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资本结构理论现代资本结构理论以Modigliani和Miller定理(MM定理)为中心,前面承接Williams、Graham和Dodd等传统理论,往后主要沿着一左一右两条主线发展。一条是以Farrar、Selwyn、Brennan和Stapleton等为代表的“左翼”,主要探讨税收差异对资本结构的影响,这个学派最后演变到米勒手中达到顶峰,形成著名的米勒均衡;另一条是以Baxter、Stiglitz、Altman和Warner为主的“右翼”,重点研究破产成本与资本结构的关系问题,以后再延伸到财务困境成本里面去。这两大主线最后再归结到Robichek、Myers、Scott、Kraus和Litzenberger等人所倡导的权衡理论。 形成过程 后资本结构理论在遭到Miller的强烈批评后,权衡理论又复苏为DeAngelo、Masulis和Kim等为首的后权衡主义。但是到了20世纪70年代后期,更确切地说,是在1976-1979年之间,现代资本结构理论的这一框架出现了戏剧性的重大变化,以信息不对称理论为中心思想的新资本结构理论取代了现代资本结构理论而登上了学术舞台。新资本结构理论以信息不对称为核心,主要形成两大思潮:即与现代信息经济学相衔接,形成信号传递理论和委托代理理论两大思潮。新资本结构理论不是简单地因袭现代资本结构的理论套路,它一反现代资本结构理论历来只注重税收、破产等“外部因素”对企业最优资本结构的影响,力图通过信息不对称理论中的“信号”、“契约”、“动机”和“激励”等概念,从企业的“内部因素”方面来展开对资本结构问题的分析。这样一来,新资本结构理论就把现代资本结构理论的权衡难题,成功地转化为结构或制度设计问题,从而给资本结构理论研究开辟了新的研究方向,极大地丰富了资本结构理论的内容。 不过,在经过20世纪80年代初的迅猛发展之后,新资本结构理论到了80年代中期却颇难以为继,究其根本原因,乃是因为新资本结构理论赖以为核心的信息不对称理论在发展上出现颓势。正如Harris和Raviv后来所指出的:“信息不对称方法已经达到收益递减的转折点”。在这种形势下,新资本结构理论就急于要寻找一个新的理论核心,它既能够巩固新资本结构理论各学派已取得的成果,对各派观点兼容并蓄,又能够突破信息不对称理论框架的束缚,从新的学术视野来分析与解释资本结构难题,从而产生新的号召力,避免资本结构理论的现代断裂,使资本结构理论能够一脉相承,得以继续延续。在这一学术背景下,后资本结构理论应运而生。后资本结构理论包括两大分支:资本结构管理控制学派和资本结构产品市场学派。其中,资本结构管理控制学派的产生还另有一层背景。自上世纪80年代初以来,公司间收购活动愈演愈烈,到1988年更是达到顶峰。据估计,美国企业兼并活动的交易额在1980年仅为443亿美元,1988年激升至2469亿美元。与之相适应,自Manne(1965)以来的公司控制权市场理论得到学术界的空前重视,产生了一大批有重大影响的经典文献,公司控制权市场理论很快成为西方财务学的一大主流理论,于是“,财务学文献开始考查公司控制权市场和资本结构之间的联系面。”于是诞生了建立在公司控制权市场理论上的资本结构管理控制学派。 资本结构管理控制学派的内容 后资本结构理论资本结构管理控制学派主要包括三大模型:Stulz模型、Harris-Raviv模型和Israel模型等三个重要的资本结构管理控制模型(ManagerialModelofCapitalStructure)(有时也被称为财务政策的管理者防御模型(EntrenchmentModelsofFinancialpolicy))。提出前两大模型的文章同时发表在1988年《财务经济学刊》第20卷上,后一模型则出现在1991年《财务学刊》第46卷上。Stulz模型部分内容是俄亥俄州立大学的ReneStulz教授在麻省理工学院和芝加哥大学进行学术访问时提出来的。 Stulz模型具有以下三个显著特点: 第一,它高度强调管理者对表决权的控制在决定公司价值中的作用。Stulz指出,企业资本结构影响到企业表决权的分布状况,设若管理者所能掌握的表决权比例为α,则当α值较低时,债务的增加提高了α值,进而提高企业发行在外股票的价值,因而,企业的价值与α成正相关关系;同理,当α值较高时,企业的价值与α则变成负相关关系。Stulz认为,正是因为企业价值与α之间的这层关系才使得管理者可以通过改变企业的资本结构来改变他们所掌握的α,进而影响到企业的价值。因此,Stulz模型的一个关键结论就是:“资本结构的变动通过它们对α的作用影响到企业的价值。” 第二,它突出了管理者对表决权的控制对收购方行为的影响。当Stulz坦言“我们的模型不考虑公司控制权市场对管理者的惩戒作用”时,他的意思并非是为了绕开公司控制权市场理论的逻辑框架,而只是为了重点强调管理者对表决权的控制比例(α)对收购方行为、收购溢价及收购概率的影响作用。所以,Stulz明确表明:“在一起收购中,收购溢价乃是管理者所掌握的目标公司表决权比例的递增函数,而恶意收购的概率随α的增加而减少。” 第三,它表明当企业价值达到最大化时存在一个最优比例的α。Stulz承认,管理者所控制的α对收购中目标企业价值的影响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如果管理者所掌握的目标公司表决权比例太高,过高的α值显然降低了公司被恶意收购的概率,从而造成目标公司的价值因缺少收购溢价而减少;另一方面,α值太低,收购方又不愿意为取得公司控制权而支付较高的收购溢价。因此“,确实存在一个让企业价值最大化的唯一(α)值”。 Stulz模型是最早试图将公司控制权市场理论与资本结构理论结合起来的几个模型之一。但是Stulz做得并不彻底。他的模型忽视了公司控制权市场主流理论的若干重要观点,其中最值得批评之处正如Stulz自己所承认的:“我们的分析忽略了公司控制权市场所产生的积极的激励作用。”拿掉这个因素,Stulz模型就只是单方面地谈到管理者对公司控制权市场的影响,而没有看到公司控制权市场反过来也会对管理者产生积极的影响作用,所以Stulz模型只是融入了公司控制权市场理论的部分内容。Harris-Raviv模型在这方面则做了重要改进。 Stulz模型 Harris-Raviv模型是芝加哥大学的MiltonHarris教授和西北大学的ArturRaviv联合提出来的。他们最早是在一篇题为“资本结构与公司控制”的文稿里谈到这个模型,文稿后来经过修改,以《公司控制的竞争与资本结构》为题发表在1988年《财务经济学刊》第20卷上。在这篇文章里,Harris和Raviv正式提出了与Stulz齐名的Harris-Raviv模型。