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换优先股(Convertible Preference Shares/Convertible Preference Share) 什么是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优先股是指允许优先股持有人在特定条件下把优生股转换成为一定数额的普通股。否则,就是不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优先股是近年来日益流行的一种优先股。 一般说来,发行公司对可转换优先股都规定转换条件和转换比例。持有可转换优先股股票的股东有权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股市行情自行决定是否将优先股股票换成普通股股票或公司债券。通常情况下,在公司前景和股市行情看好,盈利增加时,股东愿意按规定条件和价格,将优先股股票换成普通股股票;在公司前景不明朗,盈利明显减少,支付股息有困难时.则会将优先股股票换成公司债券,这时投资者由公司股东变成公司债权人。 可转换优先股的转换要求 股份公司发行可转换优先股票,一般应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如下的具体转换要求: 1、转换权限,通常规定只有股东才有转换的请求权。 2、转换条件,即股东在什么情况下方可行使转换请求权。 3、转换期限,即指行使转换请求权的起始和终止时间。 4、转换内容,也就是该股票允许转换成哪种股票。 5、转换手续,即行使转换时要履行哪些规定的程序。 可转换优先股的发行意义发行可转换优先股票,对于股份公司和投资者来说,都有一定的意义。 1、股份公司在其股票发行遇到困难时,可以给予优先股票认购者以转换请求权,来吸引更多的人购买。同时,可转换优先股票的股息率往往略低于其他种类的优先股票,也有利于减轻公司负担。 2、投资者投资于可转换优先股票,实际上多了一个选择余地和改变资产种类的机会。比如,投资者认购该种股票后,在公司盈利较少时,可以不行使转换请求权,而继续持有优先股票以保证获取固定股息;而当公司盈利较高时,可行使转换请求权,转换成普通股票以分享丰厚的盈利。
韩国证券期货交易所韩国证券期货交易所(Korea Exchange,KRX),简称韩国交易所,亚洲第三大证交所。 网站网址: http://www.krx.co.kr/ 韩国交易所(KRX)的简介 韩国有价证券的出现始于1899年,至今已有百年历史。1956年2月,韩国证券交易所成立,起步之初,主要是国债和地产证券交易,股票交易规模较小。 韩国证券市场的真正发展,源于1962年韩国政府制定的“证券交易条例”和 1968年出台的 “关于培育资本市场的特别法”。到2002年,韩国证券交易所已有850多家企业上市,1996年开设的KOSDAQ市场也有800多家上市公司, 1999年市值最高时曾达到350万亿韩元,约合3000亿美元。 发展至今,韩国的证券市场已经成为充分国际化的开放性经营和投资市场。早在1981年,韩国政府制定了分阶段开放证券市场的十年计划。 1992年1月起更是改间接开放为允许直接投资,初始限度为上市企业发行股票总数的10%,而后逐步加大。1998年5月,政府取消了对外国投资者证券投资和证券经营机构的所有限制,进入了充分自由竞争发展的时代。 2005年1月,韩国合并原韩国证券交易所(KSE)、韩国期货交易所(KOFEX)及韩国创业板市场(KOSDAQ),正式更名为韩国证券期货交易所(KRX)。 根据世界主要交易所联盟2004年的统计资料表明,KRX市价总值为3,985.6亿美元,排名第15位,成交金额4,887.2亿美元,排名第12位,与香港证券市场相比,KRX市价总值略低,但成交金额高出香港证券市场。 韩国交易所(KRX)的特点1.国际化 截至2005年3月末,韩国证券市场外国人持股比例占上市股份的40%,持股金额占KRX市价总额的42%。高额的外国投资比重是韩国证券市场的显著特征。 2.透明化 KRX已经实现全面电算化交易,网上交易系统发达,网上交易金额占成交总额的40-60%。