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勒税收思想(Mill thought of taxation) 目录 1 穆勒税收思想的内容 2 穆勒简介 穆勒税收思想的内容 主要内容可概括如下: (1)课税依据。 穆勒认为,过去经济学家用“交换说”和“保险说”来解释征税的依据是错误的见解。因为,“保护人身和保护财产,不是政府的唯一目的。政府的存在,是直接地或间接地为谋取一切福利,排除一切灾害而成立的……不能说,被保护的财产10倍于人,所受的保护亦10倍于人”。在他看来应当用“国家职能说”来解释课税依据。他从经济自由主义出发,发展了亚当·斯密的国家职能论,提出经济自由主义与国家行使职能不是对立的。他列举了教育事业、保护劳动者、公共事业、殖民地开发事业以及救济事业等领域,应当列入国家的“选择职能”。国家为了实现自己的“必要职能”和“选择职能”,就必须课税。“政府没有税收是不能存在的”。 (2)税收原则。 穆勒在论述税收原则时,引用了亚当·斯密的四原则,即平等原则、确实原则、便利原则和最小征收费用原则。但他提出的平等原则与斯密的原有含义有些出入。他认为,平等原则“还必须有更充分的考察。人们对它的了解不完全。且在民众心中,尚缺乏确定的判断原理,他的基准有许多错误的概念,在一定程度内,为人民所信任”。他主张按平等牺牲理论求得保税公平与最小牺牲。他指出“关于课税问题,必须按公平原则,其理由是,一切政府的业务,必须采用公平原则。政府是广大人民和阶级的政府,强烈要求对人民和阶级无差别地同等看待,政府则对彼等要求牺牲,该项牺牲必须对一切人尽量用同等的力负担。同时,必须注意用对全体人民均等而牺牲最小的方法。假如某人负担较其公平负担应得的份额小,则他以外的其他人的负担必然要大于他所应负担的份额。这样对某些人的减轻,在其他事情相同情况下,对另一方人民的压迫增大成为灾害,比他所得的福利不是同样的大。课税的公平作为政治格言,意味着牺牲的公平。因而,各人对所支付的赋税感到痛苦,其他一切人对他那一份的体验是不大也不小,意味着对政府的经费按各自名分的成数筹集”。 (3)税率制度的选择。 穆勒把按照每个人的纳税能力负担税收的理论,即所谓的“能力说”,引入均等牺牲的税收原则中,并以此为依据,提出了比例税率与累进税率的选择问题。他不赞同累进税率,而主张采用比例税率。他批评累进税率说“对较高的所得额比对较低的所得额,按较高的税率课税,这是对勤勉与节约课税,有人比其邻人更多地劳动,更多地储蓄,这是对他课以罚金”。穆勒之所以反对累进税率,在于他认为私有财产制度,即私有财产是靠劳动与节欲形成的,赋税侵犯这种私有权虽是不得已的事,但某些人多,某此人少,就不合理了。穆勒虽然赞同比例税率,但他附有如下条件第一,“由于供应生活必需品的必要,要把不课税的一定最”低限所得除外”。他认为从所得中扣除这种最低生活费所剩的余额征收比例税,仍符合均等牺牲。第二,“保留对贫民消费的奢侈品课税”。其理由是课税最低限度是要保证支付生活必需品的能力,贫民要购买必需品以外的奢侈品,也应当负担奢侈品税。第三,“限制大财产在不劳而获者手中的积蓄,那就是限制各个人”。他在这里区分了劳动所得与不劳动所得,承认对不劳而获的所得——遗产、赠与财产——征收累进税。 (4)关于税收的作用。 穆勒修正了古典学派认为国家是强加于经济之上的额外负担、国家和税收是经济不可逃避的祸害的观点,认为国家的“必要职能”和“选择职能”是经济自由发展所必需的,维持国家存在的税收是一种经济必然。同时,他认为,税收具有调节作用。他提出国家可以利用税收重新分配社会的财富和收入,以克服资本主义社会的分配不公,实现社会正义原则;并提出对最低生活费实行免税,对劳动所得课以轻税,对非劳动所得课以重视。 (5)税种的选择。 穆勒明确地把税收划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他给直接税下的定义是“课加在这个人身上,原意由其支付,确实由这个人支付的赋税是直接税”。他给间接税下的定义是“课加在这个人身上,但原意要使这个人牺牲别人来补偿自己的赋税,是间接税”。他说,一般以所得为对象的课税是直接税,由地租税、利润税和工资税组成;以支出为课税对象的税收是间接税,如国产税和关税等。但有些直接课自消费者的,如房屋税、马车税等,属于直接税。穆勒关于地租税理论、利润税理论以及工资税理论,基本上与李嘉图的论述相同。他认为,地租税由地主负担,应课以重税,地主因投资改良土地而增加的地租,属于平均利润,不应课税;对某一生产部门课征的利润税,因其成为生产成本的一部分,会提高商品的价格,由消费者负担,而一般的利润税,则由企业家来负担;工资税暂时由劳动者负担,长期地缴纳工资税,将使劳动人口减少,工资上涨,最终资本家要负担工资税。