Harris-Raviv模型的基本理念在于把“债务杠杆的增加”看成是“一种反收购的方法”,即“由于能够影响到股权分布,所以变动资本结构是一种反收购的方法”。Harris和Raviv解释说,首先,就表决权而言,由于公司普通股享有表决权,而债务不享有表决权,所以,管理者对负债—权益比率的不同选择将会影响到公司表决的结果,且部分地决定了谁能掌握公司资源的控制权。正像Harris和Raviv所言:“用债务换取权益将造成投票权从那些不追求控制公司的投资者手中转移到那些正想方设法控制公司的投资者手里。”所以在职管理者完全有可能利用变动资本结构来左右他们对公司的控制。其次,Harris和Raviv同时又认为,管理者对负债—权益比率的选择不能是随心所欲的。一方面,提高负债—权益比率减少了在职管理者被赶走的可能性“,享受到公司控制权的果实”。另一方面,提高负债—权益比率也减少了他们从收购中可能得到的其他利益,包括:在增加负债的同时也增加了公司破产的可能性;债务契约的增加也增加了对管理者的限制条款;债务的利息支付制约了管理者对现金流量的控制。因此,管理者要不要变动最优资本结构取决于对所有这些因素的“权衡”。不难看出,在Harris-Raviv模型里,选择最优资本结构的同时也就“内在地”决定了收购方法、结果及收购和被收购公司价格变动效应,后者显然属于公司控制权市场的内容。关于资本结构与公司控制权市场之间的这种相互关系,Harris和Raviv有一段话说得很明白:“通常来说,当出现收购对手时,公司股票价格会上涨,上涨的幅度取决于更有能力的管理者能实际控制公司的可能性。而这种可能性反过来取决于在职管理者对负债水平的选择。倘若在职管理者选择了一个如此之高的负债水平使得收购对手没有任何获胜的机会,则收购对手出现将不会产生任何价格变动效应;另一方面,在职管理者也可能选择一个相当之低的负债水平使得他笃定要失败??如此一来,成功的收购要约与低负债水平改进了管理层,因而会有较高的股票价格。” Israel模型 后资本结构理论在资本结构管理控制学派的三大模型中,Israel模型推出的时间是最迟的,模型内容也最为独特。Israel本人一开始就很清楚地表明,与Stulz模型或Harris-Raviv模型相比,他的模型无论是在理论原点或方法上均有“重要差别”。从理论原点上看,Stulz模型或Harris-Raviv模型都认为,资本结构乃是通过对管理者与外部股东之间在表决权分布上的影响进而才影响到收购的结果。而Israel模型却认为,资本结构应是通过对有表决权证券和没有表决权证券之间在现金流量分布上的影响才进而影响到收购的结果。Israel认为,尽管控制权的变动会导致单个企业的债务价值的显著增加或减少,但就整体平均而言,债务价值在控制权变动时却不一定会出现显著的变动,所以无法单纯从债务变动上来考察Stulz模型或Harris-Raviv模型是否成立。因此,Israel觉得,从Israel模型的理论原点来看,资本结构是通过对有表决权证券和没有表决权证券(即权益与债务)之间在现金流量分布上的影响来左右收购的结果,换句话来说,资本结构影响到协同利益如何在收购方和目标公司之间进行分配。这一影响有两方面:一方面,较高的债务水平产生较高的债务溢价,造成收购的协同利益从收购方转移到目标公司手里,从而产生负债的价值增加效应;另一方面,较高的债务水平也导致了大部分协同利益为目标公司债权人所攫取,留给目标公司股东和收购方的协同利益就相当之少,这就导致要么收购变得利润很低,要么对收购方的管理能力要求很高(能够产生出较高的协同利益),如此一来,出现收购的概率就很低,从而产生负债的价值减少效应。因此,Israel认为,在职管理者正是在对价值增加效应与价值减少效应的相互权衡中选择最优企业资本结构。从方法论上看,Israel模型与Stulz模型或Harris-Raviv模型相比较,也具有不同特点。这些不同的地方包括三个方面:首先,可以考虑个人借贷,而不像Stulz模型或Harris-Raviv模型那样严格限制个人借贷;其次,不用考虑企业的所有权结构;第三,无需受目标公司股东与其在职管理者之间代理问题的影响。 资本结构管理控制模型的实证检验 后资本结构理论Stulz模型、Harris-Raviv模型和Israel模型包含了丰富的实证检验假设在内,例如Stulz的四项结论,Harris和Raviv的两个定理,Israel的定理2至定理7,遗憾的是,无论是Stulz或Harris和Raviv,还是Israel,都没有亲自做过这方面的实证检验。公司控制权市场学派中有关公司控制权市场部分的实证检验早先主要是借用公司财务其他相关领域里的实证研究结果,例如20世纪80年代一批学者关于资本结构变动效应的实证分析,其中包括Masulis(1980,1983)等人关于转换要约的分析,Dann(1980)和Vermaelen(1981)等人关于股票回购的分析,Korwar(1983)、Asquith和Mullins(1985)等人关于多次发行的分析,Mikkelson(1981)、Dann和Mikkelson(1983)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分析,Dann和DeAngelo(1988)关于所有权结构的分析,以及Amihud、Lev和Travlos(1990)关于投资机会选择的分析。这批实证研究内容参差不齐,方法前后各异,结论多有出入,何况还是借用别人的东西,结果当然不甚理想。其中较为值得一提的是Dann和DeAngelo(1988)的文章。Dann和DeAngelo的文章里有两句话谈到了资本结构与公司控制权市场之间的关系。在第一句话里,他们说:“从表决权的集中角度来解释股票回购同样也是最近由Harris和Raviv(1988)和Stulz(1988)建立的资本结构模型里所隐含的意义。”在第二句话里,Dann和DeAngelo又说:“事前选择资本结构??本身代表了一种反收购防御办法”,不过,他们认为,这方面内容仍是“悬而未决的实证问题”。 自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有学者直接进行关于资本结构管理控制模型的实证检验,包括Friend和Lang(1988)、McConnell和Servaes(1990,1995)等,新近的研究则有Berger、Ofek和Yemack。Friend和Lang检验的基本想法很简单。他们认为:作为内部人的管理者所持有的股份越高,他们根据自我利益来调整公司负债比率的能力和动机就越强;此外,由于公司里除管理者之外,往往还存在大量的非管理性大股东(所谓非管理性大股东,是指持有公司发行在外股票比例在10%或以上的股东。),受这些大股东的约束,管理者常常无法按其意愿调整公司的负债比率,因此,必须分析这类大股东是否对管理者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Friend和Lang检验样本包括1979-1983年间于纽约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984家公司。