综合监管系统和电子公告系统可以实现逐笔交易的实时监控KRX的每笔交易信息均可通过网路查询,市场透明度高。 [编辑]韩国交易所(KRX)上市条件、程序及时间 2004年底开始,KRX开始会同有关政府部门修改相关法律法规,以吸引包括中国上市公司在内的的外国优秀企业到韩国上市。目前外国企业在KRX上市的条件和程序如下: 1.上市条件项目 条 件 上市 必须已在韩国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 IPO 仅适用于大型优秀企业或拟在香港等海外股市和韩国股市同时上市的公司。 持续经营年限 提交上市预审申请日期为准,持续经营年限不得少于3年(承认转成股份有限公司之前的有限公司的经营业绩) 净资产 截止最近会计年度末,净资产100亿韩元(约8,300万人民币)以上,且净资产不小于实收资本 利润 各会计年度的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本期净利润当中最小的金额为准,不得少于以下要求: 最近会计年度利润不得少于25亿韩元(约2,080万人民币); 最近3年利润累计金额不得少于50亿韩元(约4,160万人民币); 股权分散 在韩国公募的股票数量不得少于30万股 审计意见 CPA出具的企业最近3年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上市程序及时间 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提交上市预审申请书,韩国证券期货交易所(KRX)在接收预审申请后1-1.5个月对拟上市公司进行可行性审查及认可,并将结果通知拟上市公司及韩国金融监督委员会。接到KRX上市认可通知后,拟上市公司向金融监督委员会提交有价证券备案书,既可进行公募。目前自签订主承销商合同到上市所需时间大约为9个月。根据韩国法律规定,在向KRX提交上市预审申请书前6个月,拟上市公司应与具有韩国境内股票承销业务许可证的主承销商签订主承销合同。目前该制度正在改善,若此限制取消,上市时间可缩短为3个月。KRX接受按照国际会计准则或美国通用会计准则编写的财务报表,但向韩国财政经济部、金融监督委员会及KRX递交的资料必须以韩文书写。 中国证监会和韩国金监会在2001年6月签署了《证券期货监管合作安排》。KRX在2003年分别与上海和深圳交易所签订了《谅解备忘录》,中国企业去韩国上市不存在法律障碍。 来自"http://wiki.mbalib.com/wiki/%E9%9F%A9%E5%9B%BD%E8%AF%81%E5%88%B8%E6%9C%9F%E8%B4%A7%E4%BA%A4%E6%98%93%E6%89%80"
台湾高股息指数 台湾高股息指数则是选取未来一年预测现金股利殖利率较高的股票作为成分股,着重稳定配息的长期报酬。台湾高股息指数和台湾发达指数这两个指数,是继台湾50指数、台湾中型100指数和台湾信息科技指数三支指数之后,证交所和富时指数联手编制的新指数,从现有台湾50指数的50支成分股,以及台湾中型100指数的100支成分股中,筛选出符合成分股资格标准的股票来编制。交易所指出,台湾高股息指数是考量目前高股息投资已经成为市场趋势,投资人从以往赚取股价上涨的资本利得,逐渐改变为由稳定的配息来获得报酬,编制完成以后,可以作为追求长期稳定报酬的投资工具。
韩国高斯达克市场韩国高斯达克市场(Korea Securities Dealers Automated Quotation,英文缩写为(KOSDAQ)韩国高斯达克市场(创业板市场)简介 2005年1月,韩国合并韩国创业板市场(KOSDAQ)、韩国证券交易所(KSE)和韩国期货交易所(KOFEX),正式更名为韩国证券期货交易所(KRX)。 韩国的科技股市场(创业板市场或二板市场)--高斯达克市场(Korea Securities Dealers Automated Quotation,英文缩写为KOSDAQ)是由韩国证券商协会(Korea Securities Dealers'Association)仿照美国的纳斯达克市场(The 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ecurities Dealers Automated Quotation,英文缩写为NASDAQ) 参考欧洲和日本同类市场的模式,于1996年7月1日设立并正式开场交易的.