位起的数值)。 标准券折算率计算公式二: 国债标准券折算率=计算参考价×93% ÷100. 企业债及其他债券标准券折算率=计算参考价×90%÷100. 其中: 1、计算参考价是指:(1)发行公告载明发行价格的债券,计算参考价为发行公告载明的发行价格;(2)发行公告未载明发行价格的债券,计算参考价为该品种债券的面值。 2、标准券折算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舍弃小数点后第三位起的数值)。
目录 1 什么是货币供给宏观调控模式1 2 货币供给宏观调控的一般模式1 3 货币供给宏观调控模式的类型1 4参考文献 什么是货币供给宏观调控模式1 所谓货币供给宏观调控模式,是指中央银行在对宏观经济的调控中,必须具有明确的最终目标,采取有效的政策工具,选择具体的调控对象(或中间目标),运用合适的调控形式 所确定的最终目标(如经济增长、国际收支平衡、降低失业率、稳定物价等)。 采取的有效政策工具(如公开市场业务、再贴现、存款准备金等)。 选择的具体调控对象(或中间目标,即联系最终目标和政策工具之间的金融目标,如货币供给量、利率水平等)。 运用的各种调控形式(如通过金融市场、计划手段、法律手段等)。 货币供给宏观调控的一般模式1 Image:货币供给宏观调控的一般模式.jpg 图:货币供给宏观调控的一般模式 货币供给宏观调控模式的类型1 1、直接型调控模式 货币供给宏观调控模式 图:货币供给的直接型调控模式 当一个国家对宏观经济采取直接管理体制时,中央银行金融宏观调控就只能是运用指标管理和行政命令的调控形式,通过强制性的指令性计划和行政手段来直接控制现金流通量和银行系统的贷款总量,以此来实现货币政策的最终月标。前苏联、东欧一些国家以及我国在1979 年以前均采用过计划指标控制这种模式。 所有社会主义国家在经济体制改革以前都采取过这种模式。实践证明,这种模式是与高度集中型经济模式下以实物管理为主的直接控制的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在这种体制下,中央银行在全国金融体系中处于主导地位,由此各家专业银行和其他非银行的金融机构对中央银行有根强的依附性。在此情况下运用指令性计划和行政手段来控制货币供给量,在通常情况下都是可以收到预期效果的。因为指令性计划一旦制定,中央银行就运用行政手段来强制地贯彻执行。所以,只要中央银行不突破计划,不增拨信贷资金,不迫加货币发行,那么,全国的货币供应量就不会突破预定的指标。但是,随着经济体制由计划型向市场型转轨的当今世界,这种直接型调控模式暴露的缺点越来越明显,它不利于充分维护广大基层银行的自主权和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不利于充分发挥信贷、利率杠杆有效调节经济的作用;因为管理办法僵死,时而会造成经济的波动和决策的失误,而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又容易出现“一刀切”、“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等弊病。 2、间接型调控模式 货币供给宏观调控模式 图:货币供给的间接型调控模式 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从20 世纪50 年代开始大多采用这种模式。依据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客观要求,经济运行主要由直接控制向间接控制过渡已是历史的必然。 间接型调控的特点是:它所依存的经济体制是一种发达的市场经济体制;必须有一个相当规模和发育健全的金融市场;中央银行在运用经济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同时,并不排除在特殊情况下利用行政手段进行直接控制的可能性;比较好地尊重微观金融主体的自主权;较好地起到抑制经济波动的缓冲作用。 两种货币供给的间接调控模式比较 :{|class=wikitable |||终极目标确定||中间目标||货币政策手段||调控形式 |- |间接型||预测性指导性||间接控制货币供应量||通过准备金、利率、汇率等经济手段,富有弹性||大量通过金融市场,少量通过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贷款,作用面大 |- |直接型||指令性||直接控制货币供给量||计划指标管理,缺乏弹性||通过银行纵向管理,作用面小 |} 图:两种货币供给的间接调控模式比较 3、过渡型调控模式 过渡型调控模式一般指由直接型向间接型过渡的模式。发展中国家一般采用这种模式。有些虽采用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但因其商品经济发展水平低,金融市场不发达,加上财政、外汇赤字和严重的通货膨胀等,还有必要对经济采取一些直接控制手段。 我国经济管理体制已从传统的直接管理体制过渡到直接管理与间接管理相结合的双重管理体制。对于国民经济的运行,国家既运用经济手段,也运用计划行政手段。特别在宏观失控的情况下,采用一些直接控制手段会收到较快的成效。但从长远观点看,依据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要求,中央银行采用间接型金融宏观调控模式已是必然趋势。由此,中央银行对货币供应量的调控在宏观经济平衡中的重要作用也将愈来愈明显。 参考文献 ↑ 1.0 1.1 1.2 翟书斌.《金融学》第八章 货币供给
名称 短期 债券 市场 解释 是指发行和买卖一年期以内的短期政府债券和企业债券活动的总称.
