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number of mortgage or home loans collectively approved by members of the British Bankers Association (BBA). This figure is published monthly by the BBA, and is considered to be an important leading indicator about the state of the housing market in the United Kingdom. |||A rising number of mortgage approvals would usually indicate a growing or healthy housing market, while a decline in the number of mortgage approvals would imply that the housing market is sluggish. The BBA is the main trade association for the U.K. banking and financial services sector.
什么是借入储备 借入储备是指中国的储备的积累主要来源于海外投资所带来的金融资本项目的顺差,这些投资最终需要通过利润或者红利的形式进行偿还,是一种“借入”的储备。 目录 1借入储备的构成 2借入储备的特点 3相关条目 借入储备的构成 在国际金融的发展过程中,一些借入资产具备了国际储备的三大特征,因此,IMF把它们统计入国际清偿力的范围之内。这些借入储备资产主要包括:备用信贷、互惠信贷协议、借款总安排和本国商业银行的对外短期可兑换货币资产。 借入储备的特点 借入储备的最终所有权则属于非本国居民,主要来源于国际信贷。由于借入储备是以负债的方式获得,因而具有最终返还的特点,在信贷期限满时必须按期重新融资,并且还须支付利息。在国际金融市场利率、汇率剧烈波动时,重新融资不仅是一种沉重的负担,而且也充满着风险与不确定性。 借入储备还有一个特点是它与一国的资信有关。当一国的外汇储备大量流失时,它的资信也会随之迅速下降,与此相应的是借入储备的来源也开始枯竭。这就是说,一国的外汇储备均衡点不仅在于其量的大小,而且还在于自有储备与借入储备的比例。 相关条目 自有储备 国际储备
NFF模型简介 NFF模型认为最新的趋势不是以先进的技术和柔性制造系统为核心进行企业的柔性化。在这种体系中并不是按照功能划分组织生产,而是以单元生产或群体生产为基础,将需要生产一类产品或服务的人力和设备集中在一起。 NFF模型的特点 (1)将员工和设备按照单元组织形式进行生产,该单元具有生产整套部件或产品的能力; (2)使用半熟练的劳动力,组成具有柔性的团队执行特定任务,并对他们进行在职培训; (3)不为雇员提供任何特权以及高度稳定的就业保障,而是让他们与转包型劳力和替代型劳力相互竞争; (4)很少运用先进的生产技术,除非是在现有的设备功能的基础上进行一定的改进; (5)将生产划分为便于取舍的几个部分,并对其进行成本核算; (6)治理采取一种以成本分摊为基础的间接控制形式。人力规划
什么是收购溢价 收购溢价是指收购方公司为取得目标公司的股权而向目标公司股东支付的高于其市场价格的部分价值。按照西方国家的并购理论,公司并购中并购公司向目标公司支付溢价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目标公司的发展前景及其被并购后所产生的协同效应。 目录 1收购溢价的案例分析 2参考文献 收购溢价的案例分析 企业并购中收购溢价的成因探究 我国商务部以竞争为由,否决了可口可乐收购我国领先果汁生产商汇源的计划。在可口可乐提出的收购方案中,收购溢价高达193%,可口可乐的预备支付如此高的收购溢价,其合理性,至今备受争议。本文基于对此收购案的背景分析,旨在探讨收购方溢价的成因。 案例背景介绍 可口可乐公司自1979年在我国开展业务,其业务以带气饮料品牌最为知名。近年该公司积极发展一系列不带气饮料,以供消费者有更多选择。为配合这一发展策略,可口可乐公司计划通过此项收购加强饮料业务。可口可乐已经对汇源果汁提出了全面收购的计划,但其所提及的全部收购建议仅是可能性收购建议,必须待先决条件达成后才能作出计划安排。而共持有汇源果汁近66%股份的三大股东已对该交易作出不可撤回的承诺。这三位股东分别是汇源果汁母公司中国汇源果汁控股有限公司、达能集团和Warburg Pincus Private Equity(华平基金)。 对案例的初步认识 根据不同的购买目的,购买者可以分为战略收购者和财务收购者。对于战略收购者而言,其看重的不仅是目标企业的长期盈利能力,更看重目标企业被并购后,能否与原企业产生协同效应,能否实现并购方的企业发展战略。 