这是一个在已有的场外交易市场(OTC市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市场,旨在“给风险企业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给投资者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机会。” 高斯达克是韩国高科技企业成长的摇篮,对韩国经济增长起到重要推动作用。在高斯达克的示范、激励机制下,韩国的信息技术等高科技产业得到迅速发展,信息产 业类企业对GDP的贡献由1998年的9%提高到2003年的15%左右,出口额目前已占韩国全国出口额的30%。2000年、2002年、2003年韩 国经济增长率分别为9.3%、6.3%和3.1%,全面摆脱亚洲金融危机影响并全面走向复苏,其中高斯达克的贡献功不可没。 高斯达克的发展背景 建立“高斯达克”市场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扶植高新技术产业,特别是中小型风险企业的发展,为这些企业创造一个直接融资的渠道。但是,由于当时韩国的风险企 业还处于初创阶段,其作用未受到足够的重视,因此“高斯达克”市场那时并不被人们所青睐。1997年底,韩国发生金融危机后,新上台的金大中政府进行了强有力的企业结构调整,并针对世界经济向知识经济发展的趋势,决定把发展规模小、科技含量大、经营灵活、回报率高而风险也大的中小型风险企业作为推动经济发 展的一种动力,谋求把中小型风险企业与传统产业相结合的新发展模式。 经济发展模式的变化促使韩国的风险企业蓬勃发展起来。韩国中小企业厅最近的一项统计显示,在过去两年多的时间里,韩国创办的风险企业已经达到6000多家。风险企业具备先进的技术和发展潜力,缺少的是资金。“高斯达克”市场作为韩国唯一的为高技术企业服务的市场,其在促进经济发展中作用越来越大,综合指数在近几年不断上扬,交易额迅速飙升,接连创出新高。 高斯达克的上市条件 韩国对企业在“高斯达克”市场登记上市所规定的条件各有不同。对于风险企业, 只要其股票分散比例达到20%,监事认为适合上市,即可登记上市。而对于一般企业,则有三种选择:一是建立企业为3年,股东交付的资本金为5亿韩元,股 票分散率为20%,有经常收益,无资本蚕食情况,负债比例不超过同行业的1.5倍,监事没有意见;二是自有资本为100亿韩元,资产总额为500亿韩元,股票分散率为20%,无资本蚕食情况,负债比例不到同行业的平均数,监事没有意见;三是自有资金为1000亿韩元,股票分散率为20%,资本金蚕食不足 50%,负债比例不超过同行业的400%,监事无意见,一般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登记上市。 韩国“高斯达克”的兴旺发达是 1998年政府制定“搞活高斯达克市场综合方案”后出现的。1999年下半年,“高斯达克”市场一路飙升,人气鼎盛,指数屡创新高,以致有些经济专家担心 其“过热”。为了使“高斯达克”市场健康发展,韩国政府在1999年底提出了“健全高斯达克市场的政策”,对企业的“高斯达克”市场的登记、审查、管理、 退出以及防止不公正交易等做出了新规定。 按照这个新规定,一般在“高斯达克”市场登记上市时,小额持股者必须达到500名以 上。这些小额持股者应持有500万股以上,占股票发行总数的30% ,而过去小额持股者的人数规定是100名以上,持有200万股,占股票发行总数 20%。政府提高股票分散比例的主要目的是减少不公正交易的因素。 上市审查严格 为了阻止徒有 虚名的风险企业进入“高斯达克”市场,由创业投资公司等风险金融机构投资的风险企业,在投资一年后才能在“高斯达克”市场登记,其登记审查所需的监查材料 必须得到定期股东大会的批准。同时,风险企业在登记上市后的半年内,对其投资的风险金融机构必须持有10%以上的股份。证券公司对申请登记上市的风险企业 必须进行财务状态、营业关系等必要的检查,并制作综合检查表。