简介 货币周转率,即货币流通速度,是指货币在经济中的流通速度。也即一定时期内(如一年)货币在交易过程中从买者流向卖者、再从卖者流向买者这种循环往复的次数。 货币流通速度越快。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量越少,反之则越多。规律货币主义者认为货币周转率是均横不变的,因为它反映了人们在货币收支余额和支出之间维持平衡比例以保证交易安全的愿望。货币的周转有时非常缓慢,在两次交易之间,它会在储蓄罐里或银行账户上滞留很长的时间。而在另一些时候,特别是在急剧的通货膨胀期间,人们会迅速地抛出货币,因而它会在人们的手上迅速地流转。货币周转的速度通常用货币周转率这一概念加以表述,后者是在20世纪初由剑桥大学的阿尔弗雷德.马歇尔和耶鲁大学的欧文.费雪首次提出来的。货币周转率用于衡量货币供应中平均意义上的每1美元在一年当中被用于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次数。相对于支出流量而言,当货币数量很大的时候,其流通速度就会很低;而当货币转手十分迅速时,其周转率就会很高。[3] 公式 货币周转率的定义是收入与货币供应量的比率,即 V=PQ/Ms=nominalGDP/Ms 将货币周转率公式V=PQ/Ms改写: MsV=PQ 即,货币数量乘以流通速度必然等于交易总量。 再改写: P=MsV/Q=(V/Q)Ms 式中:k=(V/Q) 假定,货币周转率V短期内是常量,长期中是可预测的;货币供给Ms是当局控制的外生变量;实际产出与潜在产出相等,即充分就业。则:k=(V/Q)在短期内接近常数,长期中逐渐有所增长。 [1]影响因素主要有经济和心理两个方面,其中经济因素是基本的,包括: ①居民的货币收入水平和支出结构变化的影响 一般情况下,收入水平既定,消费结构不会有大的变化。当收入水平有较大提高时,消费结构中用于高档消费品的部分会增加。在积储过程未实现购买力,居民持币率就呈上升趋势。这就会促成货币流通速度的减慢。 ②产业结构及生产专业化状况的影响 不同生产周期、不同资本有机构成的产业部门之间的比重不同,以及社会生产的专业分工程度不同等,都会影响货币流通速度。生产周期长的部门,资金周转慢,其货币流通速度相对较慢;反之,则较快。资本有机构成高的部门,资金占用多,使货币流通速度减慢;反之,则加快。社会生产的专业化分工越细,进入市场交易的中间产品越多,生产效率越高,生产周期缩短,实现国民生产总值越多,流通速度就越快;反之,则较慢。社会再生产过程中所有这些方面发生变化,都会相应地影响货币流通速度发生快慢不等的变化。 ③经济单位数量和金融市场发达状况的影响 参与经营及收入分配的个人和企业数量越多,社会整体效益提高,货币流通速度就加快,否则货币流通速度就慢。金融市场越发达,商品交易之外的货币交易占用量越多,货币流通速度越慢;反之,则相对加快。 ④财务及结算制度的影响 如一定时期中分多次支付工资,每项支付期短,会加快货币流通速度;反之,则慢。金融业发达,能采用多样灵活的结算方式,减少资金占用时间,可以加快货币流通速度;反之,则慢。影响货币流通速度的心理因素主要是消费者对经济形势的预期和对信用货币及纸币的信任程度。心理因素包括人们的支付习惯、消费心理、价值观念,以及对通货膨胀率、利率等变动的预期,还包括对政府的重大政策变化和其他政治因素的预期等。心理预期导致的行为变化,会在一定程度上有时甚至是很大程度上左右人们的储蓄和购买行为,从而影响货币流通速度。 上述影响货币流通速度的诸多因素错综复杂地交织在一起,使货币流通速度在很大程度上成为难以考察和计算的变量。[4]不同看法古典学派理论——货币流通速度是由制度决定的常数 凯恩斯主义——货币流通速度是变化的 现代货币主义——货币流通速度是相当稳定的 在1911年出版的《货币购买力》一书中,美国经济学家费雪对古典的货币数量论作了清晰的阐述。