穆勒认为,对必需品征收的间接税,最终将由资本家负担。“以劳动阶级的消费品为对象的课税,一般说,会全部或最大部分由利润负担”。 关于关税,穆勒从自由贸易理论出发,认为无论是入口税还是出口税,都将使商品价格提高,增加消费者负担,对国际贸易的发展不利。在他看来,间接税中的奢侈品税是最佳税种,其理由是: 第一,以全部所得消费在必需品上的人,丝毫不受侵犯,转移其必需品所需的钱来购买享乐品的人,却不能避免它; 第二,在若干场合,成为一种有力的奢侈禁止法,这是一种唯一有用的作用。 通过对直接税和间接税之间的比较,穆勒提出了他的税种选择主张直接税(除房屋税、地租税、赠与税和遗产税等)由于得不到纳税者的诚心合作,因而不是完美的税种,倘若不是国家遇到紧急情况,就不要开征这种税;间接税中的关税、对必需品和生产资料课征的消费税等不宜开征,主要对奢侈品征税。 穆勒最后提出,征收间接税要遵循如下几条原则: 第一,应尽可能对奢侈品征收巨额赋税; 第二,应向消费者直接课征奢侈品税,因为如果向生产者课征,物价提高的程度会多于课税额; 第三,应按所得多少的比例以及物品本身所提供的一般享乐程度课税,如向低所得者课征有逆进作用,应只向高级品课税; 第四,应集中于少数商品课征间接税,这样可以减少征收费用; 第五,应从重课征酒税,以此来抑制饮酒的弊害; 第六,对任何商品不应课税过重,以免养成一种以犯法为职业的人。 穆勒简介 约翰·斯图亚特·穆勒(1806~1873)是19世纪中期英国哲学家和经济学家。其主要著作有《论政治经济学中若干未解决的问题》(1844年)、《政治经济学原理及其在社会哲学上的应用》(1848年)、《功利主义》(1863年)等。他的税收思想主要体现在《政治经济学原理及其在社会哲学上的应用》一书中。
进口增值税,是指进口环节征缴的增值税,属于流转税的一种。不同于一般增值税对在生产、批发、零售等环节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进口增值税是专门对进口环节的增值额进行征税的一种增值税。 我国税法规定,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任何税额(在计算进口环节的应纳增值税税额时,不得抵扣发生在我国境外的各种税金)。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x税率 需要注意的是,进口货物增值税的组成计税价格中已包括已纳关税税额,如果进口货物属于消费税应税消费品,其组成计税价格中还要包括进口环节已纳消费税税额。
The currency abbreviation for the Venezuelan bolivar (VEB), the currency for Venezuela from 1879 to January 2008. The Venezuelan bolivar was made up of 100 céntimos and was presented with the symbol Bs. The Venezuelan bolivar was replaced with the bolivar fuerte (VEF) at a rate of 1000:1 because the bolivar was so devalued due to inflation. Bolivar fuerte is translated in English as "strong bolivar." |||Initially based on the silver standard (1 bolivar = 4.5 grams (0.1575 ounces) of fine silver) until 1910 when the gold standard came into operation. In 1934, the bolivar became fixed to the U.S. dollar at a rate of 3.914 bolivar to 1 U.S. dollar. The currency remained very stable (when compared to others in the region) until the 1970s, when rampant inflation began to erode its value.