对于最大的股东和有关特殊人士,在登记上市前的半年内,不允许其持股情况有变动,其目的是为 了防止在企业上市前向有关特殊人士进行第三者增资以获得不正当的收益。 在登记审查方面,韩国决定采用一人常务委员制。这名常 务委员由“高斯达克”委员会推荐,并得到证券业协会会员大会的批准。这名常务委员负责直接指挥证券业协会的业务部门,同时也是“高斯达克”委员会的成员。 “高斯达克”委员会的人数由过去的9人增加到11人,其结构也进行了调整,减少了业界代表,而增加了机构投资者、风险技术专家、会计师等专业人士。专门负 责登记审查的业务人员由过去的6人增加到20人。 在管理和退出方面,韩国的“高斯达克”市场把需要注意的投资项目分为“投资 留意项目”和“管理项目”。亏损、经营权转让或被兼并、资本余额被蚕食、营业停止、法庭管理企业等被纳入“管理项目”之内;而被纳入“投资留意项目”的, 除了上述几种情况外,还加上股票交易停滞不前、没有达到股票分散比例、两次企业公示有不诚实行为、拒绝接受监事的意见、没有提出工作报告书等。投资者可以 根据“投资留意项目”和“管理项目”的情况来加以识别。 亏损一年而无扭亏为盈起色、经营权转让或被兼并、股票交易停滞不前在 半年内没有变化、股票分散比例一年以上没有达到标准、两次以上拒绝监事的意见、资本余额被蚕食达一年以上、营业停止一年以上、企业公示有不诚实行为的次数 超过标准、两次没有提交工作报告书、法庭管理的企业等,则被列入取消登记、退出市场的范围。政府对“投资留意项目”和“管理项目”进行逐一审查,凡是符合 退出条件的将被勒令退出。与此同时,对于总资产在2万亿韩元(1100韩元合1美元)以上的大型“高斯达克”法人,采用与在证券市场上市的大型企业一样的 企业领导结构标准,即必须有一定比例的公司外理事,必须设立监查委员会等。 健全市场的举措 为 了防止不公正交易,政府规定从4月1日起,对于不遵守实时公示的义务,或者进行虚假公示,将立即进行处理,处以最高为5亿韩元的罚金。与此同时,政府计划 在2000年内开发监视股价的综合计算机系统。韩国金融监督委员会还制定了股票公募价格的计算模式,以便企业在“高斯达克”市场登记时能做到股票公募价格 合理化。 按照“健全高斯达克市场的政策”,韩国证券业协会下属的高斯达克委员会和高斯达克证券公司进行了严格的业务分工:高 斯达克委员会负责登记、批准上市和取消登记、修改市场运用规则、监视不公正交易、对不诚实公示采取制裁措施等;高斯达克证券公司则负责吸引企业登记,进行 企业公示业务以及交易中介、停止和解除等业务。同时,政府将在今年底前投入1000亿韩元的资金来扩充“高斯达克”市场的电子计算机系统,在5月使计算机 的日处理容量达到400万件,在2001年达到1000万件。此外,在今年5月将把股票的预约接受系统和买卖缔约系统分离开来,并在6月前开发成功“暂停 交易系统”并立即投入使用。 韩国媒介认为,“健全高斯达克市场的政策”目的是提高透明度,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上市企业2000年对外投资大增 据韩国 “高斯达克”证券市场统计,2000年以来,在“高斯达克”上市的企业对外投资大幅增加,至7月中旬的对外投资额已经达到82项、1936亿韩元(1100韩元合1美元),而19999年上半年仅为7项、145亿韩元。 在投资项目中,50%是对与因特网和电脑有关的项目的投资。在投资地区中,对美国的投资项目和金额最多,达到48项、1036亿韩元,对中国的投资项目居第二位,为14项。 “高斯达克”上市企业的对外投资形式多种多样,有建立子公司,也有建立合作公司、进行战略合作,以及建立销售伙伴关系等。他们的投资目的主要是引进先进技术、进行技术合作和实现经营多边化。 “高斯达克”证券市场有关人士说,上市企业对外投资大增的原因主要是认识到仅靠国内市场难以增大收入,因此必须走全球化的道路。这位人士认为,由于这些上市企业能筹集充足的资金,今后对外投资将更趋活跃。 回顾高斯达克10年发展历程 2006年7月1日是韩国股市二板市场——高斯达克市场开业10周年的日子。