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ers-Majluf模型概述 Myers-Mejluf模型由梅叶斯(Myers)和梅吉拉夫(Majluf)于1984年提出,认为由于内部人和外部投资者在关于企业现有资产和投资机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可能造成企业选择融资方式时存在过度投资和投资不足问题。该模型的基本论点是:由于递向性选择,筹集外部股票时存在严重的问题。 Myers-Majluf模型是的啄食顺序理论主要支持。该模型认为当存在公司外部投资者和内部经理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时,由于投资者不了解公司的实际类型,只能按照对公司价值的期望来支付公司价值,因此如果公司采用外部融资的方式为公司的新项目融资时,会引起公司价值的下降,所以公司发行新股票是一个坏消息,如果公司具有内部盈余的话,公司应当首先选择内部融资的方式。当公司必须依靠外部资金时,如果可以发行与非对称信息无关的债券,则公司的价值也不会降低,因此债券融资比股权融资具有较高的优先顺序。 Myers-Majluf模型的评价 我们可以看到在内部融资优于外部融资的分析上,Myers-Majluf模型的论述是比较清晰的,其假设与现实也比较贴近;但是,在债权融资比股权融资优先方面,Myers-Majluf模型对啄食顺序理论的支持是建立在很强的理论假设的基础上的。可以说,在这方面,这个模型基本上没有考虑债务融资的代理成本问题,这与现实的差距是比较大的。 相关条目 啄食顺序理论顺序偏好理论后门融资假说优序融资理论 参考文献 ↑ 李小军.控制权收益与企业融资方式选择—基于Myers-Majluf模型的分析框架.财贸研究,2007.6↑ 刘健.公司融资结构与公司治理结构的关系问题分析
清算银行 目录 1、 什么是清算银行 2、 各国清算银行情况 3、 现货交易的清算银行[1] 4、 参考文献 清算银行(clearing bank) 什么是清算银行 ...... 清算银行亦称“交换银行”、“划拨银行”、“汇划银行”。是能直接参加票据交换所进行票据清算的银行。票据交换是指在同城范围内银行间相互代收、代付票据进行相互清算。这是一种集中办理转账清算的制度。一般由中央银行管理,通过票据交换所进行。应收大于应付款的差额增加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应收小于应付款的差额减少在中央银行的存款。票据清算的结算原则是维护收付双方的正当权益,中央银行不予垫款。其优点是便利资金清算,节省大量现金使用。国际上最早的票据交换组织为英国伦敦的票据交换所,成立于1775年。 各国清算银行情况 在英国,清算银行实质上就是商业银行,不同的是这些商业银行能参加伦敦票据交换所办理票据结算。各类银行能否参加票据交换所直接进行清算,因各国而异。英、美的票据交换所为少数大银行所控制,小银行被剥夺直接参加票据清算的权利。 在日本组成清算机构的是日本银行和办理各种民间存款的金融机构。在这些金融机构中,由各种资本交易产生的金融机构间借贷差额最终要在日本银行的活期存款账户间转账清算。日本银行作为最终的清算机构,处于中枢地位。近年来随着计算机通讯技术的显著发展,在一些国家的清算机构内部出现了清算账户和投资账户组合在一起的新金融产品——综合账户。清算业务体系上的机械化与自动化非常发达,清算网络十分广泛和连锁化。至1986年3月底,日本全国已有5个自动综合联机体系,成员金融机构为609个。 中国早在清朝时期,上海的钱庄就设立了“钱业总公所”,办理票据清算。参加“钱业总公所”可以办理票据清算的称为“汇划庄”,俗称“大同行”。1933年,上海银行业成立了自己的票据交换所,负责组织银行和钱庄间的票据清算。上海外国的银行则在汇丰银行办理票据交换。抗日战争胜利后,由当时的中央银行对票据清算进行了统一管理,各银行、钱庄间的交换差额的划拨清算集中于中央银行办理,所有的银行和钱庄均可直接参加票据交换。全国解放后,票据交换由各地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管理,在同城范围内,各行,处均可直接参加交换,清算资金。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已经拥有了中国金融卫星通信网和功能齐全的电子联行系统,资金清算质量和速度大大提高,从而加速了资金周转,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 国际清算银行成立于1930年,总部设在瑞士巴塞尔,最初是为了清算德国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进行的战败赔款,但目前国际清算银行已演变成一个协调全球主要经济体的货币政策、处理国际清算、管理外汇储备以及召开主要成员中央银行会议的“央行中的央行”。 国际清算银行董事会于1996年9月9日通过决议,接纳中国等九个国家的中央银行和货币当局为该行的新成员,这有利于促进中国人民银行与国际清算银行以及各国中央银行之间的合作。 现货交易的清算银行[1] 清算银行须符合的条件 清算银行是指招金黄金指定的、协助招金黄金办理交易资金清算业务的商业银行。 (一)是全国性的商业银行; (二)资金雄厚; (三)信誉良好; (四)在全国各主要城市设有分支机构和营业网点; (五)拥有先进、快速的同城和异地资金划拨网络; (六)具有资金管理制度; (七)拥有懂得资金清算知识、电子商务知识、风险防范意识强的专业技术人员; (八)招金黄金认为必须具备的其他条件。 符合以上条件,并经招金黄金同意成为清算银行后,清算银行应与招金黄金签订清算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规范相关业务手续。 清算银行的权利 (一)招金黄金和客户分别在清算银行开设专用清算账户和专用资金账户; (二)吸收客户的交易存款; (三)了解被清算客户在招金黄金的资信情况。 清算银行的义务 (一)向招金黄金提供客户专用资金账户的资金情况; (二)根据招金黄金提供的电子数据优先划转客户的资金和及时将客户的资金转入招金黄金的专用账户; (三)协助招金黄金核查客户资金的来源和去向; (四)向招金黄金及时通报客户在资金清算方面的不良行为; (五)在招金黄金出现重大风险时协助招金黄金化解风险; (六)保护招金黄金和客户的商业秘密。 参考文献 {reflist}