货币数量论最著名的交易方程式可以表示为:MV=PY。那么货币流通速度V=PY/M。该式中,Y表示商品和劳务的交易总量,P表示一般物价水平,M表示流通中的货币量。费雪在这里认为Y总是维持在充分就业的水平上,所以它在短期内是不变的,V是由支付制度、个人习惯等因素决定的,由于这些影响因素在短期内是稳定的,所以在短期内可视为不变的常量,这样决定物价水平的是市场上的货币量。费雪方程式的主要目的就是要说明物价水平的变动仅源于货币数量的变动,最大的特点是假定货币的流通速度保持稳定。 凯恩斯主义假定人们对货币需求出于3个动机:交易动机、谨慎动机和投机动机。他的实际货币需求模型是Md/P=f(i,Y),式中i表示利率,Y表示国民收入,即货币的需求是利率和国民收入的函数,把上式代入V=PY/M,其中M用Md代替可以得出:V=PY/M=Y/f(i,Y),该式反映出货币流通速度是实际国民收入和利率水平的函数。由于货币需求的收入弹性小于1,因此货币流通速度随收入水平的变化而变化,实际国民收入增加,货币的流通速度加快;同样,货币流通速度与利率水平呈正方向变动,其原因在于利率水平的上升,货币持有成本增加,货币需求就会减少,这导致货币流通速度加快。正由于货币流通速度对收入和利率的变化做出有规律的反应,收入和利率水平变化又是事实,这就决定了货币流通速度的变化。 凯恩斯主义的货币理论否定了古典学派货币数量论关于货币流通速度不变的假定,它分析了影响货币流通速度的因素,并得出,中央政府的货币政策影响实际的货币量,其中货币政策通过对利率的影响实现对国民收入的影响;财政政策首先通过改变货币总需求影响收入和利率,收入和利率又影响货币的流通速度,而货币流通速度又会影响国民收入。扩张性的财政政策使收入水平增加、利率上升,这就加快了货币流通速度,使收入水平进一步增加;紧缩性的财政政策使收入水平减少、利率下降,这就减缓了货币流通速度,收入水平进一步下降。它还证明了货币流通速度的变动随利率的周期变动也是顺周期的,这样就否定了古典的简单货币数量论中财政政策无效的观点,为自己的财政政策主张奠定了理论基础。由此来看,货币流通速度的变动表明财政政策比货币政策更有用。 美国经济学家弗里得曼在20世纪50年代提出的现代货币数量论,即现代货币主义,理论核心是证明“唯有货币最重要”,即货币量的变动是决定名义收入的唯一重要变量,在对货币流通速度的分析和认识中,首要的是说明它的货币需求函数。弗里得曼认为,经济生活中,实际货币需求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但主要的是由恒久收入决定的。恒久收入是一种平均收入,在短期中波动的幅度并不大;在长期中,恒久收入是稳定增加的,货币需求也在稳定增加,所以实质货币需求函数也就具有相对稳定性,由恒久收入和货币存量所决定的货币流通速度也就是一个稳定的函数。 现代货币数量论的货币需求模型对货币流通速度的观点既不同于古典学派的简单货币数量论,也区别于凯恩斯主义的货币需求模型,它认为货币流通速度虽然不是一个常数,但却具有稳定性,这一点与古典学派相近。现代货币主义与凯恩斯主义认为价格水平变动率与利率水平都影响实际的货币需求,但在影响程度的认识上产生了分歧。现代货币数量论则认为,虽然价格水平变动率与利率实际上会影响实际的货币需求与货币流通速度,但实证分析它们的影响是十分微小的,主要影响的是恒久收入水平。由于恒久收入水平在长期内是稳定的,所以货币流通速度和货币需求一样是相当稳定的,这样就自然地得出了和古典的货币数量论十分相近的政策结论:财政政策对国民经济的影响非常小,而货币政策的作用是主要的。这就是货币主义者反对凯恩斯主义用财政政策干预国民经济运行的重要原因,也是两个学派的重大分歧之一,凯恩斯主义着眼于短期的经济波动,货币主义关注的是长期发展的经济环境。