The rate of change for delta with respect to the underlying asset's price. Mathematically, gamma is the first derivative of delta and is used when trying to gauge the price of an option relative to the amount it is in or out of the money. When the option being measured is deep in or out of the money, gamma is small. When the option is near the money, gamma is largest.
概述 传统的国际贸易理论,主要是针对国与国、劳动生产率差别较大的和不同产业之间的贸易,但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国际贸易实践中又出现了一种和传统贸易理论的结论相悖的新现象,即国际贸易大多发生在发达国家之间,而不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而发达国家间的贸易,又出现了既进口又出口同类产品的现象。为了解释这种现象,国际经济学界产生了一种新的理论——产业内贸易理论。 什么是产业内贸易 从产品内容上看,可以把国际贸易分成两种基本类型:一种是国家进口和出口的产品属于不同的产业部门,比如出口初级产品,进口制成品,这种国际贸易称为产业间贸易(inter-industry trade);另外一种被称为产业内贸易(jntra-industry trade),也就是一国同时出口和进口同类型的制成品,因此这种贸易通常也被称为双向贸易(two way trade)或重叠贸易(over-lap trade)。 联合国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tandard international trade classification,SITC)中,将产品分为类、章、组、分组和基本项目五个层次,每个层次中用数字编码来表示。我们研究中所涉及的相同产品,指的是至少前三个层次分类编码相同的产品。 假设前提 产业内贸易理论的假设前提有: 从静态出发进行理论分析; 分析不完全竞争市场,即垄断竞争; 经济中具有规模收益; 考虑需求相同与不相同的情况。 产业内贸易,即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一般为1年)既出口又进口同一种产品,同时同一种产品的中间产品(如零部件和元件)大量参加贸易。 三个发展阶段 产业内贸易(Intra-industry trade)是当代最新国际贸易理论之一,它突破了传统国际贸易理论的一些不切实际的假定(如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规模收益不变等),从规模经济、产品差异性、国际投资等方面考察贸易形成机制,从而解决了传统贸易理论所不能解释的贸易现象:产业内贸易日益占据国际贸易的主要地位。产业内贸易理论的发展历程大约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经验分析阶段。主要包括1960年佛得恩(Verdoom,P.J.)对“荷比卢经济同盟”集团内贸易格局的研究;巴拉萨(Balassa,B.)对欧共体成员制成品贸易情况的分析;小岛清(Kojima,K.)对发达国家间横向制成品贸易的关注。 第二阶段是理论研究阶段。里程碑是格鲁贝尔(H.G.Grubel)和劳埃德(P.J.Loyd)于1975年编写的《产业内贸易:差别化产品国际贸易的理论与度量》,这是最早的关于产业内贸易理论的专著。在这本书中作者修正了H —O模型中的某些前提条件,把贸易中有关的费用引入模型,解释了部分产业内贸易现象。 第三阶段是丰富发展阶段。主要理论模型有:20世纪70年代末,迪克西特(Dixlt,A.K)、斯蒂格利茨(Stiglitz,J.E.)、克鲁格曼(Krugman,P.)等创立了新张伯伦模型,把张伯伦的垄断竞争理论运用到产业内贸易领域;20世纪80年代初,布兰德(Brander,J.)