德国长期公债 指期限可长达30年的德国联邦政府债券。参见Bond(债券)。
客体要件 挪用公款罪本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公款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款的使用权,同时行为人挪用公款后必然占有,有的还因此获得收益。而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种相互联系又具有相对独立性的权能,因此对所有权权能的侵犯也必然是对所有权的侵犯。所有权被侵犯并不意味着所有权转移。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取得所有权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因此,从这一法律意义上讲,任何财产犯罪实际上都不可能真正取得所有权,挪用公款罪与贪污一样都侵犯了财产所有权,不同之处只是在于所有权被侵犯的程度不同而已。同时,正因为挪用公款罪直接侵犯了公款的使用权,而这是违反国家财经管理制度中的公款使用制度的,因而它又侵犯了国家财经管理制度。但是,由于挪用公款侵犯的主要客体是国家公共财产所有权,挪用公款罪所侵犯的客体包括:一是国有财产的所有权;二是劳动群众集体财产的所有权;三是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专项基金的财产的所有权;四是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运输中的私人财产的所有权:五是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非国有单位资金的所荷权;六是非国有金融机构中客户资金的所有权,其中,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对象,既包括当然的公共资金款项,也包括拟定的公共资金款项。 本罪侵犯的对象主要是公款。这既包括国家、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也包括由国家管理、使用、运输、汇兑与储存过程中的私人所有的货币。在国有企业、公司中,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挪用本企业、公司的财物,属于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在中外合资、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中,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挪用上述公司、企业的资金,也应属于侵犯公共财物所有权。根据本法第384条的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要按挪用公款罪从重处罚,因此这些特定的公款、公物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挪用公物归个人使用,一般应由主管部门按政纪处理,情节严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折价按挪用公款罪处罚。因而一般的公物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 广义的公款,是指公共款项、国有款项和特定款物以及非国有单位(金融机构)和客户资金的统称。既具有当然的公共财产特性,也具有拟定的公共财产的特性。其中,公共款项,就是为公共所有的资金款项;国有款项,是指为国家所有的资金款项;特定款物,是指专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它既可以为国家所有,也可以为劳动群众集体组织所有,还可以为社会公益组织所有;非国有单位资金,是指非国有公司、企业和其他非国有单位所有的资金;客户资金,是指金融机构客户所有的资金。因此,广义的公款不仅包括公共资金款项和国有资金款项,而且还包括特定财物和非国有单位、客户资金。所谓狭义的公款,专指公共所有的资金款项。包括国有的资金款项、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资金款项或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专项基金。该类公款只具有当然的公共财产特性。 客观要件 挪用公款罪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其中包含三个要件:(1)行为人实施了挪用公款的行为,即行为人未经合法批准而擅自将公款移作他用。