收购上市公司有两种方式:协议收购和要约收购,而后者是更市场化的收购方式。此次可口可乐对汇源的全面收购属于要约收购。要约收购(即狭义的上市公司收购),是指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买卖交易使收购者持有目标公司股份达到法定比例(《证券法》规定该比例为30%),若继续增持股份,必须依法向目标公司所有股东发出全面收购要约。 案例收购溢价成因分析 (一)中外的价值评估方式存在差异 对于目标股权的价值评估国内外存在较大差异,对于股票不公开交易的企业,国际推行的做法是采取现金流量贴现法,注重市场价值的评估,充分考虑资产的未来盈利能力和市场综合因素。因为现金流量贴现法对股权进行定价的基本假设是有效市场假说,该方法在成熟市场条件下才被承认。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价格通常以每股净资产为基础,更注重历史静态的账面价值的评估,而且,我国国内监管机构普遍认可的是历史成本重置的评估价格。 (二)我国价值评估的忽略因素 控制权。决策权的角度来分析,一旦汇源被全资并购,那么汇源一切的决策,最终目的围绕着可口可乐的利益。目标一致性可增加企业的凝聚力,提高企业的决策效率。而可口可乐的全资收购,可以让汇源全心全意地为可口可乐公司服务。 商誉。形成商誉价值的主要原因是基于企业的市场资源优势以及企业的生产资源优势。汇源有较强的市场资源优势,如果可口可乐成功并购汇源,那么可口可乐将成为国内果汁市场最大的市场占有者,其占有率会是第二名的两倍以上,对企业的生产、营销决策都有着巨大的好处。同时,可口可乐公司可利用汇源畅通的市场销售渠道,有效地降低产品在市场上的流通成本,综合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 (三)协同效应溢价 按照西方国家的并购理论,公司并购中并购公司向目标公司支付溢价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目标公司的发展前景及其被并购后所产生的协同效应。企业的协同效应具体表现主要有企业资源的优化配置及企业竞争者的削弱。 可口可乐必须致力于物流系统的进一步建设和完善,将生产与营销紧密地连接起来。然而,收购汇源将为可口可乐的物流体系注入优质的新元素。汇源果汁自成立以来,一直注重下游销售的物流系统投资与建设。为了及时满足市场需求、提高客户满意度,汇源通过自身的物流体系来实现大部分的物流作业。 此外,合并同行企业可以有效地削弱竞争企业的实力,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此消彼长的效应。可口可乐公司为分散风险和保持利润,进行了横向多元化的战略。我国地区增长来源于碳酸饮料、美之源(可口可乐旗下的果汁饮料品牌)和茶类饮料,果汁饮料已经成为可口可乐公司新的业务增长点。可口可乐通过并购汇源,把有力的竞争者的产品变成自己新的业务增长点,从而更具备竞争优势。 参考文献 ↑ 牟一凌.企业并购中收购溢价的成因探究
什么是借新还旧 借新还旧作为商业银行在贷款的发放和收回过程中经常采用的操作方式,是指贷款到期(含展期后到期)后不能按时收回,又重新发放贷款用于归还部分或全部原贷款的行为。 借新还旧有利于商业银行盘活、收贷任务的完成,克服了诉讼时效的法律限制,进一步明确了债权债务关系,并有可能要求借款人完善或加强担保,弱化即期贷款风险。但借新还旧在一定程度上对社会信用产生负面影响,企业“有借有还”的信用观念进一步弱化;在某种程度上掩盖了信贷资产质量的真实状况,推迟了信贷风险的暴露时间,沉淀并累积了信贷风险;在办理新贷款的手续上,隐含着相当的法律风险。 ">编辑] 目录 1借断还旧的本质和特征 2借新还旧的认定及其效力分析 3借新还旧中的担保风险及其防范 4借新还旧对商业银行信贷管理的影响及对策 5参考文献 借断还旧的本质和特征 “借新还旧”从其本质上讲,是对原借款合同中贷款期限、利率等条款的变更,其实质内容是对借款期限法律契约上的延长。其特殊之处在于该笔借款仅用于偿还前一笔到期借款,借款人只需继续向银行支付利息。这在效果上相当于给借款人的前一笔借款予以了延期,而且借款人不禽要支付因借款逾期而产生的较高的利息;而对银行来讲,从账面资产来看是办理了一笔新的贷款业务而且避免了追讨旧债的纠纷,还降低了不良资产,稳定了银行信用。 从“借新还旧”的本质,我们可以总结出它的基本特征: 1.前一笔借款已经到期;如果借款合同足行期限未满,就不会产生“借新还旧”贷款; 2.借歌人是由于银行认可的原因而不能归还。因为实践中,借款人不能归还借款的原因很多,如丧失了偿演能力、因资金周转暂时出现困难、不可抗力、故意逃废演、企业转制等等。只有银行认可,才可能存在“借新还旧”的问题。