10年来,高斯达克市场经历了曲折和风雨,不断成长壮大,为韩国中小企业、特别是 风险企业提供了融资平台,为韩国的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同时,高斯达克市场尚存在着暗流和风险,提高其透明度和成熟度已成为当务之急。 10年来,高斯达克市场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取得了迅速发展。上市企业由最初的343家增加到927家,股票总市值由8.6万亿韩元(约950韩元合1美元)增加到61.7万亿韩元。目前,高斯达克市场的股票总市值在全球35个二板市场中居第四位,股票交易额仅次于纳斯达克市场居全球第二位。 高斯达克市场的主要宗旨是为高科技风险企业提供融资渠道,扶植科技创新和新技术市场化。上世纪90年代中期,韩国风险企业萌芽初绽,而缺少融资 渠道又使它们濒临枯萎。适逢高斯达克市场开业,风险企业如鱼得水,有了滋养科技创新的资金来源。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韩国政府鼓励发展风险企业,支持高斯 达克市场为它们融资。目前,韩国风险企业总数达到1万家,而融资规模达到27万亿韩元的高斯达克市场成为部分风险企业的融资基地。 然而,高斯达克市场的10年历程中,不乏动荡起伏,比首尔主板市场经历了更多的颠簸,给股民造成了重大损失。1999年至2000年,韩国政府 公布的振兴之策和纳斯达克股市的走强,将高斯达克市场股指推到了2834.4点的历史最高位。过度的炒作使高斯达克市场不堪重负,股指终于在2004年狂 泻不止,最低跌到234.71点的深渊。高斯达克市场因此遭到重创,很多风险企业或奄奄一息或生还不能。10年间,最初在高斯达克上市的343家企业有 209家被淘汰出局,仅有134家绝处逢生,10年连续盈利的上市企业只占10%。 高斯达克市场走势不稳,除受首尔主板市场和境外股市的影响外,最主要的原因是市场条件不成熟和监管不到位。高斯达克市场在按市场规律运作过程 中,出现了信息不透明、庄家操纵股市、炒题材、上市企业做假账等问题。一些空壳企业借高斯达克市场假戏真做,进行融资赌博,捞一把就走。2003年至 2005年,高斯达克市场被揭发进行虚假公示的上市企业达190家。韩国业内人士指出,韩国有必要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建立透明、严谨的交易规则,对上市企 业进行严格筛选,通过“市场退出制度”淘汰空壳企业,使高斯达克市场走上健康的发展之路。
可赎回优先股(Redeemable Preference Stock) 什么是可赎回优先股 所谓可赎回优先股票又称为可收回优先股股票,是指在发行后一定时期可按特定的赎买价格由发行公司收回的优先股票。而发行后根据规定不能赎回的优先股票,则称为不可赎回优先股票。 一般的股票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永久的,因为它的有效期限是与股份公司相联系的;而可赎回优先股票却不具有这种性质,它可以依照该股票发行时所附的赎回条款,由公司出价赎回。股份公司一旦赎回自己的股票,必须在短期内予以注销。 可赎回优先股的类型 可赎回优先股票有两种类型:强制赎回和任意赎回。 1、强制赎回 强制赎回,即这种股票在发行时就规定,股份公司享有赎回与否的选择权。一旦发行该股票的公司决定按规定条件赎回,股东就别无选择而只能缴回股票。 2、任意赎回 任意赎回,即股东享有是否要求股份公司赎回的选择权。若股东在规定的期限内不愿继续持有该股票,股份公司不得拒绝按赎回条款购回。 在实践中,大部分可赎回股票属于第一种,赎回的主动权掌握在股份公司手中。股份公司赎回优先股票的目的一般是为了减少股息负担。所以,往往是在能够以股息较低的股票取代已发行的优先股票时予以赎回。赎回的价格是事先规定的,通常高于股票面值,其目的在于补偿股东因股票被赎回而可能遭受的损失,保护股票持有者的利益,同时也可以规范股份公司的赎回行为。 本条目在以下条目中被提及 中间融资 优先股 次级债券 私募市场 关键字 可赎回优先股,可赎回优先股票,可收回优先股股票,可收回优先股,可收回优先股票,Redeemable Preference Stock,Redeemable preference stock.