(2)行为人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利用其主管、管理、经手公款的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3)行为人挪用的公款是归个人使用的,所谓归个人使用,既包括由挪用者本人使用,也包括由挪用者交给、借给他人使用。根据本条之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具体可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一是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这里所说的非法活动是指挪用公款供个人或他人进行走私、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对这种情况的定罪,没有要求挪用公款的数额要达到较大,也没有规定挪用达到多长时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5月9日施行)的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以五千元至一万元为起点;挪用公款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或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如果挪用公款未达到以上标准的,一般可不认为构成犯罪。 二是挪用公款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并且数额较大的。这是指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作为挪用人或者他人进行营利活动的资本,如挪用人本人或者他人将挪用的公款用于生产、经营、买房出租,作为个人参与企业经营活动的入股资金,存人银行或者借给他人而个人取利等,如果行为人挪用公款后,为私利以个人名义将挪用的公款借给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使用的,不管这些单位是合将其挪用的公款用于营利活动,都应视为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而不能认为属于挪归公用,这里的数额较大以挪用公款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以挪用公款l5万至20万元为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对于这种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的公款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法律既没有要求挪用公款要达到多长时间,也不要求行为人营利的目的要真正达到。但如果行为人在案发前已部分或者全部归还本息的,可以分别情节,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 三是挪用公款归个人用于上述非法活动、营利活动以外的用途,并且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如挪用公款用于建造私房、购置家具和其他生活用品、办理婚丧、支付医疗费或者偿还家庭、个人债务等。这种情况既要求挪用公款要达到一定数额。也要求挪用公款要达到一定时间。这里的数额较大也是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以15万元至20万元为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未还是指案发前(被司法机关、主管部门或者有关单位发现前)未还。如果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在案发前已全部归还本金的,可以从轻处罚或减轻处罚。给国家、集体造成的利益损失应予追缴。挪用公款数额巨大,超过三个月,虽在案发前已全部归还本息的,从轻处罚。在实践中,也有这样的情形,行为人多次挪用公款,用后次挪用的公款归还前次挪用的公款,而每次挪用的间隔时间都不超过三个月,对此,应从第一次挪用公款的时间算起。连续累计至挪用行为终止。在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挪用公款的数额按最后未归还的金额认定。 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不知道使用人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用于非法活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构成挪用公款罪,明知使用人用于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的,应当认定为挪用人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 主体要件 挪用公款罪本罪的主体是恃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与前述贪污罪中国家工作人员的内涵、外延基本相同。同样具有特定性和公务(职务)性。