银行一般是在企业经营正常,只是遇到临时性资金周转困难或企业经营体制变更情况下,并且在对其信贷资产不会造成威胁时才可能采用“借新还旧”的方式发放贷献。也就是说,只有可能达到“双熹’,效果时,银行才这样做。如果企业已严重亏损、资不抵债,银行是不可能同意采取这种“借新还旧”方式的。 3.借贷双方同意以发放新贷款的方式归还旧贷款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只有双方达成协议,合同才能依法成立。 ">编辑] 借新还旧的认定及其效力分析 借新还旧在性质上属于民事行为,因而认定商业银行与借款人是否是搞借新还旧,不仅要查明客观上借款人有将新贷偿还旧贷的行为,而且还应当查明商业银行与借款人之间主观上有借新还旧的共同意思表示或意思联络,两者缺一不可。从司法实践中看,借款人以新贷偿还旧贷的行为较明显,查证起来比较简单,一般争议很小。但要证明商业银行与借款人之间有借新还旧的共同的意思表示,并不容易。根据司法实践中总结的经验.可以从以下具体情况推定商业银行与借款人之间有借新还旧的共同的意思表示:(1)款项根本没有贷出,只是更换贷款凭证的;(2)借款人短时间内归还贷款的(如上午贷出款项,下午即归还);(3)新贷款恰好是旧贷款本息相加之和,借款人又在较短的时间内归还旧贷款的。 ">编辑] 借新还旧中的担保风险及其防范 (一)保证担保下借新还旧的风险及其防范。 <担保法》的司法解释三十九条中规定“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除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外,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新贷与旧贷系同一保证人的。不适用前款的规定”。因此对借新还旧的保证责任可以区别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在旧贷与新贷均有保证人,且保证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下,由于借款人用新贷款偿还了旧贷款,从而免除了保证人对旧贷的保证责任,保证人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就只是针对新贷款的,较之债务人按照实际贷款用途使用新贷款产生对保证人的风险和责任要小。由于新贷款合同没有加重保证人的负担,不构成对保证人的利益的损害,保证合同合法有效。因而,保证人无论是否知晓债权人与债务人借新还旧,均应承担对后一份贷款的保证责任。从公平的角度看,对保证人也不会有什么不公平的结果。 2、在旧贷没有担保或旧贷与新贷的保证人不是同一人的情况下,新贷的保证人如果不知道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借新还旧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的借新还旧。不仅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串通实际变更主合同的贷款用途、未征得保证人的同意,而且保证人承担保证的可能是一笔呆帐。原本就不能收回的贷款,还让保证人保证,明显对保证人不公,让保证人在这种情况下还要承担保证责任,有违民法上的公平原则。 3、新贷的保证人知道该笔贷款的用途是用于偿还旧贷款的,如贷款合同中贷款用途一栏明确写明是“借新还旧”,或者有证据证明保证人提供保证时已经知晓该笔贷款的真实用途。由于不存在对保证人的欺诈,保证合同合法有效,保证人应该承担保证责任。 在诉讼或仲裁中,保证人主张不知道主合同双方借新还旧的,应当举证。保证人的举证就是举主合同这个书证,因为主合同没有写明借新还旧,因而应认定为保证人不知借新还旧。如果商业银行或借款人主张保证人知道借新还旧的情况并提供保证的,应当由商业银行或借款人举证,如不能举证应认定保证人不知主合同借新还旧的事实。 4、商业银行不直接贷款给原借款人,而是通过贷款给第三人,第三人又将款项周转给原借款人用以清偿贷款。这种情况不能因为款项周转给原借款人用以清偿贷款,就推断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因为该司法解释第三十九条规定适用的是新旧贷款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同一的情况;贷款人监督借款人贷款使用是权利而不是义务或职责,不能让贷款人为贷款资金流向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当然,如果确有证据证明商业银行、新借款人、原借款人串通起来,欺骗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比如存在贷款资金始终在商业银行控制下,新借款人没有真实地得到资金等情况。 (二)抵押担保下借新还旧的风险及其防范。 借款合同当事人协议借新还旧,因为合同的标的作为债的要素已经发生变化,构成债的更改,发生旧债的消灭和新债关系产生的效果。即原有的贷款债权消灭,抵押权也同时消灭。所以应防范下列风险: l、不签抵押合同风险。借新还旧时仍然把原来的抵押合同作为借新还旧贷款合同的抵押合同,而不重新签订抵押合同,更不重新办理登记的做法导致新贷无第二还款来源,成为信用贷款。因此,办理借新还旧手续必须重新办理抵押手续。 2、恶意抵押风险。借新还旧时变更抵押物或是以前没有抵押而在借新还旧时新设立了抵押。为了保全资产各行在办理借新还旧时,对以前没有抵押的或担保物不足的,重新设立了抵押。债务人与其中一个债权人恶意串通,受损害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抵押行为。在此规定中,由于对“恶意串通”没有作进一步的解释、“部分财产”到底占抵押人全部财产的多大比重也没有具体的标准,这就在客观上给法院处理纠纷留下很大的空间,法官具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抵押合同是否有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法官的认识了。 鉴于这一实际情况.当发生抵押纠纷案件诉至法院后,银行应沉着应诉,要求被告或第三人承担“恶意串通”的举证责任、以抵押时抵押人的资产负债状况对其提出“将全部或者部分财产抵押给银行,造成丧失了履行其他债务的能力,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权益”进行积极地抗辩。对于享有撤销权的权利人并没有提起诉讼而被法院直接认定抵押无效的更应据理力争。 3、抵押在后风险。 曾经有一企业先后与甲、乙两家银行发生信贷,均以同一财产抵押,甲银行在办理借新还旧时,因原借款抵押而向登记机关要求撤销登记,登记机关撤销后告诉甲行,由于该企业的此项财产已抵押给乙银行。不能重复抵押而不予以登记。虽然登记机关不予以登记的做法不合法,但甲银行的做法是不可取的,首先,甲银行在企业没有担保的情况下要求撤销抵押,使贷款成为信用贷款。其次,按照《担保法》第五十四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八条规定,甲银行借新还旧,将本在先的抵押权变更为在后的抵押权,从而使乙银行的债权优先受偿,企业一旦没有第一还款来源,甲银行只能待顺序在先的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后才能获得清偿。因此,借新还旧一定要查清抵押物的抵押情况,在没有另外落实新贷担保的情况下,一定不能放弃旧贷的担保。 4、优先权风险。优先权风险是因为我国法律规定了一些权利优先于抵押权而使抵押权人面临的风险。<税收征收管理法》确立了税权优先的原则,即“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合同法>也确立了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原则,即“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如果借新还旧系用建设工程抵押的,应查明该建设工程是否拖欠建设工程价款以及与该建设工程相关的配套费用,如存在拖欠情况,计算抵押率时应予以考虑。 总之,如不能另行落实抵押手续的,就不应该办理借新还旧。只要债权未获完全清偿,抵押权人就可以就抵押物的交换价值优先获得清偿。 ">编辑] 借新还旧对商业银行信贷管理的影响及对策 在我国银行信贷业务发展的过程中,借新还旧贷款长期以来一直被视为违规业务,直至中国人民银行2000年公布并施行的《不良贷款认定暂行办法》规定了借新还旧贷款可以认定为正常类贷款的四个条件,才开始对借新还旧的合规性予以承认,但长期以来监管部门对办理借新还旧贷款的条件一直未予明确。 一、借新还旧贷款对商业银行信贷管理的影响 借新还旧贷款是双刃剑,如果在操作中做到严格准人、规范运作、划明责任、强化管理,则短期内对商业银行会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一是商业银行至少可以在形式上落实资产保全措施;二是可以继续维系信贷关系,可以获得一定的利息收人;份是有利于改善因贷款期限与企业生产周期不匹配而人为造成的企业流动资金紧张。但部分借新还旧贷款在执行中操作变形、行为扭曲,成为商业银行掩盖不良贷款的重要通道,这部分借新还旧贷款在实际中会给商业银行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并极易引发道德风险。 (一)借新还旧使贷款的风险状况和内在损失程度不能如实、按期反映,延缓了信贷风险的暴露,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银行资产质量和经营信息失真,加大了不良贷款的监管难度。一是影响了贷款风险分类的真实性;二是导致银行计提拨备不准确,实际拨备顶盖率不足;三是使应计人表外的应收利息转人表内,虚增了银行的当期收人,影响了经营成果真实性 (二)不利于商业银行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机制。一是不利于信贷管理水平的提高。二是弱化了贷款责任追究机制。二是不利于商业银行建立良好的信贷文化。 (三)造成信贷资产流动性下降。借新还旧已成为部分行处理到期贷款的一种习惯方式,造成部分行贷款实际收回率不高,信贷资产依靠借新还旧维持运行,这部分贷款虽然是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但实际己被客户长期占用,使银行资产被‘。固化”,造成贷款实际流动性不高,难以做到真正按照商业化、市场化的原则合理配置信贷资源,影响了银行对新业务、新客户的拓展,导致机会成本的增加,不利于银行真正提高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四)可能造成银行丧失清收贷款的最佳时机。由于银行发放的贷款大多数为担保贷款,在借款人因第一还款来源出现问题时,银行可通过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或处置抵押物收回贷款。而借新还旧延长了原贷款的期限,使借款人、保证人经营情况或抵押物的价值的不确定性加大.当借新还旧难以为继时,不良贷款就会立刻暴露,但此时可能导致银行已丧失贷款的最佳清收时机 (五)对借款人不守信用的行为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不利于社会信用环境的建设。贷款到期不按时归还而实施借新还旧,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借款人对商业银行债务负责的主观意识,造成企业信用观念淡化,挤占挪用信贷资金严重,不但对银行信贷资产形成潜在风险,而且对社会整体信用环境的建设极为不利 二、借新还旧贷款产生的原因分析 (一)缺乏规范的借新还旧准入规定和操作依据。监管部门没有对商业银行办理借新还旧贷款做出明确的限定条款和操作规范,只是在(不良贷款认定暂行办法》中规定了借新还旧贷款可以认定为正常类贷款的四个条件。在基层银行操作中,普遍将这四个条件作为办理借新还旧的条件,实际上存在很多弊端:一是四个条件之一“重新办理了贷款手续”其实形同虚设;二是对办理借新还旧的次数和管理没有约束;三是对可能发生的道德风险和资产质量信息失真没有任何限制 (二)绩效考核机制存在缺陷。近年来,各级行普遍将贷款质量作为经营成果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但在考核指标设计上,过分强调不良贷款数量上的“双降”,而对贷款风险分类的真实性考核力度不够,使被考核者为完成考核任务,千方百计地通过借新还旧贷款维系风险贷款表面上的正常,掩盖资产真实质量。部分基层行分支机构在操作过程中规定“不良贷款在谁的手中发生,则追究谁的责任,直到贷款收回”,这种不考虑不良贷款形成的真实原因和过程的机械考核制度,很大程度上挫伤了信贷人员的积极性,也诱发了信贷人员利用借新还旧贷款隐瞒不良贷款的动机 (三)尚未形成科学的信贷文化。一是思想认识上的误区。一方面商业银行对个别竞争性客户贷款实施了主动借新还旧,认为优良客户贷款风险低、收益高,担心一旦不能满足客户提出的借新还旧贷款要求,造成优良客户流失,主动降低了对优良客户的信贷管理要求,对到期贷款实施了借新还旧。另一方面表现为部分行风险意识不强,对贷款借新还旧风险认识不足,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于受地域经济的限制,客户资源相对x乏,无新的信贷投放对象,为维持现有信贷规模,对本应退出的客户贷款实施了借新还旧。二是经营管理粗放。主要表现为贷款期限设定不合理,还贷时间与企业回笼资金时间错配;贷后管理工作不到位,放松了对到期贷款的及时催收;对客户现金账户监管不力,还贷资金流失等原因造成银行对到期贷款被动借新还旧。 (四)企业间接融资为主的资金筹集方式与生产经营资金周期之间的不匹配,客观上导致部分大额到期贷款实施借新还旧。目前,法人客户贷款一般是一次发放、一次性收回,信贷资金投人到企业生产经营中往往转化为原材料、产成品、应收账款、货币资金等资产一定比例的组合,循环周转。