什么是造壳上市 造壳上市是指,公司在境外百慕达、开曼、库克群岛、英属处女群岛等地注册公司(或收购当地已经存续的公司),用以控股境内资产,而境内则成立相应的外商控股公司,并将相应比例的权益及利润并入境外公司,以达到上市目的。 公司采取境外造壳上市,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为了规避政策监控,使境内企业得以金蝉脱壳,实现境外上市;二是利用避税岛政策,实现合理避税。 造壳上市的程序 1、委任专业人士 一名保荐人(主承销商):必须是香港联交所认可的有保荐人资格的投资银行。事实上,有保荐人资格的投行虽多,但既有国际配售能力,又有中国企业经验的,仅20家左右。在本书附件,你可以得到一些建议。 一名会计师:一般是国际六大会计师行之一。如果同时富有你所在行业专业经验就更好。 一名中国律师:证监会公布的有证券执业资格的中国律师很多。但富有境外上市经验的并不多。选择最多的仅十来家。 香港律师。一般为两名。分别为公司和保荐人提供法律支持。 2、确定上市时间表 由保荐人制作时间表,公司及各中介讨论通过后,即按此时间表开始操作。 3、确定重组方案及重组这是采用造壳方式至为重要的环节。 4、尽职调查和撰写招股书。 5、财务审计。 6、境外评估师资产评估。 7、递交上市申请表、聆讯等。 8、报中证监审批。 造壳上市的优点 1、与企业直接在海外挂牌上市相比,造壳上市是以一家境外的未上市公司名义在交易所申请挂牌,这样就可以避开直接上市中遇到的中国和拟上市地的法律相抵触的问题,节省上市时间,所以不少国内企业都是先在境外注册一家公司,然后利用该公司的名义申请挂牌上市的,而其中的新浪、网易、金蝶、联通等公司无一不是我们耳熟能详的名字。 2、与企业在境外购买一公司上市相比,企业能够构造出比较满意的“壳公司”,上市的成本和风险相对较小,因为造壳上市是有目的地选择或设立壳公司,然后申请上市,一方面造壳成本比收购上市公司成本低;另一方面壳公司是与国内企业有业务关联的,除了利用壳公司申请上市外,国内企业还可以借助壳公司拓展境外业务。 3、由于壳公司是在香港、开曼或百慕达等英美法系地区成立,有关法律对股权转让,认股权证及公司管理方面的要求,都与国际接轨,这对发起人、股东、管理层均比较有利,亦较受国际投资者认识及接受。 4、境外公司没有发起人股、国家股、法人股等概念与限制,故公司的所有股份均可在市场流通及买卖。 造壳上市重组要点 1、大股东通常先取得中国境外身份。民营企业中持股超过50%的大股东,可以考虑移民境外某岛国或小国家,在一、两个月时间内,即可获得合法的境外身份。AMSC 为上市公司股东提供第二国护照的服务。 2、注册控股公司。大股东以境外身份,在美国或香港联交所认可的司法地区注册控股公司,用以控股境内产业。这类司法地有三处:在慕达、开曼群岛、库克群岛。以下试以百慕达为例。 3、实现百慕达公司控股境内产业。 如何实现百慕达公司控股境内ABC公司,则是问题关键所在。常用方式有: 股权置换: 也可认为是股份收购(Stock Acquisiton)即百慕达公司与ABC公司换股。过程中不发生现金交易关系。这种方式在境外是非常普遍的,但99年开始,中证监对此提出质疑,认为这种方式,不能解释"在境内的外商投资形成过程",因此外商是否真有资金投入成为考察"合法性"的关键。所以就有了-- 现金收购净资产: 也叫资产收购(Asset Acquisiton),如企业在境外能获得足够外汇,可以通过百慕达公司以现汇收购境内ABC公司50%以上净资产,达致控股目的。 