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 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是公款而故意挪作他用,其犯罪目的是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但其主观特征,只是暂时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打算以后予以归还。至于行为人挪用公款的动机则可能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为了营利,有的出于一时的家庭困难,有的为了赞助他人,有的为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动机如何不影响本罪成立。具体言之,挪用公款罪在主观方面有以下特点: 1、挪用公款具有非法性。即行为人未经批准或许可(包括直接明示的许可或间接明示的默许),违反规章制度私自动用公款。其中,规章制度具有广泛性,因此,挪用的非法性具有两层含义:一是故意违反有关公款管理的规章制度,二是故意违反有关公款使用的规章制度,未经合法批准、许可。 2、挪用的本意,是指公款私用、移用、占用、借用。行为目的是为了使用,而非占有公款。其中,行为的目的包括: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2)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 (3)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 3、挪用并不侵吞公款,而是准备归还,具有擅自借用的特性。即便挪用后而不能归还,也不是出于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占有,而是出于行为人意志之外的客观原因造成的。 因此,司法实践中,在认定挪用公款罪的主观方面时,可把握以下几点:是否明知是公款;是否故意非法使用;是否只是想暂时挪用;是否准备以后归还。当挪用人与使用人不一致时,如果挪用人不知使用人利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时,只能根据挪用人的明知内容,按照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或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处罚。如果挪用人知道使用人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的,则按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处罚;如果挪用人开始作案后,主观故意由暂时挪用发展为非法永久占为己有时,无论行为人主观上是否真的具有非法永久占有公款的目的,也无论这种占有是否已客观存在,只要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就按挪用公款罪论处,而不按贪污罪或侵占罪处罚。因此,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侵占罪在行为人犯意发展过程中是不同的;挪用公款罪开始为使用公款,后来可能发展为占有;而贪污罪、侵占罪却始终贯穿占有公款的目的。 认定 挪用公款罪(一)区分挪用公款罪与非罪的界限 首先,并非所有的挪用公款行为都构成犯罪。因此,认定挪用公款罪与非罪界限的关键,是看该挪用公款行为,是否属于法定的挪用公款罪范围。具体来说,是看该行为是否属于下列法定的挪用公款而构成犯罪的行为范围,除此范围之外的其他挪用公款行为,应视为挪用公款的一般违法行为。下列挪用公款行为属于构成挪用公款罪的行为: 1、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2、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3、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4、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行为。 其次,在认定某一挪用公款行为,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时,要把握以下几点: 1、考察行为人是否属于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本法第93条所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范围。如果缺少上述三个条件之一,该行为人也不能成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至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确认。 2、考察行为人是否实施了挪用公款行为,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否属于依法从事公务过程中实施的。 3、考察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否具有三性。即从事非法活动性、进行营利活动性和超过三个月未还性。 4、考察所挪用的款项是否属于公款范围。这里的公款作广义解释,既包括货币,也包括有价证券和特定款物。 5、对于营利型、未退还型的挪用行为而言,还要考察被挪用的公款数额是否属于数额较大,即一万元至三万元范围。