同时企业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一般尽量压低闲置货币资金占用,大额贷款到期后,一般难以利用企业正常的经营货币收人对全部贷款实现货币收回,银行有时不得不通过借新还旧方式维持客户存量贷款周转。 三、政策建议 (一)监管部门应明确界定办理借新还旧的条件。促使其在合理范围内发挥作用。由于银监会对于办理借新还旧的条件没有予以明确,各国有商业银行自行设定了一些情况予以办理,标准不一,把握不一,容易造成风险。因此,监管部门应尽快出台办理借新还旧的限定条款,明确规定可以办理借新还旧贷款的原因、次数、期限等内容。 (二)监管部门应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尽量避免借新还旧贷款的发生。应在修改咬贷款通则》和有关贷款期限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时,明确银行应该按照企业对信贷资金的使用期限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在此基础上科学协商具体的还本付息方式,从制度上避免和减少借新还旧情况的发生。 (三)结合贷款五级分类的核心定义,进一步规范借新还旧贷款的分类认定工作。应明确规定凡办理借新还旧的贷款,其分类级别最高不超过关注类。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借新还旧贷款,分类级别应为次级及以下类。具体条件为:(1)企业不能按时足额支付利息;(2)借新还旧贷款办理次数超过2次(含2次);(3)企业在重组、合并、分立过程中,银行不能完全落实债权,或存在法律风险隐患的;(4)经营状况下滑或抵押物贬值,贷款担保风险系数低于原贷款担保风险系数的。 (四)尽快确立以风险为本的信贷管理体系,切实提高银行信贷管理水平。贷款需要办理借新还旧,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商业银行在具体信贷业务工作中对贷款‘·三查制度”的落实不到位,对企业经营周期、经营状况、行业特征了解不够,因此必须要求商业银行尽快完善信贷管理体系,有效防范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 (五)建立以效益为中心兼顾近期与长远利益的考核评价体系。尽快建立起包括内部运营指标、客户指标和员工发展指标等在内的完整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科学体现和引导未来绩效。改变目前存在的重经营业绩,轻业务管理的倾向,在经营绩效考评办法中,增加内控管理、规范经营、资产质量真实性等指标的权重,避免因资产质量指标要求过高,脱离实际,结果造成银行基层压力过大,在业务扩展中动作变形、行为扭曲。 参考文献 ↑ 1.0 1.1 1.2 段俏丽.借新还旧效力分析及风险防范.决策与信息下旬刊2009年2期 ↑ 魏敏.借新还旧贷款有关法律问题探析.郑州大学,法学院.金融理论与实践2003年8期 ↑ 刘青.借新还旧贷款对商业银行信贷管理的影响及对策. 济南金融2006年1期
A forex trading strategy that involves the sale of the U.S. dollar against a group of currencies, rather than against a single currency. The currency group involved in such a trading strategy is called a "basket." |||This strategy would typically be employed by traders who are bearish on the U.S. dollar, and would prefer to have a short trading position on it. The basic rationale for using a basket to short the U.S. dollar is risk mitigation through diversification. In the event that the U.S. dollar strengthens appreciably, given that it may appreciate at differing rates against various currencies, the loss on a short position may be significantly lower if multiple currencies are involved in it, as opposed to a short position using a single currency.