[5] 利率和货币周转率的关系两者成正比关系,如果货币周转率(P)减慢10%,那要保持经济状态不变,货币供应量(M)就必须得上升10%。假设考虑到1%的人口增长,2%的生产力增长,2%的目标通胀率的前提下,还有5%必须依靠降低利率来实现。PQ=MV [2]货币周转率就是钱转手的速度,一个买家到一个卖家,再到另一个卖家的速率。M表示货币供给,V表示货币周转率,P表示商品价格,Q表示产量。把V简单的理解为货币乘数,当银行发行M的货币量的时候,其实际购买力为M*V。 假设货币的总购买力(总供给)=对产品的总需求(PQ),那么这个市场是均衡的,不存在利率的变化,即不存在货币乘数的变化。利率的表达现在用的是一个效用表达式(V=AKaL1-a(V为国内生产总值,K为全社会固定资本存量,L为全社会从业人员,A,a为参数。在不考虑技术进步时,可以认为a,A为正常数。))。一个效用函数在某一特定时刻只有一种,而且很难用数学式子来完全准确的表达出来。 所以再不考虑通货膨胀,充分就业的情况下,利率和货币的供给量是简单的反比关系,利率下降10%,使得市场上货币的供应量上涨10%,为了保持市场的再次均衡货币周转就必须下降10%,假定产出不变。考查货币供应量、实际产出和物价的关系可以用交易方程式MV≡PY表示,其中M为货币供应量,V为货币流通速度,P为平均价格水平,Y为实际产出。从方程式可以看出决定一国一定期间价格水平从而影响产出的因素,不是货币存量M,而是货币供应量与货币流通速度的乘积货币流量。 新货币主义学者弗里德曼曾认为,由于货币流通速度决定于一国的支付习惯,有关交易的财政金融制度等原因,使它具有一种高度的稳定性和规律性。他根据美国近百年来的经济统计资料,算出美国货币流通速度每年递减约百分之一,但在正常情况下,相近年度货币流通速度变化甚微。据此,为防止货币本身成为经济失调的主要源泉,弗里德曼提出了“单一规则”的货币政策,即货币供应量增长率与经济增长率相一致,把货币供应量(货币存量)作为货币政策中间目标。我们可以看出“单一货币规则”,是以货币流通速度稳定为前提。中国也是把货币供应量(货币存量)作为中间目标的国家,但是中国的货币流通速度是否稳定,是仅监控货币供应量,还是须控制货币流量值得考察。中国趋势由费雪的交易方程式MV=PY,可推导出货币流通速度计算公式为:V=(PY)/M=GDP/M。GDP与不同层次的货币供应量的比值(GDP/M1、GDP/M2)代表了相应层次货币供应量的流通速度,其中GDP/M2反映了长期内货币流通速度,也是经济研究中的重点。 纵观1993-2004年中国货币流通速度具有以下特点: (1)中国货币流通速度的总体趋势是下降的。1980-2004年,广义货币流通速度V2从2.70下降到0.54,下降了80%;V1从3.93下降到1.42,下降了63.9%,V2的下降幅度要远大于V1。但V1的波动幅度要大于2,1980-2004年V1的方差为0.46,V2的方差为0.40;1993-2004年,V1的波动更是远大于V2的波动,V1的方差0.13,是V2方差0.029的4.5倍,因此V2比V1更能反应货币流通速度的变化长期趋势。 (2)中国的货币流通速度呈现明显的顺周期性。货币流通速度增减速率和货币流通速度的下降速率与经济增长率有着密切的关系。经济增长高涨时期,货币流通速度下降速度放慢;经济增长处于低潮时期,货币流通速度下降加速。V2的年度变化率,自1980年以来有三次为非负(1988、1994、2004),分别对应着三次经济高涨期;V1也显示了同样的波动特征,反应程度比V2强烈;并且前两次,V1滞后GDP增长率的波峰2年后达到波峰值,V2滞后一年。