其中,公款数额不包括挪用时至案发前所生的利息;营利的多少并不影响对营利目的的认定;案发后行为人是否积极退还公款,并不影响对挪用公款罪的认定,但退赃行为可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6、对于非法活动型挪用公款行为而言,没有数额、时间上的限制。同时,非法活动泛指一切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命令和规章的活动,不管该非法活动是否完成,只要行为人把所挪用的公款用于从事非法活动时,即视为非法活动型挪用公款行为。 7、挪用公款罪的挪用人与使用人,有时一致,有时不一致。但并不影响对挪用人犯罪的认定。 总之,在认定挪用公款罪与非罪时,一看该行为是否属于法定挪用公款罪范围;二看该行为是否符合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 特点 挪用公款罪1、挪用公款具有非法性。即行为人未经批准或许可(包括直接明示的许可或间接明示的默许),违反规章制度私自动用公款。其中,规章制度具有广泛性,因此,挪用的非法性具有两层含义:一是故意违反有关公款管理的规章制度,二是故意违反有关公款使用的规章制度,未经合法批准、许可。2、挪用的本意,是指公款私用、移用、占用、借用。行为目的是为了使用,而非占有公款。其中,行为的目的包括:(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2)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3)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3、挪用并不侵吞公款,而是准备归还,具有擅自借用的特性。即便挪用后而不能归还,也不是出于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占有,而是出于行为人意志之外的客观原因造成的。因此,司法实践中,在认定挪用公款罪的主观方面时,可把握以下几点:是否明知是公款;是否故意非法使用;是否只是想暂时挪用;是否准备以后归还。当挪用人与使用人不一致时,如果挪用人不知使用人利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时,只能根据挪用人的明知内容,按照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或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处罚。如果挪用人知道使用人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的,则按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处罚;如果挪用人开始作案后,主观故意由暂时挪用发展为非法永久占为己有时,无论行为人主观上是否真的具有非法永久占有公款的目的,也无论这种占有是否已客观存在,只要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就按挪用公款罪论处,而不按贪污罪或侵占罪处罚。因此,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侵占罪在行为人犯意发展过程中是不同的:挪用公款罪开始为使用公款,后来可能发展为占有:而贪污罪、侵占罪却始终贯穿占有公款的目的。 [1]
补偿性货币政策概述 补偿性货币政策是反经济周期并避免通货膨胀的政策措施。它要求货币当局或中央银行在一个经济周期内,随着经济情势的盛衰相应采取货币扩张或紧缩的措施,以调节经济并保持币值稳定。即在经济下降时期,银行扩大贷款,扩大货币供应,使利率降低,从而刺激投资,缓解危机。在经济过度扩张,通货膨胀时期,银行则收缩贷款,紧缩货币供应,使利率提高,以抑制社会需求,降低通货膨胀率。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国家面临着既要防止经济危机又要避免通货膨胀两大难题。在实践中,稳定币值与经济增长往往难以兼顾。凯恩斯学派经济学家试图通过补偿性财政货币(金融)政策来解决这一矛盾。他们首先提出补偿性财政政策。为了在经济下降期间保持所希望的收入,通过增加政府支出,减少税收,扩大财政赤字的办法,来补偿私人开支和私人投资的减少。在经济过度扩张和通货膨胀时期,政府则减少开支,增加税收,保持财政结余,以压缩社会需求。在一个经济周期内保持财政收支大体平衡。以后这种政策发展为补偿性财政货币(金融)政策,即通过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配合来完成反经济周期的任务。补偿性货币政策实际上是一种权衡性货币政策(见相机抉择货币政策)。
公司简介 美国Wellpoint公司是美国最大的健康险公司,在美国拥有超过3500万被保险人,是全美商业被保险人最多的公司。WellPoint的任务是改善客户的生命质量以及提升整体的健康水平,公司通过广泛的整合健康医疗计划和相关服务来提供大量的领先医疗保障解决方案。 在2009年《财富》世界500强排名中,美国Wellpoint公司位列112,营业收入为612.51亿美元。 而在2010年,公司的排名已经上升至100。进入中国 2008年4月7日,美国健康险巨头WellPoint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安森保险有限公司(下称安森保险)设立北京代表处。此外,由WellPoint和另外三家美国健康险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康众(上海)企业资讯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康众)也将于近日成立。