他们的证据说明在开放型公司(管理者持股比例较低的公司)里,管理性大股东持有股票的市场价值以及管理性大股东持有股票比例均对公司的负债比率产生显著的负面影响,也表明了在开放型公司里,尽管存在着一定数量的非管理性大股东,管理者仍具有较强的能力和动机根据其自身利益的需要来调整公司的资本结构。相反,在封闭型的公司(管理者持股比例较高的公司)里,管理性大股东持有股票的市场价值以及管理性大股东持有股票比例对负债比率或者是没有显著影响,或者是显著性没有那么强,证据“反映了在封闭型公司里,管理者从其自身利益出发调整负债的动机和能力都比在开放型公司里的管理者要来得低”。综合以上证据,尽管Friend和Lang自认他们的结果可能在方法论和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上存在某些缺陷,但他们还是觉得“,一般而言”,这一实证结果支持了资本结构管理控制模型的假设。 普渡大学的McConnell和北卡罗莱纳大学的Servaes相继于1990年和1995年发表的两篇合作论文,可谓是资本结构管理控制模型实证检验中精巧的“小品”。之所以说它们是“小品”,除了这两篇论文里涉及到这方面检验的篇幅很短外,主要还在于两篇文章的检验范围较窄,检验方法也相对较为简单。在1990年《关于股票所有权与公司价值的新证据》一文里,McConnell和Servaes基本上只是在检验Stulz的一个论点,即企业价值与其内部人持有的股票比例成一种曲线关系。McConnell和Servaes分别以纽约证券交易所和美国证券交易所1976年的1173家上市公司和1986年的1093家上市公司构成检验样本,然后选择托宾q为因变量,管理者与董事成员持股比例(INO)、大股东持股比例(LB)和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INSTO)为自变量进行回归。他们的实证结果显示:如果以管理者与董事成员的持股比例(INO)来衡量内部人持股比例,则有“强有力证据”表明企业价值与内部人持股比例之间存在曲线关系,企业价值先升后降。在较低的持股比例上,内部人持股比例对企业价值产生“强烈”的正面影响,而大股东持股比例对企业价值没有独立的影响。不过,McConnell和Servaes的这篇“小品”仅仅只是谈到了企业价值与企业内部人持股之间的关系,尚未谈到资本结构(负债比例)与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换句话说,McConnell和Servaes的文章还没有理清资本结构、所有权结构、公司控制权市场以及企业价值之间的纷乱头绪。于是,在1995年的《权益所有权与债务的两面性》一文里,他们把债务杠杆因素添补到1990年的检验方程里。McConnell和Servaes的实证结果包括如下两部分: (1)关于企业价值和债务杠杆。实证结果表明,在低增长样本组里,托宾q与企业债务之间参数估计值在三个样本检验期间均显著为正,相同检验期间内,在高增长样本组里,托宾q与企业债务之间参数估计值均显著为负; (2)关于企业价值和内部人持股比例。McConnell和Servaes修正了他们早先的结论,内部人持股比例与托宾q之间的关系不再得到“强有力”的支持,而仅仅只是得到“适当的”支持。 应该说,早期关于资本结构与公司控制权市场理论的实证检验重点基本放在管理者的持股比例与负债比率之间的关系上,这一点当然可以被看成是符合Stulz模型、Harris-Raviv模型以及Israel模型的精神。但是,随着学术界对资本结构与公司控制权市场之间理论关系的深入理解,学者们认识到,Stulz等人的模型只是对公司控制权市场理论解释的“一个版本”。关于资本结构与公司控制权市场理论两者之间关系的实证研究,其内容其实可以更为广泛地扩展到公司治理和反收购立法等方面,其研究方法和研究手段也可以更为复杂。Berger、Ofek和Yermack以及Garvey和Hanka等人的实证分析正体现了这一趋势。 Berger等人的实证研究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探讨企业债务杠杆的相对水平与公司治理变量之间的关系。他们在第一部分中所选择的因变量是债务比率,且以账面价值和市场价值分别表示。Berger等人的样本包含了1984-1991年之间409家公司的2196个观察值。他们所选择的自变量则形形色色,除了诸如高层管理人员的任期及持股比例、是否存在大股东、董事会的规模与构成等所谓衡量公司治理的变量外,Berger等人还塞进了诸如公司规模、抵押资产价值、非税收利益、研究与开发费用以及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与财务费用等等他们认为会“影响到债务杠杆”的控制变量。因此,这部分的实证结果自然也五花八门,不一而足。由于这一部分没有说明企业债务杠杆与公司治理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所以,Berger等人又展开第二部分分析,即分析企业债务杠杆在出现影响公司治理结构的突发事件后是否发生显著变化。Berger等人主要选择与失败的收购、高层管理人员变更和董事会变动三个事件相关的哑变量,这三个事件都体现了公司治理的变动情况。Berger等人的回归结果表明: (1)当公司面临被收购而收购又不成功时,公司的债务杠杆都会出现相当规模的显著增加; (2)高层管理人员的变动同样导致较高的债务杠杆,尽管两者之间的关系在统计上不显著; 后资本结构理论(3)董事会的变动与新发行的债务有关。Berger等人自信地认为:“我们的结果强烈地表明管理者防御的程度影响了企业的资本结构”,并且把这一结论看成是“本文的主要贡献”。 Garvey和Hanka于两年后发表了一篇自称可作为Berger等人论文“补充”的实证检验报告。他们的研究思路与Berger等人研究的第二部分内容相类似,不过,Garvey和Hanka所选择的影响公司债务杠杆变化的事件不同。在Garvey和Hanka检验中,美国地方州第二代反收购立法被圈定作为一个特定的影响事件,以此“比较在反收购立法保护前后公司的财务政策”。第二代反收购立法是公司控制权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采用这一事件进行检验势必更为贴切地突出了公司控制权市场与资本结构理论之间的关系。Garvey和Hanka设计的自变量也完全体现了第二代反收购立法的特点。