货币流通速度和经济增长周期的这种密切相关性产生于经济增长周期带来的物流加快和货币需求的变动,当经济增长旺盛时,居民的收入增加且通货膨胀预期加大,消费欲望高涨,货币流通速度加大。 (3)中国的货币流通速度年度变化很大,但近年有稳定迹象。从1980-2004年V1年均变化率为6.32%,V2年均变化率为6.65%;V1年度最大变化率为11.6%均下降2.75%,V2年度最大变化率为14.86%。在1981-2004年的24年间,变化率在8%以上的V1有5年,V2有8年;变化率在5%以上的V1有12年,V2有16年。但2003、2004年以来货币流通速度的年度变化率有缩小迹象,2004年V2的年度变化率为1.9%左右,是1981年以来最稳定的。 (4)中国货币流通速度与一些国外发达国家相比较低。1993年,美国名义GDP为65530亿美元,M1余额11284亿美元,V1是5.81,而中国为2.12,差两倍多;V2美国1993年为中国的1.5倍多。各个国家的货币流通速度各不相同,这与各个国家的经济金融发展水平和居民的消费习惯等有关。中国货币流通速度V2与日本相当,略低于英国,与美国和新兴国家韩国差距较大。同时,发达国家如美国的货币流通速度的波动很小,1993-1999年V2的方差仅为0.0026,这也从一定程度上说明了美国的金融发展程度较高和经济的稳定性较强。
什么是代兑付债券款 代兑付债券款是指证券公司接受委托代理兑付债券业务而收到委托单位预付的兑付资金。代兑付债券款应按委托单位和债券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代兑付债券款的会计处理 1.本科目核算公司代理国家或企业等单位,兑付到期的债券而收到委托单位预付的兑付债券资金。如果委托单位不预付资金而由公司垫付,不使用本科目。 2.收到委托单位的兑付资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债券兑付后,借记“代兑付债券”科目,贷记“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 将债券交回委托单位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代兑付债券”科目。代理兑付的手续费收入,借记“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科目,贷记“手续费收入——代兑付收入”科目。 3.本科目按委托单位和兑付债券的种类设置明细账
什么是反回购交易 反回购交易(又称:买入回购交易、附加卖还条件的交易)是指在买进一种债券时,事先约定在一定期限后按规定价格再卖还给对方的债券交易。 反回购交易的目的 反回购交易的目的是通过暂时性持有债券,使暂时闲置的短期资金得到充分运用,从中获得持有期间的利息收益。 反回购交易债券持有期间的利息 债券持有期间的利息有两种支付方式,一种是债券买进价格低于债券卖还价格,其差额为利息收入;另一种是买进价格与卖还价格相同,卖出债券方向对方额外支付一定的利息。 回购交易与反回购交易的理解 实际上回购交易与反回购交易,是一笔交易从不同当事人的角度所进行的划分。在一笔回购交易中,对于债券所有者来说,它进行的是回购交易,而对于资金所有者来说,他进行的是反回购交易。 回购交易 将债权做抵押,拆借资金 反回购交易 出资买回债权,未来以更高价格卖出 反回购交易正如回购交易的镜中反射,回购交易是以有价证券作为抵押品拆解资金的信用行为。回购中的交易商将债权以隔夜为基础卖给投资者,并承诺于某一时间或某一价格再以略高的价格购回债权; 反回购中的交易商寻找持有债券的投资者,将他们的债权买下,承诺在某个时间以高于原来的价格再售回给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