美国Wellpoint公司在中国市场“试水”3年之后,美国最大的健康险公司WellPoint终于不再满足于提供单纯的信息咨询服务,而是转求在华设立合资健康险公司,真正进入中国私营健康险这一新兴市场。1月18日,WellPoint全球副总裁萨缪尔纳斯巴姆博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在中国的战略定位正在调整,有意进入保险业务实体。但按照政府相关的监管要求,成立合资公司的时间不会早于2011年中期。 WellPoint是美国最大的健康保险公司,为10%的美国人提供健康保险计划和医疗保险。事实上,早在2007年,嗅到新医改带来的机遇,WellPoint就成立了中国代表处,并设立了独资公司康众(上海)企业咨询服务公司,旨在为经营健康保险产品的中国保险公司提供咨询、技术和运营服务,这家定位为咨询业态的公司,无疑是WellPoint进入中国市场的桥头堡。 2009年,是中国的医改方向逐渐明晰的一年。对此,萨缪尔纳斯巴姆博士表示,中国医改思路的确定和政策的明细,使得公司更能在市场上寻求自己的具体定位。
ARMA模型概述 ARMA 模型(Auto-Regressive and Moving Average Model)是研究时间序列的重要方法,由自回归模型(简称AR模型)与滑动平均模型(简称MA模型)为基础“混合”构成。在市场研究中常用于长期追踪资料的研究,如:Panel研究中,用于消费行为模式变迁研究;在零售研究中,用于具有季节变动特征的销售量、市场规模的预测等。">编辑] ARMA模型三种基本形式 1.自回归模型(AR:Auto-regressive); 自回归模型AR(p):如果时间序列yt满足 其中εt是独立同分布的随机变量序列,且满足: E(εt) = 0 则称时间序列为yt服从p阶的自回归模型。或者记为φ(B)yt = εt。 自回归模型的平稳条件: 滞后算子多项式的根均在单位圆外,即φ(B) = 0的根大于1。 2.移动平均模型(MA:Moving-Average) 移动平均模型MA(q):如果时间序列yt满足 则称时间序列为yt服从q阶移动平均模型; 移动平均模型平稳条件:任何条件下都平稳。 3.混合模型(ARMA:Auto-regressive Moving-Average) ARMA(p,q)模型:如果时间序列yt满足: 则称时间序列为yt服从(p,q)阶自回归滑动平均混合模型。或者记为φ(B)yt = θ(B)εt 特殊情况:q=0,模型即为AR(p),p=0,模型即为MA(q), ARMA模型的基本原理 将预测指标随时间推移而形成的数据序列看作是一个随机序列,这组随机变量所具有的依存关系体现着原始数据在时间上的延续性。一方面,影响因素的影响,另一方面,又有自身变动规律,假定影响因素为x1,x2,…,xk,由回归分析, 其中Y是预测对象的观测值, e为误差。作为预测对象Yt受到自身变化的影响,其规律可由下式体现, 误差项在不同时期具有依存关系,由下式表示, 由此,获得ARMA模型表达式: 参考文献 ↑ 徐国祥,马俊玲.《统计预测和决策》学习指导与习题.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ISBN:7-81098-492-6.2005
指标 获利能力指标主要包括营业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盈余现金保障倍数、总资产报酬率、净资产收益率和资本收益率六项。实务中,上市公司经常采用每股收益、每股股利、市盈率、每股净资产等指标评价其获利能力。 营业利润率 营业利润率,是企业一定时期营业利润与营业收入的比率。其计算公式为: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收入×100%营业利润率越高,表明企业市场竞争力越强,发展潜力越大,盈利能力越强。在实务中,也经常使用销售毛利率、销售净利率等指标来分析企业经营业务的获利水平。其计算公式分别如下:销售毛利率=(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收入×100%销售净利率=净利润/销售收入×100% 成本费用利润率 成本费用利润率,是企业一定时期利润总额与成本费用总额的比率。其计算公式为:成本费用利润率=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100%其中:成本费用总额=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成本费用利润率越高,表明企业为取得利润而付出的代价越小,成本费用控制得越好,盈利能力越强。 盈余现金保障倍数 企业近年来获利能力明显增强盈余现金保障倍数,是企业一定时期经营现金净流量与净利润的比值,反映了企业当期净利润中现金收益的保障程度,真实反映了企业盈余的质量。其计算公式为:盈余现金保障倍数=经营现金净流量/净利润一般来说,当企业当期净利润大于0时,盈余现金保障倍数应当大于1.该指标越大,表明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净利润对现金的贡献越大。 总资产报酬率 总资产报酬率,是企业一定时期内获得的报酬总额与平均资产总额的比率了企业资产的综合利用效果。其计算公式为:总资产报酬率=息税前利润总额/平均资产总额×100%其中:息税前利润总额=利润总额+利息支出一般情况下,总资产报酬率越高,表明企业的资产利用效益越好,整个企业盈利能力越强。 净资产收益率 净资产收益率,是企业一定时期净利润与平均净资产的比率,反映了企业自有资金的投资收益水平。