而和克鲁格曼(Krugman,P.)为解释标准化产品的产业内贸易现象建立的差别模型。 理论分析 产品的同质性、异质性与产业内贸易 产业内贸易理论中所指的产业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生产投入要素相近, 二是产品在用途上可以相互替代。符合上述条件的产品可以分为两类:同质产品和异质产品,也称作相同产品或差异产品。 (1)同质产品的产业内贸易 同质产品或相 同产品是指产品间可以完全相互替代,也就是说产品有很高的需求交叉弹性,消费者对这类产品的消费偏好完全一样。这类产品的贸易形式,通常都属于产业间贸易,但由于市场区位、市场时间等的不同,也会发生产业内贸易。 ① 两国边境大宗产品的交叉型产业内贸易。 在矿石、钢铁、木材和玻璃等建筑材料等大宗交易产品当中,运输费用占据了总成本中的很大一部分。 ② 季节性贸易。有些产品的生产和市场需求具有一定的季节性,因此国家为了满足国内需求矛盾也会形成产业内贸易,例如,欧洲一些国家之间为了相互解决用电高峰期而进行的电力“削峰填谷”的进出口。另外,一些果蔬的季节性进出口也属于此类。 ③ 大量的转口贸易。转口贸易中,转口国的进口项目和出口项目中就出现了同类产品,在统计上构成了产业内贸易。 ④ 相互倾销。不同国家生产同样产品的企业,为了占领更多的市场,有可能在竞争对手的市场上倾销自己的产品,从而形成产业内贸易。 ⑤ 政府的外贸政策。如果一个国家政府在对外贸易政策中实行出口退税、进口优惠时,国内企业为了与进口商品竞争,就不得不以出口得到出口退税,然后再进口以享受进口优惠,这样一来就产生了产业内贸易。 ⑥ 跨国公司的内部贸易。跨国公司的内部贸易(intra-firm trade)也称为公司内贸易,指的是在母公司与子公司或者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产生的国际贸易。由于统计上常常将零部件、中间产品以及加工产品都视为同样的产品,因此,跨国公司的内部贸易也会形成产业内贸易。 (2)异质产品的产业内贸易 差异产品又可以分成三种:水平差异产品、技术差异产品和垂直差异产品。 不同类型的差异产品引起的产业内贸易也不相同,分别为水平差异产业内贸易、技术差异产业内贸易和垂直差异产业内贸易。 ① 水平差异产业内贸易。水平差异是指由同类产品相同属性的不同组合而产生的差异。烟草、服装及化妆品等行业普遍存在着这类差异。 ② 技术差异产业内贸易。技术差异是指由于技术水平提高所带来的差异,也就是新产品的出现带来的差异。从技术的产品角度看,是产品的生命周期导致了产业内贸易的产生。技术先进的国家不断地开发新产品,技术后进的国家则主要生产那些技术已经成熟的产品,因此,在处于不同生命周期阶段的同类产品间产生了产业内贸易。 ③ 垂直差异产业内贸易。垂直差异就是产品在质量上的差异。汽车行业中普遍地存在着这种差异。为了占领市场,人们需要不断提高产品质量,但是,一个国家的消费者不能全部追求昂贵的高质量产品,而是因个人收人的差异存在不同的消费者需要不同档次的产品。为了满足不同层次的消费需求,高收入水平的国家就有可能进口中低档产品来满足国内低收入阶层的需求;同样,中低收入水平的国家也可能进口高档产品满足国内高收入阶层的需求,从而产生产业内贸易。 产业内贸易指数:是用来测度一个产业的产业内贸易程度的指数。这一指数的计算公式为:T=1-|X-M|/(X M),式中:X和M分别表示某一特定产业或某一类商品的出口额和进口额,并且对X-M取绝对值。T的取值范围为0到1。 产业内贸易理论的假设前提是:理论分析基本是从静态出发进行分析的;分析不以完全竞争(垄断竞争)市场,而以非完全竞争市场为前提(过去的贸易理论的前提大多为完全竞争市场);经济中具有规模收益;在分析中要考虑需求不相同与相同的情况。 从这些假设前提可以看出,产业内贸易理论的出发点与其他贸易理论是相当不同的。 (1)产品差异论 同类产品是那些消费上能够互相替代、生产上投入相近或相似的生产要素的产品,它包括同质产品与差异产品。同质产品是指性质完全一致因而能够完全相互替代的产品,如同样的水果、砖等。这类商品在一般情况下大多属于产业间贸易的对象,但由于市场区位不同,市场时间不同等,也存在一定程度的产业内贸易现象。产品的差异性或差异产品是指从实物形态上看,产品的品质、性能、造型、设计、规格、商标及包装等方面的差异。 ① 同质产品的产业内贸易 国际贸易中出现同质产品的买卖,往往来自如下原因: 第一,许多原材料(如黄沙、水泥等)单位价值低而运输成本相对很高,消费者应该尽可能靠近原料供应地来获得它们。所以一国可能同时进口和出口大宗原材料。例如,中国在东北出口水泥而在华南进口水泥便属于这种情况。 第二,一些国家和地区(如新加坡、香港)大量开展转口贸易和再出口贸易,其许多进出口商品的形式自然基本不变。这时同类产品将同时反映在转口国的进口项目与出口项目中,便会形成统计上的产业内贸易。 第三,由于一些产品(如水果、蔬菜)具有季节性特点,一个国家会有时进口而有时出口这类商品。如欧洲一些国家之间为了“削峰填谷”而形成的电力进出口。 第四,政府干预产生的价格扭曲,尤其是相互倾销,会使一国在进口的同时,为了占领其他国家的市场而出口同种产品,从而形成产业内贸易。另外在存在出口退税、进口优惠时,国内企业为了与进口货物竞争,就不得不出口以得到退税,再进口以享受进口优惠,造成产业内贸易。 第五,出于经济合作或特殊技术条件的需要,有些国家也进行某些同质产品的交易。如各国银行业、保险业走出去引进来的情况。例如,中国吸引外国银行在华投资,却又在世界其他国家投资建立分行。 第六,跨国公司的内部贸易也会形成产业内贸易,因为同种商品的产品与中间产品和零部件大都归入同组产品,因而形成产业内贸易。 这些同质产品贸易只要加入运输成本等一类因素的分析,都仍然能用赫一俄学说加以说明。因此,差异产品贸易分析是产业内贸易理论的主要内容。 ② 差异产品的产业内贸易 资料表明,大多数的产业内贸易发生在差异化产品之间。在制造业中,产业内贸易商品明显偏高的是机械、药品和运输工具。属于同一产品大类的差异化产品在现代经济中有着很高的占有率。在汽车产业,福特不同于本田、丰田或是雪佛兰。因此,在用一大类的不同品种的产品之间,也会发生双向的贸易流动。 国际产品差异性是产业内贸易发生的基础,这体现在产品的水平差异、技术差异和垂直差异等三方面: ①水平差异是指产品特征组合方式的差异。在一组产品中,所有的产品都具有某些共同的本质性特征,即核心特征,这些特征不同的组合方式决定了产品的差异性,同差异内部一系列不同规格的产品中可以看出水平差异的存在。如烟草、香水、化妆品、服装等。这类产品的产业内贸易大多与消费者偏好的差异有关。差异产品在牌号、规格、服务等特点上的不同,也正是由于差异产品的这种不完全可替代性使得人们对同类产品也产生了不同需求。在人们日益追求生活质量的时代里,在科技进步的作用下,厂商能够提供的差异产品日益繁多,但一国国内厂商很难满足国内消费者的所有需求。如果一国消费者对外国产品的某种特色产生了需求,它就可能出口和进口同类产品。 ② 技术差异是指新产品出现带来的差异,处于产品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同类产品(如不同档次的家用电器)在不同类型国家进行生产,继而进行进出口贸易,便会产生产业内贸易。我们在本章第一节讲到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中提到美、欧和其他发展中国家的例子中,如果欧洲开始生产该新产品,与美国生产的该产品形成差异,那么在整个周期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欧美之间的产业内贸易或是欧洲从美国进口同时向发展中国家出口的贸易现象。 ② 垂直差异是指产品质量方面的差异,为了占领市场,人们需要不断提高产品质量,而一个国家的消费者,不能全部都追求昂贵的高质量产品,因此,在出口高质量产品的同时往往也会从其他国家进口一些中低质量的同类产品,从而产生产业内贸易。在需求偏好相似论中,我们讲到一国厂商会生产其国内具有代表性需求的产品,那么处于该国国内的需求结构两端的产品就可能会通过进口来解决。 以上三类情况,都有着从供给看存在的规模经济,从需求看存在的需求偏好方面的重叠。当然我们也注意到,基于产品差异的产业内贸易是建立在不完全竞争的基础上的(传统贸易理论一般都假设市场是完全竞争的)。 (2)规模经济论 大规模的生产可以充分利用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及通讯设施等良好环境,提高厂房、设备的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从而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 20世纪70年代,格雷和戴维斯等人对发达国家之间的产业内贸易进行了实证研究,从中发现,产业内贸易主要发生在要素禀赋相似的国家,产生的原因是规模经济和产品差异之间的相互作用。 这是因为,一方面,规模经济导致了各国产业内专业化的产生,从而使得以产业内专业化为基础的产业内贸易得以迅速发展;另一个方面,规模经济和产品差异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正是由于规模经济的作用,使得生产同类产品的众多企业优胜劣汰,最后由一个或少数几个大型厂家垄断了某种产品的生产,这些企业逐渐成为出口商。 ①内部规模经济与国际贸易 一般情况下,内部规模经济的实现依赖于一个产业或行业内的厂商自身规模的扩大赫产出的增加。一个国家享有规模经济的优势,它的成本就是随着产量增加而减少,从而得到了生产的优势。这样它的产品在贸易活动中的竞争能力必然大大提高,占据贸易优势,取得贸易利益。具体来说,我们假设在参与国际贸易以前,垄断竞争企业面对的只是国内的需求,需求量有限。参与国际贸易后,外国需求增加,从而总需求增加,企业的生产相应扩张。在短期内,需求的突然扩张使得企业的平均成本比产品价格下降得更快,形成超额利润。超额利润会吸引更多的国内企业进入该行业。新进入的企业生产的产品对原有企业的产品具有很大的替代性,使得市场对原有企业的需求下降,所以长期内超额利润消失。不过,由于企业在贸易后面对更富有弹性的需求,使得其获得了更低的长期平均成本,从而获得了比较优势,形成贸易发生的基础。可见规模经济既是贸易形成的基础,同时贸易也推动规模经济的实现。 在规模经济较为重要的产业,国际贸易可以使消费者享受到比封闭经济条件下更多种类的产品。因为规模经济意味着在一国范围内企业只能生产有限的产品种类,如果允许进口,则在国内市场上就可以购买到更多种类的产品,这也是福利增加的表现。 对于研究和开发费用等成本支出较大的产业来说,规模经济更显得重要;如果没有国际贸易,这类产业就可能无法生存。研究和开发费用可以说是一种固定的成本费用,随着产量的增加,单位产品的固定成本降低。如果这种产品仅局限在国内市场上销售,则由于产量有限,单位产品的固定成本就较高,因而平均成本较高,厂商难以实现规模经济甚至无法收回投入的研究和开发费用。如果允许国际贸易,使产品在世界市场上销售,产量就会增加,厂商能够实现规模经济下的生产。 ②外部规模经济与国际贸易 外部规模经济主要来源于行业内企业数量的增加所引起的产业规模的扩大。外部规模经济同样会带来该产业成本的降低。在外部规模经济下,由外部经济所带来的成本优势,能使该国成为商品出口国。或许出口产业的建立是偶然性的,但一国一旦建立起大于别国的生产规模,该国就会获得更多的成本优势。这样,即使其他国家更具有比较优势,如果该国已先行将产业发展到一定的规模,那么其他国家就不可能成为该产品的出口国。在外部规模经济存在的情形下,贸易模式并不能根据比较优势而加以确定,强烈的外部经济会巩固现有的贸易模式,可能导致一国被“锁定”在某种以无比较优势的专业化分工模式中,甚至可能导致该国因国际贸易而遭受损失。 (3)需求偏好相似(或重叠) 瑞典经济学家林德(S. B. Linder)提出了偏好相似理论。偏好相似理论主要从需求的角度分析国际贸易的原因,认为产业内贸易是由需求偏好相似导致的。基本观点包括:国际贸易是国内贸易的延伸,在本国消费或投资生产的产品才能够成为潜在的出口产品;两个国家的消费者需求偏好越相似,一国的产品也就越容易打入另一个国家的市场,因而这两个国家之间的贸易量就越大。 (4)经济发展水平是产业内贸易的重要制约因素 西方经济学家认为,经济发展水平越高,产业部门内差异产品的生产规模也就越大,产业部门内部分工就越发达,从而形成差异产品的供给市场。同时,经济发展水平不高,人均收入水平也就越高,较高人均收入层上的消费者的需求会变得更加复杂、更加多样化,呈现除对差异产品的强烈需求,从而形成差异产品的消费市场。当两国之间收入水平趋于相等的过程中,两个国家之间的需求结构也趋于接近,最终导致产业内贸易的发生。林德在其提出的需求偏好相似理论中就指出,贸易国之间收入水平和国内需求结构越相似,相互贸易的倾向就越强。 本条目在以下条目中被提及 产业内贸易 国际经济学 国际贸易理论 自由贸易理论 关键字产业内贸易理论,Theory of jntra-industry trade,差异化产品理论,Intra-industry trade theory,Theory of intra-industry trade.