合资方式: 即外商百慕达公司投入现汇,与境内ABC组建合资公司,百慕达公司持大股。这种做法较之现金收购净资产方式,有利有弊。好处在于是现金收购方式目前在国内法律依据不十分充分,而合资方式有法可依。不利之处在于是,合资方式做大了资产规模,需要更多外汇,使许多企业无力承担。 4、合并报表,将利润和业绩注入百慕达公司。通过以上第3点操作,百慕达公司实现控股ABC公司后,原ABC公司相应比例的利润、权益则通过会计并报,注入百慕达公司。例如:原ABC公司利润1亿元,重组后百慕达公司控股80%,便有8000万(1亿元*80%)利润并入上市公司--百慕达公司,以实现上市。 5、中国企业需要注意其国家的外商投资政策。主要考虑两个方面。一是如果重组结果是中国境内外资企业总投资超过3000万美元,则必须报中国外经贸部审批,可能会延长上市时间;二是中国国家计委、经贸委和外经贸部共同颁布有《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如果ABC公司业务属于是该政策中所界定的"限制"类或"禁止"类,即依此政策,ABC公司不得由外商控股,则使这一上市难度加大。对于这类困难,AMSC常建议公司采用"砍开"的办法:总投资超过3000万美元,可以把该公司"砍"成两块,每块总投资均在3000万美元以下;对于是受产业政策限制的行业,则将受限制业务砍在上市公司之外。举例说来,新浪网上市即遇此困难:ICP业务是不允许外商控股的,故新浪网将之留在上市业务之外。具体办法还有很多,要视企业情况,及当时政策环境等因素而定。
台湾50指数台湾50指数简介 台湾证券交易所台湾50指数(以下简称台湾50 指数)系由英国富时指数有限公司(FTSE)协助台湾证券交易所设计和计算,是一个专为台湾市场设计,结合国际知名的富时指数之技术及经验所编制而成,适合作为衍生性商品和店头市场商品(例如指数期货、指数选择权、股票指数式基金、指数连动商品)之标的指数,也是适合用来衡量共同基金绩效的标竿指数,亦为投资人参与台湾市场整体表现之理想工具。本文将从台湾50 指数出发,循序介绍其缘起,及其相关之衍生性商品发行之现况。 加权指数里的绩优生——台湾50指数现行发行量加权股价指数截至92 年1月采样股票共计599 支,与摩根史坦利公司所编制之摩根台湾股价指数成分股目前仅为87支股票相比,台湾股价指数全数采样的做法,包含了太多交易活络性不高的股票,相对使得法人机构从事投资组合避险的困难程度提高,套利运作难以运行,为了改善此情况,台湾证券交易所在91 年10 月29 日正式推出台湾50 指数。 该指数系由台湾证券交易所与英国富时指数有限公司(FTSE)合作,挑选我国集中交易市场中具有代表性之50 支股票所编制而成,约占台湾加权股价指数7成市值,与台湾加权股价指数的相关性超过97%,台湾50指数能够充分表达台湾加权股价指数的表现,希望利用较少数股票价格的变动,即可表彰台湾股票市场之整体绩效,进而提供另一投资人参与台湾市场整体表现之工具。 由于台湾50指数为部分集合指数(相较之下,加权指数即为全部集合指数),其成分股之替换及权重之调整皆以稳定为原则,较适合机构法人进行投资组合之避险和套利操作,或作为基金投资绩效之评量标准,不仅可供开发ETF、指数基金及各种店头市场的指数连动金融商品,更可提供台湾期货交易所开发指数期货、指数选择权等相关商品。 