其计算公式为: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资产×100%其中:平均净资产=(所有者权益年初数+所有者权益年末数)/2一般认为,净资产收益率越高,企业自有资本获取收益的能力越强,运营效益越好,对企业投资人、债权人利益的保证程度越高。 资本收益率 资本收益率,是企业一定时期净利润与平均资本(即资本性投入及其资本溢价)的比率,反映企业实际获得投资额的回报水平。其计算公式如下:资本收益率=净利润/平均资本×100%其中:平均资本=(实收资本年初数+资本公积+实收资本年末数+资本公积年末数)/2上述资本公积仅指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每股收益 每股收益也称每股利润或每股盈余,是反映企业普通股股东持有每一股份所能享有企业利润或承担企业亏损的业绩评价指标。每股收益的计算包括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为: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普通股东的当期净利润/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其中,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期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当期新发行普通股股数×已发行时间/报告期时间一当期回购普通股股数×已回购时间/报告期时间(已发行时间、报告期时间和已回购时间一般按天数计算,在不影响计算结果的前提下,也可以按月份简化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是在考虑潜在普通股稀释性影响的基础上,对基本每股收益的分子、分母进行调整后再计算的每股收益。每股收益越高,表明公司的获利能力越强。 每股股利 每股股利,是上市公司本年发放的普通股现金股利总额与年末普通股总数的比值,反映上市公司当期利润的积累和分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每股股利=普通股现金股利总额/年末普通股总数 市盈率 市盈率,是上市公司普通股每股市价相当于每股收益的倍数,反映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每股净利润愿意支付的价格,可以用来估计股票的投资报酬和风险。其计算公式为:市盈率=普通股每股市价/普通股每股收益 获利能力一般来说,市盈率高,说明投资者对该公司的发展前景看好,愿意出较高的价格购买该公司股票。但是,某种股票的市盈率过高,也意味着这种股票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 市盈率是最常用来评估股价水平是否合理的指标之一,由股价除以年度每股盈余(EPS)得出(以公司市值除以年度股东应占溢利亦可得出相同结果)。计算时,股价通常取最新收盘价,而EPS方面,若按已公布的上年度EPS计算,称为历史市盈率(historicalP/E);若是按市场对今年及明年EPS的预估值计算,则称为未来或预估市盈率(prospective/forward/forecastP/E)。计算预估市盈率所用的EPS预估值,一般采用市场平均预估(consensusestimates),即追踪公司业绩的机构收集多位分析师的预测所得到的预估平均值或中值。 市盈率对个股、类股及大盘都是很重要参考指标。任何股票若市盈率大大超出同类股票或是大盘,都需要有充分的理由支持,而这往往离不开该公司未来盈利料将快速增长这一重点。一家公司享有非常高的市盈率,说明投资人普遍相信该公司未来每股盈余将快速成长,以至数年后市盈率可降至合理水平。一旦盈利增长不如理想,支撑高市盈率的力量无以为继,股价往往会大幅回落。 何谓合理的市盈率没有一定的准则,但以个股来说,同业的市盈率有参考比照的价值;以类股或大盘来说,历史平均市盈率有参照的价值。 市盈率是很具参考价值的股市指标,容易理解且数据容易获得,但也有不少缺点。比如,作为分母的每股盈余,是按当下通行的会计准则算出,但公司往往可视乎需要斟酌调整,因此理论上两家现金流量一样的公司,所公布的每股盈余可能有显著差异。另一方面,投资者亦往往不认为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计算得出的盈利数字忠实反映公司在持续经营基础上的获利能力。因此,分析师往往自行对公司正式公式的净利加以调整,比如以未计利息、税项、折旧及摊销之利润(EBITDA)取代净利来计算每股盈余。 作为市盈率的分子,公司的市值亦无法反映公司的负债(杠杆)程度。比如两家市值同为10亿美元、净利同为1亿美元的公司,市盈率均为10。但如果A公司有10亿美元的债务,而B公司没有债务,那么,市盈率就不能反映此一差异。因此,有分析师以“企业价值(EV)”--市值加上债务减去现金--取代市值来计算市盈率。理论上,企业价值/EBITDA比率可免除纯粹市盈率的一些缺点。 每股净资产 每股净资产,是上市公司年末净资产(即股东权益)与年末普通股总数的比值。其计算公式为:每股净资产=年末股东权益/年末普通股总数 股票的净值又称为帐面价值,也称为每股净资产,是用会计统计的方法计算出来的每股股票所包含的资产净值。其计算方法是用公司的净资产(包括注册资金、各种公积金、累积盈余等,不包括债务)除以总股本,得到的就是每股的净值。股份公司的帐面价值越高,则股东实际拥有的资产就越多。由于帐面价值是财务统计、计算的结果,数据较精确而且可信度很高,所以它是股票投资者评估和分析上市公司实力的的重要依据之一。[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