除负债比例、资产收益率(ROA)、股票收益率、总资产等例行的控制变量外,Garvey和Hanka主要加入了保护变量(protected)、地方州变量(state)和时间变量(time)三个哑变量。其中,以1987年作为美国第二代反收购立法的分水岭,1987年之前成为前反收购立法时期,1987年之后称为后反收购立法时期。保护变量反映了样本公司是否受反收购立法所保护,地方州变量反映样本公司是否处于通过反收购立法的州,时间变量反映样本公司是否处于第二代反收购立法之后的期间内。Garvey和Hanka所采用的样本包括1982-1990年之间的1203家公司。他们的多元回归结果主要包括: (1)保护变量意味着在后反收购立法时期,受保护的公司与未受保护的公司之间的债务比例差额大约每年要减少8%。 (2)地方州变量表明,与前反收购立法时期相比,后反收购立法时期出现了反转现象,企业债务比例由增转减。 (3)部分企业除受反收购立法保护外,本身还设置了其他反收购方法,如在俄亥俄州和宾夕法尼亚州,企业可以通过选择加入或选择放弃来决定是否受反收购立法的保护,部分企业还采用了毒药丸防御方法等等。这些反收购方法同样也会导致企业债务比例的降低或提高。Garvey和Hanka认为:“总体而言,我们对选择加入或选择放弃以及毒药丸防御方法的考察没有得到明确的结论。” (4)伴随着第二代反收购立法,企业的融资政策从债务融资转向权益融资“,后反收购立法时期权益融资的增加部分大致上正好补上了债务融资的减少部分”。 (5)与此同时,没有证据表明企业的规模与盈利能力在这段时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评论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以Stulz模型、Harris-Raviv模型和Israel模型为代表的资本结构管理控制学派具有以下两大特点,这两大特点其实也同时体现了后资本结构理论中“后”一词的内涵。首先“,后”代表的是一种“非现代”、超越“新”理论的思维,它反映了对此前理论的否定;后资本结构理论既是对现代资本结构理论的一种批判,也是对新资本结构理论的一种怀疑。后资本结构理论摆脱了现代资本结构理论的传统分析框架,对影响企业资本结构的其他传统因素(如税差、破产成本等)一概予以忽视。例如Stulz只是简单地认为,那些因素只会改变问题的程度,而不会改变问题的结论。同时,最为重要的是,后资本结构理论中省略了新资本结构理论中信息不对称这一核心内容,代之以观点更为新潮,内容更为宽泛的其他理论解释。例如资本结构管理控制学派就以公司控制权市场理论取而代之。资本结构管理控制学派的代表性人物之一Stulz就公开宣称:“最后一点,我们忽略了信息不对称。”为什么要忽略掉这样一个在新资本结构理论中扮演重要角色的理论呢?Stulz的回答很有意思,他说:“虽然要构建起一个体现表决权分布效应、激励效应和信息不对称等内容的模型是一项富有挑战性的工作,但远远超出本文的范围。”换个角度来理解,Stulz认为他的模型已经够用,根本不需要再借用到信息不对称理论;Harris-Raviv模型同样也不再以信息不对称为中心。他们在模型中曾提到:“我们假设信息是对称的。”一句话就把信息不对称理论的作用轻而易举地抹掉了。 其次,前缀词“后”同时也表明后资本结构理论对前面各类资本结构理论的一种继承和沿袭的渊源关系,是同一财务学研究领域里思想的一贯延伸,它所追求的是用新的理论和新的概念去解决现代资本结构理论和新资本结构理论所无力解决的财务学问题,而不应被看成是与既有理论的彻底决裂。因此,尽管我们接受后资本结构理论在某些观点上对现代资本结构理论和新资本结构理论的批判,但此类批判并不是要全盘地抛弃现代资本结构理论和新资本结构理论。总体而言,后资本结构理论与新资本结构理论都可以被看成是处于现代资本结构理论之后并与之衔接的新理论。无论是资本结构管理控制学派还是资本结构产品市场学派,后资本结构理论显然并没有把新资本结构理论的其他学派完全排除在他们的模型之外,甚至在某些方面又回到现代资本结构理论框架上。例如,像Dann和DeAngelo、Ingersoll、Brennan和Schwartz、Vermaelen、Mikkelson、Partch以及Jarrell和Poulsen等一大批关于资本结构中信号效应的实证检验文献被广泛用来证明资本结构管理控制学派的主要论点。在这一点上,后资本结构理论传承了新资本结构理论的智慧。而Stulz在文中花了大量的笔墨讨论完资本结构与管理者所掌握的表决权比例之间的关系后,坦陈:“管理者在选择公司的负债—权益比率时试图要权衡负债的边际成本和收益。”看得出来,在这里,Stulz又回到现代资本结构理论的分析套路上。 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后资本结构理论本质上也存在局限。首先,后资本结构理论只是对现代资本结构理论与新资本结构理论进行挑战,却没有办法推翻新资本结构理论,也无力给资本结构理论重新搭建起一个全新的理论框架。与新资本结构理论对现代资本结构理论的多方位的取代不同,后资本结构理论充其量只是转换了新资本结构理论的视角。其次,后资本结构理论虽然在理论模型上成功地挑战了新资本结构理论,但这种理论上的挑战在经验证据上所能得到的支持是十分有限的。仅仅靠像McConnell,和Servaes,Garvey和Hanka以及Berge等少数人的实证检验是无法坐实作为后资本结构理论代表性流派之一的资本结构管理控制学派。与现代资本结构理论和新资本结构理论所拥有的大量丰富的经验证据相比,后资本结构理论的实证检验就显然太过于单薄。当然,随着包括资本结构管理控制学派在内的后资本结构理论逐渐被认识和接受,相关的实证检验将会有所发展。这也是我们所要拭目以待的。
海事保函 目录 1、 什么是海事保函 2、 海事保函的作用 海事保函(Guarantee for Maritime Accident) 什么是海事保函 ...... 海事保函是指担保银行应申请人(通常为船东或船公司)的要求向海事法院或海事仲裁机构出具的、担保申请人将被扣留的属于申请人的船只或财产取回后,能够按照法院的判决书或仲裁结果上列明的赔款金额赔付而出具的书面文件。 海事保函适用于船舶运输项下因发生船舶之间碰撞或海事纠纷而造成的船舶和财产被海事法院或海事仲裁机构扣押的情况。 海事保函的作用 1、对船公司、船东,避免支付因船舶或财产被扣押而产生各种损失和费用。 2、对海事法院或海事仲裁机构,避免了判决无法执行的风险,保障了当事方的权益。
