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美国杂志《福布斯》发布了2020年全球企业2000强榜单。这份榜单是以上市公司为入围门槛,统计的是企业的营收、净利润、总资产、市值四个方面的表现,最终形成榜单。而《财富》世界500强,是以营收高低来排序。因此,2000强第一名是中国工商银行,而500强第一名是沃尔玛。 在2000强榜单中,美国有588家企业上榜,位列第一,占比超过了四分之一。而中国是367家企业上榜,排在第二名。前10名中,中国有5家,占据了一半,但基本都是银行,分别是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平安、中国银行。 2020年全球企业2000强排名名单整理——
福布斯2020年全球企业2000强榜单近日发布。共有50家半导体企业入围。其中,美国有16家,排名第一,可见其半导体产业实力雄厚。日本也达到了12家,实力不容小觑。 其中,大陆有10家,分别是中兴通讯、京东方、比亚迪、TCL、闻泰科技、紫光集团、韦尔股份、中芯国际、澜起科技和汇顶科技;台湾有4家,分别是台积电、联发科、日月光、大联大控股。 在2019年全球半导体企业10强中,分别是英特尔、三星、SK海力士、美光、博通、高通、德州仪器、意法半导体、铠侠(东芝存储器)、恩智浦。美国占据5家,韩国2家,欧洲2家,日本1家。
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企业股票、存托凭证及其衍生品种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后相关各方的行为, 支持引导企业更好地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 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根据《证券法》等法律法规、本办法和中国证监会其他相关规定, 对创业板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进行监督管 理。 中国证监会其他相关规定与本办法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本办 法。 第三条 交易所根据《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本办法等有关 规定,建立以股票上市规则为中心的创业板持续监管规则体系, 在持续信息披露、股份减持、并购重组、股权激励、退市等方面 制定具体实施规则。上市公司应当遵守交易所持续监管实施规则。 第四条 上市公司应当保持健全、有效、透明的治理体系和 监督机制,保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规范运作,督促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保障全体股东合法权 利,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基本权益。 第五条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诚实守信,规 — 1 —范行使权利,严格履行承诺,维持公司独立性,维护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共同利益。 第六条 上市公司应当积极回报股东,根据自身条件和发展 阶段,制定并执行现金分红、股份回购等股东回报政策。 第七条 上市公司设置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应当在公司章程 中规定特别表决权股份的持有人资格、特别表决权股份拥有的表 决权数量与普通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的比例安排、持有人所持 特别表决权股份能够参与表决的股东大会事项范围、特别表决权 股份锁定安排及转让限制、特别表决权股份与普通股份的转换情 形等事项。公司章程有关上述事项的规定,应当符合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 上市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特别表决权安排的情 况;特别表决权安排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披露。 交易所应当对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公司的上市条件、表决权 差异的设置、存续、调整、信息披露和投资者保护事项制定有关 规定。 第八条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配合上市公 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得要求或者协助上市公司隐瞒应当披露 的信息。 第九条 上市公司筹划的重大事项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立即 披露可能会损害公司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且有关内幕信息知情 人已书面承诺保密的,上市公司可以暂不披露,但最迟应当在该 重大事项形成最终决议、签署最终协议或者交易确定能够达成时 对外披露;已经泄密或者确实难以保密的,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 — 2 —— 3 — 露该信息。 第十条 上市公司应当结合所属行业的特点,充分披露行业 经营信息,尤其是针对性披露技术、产业、业态、模式等能够反 映行业竞争力的信息,便于投资者合理决策。 第十一条 上市公司应当充分披露可能对公司核心竞争力、 经营活动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 上市公司尚未盈利的,应当充分披露尚未盈利的成因,以及 对公司现金流、业务拓展、人才吸引、团队稳定性、研发投入、 战略性投入、生产经营可持续性等方面的影响。 第十二条 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上市公司和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人可以自愿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 关的信息,但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不得误导投资者。 上市公司自愿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 通俗易懂,上市公司不得利用该等信息不当影响公司股票价格, 并应当按照同一标准披露后续类似信息。 第十三条 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确有需要的,可 以在非交易时段对外发布重大信息,但应当在下一交易时段开始 前披露相关公告,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 者问等形式代替信息 披露。 第十四条 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适用中国证监 会、交易所相关信息披露规定,可能导致其难以反映经营活动的 实际情况、难以符合行业监管要求或者公司注册地有关规定的, 可以依照相关规定暂缓适用或者免于适用,但是应当充分说明原 因和替代方案。中国证监会、交易所认为依法不应当调整适用的,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执行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 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股东减持首次公开发行 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以及上市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的股份,应当遵守交易所有关减持方式、程序、价格、比 例以及后续转让等事项的规定。 第十六条 上市时未盈利的上市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应当 适当延长,具体期限由交易所规定。 第十七条 上市公司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重大违法强制 退市标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应当遵守交易所相关股份转让的规定。 第十八条 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或者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的,标的资产所属行业应当符合创业板定位,或者与上市公司 处于同行业或者上下游。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 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 见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上市公司申请在境内发行证券,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证券,指下列证券品种: (一)股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三)存托凭证; (四)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 可的其他品种。 