In accounting, an inventory distribution method in which the inventory with the highest cost of purchase is the first to be used or taken out of stock. This will impact the company's books such that for any given period of time, the inventory expense will be the highest possible. |||Companies would likely choose to use the HIFO inventory method if they wanted to decrease their taxable income for a period of time. Because the inventory that is recorded as used up is always the most expensive inventory the company has (regardless of when the inventory was purchased), the company will always be recording maximum cost of goods sold.Contrast this with other inventory recognition methods such as last in, first out (LIFO), in which the most recently purchased inventory is recorded as used first, or first in, first out (FIFO), in which the oldest inventory is recorded as used first. Companies may occasionally change their inventory methods in order to smooth their financial performance.
什么是职位分解法 一般而言,一个涉及到一系列操作过程或任务的工作职位可被分解为若干部分。这种分解有几种方法,最简单的一种是职位分解法。 职位分解法是指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专业培训人员对职位进行分解,寻找出关键因素或称关键点。所谓关键点是指可以使完成工作职位的任务更加安全,或者能够保证完成工作质量的工作步骤或单元;然后针对这些关键点、确定培训内容和目标等。 职位分解法的步骤 这种分解法已经接受了时间的检验,它在非常复杂的情况下仍然有用,具体步骤: 1、专业教育培训人员研究、分析工作职位的全部内容。 2、区分工作职位的步骤和单元,这些步骤或单元一般不超过普通学习者所能掌握的范围。 3、专业教育培训人员检查工作职位,寻找适合的关键因素或称为关键点。这些关键点,可能使得人们更加容易地对执行工作职位的过程给予特定的指导,或者使得完成工作职位的任务更加安全,或者能够保证完成工作的质量。最终针对这些关键点,设定教育培训的项目及其内容、目标等。
税目一般可分为列举税目和概括税目。列举税目就是将每一种商品或经营项目采用一一列举的方法,分别规定税目,必要时还可以在税目之下划分若干个细目。 制定列举税目的优点是界限明确,便于征管人员掌握;缺点是税目过多,不便于查找,不利于征管。 我国现行税法中,列举税目的方法也可划分为两类: 1、细列举,属于本税目列举的产品或项目,按照本税目适用税率征税。如消费税中“粮食白酒”; 2、粗列举,列举两种以上产品都需按本税目适用税率征税。如消费税中“鞭炮、烟火”税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