简介 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 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简称“友邦保险”)是美国国际集团的全资附属公司,于1919年在中国上海成立,已服务亚洲地区的广大客户九十多年之久。友邦新LOGO发展简史 1992年,美国国际集团成为第一家获准在中国经营保险业务的外资公司,并通过旗下的友邦保险于同年在上海设立分公司,为上海市民提供一系列人寿保险产品及服务。1995年,友邦保险于广州设立分公司,随后又于1999年设立佛山支公司及深圳分公司。2002年,友邦保险北京分公司、苏州分公司、东莞支公司和江门支公司相继开业。2006 年,友邦保险获得中国保监会的批复,允许其在广东省及江苏省全省范围内开展业务,并可通过国内各分支机构经营团体保险业务。 友邦保险于1996年12月租赁了位于上海著名地标外滩17号的大楼,租期三十年。美国国际集团前身公司于1927年曾搬入该址。1998年5月,友邦保险重返上址,并举办大楼启用仪式。目前,该大楼是友邦保险上海分公司所在地。 友邦保险在中国不断蓬勃发展,成就斐然。友邦保险率先将LOMA(国际寿险管理协会)考试引入国内,以提升员工的专业水准。友邦保险也是第一家将寿险代理人制度引进国内的保险公司。目前,该制度已被国内绝大多数的中资和外资寿险公司广泛采纳,并成为其首要的营销方式。1999年1月,友邦保险上海分公司通过了国际权威认证机构SGS ISO9002质量认证,成为国内首家全面符合该质量体系的寿险公司,并于2001年4月再次率先通过了SGS ISO9001 (2000版)质量体系认证。2003年12月,友邦保险北京分公司亦全面通过了SGS ISO9001 (2000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友邦保险的服务的地区 友邦保险总部设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其分支公司及联营公司遍布中国大陆(包括上海、广东、佛山、深圳、北京、江苏、东莞、江门、湛江、茂名)、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以及澳大利亚、汶莱、关岛、印度、印度尼西亚、日本、韩国、马来西亚、新西兰、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及越南等地。友邦保险控股有限公司简介 友邦保险控股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友邦保险集团」或「本集团」)是全球最大的泛亚地区独立上市人寿保险集团,业务遍布亚太区的15个市场。集团在区内植根超过90年,拥有总资产1,079亿美元。 友邦保险集团提供全面的产品及服务,涵盖意外及医疗保险、寿险及退休计划,以满足个人客户在储蓄、保障及投资方面的需要。此外,集团亦为企业客户提供雇员福利、信贷保险和退休保障服务。集团透过遍布亚太区逾260,000名保险营销员及逾21,000名员工的庞大网络,为超过2,300万名个人保单持有人及逾1,000万名团体保单的参与成员提供服务。 本集团的业务遍及香港、泰国、新加坡、中国大陆、马来西亚、韩国、菲律宾、澳大利亚、印度尼西亚、台湾、越南、新西兰、澳门、文莱及印度。 按寿险保费计算,友邦保险集团在亚太地区领先同业,在6个地区稳占市场首位。凭借在亚太区的悠久历史,集团在区内的业务网络主要由全资拥有的分公司或附属公司组成。基于印度立法限制外资于保险公司的持股量要低于26%,本集团在印度的业务只能透过合资公司营运。 友邦保险控股有限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股份代号为 ‘1299’。
The final tranche in a series of mortgage-backed securities that is the last one to receive payment. Used in some collateralized mortgage obligations (CMO), Z-bonds pay no coupon payments while principal is being paid on earlier bonds. Interest that would have been paid on Z-bonds is used instead to pay down principal more rapidly on the earlier series of bonds. |||Interest payable on a Z-bond is added to the principal balance and becomes payable once claims on all prior bond classes have been satisfied. A Z-bond is similar to a zero-coupon bond, since it accrues interest rather than paying it out. Therefore, the final tranche is considered the most risky for the CMO class structures.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可做为银行存款科目的附列资料保存。该表主要目的是在于核对企业帐目与银行帐目的差异,也用于检查企业与银行帐目的差错 什么是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是在银行对账单余额与企业帐面余额的基础上,各自加上对方已收、本单位未收帐项数额,减去对方已付、本单位未付帐项数额,以调整双方余额使其一致的一种调节方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方法有3种,其计算公式如下: (1)企业帐面存款余额=银行对帐单存款余额+企业已收而银行未收帐项-企业已付而银行未付帐项+银行已付而企业未付帐项-银行已收而企业未收帐项 (2)银行对帐单存款余额=企业帐面存款余额+企业已付而银行未付帐项-企业已收而银行未收帐项+银行已收而企业未收帐项-银行已付而企业未付帐项 (3)银行对帐单存款余额+企业已收而银行未收帐项-企业已付而银行未付帐项=企业帐面存款余额+银行已收而企业未收帐项-银行已付而企业未付帐项 通过核对调节,“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上的双方余额相等,一般可以说明双方记帐没有差错。