什么是借款种类 借款种类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业属性、借款用途以及资金来源和运用方式进行划分的。它是借款合同不可缺少的重要条款,必须明确清晰。 对借款种类进行划分的目的在于,对不同种类的贷款发放所掌握的政策界限和原则有所不同。科学地划分借款种类,有利于企业根据自身需要有针对性地选择相应的借款种类,也有利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强信贷管理。 目录 1 借款种类的分类 借款种类的分类 1、根据借款人的行业属性,借款种类分为农业、工业、基建借款等。 2、根据借款的用途,借款种类分为固定资产借款、流动资金借款或者生产性借款、消费性借款等。 3、根据资金的来源和运用方式,借款种类分为自营借款、委托贷款、特定贷款等。
什么是收购战略 收购战略是指在收购方产业扩张的进程当中,收购上市公司这一环节在整个企业扩张规划当中所发挥的作用或要达到的目的。即指一家公司通过购买另一家公司的部分或全部股权,将被收购公司的业务纳入其战略投资组合,从而达到更加有效地利用其核心竞争力的目的。 目录 1收购战略的类型 收购战略的类型 上市公司的收购战略可以分为战略型收购和财务型收购。 1、战略型收购 目前国内很多企业的产业已经发展到一定规模,这些企业的现金流本身能够保证现有产业的正常发展,但基于规模效应的考虑或者产业协同的考虑而产生扩张的需求。这种扩张的需求是对相同行业企业或者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收购需求。笔者将这样的收购定位为战略型收购,其中包括行业整合和产业链整合两种类型。 行业整合是指收购方对同行业企业的收购,这种收购通常是基于扩大市场份额,抢占市场龙头地位的考虑,是以产业为核心的点状辐射。国内产业市场当前一个很大的特点是市场的集中度很低,大部分行业的集中度都没有达到20%,而市场需求的扩张又处于不断增大的趋势,这一点与美国100年前的产业市场是非常相似的,行业集中度低的最大问题是行业进入门槛低、市场无序、竞争手段低劣,由于缺少行业龙头的“大佬”级企业提高行业门槛、维持市场秩序、制订行业规则,对于整个行业的正常发展是很不利的。美国的第一轮并购浪潮正是基于这样的市场背景进行的,并购的结果造就了AT&T、洛克菲勒这样的全球巨型企业。国内现在许多企业“跑马圈地”似的收购行为(如华源集团的收购、TCL的对外扩张)是典型的行业整合型的收购。 产业链整合是基于降低单个产业的经营成本、增加企业抵抗行业系统风险而进行的对产业链条上下游收购。上海糖业烟酒集团公司的扩张战略就是典型的产业链整合。该公司“上控能源、中控物流、下控网络”的战略明晰地反映了整个产业链的不同环节协同整合、降低成本、增加规模效益的扩张模式。如果说行业整合是点状辐射,那么产业链整合更象是链条的辐射,规模效应更加明显,但收购的系统工程的特征更加明显,也更加复杂。当前国内的并购市场上,通过上市公司收购进行行业整合或者产业链整合已经初露端倪,各种产业市场需求的不断扩大必然导致大量类似的收购行为发生。 2、财务型收购 财务型收购是相对战略型收购而言的。国内公司融资的渠道有限,公司产业的发展缺乏市场化的金融工具支持是当前公司融资市场的一个瓶颈。这种瓶颈是多方面原因形成的:银行“惜贷”并且对民营企业采取差别待遇,公司债券市场处于不断萎缩的趋势,而信托产品又是“新生儿”,在这种情况下,通过上市公司解决资金需求成为大部分公司的最后选择。同时IPO市场的有限容量又使得许多公司选择了收购上市公司进入资本市场,基于上述原因而发生的上市公司收购属于财务型收购。通常财务型收购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为收购方已有产业提供融资的平台 (2)增加行业竞争力,提高企业知名度 (3)特殊行业迈过区域门槛——如房地产企业 (4)民营企业的“融智”效应 在此强调收购战略在收购前期准备工作当中的重要性,是因为收购战略将统领收购方的顾问团队乃至收购方自身在收购过程中的一举一动。从目标公司标准的确定到搜寻、确定最终的目标公司,从交易条件的提出到目标公司后期的整合,正确到位的收购战略将成为贯穿并购整合过程的脉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