前款所称可转债,是指上市公司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间内依 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股份的公司债券。 第三条 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可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也可 以向特定对象发行。 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上市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以 下简称配股)、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股份(以下简称增发)和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 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向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 第四条 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应当符合《证券法》和本办 法规定的发行条件和相关信息披露要求,依法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但因依 法实行股权激励、公积金转为增加公司资本、分配股票股利的除 外。 第五条 上市公司应当诚实守信,依法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 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所披露信息必须真实、准确、 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上市公司应当按照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要求,依法向其提 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会计资料和其他资料,配合相关机构 开展尽职调查和其他相关工作。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应当配合相关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和其他相关工作,不得要求或 者协助上市公司隐瞒应当提供的资料或者应当披露的信息。 第六条 保荐人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按照依法制定的 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的要求,充分了解上市公司经营情况和 2风险,对注册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全面核查验证,对上 市公司是否符合发行条件独立作出专业判断,审慎作出推荐决定, 并对募集说明书或者其他信息披露文件及其所出具的相关文件 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第七条 证券服务机构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制定的监管规则、业务规则和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 建立并保持有效的质量控制体系,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审慎履 行职责,作出专业判断与认定,并对募集说明书或者其他信息披 露文件中与其专业职责有关的内容及其所出具的文件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执业人员应当对与本专业相关的业 务事项履行特别注意义务,对其他业务事项履行普通注意义务,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证券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应当配合中 国证监会的监督管理,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报送或披露相关资 料、信息,并保证其提供、报送或披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证券服务机构应当妥善保存客户委托文件、核查和验证资料、 工作底稿以及与质量控制、内部管理、业务经营有关的信息和资 料。 第八条 对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予以注册,不表明中国证 监会和交易所对该证券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 34 性判断或者保证,也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对申请文件的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
北京时间6月11日消息,今天李国庆在其个人微博上宣布,6月13日晚间7电他即将在淘宝直播迎来首秀,并且还将在这次直播中带来惊喜环节,那就是将自己一小时的午餐时间进行公开拍卖,起拍价为1000元。 李国庆表示,拍卖成功,即可在午餐时间与李国庆一起聊聊读书感悟、创业故事和人生经验。目前,李国庆一小时午餐的价格已经拍到了54665元。李国庆此次参与淘宝直播,主要还是为了推荐早晚读书的会员卡和图书,为自己的品牌带货。 相关报道: 6月11日,李国庆发布微博预告,将在6月13日19点开启直播首秀,他还宣布将拍卖自己一小时的午餐时间,拍卖截至6月13日22点。据悉,李国庆此次上直播的目的,更多是为了推荐早晚读书的会员卡和图书,给自家产品带货。截至6月12日10:00,已有7015人围观,97人报名,162人设置提醒,价格已拍至2600055元。
【法国#男子因上班无聊起诉获赔40万#,法官:工作中“无聊”和“疲惫”伤害相同】法国男子Frederic曾在Interparfum公司担任经理,因失去了一位重要客户,公司只让他做一些无关紧要的工作,修电脑接送客人等,他认为极度厌烦,并陷入抑郁,后来更因癫痫发作被解雇。 他起诉前雇主,并于近日获得5万欧元(约人民币40万元)的补偿。法官认为工作中“无聊”和“疲惫”伤害相同,专家称这是首起因职场“无聊”胜诉的官司。@时间视频 新闻详情: 据法国广播电视台报道,法国男子德纳赫是巴黎一家香水公司的员工,2015年之前他曾是该公司的一名经理,但在损失一名重要客户后被降职,并被打发去做一些非常琐碎的工作,比如给老板配置平板电脑和在老板家里陪客户等。 德纳赫称这些工作让他感觉自己“在缓慢地坠入地狱”,逐渐陷入抑郁状态,不得不请了半年的长假。在这种“过度无聊”状态持续4年之后,他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进行赔偿。
最新消息: 昨晚,平安郑州公布事件调查结果,当事双方实乃夫妻,二人以盈利为目的,在男子的小轿车内安装某非法直播APP,以网约车司机迷奸女乘客为噱头进行色情表演,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目前两人已被抓获。 被推上风口浪尖的滴滴总算是洗脱污名,总裁柳青回应“终于真相大白。感谢郑州警方,感谢大家的关心。尽管大快人心,但还是为被冤枉的滴滴司机师傅们难过。未来一定会更好的,不要放弃希望”。 针对近日网传的“滴滴司机直播性侵”一事,滴滴总裁柳青发文表示,要坚决和犯罪斗争到底,但也不要冤枉一个好人。 她认为,“滴滴司机这个群体有很多不公平的标签,但他们中既有背着养家糊口责任的劳动者,也有在疫情期间冒着危险接送医护人员的英雄,更是有着亲人和爱人的普通人。一个有爱的社会一定会在思辨中自我进化,少些冷漠和歧视,多一些视人为人的尊重和信任。”
据了解,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无论存量上市公司抑或新股,涨跌幅均从10%放宽至20%,这是创业板改革中的亮点之一。 那么,什么时候开始执行?根据深交所公告,《交易特别规定》自按照《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发行上市的首只股票上市首日起施行。也就是说,从第一只新股上市起开始,创业板股票全部实行涨跌幅20%的机制。 此外,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五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深交所可以通过适当方式作出相应标识。 相比征求意见稿,此次交易类规则上还吸收了以下市场反馈意见: 一是提高单笔最高申报数量。适应创业板股价结构特点和投资者交易需求,限价申报单笔最高申报数量调整至30万股,市价申报调整至15万股。 二是同步放宽相关基金涨跌幅至20%。为进一步提高基金产品定价效率,将跟踪指数成份股仅为创业板股票或其他实行20%涨跌幅限制股票的指数型ETF、LOF或分级基金B类份额,以及80%以上非现金资产投资创业板股票或其他实行20%涨跌幅限制股票的LOF涨跌幅调整为20%,具体名单由深交所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