台湾50指数是由市场专业人士组成独立的指数咨询委员会来进行管理,委员会负责进行每季审核成分股的变动,以确保本指数客观性。在每年一、四、七和十月进行季间审核,成分股的变动系在审核当月第三个星期五后的下一个交易日执行。换言之,若选样股市值、权重未达到标准,也会被剔除在选样之列,因此,不见得现在公布的50 檔个股就一直持续不变,未来仍会有若干变动。此外,对外公开之指数基本规则(Ground Rules)详细载明样本纳入和持续管理之方法,透明度相当高。 同时,为了避免台湾指数50成分股频繁更动,未来市值前四十名个股(符合筛选条件)是保证成分股,至于另外十檔个股中,则从市值四十一名至六十名中遴选,并以目前已是台湾50 指数的成分股优先入选。因此,即使台湾股市行情发生大变动,台湾指数50 成分股每次变动也将在十檔以下。 台湾50指数基金成份股 类股 个股名称及其权重(%) 电子 光宝(1.54)、联电(5.80)、台达电(1.03)、日月光(1.13)、鸿海(4.41)、中环(1.43)、仁宝(2.64)、硅品(0.68)、台积电(17.60)、旺宏(0.64)、华邦电(1.25)、明基(1.32)、宏碁(1.89)、英业达(0.87)、华硕(2.96)、微星(0.69)、瑞昱(0.84)、广达(1.96)、威盛(0.88)、凌阳(0.54)、南科(0.66)、友达(1.58)、联发科(2.61)、华映(0.53)、奇美电(0.64) 金融 彰银(0.84)、华南金(1.69)、富邦金(3.80)、国泰金(3.94)、开发金(3.15)、兆丰金(3.02)、台新金(1.45)、建华金(1.04)、中信金(2.13)、第一金(1.36) 塑料 台塑(4.83)、南亚(3.91)、台化(2.69) 通讯服务 台湾大(1.15)、中华电(0.65) 纺织 远纺(0.73) 钢铁 中钢(2.38) 食品 统一(0.82) 汽车 中华车(0.73)、裕隆(0.81) 通路 统一超(0.32) 其它 正新(0.41)、宝成(1.21)、华航(0.22)、长荣(0.34)
什么是可调利率优先股 可调利率优先股是1982年由大通曼哈顿银行首先创造的,指不支付固定股利,股利与国债利率相挂钩的投资方式。它通常由公共事业公司或大型商业银行发行,曾经被认为是几乎完美的企业短期投资方式。 [编辑]可调利率优先股特点 1.仅30%的股利需要缴税 2.浮动利率的特点使发行价格维持在票面价格附近。这种新证券在一些拥有闲散资金的公司中非常流行,以至于一些专门设计用来投资这种证券的共同基金如雨后春笋般出现(而这些基金的股票则被公司购买)。但是这种证券仍然存在一些价格波动性,原因在于:(1)发行风险的变化(一些发行这种证券的大银行,例如Continental Illinoise,出现了一些严重的债务拖欠问题)(2)国债利率会在两个利率调整日之间波动。因此这种优先股因存在太多价格不确定性而不适合作为流动资产投资组合的一部分被公司型投资者持有。 可调利率优先股与普通优先股的区别就在于前者的利率是按一定的标准根据市场的变动来调整的,特点是能保证投资者在市场利率变化中均能获得长,中,短期三种金融资产内最高的利率报酬。它将利率期限结构变动的风险转移给了发行人,此外,由于其利率的可调性,它的市价波动比相应的普通优先股小,起到了减少利率波动风险的作用。 来自"http://wiki.mbalib.com/wiki/%E5%8F%AF%E8%B0%83%E5%88%A9%E7%8E%87%E4%BC%98%E5%85%88%E8%82%A1"