如果经调节仍不相等,要么是未达帐项未全部查出,要么是一方或双方记帐出现差错,需要进一步采用对帐方法查明原因,加以更正。调节相等后的银行存款余额是当日可以动用的银行存款实有数。对于银行已经划帐,而企业尚未入帐的未达帐项,要待银行结算凭证到达后,才能据以入账,不能以“银行存款调节表”作为记帐依据。 举例说明 例:某工厂1998年3月5日与银行对帐和编制余额调节表的情况如下: (1)3月1日到3月5日企业银行存款日记帐帐面记录与银行出具的3月5日对帐单资料及对帐后钩对的情况如下: 帐面记录: 1日转支1246号付料款30000元,贷方记30000.00√ 1日转支1247号付料款59360元,借方记59360.00.经查为登记时方向记错,立即更正并调整帐面余额。调整后划√ 1日存入销货款43546.09元,借方记43546.09√ 2日存入销货款36920.29元,借方记36920.29√ 2日转支1248号上交上月税金76566.43元,贷方记76566.43√ 3日存入销货款46959.06元,借方记46959.06√ 3日取现备用20000元,贷方记20000.00√ 4日转支1249号付料款64500元,贷方记64500.00 4日存入销货款40067.75元,借方记40067.75√ 4日转支1250号付职工养老保险金29100元,贷方记29100.00√ 5日存入销货款64067.91元,借方记64067.91 5日转支1251号付汽车修理费4500元,贷方记4500.00 5日自查后帐面余额为506000.52元。 银行对帐单记录: 2日转支1246号付出30000元,借方记30000.00√ 2日转支1247号付出59369元,借方记59360.0O√ 2日收入存款43546.09元,贷方记43546.09√ 3日收入存款36920.29元,贷方记36920.29√ 3日转支1248号付出76566.43元,借方记76566.43√ 4日收入存款46959.06元,贷方记46959.06√ 4日付出20000元,借方记20000.00√ 4日代交电费12210.24元,借方记12210.24 5日收存货款43000元,贷方记43000.00 5日转支1250号付出29100元;借方记29100.00 5日代付电话费5099.32元,借方记5O99.32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5日余额为536623.05元。 2.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编制如表6-9表6-9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1998年3月5日 项目 金额 项目 金额 银行存款日记账 银行对账单余额 加:银行已收企业未收款 委托收款 加:企业已收银行未收款 5日存入款 减:银行已付企业未付款 代收电费 代收电话费 减:企业已付,银行未付款 转支修理费 专支贷款 调节后存款余额 调节后存款余额 调节后,如果双方余额相等,一般可以认为双方记帐没有差错。调节后双方余额仍然不相等时,原因还是两个,要么是末达帐项未全部查出,要么是一方或双方账簿记录还有差错。无论是什么原因,都要进一步查清楚并加以更正,一定要到调节表中双方余额相等为止。 调节后的余额既不是企业银行存款日记帐的余额,也不是银行对帐单的余额,它是企业银行存款的真实数字,也是企业当日可以动用的银行存款的极大值。
固定资产投资决策(Fixed Assets Investment Decision-Making) 固定资产投资决策概述 固定资产投资决策是企业的一项重要决策,是由投资决策的基本程序和整个决策过程中各种不同的评价方法及决策的不确定性分析综合反映的。其决策指标很多,其中贴现现金流量指标考虑了资金的时间价值,是一类比较理想的指标。 固定资产投资决策的程序 固定资产投资决策的程序一般分为以下步骤: ( 一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 ( 二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评价 ( 三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决策 ( 四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执行 ( 五 ) 固定资产投资再评价 固定资产投资的分类 (一)根据投资在生产过程中的作用分类 根据投资在再生产过程中的作用可把固定资产投资分为新建企业投资、简单再生产投资和扩大再生产投资。 新建企业投资是指为一个新企业建立生产、经营、生活条件所进行的投资。 简单再生产投资是指为了更新生产经营中已经老化的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所进行的投资。 扩大再生产投资是指为扩大企业现有的生产经营规模所进行的投资。 (二)按对企业前途的影响进行分类 按对企业前途的影响可把固定资产投资分成战术性投资和战略性投资两大类。 战术性投资是指不牵涉整个企业前途的投资。 战略性投资是指对企业全局有重大影响的投资。 (三)按投资项目之间的关系进行分类 按投资项目之间的相互关系,可把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分成相关性投资和非相关性投资两大类。如果采纳或放弃某一项目并不显著地影响另一项目,则可以说这两个项目在经济上是不相关的。如果采纳或放弃某个投资项目,可以显著地影响另外一个投资项目,则可以说这两个项目在经济上是相关的。 (四)按增加利润的途径进行分类 从增加利润的途径来看,可把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分成扩大收入投资与降低成本投资两类。 扩大收入投资是指通过扩大企业生产经营规模,以便增加利润的投资。 降低成本投资则是指通过降低营业支出,以便增加利润的投资。 (五)按决策的分析思路来分类 从决策的角度来看,可以把固定资产投资划分为采纳与否投资和互斥选择投资。 采纳与否投资决策是指决定是否投资于某一项目的决策。 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项目中,只能选择其中之一的决策,叫互斥选择投资决策。 固定资产投资的特点 (一)固定资产的回收时间较长 固定资产投资决策一经做出,便会在较长时间内影响企业,一般的固定资产投资都需要几年甚至十几年才能收回。 (二)固定资产投资的变现能力较差 固定资产投资的实物形态主要是厂房和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这些资产不易改变用途,出售困难,变现能力较差。 (三)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占用数量相对稳定 固定资产投资一经完成,在资金占用数量上便保持相对稳定,而不像流动资产投资那样经常变动。 (四)固定资产投资的实物形态与价值形态可以分离 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投入使用以后,随着固定资产的磨损,固定资产价值便有一部分脱离其实物形态,转化为货币准备金,而其余部分仍存在于实物形态中。在使用年限内,保留在固定资产实物形态上的价值逐年减少,而脱离实物形态转化为货币准备金的价值却逐年增加。直到固定资产报废,其价值才得到全部补偿,实物也得到更新。 (五)固定资产投资的次数相对较少 与流动资产相比,固定资产投资一般较少发生,特别是大规模的固定资产投资,一般要几年甚至十几年才发生一次。 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程序 以上特点决定了固定资产投资具有相当大的风险,一旦决策失误,就会严重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甚至会使企业走向破产。因此,固定资产投资不能在缺乏调查研究的情况下轻率拍板,而必须按特定的程序,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可行性分析,以保证决策的正确有效。固定资产投资决策的程序一般包括如下几个步骤。 (一)投资项目的提出 企业的各级领导者都可提出新的投资项目。 (二)投资项目的评价 投资项目的评价主要涉及如下几项工作:一是把提出的投资项目进行分类,为分析评价做好准备;二是计算有关项目的预计收入和成本,预测投资项目的现金流量;三是运用各种投资评价指标,把各项投资按可行性的顺序进行排队;四是写出评价报告,请上级批准。 (三)投资项目的决策 投资项目评价后,企业领导者要作最后决策。最后决策一般可分成以下三种: (1)接受这个项目,可以进行投资; (2)拒绝这个项目,不能进行投资; (3)发还给项目的提出部门,重新调查后,再做处理。 (四)投资项目的执行 决定对某项目进行投资后,要积极筹措资金,实施投资。在投资项目的执行过程中,要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成本进行控制,以便使投资按预算规定保质如期完成。 (五)投资项目的再评价 在投资项目的执行过程中,应注意原来作出的决策是否合理、正确。
什么是逐级汇总 统计资料的汇总组织形式可以分为逐级汇总和超级汇总两种。 逐级汇总是指按照一定的统计管理制度,自下而上地逐级对调查资料进行汇总的方式。我国的统计报表制度就采用这种形式。">编辑] 逐级汇总的优缺点 这种组织形式的优点是:能满足各地区、各部门对统计资料的需要,同时便于就地审核和订正原始资料。 这种组织形式的缺点是:汇总层次较多,费时较长,发生差错的几率大。 参考文献 ↑ 郑聪玲.《统计》.浙江大学出版社,2004-8-1↑ 河南师大网络课程.《经济应用统计》.第三章 统计资料整理
简介 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固定资产原价和累计折旧的项目注释,要分类披露其期初数、本期增加、本期减少和期末数。分类一般分为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运输工具和其他设备。固定资产原价的本期增加数与累计折旧本期增加数并没有勾稽关系,因为累计折旧本期增加数是建立在本期应计折旧固定资产原价基础之上,与本期增加固定资产原价没有必然的因果联系;甚至本期期末(如12月)新增固定资产,与累计折旧本期增加毫无关系。同样地,固定资产原价本期增加数与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本期增加数之间也不存在必然联系。 但是,固定资产原价本期减少数与累计折旧本期减少数之间却存在如下逻辑关系。即:某类固定资产原价本期减少数大于或等于该类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本期减少数(等于的情形是在该类固定资产净残值为零的情况下有可能出现)。如果某类固定资产原价本期减少数小于该类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本期减少数,那么肯定是该类固定资产原价或累计折旧的分类有误,或者金额填写错误。不过,固定资产原价本期减少数与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本期减少数之间并不存在类似的逻辑关系。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固定资产原价、累计折旧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三者之间的勾稽关系。即:某类固定资产原价期末(期初)数大于或等于该类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期末(期初)数与该类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期末(期初)数之和(等于的情形是在该项固定资产净残值为零的情况下有可能出现)。《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已全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基建工程 (一)直接成本。 固定资产原价基建工程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都是不十分严密的概念。不同的工程管理形式,直接成本的概念范围也不同:发包的基建工程,凡向承包单位支付的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及竣工决算时应支付的款项,都属于本文中直接成本范围;自营基建工程,则以工程领用的材料物资(含待安装的设备)、应分摊人员工资、应分摊水电费及其他费用等为直接成本。自营工程中,人员工资、水电费及其他费用难于直接计人按固定资产名称设置的明细项目,需要采用适当的方法进行分摊的,也需要设置待摊账户进行汇集分配,这样,在核算工程成本时,这部分支出也可以作为间接成本处理。 (二)间接成本。 1.在《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中,基建工程的间接成本在“在建工程一其他支出”明细科目核算,其核算内容包括:工程管理费、征地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公证费、相关的税金、监理费、工程报废及毁损净损失,工程物资盘亏、报废和毁损净损失、试生产净损益等。 2.1995年修订的《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基建会计制度》),则将基建工程的间接成本分列在“待摊投资”、“其他投资”两科目核算。该制度列举的间接成本除包括上述新《制度》中的支出项目外,还有-勘察设计费、研究试验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设备检验费、借款利息、土地使用税、汇兑损益、出国联络费、停缓建维护费等。 3.按照新《制度》及财政部财会[2001143号文件的规定,企业以购人或出让形式取得(合称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支出,应分配计人房屋、建筑物的建造成本。这就是说,出让土地成本也属于工程间接成本入账。 (一)估价人账。 新《制度》规定: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如竣工或交付使用),但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实际成本等,按估计价值人账,并按规定计提折旧,待工程办理竣工决算后,再调整固定资产原价和已提折旧。 (二’)部分项目竣工固定资产分批人账。 较大型的基建工程,往往有部分项目先完工并交付使用,这部分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可先行人账,条件具备的,可按正常程序结转成本人账;条件不具备的,则按以上要求估价人账,以后再与其他竣工的固定资产统一结转工程成本,并调整估价资产的原价和折旧额。 后续支出 《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和财政部《关于执行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二)》(财会[2003】10号)规 固定资产原价定: 1.与固定资产(含融资租人)相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使可能流人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预先的估计,如延长了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或使产品质量有了实质性提高,或降低了产品成本,则应当计人固定资产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后续支出,应计入当期费用。 2.固定资产装修费用,符合以上资本化原则的,应设置“固定资产——固定资产装修”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并在两次装修间隔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单独计提折旧。 3.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应单设“1503经营租人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科目核算,并在剩余租赁期与租入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单独计提折旧。 分摊 (一)个别确认法。对于购人的无须安装的机械设备,如果附加费用较少,购置持续时间很短,可以单项资产为对象,按照买价、包装运输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和税金,再加适量的间接成本,直接确认固定资产入账价值;如果附加费用多或购置持续时间较长,则应以单项资产为对象,在“在建工程”科目设置明细账户单独核算,待费用支付完毕时按以上原则转入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价(二)直接成本比例法。采用直接成本比例法时,应首先将按直接成本比例确认不够合理的项目剔除出来,采用个别确认法计量其固定资产的人账价值,然后将剩余的项目和摊余的间接成本采用以下公式进行分摊:间接成本分配率=应分摊间接成本合计÷列人分摊的工程项目直接成本合计×100%=(间接成本总计一土地及个别确认时应转销的间接成本)÷列入分摊的工程项目直接成本合计×100%单项固定资产人账价值=该项目固定资产直接成本×(1+间接成本分配率)+应分摊的土地价值(指房屋、建筑物) (三)公允价值比例法。 公允价值比例法又称简易评估法。评估时,一般房屋建筑物按单位正常造价(含间接成本,不含土地价值)评估,机械设备按买价加上运输、安装、调试费用再加上适量间接成本进行评估,确认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具体操作方法为: 第一步,采用评估方法,分别确认各单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并加总,不构成固定资产实体的支出项目及土地使用权价值不列入估价范围。 第二步,计算工程成本分配系数: 分配系数=(工程总成本一土地价值)÷全部固定资产的评估价值总计 第三步,确认固定资产人账价值: 某项固定资产人账价值=该项固定资产评估价值×工程成本系数+占用土地价值(指房屋、建筑物) (四)分类确认法。采用直接成本比例法时,有些情况下不够合理,比如房屋建筑物与须安装机械设备,运输设备与其他设备采用同一分配率分摊就可能不符合实际情况,全部采用个别确认法又太麻烦,这时就应采用分类确认法结转工程成本。具体操作可分三步:第一步,将比例大致相同的工程项目进行分类,比如房屋类、其他建筑物类、运输设备类,其他设备类等;第二步,采用相对合理的方法,将全都应分摊的间接成本分配到各项目类别中.第三步,采用直接成本比例法等方法,将各类应分摊的间接成本分摊计人各单项资产。[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